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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强调,要把加强农业放在国民经济的首位,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这一重要决策,对于推进国有农场产业化建设,全面振兴农垦经济,具有极其重要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湖南国有农场面临的主要矛盾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垦经济保持了较快的增长速度,有的垦区经济长期保持快速、高效增长。相比之下,湖南国有农场国民生产总值在全国农垦的位次虽然由1978年的第13位上升到1995年的第11位,但粮食总产却由第5位降至第10位,糖料总产由第1位降至第12位,牛奶由第16位降至第28位,饮料酒由第3位降至第20位,出口商品总金额由第4位降至第14位。特别是近几年湖南农场经济效益不断下滑,负债总额29亿元,资产负债率达到87%,亏损场达50%,亏损额达1.04亿元,成为全国农垦亏损大户。造成这种格局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受到五个方面矛盾的制约。
一是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计划经济条件下国营农场产品由国家统购包销,经营由国家统负盈亏,职工由国家发固定工资的优势和体制失去依存条件而不复存在。农业推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农业职工被推向了市场,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不相适应的矛盾日益严重起来。湖南国营农场点多面广,85个农场分布于全省14个地州市,特别是41个山丘区农场地处边远,小型分散,交通不便,信息闭塞,形不成市场拉力,职工经常面临“卖粮难、卖猪难、卖果难”的问题。
二是农业规模狭小与提高劳动生产率的矛盾。马克思说,超越于农业劳动者个人需要的生产力是社会其他一切部门独立化的自然基础。农业劳动生产率越高,社会其他产业才能越发达。而要提高劳动生产率,必须具备一定的经营规模。在生产力水平一定的条件下,经营规模与劳动生产率成正比,经营规模越大,劳动生产率越高。湖南农垦土地规模虽居全国农垦第九位,但规模仅为黑龙江垦区的1/35,80%是规模小的农场。全省农垦人均耕地不足二亩。广而不匀的分布,相对狭小的经营规模,不利于区域化种植、专业生产、机械化作业,不利于现代科学技术的实施,影响了垦区劳动生产率的提高。
三是生产力水平低与转移剩余劳动力的矛盾。垦区农田作业除机耕占75%以外,其余80%靠手工操作;农业抗御自然灾害能力弱;农业原料型产品多,精品名牌少,且经营领域拓展不宽,就业门路窄,没有从根本上改变80%的人搞饭吃的局面。目前仍有近10万剩余劳动力闲置在有限的耕地上。
四是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低的矛盾。近几年农垦商品量、商品率、上交税费大幅度增长,年支付利息达2亿元,社会效益越来越高,但其自身经济效益却越来越低。农垦利润流向了没有关联的其他部门和行业,流向了场外、省外。部分农场因效益低,连年亏损,连简单再生产也难以维持,有3个农场已经资不抵债。没有效益就没有积累,没有积累就没有发展,农业规模得不到扩充,比较利益自然低下。
五是经济资源浪费严重与宏观调控功能弱的矛盾。市场经济是竞争而有序的经济。通过国家调控市场,市场引导企业,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以及整体优势的发挥出现障碍。由于历史原因,湖南农垦没有省直属农场,现有13大农场实行省地(市)双重领导,以地(市)为主的管理体制,其余72个农场实行县场县办,市场市办的体制。这种多头领导,都管都无法管的分割体制,使农场形成了事实上的各自为政,导致农场经济发展缺乏系统的统筹规划,“小而全”低水平建设,结构单一趋同,经济资源浪费十分严重。
以上各种矛盾,究其实质,是湖南国有农场产业水平太低,没有与国民经济中其他部门形成良好的互动关系。
二、实施农业产业化是国营农场向现代农业过渡的通途
现代农业是在高度社会分工和专业分工基础上的规模化、企业化、区域化、一体农业;是以市场为导向、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作用的商品性农业;是在农业机械化、电器化、化学化、工厂化的基础上,生物技术、生态环境保护和集约化程度越来越高的,以农业教育和科技为先导的,资本与技术密集型的现代大农业。农业产业化,其实质是一种与发展农业相关的社会分工体系和市场体系,是一个有机结合的农业关联产业群。它以国内外市场为导向,以提高农业的比较效益为中心,以资源为基础,择优确定主导产业,按照市场牵龙头,龙头带基地,基地连农户的形式,优化组合各种生产要素,对区域性主导产业实行专业化生产、系列化加工、企业化管理、一体化经营、社会化服务,形成种养加、产供销、农工商、内外贸、经科教利益均沾、风险共担的一体化生产经营体系,使农业进入自我调节、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良性轨道,不断提高农业的集约化水平。
所以,农业产业化,既是现代农业的重要特征,又是现代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国营农场只有推进产业化,才可以解决经济发展中所面临的诸多矛盾和问题,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
第一,农业产业化有利于提高千家万户的组织化程度,解决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家庭联产承包、双层经营,在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家庭经营小型分散与社会化大生产和大市场发展越来越不相适应,生产始终摆脱不了小而全和趋同化,无力承担自然和市场两大风险。同时往往造成社会生产的大起大落,不仅严重挫伤生产者的积极性,而且直接影响宏观调控。湖南国有农场多次出现毁麻砍桑挖甘蔗的现象,就是小生产与大市场不相适应的集中反映。而农业产业化,使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使农业成为生产的第一车间,就可以架起农户与市场之间的桥梁,能够有效地把农户组织起来,把小生产与大市场连接起来,把城市和乡村连接起来,解决千家万户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使农业进入市经济大循环。
第二,农业产业化有利于资源的合理配置,解决农业规模狭小与区域经济封闭的矛盾。实行种养加、产供销、农工商、经科教一体化经营,就从根本上打破了行业、地域和所有制界限,使生产要素在更大范围内按市场导向优化配置,使农业生产结构和资源流向趋于合理,推动经济的高效发展。屈原正虹饲料厂,以国优产品001饲料为依托,依靠科教,开发出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猪鸭鱼鸡系列超级精饲料产品18个,依靠名牌效应产生的市场拉力,冲破区域和所有制界限,在内蒙、江苏等9省区办起了13家合资企业。1995年屈原农场围绕饲料产业形成的经济产值达到8亿元,“正虹”成为湖南实施农业产业化的十大龙头企业之一。
第三,农业产业化有利于提高农业生产力,解决经营门路窄与转移剩余劳动力的矛盾。通过产业化的一体化经营、系列化服务,使农业从生产到加工,从手工操作到机械化、自动化、电器化,从加工到销售,从产前产中服务到产后服务,经营领域不断拓宽,产业链不断伸延,资本和技术越来越密集,粗放经营转变为集约经营,从而提高农业生产力水平,同时使剩余劳动力获得就业的机会。通过培育和发展系列化服务的劳动力市场,劳动者将获得更多的择业和就业机会,从而使生产力获得新的解放和发展。
第四,农业产业化有利于增加农业自我积累,解决社会效益高与自身效益低的矛盾。农业经济的效益总量不仅体现在生产环节,而且更多的是在加工和流通环节反映出来。农业生产环节在与加工销售环节和其他部门的利益比较中常常处于不利地位,很难公平合理地分享社会的平均利润。由于农业比较效益低,一方面农业和职工收入增长缓慢,没有投资能力,也缺乏投资农业的冲动,农业成为缺乏自我积累,自我发展能力的产业。另一方面使农业劳力、技术、土地、社会资金等生产要素流向效益高的产业领域,使农业生产受到制约或削弱。农业产业化使生产延伸到二三产业,把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商业贸易有机地联系在一起,使农业直接分享农村工业化的利益,增强了农业的自我积累、自我发展、自我调节的功能,为农业发展成为比较效益高的产业创造了条件。
第五,农业产业化有利于加快科技进步,解决传统农业与现代农业的矛盾。生产经营模式和规模决定着农业应用科学技术的水平。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要提高农业的市场竞争能力,生产高附加值、高市场占有率、高出口创汇的农产品,必须建立起以现代农业科技为支柱的农业经济体系。而分散小型的生产、加工、销售分割的农户,吸纳科学技术的能力十分有限,客观上对区域种植、机械作业、生物工程以及水利化、电器化、化学化等现代科学技术的实施有很大的排斥性。实行农业产业化经营既为农业科学技术的应用提供了客观需要,又为农业大规模地应用科技提供了强大的动力和现实可能性。
三、湖南国有农场产业化建设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湖南国有农场实行农业产业化经营具有良好的基础和优势,主要是产业基础好,设施基础好,资源潜力大,并且有一支组织观念强,思想作风素质好,生产技术水平较高的,具有农垦创业精神的干部职工队伍。但在实际工作中,如何扬长避短,充分发挥国有农场的优势和潜力,推进湖南国有农场的产业化建设,则应着重注意七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实施产业化的前提是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稳步前进。不能一哄而起,重走“小而全”的老路。规模较大,工业基础条件较好,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农场应抓住机遇,大力发展产业化经济;规模较小,经济实力不强的农场,应突破农场区域,走出农场搞联合,参与当地产业化建设,成为产加销的某一个环节,或某一个环节的生产车间,积极参与社会经济大循环;城郊型农场,应直接融入城市大产业,成为城市经济体系的一部分。推进产业化建设应注意及时总结推广先进典型,通过典型带动,形成社会联动的开发机制。
第二,实施产业化的基础是选准和培育主导产业,发展主导产品。市场农业、商品经济需要商品批量,有了商品批量才有商品优势,有了商品优势才有经济优势。“小而全”、“松而散”独立性较强的千家万户的小生产难以形成产品的批量规模和足够的市场占有率。因此,必须培育主导产业和发展主导产品。培育主导产业,一是突出重点。对已有一定规模优势和资源潜力的进行重点投入,集中突破。如屈原农场的饲料、钱粮湖的棉纺、大通湖的制糖、君山的牲猪、西洞庭的造纸业。二是突出特色,着重开发特色产业和优势产业,实行精品战略,名牌战略。比如获得国家银牌奖的东峰牌云雾绿茶开发;国家绿色食品基地迥峰脐橙开发;黄金水道长江之滨的黄盖湖水产养殖开发;城郊农场的大棚反季节蔬菜“白色农业”开发等。三是突出规模。在区域资源有限和土地承包到户的情况下,扩展产品基地规模可以考虑四种方式。方式之一是土地向种植能手转移。让非种植能手的农业职工在得到土地租赁费的同时,还作为种植能手的工人取得一部分工资;方式之二是让劳动力按产业链的延伸方向向二三产业转移;方式之三是扩大开放,引入国内外社会资金开发荒山荒水荒地,从外延上扩大基地规模;方式之四是打破区域、行业和所有制界限,利用集资、入股、兼并等形式,通过股权式经营和产权重组,使原料基地向县市农村扩展。四是突出方法。应采用专业大户带动战略,走一户带多户,多户带农场,农场带大片,大片成基地的路子,同时引导配套发展田园化、机械化、水利化、化学化,不断提高集约化经营水平。
第三,实施产业化的关键是办好龙头企业。实践证明,建起一个龙头企业,就能带动一种或几种农产品的综合开发,就能拉长一条产业链,通过这种深度梯次开发,带动农产品的科技含量、附加值,农业综合效益和农业集约化水平的提高。因此,实施农业产业化的关键是办好龙头企业。根据湖南农垦实际,办好龙头企业,一要改造、扩建、配套好现有骨干企业。如发展好年产100万吨饲料,综合产值10亿元的正虹饲料集团;年产5万吨白糖,综合产值5亿元的大通湖糖业集团;年产5万吨机制纸,综合产值2亿元的西洞庭纸业生产集团以及年综合产值5亿元的钱粮湖纺织生产集团;二是根据需要和可能营建一批有市场运作能力,有全方位服务能力的龙头企业。比如湖南农垦28万亩水面,近100万头出栏牲猪,发展猪鱼鸡鸭大有可为,畜牧产品迫切需要发展一家龙头加工企业,以促进农垦畜牧业的发展。三是坚持建设标准。避免犯低水平重复建设的毛病,应按照大(规模大)、高(技术水平高、附加值高)、名(名牌精品)、强(带动功能强)的要求,引进世界先进技术和设备,使生产出来的产品不仅能占领国内市场,而且力争开拓国际市场。
第四,实施产业化的重点是抓好一体化经营。一是农工商各业存在着互相依赖的一体化关系。农业需要工业和市场解决农产品买难问题;工业需要农业提供充足稳定的加工原料,工业产品需要市场吞吐实现其商品价值;市场需要工农产品来丰富繁荣,工农商各业及其服务级织之间互为市场,互相依赖。二是由于产业化的最终目的是致富农业,致富农民。因此它不仅要求经营形式上的一体化,更重要的是经济发展上的一体化。要求产业链各环节效益的全线启动。所以实现一体化既是农业产业化的客观要求,又是农业产业化的重要标志。
第五,搞好一体化经营的基本条件是开辟稳定广阔的商业市场。农产品及其加工品迅速畅通地进入国内外市场并实现其价值,是产业化的最终要求。开辟市场应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一是建设好农场小城镇,把农场小城镇建设成贯通城乡、辐射社会的区域经济、商贸、文化、娱乐中心;二是走出农场,面向城市,面向社会,把农场作为城市大郊区办,开辟城市市场,让农场经济融合于社会大市场;三是在省会中心城市设立农垦窗口,建立湖南农垦大型配货中心,沟通全省国有农场和全国性大市场的联系。
第六,搞好一体化经营的核心是建立完善好利益机制,形成一体化的利益共同体。应通过产权重组或股权式经营,使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龙头企业与商业市场之间,农户和市场之间产加销各环节与配套服务组织和延伸产业之间建立起自愿、平等、互利、风险共但的利益机制,结成利益共同体。
第七,建好一体化利益共同体的重心是把农业职工摆在中心地位。农业是自然和经济的再生产,农业职工承受着自然和市场两大风险。自然风险只能随社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逐步达到可控,而市场的风险需要一体化利益调节机制来调整和控制。通过利益调节机制保障农业职工获取社会平均利润。如果农业职工既得利益受到侵害,农业生产积极性不高,产业优势难以发挥。另外,宏观上政府应制定缩小甚至弥合工农产品剪刀差的政策,保护农业和农业职工的应得利益,为农业产业化创造宽松的外部经济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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