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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今天的骄人成就举世瞩目。当人们谈论起香港的成功因素时,常常会自然地联想到担负着这个社会的行政管理责任、支撑着香港政府运作的一支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
香港的公务员制度
香港现有公务员约18万人,占全港就业人口约6.1%。其中,本地雇员接近99%,海外雇员超出1%。公务员基本上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可以适应各个部门的公务员,包括政务官、行政官、秘书、翻译及后勤人员;另一类是专业公务员,他们固定在相应部门工作,包括警察、消防员、公立学校的教师、医生、护士、建筑师、律师、工程师等。公务员的首长称布政司,其地位仅次于港督。布政司与财政司、律政司合称三大司,都是港督的首要顾问,是港英政府决策的核心人物。布政司所主管的布政司署是整个行政系统的总枢纽。布政司署下设“科”,负责政策的制订,其主管官员称为“司”,如公务员司、运输司等。“科”下面设署、处,其主管官员称作“署长”、“处长”或“专员”等。港府现共设有15个科和70多个署、处级部门。担任这些部门主管的高级公务员长期以来大多是外籍人士,随着公务员本地化政策的推行,近年来,华人担任高层职位的人数和比例有所增加。
香港的公务员制度基本上是仿照英国的文官制度。在公务员的招聘、晋升、调动、训练、纪律等方面,港府有一套比较完备的规章。港府以薪酬高、福利好、职业有保障来吸引专业人士加入公务员队伍。香港公务员的薪酬和福利待遇之高,在全世界名列前茅,司级或相当于司级的官员现在的月薪通常在13万至16万港元之间。布政司的月薪更高达17.1万港元。处长级及其它首长级官员的月薪通常在7万至12万港元之间。连新加入政府工作的大学毕业生,月薪的起薪点也有1.6万多港元。此外,公务员尤其是中、高级公务员还有多种津贴。因而,在香港中、高级公务员的职位有“镀了金的铁饭碗”之称。
中国政府重视香港公务员队伍的稳定
保持香港公务员队伍和制度的稳定是香港实现平稳过渡的一个重要方面。我国政府对此一直十分重视。早在解决香港问题的有关方针、政策形成之初,有一点就是明确的,即九七年我国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不同于当年大军南下解放上海、广州,不是要派一班新人马去接管香港政府。九七年后香港将实行高度自治、港人治港。所谓“港人治港”,其中的含义之一就是将来管理香港的特别行政区政府是由香港当地人组成,不是从中央人民政府派人去管理。而现在在香港政府工作的18万公务员是既熟悉香港情况又熟悉政府运作、具有丰富经验的一支现成的队伍,不可能设想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时,可以撇开原有的公务员队伍,另找一班新人马来重新组建政府,这不利于香港的平稳过渡和长期稳定繁荣。为了保持公务员队伍的延续性和稳定性,中英联合声明和基本法都以专节对公务人员作了规定。这些规定的内容概括起来,包括两个基本方面:一是公务员队伍基本不动。原有公务员均可留用。除了极少数主要官员将来需要由行政长官提名、中央人民政府任命外,其他各级各类公务员一般均可留在原岗位上继续工作。二是有关公务员的制度基本不变。除了有关给予外籍人员特权待遇的规定外,香港原有的关于公务员的制度九七年后基本上予以保留。这些制度范围广泛,既涉及公务人员的招聘、雇用、考核、纪律、培训和管理,也包括公务人员的薪酬、福利待遇等方面。连负责公务人员的任用、薪金、服务条件的专门机构九七年后也予以保留。所有这些充分体现了我国政府在处理香港过渡事务方面“能不变则尽量不变”的原则,和希望香港公务员安心工作将来继续为特别行政区服务的愿望。
港英屡屡挑起事端动摇公务员信心
随着1997年7月1日的日益临近,公务员队伍的状况和过渡等问题也备受各方关注。1992年港英政府推出违反中英联合声明、违反基本法和中英过去已达成的有关协议及谅解的“政改方案”,并一意孤行,从而挑起了中英在香港问题上的对抗局面。中英合作气氛的破坏对公务员人心的安定和士气产生了极为消极的影响。一些高级公务员的处境更形同“夹缝”,左右为难。此后,港英政府又在与公务员直接相关的一些问题上屡屡挑起事端。例如,突然推出海外公务员转制措施,违背了公务员本地化的政策,并在海外公务员和本地华人公务员之间制造矛盾;发出限制公务员同预委会接触的“三不”指令,阻碍公务员与预委会之间的相互沟通;扬言有关公务员的档案资料不交给中国政府,暗示中方会利用有关敏感资料搞“秋后算账”等等。与此同时,港英政府单方面加紧高官的人事部署,意欲将其自行安排的高官班底强加给特区政府。此外,港英政府在行政与立法关系方面所作的一些体制性改变,背离了行政主导的方向,使高级公务员动辄遭到立法局议员的发难和指责,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加之大量原有法律被修改,警队、廉政公署等部门的权力被削弱,给这些部门的公务员执行公务也造成了许多困难。如果说公务员有信心问题的话,港英政府是难辞其咎的。
中国政府对香港公务员的具体政策
与港英政府在公务员问题上的态度和表现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中国政府一直在尽力维护香港公务员的信心和队伍的稳定,力求把由于港英政府挑起的对抗局面而对公务员队伍产生的冲击波减到最小。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委会预备工作委员会成立后,把有关香港公务员队伍和制度稳定的问题当作一项重要的研究课题列入工作规划之中,预委会政务专题小组还专门设立了公务员事务研究小组,并吸收了多位已退休的前高级公务员参加,共同就影响到公务员队伍和制度稳定的问题出谋划策。预委会的委员们还多次与香港的公务员团体包括外籍公务员团体的代表举行座谈,了解他们的所思所虑。针对公务员普遍关注的一些问题,政务专题小组还以书面解答的方式发表了意见。这些意见以中英联合声明和基本法的有关规定为依据,反映了我国政府对香港公务员的有关具体政策:九七年香港公务员不会“大换班”,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前在香港政府各部门任职的公务员1997年7月1日后均可留用;除主要官员外,一般公务员均可留在原来的岗位上工作;明确绝大多数公务员留任的程序将十分简单;外籍人士可担任除主要官员外的其他各级公务员,但必须是香港永久性居民或者在1997年7月1日前就已在香港政府任职;香港原有关于公务员的招 聘、雇用、考核、纪律、培训和管理的制度九七年后将基本保留;公务员叙用委员会、有关公务员薪俸和服务条件事宜的常务委员会仍将存在;薪金、津贴、福利待遇和服务条件将不低于原来的标准;拥有外国居留权包括居英权的公务员不会受到歧视,中国政府反对英国“居英权计划”的严正立场不是针对公务员个人的;拒绝将公务员档案交给中国政府是违反中英联合声明的,但中国政府在接受有关档案后,将把所有档案转交给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并全部留在香港,由特区政府依照原有的档案管理制度进行管理,严加保密,不存在所谓“秋后算账”的问题,等等。这一条条政策消除了香港公务员中存在的一些疑虑,是公务员信心的保证,因而得到了公务员和香港社会各界的好评。
今年5月,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主任兼预委会副主任、秘书长鲁平在香港与公务员团体的代表座谈时,曾情深意切地说:18万公务员是香港的一笔巨大财富,一笔无法以金钱估量的财富。在不久前召开的预委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国务院副总理兼预委会主任钱其琛更进一步指出,香港的公务员“是九七年后实现港人治港可以依靠的力量”。这些话包含了中国政府对香港公务员的高度信任和殷切期望。我们相信,香港公务员一定会担负起历史赋予的重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