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压缩天然气,简称CNG(以下简称CNG),作为清洁燃料,已在全国30个省份、80多个城市进行推广。由于CNG属于高压、易燃、易爆气体,且CNG汽车的储气瓶属于特种压力容器,对于其“抗爆性”具有严格的规定;同时CNG改装车辆在城市的大街小巷中运行,被称为“流动着的炸弹”,是社会安全监管的重点和难点。目前兰州市现有注册机动车80万余辆、CNG双燃料车11万余辆、车载CNG气瓶达12多万只,随着兰州市CNG机动车辆保有量的不断增大,对CNG车辆的监管显得尤其重要。
关键词:天然气气瓶;安全监管;探讨
一、兰州市车载天然气气瓶现状
随着我国绿色能源战略的推出,发展天然气汽车符合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发展战略的要求,车用压缩天然气气瓶是天然气汽车的重要专用装置,做好车用压缩天然气气瓶的安全性分析,消除其安全隐患,可为减少或杜绝车用气瓶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提供保障。
近几年来,天然气已经成为汽车的一种重要的替代燃料,然而,由于车载天然气气瓶事故的频繁发生,致使人们逐渐认识到气瓶安全的重要性。甘肃省省会兰州市,由于地处西气东输的的沿线,对天然气的利用越来越广泛,尤其表现在汽车行业。兰州市现有各种燃气汽车十万余辆,由于各个环节的监管不到位,导致市场上出现各种不该发生的情况,若能将气瓶从安装监督检验到充装使用等各个环节都纳入到相应的监管系统,就可以大大减少由于气瓶安全问题引起的一系列事故。
二、安全监管问题分析
2.1 安全意识淡薄
车用气瓶使用单位应当按照《汽车用压缩天然气钢瓶定期检验与评定》(GBl9533—2004)、《汽车用压缩天然气金属内胆纤维缠绕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GB24162—2009)的规定,在车用气瓶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将车用气瓶送至经省质监部门核准的车用气瓶定期检验机构进行定期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而在现实生活中,很大一部分用户对气瓶的安全意识淡薄,没有意识到气瓶的危险性,抱着一种侥幸心理,到期的气瓶不检验,只要能加上气,就可以逃避检验。
2.2 监管部门配合不够密切
监管部门对实际中流通的车载天然气气瓶没有做到严格的管理,没有和交警、运管等部门配合,缺乏有效的衔接和沟通,对车载天然气气瓶的违法行为没有进行详细的存档和信息的传输,致使违法行为隐蔽,安全隐患加大。
2.3 缺乏安全教育
车载天然气气瓶的流动性强,结合兰州市的实际情况,加气的车辆除出租车、公交车等原装车以外,大多数是后期改装的,而且这部分车辆长期私自跑营运,收入低,为逃避气瓶检验费用,就选择不检验。由于缺乏安全意识,安装的气瓶不及时变更手续,年审就无法通过,大多数用户选择拆掉气瓶,待年审通过再次安装,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若监管部门汇同交警、运管等部门联合对相关车辆所有人进行安全教育,就可减少由于气瓶引起的安全事故。
三、安全监管的方法及建议
3.1 加强宣传,集中整治
通过印刷宣传资料,举办相应的培训班,加强安全教育,切实提高气瓶使用单位及个人的安全意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发动新闻媒体和其他一切社会力量,广泛宣传普及气瓶安全使用常识,形成“人人懂气瓶,人人学会正确使用气瓶”的局面,才能从根本上遏制气瓶事故的发生。
3.2 改装企业的改装质量监管
由于市场及利益等原因,改装企业越来越多,竞争越来越大,为获取更大的利润,导致部分企业对改装质量把关不严。加强对改装企业的监管和日常检查,及时发现改装中存在的问题并加以解决,并合理引导用户选择有资质的改装企业,对改装、监督检验、注册登记提供全程服务,提高办事效率。
3.3 充装机构的充装责任监管
充装机构要充分认识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督促各充装机构全面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增强自身的安全责任主体意识,严格落实安全管理机构、责任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保证特种设备有使用证、作业人员有上岗证,设备依法检验,建立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配备救援组织和救援装备,确保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得到有效处置。对实际工作中,对于违法违规充装,要严加督促,防止过期气瓶或不合格气瓶在市场流通,消除安全隐患。
3.4 检验单位的检验质量监管
针对当前兰州市车载天然气气瓶检验单位的实际情况,面对竞争日趋激烈的市场环境,对检验单位的检验质量要严加管理。监管单位要不定期对检验单位进行检验质量抽查,落实检验台账和检验报告。检验单位要对自己的检验质量和结果负责,不搞形式主义,对检验环节不走马观花,仔细、认真对气瓶的各项检验项目进行完整、准确的记录,检验工作到位、无误,检验数据真实、准确,确保自己检验的气瓶经得起市场的考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3.5 统一政策,加大惩处力度
针对目前存在的车载气瓶安全监管区域出现问题处理难度较大的事实,建议监管部门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规定,制定统一的政策,对于在运行和实际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加大惩处力度。对涉及违法违规的责任主体进行国家相关政策和法规标准的解释、说服、宣传教育,让其认识到违法违规问题的严重性。对于不贯彻落实和改进的责任主体进行较大力度的处罚,做到“严惩一个,警示他人”的效果。
四、结语
综合兰州市车载天然气气瓶监管目前存在的实际问题,建议相关监管部门借鉴其他省份或城市对车载天然气气瓶安全管理的模式,制定相关政策,落实责任主体,统一管理。针对兰州市目前对车载气瓶采取的电子标签管理模式,政府部门要继续做好这项便民工作,相关政策落实到位,后期服务全程跟踪,对各个涉事单位要严加管理,确保气瓶安全运行。
参考文献
[1]TSG R0009—2009 车用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S].
[2]张向民.关于天然气车用气瓶监督检验的几个问题[J].应用能源技术,2011(6):31-33.
[3]黄亮,李金峰.突不破的“屏障”[J].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11 (9): 46.
[4]张红星,江华生.车用压缩天然气气瓶的研究概况[J] .石油和化工设备,2011(10).
作者简介
韩世勋,男,汉族,1988年6月出生,甘肃省环县人,工程师,兰州大学工程管理专业毕业,主要从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
论文作者:韩世勋
论文发表刊物:《电力设备》2018年第10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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