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西方民间审计职业的“深口袋责任”,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口袋论文,民间论文,职业论文,责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些案件是由于审计人员存在过失行为,应该起诉,但是,研究发现,大多数案件起诉的原因是因企业经营失败,受到损失的投资者(包括权益资金投入者和信贷资金投入者)希望从审计人员那里获取更多的赔偿,而不管审计人员在审计中是否遵循了公认审计准则。这就是我们经常所说的“深口袋责任”现象。
一、“深口袋责任”产生的原因
(一)审计责任的模糊性为“深口袋责任”的产生提供了可能审计服务具有以下特点:1、无形性,审计服务是一种抽象的、无实物形态的产品,审计结果具有不可观察性;2、多样性,审计服务没有刚性的标准,不同的审计人员对同一个客户、同一个审计人员在不同审计期间对同一客户提供的审计服务都会存在差异;3、专业性强,投资者很难理解审计人员的执业行为。由于审计服务具有以上特点,加上民间审计职业与投资者、法庭、政府的利益出发点并不相同,因此难以对审计责任有一个令各方满意的标准。
(二)投资者保护自身利益意识日益增强是“深口袋责任”产生的前提条件
当投资者因企业经营失败遭受损失,而审计人员对财务报表却提出无保留审计意见时,投资者很容易地会认为审计人员没有恰当履行责任,由此对审计人员提起诉讼。投资者保护自身利益意识的增强是产生“深口袋责任”的前提条件,因为正是审计诉讼为法庭重新解释审计责任提供了机会。
(三)审计诉讼的法庭判决对“深口袋责任”的形成有着直接作用。
1.法庭的判决往往偏向投资者一边。法庭在投资者与审计职业界之间,往往偏向投资者一边,比较多的考虑投资者对审计职业界的要求,而较少考虑职业界的实际能力,因此法庭的判决有时会超越职业界的实际能力,使职业界承担起难以胜任的责任,导致“深口袋责任”的产生。
2.法庭对审计责任的理解往往是事后的、而不是事前的。结果表明,法官对审计责任的理解是事后的,表现在,法官对审计责任所持标准的高低与审计失败的后果严重直接相关,只有在审计失败的后果不严重时,法官才会对实施高质量审计的审计人员做出更有利的评价。这种情况存在的结果,就是审计人员在审计失败后果严重时会承担比在一般情况下更多的责任。由于审计失败的后果难以预料,因此这些更多的责任往往被职业界认为是“深口袋责任”。
(四)政府监管机构对“深口袋责任”的产生起到了助推器的作用
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为例。长期以来,民间审计职业一直主张不应将揭露舞弊作为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但是,证券交易委员会坚持认为揭露舞弊是审计的主要目标之一,审计人员应该承担揭露管理人员舞弊行为的责任。这就使得长期内民间审计职业与证券交易委员会之间存在着认识差距,使审计职业认为承担着“深口袋责任”。
(五)西方民间审计职业在处理审计责任问题和应对审计诉讼上的失误是“深口袋责任”产生的重要原因
1.西方民间审计职业在处理审计责任问题,尤其在决定是否承担揭露舞弊责任方面存在失误。20世纪60年代以来出现审计诉讼爆炸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注册会计师协会没能及时顺应社会需求的变化,将揭露舞弊作为审计的主要目标之一,从而误导了注册会计师对审计责任的认识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行为。
2.西方审计职业界对法律诉讼的消极态度助长了法庭和社会公众按照他们的意愿扩大审计责任的风气,这不仅不利于减少法律诉讼的发生,而且会增大社会公众与审计职业之间的期望差距,使审计职业承担难以胜任的责任,这也促进了“深口袋责任”的产生。
二、“深口袋责任”的影响
(一)对民间审计职业的影响一方面,“深口袋责任”的存在增加了民间审计人员确定审计服务水平和民间审计职业规范审计服务的难度。另一方面,“深口袋责任”的存在使会计公司在某种程度上成为降低投资者投资风险的保险公司。
审计诉讼给民间审计职业的存在和发展带来了一系列的负面影响。
1、由于诉讼赔偿最终要转嫁到客户身上,因此可能会使审计费用高于客户的支付能力,从而导致审计市场逐渐走向萎缩。
2、审计诉讼提高了审计成本,因此可能会损害民间审计职业吸引高素质人才的能力。
3、审计诉讼最严重的后果是会导致会计公司的破产倒闭。
(二)对投资者福利的影响
“深口袋责任”迫使审计人员在降低审计风险上花费更多的精力,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提高审计质量。但是,审计质量的提高并不能直接导致投资行为的优化,因为“深口袋责任”为投资者提供了“保险”,这反而会激励投资者在高风险项目上作过多的投资,从而使高风险项目的投资水平超过社会最优水平,这对投资者福利和社会资源配置效率都不可避免的会产生负面影响。
三、经验和教训
(一)民间审计职业应及时了解社会需要的变化,承担起应负的责任,提高自身的执业水平,努力缩小与社会公众之间的期望差距。否则,“深口袋责任”必将长期存在着,这不仅会使会计公司因法律诉讼受到经济损失,更重要的是会损害民间审计职业在社会公众心目中的地位。
(二)民间审计职业应积极开展对政府立法机构的游说活动,促使其在相关法规中明确审计责任并限制赔偿范围,允许在诉讼中根据比例责任规则判定审计人员损失赔偿。
(三)面对审计诉讼案件,民间审计职业应采取积极的态度。如果审计人员不积极应诉,不仅会对会计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而更重要的是会影响审计职业的声誉。审计人员应把法律诉讼作为与法庭和社会公众沟通的最好课堂,对那些莫须有的诉讼,审计人员应采取反击措施,即使从短期来说胜诉的成本大于庭外解决的成本,也应在所不惜。这对消除“深口袋责任”也是非常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