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辉
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 山东济南 250100
摘要:现阶段,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电力建设项目不断的增多,电力工程EPC模式已成为业内主流的工程建设模式。采购质量问题是电力建设工程的核心问题,为顺利达成工程质量管理目标,总包商需从风险识别、监造管理、NCR管理、出厂验收等全过程进行质量管理。
关键词:电力EPC总承包;项目质量管理;研究
引言
本文通过对电力EPC总承包项目采购质量管理全过程及影响质量的因素进行分析,简单阐述了采购各个阶段质量管理的要点。提出总包商应全过程贯彻采购质量管理,已确保EPC项目质量得到有效的控制。
1采购质量风险辨识、评价和专项管理
1)风险辨识内容:
a)充分考虑项目特点对设备的特殊质量要求,如海边电厂高温、高湿、高盐雾等项目特点增加裸露设备腐蚀的风险及海水介质设备腐蚀风险,高海拔地区电厂对电机性能和寿命的影响等。
b)重点关注选定供应商质量控制的薄弱环节,如原型机制造质量风险,锅炉奥氏体不锈钢在材料的存储、制造、运输、仓储、安装等环节管理不当导致晶间腐蚀的风险,焊接、防腐等设备质量控制薄弱环节导致的常规质量风险。
c)充分利用以往项目质量案例推测设备制造质量风险点,如多项目案例中出现的汽轮机汽缸裂纹,发电机机加工错误等较严重质量问题及风险,阀门、轴承假进口,假品牌等风险。
2)风险评价
首先确定的风险严重等级标准,然后对已经识别并分析的风险进行发生可能性评估,通过评价风险的严重性和可能性从而确认风险的等级,划分风险等级应考虑证据的充分性。
2.供应商选择和动态评价
1)供应商的选择
在设备供应商名单推荐、设备评标环节即选择技术实力强、同类业绩多、服务好、质量进度有保证的供应商,以往项目中,执行差的设备供应商予以排除;对初次使用或认为存在质量风险的供应商进行源地评审,再确定最终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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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供应商的动态评价
供应商动态评价是掌握和辨识供应商设备制造过程的质量管控情况及设备制造质量风险的重要措施,是调整各设备管控措施和管控重点的重要环节,对设备针对性质量管控和全面质量监督尤为重要。
3.设备监造的质量控制
通过优选监造分包商、监造大纲(计划)审核、ITP协议审核签署、ITP执行监督、监造报告审核回复、监造巡检、定期召开监造会议及监造分包商日常评价等对监造分包商进行管控,以确保监造效果。
4.分包管理
1)在设备招标文件编制阶段,明确供应商分包活动要求。包括:
2)合同履行阶段,重点对供应商分包外购的过程质量进行管控。
5.针对性采购质量控制措施
1)质量交底
设备制造前组织设备质量交底,宣贯项目特殊要求、制造工艺要求、监造要求、检验要求及质量风险项,督促供应商提高质量意识,要求供应商结合质量交底情况制定针对性的质量控制措施,并实施动态跟踪管理,明确各方接口、日常工作流程等。
2)工艺文件监督
注重焊接、热处理、防腐、试验等特殊工艺文件的提前审核;焊接注重焊接标准,图纸,WPS、PQR等焊接工艺文件的审查,热处理工艺文件审查注重升温、保温、降温温度和时间的控制等,防腐工艺文件审查,涉及表面处理工艺文件审查和油漆喷涂工艺文件,包括构件清洁度和粗糙度要求及处理方法,油漆的种类、层数、厚度,喷涂的环境温度、湿度、油漆的颜色、附着力、表面质量等要求。审查性能试验、电气动作试验、压力试验等各类试验大纲等。
3)闭环管理、趋势分析
质量策划阶段,结合项目特点及风险,可编制设备质量管控手册、质量交底手册、电控设备专用检验清单、设备负面清单表等控制工具,将辨识出的质量问题或风险项进行分类梳理和宣贯,并连同供应商和监造共同制定针对性的预防措施。
项目实施阶段,将质量控制手册和设备负面清单管理与设备监造分级、设备质量交底等工作进行关联,对定期分析出质量问题较多的设备和供应商升级质量管控,在设备质量交底时针对性的将该设备质量负面清单进行交底和检查。
结合负面清单,将厂内设备质量缺陷分成设计问题、原材料问题、焊接问题、机加工问题、机械损伤问题、工艺问题、热处理问题、试验问题、防腐油漆问题、外购件问题、组装装配问题、厂内包装问题、现场包装运输问题,其他问题等14类,定期进行问题分类分析,判断供应商质量问题趋势,并制定针对性的措施和对策。
4)持续改进
动态优化设备质量管控过程,确保设备质量风险可控在控,质量管控措施有效可行。
a)优化设备质量计划ITP,结合项目设备具体要求、以往项目质量案例、供应商质量风险,根据建设单位需求、实际设备质量趋势分析优化、升版设备ITP。
b)动态调整监造等级,当按原有监造等级实施监造发生或将发生出现严重质量风险或因内外部条件改变导致现有质量控制方式无法实施或无法满足合同规定的各项质量控制要求或频繁发生质量问题而不能有效纠正的类似情况需及时调整监造分级,升版监造分级清单。
c)动态调整监造频率及力度,根据设备质量状况,调整质量风险等级,动态调整入厂监造频率与力度;必要情况下,阶段性驻厂与点检相结合。
6.出厂检测、验收与放行
1)出厂检测
a)出厂试验前,设备采购单位组织对需要进行出厂试验的设备试验大纲等工艺文件进行审核,确定满足试验要求并已校验,必要时聘请第三方参与试验检测。其中,需要进行出厂试验的设备范围,应根据设备采购合同约定范围确认;若设备采购合同没有约定进行的,应根据《电力行业监造技术导则》(DL/T586-2008)中有要求进行出厂试验的见证点进行确认。
b)风机、泵、电机出厂前进行工厂性能试验,针对火电厂三大风机、给水泵、凝结水泵、循环水泵等主要泵的性能试验要求使用配套电机,如使用非配套电机,需进行图纸审查,在厂内对配套符合性进行验证。
2)出厂放行
需要进行出厂验收的设备材料制造完成后,由供应商提交出厂验收申请,设备采购单位接收供应商设备出厂验收申请后,并组织项目建设单位、总包单位、安装单位、监造单位各专业工程师、相关人员出厂验收。出厂验收全部合格,由项目采购专业工程师签署放行单,准许供应商设备包装、发货。审查供应商设备完整性、符合性不满足项目采购要求,由项目采购专业工程师提出设备验收整改意见反馈给设备供应商整改,直至满足项目需求,给予放行。
结语
电力EPC总承包项目的质量控制是重点同时也是一个难点,在建设过程中,如何更完善的实现“全过程、全方位、动态”质量控制,将是一个恒久的命题。总承包商应在注重工程整体质量的前提下,积极加强自身建设,加强精细化质量管理,创建中国电力的精品。
参考文献
[1]杨立强.充分发挥以设计为主体的工程总承包的优势努力打造精品工程.2006.5.
[2]邓贤治,罗湘.电力工程EPC总承包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陕西电力,2008.12.
[3]顾慰慈.工程项目质量管理[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9.
论文作者:薛辉
论文发表刊物:《建筑学研究前沿》2018年第33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3/6
标签:质量论文; 设备论文; 风险论文; 供应商论文; 项目论文; 质量控制论文; 质量管理论文; 《建筑学研究前沿》2018年第33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