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业银行收入结构多元化对银行风险的影响,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商业银行论文,中国论文,收入论文,风险论文,结构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引言
随着世界金融一体化进程的持续加快以及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金融领域的逐步开放,我国商业银行仅依靠传统的利息收入难以实现银行规模的扩大和应对外资银行进入及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造成的日益激烈的竞争。在国际上银行多元化经营的大背景下和国内各金融机构谋求自身发展的迫切需求下,我国商业银行越来越重视非传统银行业务的发展,不断加大非利息业务的开拓力度,大力发展电子银行、资金交易、现金管理、企业年金、资产信托、财务顾问、代理结算、投资银行等非利息收入业务,改变传统的单一利息收入结构,实现银行收入结构的多元化以及优化转型。各银行采取的收入结构调整方式可划分为横向结构调整和纵向结构调整两类。横向结构调整是加强银行、证券、保险、基金间的业务合作,通过对相关业务领域的金融机构进行兼并收购、战略合作或者成立独资或控股公司等方式实现多领域业务经营。而纵向结构调整则是通过在银行内部开发创造新的多元化业务,拓展业务范围和种类。
收入结构多元化能为银行带来丰厚利润,但同时也将带来新的经营风险。De Young和Roland(2001)给出了开展非利息业务使风险提高的三个主要原因:第一,在长时期内,由于存在转换成本和信息成本,客户从与一家银行稳定的借贷关系中转移的成本相对较高,因此传统借贷业务所带来的收入相对比较稳定。与借贷业务相比,由于给银行带来非利息收入的业务更容易在不同银行之间被选择和转移,因此这部分收入具有相对较大的波动性。第二,非利息业务的扩张往往意味着固定成本的增加(例如需要更多的员工),使得银行的经营杠杆提高。相反的,银行与客户一旦建立起借贷关系,提供更多贷款所带来的边际成本会被利息费用所控制,对银行经营杠杆的影响不大。第三,由于监管者不要求银行对非利息业务提取准备金,财务杠杆的提高会增加这部分收入的波动。另外,在经营管理过程中非利息业务可能会带来新的操作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法律风险。
然而根据资产组合理论,由各类创新型非利息收入业务所带来的业务品种的增加和传统业务的交叉销售,将有可能分散即降低银行风险,为银行的收入组合提供多元化收益。收入结构多元化对银行风险到底有何影响?理论分析给出了两种截然相反的结论,因此需要通过实证研究对此问题进行进一步的研究。国外的一些学者已经对此问题进行了较多的实证研究,然而,到目前为止,国内文献极少对中国的商业银行研究过这一问题。本文试图利用中国商业银行的数据,研究我国银行收入结构多元化对银行风险的影响并且对结果进行解释。本文利用资产组合理论将银行风险进行分解,因此能够看出非利息收入和利息收入分别对银行风险的贡献,从而能够深入地剖析银行收入结构多元化对银行风险的影响究竟如何。这是本文的最大创新所在。
本文余下部分的结构安排如下。第一部分是文献回顾。第二部分对研究数据、变量和研究模型进行介绍。第三部分是实证结果和结论。第四部分对全文进行总结,并且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一、文献回顾
国外学者针对银行多元化经营进行了一系列研究,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研究对客户提供更大范围金融产品及服务是否会产生潜在的规模经济效应;二是研究商业银行业务多元化与经营绩效之间的关系;三是研究商业银行多元化经营与其经营风险水平的关系。前两个方面的研究出现较早,20世纪60年代便相继出现了相关研究。而第三个方面的研究则是近几年才出现,国内外的研究并不多见。
在商业银行多元化经营的规模经济效应方面,形成了一致的结论:银行业经营存在轻微的规模经济效应,相比规模较大的银行和小银行,中等规模银行反而具备了较明显的规模经济。同时,多元化经营带来的规模经济效应将对银行的经营行为产生深刻的影响。相关的研究有Humphrey(1987),Lawrence(1989),Benston(1990),Ashton(1998),等等。
在商业银行多元化经营与银行绩效的关系方面,未能形成一致的结论。Templeton和Severiens(1992)研究了55家银行在1979年至1986年的市场表现数据,结果表明银行多元化经营能降低股东收益的波动性,即带来了多元化收益。相反的,De Young和Roland(2001)则在检验了472家大规模商业银行在1988年至1995年的各项指标后给出结论,手续费收入业务的增加反而增加了银行收入的波动性。Stiroh(2004)对美国银行业的非利息收入进行研究,也证实了非利息收入不能带来明显的多元化经营效益。
在商业银行多元化经营与经营风险关系方面,国外研究主要以美国和欧洲部分国家的银行为样本,一方面关注产品多样化给银行带来的效应,另一方面则是关于激励机制的问题。较少的研究能证明传统信贷业务与非利息收入的组合能产生分散化收益并进而降低风险。相反,不少文献的实证结果表明,多元化经营与银行收入的波动性呈正相关关系。
Boyd et al.(1980)通过模拟构建70年代银行和非银行机构的组合,研究发现较低程度的参与非银行业务活动可能带来风险的降低。为了找出风险最小化的银行和非银行业务最优组合,Kwast(1989)利用了1976年到1985年的数据进行了研究,结果表明在一定程度上两者的结合存在降低风险的潜在可能性。Gallo et al.(1996)调查发现,在1987至1994年期间,同时经营传统银行业务和共同基金业务活动会产生分散化收益,增加了利润同时降低了风险。
另外一些文献研究则显示银行同时经营传统银行业务和非利息收入业务并不能产生分散化收益,甚至可能导致风险上升。根据Boyd和Graham(1986)的研究报告,70年代很多银行通过与非银行金融机构兼并开展非银行业务的这一举措增加了银行在政策较宽松时期倒闭的可能性。Demsetz和Strahan(1997)研究了1980到1993年期间与非银行金融机构兼并的银行收益情况,结果表明尽管扩展了其产品组合范围,但银行进入风险更高的业务领域以及降低资本比率的做法不能带来任何风险降低的迹象。Kwan(1998)调查了1990~1997年期间银行板块中的20家银行,发现这段期间会计收益的波动性增强了,收益率却没有增加。De Young和Roland(2001)则从以收费为基础的业务对银行利润和波动性的影响角度,调查了1988年到1995年期间美国大规模商业银行的情况,得出结论,这些在银行所有业务中比重不断上升的以收费为基础的业务增加了银行收入的不稳定性。Stiroh(2004)在评估了美国银行加大非利息业务可能带来的分散化收益后得到了相似的结论,研究的时间跨度是1984年到2001年。他表示,净利息收入和非利息收入(后者波动性更大)的相关性正逐渐增强,结果伴随的是下降的分散化收益。Stiroh和Rumble(2006)在分析了1997~2002年美国金融控股公司的情况后得到了相似的结论。Lepetit et al.(2007)在他们的研究中,利用欧洲734家银行在1996年到2002年的数据分析产品多元化程度(利用三种不同指标衡量)与银行风险的相关性,并将开展非利息收入业务的银行与未开展相关业务的银行进行风险水平对比,结果表明,非利息收入业务越广,银行经营风险也随之提高,但增长的风险主要来源于佣金和手续费的收入。这一结果对总资产低于10亿英镑的银行最为明显。
国内有少量文献也曾研究了银行多元化经营与风险的关系。典型的有魏成龙和刘建莉(2007),分析了银行多元化经营对绩效、经营风险的影响。他们的研究表明,商业银行多元化经营未能给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银行带来风险的分散,同时股份制银行的分散风险效果要差于国有商业银行。文章指出,我国商业银行在多元化经营方面仍不完善,暂不适宜开展大规模多元化经营来降低风险。
二、变量、数据与研究模型
(一)研究变量
1.银行风险的度量
本文在衡量银行风险时主要考虑由银行收入结构多元化导致收入波动和盈利能力改变的经营风险。Stiroh(2004)在研究银行多元化时曾用收入增长率的方差来衡量银行的经营风险,本文也将借鉴这一方法。同时,本文实证研究的理论基础来源于资产组合理论,该理论中衡量风险的指标是净资产收益率的方差。在本文选取的样本银行中,部分银行在样本期间股东权益出现较大异常,例如光大银行2004年至2006年股东权益为负值,这种异常值的产生可能会使实证结果产生偏差,因此本文选用资产收益率的标准差作为衡量银行风险的指标。变量的计算方法如表1所示。
2.收入结构多元化的度量
本文将商业银行收入结构看成由利息收入和非利息收入两部分构成,多元化是指利息收入和非利息收入的相对比重,并且主要的研究问题是收入结构多元化对银行风险产生怎样的影响,因此解释变量需要能够衡量收入结构的多元化。最简单的衡量指标是利息收入和非利息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比例。为了避免引起共线性,并且由于本文重点研究非利息收入的影响,用非利息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比例(NII)作为衡量收入结构多元化的变量。
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及各商业银行年报的编制方法,本文对银行利息收入及非利息收入的构成和计算方法作如下规定:财务报表中的利息收入、金融企业往来收入归入传统利息收入;而手续费和佣金收入、汇兑收益、投资收益、其他业务收入等其他营业收入则作为非利息收入。
3.其他控制变量
本文选取的样本银行在资产规模、盈利能力等特征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尤其是在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与其他股份制商业银行之间特征差异更大,可能会对实证结果产生影响。为了控制这些差异对实证结果的影响,本文模型中还将考虑加入以下控制变量:资产规模、存款规模、贷款规模、财务杠杆。具体的计算方式如表2所示。
(二)样本与数据
出于数据可获得性和市场规模的双重考虑,本文选择14家主要的商业银行作为研究样本,这14家银行分别是: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浦发银行。除了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以外,其他十家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财务数据在1997年前有较大缺口,为了使数据样本更完整,本文将选用1997年至2008年12年的数据,共168个观测值。
本文的数据主要来源于《中国金融年鉴》、BankScope数据库以及上市银行的年报。为了使数据口径尽可能一致,1997至2007年的数据选自《中国金融年鉴》(1998~2008),由于统计口径而缺失的数据从BankScope数据库补齐,11家上市银行2008年的财务数据来自于其公布的年报,而中国农业银行、光大银行和广东发展银行三家在研究期间还未上市的银行数据则来源于BankScope数据库。
本文选用的是面板数据回归模型,但是被解释变量是方差和标准差形式,对于同一家银行来说,样本期间的标准差值只有一个,因此为了得到标准形式的面板数据,借鉴Rousseau和Wachtel(2002)使用过的滚动面板回归方法,对数据进行一些处理。
在计算每家银行的风险指标时,每三年为一个计算区间,计算三年间银行的风险指标,相应的,被解释变量和控制变量用对应三年区间的平均值表示。原始数据样本是14家商业银行1997至2008年12年的数据,共168个观测值。为了保留尽可能多的观测值,采取一种滚动平均的方式,例如,1997年至1999为第一个计算区间,获得一组样本值;1998年至2000年为第二个计算区间,获得第二组样本值;……;2006年至2008年为第十个计算区间,获得第十组样本值。经过滚动处理,新的样本容量是14家银行十个计算区间共140个样本值,损失28个自由度。
(三)研究模型
本文利用可获得的面板数据建立以下面板数据模型进行实证研究:
三、实证结果
(一)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
表3和表4分别描述了原始数据的样本描述性统计量和经过滚动平均处理后的样本描述性统计量。其中,除了ROA经过滚动处理计算出标准差,其余变量都计算均值。比较表3和表4可以发现,经过滚动平均处理之后,变量的均值变化很小,说明原始数据是平滑的,经过滚动平均处理之后没有丢失信息。
(二)收入结构对银行风险的影响
表5报告了三种检验结果,其中,Wald检验决定选择固定效应模型还是混合OLS模型;B-P检验决定选择随机效应模型还是混合OLS模型;Hausman检验则在固定效应模型和随机效应模型中做出选择。
从表中结果可以看出,Wald检验的F值是2.87,不能拒绝原假设,混合OLS模型优于固定效应模型。B-P检验的P值是0.0000,显著地拒绝原假设,因此随机效应模型优于混合OLS模型。Hausman检验的P值是0.7639,不能拒绝原假设,随机效应模型也优于固定效应模型。因此,本文最终采用随机效应模型进行实证研究。回归模型可以具体定义如下。
首先仅用NII作为解释变量分别对各风险指标进行回归,发现回归系数不显著,并且模型拟合优度很低。随后逐个加入控制变量,结果表明,控制变量存款规模、贷款规模和财务杠杆的系数均显著,而资产规模在各个模型中均不显著。因此回归模型最终确定为:
回归结果列在表6中。从中可以看出,收入结构多元化变量NII的系数不太显著,只是在10%水平下显著。由此可以判断我国商业银行收入结构多元化并未能显著地降低经营风险。在下文中,我们利用资产组合理论对银行风险进行分解,进一步分析探讨收入结构多元化与银行经营风险的关系。
(三)基于资产组合理论的进一步分析
本文将银行由传统的单一利息业务模式向利息业务与非利息业务结合的模式发展看成一种多元化发展模式,其资产组合就是产生利息收入的资产和产生非利息收入的资产。为了度量利息收入和非利息收入对银行总收入波动性的贡献程度,可以将总收入视为两种资产的简单组合,即一种是产生利息收入的资产,另一种是产生非利息收入的资产。资产组合理论可以将资产收益率的波动风险分解为产生非利息收入资产的风险和产生利息收入资产的风险,但是因为难以将产生非利息收入和产生利息收入的资产完全分离开来,本章对标准资产组合理论加以改动,用收入结构代替资产结构,用增长率代替资产收益率,对收入增长率的波动进行分解,观察随着非利息收入占比的提高,利息收入和非利息收入分别对总风险变动产生的贡献。前面的实证结果也表明,用资产收益率和收入增长率分别作为被解释变量得到的结果基本一致。
Stiroh(2004)在研究银行多元化时曾用收入增长率的方差来衡量银行的经营风险,本文借鉴这一方法,分别用营业收入、利息收入以及非利息收入增长率的方差来衡量银行总体经营风险、利息收入风险以及非利息收入风险。采用这种衡量方式的优点是能够将银行总体经营风险进行分解,观察其主要构成部分-利息收入和非利息收入的波动对银行风险变动的贡献,从而更加准确地判断收入结构变化对银行风险的影响。银行的利息业务和非利息业务可能会产生相互影响,例如在已有的利息业务客户中开展新的非利息业务,因此,非利息业务风险与传统业务风险可能会产生相互抵消或者加剧的效果,本文用利息收入和非利息收入的协方差来衡量这一效果。
表7列出了在本模型中使用的变量符号及其含义。另外,r=Corr(dlnII,dlnNII)代表利息收入增长率和非利息收入增长率的相关系数,α=NII/OPI表示非利息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与前文NII含义相同。
在上述变量及指标的基础上,可以建立本文的理论模型。推导过程如下:
标准资产组合理论表明,当非利息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上升时,若非利息收入的波动大于利息收入,营业收入波动会变大,即银行风险可能会增加;反之则银行风险可能降低。如果非利息收入增长率和利息收入增长率之间的协方差是负的,则开展非利息收入业务就能降低银行风险。如果协方差是正的,则说明非利息收入增长率波动对利息收入增长率波动有正的影响。
本文将收入结构多元化收益定义为两个方面:第一个方面,随着银行非利息收入提高,非利息收入风险对总收入风险的贡献值降低,引起总收入风险下降;第二个方面,随着银行非利息收入提高,非利息收入与利息收入的协方差减小,非利息收入能够平滑利息收入风险,两者对总体风险的联合贡献值减小。
为了便于比较,本文按时间顺序将原始数据样本区间分为三个阶段,1997至2000年为第一阶段,2001年至2004年为第二阶段,2005至2008年为第三个阶段。具体实证结果见表8所示。
结果表明,从1997年到2008年,全部样本商业银行的非利息收入呈持续上升趋势,非利息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比例在三个阶段依次为0.0330、0.0697、0.0902。与此同时,总体风险值也逐步下降,营业收入增长率的方差在三个阶段分别为0.0592、0.0141、0.0135。从表面上看,非利息收入的提高对银行风险有显著负的影响,这个结果与前文的实证结果相违背。但我们进一步观察表8的结果,会得出与前文一致的结论。
在营业收入增长率波动下降的同时,非利息收入增长率波动却在上升(从0.0853上升到0.1557),此时非利息收入比例提高使得该部分的风险贡献值增加;利息收入增长率和非利息收入增长率间的协方差对总体风险的贡献也未减小。因此收入结构多元化并不能显著引起总体风险的下降。
营业收入风险的下降是由利息收入增长率波动下降引起的。在三个阶段中:利息收入增长率波动对总收入增长率波动的贡献持续减少,从0.0550下降到0.0068,而非利息收入增长率波动的贡献值却持续增加,从0.0001上升到0.0013;利息收入增长率的方差从0.0588下降到0.0082,而非利息收入增长率方差从0.0853上升到0.1557,并且同期非利息收入增长率方差均高于利息收入增长率方差。这表明银行总体营业收入风险的降低主要归因于利息收入风险水平的下降,而并不是非利息收入比例的提高。
总结以上分析可以得出,银行收入结构多元化对总体经营风险水平下降的影响并不显著,这主要是因为:随着银行非利息收入占比提高,非利息收入的风险却加大,其对总收入风险的贡献值增加;银行总体经营风险下降是由利息收入风险下降引起的,由于我国商业银行营业收入中利息收入占比较大,因此能抵消非利息收入风险的增加。另一方面,利息收入与非利息收入有正的协方差,尽管协方差的值有所下降,但对总风险的贡献值却变化不大。因此,总的来说,银行收入结构多元化对分散风险的效果并不显著。
表9和表10分别展示了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与其他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收入波动分解情况。比较发现,四大国有银行和其他商业银行的非利息收入占比都有所提高,与此同时,四大国有银行的营业收入风险逐步下降(从0.0630下降到0.0077),而其他商业银行却在上升(从0.0179上升到0.0299),这是因为四大国有银行利息收入增长率波动呈下降趋势,而其他商业银行利息收入增长率波动却逐步增加。比较两者的收入结构多元化收益,四大国有银行的非利息收入风险总体来看有所提高(从0.135提高到0.1748),利息收入与非利息收入的协方差有下降趋势;其他商业银行的非利息收入风险下降了(从0.2885下降到0.1310),协方差却显著提高,从负的协方差上升为正的,并且总的风险水平在上升,说明其他商业银行收入结构多元化收益越来越微弱。因此,四大国有银行和其他商业银行的收入结构多元化收益均不显著,但相比较而言,国有商业银行的潜在收入结构多元化收益大于其他商业银行。
产生以上结果的可能原因有以下几种。
其一,开展非利息业务引起的风险大于非利息业务所分散的风险。对于银行来说,多元化经营不同于资本市场的组合投资。资本市场的投资主要关注投资的结果,即投资对象在收益和风险方面的相关性,而多元化经营不仅要关注进入对象之间的风险相关性,而且要关注多元化经营后不同业务之间的运行过程的相关性和整合性,实现“整体大于部分之和”的协同效应。因此,银行多元化经营受到其发展战略、原有的核心能力和主导业务的影响,其经营过程比资本组合投资更复杂。银行开展新的非利息业务时,由于进入客户理财、基金销售、证券承销等非传统业务领域,使得银行不得不承担新的业务经营风险,并且由于管理者精力和银行资源有限,难以在新业务中达到专业化的竞争水平,因此承担的风险会大于该领域的专业化银行,表现出较高的风险。
其二,非利息业务与利息业务的相关性较高。Yegmin和Thomas(1989)研究指出,在通过多元化投资来分散风险时,多元化投资项目之间的相关性越小,多元化组合分散风险的能力越强。我国商业银行开展非利息业务时存在低水平重复现象,主要集中在票据承兑、汇兑结算、代收代缴、代客理财及信用卡、信用证等以收取佣金和手续费为主的劳动密集型业务上,业务拓展方式多以原有的利息业务客户资源为基础进行打包销售或业务拓展,因此不管是业务形式之间还是资源利用之间都存在较高的相关性,这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多元化组合分散风险的能力。
其三,国有商业银行相比股份制商业银行获得较多潜在收入结构多元化收益,主要归功于国有商业银行利息业务和非利息业务间的相关度相比其他银行要低。因为其他股份制商业银行带有一定地方特性,服务和合作对象往往集中于一些特定客户和机构,并且倾向于向同一客户群体提供尽可能多的银行服务,这就造成了各种业务面临同样的风险,业务之间的相关性大大增加。而国有商业银行规模较大,资源较丰富,客户相对比较分散,因此一定程度上能够降低业务组合的风险,从而更好地获得多元化收益。
四、结论与启示
本文通过研究我国商业银行收入结构多元化对银行风险的影响,得出结论如下。
我国商业银行收入结构多元化并未有效降低银行经营风险,主要表现为非利息收入部分风险增加,利息收入和非利息收入的相关性增强,减弱了标准资产组合理论中多元化组合对风险的分散作用。
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和其他商业银行收入结构多元化收益均不显著,但相比较而言,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潜在收入结构多元化收益大于其他商业银行。四大国有银行由于在资产规模、人力资源、客户来源等方面有较明显的优势,一定程度上能减弱多元化业务项目间的相关性,从而获得较多的多元化收益。但是四大国有银行非利息业务的风险水平有增加趋势。其他股份制商业银行受地域和规模限制,随着非利息收入比例的提高,业务间的相关性增强,多元化收益减弱,但其业务本身的风险水平相对四大国有银行较低。
从多元化经营的风险来看,银行进行收入结构多元化也会产生新的风险,新的风险更多地产生于开展多种新业务的过程中,通过“不将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来规避风险的做法是有条件的。在此结论基础上,可以为我国商业银行在收入结构转型道路上继续发展得出以下几点启示。
实行收入结构多元化战略需要以一定的规模和专业化优势为基础。国内外金融市场的改革变化和自身发展需求迫使银行走上收入结构转型道路。然而国外不少商业银行的实践表明,收入结构多元化对改善银行绩效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但在风险分散方面收益却不明显,甚至引发新的业务风险。我国商业银行在实行收入结构多元化战略时需谨慎,不能盲目扩张,要根据自身规模和业务水平循序渐进。
有效利用相关型多元化经营模式,有效控制非利息业务风险。不同于其他企业,银行在进行多元化经营时更倾向于对同一客户群体开展不同业务,争取为客户创造一站式体验,让客户在同一家银行实现不同业务需求,这样有利于银行保留优质客户资源。这种相关型多元化经营方式会降低多元化业务组合分散风险的能力。但相关型多元化也存在一定的优点,因为经营业务的相关性使得银行的经营能力能够得到更加充分的利用,银行在开展新业务时新增风险较小。
注重业务创新,避免简单重复。我国商业银行还处于收入结构转型的初期探索阶段,在新业务的推出方式上,借鉴和模仿成为主要手段,国外商业银行的成功经验和国内其他银行率先推出的优质业务都成为各银行的模仿对象。由此产生的后果是短时间内造成市场暂时的“饱和”现象,不仅影响到银行的积极性,也形成低水平重复。今后,各银行应针对各自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产品开发,找到真正能够发挥自有资源优势、成本和风险又相对较低的金融业务和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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