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机械化与粮食增长_农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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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为提高粮食产量,1994年政府在深化农村税费改革的基础上,向农民提供了粮食直接补贴和良种补贴,并提高了粮食收购价格。这些措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据国家统计局局长李德水2005年1月25日在新闻发布会公布的数据,与上年相比,2004年粮食总产量增长9.0%,单产上升6.6%。除激励农民增加化肥等物质投入外,这些措施还通过提高种粮的比较收益吸引了一些已经离开农村、进入城市就业的农民返乡种粮。但这些措施因不能克服农业劳动力季节性不足的问题,难以使现有生产条件下粮食生产的潜力得到充分发挥。例如,在我国南方水稻主产区的绝大多数地方,气候和灌溉条件都适宜种植两季水稻,有的地方甚至适合三季稻生长,集体农业时期这些地方也曾盛行两季稻生产。但据笔者在水稻主产区之一,地处江汉平原的湖北省仙桃市的调查,因为农忙季节人手不足,很多农民不得不只种一季稻。水稻生产中劳动投入最多的环节是插秧和收割,种植双季稻时,早稻收割和晚稻插秧必须在约两周的时间内完成,俗称“双抢”,而此时正值酷热的夏季,由于人手不足,农民“双抢”期间每天天刚亮就得下地,而天黑很久之后才能回家,一天的劳动时间常常高达15个小时以上。由于劳动强度过大,一些农民不得不放弃或减少双季稻的种植,水稻生产的复种指数因此很低,单产潜力大约仅发挥了60%,如能弥补农业劳动力的季节性不足,稻谷产量将可增加近三成。

由于WTO规则和财力的限制,我国难以通过现有的提价等措施来进一步提高种粮的比较收益,从而吸引更多的农村劳动力返乡,弥补粮食生产中劳动力的季节性不足。况且,这一逆城市化现象既与发达国家的历史经验相违,也与我们几十年来一直追求的城市化目标背道而驰。因此,要克服农业劳动力的季节性不足,只能另辟蹊径。

可供选择的现实途径之一是在粮食生产中增加机械的使用,运用机耕船、插秧机和收割机弥补农忙季节农业劳动力的不足,实现农业机械对劳动力的替代,加速粮食生产由劳动密集型技术向资本密集型技术转型。因此,采取有效措施,促进粮食生产中农业机械化至关重要。尽管《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已于2004年11月1日起开始实施,但在笔者看来,为促进水稻生产中的农业机械化进程,相关措施还待调整和加强。笔者于2004年3月对湖北省仙桃市彭场镇两个自然村44个农户进行了调查,利用数据实证分析了提高稻田利用率对粮食增产的贡献和农业劳动力不足对稻田利用率的影响,并在此基础上探讨了促进水稻生产中的农业机械化进程的对策措施。

二、稻田利用率与粮食产量

表1列出了2003年被调查地区和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及云南省和重庆市等南方12个水稻主产省市的稻田利用率与粮食增产潜力。在被调查地区,水稻生产的复种指数为133.40%,即仅有33.40%的稻田被用于双季稻生产,其余则为一季稻(中稻)。如果将种植中稻的稻田改种双季稻,被调查地区的稻谷单产将提高40.27%,总产将增加44吨,增幅可达28.55%。

表1 2003年稻田利用率与粮食增产潜力

单 位 序 号调查地区南方12省市

(1)

(2) (3)

水稻复种指数% (1) 133.40 135.21 135.21

一季稻(中稻)单产 吨/公顷 (2)

6.57

6.57

6.16

二季稻单产 吨/公顷 (3)=(4)+(5) 11.00 11.64 11.39

早稻单产吨/公顷 (4)

4.91

5.30

5.30

晚稻单产吨/公顷 (5)

6.09

6.34

6.09

稻谷单产增加潜力幅度% (6)=((3)-(2))/(3)40.27 43.56 45.92

中稻种植面积千公顷 (7)

16.63×10[-3]

9993.709993.70

稻谷总产增加潜力万吨(8)=(2)×(6)×(7)4.40×10[-3]

2860.092826.89

稻谷实际总产量 万吨(9)

15.41×10[-3] 12343.40

12343.40

稻谷总产增产潜力幅度% (10)=(8)/(9) 28.55 23.17 22.90

粮食总产量 万吨(11) 19147.40

19147.40

稻谷占粮食总产量的比重 % (12)=(9)/(11)

64.47 64.47

稻谷对粮食增产的贡献率 % (13)=(8)/(11)

14.94 14.76

注:南方12个省市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及云南省和重庆市。数据出自中国统计出版社2004年版《中国农村统计年鉴》,但该《年鉴》中仅有稻谷总产量、早稻总产量、稻谷播种总面积和早稻播种面积数据,根据这些数据能计算出早稻单产,但无法得到晚稻单产和中稻单产。为得到这些数据,首先假定用于早稻生产的稻田都被继续用于晚稻生产,即晚稻种植面积与中稻相同。第(2)列进一步假定南方12个水稻主产省市的平均中稻单产与样本地区相同,为6.57吨/公顷,而第(3)列则假定南方12个水稻主产省市的平均晚稻单产与样本地区相同,为6.09吨/公顷。

数据来源:均出自中国统计出版社2004年版《中国农村统计年鉴》。粮食、稻谷和早稻实际总产量分别出自第152、154和153页,稻谷和早稻播种面积分别出自第142和141页。

2003年南方12个水稻主产省市的水稻生产的复种指数为135.21%,即仅有35.21%的稻田被用于双季稻生产,其余为一季稻(中稻)。假定南方12个水稻主产省市的平均中稻单产与被调查地区相同,表1第(2)列表明,如果将种植中稻的稻田改种双季稻,南方12个水稻主产省市稻谷单产将提高43.56%,总产将增加2860.09万吨,增幅可达23.17%,稻谷的增产可使粮食总产增加14.94%。假定南方12个省市的平均晚稻单产与被调查地区相同,表1第(3)列表明,如果将种植中稻的稻田改种双季稻,南方12个水稻主产省市稻谷单产将提高45.92%,总产将增加2826.89万吨,增幅可达22.90%,稻谷的增产可使粮食总产增加14.76%。

三、农业机械的使用、农业劳动力供给与稻田利用率

首先,如果农业机械确实有利于弥补农业劳动力的不足,那么,拥有农业机械的农户的稻田利用率(即水稻生产的复种指数)将更高。对44个样本农户的计量分析表明(注:如需要,作者可提供样本数据和计量分析的详细结果。),在劳动力等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使用农业机械可以提高稻田利用率。

其次,由于农业机械是劳动力的替代投入,如果劳动力对稻田利用率具有正的影响,那么,增加农业机械的使用将有利于提高稻田利用率。对44个样本农户的计量分析表明,农业劳动力的稻田复种指数弹性系数为0.188,即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如果农业劳动力再增加10%,复种指数可提高1.88%。也就是说,如果农业劳动力再增加10%,1.88%的中稻田会被改种双季稻,南方12个水稻主产省市的稻谷总产可因此增加53.77万吨(1.88%×中稻面积9993.7千公顷×中稻单产6.57吨/公顷×增产潜力43.56%)或53.15万吨(1.88%×中稻面积9993.7千公顷×中稻单产6.16吨/公顷×增产潜力45.92%),增幅达0.44%(增产53.77万吨/稻谷总产12343.40万吨)或0.43%(增产53.15万吨/稻谷总产12343.40万吨)。如果通过一定量农业机械的使用发挥10%的劳动力的作用,将可以导致上述幅度的粮食增产,如果农业机械的使用能发挥更大比重的劳动力的作用,粮食产量的上升幅度将更大。

最后,在水稻生产中,耕牛是重要的生产工具,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耕整地和晚稻插秧能否及时完成,而农业机械是耕牛的替代投入,如果耕牛数量对稻田利用率具有正的影响,那么,增加农业机械的使用有利于提高稻田利用率。对44个样本农户的计量分析表明,耕牛的稻田复种指数弹性系数为0.04,即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如果户均拥有耕牛量平均再上升10%,复种指数可提高0.40%,南方12个水稻主产省市的稻谷总产可增加11.44万吨(0.40%×中稻面积9993.7千公顷×中稻单产6.57吨/公顷×增产潜力43.56%)或11.31万吨(0.40%×中稻面积9993.7千公顷×中稻单产6.16吨/公顷×增产潜力45.92%),增幅为0.09%(增产11.44万吨/稻谷总产12343.40万吨或增产11.31万吨/稻谷总产12343.40万吨)。如果通过一定量农业机械的使用发挥10%的耕牛的作用,将可以导致上述幅度的粮食增产,如果农业机械的使用能发挥更大比重的耕牛的作用,粮食产量的上升幅度将更大。

四、农业机械化的道路和政策选择

(一)道路选择

自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一直有学者主张通过发展规模经营促进农业机械化,其理由是农业机械的使用具有规模效益,经营规模越大成本越低。农业中机械的使用具有显著的规模效益也被日本的经验所验证(注:HAYAMI,Y.AND TOSHIHIKO KAWAGOE.Farm mechanization,scale economies,and polarization:the japanese experience[J].Journal of Development Economics,1989,(31):221-239.)(注:HAYAMI,Y.AND TOSHIHIKO KAWAGOE.Farm mechanization,scale economies,and structural change[M].in The Agricultural Development of Japan,ed.Yujiro Hayami and Saburo Yamada(Tokyo:Tokyo University Press),1991.)。但20多年来,在我国南方除少数农户通过集中被撂荒的耕地成为种粮大户外,基本上仍保留着家庭联产承包制导入时的小规模经营,其主要原因有二:一是一些年纪较大(50岁以上)的农业劳动力或由于长期生活在农村,难以适应城市生活,或由于体质较差难以从事建筑等体力劳动,或需要照顾老人和小孩,不得不留在农村,从事粮食等农业生产活动。这也是前些年尽管粮食生产的比较收益很低,但仍有许多农民坚持种粮的主要原因。另一个原因是,粮食生产在相当长时期内都将为进城农民提供一种安全保障功能,进城农民通过让留在老家的家庭成员种粮来降低进城就业的风险。这两个因素在未来相当长时间内都将存在,因此,粮食生产规模是难以扩大的,通过规模经营推进农业机械化是很困难的。

中国台湾地区的经验表明,如果农业的契约经营较发达,农业的小规模经营不会影响机械的使用效率,机械化生产的规模效益可以通过契约经营得以实现(注:FUJIKI,H..The structure of rice production in Japan and Taiwan[J].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Cultural Change,1999,(47):387-400.)。众所周知,中国台湾地区的农业经营规模很小,1985年共有农户771000户,其中,经营规模在0.5公顷以下的占41.9%,在0.5——1.0公顷的占30.7%,即在1公顷以下的占72.6%,1公顷以上的仅占27.4%(注:FUJIKI,H..The structure of rice production in Japan and Taiwan[J].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Cultural Change,1999,(47):389.)。但中国台湾地区通过契约经营实现了农业机械化。农业的契约经营是相对土地租佃经营而言的,指生产作业的承包经营。中国台湾省政府通过鼓励一些年轻人购买机械组成机械作业队为那些没有购置机械的农户提供服务,促进了农业机械化。1990年,77%的耕整地、72%的插秧和83%的收割作业都是由机械作业队完成的(注:FUJIKI,H..The structure of rice production in Japan and Taiwan[J].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Cultural Change,1999,(47):391.)。每台拖拉机和动力耕地机的水稻作业面积为4.67公顷,插秧机为11.30公顷,康拜因收割机为28.18公顷(注:FUJIKI,H..The structure of rice production in Japan and Taiwan[J].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Cultural Change,1999,(47):389.)。样本小组平均有27个农户,样本农户的平均稻田面积为0.5公顷,假定国内的机械性能与中国台湾地区的相同,1台拖拉机和动力耕地机、水稻插秧机和康拜因收割机分别可为9.3个、22.6个和56.4个农户作业,一个小组买3台耕地机、1台插秧机,2个小组买1台康拜因收割机就能基本完成主要水稻作业。

我国南方的水稻生产与我国台湾地区具有相似的小规模经营特征,台湾地区的农业机械化经验值得内地借鉴。事实上,农业机械作业的契约经营在我国的一些地方已初见端倪。在被调查地区,尽管只有2个农户购买了农业机械,但已有一些农户利用来自其他地区的水稻收割机收割水稻,中国和亚洲其他地区农民在农业经营活动中表现出的高效合作性也表明农民能够通过契约经营有效利用农业机械(注:KIKUCHI,M.and YUJIRO HAYAMI.Technology,Market,and Community in Contract Choice:Rice harvesting in the Philippines[J].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Cultural Change,1999,(47):371-386.)。

(二)政策支持

我国政府十分重视促进农业机械化经营,《农业机械化促进法》规定,国家对农业机械的研发和制造以及从事农业机械作业服务的收入实行税收优惠,对农民购买农业机械予以补贴,建设和维护农业机械道路。这些措施有利于降低购买和使用农业机械的成本,对促进农业机械化无疑具有重要的作用。但在南方水稻产区,农业机械化政策还有待调整和加强。第一,要提高农业机械的性能和作业质量。据被调查地区农民反映,机械收获水稻尽管效率很高,可大大节省人力,但损耗也很大,与人工收割相比,损耗率高达30%。第二,要提供机械修理方面的支持。由于机械数量少,私人维修难以形成规模效益,往往无利可图,政府应通过提高补贴促进农机修理事业的发展。第三,进行农村道路维修支持。农村税费改革后,国家规定,农村道路等基础设施的投资实行“一事一议”,即由全体村民协商同意后共同集资修建。笔者调查时,一些农民主张对农村道路等基础设施应实行谁使用谁维修的原则,没有机械的农民认为自己几乎没有利用这些设施,因此不愿意支付维修费用。持这种想法的农民很多,致使“一事一议”在许多地方都没能实施。为促进农业机械化,政府应加大对道路设施的投资力度。事实上,理论分析也表明,各级政府应成为农村道路的投资主体(注:彭代彦.农村基础设施应由谁来投资[N].中国改革报,2004—02—02.)。

五、结语

在耕地面积难以增加、甚至可能减少的情况下,为保证我国未来的粮食安全,必须努力提高单产,而提高复种指数是提高单产的重要途径之一。在我国南方水稻产区,通过提高复种指数增加粮食产量的潜力巨大,但农业劳动力不足限制了这一潜力的发挥,而现有的旨在提高种粮比较收益的政策措施难以克服农业劳动力的不足问题。本文的研究表明,用机械代替劳动、进行技术转型是弥补农业劳动力不足、提高水稻生产的复种指数和粮食产量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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