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丹四楼源流说,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契丹论文,源流论文,四楼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中国古代北方民族发展史中,那种自匈奴人时开始的社会发展历程,都始终是以与中原王朝的抗衡为表象,以中华民族的求同意识为实际内容。北方诸民族之间的文化传承及其不断变异、发展的形态,同中原地区一样,也是不受政权的更替等条件限制的,是一种运动着的发展状态。在古代北方民族发展史中往往有一些风俗文化现象成为诸民族共同拥有的东西,如契丹四楼即是如此。
众所周知,契丹四楼存在于阿保机时期,并对契丹族的历史发展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但目前所能见到的四楼资料,大多为片言只字,语焉不详。史料阙然,是四楼问题长期不能得到解决的根本原因。虽然陈述先生首先揭示了四楼研究在契丹辽史研究中的重要地位[1],王树民先生也对四楼作了探讨,指出:“‘楼’不必是只供享乐的楼阁,应为具有多种用途的建筑,不过取名为‘楼’罢了”,但这种取名为“楼”的建置,究竟是什么?却无以为解[2]。
笔者曾提出过,“楼”乃是对“斡鲁朵”一词的省译或异译[3]。至今仍觉得在四楼的研究中,要注意到它存在时代的特点和北方民族传统习惯的影响,看它的存在是否适应了当时的历史发展趋势。因为辽代的契丹文化虽借鉴了中原文化的优秀成果,但也蕴蓄着大量的北方民族文化的传统因素。作为契丹族能够在10世纪初勃兴于北方草原地区的文化基础,起主要作用的还是北方民族文化自身的不断传承、积累和发展的结果。因此,在民族文化的不断传承过程中,必然也延续着一些与契丹文化中某些现象相同的东西。那么,如能在辽代以前的其它民族的历史活动中搜检出有关“楼”事的记载,也许会成为我们解开契丹四楼之谜的一把钥匙。
笔者依上述思路,仅就以下几个方面,试对契丹四楼的源流作一番缕述。
一、关于北朝时期北魏鲜卑人“白楼”形制的考察
现有的资料都反映着契丹人与鲜卑人的关系是极为密切的,那就让我们先从鲜卑人的历史活动中查起。据《南齐书》卷五七《魏虏传》记载的北魏“平城宫”之设制,是:
自佛狸至万民,世增雕饰。正殿西筑土台,谓之白楼。万民禅位后,常游观其上。台南又有伺星楼。正殿西又有祠屋,琉璃为瓦。宫门稍覆以屋,犹不知为重楼。
这里说的“佛狸至万民”,即指从北魏太武帝拓跋焘至献文帝拓跋弘;献文帝后来禅位于幼子宏即孝文帝。记录中的“白楼”,实即一土台。从其不知为重楼的记载看,这一土台虽然名之为“楼”,却非一般意义之楼阁。幸喜在《魏书》卷十三《文成元皇后李氏传》中,也对“白楼”的形制作了描述:
世祖南征,永昌王仁出寿春,军至后宅,因得后。及仁镇长安,遇事诛。〔李〕后与其家人送平城宫,高宗登白楼望见,美之,谓左右曰:“此妇人佳乎?”左右咸曰然,乃下台,后得幸于斋库中,遂有娠。世祖即拓跋焘,高宗即拓跋濬,元后李氏正是在此次偶遇中才孕生了高宗之子献文帝拓跋弘。这里记载的“白楼”与《南齐书》所载录的“白楼”形制是很吻合的,说明“白楼”位于魏都平城的皇宫之内。又据郦道元称,拓跋珪之子、明元帝拓跋嗣时,于神瑞三年(416年):
又毁建白楼,楼甚高竦,加观榭于其上,表里饰以石粉,曜建素,赭白绮分〔粉〕,故世谓之白楼也[4]。
此段记载,虽在《水经注》中已有所窜乱,但神瑞三年的毁建,却无疑是了解鲜卑“楼”事的重要线索,说明了《南齐书》与《魏书》中著录的“白楼”,当是北魏明元帝毁建后的“白楼”。
但是,北魏明元帝毁建后的“白楼”是高耸的观榭之制,又为何名之为“楼”呢?据王仲荦先生引《寰宇记》载:
白楼,《郡国记》云,即后魏纳姚〔兴〕女为后,悲思故国,造此楼登望,饰以铅粉,故名之[5]。
案,明元帝于神瑞二年十月纳姚兴女为后,并宠幸之[6],确是事实。然而,当时国家草创,一切建制尚极简陋,宫殿之制多以北俗为之。史称,太祖拓跋珪于天兴元年(398年)定都平城,始营平城宫,并采用阴阳五行学说,“从土德,服色尚黄,数用五,未祖辰蜡,牺牲用白”[7],但核之于《魏书》,拓跋珪之时,“行国”色彩犹重。天赐元年十月“筑西宫”,三年又筑南宫,四年“筑北宫垣,三旬而罢”,这样形成了以平城宫为主,东西南北各有四大皇宫(即行宫)之制,更稽诸史籍,平城宫最初犹有“紫宫”之号[8]。几大宫区分立是北魏太祖、太宗时期京都规模的基本形态,反映着北方游牧民族生活的浓烈气息。以后又经历诸帝的频繁改建,伴随着鲜卑国家汉化程度的一步步加深,终于使那些掺杂在京都之制中的民族习俗被一点一点地抹掉。据此,笔者认为,明元帝时期毁建“白楼”,绝非是出于邀情悦宠的目的,而是寓寄着纪念父祖的情思。因为“白楼”乃是北魏太祖拓跋珪所建置的。史载:
〔登国〕八年春正月,帝南巡。二月,幸羖羊原,赴白楼。三月,车驾西征候(俟)吕隣部。夏四月,至苦水,大破之。五月,还幸白楼。可见,北魏之“白楼”早在天兴元年(398年)太祖皇帝始都平城之前就已经存在了;并同牛川行宫、盛乐宫(云中宫)、河南宫一样,成为拓跋珪的主要行宫之一[9]。但是,于此须作两点重要的辨证:
其一,登国八年所见的“白楼”与平城宫内的“白楼”,是否为同一的延续关系?
王仲荦先生在其所著《北周地理志》一书中,详细征列了《寰宇记》及《南齐书》、《魏书》中的各种“白楼”资料后,作了一个判断:“按:魏世有二白楼:《太祖纪》登国八年春正月,南巡之白楼,时道武尚居河南宫,未都平城,此白楼盖不在平城。”[10]是认为登国八年南巡之“白楼”与后来平城宫之“白楼”不在一地。其实误矣,先生误将北魏太祖于登国八年春正月南巡的出发地定在了河南宫。
按,河南宫建于登国六年(391年)十二月,斯时太祖灭刘卫辰部落,尽收其“自河已南”之地。继之,“七年春正月,幸木根山,遂次黑盐池。飨宴群臣,觐诸国贡使。北之美水。三月甲子,宴群臣于水滨,还幸河南宫。……秋八月,行幸漠南,仍筑巡台”[11]。按,木根山在今宁夏银川东南,可见,拓跋珪在尽收刘卫辰所据河西之地后,自六年十二月至七年八月之前,始终活动于河西地区。但在七年八月行幸漠南之后,却无西返的迹象;而《太祖纪》登国七年载“是岁,皇子嗣生”;再校之于《太宗纪》则云“登国七年生于云中宫”,证明了太祖拓跋珪自登国七年八月至该年底,居止于云中宫(即盛乐宫)。所以,登国八年太祖南巡的出发地,是云中宫,而非河南宫;而太祖登国八年二月所幸之“羖羊原”,即位于云中宫至平城途中之参合县境的蟠羊山或其附近一带。可见,登国八年之“白楼”实即北魏神瑞三年业经毁建之“白楼”,两者均在一地。
其二,平城宫内的“白楼”是明元帝毁蓬台而建的吗?
据郦道元《水经注》载:“如浑水又南迳北宫下,旧宫人作薄所在。……南流迳蓬台西,魏神瑞三年,又毁建白楼。”[12]于是给人造成了明元帝是毁坏蓬台而作“白楼”的印象,而且至今也有人持如此看法[13]。其实,《水经注》中关于“白台”、“白楼”的这段记载文字,早已散佚、错简而被误编于其它篇目中,王国维等也已指出这段文字是在勘校时重新移入此处的[14]。移归此处无疑是正确的,但移归的文字章句的编序排列是否正确,是否还有遗漏,尚待检验。况且,明元帝神瑞三年四月,已改年号为泰常元年,可知毁建的时间应在该年(416年)四月之前;而蓬台之始建则又是改号后的事情,泰常元年“十一月甲戌,车驾还宫,筑蓬台于北苑”[15]。北苑即北宫,蓬台与白楼不在同一宫区内,更谈不上蓬台旋建即毁之事了。可见,《水经注》中这部分早已散窜而又移归的文字编排存在很大的问题。那么,“毁建”[16]又何所指呢?笔者认为,当是对太祖时期“白楼”的毁建。为什么呢?因为明元帝即位之后,为弘扬太祖的业绩而采取了一系列的纪念活动,目的在于推崇其父的文治武功。神瑞二年(415年)二月“甲辰,立太祖庙于白登之西”,永兴五年(413年)七月“己巳,还幸薄山。帝登观太祖游幸刻石颂德之处,乃于其旁起石壇而荐飨焉”[17]。但核之于《魏书》,在孝文帝以前,北魏皇家宗庙有二,一是宫城之内的太庙,虽屡经诸帝改建,却直到孝文帝时始迁出宫城,《南齐书》“魏虏传”载“南门外立二土门,内立庙,开四门,各随方色,凡五庙,一世一间,瓦屋”;另一种是散诸郊外的诸帝的祭庙。总体而言,其宗庙之制有内、外之分,宫城内既立集祀先帝的“太庙”,也应有某位皇帝个人的“祭殿”一类的设施。而“白楼”即为太祖时期的行宫,所以,当定都平城后,必已保留下来。后经明元帝时的改建,使“白楼”也成为与白登山西之“太祖庙”有异曲同工之效的纪念、献享的场所。故而,当献文帝在宫廷斗争中败北后,“白楼”也成为他常常光顾“兴瞻游观”的地方。
于此,尚应指出的是:“白楼”作为北魏太祖的行宫,必是属于北方民族生活习俗的一种建置。但是,在太祖之后,经过历代皇帝频繁的改建,终于在不断汉化的过程中,被取掉了毳帐,“加观榭于其上”,后又沦为戒定晨昏的“钟鼓楼”了。
同时应当指出,北魏初期“白楼”的基本形制,即土台的修整,是魏帝行宫卓放的基本特征。史称献文帝禅位于幼子后,便“徙御崇光宫,采椽不,土阶而已”[18]。这里的土阶,无疑是“土台”之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它使行宫具备了“丹墀陛阶”的基本形状。而郦道元的《水经注》中也著录了许多魏帝行宫的卓放遗址,如卷三载,太武帝之“白道行宫”故址,“惟台殿而已”;阴山之广德殿,则“惟童阜耳”;卷十三载北魏太祖之“白狼堆行宫”,亦卓于“阜上”,且“庙楼榭基雉尚崇”。而南朝人沈约在《宋书·索虏传》中亦载,拓跋焘与刘宋激战瓜步之时,乃“遣凿瓜步山为盘道,于其顶设氈屋”,而《魏书》中则称之为“起行宫于瓜步山”[19]。又,南齐使者萧琛等在平城西郊所见魏帝行宫,乃是“形制平圆”的毡帐[20];而郦道元所记“白道行宫”的台殿遗址,也是“圆角而不方”的近圆形。说明了圆形或近圆形的台殿,是北魏时毡殿式行宫的主要特点。近年发现的北魏白道行宫故址,与郦道元的记载也是相吻合的。行宫故址坐落在今呼和浩特市北的蜈蚣坝上,蜈蚣坝,即古之白道岭。整座遗址呈椭圆形,最大直径80米。而中央的“台殿”故址,被发现者称为“架帐之处”,并介绍说:
内有一大土台,高4.5米,圆形,底径45米。侧视上口平齐,与当地长城烽台之锥状不同。上视有一圈土垄,高约1米。土垄之内,形如锅底,直径17米。料知是架帐之处[21]。
可见,其“台殿”故址,上下迭收的尺度就有20多米,可以想见当时“丹墀陛阶”之状,一经装饰,必极宏伟。由此想及,北魏太祖之时,在“定都平城,犹逐水草”的生活状态下,又广为宫殿,设置了几大宫殿区;每一区域各置围垣,而且内部建置也很多,致使魏初宫目繁冗,难以析理清楚。恐怕其中也难免有将北族俗称和汉语本名混杂于一起的嫌疑,例如“紫宫”,应是太祖时期的平城宫的重要设置,是太武帝时的“中宫”的称号,史称孝文帝“生于平城紫宫”[22]。但《魏书》中又称“紫宫”为“紫楼”,高允有语曰:“紫楼、临望〔观〕可以观望远近。”[23]可见,“紫宫”也有高耸的台基,而且当时“楼”也有特定的“宫殿”的含义!这也愈加证明了关于“白楼”为魏帝之“行宫”的推断,是符合当时鲜卑人的习惯的。
尤为可贵的是,郦道元《水经注》中也给我们留下了一条鲜卑语对行宫的称谓,是又一条北俗对“宫”的说法,现录之于下:
〔白道溪中水〕,其水西南流,历谷迳魏帝行宫东〔西〕。世谓之“阿计头殿”。
宫城在白道岭北阜上,其城圆角而不方,四门列观,城内唯台殿而已[24]。
而王仲荦先生则引《寰宇记》曰:“都田贵山,《郡国志》云,后魏行宫在此山,俗曰何头殿也。”[25]何头殿,或是阿计头殿之;但也极可能是不同时、地的异译。考之于契丹语“宫曰斡鲁朵”的记载,那么,“阿计头(或何头)”应是继匈奴语“瓯脱”之后,鲜卑语对“斡鲁朵(ordu)”的称呼,不过,它已较接近于契丹语或蒙古语对“斡耳朵”称呼的本音了。所以,“阿计头殿”或“何头殿”,应是北朝鲜卑语对宫或宫殿词义的音译;而“白楼”之“楼”,亦应是对“斡鲁朵”一词的省译或异译。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一方面可能是受到当时盛行的“洛下正音”对北族语言译写的影响,另一方面也可能有北方民族语言自身习惯的影响。
二、关于唐代回鹘人“楼”事记载的考察
在唐代回鹘人的历史活动中,关于“楼”事的记载,最早见于记载太和公主下嫁回鹘可汗的婚礼场面中。其文如下:
可汗先升楼东向坐,设氈幄于楼下以居公主,使群胡主教公主以胡法。公主始解唐服而衣胡服,以一妪侍,出楼前西向拜,可汗坐而视,公主再俯拜讫,复入氈幄中,解前所服而披可敦服,通裾大襦,皆茜色,金饰冠如角前指。后出楼俯拜可汗如初礼。虏先设大舆曲扆,前设小座,相者引公主升舆,回纥九姓相分负其舆,随日右转于庭者九,公主乃降舆升楼,与可汗俱东向坐。自此臣下朝谒,并拜可敦。
可敦自有牙帐,命二相出入帐中。[26]
这里记载的回鹘人的“楼”,既适用于庆典的场面,又是“右转于庭”的“汗庭”中的重要建置;从可汗“升楼”坐而观礼的记载看,它与鲜卑人“乘楼”临望的作用相同,也有明显的“丹墀陛阶”的形态,否则何以云“升楼”?又,公主未册可敦时,便不具备乘楼而坐的条件,只能居于“楼下”的毡屋中,及册为可敦后,便可“升楼,与可汗俱东向坐”,说明了“楼”是只适用于对可汗、可敦之帐殿的称谓,而他人则不得预此号。据上载“可敦自有牙帐”,这里将可敦的“牙帐”与可汗的“楼”对举,说明了二者同事异指的关系,它们都是汗庭(或汗宫)的称谓。同时,回鹘之楼,也保持了“敬日东开”的习俗和回鹘人以东方为前、西方为后、北方为左、南方为右的定位习惯。
综上所论,回鹘人此时虽已具备了建筑城郭的技术条件,但此处之“楼”仍非一般土木建筑之楼阁,而是源于北方民族生活习俗的一种建置;它与鲜卑人的“楼”,功用上基本一致,都是汗或帝居止的宫帐,所以,二者应具有同源的关系。
又据《旧唐书·回鹘传》载,“长庆二年闰十月送公主人使还”,向唐中央的报告中称,回鹘牙帐附近有“花门”,而论者皆将其作地名求之,称其地今已不可考。其实,“花门”与后世契丹皇帝卓帐处的“花槛”或“羊箔门”是一样的,它们充当了正常进入汗庭的门径标志。
再证之于史料可知,回鹘人沿袭的“突厥法”中,包括了以汗庭附近最丰美的牧猎场作为汗庭的直辖领地,即充当可汗的私人“地分”的旧俗;这种划分“禁地”的传统习惯,就是北魏初期广诸苑囿的源头。所以,游牧民族的习惯,往往将可汗的“牙帐”称之为“金帐”。这种习俗,在古突厥文的回鹘可汗碑中也不乏记载,如葛勒可汗时,“在……泉那里,我让人建造了白色宫殿,让人打造了宫墙(或石碑)。我在那里过了夏天。我在那里拜了天。我让制作了我的印记和诏谕”,以后,“我在siz泉,在我的汗宫那里过夏。在那里我举行了拜天。”[27]这里,译文中“宫墙”的作用及形态,正可以等同于北魏时期“宫垣”的设置,因为有了这些类似“墙栅”设施的围护,才显示了充当汗庭门径标志的“花门”的作用。而译文中的“宫殿”、“汗宫”等,实即后来突厥——蒙古语中作“宫室、宫帐”译释的“斡鲁朵”,也就是北魏时期的“宫”或“行宫”。同时,《磨延啜碑》也昭示了当时汗国状态下,可汗及其“斡鲁朵”的职能集中体现在“唯祀与戎”这两个方面。
众所周知,斡耳朵(ordo)一词最早见于突厥文。原意被认为含有“中央、大”或军队的含义(现土耳其语orda一词,即有宫殿、城郭之义,也有中央之义),但后来在契丹、蒙古等北方民族语言中皆作为“宫殿、宫帐”之义来阐释,遂成为北方民族史中的一种共通的习俗。虽然译字有:斡鲁朵、斡耳朵、斡里朵、兀里朵、窝里陀及更早的瓯脱,等等,实皆译音无定字之故,意思都是相同的,但也标志着斡鲁朵习俗的发展已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程。它既以汗庭(或牙帐)为指代,实际上则包含了汗权的一切内容,如北魏皇帝的“宫城”,不仅为国家之重心所在,还“置九豆和官,宫城三里内民户籍不属诸军戍者。悉属之”[28]。这实际是规定了宫城三里内的民户籍皆不属于军戍,即不归国家管理而是归于皇帝个人的“宫城”系统(即斡鲁朵)。而且,皇帝的行宫中又有“三郎曷剌真”为之宿卫。而突厥《阙特勤碑》亦载:“我父可汗的军队象狼一样。其敌人象绵羊一样,东征西战,〔结果〕集结起来的共是七百人”[29]。七百人竟有如此之效果?实际上在那种急则相聚为兵,缓则散处草莽平沙间的部落游牧状态下,可汗的宿卫力量,无疑是一支“专司战斗”的职业军团,充当了常备军的作用。可见,可汗的权力,在汗国内应是政权、神权、军权等诸权归一。由于汗和汗庭、汗权的三位一体,才形成了极为庞大的可汗私属集团及其控制的领地,这应是构成“斡鲁朵”的重要内容。现在,研究者都认为,在突厥文中常习惯将开头元音的字母省略,不知这种书写的习惯,是否也体现了口语的特征呢?若是,则“楼”作为对“斡鲁朵”的省译,也有其民族语言自身习惯因素的影响。
这样,我们不但明了回鹘之“楼”与鲜卑之“楼”一样,具备着“丹墀陛阶”的台殿建筑和“宫垣”的围护,而且,还有“花门”之制;并由此而想及北魏诸帝之宫垣必大起高阙的制度,也正是“花门”、“羊箔门”之类的“朴制”的滥觞。
于此,尚应论及五代及宋以来由“楼”而衍生出的“楼居”的称谓。“楼居”一词,最早见于欧阳修《新五代史》卷七四《回鹘》,称甘州回鹘:“其可汗常楼居,妻号天公主。”而宋人刘跂的《使辽诗》中,也著录了“楼居”:“礼为王人重,关亭道路除。荒山初部落,名镇古医闾。习俗便乘马,生男薄负锄。传闻断腕地,岁岁作楼居。”[30]显然,“楼居”是指北方民族的一种共同的生活传统,反映的应就是鲜卑、回鹘时期的“楼”的习俗。那么,为什么要衍化为“楼居”呢?这在敦煌遗书保留的一些资料中,或可找到答案。据P·3270号卷子抄写的几首《儿郎伟》词中,有句:
直至甘州城下,回鹘藏举无处,走入楼上乞命;逆者入火愤(焚)尸,大段披发投告。放命安于城除(池)。
论者均认为这是瓜沙归义军政权在五代时期征伐甘州回鹘的事情[31],是写归义军政权已兵临甘州城下,回鹘仓皇失措,被迫投降的场面。这里的“楼上”,是指可汗的牙庭;“大段”,应是对回鹘官号“达干”的译写;“披发”则是“披发面”的简写。表现了和战未决之际,应战者已被消灭,达干仓猝衔命哀悔议降的情景。同时,在遗书P·4640号卷子抄录的《己未至辛酉归义军破历》的一宗帐目中,又记道:“十七日,金山传处分楼上纳粗纸一帖。”这里的“金山”,指张承奉建立的西汉金山国,而“楼上”则是对金山国府廷的指称。而在《敦煌歌辞总编》中收录的一首《赞普子》云:
本是蕃家将,年年在草头。夏日披毡帐,冬天挂皮裘。 语即令人难会,朝朝牧马在荒丘。若不为抛沙塞,无因拜玉楼。
这些说明了自唐末以来,建立于瓜沙地区的归义军政权,也愈来愈多地受到了北方民族文化,尤其是回鹘文化的影响。所以,“楼上”一词,显然是回鹘的“楼”事传统流布到瓜沙地区后,经汉族文化与胡族文化的相濡染而形成的一种俗称。而“楼居”一词,也是如此。或者欧阳修作史时力求简约,以“楼居”来概指“其可汗常所居曰楼”,并借以表示回鹘人的游牧生活习惯;而后世在诗人的吟咏中才成为一个固定的词语。如元代耶律铸的诗句中,有:
忆乘络命鱼车,登白空山诣紫虚。天籁虚徐生洞府,风箫冷激在楼居。九成绛云无消息,三变玄雪孰埽除,惟记清宁年月日,五云关吏少霞书[32]。显然,作者将“楼居”作北俗遗制而模写出来。但“楼居”,仍属番汉合璧的词语,其“楼居”之居与契丹“石烈乡”之乡一样,在用法上虽然汉语的补缀不甚贴切,却是个约定俗成的词语了。由此可以窥知,北方民族的“楼”事,自北朝隋唐以来已经为中原人所习知,连素于契丹偏多惊怪的宋人也对契丹四楼毫不为怪,即是最好的证据。
三、关于契丹四楼的分析
关于契丹四楼的具体形态,据《新五代史·四夷附灵》记载:
〔阿保机〕以其所居为上京,起楼其间号西楼,又于其东千里起东楼,北三百里起北楼,南木叶山起南楼,往来射猎四楼之间。
这是宋人关于契丹四楼的较完整记载。除此以外,《辽史》“国语解”也沿袭了太祖置四楼,“岁时游猎,常在四楼间”的说法。又,洪皓《松漠纪闻》载,“阿保机居西楼,宿毡帐中”,毡帐,又称穹庐;后唐使者姚坤曾亲见阿保机“与其妻对坐穹庐中”的场景[33]。故契丹四楼,也只能是指在“四时转徙”状态下,阿保机庭帐的卓放地。这在《辽史·地理志》中已记载得很清楚。
《新五代史》称,阿保机“以所居横帐地名为姓,曰世里。世里,译者谓之耶律”。这里说的“横帐地”,就是汗庭的所在,是可汗的领地,称“西楼”。这是阿保机建国的根本所在,故《资治通鉴》卷二七○载,李嗣源尝“胡语谓契丹曰:‘汝无故犯我疆场,晋王命我将百万众直抵西楼,灭汝种族!’”细察李嗣源之语意,正与同书卷二四六载黠戛斯“詈回鹘曰:‘汝运尽矣,我必取汝金帐!’”语意相同,“金帐者,回鹘可汗所居帐也”。可汗居止之处,自是一族兴亡的命脉所系。故西楼,不仅是阿保机居处的庭帐所在,还是统治力量的核心,即“大部落”的居地。这个“大部落”是不在八部之内的、由阿保机及其家族控制的私人部落集团,即称之为“横帐”的属部,是阿保机“诏皇族承遥辇氏九帐为第十帐”中“第十帐”的基本力量。史称,述律后尝语阿保机曰:“吾有西楼羊马之富,其乐不可胜穷也。”可见,西楼暨横帐地,确是阿保机斡鲁朵的核心内容。
而龙化州地区,早在阿保机任夷离堇之时,就已成为他的投下州城,所以,阿保机即汗位后纳为斡鲁朵地也是极自然的事情。又据《辽史》卷九三《萧图玉传》记载:“窝鲁朵城,盖古所谓龙庭单于城也。”如是,则根据龙化州为契丹“始祖之龙庭”的记载,又为我们前述“楼”是“斡鲁朵”一词的省译多了一道注解,增强了印证的能力。又据冯永谦先生介绍,唐代契丹松漠都督府故址,也有一个大土台子,其形态为:“土台长达50米,夯土筑成,据当地群众讲土台原高在6米以上。”[34]其故址在今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乌兰苏木。而唐代营州都督许钦澹的“德政碑额”即出土于此。可见,唐契丹都督府地,即遥辇汗庭之所在,其卓帐习俗中也保留着“筑土为基”的习惯。所以,契丹四楼之“楼”,也是自北朝唐代以来沿承不变的对斡鲁朵一词的习惯称呼。契丹四楼,即辽太祖任契丹可汗时的斡鲁朵。
关于契丹四楼的卓放地点,在《辽史·地理志》中,已大致列出了其分布范围。
西楼的卓放地,《地理志》称在祖州。但证之五代及宋人的记载,西楼的范围应包括临潢府地区在内。笔者认为,辽太祖夺取了契丹汗位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一面依契丹旧俗建立自己的“斡鲁朵”(又称“宫分”),以扩张势力;同时也积极图谋“化家为国”的具体行动。所以,当其始即汗位时,于苇甸之地,因金龊一箭而设置的“龙眉宫”[35],也绝非习见的土木建筑,它与阿保机初元二年(908年)受百官朝觐的“正殿”及“明王楼”等建置,均是类似于魏帝“行宫”的毡殿设施。而龙眉宫、明王楼又是西楼的重要组成部分。据《辽史·太祖纪》,初元七年(913年)八月“乙卯,幸龙眉宫,……九月壬戌,上发自西楼”。据契丹语“宫曰斡鲁朵”,龙眉宫即宫帐之称;而西楼则有明显的地域特征。这与鲜卑、回鹘以来将汗庭与“地分”习惯结合在一起是很吻合的。况且,祖州之设立乃是太祖死后的事情,它原本就包括在“横帐居地”范围内。故西楼的范围,起码包括了临潢府与祖州两地。又据《辽史》“建开皇殿于明王楼基”的记载[36],及龙眉宫的地望,可知辽太祖的西楼卓帐地,实际在临潢府一带,而非祖州。
东楼卓放地,《辽史》称在龙化州。因为龙化州境有“始祖之龙庭”,为契丹部落大会聚的地点,对契丹国家初期的影响很大,故辽太祖即皇帝位的典礼,在龙化州举行。史称,太祖“春月行帐多驻于此”[37];但宫帐的卓放地,却不在龙庭故址,更不在龙化州城内。穆宗时,割龙化州南境置降圣州,因太宗诞生于此,故州名降圣。而太宗降生之地,无疑为太祖与应天皇后卓帐之处。可见,辽太祖在其东楼之内,虽建有规模较大的汉城,但卓帐生活仍袭用毡帐而居的旧俗。
宋、辽时人的记录,多言辽太祖的南楼在木叶山,而木叶山的地望,至今仍不能确指。《辽史》称,景宗乾享三年(981年)于南楼之地置永州,太祖后诸帝冬月行帐多驻此处之广平淀。或谓木叶山虽在永州境内,却不在二水合流间。笔者认为,南楼之地似乎也不止辽代永州一地,据《辽史·地理志三》载,武安州本“太祖俘汉民居木叶山下,因建城以迁之,号杏埚新城”,后更名新州,统和八年改称武安州。这里的建城以迁之,似乎也在木叶山的附近。又据《辽史》卷五四《乐志》载“春放飞杏埚”时奏乐的规定来看,“放飞杏埚”已是辽代继承祖制的一项重要内容。“春月放飞”,是冬去春来之际可汗牙帐“春水秋山”活动的重要内容,意味着一年中转徙游牧生活的开端。所以,太祖南楼之地,也是包括了辽代武安州在内的。
北楼的位置,欧阳修《新五代史》称在上京北三百里;而叶隆礼《契丹国志》较欧史又多出“后立唐州,今废为村”八字;《国语解》也承袭了唐州说。大约上述记录,都参考了赵志忠《虏廷杂记》的内容。惟唐州之地,今已失考。但契丹初期,以俘掠人户广建州城,以致州目混乱,在圣宗朝以前又是更废不一,确是事实。方之《辽史》,北楼之地当于庆州、怀州之地求之;从《地理志》记载来看,庆州乃“岩谷险峻”的秋畋场所,仅穆宗年间于此置黑河州,此前不见有徙置人口的记载。怀州,曾是太宗行帐的牧放场所,故死后归此。太祖晚年曾迁渤海人户于此,“会同中,掠燕蓟所俘亦置此”。按,会同为太宗年号,时间在938年至947年之间;而会同元年(938年),辽已得燕云十六州之地,无由再掠燕蓟之地。则此俘掠之燕、蓟人口,当在936年太宗助晋灭唐,尽俘赵德钧父子之时,而将其安置于怀州之地或是会同初年的事,或者因唐之人而置州故取名唐州。但怀州之地为辽帝行幸避暑之所,确是事实。因此,从契丹人冬夏转徙和太祖往来射猎四楼间的记载看,北楼即在庆州、怀州一带。80年代曾在怀州境内发现辽代大型祭殿遗址[38]和著名的“崇善”残碑[39],可以说,北楼卓放地极有可能在怀州境内。
又,《松漠纪闻》称“太祖居西楼,宿毡帐中”。由前所论亦知,太祖在四楼的牙帐,确是以毡为之的“行帐”。那么,这种“行帐”的卓放,是否也要起土为基呢?《辽史》仅留下了太祖“建开皇殿于明王楼基”的记载,但基制如何?却在后代诸帝的卓帐习惯中得到了反映。如彭汝砺所见广平甸行宫之制,为:
其门以芦箔为藩垣,上不去其花,以为饰,谓之羊箔门。作山棚,以木为牌,左曰紫府洞,右曰桃源洞,总谓之蓬莱宫,殿曰省方殿,……山棚之前作花槛,有桃杏杨柳之类。前谓丹墀,自丹墀十步谓之龙墀。殿皆设青花氈。其阶高二、三尺,阔三寻,纵杀其半,由阶而登,谓之御座[40]。
而《资治通鉴》卷二七一载,922年辽太祖兵败望都之时,唐庄宗李存勖曾“见其野宿之所,布蒿于地,回环方正,皆如编剪。虽去,无一枝乱者”。这是其军营车帐顿止的遗迹,反映了契丹初期卓帐习俗事从简约、因地制宜的习惯。宋人苏辙的《虏帐诗》中,也记录了这样的习俗:“虏帐冬住沙陀中,索羊织苇称行宫;从官星散依冢阜,氈庐窟室欺霜风。”[41]可见,卓帐须阜,不仅可汗牙帐如此,即一般部民亦要从简,择而倚之。
四、辽太祖的斡鲁朵与四楼发生的变化
契丹四楼,即辽太祖初期的斡鲁朵,也就是契丹人俗称的“宫分”。“宫分”的含义与“地分”是一样的,表示的是私有形态下可汗的“斡鲁朵地”(引申为“私份子”)。而“宫分”与“地分”的区别,则在于显示了它们的所有者在身份和地位上的差别。因此,笔者认为,贵族的“头下军州”与可汗的“斡鲁朵”,若仅就其实质性的私有特征而言,实是毫无区别的同事异指[42]。
那么,太祖的斡鲁朵始建于何时?史无明载,但据分析可知,契丹旧法,凡新立可汗即位,便依例组建个人的斡鲁朵,以后辽代诸帝也继承了这一传统。所以,太祖的斡鲁朵也当组建于他即汗位之初。史载,907年正月庚寅日,太祖即可汗位于“如迂王集会埚”,仅隔十日,便于庚子日宣布“皇族承遥辇氏九帐为第十帐”。按:所谓“遥辇氏九帐”,习惯上又称“遥辇九营”,实即“遥辇氏九可汗之宫分”,这是契丹部族中享受着“有族而不部”的特殊待遇的集团[43];所谓“族”者,乃氏族,是以宗法血缘关系维系的宗族势力;部,指部落,乃一区域内之人口所组成的氏族集团;而“不部”的直意是不依部落组织原则来编制,实际是游离于部落法规之外、仅属于可汗一人的私有集团,说俗了就是可汗的“头下”。这是契丹宫分的主要特征。而升为“第十帐”的“皇族”,也正式获得了这种“族而不部”的特权。“皇族”者,即横帐,是世里氏家族集团;其实,他们早已就是一支“族而不部”的契丹社会力量了。那么,太祖宣布了皇族升帐的意义,也仅在于使自己家族的地位,由贵族之“投下”而升格为可汗的“斡鲁朵”。因此,太祖的斡鲁朵的建立,至迟也当在907年正月庚子日这一天,也就是太祖宣布皇族升为“第十帐”的日子。不过。这时的“斡鲁朵”应是囊括了太祖个人的“投下”和他家族已有的“投下”。
但是,即使“皇族升帐”,也仅是太祖斡鲁朵组建的开端,还不能代表辽太祖斡鲁朵的全貌。因为《耶律曷鲁传》还记载太祖即汗位后:“时制度未讲,国用未充,扈从未备;而诸弟剌葛等往往觐非望。太祖宫行营始置腹心部,选诸部豪健二千余充之。”像这样的内容,也绝非太祖始即位后的十天内能毕备的,而是反映着太祖斡鲁朵“扩建”的新内容。综观太祖任契丹可汗九年的主要作为,一言以蔽之,即是“化家为国”。不过,这里的“家”,是由其家族而逐渐偏重于太祖个人的私人力量;“国”,乃是指统一诸部,实行帝位世袭继承制度,彻底终止了契丹汗位的“世选”习惯。所以辽太祖积极致力于个人力量的扩充。这在《辽史》所录诸多“愿附宫籍”的家族或个人的行为中,也可窥其一斑。如果说,西楼和东楼之地,已确定无疑属于阿保机及其家族固有领地范围的话,那么,在南楼和北楼中也肯定还存在着新发展的成分,他以“四时游猎”为名,借机划出许多属于可汗私人的“禁地”,不是没有可能的。如,怀州所辖的扶余、显理二县,都是太祖安置的俘户人口,至世宗时始立县治之;永州的长宁、义丰二县及武安州等地皆是如此。这在“各有地分”的契丹部落社会中是很能说明问题的。
显然,辽太祖在担任契丹可汗的过程中,其斡鲁朵的规模与以前相比有了超常规的发展。所谓契丹四楼,也显示了辽太祖最初所拥有的“四大斡鲁朵”的规模。据《耶律曷鲁传》记载,太祖腹心部“以曷鲁及萧敌鲁总焉”;而《萧敌鲁传》则称“敌鲁与弟阿古只、耶律释鲁、耶律曷鲁偕总宿卫”。细较二传之记载,四人中显然更无主次之分,那么,他们究竟是各主一“楼”之事呢?抑或是如成吉思汗的“四怯薛”般分四番轮值呢?事已难考。不过,《营卫志中》“冬捺钵”条有云:“宫用契丹兵四千人,每日轮番千人祗直”。但曷鲁等人均是太祖斡鲁朵内的职事人员则没有疑问,而且,还不仅如此,《辽史》所录追随太祖建功立业的所谓“二十一功臣”集团,也均是太祖为可汗时斡鲁朵内的执事人员。所以,契丹四楼已成为当时契丹社会的核心力量,是辽太祖“化家为国”的重要支柱和主要内容。及辽太祖即帝位后,功臣集团又全部变为国家机构的官员,这已很能说明“化家为国”的真相了。耶律曷鲁的封号更能说明一些问题。太祖称帝后,位居功臣之首的曷鲁,以迭剌部夷离堇的身份,被冠以“阿庐朵里于越”之职。于越,本是契丹部内一种“尊官”之号,但无实权,所以,在授予曷鲁这一尊职时,又冠以了“阿庐朵里”之称[44]。笔者认为“阿庐朵”,即斡鲁朵之译写,“里”则当是对词尾缀加成分的译音,表示该词的复数形式;它和《蒙古秘史》中的“斡耳朵思”是一样的,它们均表示着复数的形态〔ordos与orduui〕。所以,耶律曷鲁被冠以的“阿庐朵里于越”的意思,应是契丹语之“众斡鲁朵之总管”或“大总管”的含义,这和其夷离堇的身份也是相称的,因为此时的迭剌部,尚不是国家的部民,仍是“横帐”所有的私属。而且,辽太祖称帝之初,契丹国家的运作,主要的还是在辽太祖的斡鲁朵内,契丹四楼依然是国家的核心所在。所以,曷鲁受此封号后,才真正体现了他“贵显”和“盛名”的荣耀。
如果说,辽太祖在称帝之前,对所有的俘掠人口都作了“私属”性质的处理,并采取了迁徙、分散安置的办法;那么,在916年称帝之后,对俘掠人口的处置方式已有了明显的改变,916年“收山北八军”之前,便以略得的后唐武州、妫州之地分置为归化、可汗二州[45],实即采取了因其俗用其制的管理办法;917年攻陷新州后,遂“以卢文进部将刘殷为刺史”[46],直接以汉人治汉人,将卢文进所率降户置于平州,以卢文进为兵马留后以统之。同时,契丹国家的建官制度也发生了一些变化,如太祖始即汗位后,颁布了皇族升帐的法令,于是,“始置惕隐典族属”[47];但至918年又“以皇弟安端为大内惕隐”[48]。求诸《百官志》“大内惕隐司”掌管“一帐三房”(又称“四帐皇族”)之事务,主要构成者是阿保机祖、父两系的后代;而阿保机曾祖以上的疏属亲族则不在“大内惕隐司”所管辖之列,他们被称之为“二院皇族”(又称“五房”),仍留在部落组织之内[49]。可见,这既是辽太祖对所谓“族属”集团进行整顿、析分的开始,也标志着其斡鲁朵的构成将发生变化,斡鲁朵机构已由大规模发展转入了整顿的过程。这也是集权政治建立的必要前提。
公元918年2月,辽太祖又于西楼之地“诏建皇都”,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制度开始纳入国家建设的轨道;919年,设东平郡于辽阳;920年,始制文字;921年“诏定法律,正班爵”。契丹国家的组织建设至此已大体就绪,下一步是如何巩固这一既得成果、保证组织机构正常运作的问题。922年,攻克蓟州,“以卢国用、湼鲁古〔分〕典军民事”[50];本来,耶律曷鲁、辖底等均曾向太祖建议:迭剌部势大,故好为乱,宜分为二,以弱其势,但始终“议未决”[51];至是(922年),遂“分迭剌部为二院”[52],仍置夷离堇以领之。这一措施的施行,标志着皇族疏属的“二院皇族”,正式脱离了太祖的“宫籍”,他们与迭剌部一同被析出了斡鲁朵,被作为国家的部民来加以管理,《辽史》称之为“列二院以制遥辇”[53],其实是过分的谀附了。因为迭剌部的被析置,只能标志着太祖斡鲁朵的整顿程度。大量的皇族疏属被剥夺了久享的“族而不部”的特权,重新纳入了部落组织之中,意味着“宫分”中的大部分人口转化为国家的编户。但事情似不止如此,龙化州,史称太宗即位“升节度”[54],此前为刺史州,估计在太祖时就已纳为国家的州县了,只是景宗时才又纳入了“宫籍”;武安州,也未列入宫籍。说明辽太祖于天赞元年(922年)前后,不但将自己的大批宫籍人口出脱为国家管辖的部民,也将诸“楼”所在的一批领地出为国家的州县了。故《辽史》卷三一《营卫志》载:
算斡鲁朵,太祖置。国语心腹曰:“算”,宫曰“斡鲁朵”。是为弘义宫。以心腹之卫置,益以渤海俘,锦州户。其斡鲁朵在临潢府,陵寝在祖州东南(西北)二十里。
这正是记载了整顿之后的太祖斡鲁朵的情况。因为记载的“算斡鲁朵”,显然是前述的“腹心部”;而《耶律曷鲁传》更记得十分明白:“腹心部”是“太祖宫行营”新扩建的内容,所以,“腹心部”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仅是太祖斡鲁朵的一部分,但经过整顿后又成为太祖斡鲁朵的全部内容了。它标志着契丹四楼建置的废除及其对契丹历史作用的消失。
但是,四楼的影响已远播于四方,尤其是“西楼”之地被作为“皇都”及皇畿所在,遂愈益发生了深刻的社会影响,正如西辽的都城,始终称“虎斯斡耳朵”一样,辽上京也保留着“西楼”的俗称;终辽一代,至金朝时,“西楼”已成为辽上京地区的通称[55]。至于其它诸楼,则多被废置为州县,或因种种原因,渐至湮没无闻,遂逐渐脱离了其原有的历史意义。
因此,契丹四楼并非契丹族的独创,它是我国北方游牧民族生活习惯中的一项传统内容。但四楼对契丹国家的建立产生了重大的作用,以后,仍部分地作为地域名词而流传到金元时期。
注释:
[1] 见陈述《契丹社会经济史稿》附录“阿保机营建四楼说证误”一文,三联书店1963年版。
[2] 主树民:《略论契丹建国初期营建的四楼》,《文史》第16辑。
[3] 见拙作《契丹四楼名号考述》,载《昭乌达蒙族师专学报》1989年第3期。
[4] 王国维:《水经注校》卷一三,袁英光等标点本,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年5月版。
[5] 见王仲荦《北周地理志》附录“北魏延昌地形志北边州镇考证”恒州条,中华书局1980年版。
[6] 《魏书》卷一三《明元昭哀皇后姚氏传》。
[7][8][11] 《魏书》卷二《太祖纪》。
[9] 见《魏书》卷二《太祖纪》。
[10] 见前引王仲荦文。
[12][14] 见前引《水经注校》卷一三。
[13] 如张焯《平城访古记》,载《北朝研究》1995年第1期;而古鸿飞《关于北魏平城城建的初探》一文,则据是断定白楼建于神瑞三年,载《北朝研究》1995年第2期。
[15][17] 《魏书》卷三《太宗纪》。
[16] 殷宪认为,《水经注》“毁建”二字的“毁”字属衍文,见《〈水经注·水〉如浑水部分文字整理》,载《北朝研究》1995年第2期。笔者于此则采用了王国维校本《水经注校》的文字记录。
[18] 《魏书》卷六《显祖纪》。
[19] 《魏书》卷四下《世祖纪下》太平真君十一年十二月。
[20] 《南齐书》卷五七《魏虏传》。
[21] 汪宇平:《呼和浩特市北部与“白道”有关的文物古迹》,载《内蒙古文物考古》1984年第3期。
[22] 《魏书》卷七上《高祖纪上》。
[23] 《魏书》卷四八《高允传》载允谏太武帝语。
[24] 王国维:《水经注校》卷一三。
[25] 见前引书“北魏延昌地形志北边州镇考证”朔州盛乐郡。
[26] 《旧唐书》卷一九五《回鹘传》。《新唐书》卷二一七上《回纥传》所载与此同。
[27] 林幹:《突厥史》,载耿世民译《突厥文碑铭译文》之“磨延啜碑”。
[28] 《南齐书》卷五七《魏虏传》。
[29] 林幹:《突厥史》,载耿世民译《突厥文碑铭译文》。
[30] 刘跂:《学易集》卷三《使辽诗》。
[31] 荣新江:《曹议金征甘州回鹘史事表微》,载《敦煌研究》1991年第2期。
[32] 《双溪醉隐集》卷四《戏书太极宫旧碑阴》。
[33] 《新五代史》卷七二《四夷附录一》。
[34] 冯永谦:《唐代契丹都督府地考》,载《辽金史论集》第4辑,书目文献出版社1989年版。
[35] 《辽史》卷三七《地理志一》上京临潢府。
[36] 《辽史》卷一《太祖纪上》。
[37] 《辽史》卷三七《地理志一》降圣州。
[38] 《内蒙古巴林右旗罕山辽代祭祀遗址发掘报告》,载《文物》1988年第11期。
[39] 苏赫:《崇善碑考述》,载《辽金史论集》第2辑,书目文献出版社1987年版。
[40] (宋)彭汝砺:《鄱阳集》卷八《广平甸诗序》。
[41] (宋)苏辙:《栾城集·奉使契丹二十八首》。
[42] 见拙作《阿保机时期之契丹四楼考辨》,载《昭乌达蒙族师专学报》1990年第1期。
[43] 《辽史》卷三二《营卫志中》部族上。
[44] 《辽史》卷一《太祖纪上》作“阿庐朵里于越”,《国语解》谓“阿庐朵里,贵显名”;而《曷鲁传》作“阿鲁敦于越”,“阿鲁敦者,辽言盛名也”。
[45][46][47][48] 《辽史》卷一《太祖纪上》。
[49] 《辽史》卷四五《百官志一》北面皇族帐官。
[50] 《辽史》卷二《太祖纪下》。
[51] 见《辽史》卷七三《耶律曷鲁传》及卷一一二《耶律辖底传》。
[52] 《辽史》卷二《太祖纪下》。
[53] 《辽史》卷四五《百官志一》北面诸帐官。
[54] 《辽史》卷三七《地理志一》及卷三《太宗纪》天显三年正月。
[55] 见李建勋《金代曹道士碑小议》,载《辽金契丹女真史研究》1988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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