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琼[1]2000年在《个旧市产业结构调整中的替代产业选择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本文在对个旧产业结构进行全面分析的基础上,从个旧产业结构存在的问题,以及个旧作为典型的资源型工业城市,其发展历程所具有的规律性两个层面,论证了个旧进行产业结构调整的必要性,然后对主导产业的概念进行了理论探讨,并运用层次分析法对个旧产业结构转换中替代产业的选择方法进行了研究分析。论文对个旧经济发展面临的问题、机遇、挑战和竞争优势进行了实证分析,最后提出并分析了若干有发展潜力的备选重点产业。
何婷婷[2]2010年在《云南省资源型城市的可持续发展研究》文中认为资源型城市是伴随着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而发展起来的,是我国重要的能源、原材料基地,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云南省是矿产资源大省,矿产业作为支柱产业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但由于资源枯竭、产业结构调整、市场需求的变化等问题,资源型城市面临着继续提供国民经济发展所需的资源和保持城市自身持续发展的双重挑战。本文运用理论研究、历史研究、对比分析等研究方法,在阐述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相关理论的基础上,借鉴国内外部分资源型城市的转型经验,对比云南省两个典型资源型城市个旧市和东川区的可持续发展实践,分析发展面临的问题后,提出云南省资源型城市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对策建议。通过研究认为:云南省资源型城市应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确立“循序渐转”的产业结构调整战略,即依托传统产业优势进行产业链延伸发展和升级改造的同时,积极发展旅游业、特色农业、生物资源开发、现代物流业等新兴替代产业,加大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力度,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促进经济增长方式向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转变,实现云南省资源型城市经济、社会、生态环境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钟瑞华[3]2006年在《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资源型城市是伴随着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而发展起来的,现在资源型城市已成为我国重要的能源、原材料基地,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但由于资源逐渐枯竭、产业结构调整、市场需求的变化等问题,资源型城市面临着继续提供国民经济发展所需的资源和保持城市自身持续发展的双重挑战。尤其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后,资源型城市不能适应新的经济社会环境的变化,城市经济发展缓慢,实现可持续发展已迫在眉睫。 个旧市是典型的资源型城市,在与其它资源型城市的比较中,个旧市无论在区位特点、资源状况、社会发展等方面都具有典型意义。研究个旧市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是研究资源型城市的一个良好范例。它的研究,不仅有利于促进个旧市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而且为其它资源型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借鉴,并丰富和完善可持续发展的研究体系。 可持续发展,关键的问题是发展。对于地区(城市)的经济发展而言,确定走一条具有地方特色的可持续发展道路极其重要。本文以个旧市为例,对个旧市主导产业的确定进行了探讨。同时结合以上研究,对资源型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战略进行了一些学术思考。
陈海燕[4]2017年在《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的政府作用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资源型城市的形成和发展高度依赖于地区资源的开发,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但是,由于早期放任自由的开采加工模式导致了生态环境恶化、资源枯竭等诸多问题。而且资源型城市大多都是在计划经济时代因国家和地方发展需要而以“先矿后城”模式诞生和发展的,政府长期处于控制性地位。因此,在转型发展的过程中,政府充当的角色和发挥的作用,是城市顺利实现转型发展的关键。所以为了充分发挥政府的作用,促进城市的转型发展,需要对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中的政府作用进行研究。本文将较早进行转型探索的个旧市作为研究对象,对个旧市转型发展历程和成就以及政府作用的发挥、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加以分析,以期能提出如何更有效发挥政府作用的改进性意见。论文基于有效政府和新公共服务理论,将政府在转型发展过程中的角色定位、个旧市政府在转型发展过程中发挥作用的实践情况等进行了分析,在论文的最后部分,结合个旧市政府在城市转型发展的过程中必须应对的困境和可利用的优势条件,借鉴其他城市的经验,从四个角度提出了促进政府在转型工作中的作用得到更好发挥的对策与建议:转变政府的行政观念,建设服务型政府;改善产业结构,促城市转型;提高个旧市地方企业的竞争实力,破解融资难题;保障民生,兼顾生态文明建设。
王雨璠[5]2014年在《资源型城市低碳发展研究》文中指出当前,人类社会发展的步伐越来越快,生态环境面临着严重的危机,这一危机在全球范围内蔓延扩张,人们开始普遍关注发展低碳经济的有关问题,国内外学者也将低碳经济列为一项重要课题。我国以煤炭为主的能源消费结构使我们在经济迅猛发展的同时面临着越来越大的压力,推进经济的低碳发展开始作为一个重要的目标被提上日程。同时也是响应十八大的号召,走中国特色低碳发展道路,构建生态文明社会已经被人们普遍接受。本文通过分析对比国内外低碳发展理论,系统阐述了中国特色低碳发展理论,并以个旧市为例,从经济学的角度依据近年来个旧市经济发展的现状,找出个旧市发展低碳经济存在的问题,并进一步找出制约个旧市低碳转型的原因,提出科学、可行的解决方案和行之有效的发展对策,为个旧市产业升级、低碳发展指明方向。进而对资源型城市发展低碳提出可行性的意见,推进资源型城市的低碳发展。
唐启迪[6]2016年在《资源枯竭型城市可持续发展法治研究》文中指出资源枯竭型城市引发的种种产业、生态、社会问题已然成为影响世界各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严重社会问题。从域外国家和地区情况来看,一些国家开始运用法治手段对其进行规制,通过法律、规范性文件,明确政府、企业、其他社会组织、公民的相关权利与义务,调整相关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从而为资源枯竭型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制度保障。而从我国现实的法治情况看,资源枯竭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现实却不容乐观。无论是在法治理念、法治体系、制度建构等方面都存在值得深入反思和继续探索的地方。在这种情形下,资源枯竭型城市可持续发展法治层面的议题理应受到必要关注。为此,本文一方面从基础理论层面,较为系统地分析了资源枯竭型城市可持续发展法治的理论意涵、现实意义与制度价值;另一方面,从制度建构层面在借鉴域外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具备本土适应性的制度建构和法治规制方案,以期能够为中国,特别是湖南省,资源枯竭型城市可持续发展提供法治化思路。本文的论述架构,除绪论部分以外,共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资源枯竭型城市可持续发展法治概述。从“资源枯竭型城市”、“资源枯竭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资源枯竭型城市可持续发展法治”三个概念的阐释入手明确研究的基础范畴。资源枯竭型城市可持续发展法治是规范公共机构和社会主体资源枯竭型城市治理行为的总称。它以城市转型与可持续发展为法治目的,以特定空间区域整体为调整对象,以产业转型、生态修复、社会治理、司法保障等为主要内容,以政府管制与公众参与互动为治理手段,并覆盖了准入与开发、拓展与扶持、转型与退出全过程。其法治的必要性,源于社会的现实需要以及资源枯竭型城市治理对制度措施稳定性的渴求,体现了社会正义、利益平衡和社会发展权的诉求。第二部分,资源枯竭型城市可持续发展法治的现状及实效。从法治现状看,经过若干年的实践探索,我国已初步形成了以国务院两个重要文件为政策基础,以环境治理、经济转型和社会保障为主要内容,覆盖准入与开发、拓展与扶持、转型与退出全过程的资源枯竭型城市治理规则体系;从运行实效上看,本文选取湖南省3个县级资源枯竭型城市为样本,通过实地调研、参观走访,梳理、分析了法治实施取得的成效,并指出法治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第三部分,资源枯竭型城市可持续发展法治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现有法治存在结构性和制度双重问题。就法治结构而言,在规制路径选择上,政策指导被倚重,政策法治化程度较低;在规制体系上,相关立法较多,专门立法欠缺;在规制主体上,偏重于中央层面的立法,地方层面立法较少;在规制重点上,实体性规范较多,约束权力运行的程序性规范较少。就制度内容而言,资源枯竭型城市可持续发展法治在有序开发综合利用资源、构建多元化产业体系、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财政转移支付与征收资源税费等方面,都存在诸多的问题。上述问题的产生,一方面是因为资源枯竭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先行经验不足、司法保障不完善;另一方面,则是因为资源枯竭型城市可持续发展法治具有综合性,背后关涉复杂利益博弈,需要展开深层次的利益调整。第四部分,资源枯竭型城市可持续发展法治的域外镜鉴。资源枯竭型城市治理是世界各国工业化发展过程中面临的普遍社会问题。域外国家,如德国、日本、美国等已经在资源枯竭型城市可持续发展法治方面,迈出了重要而坚实的步伐,形成了各自的规制特征。依靠法治手段对资源枯竭型城市可持续发展予以扶助,对于我国现阶段资源枯竭型城市可持续发展法治具有重要的借鉴和启示意义。第五部分,我国资源枯竭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立法的完善。就立法模式而言,我国应专门针对资源枯竭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展开立法,专门立法的形式应当是行政法规,并且应与地方立法相结合形成多层次的法治体系。在国家相关立法的完善方面,除了制定完善《资源枯竭型城市可持续发展条例》以外,还需要调整完善其他相关立法,以形成综合性的保障体系。在湖南省专门立法的探索上,湖南省具备制定专门立法的现实必要性和可能性,《湖南省资源枯竭型城市可持续发展条例》的基本框架主要应包含:总则、准入与开发、拓展与扶持、转型与退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社会统筹、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经济补偿与激励、法律责任、附则等内容。第六部分,我国资源枯竭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司法保障的完善。从法治运行层面看,在立法完善、严格执法以外,还应充分发挥环境司法对于资源枯竭型城市的保障作用。通过加强环境司法来弥补行政执法的不足,形成在资源枯竭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过程中行政与司法手段的双轮驱动,并通过及时、有效、公正地裁判惩治相关违法犯罪行为,增强法律的威慑力。主要的改革路径包括:树立可持续发展的环境司法理念、畅通诉讼渠道、实现司法专门化、推进资源枯竭型城市相关环境公益诉讼的实施、完善诉讼程序、加大对环境犯罪和相关职务犯罪的惩治力度等,以完善对资源枯竭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司法保障。
谢萍[7]2014年在《资源枯竭型城市产业结构转型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资源枯竭型城市随着资源的不断衰竭以及在多年的发展中积累的矛盾日益暴露出来,其可持续发展面临严重挑战,如何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如何正确选择接续产业的发展方向与路径是当前研究的前沿与热点。萍乡是一个以煤立市、典型的以传统资源型产业为主的工矿城市,目前产业发展面临着众多问题。本文以产业生命周期理论和接续产业跟进发展理论为基础,结合萍乡城市及其产业特征的情况,对萍乡市产业进行了定性与定量分析,选择出了适合其发展的接续主导产业。首先对国内外研究成果进行了总结与研究评述;其次对资源型城市、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及资源型城市接续主导产业选择等相关概念进行了阐述;再次对萍乡市现阶段面临的困境进行了深入分析研究,并运用SWOT分析法对其产业转型环境进行了综合评价,得出其总体上转型优势和机遇比较突出,具有良好的转型环境;接着构建了资源型城市接续产业选择模型,对萍乡市进行实证研究,结果表明:萍乡的工业化总体上处于中期阶段,但已出现向后期阶段过渡的明显特征;随着煤炭资源的不断枯竭,采掘业特别是煤炭开采和洗选业优势地位在下降,产业发展动力也有所不足,产业发展已逐步由煤炭资源开始采转向其它资源及相关的加工制造业,萍乡应着力于把中间品制造业和深加工制造业作为当前的接续产业;最后,在以上的分析基础上,结合资源型城市的特点,本文针对资源型城市产业结构转型提出了具体的对策建议。
徐颖[8]2015年在《资源衰退型城市土地利用生态安全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资源型城市最鲜明的土地利用特征就是对各类矿产资源的开采开发与利用,对整个城市范围内的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具有深远影响。云南省个旧市是典型的资源型城市,城市的用地功能布局、经济与社会发展都围绕着对矿产资源的开采、加工和利用。如今面临着因矿产资源衰退带来的一系列社会与生态环境问题,未来的可持续发展需要进行城市转型。城市转型需要政府相应的政策与措施,转型政策与措施的制定必须要解决诸如城市职能失调、社会经济衰退、环境污染等资源衰退型城市的具体问题,而这些问题的产生都与资源型城市土地利用特点有关。本文在保证和维护个旧市土地利用生态安全的基础上,研究个旧市城市转型的土地利用的空间布局,为个旧市城市转型的土地利用规划和产业布局提供理论依据和技术指导。论文通过运用数理分析方法、景观格局研究方法,结合GIS技术,从市域范围、建成区范围和主城区范围三个不同的空间层次,根据土地利用的不同属性选择关键因子进行了土地利用生态安全研究。在市域范围,根据土地资源利用的生态服务功能,将8种不同土地利用类型分为生态安全维系用地、生态安全支撑用地,生态安全消耗与警戒用地三类,分析了2000-2010年间各类土地的构成方式及其变化特点;在建成区范围,运用主成份分析法,从城市土地利用生态环境效益、土地利用经济效益、土地利用社会效益三个方面选择18个评价指标,构建了PCA——K均值聚类的土地利用效益评价模型,分析了2006-2010年间城市土地利用效益变化情况;在主城区范围,运用景观格局分析法,分析和评价了2010年城市绿地布局的空间分布特征。主要研究结论为:(1)在市域范围,南部地区主要的用地类型是生态安全维系用地,北部地区主要的用地类型是生态安全支撑用地与生态安全消耗与警戒用地。研究期内,生态安全消耗与警戒用地面积增加,生态安全维系用地面积增加,生态安全支撑用地面积减少。土地利用综合程度提高,人工干扰程度加深,土地利用生态价值提高。(2)在建成区范围对土地利用总体效益影响最大的是土地利用生态环境效益;影响土地利用效益的因子有:单位面积商业用地总产值、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建成区绿地率、人均住房使用面积、森林覆盖率、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建成区人口密度,必须在城市总体规划做出相应的用地布局调控措施。(3)在主城区范围对绿地景观格局的研究结果表明,个旧的城市绿地以公共绿地为主,呈点状均衡分布;专有绿地为辅,也呈点状均衡分布;生产绿地最少,呈散状分布;带状绿地的布局不够完善,无法很好发挥带状绿地的廊道功能,对城市土地生态环境效益的影响能力有限。(4)市域范围、建成区、主城区土地利用生态安全的转型策略为:在个旧市域范围,北部地区发展为大型基础设施和人口的密集区、新型工业产业园与现代化农业基地,南部地区发展发展生态农业、并结合旅游业,积极发展第二、第三产业。在建成区,锡城片区发展为个旧市的政治经济、金融信息、科技文化中心及商贸休闲功能突出的适宜人居的综合区,大屯片区发展为以轻工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为主的城市产业基地,鸡街片区发展为以冶金、建材、物流等产业为主的民营经济发展基地。在主城区,在城市主风向处,设置防护隔离绿地;在穿越城区的高压走廊下设置隔离绿带;垃圾处理场周围设置卫生隔离带,同时加强带状绿地的布局。对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影响区,采取沉陷治理、矿区土地复垦、复植、建立挡栏设施等调控措施,在城市塌陷区,采用回填、复垦或进行旅游资源开发的调控措施。
张晓春[9]2012年在《转型中乌海市产业结构调整对策研究》文中提出在资源型城市的发展过程中,由于对资源的高度依赖性,随着资源储量的减少,矿产资源不足以满足城市发展的需求,城市就会变为资源枯竭型城市。资源枯竭型城市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对城市和经济转型成败至关重要。乌海市作为资源枯竭型城市,已经不能满足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处于城市和经济转型的关键时期,需尽早进行产业结构的调整,改变以矿业经济为主的单一产业结构。本文立足乌海市实际,将资源枯竭型城市产业结构优化理论与具体实践结合起来,在借鉴国内外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成功经验与启示的基础上,对乌海市产业结构现状进行分析,剖析出乌海市产业结构存在的问题。针对实际情况,进行了乌海市优势与劣势、机遇与挑战分析(SWOT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乌海市产业结构调整对策:做优做强现有支柱产业,加速完善城市服务体系,精心发展都市特色农业。并从政府引导、灵活运用资源、加强社会保障、增加科研投入、加强区域合作,推动政企联动等六个方面提出了乌海市产业结构调整的保障措施,为同类城市的产业结构调整提供了借鉴。
秦彬[10]2004年在《20世纪滇黔桂三省中等城市与区域发展研究》文中提出滇黔桂是云南、贵州、广西三省简称的合称。这三个地理上毗邻的省区,由于偏处西南,历史上常常游离于中央统治的边缘。而这种长期处于相对封闭的状态,导致三省区的经济、社会、乃至城市的发育状况都远远落后于中原地区。鸦片战争的炮声轰开了中国的大门,也打破了滇黔桂三省的封闭状态。20世纪前半期,通商口岸的设立,新式交通的发展,抗战期间大量工厂企业的内迁,都促使滇黔桂三省的城市开始亦步亦趋地跟随中东部地区城市化的步伐。但是由于内在动力的根本缺乏,滇黔桂三省的城市在内战的硝烟下无可避免地走向了衰落。20世纪后半期,新中国的建立为滇桂黔三省的城市带来了无限生机。在建国后很长一段时间内,滇黔桂的城市从数量到质量都有了长足的发展,一些建国前还处于小城镇的城市开始发展为大城市或特大城市。而一批中等城市、小城市也在迅速地成长起来。但从总体上来看,滇黔桂三省的城市不仅发展水平落后于东部地区,而且其城市的规模等级结构也是很不完整的。大城市的缺失,日益凸现了滇黔桂三省的中等城市在区域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在西部大开发的背景下,极力发展滇黔桂三省的中等城市,以线串点,以点带面,成为滇黔桂三省构建南贵昆经济区,带动三省区域经济腾飞的重要战略选择。
参考文献:
[1]. 个旧市产业结构调整中的替代产业选择研究[D]. 王琼. 昆明理工大学. 2000
[2]. 云南省资源型城市的可持续发展研究[D]. 何婷婷. 云南大学. 2010
[3]. 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问题研究[D]. 钟瑞华. 云南师范大学. 2006
[4]. 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的政府作用研究[D]. 陈海燕. 云南大学. 2017
[5]. 资源型城市低碳发展研究[D]. 王雨璠. 昆明理工大学. 2014
[6]. 资源枯竭型城市可持续发展法治研究[D]. 唐启迪. 湘潭大学. 2016
[7]. 资源枯竭型城市产业结构转型研究[D]. 谢萍. 江西师范大学. 2014
[8]. 资源衰退型城市土地利用生态安全研究[D]. 徐颖. 云南大学. 2015
[9]. 转型中乌海市产业结构调整对策研究[D]. 张晓春.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2012
[10]. 20世纪滇黔桂三省中等城市与区域发展研究[D]. 秦彬. 四川大学.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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