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药品流通绩效评价研究_绩效评价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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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研究问题的提出

      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在民生和社会建设层面,破除以药补医,降低虚高药价,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通过医保支付等方式平衡费用,努力减轻群众负担[1]。当前提升药品流通绩效是新医改顺利实施的关键,药品流通绩效的高低直接关系着虚高的药价、高昂的药品流通成本和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等一系列问题。毋庸讳言,客观准确地评价药品流通绩效是实施药品流通中宏观和微观层面管理的必要前提,更是药品流通产业发展和流通体制改革决策的有力依据。故此定量分析和多维评价研究我国药品流通产业的市场运营绩效显得尤为重要。梳理国内外关于流通绩效评价的有关文献,发现平衡计分卡理论的四个维度的绩效评价指标在国际国内应用领域较广。从国外看,Kaplan et al.(1992)从综合性的角度提出典型的多维流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从服务质量、财务结果、流程效率和学习与创新四个维度指标来考量流通的绩效,即经典的平衡计分卡理论[2]。Brewer et al.(2000)对平衡计分卡(BSC)应用于SCM(供应链管理)的绩效考量立论依据是BSC与SCM概念之间的相互关系,将供应链绩效的目标分别与客户满意度、企业财务绩效以及企业如何学习、创新和成长相关联[3]。国内学者瞿群臻等(2012)在借鉴国外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提出了流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涵盖五个层面低碳供应链的当前盈利能力(财务指标)、低碳供应链的服务水平(顾客服务指标)、业务水平(流程指标)、创新能力(创新指标)、可持续发展能力(减排环保指标)[4]。赵盼红等(2012)从平衡计分卡的视角研究了食品流通绩效动态测评问题,从财务状况、顾客满意度、业务流程、学习与成长、食品安全五个评价指标测定了食品供应链的绩效[5]。综上所述,平衡计分卡理论的四维绩效评价指标在国际国内应用较为普遍,有一定的系统性、准确性和科学性。但是目前国内外运用平衡计分卡理论对药品流通绩效评价的研究和基于企业运营数据的实证研究存在严重不足。

      本文基于已有研究文献的不足和药品流通特殊性要求,拓展了基于平衡计分卡理论的流通绩效指标体系,运用层次分析法和熵权法二者融合策略评价方法,利用384家药品流通企业的经营实践数据①,从五维指标体系评价药品流通绩效,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二、流通绩效的评价

      从客观上讲,一个良好的药品流通供应链的绩效评价体系中,不仅具备供应链绩效评价的一般性,还要结合行业的特殊性,实现一般性与特殊性的均衡。本文指标选取上借鉴Beamon(1999)从定性和定量两个方面评价供应链运营绩效[6]:结合我国药品流通行业的特点和企业实际,借鉴中国药品流通巨头国药集团、华润集团和云南医药集团上报中国医药商业协会的药品流通企业关键绩效指标体系的设计方案。在理论文献和企业发展实践的支撑下,从5个层面(二级指标)、23个指标(三级指标)进行绩效评价。5个层面即财务指标、顾客服务指标、业务流程指标、学习与创新指标、药品安全指标。

      另外,考虑各个指标数值获取的可操作性、平衡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因素,进一步扩展药品流通绩效评价体系的三级指标。

      目前学术界关于评价指标权重设定的模型主要有两种方法,第一是层次分析法(AHP),第二是熵权法。层次分析法考虑专家的知识和经验,综合了较为全面和权威的专业信息,因此,比较具有专业性和权威性。但往往掺杂了个人意愿、偏好等主观因素,难以克服主观判断的随意性和模糊性。相比之下,熵权法是基于数据信息本身特征进行的客观计算,避免层次分析法基于主观判断的诸多缺陷,相对较为准确和客观。但是熵权法单纯依据评价指标的原始数据进行计算,也存在刻板、缺乏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问题。目前学术界普遍认识到了两种方法融合是一个重要方向。熵权法修正层次分析法的核心思想是同时运用层次分析法和熵权法进行指标权重估计,然后构建两种权重估计结果的组合权重作为最终结果,组合权重的构建以组合权重与熵权权重之间的偏差和组合权重与层次分析法权重之间偏差的平方和最小为原则[7-8]。熵权法修正层次分析法强调将基于主观判断的层次分析法和基于客观计算的熵权法,进行有机融合,使主观判断和客观计算相互修正,进而得出最为科学、合理和准确的结果。

      正是基于层次分析法(AHP)和熵权法形式上和本质上的差异性分析,本文提出层次分析法和熵权法相互修正和融合的另一种方法:层级化融合方法。提出运用层次分析法和熵权法的层级化融合策略进行指标体系估算[9],采用层次分析法确定二级指标(模块指标)的权重水平,采用熵权法确定三级指标(具体指标)的权重水平。依据层次分析法的操作步骤,首先利用层次分析法的层次结构,作为对二级指标(模块指标)权重分析的逻辑框架。从图1中看出,涉及的层次分析法其目标层为药品流通绩效评价,准则层是有待确定权重的5个模块指标:药品安全、财务指标、流程指标、创新发展和服务质量,其方案层则是384家药品批发流通企业的数据。

      

      针对上述层次结构设计,依据德尔斐法的原理,对相关专家和业界人士征询关于5个模块指标重要性的定性比较信息。为加强比较的精确性和可比性,将专家和业界人士的定性判断信息,依据相对尺度进行两两比较,进而将比较结果转化为判断矩阵的形式。采用Santy的1~9标度方法表示的判断矩阵A可以表示为以下形式:

      

      针对判断矩阵A,采用W表示最大特征根的特征向量作为权向量,那么各项指标的权重向量W经过归一化处理后的向量W'则可以表示为同一层次因素对于上一层次因素中某因素相对重要性的排序权值,即权重值。经计算,经过归一化处理后的最大特征根的特征向量W'可以表示为W'=[0.0514、0.1749、0.4241、0.0780、0.2717]。

      针对单层排序中可能存在的不一致问题,而用最大特征值对应的特征向量作为被比较因素对上层某因素影响程度的权向量,其不一致程度越大,引起的判断误差越大。因此,有必要对上述计算结果进行一致性检验,即确定判断矩阵A的不一致的允许范围。定义一致性指标CI=λ-n/n-1。其中,λ表示判断矩阵A的最大特征根,而n表示判断矩阵中包含的模块指标数量。CI的取值介于0和1之间,CI的取值为0,表示判断矩阵A中对于各模块指标的判断结果完全一致;CI的取值越接近0,表示判断矩阵A中对于各模块指标的判断结果越趋于一致;相反,CI的取值越趋近1,表示判断矩阵A的不一致程度越大。

      为精确衡量判断矩阵A的不一致程度,进一步引入随机一致性指标RI,RI是通过随机构造500个成对比较矩阵,得到相应的500个一致性指标

,则随机一致性指标RI可以表示为:

      

      通过随机计算,Santy给出了随机一致性指标RI的取值范围表,由于篇幅有限,本文仅仅给出n小于等于10的取值,见表1。

      

      结合一致性指标CI和随机一致性指标RI两个指标,可以进一步构造一致性比率指标CR,CR=CI/RI。一般认为,当一致性比率指标CR<0.1时,意味着判断矩阵A的不一致程度在允许范围之内,有满意的一致性,判断矩阵A通过一致性检验,判断矩阵A最大特征根的特征向量经归一化特征向量W'可以作为待估权重模块指标的权重向量。相反,如果一致性比率指标CR≥0.1,那么重新构造成对比较矩阵A,直至其符合一致性检验为止。

      依据上述检验程序,计算判断矩阵A的一致性指标CI和随机一致性指标RI,并得到一致性比率指标CR。结果显示,本文的判断矩阵A的一致性指标CI为0.025,随机一致性指标RI经查表可知为1.12,一致性比率指标CR为0.022,可见,本文中的判断矩阵A的一致性比率指标CR明显小于0.1,本文的判断矩阵A通过一致性检验。因此,经层次分析法计算得出的模块指标权重情况如下:“药品安全”权重为5.14%、“财务指标”权重为17.49%、“流程指标”权重为42.40%、“创新发展”权重为7.80%、“服务质量”权重为27.17%。

      在层次分析法的框架下确定了模块指标的权重之后,考虑到基于行业知识和信息,对于不同模块下具体指标的重要性判别存在困难,相反在每个模块下的具体指标,其差异度和区别度功能则更为重要,基于层次分析法和熵权法层级化融合策略,进一步采用熵权法三级指标的权重水平。在熵权法框架下得到了具体指标的权重计算结果,详见表2。其中,单层权重是指依据熵权法得出的下级指标在上一级指标中所占的比重;多层权重是用单层权重与相对应的上一级指标权重相乘得出的,表示该级指标在整个评价体系中所占的比重。

      三、流通绩效评价结果及分析

      基于上文的研究成果以及调查问卷获取的各具体指标评分,可以进一步计算出药品流通批发企业的绩效评价得分,包括总分及各二级指标(模块指标)和三级指标(具体指标)的得分。这里需要说明的是,调查问卷采用的是7级评分设计,因此药品流通批发企业的绩效评价体系中各具体指标均为7分制,越多代表企业在指标项下表现越好;在依据权重进行加权后,药品流通批发企业的绩效评价体系的模块指标得分以及总得分也是7分制,越多代表企业流通绩效越高。为了便于理解和展示,在药品流通批发企业的绩效评价结果分析中视情况将7分制下的得分转化为百分制下的得分。

      

      

      首先,分析384家药品流通批发企业的绩效评价结果的总分及模块评价得分情况,详见图2。在7分制下,药品流通批发企业的绩效评价总得分的满分分值为7分,各模块评价指标满分分值分别为:“药品安全”为0.36分、“财务指标”为1.22分、“流程指标”为2.97分、“创新发展”为0.55分、“服务质量”为1.90分。从评分均值来看,384家药品流通批发企业的绩效评价总得分的平均分为4.58分,相当于百分制下的65.46分。从模块指标来看,“药品安全”模块平均分为0.29分,相当于百分制下的80.36分;“财务指标”模块平均分为0.65分,相当于百分制下的53.26分;“流程指标”模块平均分为1.89分,相当于百分制下的63.52分;“创新发展”模块平均分为0.34分,相当于百分制下的62.75分;“服务质量”模块平均分为1.41分,相当于百分制下的74.31分。比较来看,384家药品流通批发企业在“药品安全”和“服务质量”两个方面表现较好,绩效评价得分较高;但在“财务指标”上评分结果表现较差,财务环节成为384家药品流通批发企业的薄弱环节。

      其次,从三级指标(具体指标)来看,384家药品流通批发企业在“药品安全”模块平均得分较高,超过了总分的80%,主要得益于药品的可追溯性(phtr)和药品安全的社会责任感(cr)两项得分较高,分别为0.07分和0.06分,相当于百分制下的82.29分和86.53分。384家药品流通批发企业在“服务质量”模块平均得分较高,超过了总分的70%,主要得益于药品合格率(cr)得分较高,为0.30分,相当于百分制下的83.71分。

      相反,从三级指标(具体指标)来看,384家药品流通批发企业在“财务指标”模块平均得分偏低,主要源于其所属4个具体指标得分全部较低,均不足该项指标满分的55%。具体来看,主营业务利润率(PR)指标的平均得分为0.17分,相当于百分制下的53.35分;净资产收益率(AR)指标的平均得分为0.15分,相当于百分制下的52.83分;净利润(NP)指标的平均得分为0.16分,相当于百分制下的52.23分;资金周转率(FR)指标的平均得分为0.17分,相当于百分制下的54.54分。可见,当前财务绩效整体表现较差,成为制约流通批发企业绩效水平的一个重要障碍,详见表3。

      另外,“流程指标”模块所属的6个具体指标的得分均处于该项指标满分的60%至70%的分数段,分布比较平均。“创新发展”模块所属的5个具体指标中,迅速整合适应新版GSP规范能力(NGSP)指标平均分表现突出,为0.06分,相当于百分制下的72.62分,这说明当前384家药品流通批发企业具备迅速整合适应新版GSP规范的能力。

      

      在评价得分均值的基础上,进一步从标准差、峰度、偏度等统计指标描述384家药品流通批发企业的流通绩效得分分布情况。

      384家药品流通批发企业流通绩效评价总分分布的标准差为0.56,峰度为-0.01,偏度为-0.11。这说明,384家药品流通批发企业流通绩效评价总分的差异性非常大,不同企业流通绩效成绩参差不齐,最高分可以达到5.94分,相当于百分制下的84.85分,而最低分仅为3.00分,仅相当于百分制下的42.87分,最高分与最低分相差近一倍。同时,384家药品流通批发企业流通绩效评价总分分布整体上接近于正态分布特征,只是与正态分布相比,更多的企业得分分布在平均分以下。(1)“药品安全”模块得分分布的标准差为0.04,为5个模块得分标准差中最低的一个,峰度为-0.28,偏度为-0.30。这说明,384家药品流通批发企业在“药品安全”模块得分不仅整体较高,各个药品流通批发企业得分的差异度也较小;同时,全部企业在该模块得分与正态分布相比,较多地分布在平均分以下,并没有明显地集中在均值附近。(2)“财务指标”模块得分分布的标准差为0.15,峰度为0.56,偏度为-0.53。这说明,384家药品流通批发企业在“财务指标”模块得分不仅整体偏低,各个药品流通批发企业得分的差异度较小;同时,全部企业在该模块得分与正态分布相比,较多地分布在平均分以下,但是更为明显地集中在均值附近。(3)“流程指标”模块得分分布的标准差为0.31,峰度为0.12,偏度为-0.17。这说明,384家药品流通批发企业在“流程指标”模块得分的差异度较大;同时,全部企业在该模块得分与正态分布相比,较多地分布在平均分以下,但是更为明显地集中在均值附近。(4)“创新发展”模块得分分布的标准差为0.06,峰度为0.08,偏度为-0.25。这说明,384家药品流通批发企业在“创新发展”模块得分的差异度较小;同时,全部企业在该模块得分分布比较接近于正态分布,只是与正态分布相比,较多地分布在平均分以下。(5)“服务质量”模块得分分布的标准差为0.20,峰度为-0.03,偏度为-0.01。这说明,384家药品流通批发企业在“服务质量”模块得分虽然整体较高,但各企业得分内部差异度较大;同时,全部企业在该模块得分分布几乎完全呈现为正态分布特征。

      四、研究结论与启示

      综上药品流通绩效评价分析,可以总结归纳出以下几个方面的研究结论:现阶段我国药品流通行业财务绩效较低,即企业整体的盈利能力较低;创新成长能力相对较差,即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不足;整个供应链运营流程效率较低;药品流通安全和顾客满意度相对较好;从五个维度评价指标看,药品流通企业的整体运营绩效较差。因此在新一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提升药品流通绩效层面应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施政导向:第一是从产业政策层面引导实施由传统供应链向全产业链服务模式转型,在互联网大背景下创新医商服务模式,拓展药品流通批发企业业务范围,适时延伸上下游的精细化物流服务,优化整个业务流程,提升整个产业的创新成长能力。第二是从宏观政策层面和产业政策层面加速引导药品流通产业的并购重组,提升产业集中度,充分整合行业内外的一切资源,通过规模经济效应降低药品流通成本和组织运营成本,有效提升药品流通企业的财务绩效。第三是新医改实施中应该把握利益均衡的原则。改革即是打破既定的低效率的利益分配模式,重塑一种利益均衡的高效分配模式。于是在新医改的纵深推进中一定要立足于医药、医疗、医保和就医群体的利益均衡,让医药生产和经营主体拥有充分的市场定价权,形成科学的药品价格生成机制。

      ①本文数据来源于《药品流通批发企业绩效研究调查问卷》,共发放问卷600份,回收528份,问卷回收率88%。除去无效问卷,共384家有效研究样本企业,回收问卷的有效率为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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