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项目: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示范课程建设,编号c201822001
摘要:灌输是进行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必要手段。但是,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是精神交往的过程,在教育中要尊重受众的主体性。所以,以对话方式开展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是对纯粹灌输教育方式的有效完善。也只有通过对话的方式,教育过程中受众的平等地位才能得到保证和实现。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灌输;对话;交往
马克思主义理论是科学,正是因为是科学,所以人们要通过自主学习的方式理解掌握是有相当难度的。采用灌输的理念和方法,马克思主义才可以实现在广大无产阶级和人民群众中广泛传播,进而引导他们反对资产阶级思想和反马克思主义思潮。灌输也是中国共产党的一贯理念和方法,毛泽东和邓小平为代表中国共产党人就非常重视马克思主义的灌输理论。在当代中国,虽然人民的文化水平和政治意识普遍提高,但由于马克思主义理论作为科学真理,内容难免深奥难懂,而这个理论体系又是外来的理论,思辨味道浓厚,内容难免抽象晦涩。相当多的人由于受限于科学素养水平和理论思辨能力,不可能很快理解和接受马克思主义理论,理论也不可能不经任何渠道就直接自动地进入人们的大脑。因此,要推进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必须坚持灌输理念和基本方法,通过以外力向受众传输理论的过程,实现理论在人民群众中的内化和认同。
说到灌输,我们必须纠偏对“灌输”的错误理解,使教育过程不偏离“灌输”的初衷。首先要做到坚持灌输的科学性,避免“硬性灌输”现象。这表明灌输追求的是积极引导人民,说服教育群众,让人们不仅口服,更要心服。科学灌输应该根据人们现有的思想认识水平及其变化规律,做到定计划、有步骤、分层次。一般而言,少数精英分子创造并掌握了先进理论,普通大众从认识到接受需要相当的过程。这就决定了,在灌输马克思主义理论时,必须遵循从点到面的原则,先是面向党员干部、知识分子,再推广普及到一般群众。在这个过程中也要注意明确难点,确定切入点,逐步推进,以提高针对性。其次要实现群众接受灌输过程与认同内化理论的结合。灌输只是教育手段,不是最终目的,理论掌握群众和群众掌握理论才是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目标。所以,教育工作先要深入群众,了解群众的需要,反映人民的意愿,进而带着解决群众意愿和需要的态度,经由外在灌输,促进人们对理论的认同和内化,通过内化把这种外在理论转化为人们自己的理解和行动指南。
作为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重要途径,灌输具有一般的方法论特征,推进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工作,要继续坚持这一理念并付诸实施。当然,坚持灌输也有必要在实践中结合具体的环境和条件变化,以“变”与“变”的辩证思维,不断改进灌输方法。“不变”意味着始终教育中始终坚持灌输马克思主义的原则。“变”意味着因时因地因势的变化来改变灌输的内容和方法。科学技术突飞猛进,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灌输方法不能停留过往,而是要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发展的成果,争取在相对较短的时间内,范围更广地为人民群众提供快速便捷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知识。同时,要在多样性和综合性上完善灌输手段,既要继承有效的传统灌输手段,也要改进传统手段不足,促进形成各种手段的合力,实现灌输手段传承与创新的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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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灌输手段外,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过程还要坚持对话方法。因为交往是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过程之实,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是精神交往过程,而交往内含着平等对话的要求。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作为精神交往活动,强调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借助知识、思想、信息和情感交流达成的相互理解和共识,它突出了交往双方精神沟通与视界融合的关系。应该在范式意义上对交际问题进行理解,即对交际问题的研究应该提高到哲学思维范式转换的高度。对于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而言,交往不仅是实现教育目标的手段,更是具有本体论的意义。交往的深层指向是促进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从客体思维向对象思维的转变。既然教育双方互为对象、互为主体,教育过程就应该是平等对话的过程。
这种对话关系不是一家独白。它是在相互尊重和平等的基础上进行的主体间的言语交流,它是一种促进主体双方均获得更大视界融合的交往活动,目的是实现双方的相互理解。因此,可以说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对话”过程讲究的是教育双方实现互相理解和互相沟通。受教育者的理解过程是是从他自己的真实视野中理解“文本”,并通过个人视野与文本视野之间的平等对话和沟通,实现自己的真实视野与文本视野的深度融合,进而实现个体从人的现实状态向可能存在状态的转变。
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过程中的“对话”,还体现出教育双方之间的平等关系。在交往的语境下,在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过程中,教育者和受教育者之间的交往活动就是具有完整人格的“我”与“你”的相遇过程。虽然教育者和受教育者之间的知识和能力有所区别,但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在人格上是独立和平等的,并不能用尊卑、上下来区分他们。教育者必须认识到每个人都是一个真实、完整而独立的存在主体,他们都拥有与自己相同的权利和能力。教育工作者不仅需要与受教育者建立“我—你”的关系,以摆脱过去的孤立状态,而且需要增强与受教育者之间的情感共鸣,充盈自己身心发展的条件和动力。通过这种方式,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过程才能成为以共同对象为中介在主体之间进行对话、交流和沟通的过程,才能成为在平等交流中“唤醒”生命存在和价值体验的过程。
马克思主义是对话式真理中的一种,也就是辩证真理,它不是从无矛盾的所予或事实出发,而是从特定的自相矛盾或现实出发,研究这种矛盾在自身的进展中如何实现自我否定、自我超越,因此它的规律是对立统一律、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并由此超越了事实与价值的对立。把马克思主义真理由辩证真理变成独白式真理,背弃了马克思主义的要求。所以在教学过程中,独白式教学方法都是不可取的,应当在理论灌输的同时,实现双向互动。在教学中必须坚决反对强行硬灌等简单、粗暴的教育方式,而是要利用各种手段,开展启发式、自主式、研讨式的教育,充分调动受教育者进行科学学习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因为他们不是单纯的接受者,教学中应强调主客体之间的互动交流,调动他们的主观能动性,引导其形成主体意识、培养其主体精神和人格。
参考文献
[1]姜洁晶.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研究[D].中共中央党校.2010
[2]王冬云.交往视域下思想政治教育的多维转向[J].思想教育研究.2010.8.
作者简介:马可(1977.09-),男,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副教授;
姜剑(1984.08-),男,上海工程技术大学讲师。
论文作者:马可 姜剑
论文发表刊物:《知识-力量》2019年8月23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5/7
标签:马克思主义理论论文; 过程论文; 理论论文; 马克思主义论文; 手段论文; 方法论文; 平等论文; 《知识-力量》2019年8月23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