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意志意识形态》“费尔巴哈”章的文献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费尔巴哈论文,德意志论文,意识形态论文,文献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草稿的状态
两卷本《德意志意识形态》是青年马克思和恩格斯共同的作品,但是这部手稿却在他们生前没有发表,而是以手稿的形式保留下来。其中,第一卷第一篇《费尔巴哈》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展开自己的理论,奠定唯物史观的重要文献,但作为印刷用的原稿,这一部分的完成度却很低,且错综复杂。正是因为如此,迄今为止围绕着“文献学的问题”才产生了许多对立或分歧。在本章中,我们将选择《德意志意识形态》文本研究中几个特别重要的问题进行讨论,以揭示阅读《德意志意识形态》必须涉及的几个问题。
首先,让我们简单回顾一下马克思和恩格斯写作《德意志意识形态》前的经过。马克思和恩格斯第一次见面是在1842年11月,那是一次冷淡的会面。但在 1844年8月第二次见面时,两人不仅发现彼此观点一致,而且还决定共同执笔对当时论战的活跃人物青年黑格尔派的布鲁诺·鲍威尔等人进行批判。这就是1845年2 月出版的《神圣家族》。另一方面,同是青年黑格尔派的麦克斯·施蒂纳在1844年11月出版了《唯一者及其所有物》,在这本书中,他把马克思和恩格斯当作费尔巴哈主义者,并对他们予以了批判。再加上马克思和恩格斯得知鲍威尔和施蒂纳在《维刊德季刊》第三期上(1845年10月)又分别对费尔巴哈以及他们两人进行批判。在这种情况下,反驳青年黑格尔派成为十分紧迫的课题。《德意志意识形态》这本书就是为批判他们而作的。
其次,是关于《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写作时间。由于这部著作的写作正值马克思和恩格斯创立唯物史观的关键时期,确定写作的起始时间对于我们考察两人思想的形成轨迹具有重要的意义。尽管人们根据当时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行踪记录和青年黑格尔派著作的出版状况已经对写作时间进行了相当细致的研究,但是时至今日人们对《费尔巴哈》章的写作时间仍有分歧。因为,据推测《费尔巴哈》章首先是由恩格斯写底稿,然后再由马克思和恩格斯对底稿进行修改、删除、追加、增补,在此基础上又写了修订稿和誊清稿,手稿还未整理成型。但是,我们还是可以推断,《费尔巴哈》的写作时间横跨《德意志意识形态》的整个写作过程,它始于1845年11月末12月初(注:Inge Taubert, Wie entstand die Deutsche Ideologie von Karl Marx Friedrich Engels? Neue Einsichten, Probleme und Streitpunkte, in: Schriften aus dem Karl-Marx-Haus, Nr.43,1990,S.50.),最迟在1846年8月中旬或者秋季结束。
这一时间写成的《德意志意识形态》除了第二卷第四篇以外都没能出版,后来马克思在回忆中写道:“既然我们已经达到了我们的主要目的——自己弄清问题,我们就情愿让原稿留给老鼠的牙齿去批判了”(注: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第84页。)。《德意志意识形态》就是这样以手稿的形式留给了我们。整个《德意志意识形态》的篇目构成如下:
第一卷第二卷
第一篇 费尔巴哈
真正的社会主义
莱比锡宗教会议第一篇《莱域年鉴》或真正的
第二篇 圣布鲁诺
社会主义的哲学
第三篇 圣麦克斯
第四篇 卡尔·格律恩《法兰西
莱比锡宗教会议闭幕
和比利时的社会运动》(1845
年达姆斯塔德版)或真正的社
会主义的历史编篡学
第五篇“霍尔施坦的格奥尔格
·库尔曼博士”或“真正的社会
主义者”的预言
第二卷的第二篇和第三篇缺失。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生前只出版了第二卷第四篇,其余的手稿都未能发表。但是,除《费尔巴哈》以外,其他手稿都是已近完成的印刷用书稿,从手稿状况来看,只有《费尔巴哈》问题最大。
《费尔巴哈》的手稿使用了4种纸,但是纸的使用却没什么固定的规则。这些纸都是在中间沿纵向对折为二、包含四面的大开纸。每面又分为左右两栏,左栏写文章,右栏留给注和增补用。大部分纸张上写有恩格斯加的纸张序号和马克思标的页码序号(注:本章用{}来表示纸张序号。一个纸张有4面,这4面分别用abcd来表示,另外每面上的页码序号用()来表示。)。
手稿状态如表1。手稿由所谓的“大束手稿”和“小束手稿”组成。“大束手稿”主要由恩格斯写成,据推测是底稿,上面标有恩格斯的纸张序号和马克思的页码序号。页码序号基本上是连续的,而纸张序号则有两处大的飞跃,分成了三个部分,被称为第一、第二和第三个部分。第一部分加进了1962年由巴纳发现的三页手稿,另外在几页上还标有(?)的编辑符号(注:“大束手稿”的(1)标有Feuerbach的注。{6}abc的页码序号最早是{6b}{6c}{6d}{6d},后改成(8)(9)(10)(11),(8)(9)(10)上也标有Feuerbach的注。(16)上有第11、12、13、14、15、16注,在没有页码序号的第{10}a页上注有Bauer,接着在{10}b页即(24)上有Feuerbach的注。在(28)页上删除的部分中有Bauer,在增补部分中有Feuerbach的注。)。在第三部分的最后有马克思的备忘录。“小束手稿”据推测是在“大束手稿”写完后而作的修订稿和誊清稿,虽没有(?)的编辑符号,但却有三种标题(?)(注:{?}a的开头是“Ⅰ费尔巴哈”、{1?}c的开头是“一.一般意识形态、特别是德意志的A”、{2}a的开头是“第一篇费尔巴哈、A.一般意识形态、特别是德意志的”。另外,{1}ab是{1?}ab的誊清稿。)。手稿上有恩格斯和伯恩施坦标的纸张序号,但没有页码序号。
表1《费尔巴哈》的草稿一览
纸张序号
页码序号
〈大束手稿〉
{巴纳}ab [1]~[2]
{6}~{11}
{8}~{28}
{巴纳}ab {29}~无
{20}~{22}
{30}~{35}
{84}~{92}a
{40}~{72}
最后的备忘录
{92}a~d {72}~无
〈小束手稿〉
{1?}a~d
无
{2?}a~d
无
{1}ab 无
{2}a~d
无
{3}a~d
无
{4}a~d
无
{5}a~d
无
二、几个论点
《德意志意识形态》存在着许多文献上的问题,但这些问题决不仅仅是文献考证上的正误问题,它还与如何去解读《德意志意识形态》、如何去理解马克思恩格斯的思想形成过程和唯物史观等相连,与对《德意志意识形态》内容的理解相关。正是因为这一缘故,研究者们在高度评价广松版的同时也提出了许多异议。下面,我就介绍其中几种有代表性观点。
首先,关于写作顺序。第一篇《费尔巴哈》的基本手稿和第三篇《圣麦克斯》都分为三个部分,而且双方似乎有交叉,因此整个第一卷都是问题。巴加图利亚认为,第一篇的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是在写作第三篇时“跑了题”(注:巴加图利亚,“《德意志意识形态》第一篇的再构成”,《情况》,1974年1月号,第95页。),写完后又移回到第一篇的。她推测第一卷的写作横跨整个第一篇、第二篇和第三篇,其写作顺序如表3。但是,广松涉在仔细分析手稿后,提出也存在着这样的可能性,即作者是在写完第一篇后把涉及到布鲁诺·鲍威尔和麦克斯·施蒂纳的部分移到第二篇和第三篇的,“关于第二、第三部分究竟是原来基本手稿的一部分,还是从第三篇《圣麦克斯》的手稿中剔出掉的,目前还无法做出判断”(注:广松涉,“关于《德意志意识形态》文献学上的几个问题”,《情况》,1974年1月号,第30页。),广松在此问题上做了保留。如果按照巴加图利亚的意见,《费尔巴哈》篇的写作是与第二篇和第三篇交叉进行的,因此这就需要联系第二篇和第三篇的叙述来理解《费尔巴哈》的文本,这一点十分重要。
表3 巴加图利亚的考证确立的第1卷的写作顺序
MEN.bd.3的页码
第一篇“费尔巴哈”第一部分
S.81~S.100
第二篇“圣布鲁诺”
S.101~S.159
第三篇“圣麦克斯”第一部分
S.159~S.338
第一篇第二部分
第三篇第二部分S.338~S.437
第一篇第三部分
{1?}{2?}
第三篇第三部分
{1}~{5}
誊清第一稿
誊清第二稿
其次,关于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写作分工问题”。《德意志意识形态》是由两人共同完成的,在写作过程中他们的思想还处于形成过程中,这样一来,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写作过程中各自发挥了什么作用呢?这显然是一个问题。由于草稿显示两人笔迹分明,这就需要对草稿的写作过程,譬如就要对马克思对用恩格斯的笔迹写成的文章的修改、增补进行分析。而且,对这一问题,显然不能只停留在对两个人笔迹进行辨别等文献考证上。
广松之所以花大力气对《德意志意识形态》进行文献考证,其意图是要论证在马克思和恩格斯创立唯物史观的过程中起主导作用的是恩格斯,“仅就第一篇而言,可断定恩格斯是原创者”(注:广松涉:“《德意志意识形态》编辑上的问题”,《唯物论研究》第21号,1965年,第149页,另请参照广松“早期恩格斯的思想形成”(《思想》,1966年9月号(后被收入《马克思主义的成立过程》,至诚堂,1968年))和《恩格斯论》(盛田书店,1968年)。)的“恩格斯主导说”。针对广松提倡的“恩格斯主导说”,望月清司判读了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笔迹,并在考虑与各人笔迹整合性的基础上,提出了两者的“识别标准”(注:望月清司:《马克思历史理论的研究》,岩波书店,1973年,第201页。),区别了马克思的“分工展开史论”和恩格斯的“所有形式史论”,通过这两个史论的区分否定了两人的一体说,与此同时,他还提出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是马克思而非恩格斯占主导地位。细谷昂认为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以前,马克思和恩格斯之间“在理论本质上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和观点的对立是很自然的事情”(注:细谷昂,《马克思社会理论的研究》,东京大学出版社,1987年,第111页。),但两人“在基本思想一致的前提下,各持己见,相互争论,扬弃到更高的水平,从而到达‘同一个结论’的看法也是妥当的”(注:细谷昂:《马克思社会理论的研究》,第111~112页。),细谷提出了一个马克思和恩格斯的互补说。中川弘也批判了广松的“恩格斯主导说”,他指出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存在着“其视角和‘位相’存在一定差异”的三种“史论”(注:中川弘:“唯物主义历史观的确立”(服部文男编《讲座概念》,青木书店,1977年),第61页。),它们“只被理解为彼此‘照应’的东西,……它们在‘照应’关系中的具体顺序还没有被理解为具有严密整体次序的体系”(注:中川弘:“唯物主义历史观的确立”,第72页。),但是,“我们至少可以推断,在获得唯物主义历史观的基本视角和坐标以及由此出发展开‘史论’上,发挥‘主导性’的与其说是恩格斯,还不如说是马克思”(注:中川弘:“唯物主义历史观的确立”,第74页。)。
现在,对如何排列那些未加整理的手稿这一“编辑问题”,把“大束手稿”看作基本手稿,把“小束手稿”看作修改稿或誊清稿,把它们都看作是相对完整的部分差不多已经是人们的共识,巴加图利亚版、新MEGA试行版和广松版都是如此排列的。问题是修改稿或者誊清稿的位置,特别是恩格斯标的那{3}、{4}两张印纸共计6页手稿的排列位置。广松认为,基本手稿的第三部分开头缺少的那36~39页“并不是真正的缺失,而是可以用誊清稿{3}、{4}来填补的。……只有把没有结尾的{3}、{4}和缺少开头的第三部分结合起来,才能得到一个完整的‘财产形态论’,也才能和马克思的备忘录相吻合”(注:广松涉:“《德意志意识形态》编辑上的问题”,第190~92页。)。针对这一意见,望月提出第三部分开头是马克思的“分工展开史论”,而誊清稿是恩格斯的“所有形式史论”,“两种史论无法相接,且位相不同”(注:望月清司:《马克思历史理论的研究》,251页。),所以应该让誊清稿“独立成章,相对独立”(注:望月清司:“《德意志意识形态》再解读”,见《解说马克思Ⅲ》,现代理论社,1972年,第62页。)。此外,细谷虽然承认二者位相不同,但那是“从拥有共同态……行业协会的所有制出发,通过分工的展开,再到不拥有共同态……的资本主义所有制的一种对比把握”(注:细谷昂:《马克思社会理论的研究》,第202页。),在这里,“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历史理解上有共同的基本视角和坐标”(注:细谷昂:《马克思社会理论的研究》,第202页。)。
此外,在基本手稿的第一部分开头和修改稿或誊清稿之间,也存在着如何对应的问题,存在着在推敲过程中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思想是怎样形成的问题。
总之,“编辑问题”包含着如何理解《德意志意识形态》所表明的唯物史观的理论问题,它具有文献考证所无法解决的复杂性。
三、结束语
从上面可以看出,在对《德意志意识形态》、特别是对《费尔巴哈》文本的处理上人们众说纷纭,目前尚无定论,而且还存在着许多与对内容的理解密切相关的论点,超出了单纯的文献考证。那么,我们应该怎样看待《费尔巴哈》的文本呢?
关于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笔记、写作过程中的修改和删除、补充等问题,由于手稿对两人的笔记、修改和删除以及补充都记载得很清楚,比较容易判别,在这个意义上,现阶段广松版比其他几个已出版的版本好用。不过,广松版为了报告其他版本的情况,脚注用得过多,还存在着改善的余地。此外,关于编辑方针,其实按照手稿原样进行复原也未尝不可。需要注意的是,在这一问题上,即便你用的是广松版,也要考虑到“大束手稿”和“小束手稿”写作的前后关系。因为,如果说“大束手稿”是在“小束手稿”基础上写成的话,那么反过来说也成立,我们对这两种说法都应该谨慎。
总之,作为权宜之策,我们可以使用广松版。但是,广松版在《费尔巴哈》的编辑方针上仍存在着很大的问题。我们认为,既然《费尔巴哈》是未加整理的手稿,那么“按手稿当初的顺序排列进行复原”(注:郑文吉:“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Ⅰ费尔巴哈〉章的再构成——梁赞诺夫以来各种文本的比较研究(下)”,《立命馆经营学》第30卷第1号,1991年,第138页。)也不失为一个可供选择的编辑方针。这就是表4的“第一方案”。另外,众所周知,《德意志意识形态》作为马克思和恩格斯历史唯物主义的奠基之作,具有“工作过程报告”的特点,要严格细致地追溯这一工作过程也需要有一个文本,因此,我们也可以按照《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写作顺序进行排列,这一编辑方针见表4的“第二方案”。据推测,作者是先写的“大束手稿”(注:根据巴加图利亚的考证,“大束手稿”是在写作第三篇《圣麦克斯》时的“离题”部分,是后来移到第一篇“费尔巴哈”的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的。在结果上,第一篇和第二篇、第三篇的写作是交叉进行的,关于这一点,这里虽不能展开论述,但是从各个部分的前后状态及其所展开的内容来看是可以证明的。),然后是“小束手稿”的{1?}{2?},再后是位于第三部分结尾的马克思的“最后的备忘录”,尽管我们还无法断定“小束手稿”的{1}~{5}是不是按照纸张序号顺序来写的,但可以肯定的是它们是最后完成的(注:关于“小束手稿”的写作过程,也可以从各个部分的前后状态及其所展开的内容得到证明,这里不予讨论。)。我们可以按照这一写作的时间顺序来排列手稿。通过这一编辑方针,我们可以发现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写作《德意志意识形态》过程中的思想轨迹。不过,这一“第二方案”和迄今为止的其他版本一样,“最终都是介入编者本人主观因素的编辑原则的产物”(注:郑文吉:见前面的论文,第137页。)。总之,《德意志意识形态》的文献问题不能同对其内容的理解相分离。
表4《费尔巴哈》的排列顺序方案
第一方案 第二方案
{1?}ab第一部分
{1?}cd第二部分
{2?}a 第三部分
{1} {1?}ab
{2} {1?}cd
{3} {2?}a
{4} 最后的备忘录
{5}
{1}
第一部分 {2}
第二部分 {3}
第三部分 {4}
最后的备忘录
{5}
翻译:韩立新,清华大学哲学系副教授,博士。(北京 1000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