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电子文件传输立法保护的发展与启示_版权保护论文

国外电子文件传输立法保护的发展与启示_版权保护论文

国外电子文献传递立法保护的发展与启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文献论文,启示论文,国外论文,电子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 问题的提出

在图书馆电子文献传递的实践中,电子文献传递的版权问题成为困扰文献传递正常开展的重要障碍。由于长期以来纸质印刷文献在知识产权和版权保护方面已有较完备的法律法规,而电子文献通过数字、代码方式进行信息的传播与复制,在网络环境下,不仅使各类电子作品之间界限模糊、相互渗透,而且使作品复制、修改变得非常容易,影响了电子文献版权的保护。加之当前有关版权的法律内容比较陈旧,不能适应网络环境下电子文献版权保护的新情况,不能对版权所有者和用户之间的关系做出较好的调整,影响电子文献传递服务的开展。因此,在传统印刷模式下产生的旧信息管理方式和版权立法规则需要被更新,以便使其适应现代网络环境变化发展的要求。对文献传递机构来说,重视版权法的新变化中合理使用的规定,了解版权法对侵权主体的责任规定,是搞好电子文献传递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本文正是从国外版权法对电子文献传递的限定入手,通过比较方法来阐明世界各国版权法对电子文献传递立法规定的新变化,以便图书馆更好地在合法的范围内为广大用户提供高质量的文献信息传递服务[1]。

2 国外的做法

2.1 国际图联电子文献传递研究计划

为了协调世界各国的电子文献传递工作,国际图联(IFLA)在其所属机构中专门设立了文献传递组(Section and Document Delivery)。在这个部门中包括92位协会会员、机构会员以及个人准会员。该部门是国际图联的图书馆和图书馆协会通过各种资源共享、文献提供技术在世界范围内获得各种形式信息的一个专业论坛。在世界出版物收集和利用(UAP)核心计划支持下,该组同国际图联其他机构密切合作,开展电子文献传递工作。该组的主要目标是通过采用新技术,扩展和完善全国性、国际性的文献传递,加强图书馆与文献传递提供机构的合作。UAP计划是与文献传递密切相关的国际图联的核心计划之一,它是国际图联提出的第二个核心计划,它的英文全称是:Universal Availability of Publication,中文含义是世界出版物的利用。国际图联在1974年正式提出实施UBC(世界书目控制核心计划)这一全球计划后,又于1978年提出实施UAP计划。UBC计划的意义在于:使任何一个用户在任何时间、任何空间都可以广泛而迅速地得到他们所需要的文献信息(书目信息),但获得信息并不等于就可以获得文献本身并使用。因此IFLA又进一步提出UAP计划,这一计划的目标是使任何用户都能够得到他所需要的文献。UAP计划的任务是最大限度地获得最广泛的出版物和最大限度地利用各种类型的出版物,而不管其是何种形式。

另外,通过国际图联发布的两个文件可以看出其对电子文献传递的立场观点,即《国际借阅与文献传递:原则与程序方针》和《IFLA数字环境下的版权立场》。在《国际借阅与文献传递:原则与程序方针》中所阐述的版权问题的原则与方针是:版权责任应按照提供文献国家的版权法来执行,当通过国际馆际互借请求的材料属于“合理使用”或“合理处理”条款时,提供文献的图书馆有责任通知发出请求的图书馆应遵循的版权限制。在《IFLA数字环境下的版权立场》中则更加全面地阐述该组织在文献传递版权保护问题上的态度。其12条原则可概括为,国际图联倾向于把文献传递中的使用归于合理使用的范围,以尽量减轻图书馆的责任[2]。

2.2 加拿大版权法关于电子文献传递的规定

版权法是保持广大公众公平利用版权材料,平衡版权人和用户权利的重要法规。作为一个国家的版权法应该赋予图书馆保存电子文献的权利和保证广大用户公平利用图书馆丰富馆藏的权利。加拿大版权法于2004年修订,该法案中关于文献传递版权保护法律条款内容由加拿大国家图书馆馆员起草,2007年6月2日修订后公布实施。其中版权法30.2条款第2部分规定: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或个人通过复印方法使用未经授权的版权资料用于科学研究和个人学习目的不违犯版权法。30.2条款第5部分规定从一个图书馆向另一个图书馆开展的印刷文献传递被允许;而电子文献传递不被许可[3]。

2.3 澳大利亚版权法与电子文献传递

澳大利亚的电子文献传递的相关法律在版权法关于图书馆和档案馆部分,即49条和50条中,对被数字化的印刷来源资料的文献传递被允许。只是对被数字化的印刷来源资料和电子来源资料在版权法中有些轻微的差别。第50条中关于图书馆向图书馆开展的电子文献传递与第49条的图书馆向用户开展的电子文献传递有不同的要求。第49和第50条都允许印刷文献的扫描和数字复制品的网上传递,但在传递以后电子来源的文献在终端计算机上的数字拷贝必须被删除,并要求图书馆应该有专门的电子文献传递软件来保证传递电子文献的自动删除。另外,个人向图书馆申请的电子文献传递请求,如果没有版权人的授权而进行的复制行为,必须是用于科学研究的目的,或用于个人的学习,可以免除版权法的责任。但用户必须签署用于科学研究和个人学习的版权声明。

2.4 美国版权法中电子文献传递的相关条款

美国版权法对电子文献传递持明确的肯定态度,但对传递的方法保持沉默,试图保持技术中立。在美国,数字文献传递软件Ariel被广泛使用。利用Ariel扫描文献,发送TIFF文档,然后在终端上打印TIFF文件被版权法允许。很多图书馆开始利用加密的PDF文档作为传递的主要文档形式,这种加密措施可以保持版权人的利益不被侵犯。特别是一些美国的学术电子文献出版机构,如Elsevier等允许图书馆利用它们的数据库开展电子文献传递。但传递的方式必须是从数据库打印数字化文献,利用Ariel软件扫描数字化,然后发送数字拷贝给用户。发送的过程必须是利用Ariel软件进行,否则视为侵权。通过技术手段限制对版权人的侵害,是美国电子文献传递立法保护的重要特点。

2.5 英国版权法中有关电子文献传递的规定

英国版权法38~43条款阐述了文献传递的相关规定,对电子文献传递没有作出明确的解释。因此,对数字环境下电子文献传递相关权利各方的呼声要求还有较大的争论。但同时也指出电子文献传递可借鉴文献传递的相关规定执行。在该版权法中允许图书馆为个人提供论文的复制件,前提是每一个用户要签署一个复制该篇论文的目的不是用于商业目的,而是为了个人研究和学习之用的声明,以保障版权人的利益。论文可以是整篇论文也可以是某篇论文的一部分。

2.6 德国版权法有关电子文献传递的新变化

德国在2007年夏天修订并公布了新的版权法,以便执行欧盟法案2001/29/EC中关于电子文献传递的新规定。其中关于电子文献传递的相关条款主要集中在德国版权法53a条款中。在该条款中对于印刷文献和传真复制形式的文献传递是允许的。但对电子文献传递条款比较模糊,很难理解。对图书馆通过电子方式传递的,用于科学研究和教学目的的PDF文档格式的电子文献是允许的。强调是教学和科学研究目的,而禁止商业文献传递服务。德国图书馆学会表示出于对出版者的理解,如果图书馆进行大量的、便宜的、方便的、免费的电子文献传递势必对出版者的经济利益产生影响,并愿意与出版者进行协商解决。同时也指出,如果出版者的商业行为超过社会平均价格以上太多的话,图书馆将开展PDF格式论文的免费传递,以便保持科学研究人员获得研究论文服务的社会公平性。当然,出版者对联邦法院的有关文献传递版权的规定感到困惑,也希望在欧盟批准该法案以前,对电子文献传递是否违反欧盟法律给出明确的裁决。

3 启示

电子文献传递是把文献以电子方式传递给用户使用,是一种融检索和浏览为一体的透明、无缝的电子信息服务,是面向网络时代文献资源共享的崭新模式。随着以计算机为代表的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与广泛应用,电子文献传递服务发展迅速,它是传统馆际互借服务在网络环境下的延伸和拓展。然而,由于电子文献本身具有易于复制和传播等特点,电子文献传递目前还存在着或隐藏着许多版权障碍,借鉴世界各国版权法对电子文献传递的规定,给我国电子文献传递版权立法带来许多有益的启示,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3.1 加大电子文献传递版权保护的立法努力

对电子文献传递进行立法保护是解决电子文献传递侵权的较好办法,欧盟指导委员会在2001年5月《协调欧盟信息社会版权与相关指令》提出的文献传递法律保护法案(EU2001)现在已被各个成员国接受为版权法修订的指导原则。德国于2007年对本国版权法进行了全面的修订,其中52a条款详细规定了与电子文献传递的版权问题。2006年6月法国《在信息社会中著作权及邻接权》的法律草案获议会通过,该草案不但对指令的一些基本原则表示认可,还设立了专门的行政管理机构管理文献传递事务。此外,美国、日本、巴西、新加坡、印度等国也对版权法进行了修订。在这些国家的版权立法提案中包括对非获利研究机构、教育机构、图书馆等开展电子文献传递采取折中办法,虽然暂时还不能解决所有电子文献传递过程中的法律问题,但至少向解决电子文献传递的版权问题迈进了一大步。因此,在我国电子文献传递版权保护方面,应采取的法律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要特别强调在今后版权法中应增加在网络条件下,图书馆开展电子文献传递保护和使用的相关规定。②许可制度,这是一种对在线数据及销售者和生产者来说正在不断增加的可供选择的方法。因此,在电子文献传递过程中,图书馆应该与版权人进行协商,以便取得版权人的同意,使双方避免法律纠纷。③集体管理权。立法的目的在于创建一个电子文献传递集体管理权力,以方便解决电子文献传递过程中的立法和实践的相关问题。因此,在我国版权立法中应重视集体管理权的规定。④反不正当竞争法,用来限制数据库生产者的不正当行为。对公共数据库来说,政府把这些数据作为一种公共利益,以促进它们的被公开充分使用,特别是那些由政府资助的公共数据库更应如此。因此,应该鼓励国家和科学机构所有的数据库能发挥公益性质,允许图书馆开展免费电子文献传递服务。

3.2 国外电子文献传递版权立法原则的启示

国外在电子文献传递立法保护方面的立法原则很值得我们学习借鉴,在制定我国电子文献传递版权相关法规时,应当在以下几个方面引起注意:①限制任何对未经授权而从事电子文献传递服务的行为,保护版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但同时,版权所有人也应当清楚地公布什么用户行为是违法的,使用户知道什么时候他们正在侵犯版权所有人的利益,同时二者均不得损害国家创新和竞争能力的提高。②规定电子文献传递的主题范围。对一个未经授权而利用电子文献传递方式向用户传递文献的行为,版权法应明确有版权的电子文献可以供用户免费使用有关的内容,和使用某一论文的前多少页。③限制电子文献保护的时间。在一个时期内充分鼓励创新发明是必要的。在保护期内,用户对电子文献的使用应得到版权所有者的许可,并支付一定的费用。一个适当的电子文献保护时期最有可能是15年,这样就可以避免电子文献所有人对文献的长期垄断,保护社会进步和创新所应有的公平利用。④要重视对具有社会公共利益性质的利用者的保护,如研究者、教育工作者和其他公共利益者。⑤对由政府出资的电子文献应加大公开公平利用的保护。

3.3 建立版权集体管理制度

在现有版权法条件下,获得版权人同意仍然是开展电子文献传递最为合法的方式,然而由于网络环境下版权人众多,版权条件复杂,因此,在美、欧、日等发达国家多采用集体管理权的方式管理电子文献的版权问题。如德国的集体版权管理组织针对多媒体生产商联合开发了名为作者及相关权力集体管理协会的多媒体结算机构(CMVV)的电子结算系统,为用户提供了方便的信息检索,也为版权集体管理组织在线许可及收费提供了方便。版权人可以通过在线注册方式向版权集体管理机构提交申请,版权管理机构可以在线处理版权事务、收集版税,并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通过数字水印等保护版权人的利益。因此,我国在处理电子文献传递版权相关问题时,可以借鉴国外版权集体管理的做法,保护版权人的利益,同时保证图书馆电子文献传递服务的正常开展[4]。

3.4 电子文献传递版权的技术解决方案

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以光学存储和数据压缩为代表的计算机技术对电子文献传递产生巨大的影响,通过网络,用户可以方便地检索到文献信息,并可以通过电子方式方便传递文献信息,这极大提高了文献传递的效率,节省了用户的时间。特别是近年来,国际上对采用技术方式保护电子文献的版权十分重视,并开展了广泛的研究工作。如欧盟开发的电子版权管理系统(ECMS)在各成员国版权保护中得到应用;美国的ARIEL电子文献传递系统集成了版权管理技术,在图书馆处理完电子文献传递以后,系统会自动删除电子文献副本。因此,通过技术手段进行电子文献传递的版权保护是一种较好的方式,近年来,这方面的技术得到了较快的发展。电子版权管理系统就是通过数字内容的加密、用户身份认证、数字内容解析3个方面来保护版权人的作品。目前市场上Photoshop 7.0集成了Digimarc公司的数字水印技术,可以根据一定的使用规则使受保护的信息在任何地方都受到保护;IBM公司的Cryptolope技术可用安全加密技术封装要保护的数字媒体信息的内容;还有像Microsoft Windows Media数字版权管理系统;Adobe公司的数字版权管理系统等。因此,通过技术手段加大对版权人的保护,是一种比较有效的保护措施,当然,技术本身也有缺陷,也需要完善的法律和道德的支撑。总之,数字版权保护的技术措施必将成为今后发展要面临和必须解决的问题[5]。

3.5 加强与电子文献传递集成服务商的合作

在国际图联的《全文电子传递中的版权问题》(CITED)的声明中,对于印刷型文献传递适用于合理使用的规定,而对于电子文献的传递则需要版权人或版权集体管理组织的授权。在这种情况下,图书馆绕开版权人自行从事的文献传递是不合法的,因此,图书馆应积极同电子文献传递集成服务商开展合作,签订许可协议,这样既可以使版权人的合法权益得以有效的保护,又可以使广大用户利用电子文献传递服务成为可能。同时,采用许可协议的方式也是避免图书馆电子文献传递侵权的较好方式。电子文献传递许可有多种方式,如软件许可、网站许可、校园网许可等,这些方式可以为电子文献传递提供者选择。重要的是出版者应该建立集体版权协会,方便图书馆和版权人进行沟通。综上所述,国外电子文献传递版权保护立法对我国电子文献传递版权立法有较好的借鉴作用。由于电子文献传递版权立法是一个综合立法问题,需要长期的过程才能解决。因此,我们应加强对国外发达国家版权立法的研究,洋为中用,以便加快我国同世界版权立法趋势的接轨,加快我国在网络环境下电子文献传递的立法建设,使电子文献传递在为社会进步、科学研究的发展方面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标签:;  ;  ;  ;  ;  ;  ;  

国外电子文件传输立法保护的发展与启示_版权保护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