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位宾语“Ba”句中动词补语的制约机制_语义分析论文

处所宾语“把”字句中动词补语的制约机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补语论文,宾语论文,处所论文,字句论文,动词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H146.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7365(2001)02-0017-07

§0 引言

0.1 所谓处所宾语“把”字句,就是述语带有处所宾语的“把”字句。本文研讨述补结构的处所宾语“把”字句。请看下面的例子。

① a.汹涌的钱塘江潮水一下子就把汽车卷下了堤坝。

b.他竟然把亲生老母一脚踹下了山谷。

c.她终于把谋害丈夫的凶手告进了监狱。

② a.他把箱子放在了行李架子。

b.她把一条小狗带到了办公室里。

其中,例①各句的述语是由趋向动词(R[,1])和一般动词(V)构成的述补结构(VR[,1]),例②各句的述语则是由可以和介词兼类的动词(R[,2])和一般动词(V)构成的述补结构(VR[,2]);其宾语(N[,3])则都是表处所的,“把”后的词语都是动作的受事(N[,2]),主语则都是动作的施事(N[,1])。于是,我们可以根据动词补语R[,1]和R[,2]的不同,将①、②两种处所宾语“把”字句分别记作:

S[,1]:N[,1]+把N[,2]+VR[,1]+N[,3]

S[,2]:N[,1]+把N[,2]+VR[,2]+N[,3]

经考察,S[,1]式处所宾语“把”字句的动词补语R[,1]由“进、出、回、上、下[,1]、下[,2]”六个趋向动词充当。其中,“下[,1]”表示“把”所介引的对象N[,2]离开处所N[,3]的语义,如①a中的“下”就表示“汽车”在“卷”的作用下离开了“堤坝”;“下[,2]”则表示N[,2]趋向于处所N[,3]的语义,如①b中的“下”表述的就是“亲生老母”因受“踹”的作用而坠向“山谷”。而S[,2]式处所宾语“把”字句的动词补语R[,2],则由“在、到、向、往”四个可以和介词兼类的动词充当。

0.2 有意思的是,①b中的动词补语“下[,2]”可以用“进”替换,而①c中的动词补语“进”却不能用“下[,2]”替换,但这①b、c中的“下[,2]”和“进”却都可以用“到”予以替换。在例②中,a中的动词补语“在”可以用“到”替换,而b中的动词补语“到”却不能用“在”替换,但可以用“进”替换。然而,①a中的动词补语“下[,1]”却无论如何也不能被其他任何R[,1]或R[,2]替换。

那么,这S[,1]中的R[,1]和S[,2]中的R[,2],有的为何可以用别的R[,1]和R[,2]予以替换,有的又为何无法用别的R[,1]或R[,2]予以替换?它们分别表示什么样的语义,这些语义的表述又受到什么因素的制约?再则,这R[,1]和R[,2]在处所宾语“把”字句S[,1]、S[,2]中显现的条件又是什么?这就是说,究竟有哪些因素制约着R[,1]、R[,2]的语义表述,这是需要我们作些深入研究的。

§1 述语动词V对R[,1]和R[,2]的制约

1.1 通过观察和分析,我们发现并不是所有的动词都能同R[,1]或R[,2]构成述补结构而进入处所宾语“把”字句的。有的动词虽可构成“把”字句,但却无法构成VR[,1]或VR[,2]述补结构而带处所宾语N[,3]。例如:

③ a.昨天晚上可把大萍吓坏了。

b.他把新买的那本书赔了图书馆。

c.书记把工人们反映的意见认真研究了一遍。

其中的动词“吓”、“赔”和“研究”,它们无论如何也无法附加R[,1]或R[,2]构成述补结构而带处所N[,3]作宾语。自然,这种无法同R[,1]或R[,2]构成述补结构的动词,本身也同样无法带处所N[,3]作宾语。但,倘若把例③中的动词换一下,就会相应地生成合格的处所宾语“把”字句来,如:

③ a[,1].昨天晚上就把大萍送回家了。

b[,1].他把新买的那本书拿到了图书馆。

c[,1].书记把工人们反映的意见带到了常委会上。

我们拿③a、b、c和③a[,1]、b[,1]、c[,1]比较,其中动词“吓”、“赔”、“研究”和“送”、“拿”、“带”的不同主要在于它能否随受事N[,2]的移动而持续;后者都可以随受事N[,2]的移动而从一个处所持续到另一个处所,(注:其中③c[,1]中“工人们反映的意见”由“工人”那里出现在“常委会上”,也是一种位移;“带”则也是随这一“意见”的移动而持续的动作。)因而它们都可以同R[,1]或R[,2]构成述补结构而带处所词语作宾语;而前者则都无法随受事N[,2]的移动而持续,因而也就无法附着R[,1]或R[,2]而再带处所词语作宾语。可见,能同R[,1]或R[,2]构成述补结构作述语的动词V,具有随受事N[,2]的移动而持续其动作的语义特征。

1.2 但是,我们在研究中发现,能出现在处所宾语“把”字句中的动词,并不单单是具有移动持续性特征的动词,有些并非具有这一语义特征的动词也可以同R[,1]或R[,2]构成述补结构作述语而出现在处所宾语“把”字句中。如,我们将③a[,1]、b[,1]、c[,1]中的动词调换成一些非移动持续性动词,也同样可以构成VR[,1]或VR[,2]述补结构作述语而带处所宾语。例如:

③ a[,2].昨天晚上把大萍留在了她姥姥家。

b[,2].他把新买的那本书丢到了图书馆。

c[,2].书记把工人们反映的意见写进了笔记本。

其中的动词“留”、“丢”和“写”都是非移动持续性动词。可见,我们说具有移动持续性的动词才能同R[,1]或R[,2]构成述补结构作述语而带处所宾语,是具有片面性的。那么,究竟什么样的动词才能同R[,1]或R[,2]构成述补结构而出现在处所宾语“把”字句中作述语呢?我们拿③a[,2]、b[,2]、c[,2]和③a[,1]、b[,1]、c[,1]相比较,其中动词的共同语义特征则是:“致使受事N[,2]产生位移”,即在动词的作用下,受事N[,2]所存在的空间位置要产生这样那样的变化。如,③a[,1]、a[,2]中的“大萍”在“送”和“留”的作用下,从别的处所分别移动到了“家”里和滞存于“她姥姥家”;③b[,1]、b[,2]中的“新买的那本书”在“拿”和“丢”的作用下,从他处移动到了或留存在了“图书馆”;③c[,1]、c[,2]中的“工人们反映的意见”在“带”和“写”的作用下,从“工人们”那里分别到了“常委会上”和“笔记本”中。而③a、b、c中的动词“吓”、“赔”和“研究”,都无法使其受事“大萍”、“新买的那本书”和“工人们反映的意见”发生位移,即无法使其存在的处所发生变更。因而,我们以为,能同R[,1]或R[,2]构成述补结构而带处所宾语的动词V,它所具备的语义特征是:“致使受事N[,2]位移。”

1.3 我们拿这一结论去验证其他处所宾语“把”字句,没有发现例外。本文所列举的例①、②中的动词都具有这一语义特征。正因如此,有时同一个动词在此句中不能同R[,1]或R[,2]构成述补结构而带处所宾语,但在彼句中却可以同R[,1]或R[,2]构成述补结构而带处所宾语。例如:

④ a.老太太把腰都笑弯了。→a[,1].老太太把假牙笑在了地上。

b.小刚把眼睛都哭红了。→b[,1].小刚把眼泪哭进了嘴里。

c.老赵把地扫得干干净净。→c[,1].老赵把垃圾扫到了粪坑里。

其中,④a、b、c中的动词“笑”、“哭”和“扫”都不能致使“腰”、“眼睛”和“地”发生位移,而只能改变其存在的形态,因而它们无法附加R[,1]或R[,2]而带处所宾语。但,在④a[,1]、b[,1]、c[,1]中,它们都可以同R[,1]或R[,2]构成述补结构而带处所宾语。可见,对处所宾语“把”字句而言,动词是否具备“致使N[,2]位移”的语义特征,是它能否附着R[,1]或R[,2]而构成处所宾语“把”字句的充分必要条件。

§2 动词V和受事N[,2]对R[,1]和R[,2]的选择

2.1 既然动词V是否具有“致使N[,2]位移”的语义特征制约着R[,1]或R[,2]在述语中的显现,这同时也说明受事N[,2]应具有“位移”的语义特征,而且,这一特征是构成处所宾语“把”字句的关键。受事N[,2]的位移大致可以划分为两种类型:其一,N[,2]的位移具有明显的距离感,是从甲处向乙处的移动,我们称作“处所位移”;其二,N[,2]的位移没有距离感,只是改变了原来的存在状态而滞存于某处,我们称作“状态位移”。

事实上,受事N[,2]的这两种位移形式则取决于动词V的语义特征的不同。当动词V是能够随受事N[,2]的移动而持续其动作的移动持续性动词时,其N[,2]的位移当是处所位移;当动词V是不能使受事N[,2]从甲处移动向乙处的非移动持续性动词时,其N[,2]的位移则只能是状态位移;当动词V是虽不能随受事N[,2]的移动而持续其动作、但却可以致使受事N[,2]移动的“致使性”动词时,其N[,2]的位移既可以是处所位移,也可以是状态位移。例如:

⑤ a.最后,一辆急救站的有红十字的面包车把他送到了黄土岭的精神病院。

b.小苏和丈夫把老头子扶出家门。

c.他把目光转向了自己的工厂……

d.洪继宽……呆呆地望着儿女们把老妻安顿在长椅上。

e.他木了几分钟……将手里的烟头小心翼翼地揿灭在烟灰缸里……

f.大芝麻不吭声,一脚把路人乱扔在河边的易拉罐狠狠地踢进了河里。

g.她把一盆菜汤全部泼在了一个叫陶二民的人的脸上。

其中,⑤a、b、c中的动词“送”、“扶”和“转”都是移动持续性动词,因而,其受事“他”向“黄土岭的精神病院”的移动,“老头子”离开“家门”的移动和“目光”向“自己的工厂”的移动,都是处所位移。而⑤d、e中动词“安顿”和“揿灭”则是非移动持续性动词,因而其受事“老妻”和“手里的烟头”的位移都是表示这一受事存在状态发生变更的状态位移,即“安顿”使“老妻”从其他存在状态移变为滞留于“长椅上”,“揿灭”使“手里的烟头”从燃烧的状态移变为“熄灭”的状态而滞留于“烟灰缸里”。⑤f、g中的动词“踢”和“泼”则是致使性动词,其中“踢”使受事“路人乱扔在河边的易拉罐”向“河里”的位移,当是处所位移;而“泼”使受事“一盆菜汤”出现并滞留于“一个叫陶二民的人的脸上”的位移,当是状态位移。

2.2 事实上,当移动持续性动词致使受事N[,2]发生处所位移时,因其N[,2]的位移是从一个处所向另一个处所的移动,具有一定的趋向性,因而凡能表示这一趋向性、且语义上可以搭配的R[,1]或R[,2]均可与其动词V构成述补结构而作处所宾语“把”字句的述语;凡不能表示这一趋向性的R[,1]或R[,2]则不能在这种句子中同动词V构成这种述补结构。在R[,1]和R[,2]中,只有“在”无法表示受事N[,2]这种处所位移的趋向性,其他的R[,1]和R[,2]均可表示这一趋向性。因而,致使N[,2]处所位移的移动持续性动词后,一般不能附着“在”,其他R[,1]或R[,2]只要语义搭配,则均可出现。如⑤a、b、c中的动词“送”、“扶”和“转”后的“到”、“出”和“向”都无法改换成“在”,但却可以根据具体的语义换用其他R[,1]或R[,2]。例如:

⑤ *a[,1].最后,一辆急救站的有红十字的面包车把他送在了黄土岭的精神病院。

*b[,1].小苏和丈夫把老头子扶在家门。

*c[,1].他把目光转在了自己的工厂……

⑤ *a[,2].最后,一辆急救站的有红十字的面包车把他送往/向/进/回/出了黄土岭的精神病院。

*b[,2].小苏和丈夫把老头子扶进家门。

*c[,2].他把目光转到/回/进了自己的工厂……

当非移动持续性动词致使N[,2]发生状态位移时,因其N[,2]的状态位移强调的不是事物从一处所向另一处所的移动,而是事物在某一处所出现、留存的状态,因而具有较强趋向意义的“往”、“向”、“下[,1]”、“下[,2]”和“出”均无法出现在这一动词V后作补语,而无趋向意义的“在”和趋意义较弱的“到”、“上”、“回”、“进”则常作这种动词V的句法补语。例如:

⑤ *d[,1].洪继宽……呆呆地望着儿女们把老妻安顿往/向/下/出长椅上。

*e[,1].他木了几分钟……将手里的烟头小心翼翼地揿灭往/向/下/出烟灰缸里……

⑤ d[,2].洪继宽……呆呆地望着儿女们把老妻安顿到/回长椅上。

e[,2].他木了几分钟……将手里的烟头小心翼翼地揿灭到/进烟灭缸里……

当动词是致使性动词时,因其既可以使N[,2]从一处所趋向于另一处所,也可以使N[,2]仅以某一状态出现并滞存于某处,因而,只要语义搭配,几乎所有的R[,1]和R[,2]都可以出现在这一动词之后作其句法补语。如:

⑤ f[,1].大芝麻不吭声,一脚把路人乱扔在河边的易拉罐狠狠地踢在/到/向/往/下了河里。

g[,1].她把一盆菜汤全部泼到/向/往了一个叫陶二民的人的脸上。

2.3 另外,有些动词,由于词汇意义和语境的缘由,它有时用作移动持续性动词,有时则用作非移动持续性动词。当它用作移动持续性动词致使N[,2]发生处所位移时,其后则仅仅排斥“在”而可以根据语义附加其他任何R[,1]或R[,2];当它用作非移动持续性动词致使R[,2]发生状态位移时,其后则排斥趋向意义较强的“往”、“向”、“下[,1]”、“下[,2]”和“出”,而可以根据语义附加“在”、“到”、“上”、“回”、“进”无趋向意义或趋向意义较弱的R[,1]或R[,2]。例如:

⑥ a.她把软得可怕的儿子抱在怀里,第一次让他吸吮自己的乳汁。

b.她把软得可怕的儿子抱进/到/回怀里,第一次让他吸吮自己的乳汁。

*c.她把软得可怕的儿子抱往/向/下/出怀里,第一次让他吸吮自己的乳汁。

d.她把软得可怕的儿子抱往/向/到/进/出怀里,第一次让他吸吮自己的乳汁。

*e.她把软得可怕的儿子抱在医院,第一次让他吸吮自己的乳汁。

其中,动词“抱”用作非移动持续性动词,致使“儿子”发生状态位移时,其后排斥“往”、“向”、“下[,1]”、“下[,2]”和“出”如⑥c;而可以附加“在”、“进”、“到”、“回”,如⑥a、b;但,当“抱”用作移动持续性动词,致使“儿子”发生处所位移时,其后则排斥“在”,如⑥e;而可以附加“往”、“向”、“到”、“进”、“出”和“回”作其句法补语,如⑥d。

§3 处所N[,3]和受事N[,2]对R[,1]和R[,2]的选择

事实上,在处所宾语“把”字句中,R[,1]或R[,2]能否出现在动词V后和具体能出现哪一个R[,1]和R[,2],除了受动词V和受事N[,2]的句法语义特征制约外,也受处所N[,3]同受事N[,2]间的语义关系的制约。从上文的分析中可以看出,由于移动持续性动词和非移动持续性动词的不同,致使受事N[,2]的位移相应地存在着处所位移和状态位移的不同;N[,2]不同的位移又决定了动词后出现的R[,1]或R[,2]的不同。当V是移动持续性动词时,它致使N[,2]发生处所位移,因而其后除排斥无趋向意义的“在”外,能出现其他任何R[,1]或R[,2];当V是非移动持续性动词时,它致使N[,2]发生状态位移,因而其后排斥具有较强趋向意义的R[,1]和R[,2],而可以出现无趋向意义或趋向意义甚弱的R[,1]或R[,2]。那么,在具体的语境中,这动词后的R[,1]或R[,2]又究竟应该选择哪一个呢?这恐怕就取决于处所N[,3]和受事N[,2]的语义关系了。

3.1 当V是移动持续性动词时,它可以致使N[,2]发生趋向N[,3]的处所位移,也可以致使N[,2]发生离开N[,3]的处所位移。首先,我们研讨N[,2]趋向N[,3]的处所位移。在这种位移中,因其N[,3]是N[,2]趋向的处所,其动词V后一般可出现“到”、“往”和“向”,“到”重在表述N[,2]已达N[,3],“往”重在表述N[,2]向N[,3]的移动,“向”则重在表述N[,3]是N[,2]趋向的方位。在此基础上,倘若N[,3]同时又是N[,2]原来存在过的处所或是言语主体所在的处所,那么动词V后还可用“回”;倘若N[,3]可以涵容N[,2],那么动词V后还可用“进”;倘若N[,3]在N[,2]的上位,那么动词V后还可用“上”;倘若N[,3]在N[,2]的下位,那么动词V后还可用“下[,2]”。例如:

⑦ a.父亲把哥哥送到/向/往了村口。

b.父亲把哥哥送进/到/往/向了部队。

c.父亲把哥哥又送回/进/到/往/向了学校。

d.父亲把哥哥送上/到/往/向了前线。

e.父亲把哥哥送下/到/往了基层。

其中,⑦a中的“村口”是“哥哥”趋向的处所,动词“送”后出现“到”表“哥哥”已达“村口”,“向”表示“村口”是“哥哥”趋向的方位,“往”则表示“哥哥”向“村口”的移动。⑦b中的处所“部队”可以涵容“哥哥”,因而“送”后又可出现“进”;⑦c中的处所“学校”既是“哥哥”原来学习的处所,又可涵容“哥哥”于其中,因而动词“送”后又可出现“回”或“进”;⑦d中的处所“前线”,客观上并不在“哥哥”的上位,只是人们主观上所认定的一种要位,这要位也往往被人们视作一种上位,因而动词“送”后又可出现“上”;⑦e中的处所“基层”,客观上也不在“哥哥”的下位,而是相对于上级单位而言的,人们习惯上把下级底层单位视作下位,因而动词“送”后又可出现“下[,2]”。

当N[,2]的位移是离开处所N[,3]的处所位移时,因其N[,3]是N[,2]离开的处所而不是趋向的处所,因而动词V后绝不能出现“到”、“往”、“向”、“回”、“进”、“上”和“下[,2]”这些表N[,2]趋向N[,3]的R[,1]或R[,2],只能出现“下[,1]”和“出”。其中,“下[,1]”表示处所N[,3]是N[,2]移动的上位处所,即N[,2]是由N[,3]向下移动的;“出”则表示N[,2]由N[,3]向外移动。倘若“下[,1]”和“出”被其他R[,1]或R[,2]所替换,这N[,2]的位移则一定改变了原来N[,2]离开N[,3]的意义,而生成了N[,2]趋向N[,3]的意义。例如:

⑧ a.他们把老赵抬下/出救护车,迅速向急救室奔去。

b.他们把老赵抬上/进救护车,迅速向急救室奔去。

⑨ a.老王把我领出学校,进了一家咖啡馆。

*b.老王把我领下学校,进了一家咖啡馆。

c.老王把我领回/进/到学校,进了一家咖啡馆。

其中,⑧a中的“救护车”既是“老赵”离开的上位处所,又是涵容“老赵”的原来的处所,因而,移动持续性动词“抬”后既可出现“下[,1]”也可出现“出”,表示“老赵”离开“救护车”向下移动或向外移动。但当这“下[,1]”或“出”由“上”或“进”替换后而生成⑧b时,这“救护车”已不再是“老赵”离开的处所,而成了趋向的处所。⑨a中的“学校”是原来涵容“我”的处所,是“我”由此向外移动的处所,但并不是“我”离开的上位处所,因而移动持续性动词“领”后的趋向补语“出”不能用“下[,1]”予以替换而生成⑨b。当这个“出”被“回”、“进”和“到”替换而生成⑨c时,句子的语义也随之发生了变化,“学校”不再是“我”离开的处所,而成了“我”趋向的处所。

3.2 当动词是非移动持续性动词时,它致使N[,2]的位移是状态位移,主要表述的是受事N[,2]因动作而滞存于某一处所。因而动词V后常带补语“在”和“到”,表N[,2]滞存于N[,3]。二者的区别在于,用“在”仅表N[,2]滞存于N[,3]的意义,用“到”在表这一滞存意义的同时,又表N[,3]是N[,2]位移的终点处所。事实上,N[,2]滞存于N[,3]自然就是N[,2]位移的终点处所,用“到”只是对这一意义予以主观的强调和凸显罢了,二者并无实质的差异。因而,一般情况下二者可以互换而不影响句子的语义。在此基础上,当N[,3]同时又是N[,2]原来就存在过的处所或是言语主体所在的处所时,动词V后还可用“回”;当N[,3]可涵容N[,2]时,动词V后还可用“进”;当N[,3]处在N[,2]或动作施事者的上位时,其动词V后还可用“上”。例如:

⑩ a.母亲把桑叶摆在/到了芦席上。

b.母亲把桑叶摆回/进/在/到了笸箩里。

c.母亲把桑叶摆上/在/到了床顶。

其中,“摆”是非移动持续性动词。⑩a中的“芦席上”是“桑叶”通过动作“摆”所滞存的处所,因而动词“摆”后可出现“在”或“到”作补语,表示“桑叶”滞存于此的状态位移。当N[,3]“笸箩里”既是“桑叶”原存的处所又是可以涵容它的处所时,其动词“摆”后又可出现“回”和“进”;当N[,3]“床顶”在动作施事者“母亲”和受事“桑叶”的上位时,动词“摆”后则又可出现“上”。

§4 结语

综上所述,当动词V具有“致使N[,2]发生位移”的语义特征时,V后方可出现R[,1]或R[,2]。进而,当V是移动持续性动词时,N[,2]的处所位移可分为趋向处所N[,3]的位移和离开处所N[,3]的位移两种;当动词V是非移动持续动词时,N[,2]的位移则是状态位移。正是由于N[,2]位移类型的不同,加之N[,2]同N[,3]具体语义关系的不同,动词V后可出现的R[,1]和R[,2]亦随之有所不同。

另外,当动词V是致使性动词时,它既可以致使受事N[,2]发生处所位移,也可致使其发生状态位移;受事N[,2]所发生的不同的位移则制约着对R[,1]或R[,2]的选择。因而,致使性动词出现在处所宾语“把”字句中,其后出现R[,1]或R[,2]的具体情况可以分别归入受事N[,2]的两种位移类型之中。于是,我们可将R[,1]和R[,2]在处所宾语“把”字句中的句法分布情况概括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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