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经济全球化导致国家主权变化的认识,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经济全球化论文,国家主权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 F11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4733(2003)03-0040-04
国家主权是一个历史性范畴,其发展必然与时代相适应。随着经济全球化,国家间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联系日益紧密,经济和政治冲突不断,“绝对主权”观念的解释在其面前似乎“苍白无力”,新的时代需要新的主权观念。
一、国家主权理论的历史发展
最初提出主权并定义的是近代法国政治学家布丹,但其定义属政治学范畴。他在《论共和国》著作中称:“主权是在一国中进行指挥的绝对的和永久的权力”。格老秀斯则认为国家主权不受任何其它权力限制,更不从属于任何人的意志,其学说奠定了国际法基础。到17世纪,英国的霍布斯发展了布丹理论,认为主权不可能转让,更不可分割,具有绝对性;法国的卢俊也认为主权绝对、不可侵犯;德国的法哲学家黑格尔甚至把战争说成是解决主权国家国际冲突的规则。
这些主权观念在传播中,逐步成为亚非拉国家民族解放和独立的理论武器。同时,也不断地发展主权思想,如周恩来总理在对外关系中倡导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并且《联合国宪章》明确写出了各会员国主权平等原则。
自16世纪以来几百年历史中,传统主权理论的核心就是主权绝对、不可分割和转让,不受侵犯,国家意志无上,有无限独立性。特别是二战后,美国实力压倒英国,通过“布雷顿森林”会议,美国倡导成立了三个国际经济组织,围绕国家利益,也确认了国家主权的独立和平等性,由于长期冷战,发展中国家独立,国际经济的发展,国家主权理论也不断地发展。而这时期,我们所理解的国家主权应该是:“所谓国家主权是指国家权力不依附于其它任何权力而独立存在的形态,是国家不可缺少的属性,它包括两个方面,即国内主权和国际主权。国内主权是指国家固有在其领土范围内独立自主地处理对内对外事务的最高权力。任何国家都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根据本国情况选择自己的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组织自己的政府,独立自主地处理本国对内对外事务。国家权力不可分割和让与,不受其它国家干预也不从属于外来意志,表现出国家权力至高无上性,任何其他权力都不能高于或平行国家权力。国家意志是必须执行的。国际主权,是指国家作为国际法上的主体,在国际交往中的独立性和不可侵犯性,互相尊重主权是国际交往中应当遵循的一项基本原则[1]。
随着当代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所导致各方面的巨大变化,传统国家主权又面临着新的挑战。
二、经济全球化对国家主权的冲击
(一)国内主权地拉相对受到限制
由于跨国公司的势力庞大且涉及到一国政治、经济利益,单纯由国家管辖的国内领域和部门越来越少,在许多情况下,国家不得让渡自己的主权而与其它国家或国际组织共享,使得国家主权受到限制。当然,这种限制是相对的。一方面,一个国家出于自身利益的选择,避免受到更大的损失,而不得已接受一些不平等条件,并非说国家的国内主权丧失,但至少是受到限制而“让渡”一些权利。
表现为:第一,经济全球化使发展中国家民族经济和民族利益受到严峻挑战。如我国的一些民族企业由于经济全球化受跨国公司挤占缘临倒闭,改革开放以来,“世界最大的500家跨国公司中已有400家在中国设立了企业。到97年,国内轿车制造业的100%,软饮料制造业99%,胶片制造业99%为跨国公司的投资,方便食品和肥皂,洗衣粉市场占有率分别为87.7%和89%。”[2]
全球化是西方发达国家主导的这一事实本身就已包含了其利益偏颇的属性,发达国家控制着国际贸易的主导权,在贸易规则的制定上,往往作出有利于己国的政策,迫使一些发展中国家接受一些不平等不公正的条件。如:美国,由于其优势产业今后主要集中于服务业和知识产权,因而在乌拉圭回合谈判中坚决要求达成服务贸易协定及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协定,且不惜将谈判拖延了7年时间。且发达国家不断滥用反倾销,技术壁垒,环保壁垒限制发展中国家商品进入本国市场。
第二,经济全球化还危及发展中国家经济安全。世界经济全球化程度越高,经济问题就越突出,信息技术发展更加重这一态势。现今国际市场上每天投入交易的12亿美元资金,80%却被用作短期套汇,随时可能流向世界上任何一个有利可图之处,但世界组织对这种过渡的自由状态却缺乏有效控制手段。亚洲金融危机的惨痛教训已为我们敲了警钟。1997年7月2日泰铢贬值,迅速传染到周边的马来西亚、新加坡、印尼、菲律宾。同年10月,中国的台湾、香港也相继受袭。11月,日本韩国陷入严重债务危机,直到其债务贬值了40-90%之后,东亚国家贸易状况才改善。据联合国有关专家估计,21世纪初,全世界300家最大的跨国公司销售额将达到西方世界国家生产总值的75%,10大跨国化学公司、10大跨国半导体公司、20大跨国汽车公司垄断了90%以上世界市场,有的跨国公司“富可敌国”。这种“独立于议会和政府的强大权利集团”使世界经济安全的问题更为突出。
第三,经济全球化导致贫富差距扩大也使弱国在贸易中经济权力受到限制。根据世界银行发展的2000年度发展报告,世界上最富有(20个国家人均收入比贫穷20个国家人均收入高出37倍。中低收入国家在世界GDP的比重从80年28.6%下降到97年21%,它们占世界贸易比重从27%降到Z5%(《1998/1999年世界银行发展报告》)。当前某些西方大国在国际事务中占支配的地位,说明其经济实力占压倒优势的竞争地位,其相对发展中国家处于弱势地位。在其经济冲突中,一般而言,弱势者是要以“让渡”经济权而付出代价。
其次,各国家“让渡”出的主要是经济主权,国家主权中最具决定作用的政治主权、军事主权等并未发生实质性“让渡”。但是,我们应看到,经济是基础,一国经济发生动摇,则对其政治和军事又有很大的影响和负作用。如:我国近代清朝政府,由于其经济衰败,国力不强,结果八国联军入侵,割地赔款,丧权辱国,不仅丧失了经济主权,而且是在其租界或殖民地范围也丧失了政治和军事主权,在现代,美国对南斯拉夫、阿富汗战争及海湾战争,反衬了美国是有强大经济实力及对他们的干涉。另外,2003年3月20日,美国发动的对伊拉克战争,双方经济实力和军事实力相差悬殊,尽管美对伊战争未经联合国安理会的授权有违国际法基本原则,带有入侵的性质,如果美对伊战争取得胜利,也就说明一国经济实力落后,经济主权的“让渡”(伊长期遭到经济军事封锁)会危及到国家政治和军事主权。
(二)经济全球化使一国国际主权地位强化
经济全球化使国家之间和交往和相互依存的程度日益加深,商品、资本、技术、人员、资源和信息其它生产要素的跨国界流动说明一国经济发展与世界其它国家联系紧密,这势必要求有一个统一的国际组织和交往中的国际规则。国家经济活动越来越多地遵循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国内经济立法与国际法规则结轨。同时一国行政立法也须适应国际规则,更重要的是国家干预与调节已渗透到国内任何一个部门来,可以说,国家主权的国际主权地位越来越重要。
第一,国家经济主权的范围得到延伸
一国在境外投资设立的跨国公司或其它经济组织必然使其与多国发生经济交往和联系,特别是信息技术发展使得这一联系更为密切,这些资金技术实力庞大的跨国公司利用当地廉价的土地,劳动力等生产要素而获得大量的利益,而这些利益的获得在较多层面上是一国经济主权“让渡”一部分的表现,如WTO,有150多个成员国,中国为适应经济全球化趋势加入该组织所作的努力从80年至2000年有20年时间,最终朱镕基总理作出较大的让步而使中国成为该组织成员国,从另一方面也说明了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大国利用其经济政治优势地位而使其国家经济主权得到扩展。
另外,随着经济全球化,特别是世界贸易的扩大,各国之间的摩擦和冲突不断。这些冲突和争端不是一国国内经济立法所能解决的,而必须通过双边或多边条约,国际条约或国际惯例,及WTO规则等国际化规则来处理。说明各国经济主权地位的扩展。
第二,国际政治主权地位得到扩展
全球化的深入以世界扩大经济贸易为基础必然涉及到一国政治主权,当一国经济利益有争端时,除依靠国际化规则处理外,在较多情况下,也使用政治手段外交途径解决。同时,一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在寻求与他国合作时,由于涉及各国经济利益,往往有政治上的妥协,这种政治主权的“让渡”大多基于一国整体利益的考虑,但也反映了国家之间国际主权范围得到扩展。
另外,发达国家从经济、政治、军事等各方面进行全球渗透,加紧控制中小发展中国家,干涉其内政外交,这种“霸权主义”另一方面也充分展示了以美国为首西方大国的实力,也体现其在联合国或国际上的政治地位。特别是近期美对伊战争,德、俄、法在开战之前是一致反战的,随着军事进程的变化,涉及伊拉克战后重建问题上,法、德、俄政治立场有了极大转变,在政治上寻求一种与美国的妥协。
当然,这种大国的“干涉主义”是违反国家主权原则的,但从其对立的方面,反映了其国际政治主权范围扩大的不争事实。
三、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应发展国家主权理论
全球资源共享,世界合作和贸易扩大,使得经济的全球化已“成为所有民族国家必须接受的现实,它将迫使每一个现存体系顺应它并变革自身”[3]。在这一背景下,各国之间的经济冲突政治争端,特别需要国家主权的支撑,尤其是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的不平等地位在这一背景下更面临严峻的挑战,如何应对这一机遇和挑战,必须丰富和发展国家主权理论。
首先,传统的国家主权观的独立性、国家意志性、不可侵犯性必须坚持。经济全球化做大了世界经济“蛋糕”,如何分配,这需要在全球范围内形成一个公平合理的竞争机制,以国际法作为权益保障,解决争端,而不是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强国对弱国的“弱肉强食”入侵干涉。而传统的国家主权观念是国际法基础原则的体现。也是民族解放运动中独立起来民族国家政治上独立的胜利果实,必须坚持。
经济全球化是全球性资源共享,求得经济共同发展,但事实上全球各国经济、政治、军事实力不均等。发展中国家要维护国家和平与安全,谋求平等利益,在机遇和挑战面前取得双赢,更应坚守国家主权,一国的独立与完整,和平与稳定,互相尊重,互不干涉,是全球化共同发展的前提。
其次,由于经济全球化导致的国内主权相对受限和国际主权的强化,说明国家主权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没有绝对的权利,任何权利都有合理范围的限制,作为世界范围的各国主权同样如此,“主权是独立的,但独立并不是一个国家为所欲为而毫不受限制的无限自由[4]。这正是国家主权相对性的体现。经济全球化的事实,使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主权利益得到扩展,但也受到了他国主权的限制,而发展中国家主权不再是“受自己的意志约束外,不受任何限制”[5]。当然,我们在认识国家主权相对性时,要防止把“相对性”扩大到“相对主义”而导致一些大国违反国际法原则的约束,而干涉他国内政的霸权主义。
再次,全球化导致国家利益的发展变化,各国家应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维护国家主权。
“国家利益”是审视国家主权的“晴雨表”。一国主权利益的“让渡”或“扩展”除受国际法及组织规则等的约束外,还取决于一国的综合国力,在这一进程中,发展中国家最重要的是坚持国家间平等互利的原则。树立平等的主权观,在“平等、善意和相对尊重的基础上和平共处,协调合作,以实现国际法对主权的同等限制和同等保护”,才能最大限度地获取其应得的利益而有限地“让渡”。同时抓住机遇,尽量“扩展”国家利益。在“扩展”与“让渡”的攻防战中,一是要坚持互相尊重、平等互利的原则,二是要增加综合国力,取得国际组织席位的发言权。三是一国经济管理体制和经济运行规则和经济行政法规要适应全球化趋势所作出相应的调整并建立相应的保障机制等以减轻在全球化中的劣势地位,更好地维护国家主权。
传统的主权观反映了资本主义自由竞争时期的特点,同时也是民族解放运动中独立国家的胜利果实,受当时贸易关税壁垒的限制,使国家主权的独立性不受侵犯得到一定历史时期的维持。但随着经济全球化发展,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合作加强,国家主权观也发生了变化。因此,我们要辩证地、发展地认识国家主权:国家主权是一个历史性范畴,是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包含着国内主权的独立性,国家意志性和不可侵犯及国际主权的独立性,互相尊重和平等性,但国家主权不是绝对的,具有相对性,特别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国家间的联系合作紧密,围绕国家利益的让渡和扩展,国内主权受到限制,国际主权得到延伸,更显出国家主权的相对性,最终国家主权随着国家的消亡而消亡。
[收稿日期]2003-0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