构建社会中介组织中党建工作新的运行机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党建工作论文,运行机制论文,中介组织论文,社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社会中介组织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也为基层党建工作开辟了一个新领域。如何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把基层党建规律与社会中介组织发展及运作的规律结合起来,进一步构建社会中介组织党建工作的新格局,推进党的基层组织体制和运作机制的创新,是理论和实践中需要深入探索的重要问题。本文拟就构建社会中介组织中的党建工作新的运行机制作一探讨,以期对这一问题的深入研究起些推动作用。
一、社会转型期社会中介组织的内涵和作用
什么是社会中介组织,国内并没有统一的定义。按汉语词典解释,中介即媒介,是使双方(人或事物)发生关系的人或物。也就是说,中介是使两个主体产生联系的纽带,同时,它本身也是一个相对独立的主体。社会中介组织是指能够发挥中介作用的社会组织,是指按照一定的法律、法规、规章或根据政府委托,遵循独立、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发挥服务、沟通、公证、监督职能,实施具体的服务性、执行性行为及部分监督性行为的社会组织。
与各类经济组织相比,社会中介组织在目标性质、结构形态和活动方式上都具有明显的不同,这决定了其发展和运作也具有自身特殊的规律性。社会中介组织是以自治、自律为其基本特征的。对于自治组织来说,组织的自发作用是主导方面,而不是按照行政指令运作。在我国体制转轨的特定时期,强调这一性质尤其重要,否则,社会中介组织很可能成为亚政府。一旦社会中介组织成为亚政府,那么,就完全背离了社会中介组织的性质和宗旨。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水平表征着民间社会的自治程度、整合方式和自组织水平。行业自律性中介组织正在成为面向全社会的行业组织,吸引不同所有制的企业参加,在行业规范、行业自律和行业管理中发挥作用。社会中介组织的自律管理,构成了多种形式的社会管理,如行业管理就是一种形式的社会管理。
社会中介组织是以社会经纪人的身份,沟通政府与社会、政府与企业关系的纽带和桥梁。在现代社会,市场经济的发展使公共事务更加复杂,社会关系日趋多样,诸多事务都由政府包揽,既不现实,也无必要。社会中介服务体系在政府与社会、政府与企业之间建立起一种新型关系,起到优化资源配置、规范企业行为、平衡社会主体利益、维护法人和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作用。社会中介组织可分为4种类型:1.社会类社会中介组织,主要指社团组织。中国的社团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赢利性社会组织。无论是官办的社团还是民间的社团,都处于政府的直接领导之下,不具有完整意义上的独立性和自治性。在发挥职能上,社团只不过是政府与社会之间的中间层,有人称之为政府实施社会控制的“第二纵向沟通渠道”。在公众和政府之间发挥着媒介、沟通或桥梁的作用。2.经济类社会中介组织。经济类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与市场经济的发展紧密相关。市场经济越趋向成熟,经济类社会中介组织就越发达。经济类社会中介组织和社团一样,也具有强烈的政府色彩,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主办的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组织居多。3.事业单位与民办非企业单位。4.非正式组织,除各种在政府部门登记的社会中介组织之外,有一些不在民政部门登记的体制外社会组织;我们称之为非正式组织。他们也往往在政府与公民、公民与公民之间起着联结纽带的作用。但他们大都在政府的视野之外,在法律治理的有效范围之外。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发展,社会组织形态和人们的生活方式都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包括社会中介组织在内的新的社会组织在人们的经济社会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决定了包括社会中介组织在内的新的社会组织不能成为党建工作的“空白点”。我们党如何改进领导方式,提高执政水平,如何加强和改进党对这些新兴领域的领导,组织广大从业人员跟党走,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已经成为新时期党建工作的一个亟待解决的重要问
二、社会中介组织党建工作遇到的新问题及其生成原因
随着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各级党组织对新形势下社会中介组织的党建工作进行了一些积极而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是,与党的工作的要求,与社会中介组织健康发展的内在需要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社会中介组织的党建工作仍然面临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
其一,党建工作的环境发生了变化。随着改革的深化和经济结构、社会结构的巨大变革,社会中介组织党组织的领导关系正在面临越来越复杂的局面。表现在:(1)党组织在中介组织体系中的地位发生了从“核心地位”向“边缘地位”的转化。一方面,社会中介组织中的党组织与上级党组织的松散挂靠关系,使它相对于上级党组织的工作体系而言被边缘化了;另一方面,社会中介组织特有的制度安排,限定了党组织的组织空间和活动空间,党组织相对于社会中介组织的经营体系而言也被边缘化了。(2)社会中介组织党组织的负责人由原来的“党的领导者”向“党务工作者”转变,其地位相对于社会中介组织管理层来说被弱化了。这种变化,使党组织在参与决策、实施保证监督等方面,都面临着新挑战。
其二,党组织覆盖面受到了影响,党组织的影响力和渗透力有所减弱。党建工作的力度按原有的传统社会中介组织、脱钩的社会中介组织、民办社会中介组织的顺序逐步减弱。传统体制下的社会中介组织,多由政府部门主办,党组织的领导是坚强有力的。在脱钩改制而来的社会中介组织和大量的民办社会中介组织中,党组织对人、财、物没有实际控制力,其作用也就难以渗透到这些组织的行为之中。
其三,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向心力减弱。一部分社会中介组织中党的基层组织软弱涣散,缺少凝聚力和向心力,所以很难有效地把从业人员中的党员组织起来,使本来就疏于管理的从业人员更加放任自流。造成这一状况的原因:一是存在无钱办事的问题。社会中介组织党建阵地硬件建设需长期投入,因缺乏投入,管理不善,使阵地丢失。二是存在无人管事的问题。有些社会中介组织中的党组织,长期处于“软、懒、散”的状态,有的社会中介组织中的党组织一年到头只有一两次活动,不少社会中介组织的党支部活动形式单调,内容枯燥,要么念念文件、读读报纸、听听报告,要么干脆用研究业务工作代替党的组织活动等。长此以往,导致社会中介组织有党员无组织,有组织无活动,有活动无作用,形同虚设。三是无章理事的问题。一些社会中介组织规章制度不健全,缺乏必要的制度规范。不少地方、部门对自己主管的中介行业家底不清,有的甚至连一份准确完整的行业统计报表都无法做出,对本行业的党员情况、党组织设置情况、党的组织活动等更是一无所知。
其四,发展党员工作不力,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突出。目前,社会中介组织中的党员,大多是进入社会中介组织之前入党的,真正在社会中介组织中培养、发展的党员很少。与此同时,部分党员的价值取向与党章的要求出现差距,理想信念产生动摇。不少党员因忙于业务,放松了对自身的政治要求,长期不过组织生活,有的党员甚至连党费都不能按时交纳。部分党员成为“隐身党员”、“口袋党员”、“地下党员”,长时间游离于党的组织之外,更谈不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了。
社会中介组织党建工作存在上述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社会中介组织生存与发展的压力较大。社会中介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状况与社会中介组织自身发展的状况密切关联。首先,社会中介组织中的从业人员属典型的“社会人”,其工作的流动性和不确定性很大,今天在这个社会中介组织工作,明天就可能到另外一个社会中介组织工作,有的甚至可能失业。这种流动性、分散性的特点,给党员的教育管理带来一定的难度。其次,我国社会中介组织尚处于初创时期,生存和竞争能力较弱。特别是加入WTO后,还要面对国外竞争对手的激烈挑战。
二是党建工作管理体制不顺。从目前情况看,社会中介组织在登记上分属民政和工商两个不同的部门;在业务指导上则归几十个不同的政府职能部门。在这种管理体制的框架下,一些社会中介组织党的组织设置不规范,特别是许多民办中介组织党组织的隶属关系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有的希望挂靠在主管部门的党组织,但许多主管部门党组织不愿意管;一些社区党组织愿意管,民办中介组织的党组织又不甘心进入社区,处于两难境地。
三是社会中介组织党建工作缺位。首先,认识不到位,主要表现在认为:在社会中介组织中开展党建工作与社会中介组织独立执业的要求相冲突;在社会中介组织中开展党建工作应随其自然,没有必要加强和改进;国外中介组织一般都独立于政党之外,我国社会中介组织也应与国际接轨,不宜在其中建立党组织;政府主办的社会中介组织可以开展党建工作,民办社会中介组织没有必要开展党建工作。其次,工作不到位。中介行业党建工作滞后,主要是主管部门不够重视。有的没有将社会中介组织的党建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有的对社会中介组织开展党建工作不积极、不主动,有的对社会中介组织党建工作无部署、无督促、无检查。
四是传统的党的工作方式难以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在社会中介组织恢复和发展过程中,政府部门起到了“助产婆”的作用。特别是第一阶段成长起来的社会中介组织,多依托政府部门、高等院校而建立,其从业人员也多为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此社会中介组织党的建设工作基本上沿用了机关和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工作的一套传统做法。随着合伙所、合作所、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社会中介组织大量涌现,原来由政府部门投资设立的社会中介组织也逐步与政府部门脱钩或改制,传统的党建工作方式越来越不适应新的形势发展的需要。
三、构建社会中介组织中的党建工作新的运行机制
胡锦涛同志指出:要“坚持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为重点,不断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巩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1](P15)。在全新的社会中介组织党建工作中,迫切需要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以一种创新精神,实事求是地探索、分析社会中介组织党建的规律和特性,区别不同的具体情况,力图寻找符合社会中介组织自身特点和发展规律的新方式、新方法。
1.大胆探索符合实际的社会中介组织党的基层组织新模式,提高党的工作在社会中介组织中的影响力和渗透力
推进社会中介组织党建工作,应当围绕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战略目标,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大胆探索符合实际的社会中介组织党建新模式。这首先要求我们全面地理解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中经常强调的扩大覆盖面的问题。实际上,扩大基层党建覆盖面包括党的工作覆盖面和党的组织覆盖面两个方面。应当说,在社会中介组织中建立党组织,即扩大党的组织覆盖面,是加强社会中介组织党建工作的基础性环节。但是,从加强社会中介组织党建的目的来说,提高党建工作的有效性,也就是切实。提高党的工作在社会中介组织中的影响力与渗透力,才是更具根本性的问题。因此,党的工作的覆盖面应该是百分之百,而党的组织的覆盖面就不一定要求百分之百,不能把加强社会中介组织党建工作等同于在所有社会中介组织中都建立党组织。有条件建立党组织的应该建立党组织,没有条件建立党组织的可以通过上级党组织指导下的党员个人的自觉活动,通过工会等群众组织及管理机构的指导来开展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教育群众等党的工作。
在社会中介组织中建立党组织,是加强社会中介组织党建工作的基础性环节。但能否全面增强党的工作对社会中介组织的渗透力,即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才是检验社会中介组织党建工作实效的根本。实际上,实现社会中介组织党建的根本目标,并非只有在社会中介组织内部建立党组织一种手段。应当实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策略,对暂时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社会中介组织,由业务主管单位加强对它们的管理和指导,而社会中介组织须落实一名党员联系人,负责与业务主管单位和社会中介组织中其他党员的联系。实践证明,这些工作既适应了不同类型社会中介组织的实际情况,又有效地扩大了党的工作对各类社会中介组织的覆盖面。
2.明确社会中介组织中党组织的职能定位
科学地确定社会中介组织中基层党组织的职能,不能仅考虑它应该发挥什么作用,还应根据客观条件考虑它实际能够发挥什么作用,从而把必要性和可行性统一起来,把原则性与可操作性统一起来。探索其中党组织的具体职能定位、应当遵循促进社会中介组织健康发展和增强党的影响力相结合的原则来展开,至少包含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为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服务。基层党组织需要发挥自身原则性强、政策熟、素质高的优势,帮助所在社会中介组织完善内部管理。同时善于运用政策和党组织成员的核心、骨干作用,争取资源,服务、支持社会中介组织及其成员合法开展适合自己宗旨和章程的各种活动及日常运作,促进社会中介组织成员之间的联系和整合。发挥对社会中介组织的服务、支持职能,是提高党组织的威信和感召力,从而凝聚社会中介组织成员,增强党的影响力的基础性工程。
第二,发挥信息传输职能,反映社情民意。发挥信息传输职能,主要是社会中介组织中的党组织应充分发挥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的作用,既把党的主张传达下去,又把群众的意愿、要求反馈上来,特别要及时反映那些重大的倾向性问题。党组织要承担起监控、预警职能,尤其强调社会中介组织中的党组织要具备极强的原则性和政治敏感性,时刻保持敏锐的洞察力。
第三,引导和监督社会中介组织的方向。社会中介组织在社会、政治生活中的作用本身就具有文化传播和政治载体两种职能,因此党组织必须在政治上担负起监督、引导所在社会中介组织发展方向的职能,保证其不偏离社会主义法纪的轨道。引导、监督职能,重在引导。做好政治方向上的引导工作,就是要在社会中介组织中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发挥政治思想的导向作用。通过支持社会中介组织及其负责人按照社会中介组织章程开展工作,把握政治方向,确保社会中介组织在日常活动特别是在关键时刻和突发事件中不偏离轨道。
第四,管理和教育社会中介组织中的党员发挥模范作用。社会中介组织大都属于松散型的组织体系。这个特点使得社会中介组织在人事和业务方面对其成员的约束力普遍较弱,因而党的工作的开展在很大程度上要取决于党员个体的素质和作为。作为一线基层组织,社会中介组织中的党组织必须从强化党组织和党员的执政意识开始。应教育党员努力提高政治素质,强化党员的执政意识。在社会中介组织中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最终还是要通过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予以实现。
3.构建社会中介组织中党组织新的工作方式
要想充分发挥社会中介组织中党组织的各种职能,实现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战略目标,必须“与时俱进”,实现新形势下党组织工作方式方法的创新。
一是正确处理党的政治核心作用与尊重社会中介组织独立性的关系。创新社会中介组织中党组织的工作方式,首先遇到的一个原则性问题是如何处理党的政治核心作用和社会中介组织独立性的关系问题。不论社会中介组织本身是否存在主管部门,它们在理论上和现实中都具有相当程度的独立性。因此,在组织活动的方式上,注意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因地制宜,注重实效。要根据社会中介组织的特点,按照“灵活、小型、多样”的原则,一方面要强调发挥党的政治核心作用,另一方面也要对社会中介组织进行依法管理,确保其健康发展;既要充分发挥社会中介组织中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又要尊重和支持社会中介组织独立开展工作,把社会中介组织的健康发展与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统一起来。
二是探索社会中介组织中的党组织发挥利益整合职能的新途径。当前社会利益格局出现的新变化无疑增加了基层党组织进行利益整合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因此,适应不同层次、多样化的利益需求,就要通过社区和社会中介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引导和服务。社会中介组织中的党组织在整合群众利益方面不能简单地依靠行政命令,而需要采用加强协调、注重疏导等整合方式,从单纯依靠行政手段向综合运用法律手段、民主协商手段等多种方式转变,引导群众正确认识和处理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关系,全局利益和局部利益的关系,长远利益和眼前利益的关系,增强党组织的影响力、吸引力和渗透力。
三是改进党组织在社会中介组织中实现自身职能的工作方式与方法。其中最为主要的是,党组织应该主要通过非权力性影响力来获得群众的信任与尊重。这就要求党组织在密切联系群众方面作出巨大的努力。只有密切联系了群众,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注意维护他们的正当权利、切身利益,群众才会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自觉地团结在党组织周围。党组织的活动要紧密结合实际,做到“三为”,即为社会中介组织发展所需要,为党员和其他人员所欢迎,为社会中介组织合伙人、管理者所支持和理解。社会中介组织中的党组织必须依据不同的情况,开展创造性的工作,探索出各种切合实际并行之有效的联系、团结、凝聚群众的方式方法。
四是充分利用网络手段,加强对社会中介组织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根据社会中介组织从业人员流动性强的特点,必须尽快建立网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层阵地和思想政治教育的自主阵地。基层党建网站要设立社会中介组织的党建栏目,在党员与社会中介组织基层党组织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建立起便捷的交流、联络渠道,利用互联网交互式的联络手段,打破时间、地域、专业等的限制,组织党员学习、讨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吸引力,尽可能做到寓教于乐,将必要的政治学习融化在业务知识、科技文化知识学习和有益身心健康的文化活动中,以取得实效。此外,要加大对包括社会中介组织的网络党建工作在内的信息源建设的资金投入,要研究多媒体传播的特点,研究互联网传播和其它媒体传播的整合,使各种媒体相互配合,各展所长,达到加强和改进社会中介组织党建工作的共同目标。
4.创新社会中介组织的管理体制及其党建工作的领导体制
新时期社会中介组织的迅速发展,使其呈现了社会经济管理体制与党的组织管理体制所面临的复杂局面。针对新的历史条件下社会中介组织管理和党建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笔者认为社会中介组织应实行“分级管理、双重负责”的管理体制,确立“党政共抓,归口、分层、双重管理”的原则,逐步理顺登记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和社会中介组织三者之间的关系。从长远看,要增强社会中介组织党建工作的有效性,还必须进一步理顺社会中介组织管理体制及其党建领导体制。针对目前存在的各种问题,可以考虑形成一种“多头推进,集中管理”的体制框架。“多头推进”,即开展社会中介组织党建工作,确实需要齐抓共管,因为单纯依靠任何一个方面的力量都是不够的,应当各方协调,共推进;“集中管理”,即将多方面“综合管理”的方式转变为由地方行政部门集中管理的方式,从而在属地管理的轨道中形成管理的“核心”。依据这种新的思路,要研究如何通过科学的分类,将社会中介组织按其性质、职能、活动范围或特点,分成若干的大类,由市、区(县)行政管理机构进行统一的分级分类管理。同时逐步将更多的社会中介组织的管理权,纳入属地管理的轨道,集中到各级政府的行政管理部门。管理权限的集中,将使社会中介组织的党建工作具有更加合理、坚实的体制依托,并可以在此基础上确定或建立专门负责党建工作的常设机构,从而形成适应进一步加强社会中介组织党建工作的新型领导体制。
在体制运行方式上,建立、完善对社会中介组织及其中的党组织实施属地管理的体制框架,更需要以理顺社会中介组织与各方面的关系为基础,并贯彻分层、分类的基本思路。分层,就是依据社会中介组织的规模大小,成员、业务、活动覆盖范围的大小,分为市区(县)性、街道社区性等不同的层次,这是确定社会中介组织究竟在哪一级实施属地管理的依据。分类,主要是根据社会中介组织独立性的大小以及从事业务、开展活动的性质等方面的不同将其区分成不同的类别,这是确定社会中介组织与其它机构和单位关系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