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大数据凭借海量信息、变化快速和形式多样等优势,为社会发展带来更多经济价值。大数据海量信息在各个行业广泛应用,推动各行各业科技含量的提高,促进行业的发展。在法学研究领域,基于大数据时代的发展背景,我们可以利用数据创新许多价值。大数据时代的到来给法学研究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在大数据背景下,法律纠纷以新的形式出现,法律研究方法在大数据背景下拓展了新的手段。接下来,我们将从本文开始讨论在大数据背景下对法律研究的影响。
关键词:大数据时代;法学研究;网络;影响
引言
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导致了信息技术的不断进步,在网络时代的大背景下,我们始终接受来自网络的信息的渗透。大数据时代的到来是数据技术的一项重要成就,它给我们的生产和生活带来了巨大的影响。特别是在法学领域,运用大数据思维方式和研究方法可以为法学领域注入新的元素,从而进一步开拓法学研究的新领域。
1时代的转变
1.1 大数据时代带来的意义
1.1.1数据带来的经济价值
各行各业的发展离不开相关数据作为发展过程中的参考。大数据时代带来了数据量和质量的重要优势。商业的发展可以利用大数据的优势,利用数据开发各种商机,创造更多的经济价值。例如,医疗服务行业可以利用大数据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从医疗发展的角度来看,为国家的发展带来了更大的经济效益。
1.1.2利用多种途径创造不一样的价值
不同数据结合为社会的发展带来更多的经济价值。例如,人们可以根据自身发展的需要,数据不同程度的组合,以满足生产发展的需要。如使用数据编制各种各样的电影和电视节目,根据人们的喜好使用数据组合的人乐于观看节目。例如淘宝行业、京东商城等都在利用消费者数据制定适当销售策略,获得更多的销售利润提升。
1.2大数据的特征
大数据有其独特的特点。总之,它有四个主要特征:数量大、快速变化、格式多样性和结构变异性。大规模数据指的是在大数据的数据就像一条小溪,在大数据时代,就像一个巨大的海洋,如大量的数据存储在电脑CPU、计算机存储数据的计量单位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比如从C到PB,GB,所以数据单元的变化也反映大数据的海量特性。快速变化主要是指各行各业的数据都在不断变化,快速变化的数据是大数据快速变化的主要特征。格式的多样性主要是指索引数据的类型可以是文本、图片、视频、音频等,格式多样性的大数据特征可以适应中国经济发展的趋势。结构可变性主要是指大数据结构类型可以有多种,如逻辑结构、存储结构、数据操作结构等,因此不同结构的组合可以促进我国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
2大数据对法学研究的影响
2.1法律空白新的法律纠纷出现频繁
数据经过处理后成为信息,保护信息不被入侵是一个共同关心的问题。然而,我国在信息保护方面还没有明确的立法,因此在这方面还存在差距。只有少数部门对信息安全提出了明确的保护,但保护范围相对狭窄,不能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人们的信息安全。大数据时代对法律研究最重要的影响是,使用数据分析和处理技术必然会泄露个人隐私,比如公民隐私。姓名权、版权等。虽然隐私权受到法律的明确保护,但法律对隐私权的内涵没有明确的要求,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公民信息的安全。通过相关信息,得出真正意义上的隐私权是个人的私生活,私人信息秘密享有法律保护,法律保护个人隐私不受侵犯、知识、收集和使用公共权利。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然而,在大数据时代的背景下,个人信息通过互联网的传播已经几乎达到每个人都知道,比如网上购物在大数据时代,网上银行的兴起,个人在互联网上找工作,浏览相关网站等等,个人信息泄漏的起源在大数据时代的背景。而微信、微博、QQ等在数据时代的出现,无时无刻不在披露着自己的信息。
2.2法学研究领域新研究方法的渗透
传统的法律研究都是采用统计方法进行的,这在统计随机抽样调查方法中经常用到。本研究方法遵循随机性原则。这种研究方法可以将误差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因此经常被法学研究者所采用。但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云计算是计算海量数据最常见的方法。云计算是计算机发展的产物。这是一种有效利用资源的新方法。用户可以使用IT资源相应地集成他们的数据,这使得在强大的数据库支持下计算更加容易。数据集成、分析和计算的创新为法律研究者提供了更大的便利。如今,法律研究可以利用云计算和各种虚拟技术来创新法律研究模式。对法律数据的统计分析可以比传统的抽样统计方法获得更简单准确的统计结果。因此,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为法律研究提供了更大的便利。
2.3增加了法学研究的新领域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法律研究者将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的保护视为重要问题。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为法律研究者开辟了一个新的研究领域。例如,法律学者可以开始新的研究数据收集,比如,什么是数据收集的主体资格,单位或个人是否能胜任数据收集,需要相应的记录在数据收集的过程中,和数据收集的对象的要求等。它可以作为一个新的法律研究领域。此外,在数据共享的过程中,我们可以研究几个问题,如广义数据共享和狭义数据共享的区别,什么样的组数据共享可以发生,在什么条件下可以进行数据共享。这些问题可能成为法学研究的新热点问题。最后,在数据分析的过程中,数据分析是大数据产品时代的核心价值,通过合理有效的数据分析和处理可以创造更大的经济价值。在数据分析领域,我们可以研究用户数据分析的原因、目的和方法,以创新法律的研究方向。
2.4要关注动态法律数据整合
在开展相关研究工作时,需要以静态法律数据为基础,关注动态法律数据。此外,现阶段的动态数据不仅是法律知识的信息,还包含行业内的其他信息。由于互联网本身的特点,这些动态信息会自动存储在网络中,人们可以通过互联网了解或提出自己的意见。例如,公众可以使用移动设备访问微信、微博、今日头条等网站,然后对新闻发表自己的看法或意见,通过互联网评估法律案件,这些信息将被保留。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相关部门在网站上发布的法律信息越来越多。
2.5大数据促进立法活动的民主性
坚持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的标准,是建立和完善我国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在执行立法时,人们需要参与。整个立法过程应该是公平公开的。最终的结果应该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实际利益。公众通过立法的参与,也是普及、理解和遵守法律过程中的一种教育。坚持以群众为先、从群众到群众的方针。除绝大多数人民代表投票外,还可以在民意调查数据中进行立法过程的采纳和审查,总结和完善法律漏洞。大众可以在互联网上投票和提出建议,以弥补我国立法的不足,并作出进一步的努力。
3结语
综上所述,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对法学研究既是机遇也是挑战。法学学者应充分利用大数据时代的优势,尽量避免大数据对法学研究的不利影响,更好地在大数据背景下开展相应的法学研究。促进我国法学的不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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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陈哲(1996-07-28),女,汉族,籍贯:贵州省遵义市,学历:本科,研究方向:法学
论文作者:陈哲,张静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8年第33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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