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金融公司:角色定位与治理结构,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证券论文,治理结构论文,角色定位论文,金融论文,公司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证券金融公司源于信用交易制度,通常是为协调本国融资融券业务的开展而设立,专门从事证券融通和转融通业务,具有专营性、较强垄断性和中介服务性。它主要吸收商业银行、保险机构、基金公司和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资金和证券,并向证券公司或投资者借出融资融券所需的资金和证券。证券金融公司是融资融券集中授信制度最显著的特征,主要存在于日本、韩国和中国台湾地区等新兴证券市场,它的成立为证券公司和投资者提供了广泛的融资融券渠道,提高了证券市场流动性,完善了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
我国融资融券业务自2010年3月31日正式开启以来,经历了业务由试点转向常规、标的证券由90只扩充到285只的过程。目前融资融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截至2012年6月底,融资融券余额高达604亿元,约为2010年底的4.7倍。但是目前融资融券交易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融资融券交易对放大市场交易量的贡献还比较有限,融资和融券的结构失衡问题还比较突出,券商依靠自有资金和证券提供融资融券服务的限制亟待放宽。为了拓宽融资融券的资券渠道,更好地满足市场的融资融券需求,转融通业务的推出势在必行,是促进融资融券业务发展的客观需要和现实选择。2011年10月19日,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获得国家工商总局企业名称核准,此后中国证监会在《转融通业务监督管理试行方法》中对中国证券金融公司的职责、业务规则、风险控制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这拉开了我国转融通业务推出的序幕。
证券金融公司的双重角色定位
一方面,该公司作为一家股份有限公司,拥有基本的业务职能和业务范围,即为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提供资金和证券的转融通服务等;另一方面,它担当转融通业务的主体和融资融券业务的中介机构,扮演着我国融资融券市场乃至证券市场的组织者、建设者和推动者的角色,承担着倡导理性投资理念、切实引入做空机制、加强对融资融券市场的集中调控、进一步打通资本市场与货币市场等重要职责。
转融通的业务主体
根据《转融通业务监督管理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金融公司不以营利为目的,为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提供资金和证券的转融通服务,对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运行情况进行监控,监测和分析全市场融资融券交易情况,运用市场化手段防范和控制风险。具体来说:
为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提供资金和证券的转融通服务。证券金融公司作为集中授信模式下融资融券业务的中介机构,开展转融通业务是其首要和共同的职能。一方面,证券金融公司除自有资金或证券外,可以通过业务平台融入融资担保和抵缴证券,也可以从银行、保险机构、社保基金等机构融入资金或证券;另一方面,当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所需的资金或证券不足时,可以以一定的保证金和手续费,向证券金融公司融入资金或证券,并在规定时间内如期归还。通过证券金融公司提供资金和证券的转融通服务,可以大大解决目前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时遇到的资券不足这一现实问题。
对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运行情况进行监控。由于证券信用交易具有杠杆效应和高风险的性质,证券金融公司采用集中授信方式,一方面通过建立证券公司信用评估机制、转融通业务合同和保证金制度,确定和调整转融通费率和保证金比例,以防范和控制市场风险;另一方面,制定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监控规则,对于市场交易已经或者可能出现的危急市场稳定的异常情况,证券金融公司可以根据业务规则和合同约定,暂停全部或部分转融通业务并进行公告;发生影响或者可能影响证券金融公司经营管理的重大事件,应立即向证监会报送临时报告。
监测和分析证券市场融资融券交易情况。目前我国融资融券业务还处于起步阶段,根据市场交易数据进行深度分析,是防范和控制融资融券业务风险、保证融资融券市场规范稳健运行的有效方法之一。根据《转融通业务监督管理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证券公司应向证券金融公司报送融资融券市场交易数据,同时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与证券金融公司之间建立融资融券信息共享机制。在掌握齐全、准确、翔实的市场交易数据的基础上,由证券金融公司对证券市场融资融券交易情况进行实时、动态的监测和专业、深入的分析,无疑是对融资融券市场监管的必要和有益的补充。
融资融券市场的组织者、建设者和推动者
在政府主导型证券制度下,由于证券市场欠发达,市场主体信用水平较低,不得不借助于“看得见的手”,通过政府的强制性制度变迁,在短期内迅速建立证券市场制度框架,以降低信息与资本的搜寻成本。证券金融公司作为现阶段融资融券市场的组织者、建设者和推动者,在我国证券信用交易的发展进程中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起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倡导理性投资理念,切实引入做空机制。通过国外现有相关文献的回顾,我们发现证券信用交易对股票市场的波动性有一定的影响,尤其是证券信用交易中保证金比例等的制定和调整对股票价格、市场的投机性和流动性等都可能产生影响。可见,证券金融公司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引导市场发展方向:
一是活跃证券市场交投,放大证券交易规模。目前证券公司在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过程中会遇到资券不足的问题,这抑制了融资融券业务的顺利开展;同时,目前融资融券的标的证券数量还比较有限,这限制了融资融券市场投资者的投资标的选择。随着证券金融公司的设立和转融通业务的推出,不仅可以有效解决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时遇到的资券不足问题,促进融资融券业务的正常、顺利开展,而且还可以进一步扩充融资融券的标的证券数量,丰富标的证券品种,为投资者提供更多的投资标的选择,从投资者自身的买空卖空和羊群效应两条途径来增加融资融券市场交易量。这些都有利于活跃证券市场交投,放大证券交易规模。相关研究表明,美国纳斯达克股票中,能够用于证券信用交易的股票其成交量比不能用于证券信用交易的股票要大14%~40%;新上市股票中,近半数股票的成交量在放开证券信用交易后显著增加。
二是引导投资者树立理性投资理念,抑制市场过度投机和盲目炒作。从A股市场平均换手率看,2010年全部可交易A股的换手率为639%,而2009年高达924%。相比之下,2009年美国股市年换手率为97%,日本为140%,香港为127%,均远远低于我国 A股市场年换手率。这说明目前我国A股市场平均换手率偏高,投资者尚缺乏价值投资理念,市场过度投机和盲目炒作还比较盛行。而从有关学者的研究结果来看,证券信用交易具有投机性效应,调整信用交易保证金比例能够影响投机者的交易行为,比如提高信用交易保证金比例会增加投机者的投机成本,迫使其减少交易或离场,使市场波动程度下降。可见,设立证券金融公司,通过提高信用交易保证金比例,可以抬高投机者的投机成本,有效遏制市场过度投机和盲目炒作的行为,引导投资者特别是广大中小投资者树立科学、成熟的理性投资理念,讲求价值投资和长期投资,平抑市场的大幅波动,降低市场波动性,从而促进证券市场的平稳、健康运行。
三是切实引入做空机制,改变现有的投资盈利模式。目前证券公司对外融券的券源基本来自自有证券,并不能优化配置市场上的闲置证券,当投资者看空某一标的证券时,没有足够的券源来满足其投资需求,使融券业务受到较大限制。同时,券商可融的标的证券基本都是投资者有较大把握看涨的股票,因此理性投资者多数不愿对这些股票融券卖出,使得投资者做空的可能性变得更低。随着证券金融公司的设立,融资融券标的证券的扩容,均可以有效解决融资融券市场券源受限的问题,在国内真正引入做空机制,增加卖空盈利模式。
加强对融资融券市场的集中调控,进一步打通资本市场与货币市场。加强对融资融券市场的集中调控,完善融资融券业务规则。证券金融公司为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提供资金和证券的转融通服务,同时对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运行情况进行监控。海外融资融券市场的实践经验表明,标的证券范围的调整能影响融资融券交易总规模,而转融通费率和保证金比例的设定能影响单只标的证券买空交易和卖空交易的规模。因此,调整标的证券范围、转融通费率和保证金比例,均可以在短期内影响证券市场的总供给和总需求,影响证券价格的短期波动。可见,证券金融公司通过保证金制度,设定和调整转融通费率和保证金比例,有利于加强对融资融券市场的集中调控,有效防范和控制融资融券市场风险。另外,证券金融公司在日常处理融资融券市场交易中出现的异常情况的过程中,逐步修订和完善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规则,可以有效发挥市场推动者的作用。
资料来源:日本证券金融株式会社.
图1 日本证券金融公司的组织架构
进一步打通资本市场与货币市场,完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中国证券金融公司的设立将建立起国内资本市场与货币市场之间的资金融通渠道,进一步打通两个市场,促进两个市场的有效对接、有机联系和协调发展。在证券金融公司设立之前,国内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资金和证券基本来自券商自有的资金和证券。而从境外成熟市场的实践经验来看,在集中授信模式下,证券金融公司通过向商业银行短期拆借和长期贷款,形成了“商业银行—证券金融公司—证券公司—投资者”的四级资金链条,这样证券金融公司可以让资金在资本市场与货币市场之间便捷、顺畅地流通,打破了原来资本市场与货币市场之间的割裂状态,成为连接两个市场的桥梁和纽带。证券金融公司的设立促进了资本市场与货币市场的平衡、协调发展,不仅有利于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和利用效率,也有利于进一步完善我国货币政策传导机制。
证券金融公司的治理结构与风险管理
日本证券金融公司的组织架构及其借鉴
组织架构是在企业管理要求、管控定位、管理模式和业务特征等多因素的影响下,在企业内部组织资源、建立流程、开展业务、落实管理的基本要素。企业组织架构就是一种决策权的划分体系和企业内部各部门的分工协作体系。组织架构需要根据企业总目标,把企业管理的基本要素配置在一定的方位上,确定其活动条件,规定其活动范围,形成相对稳定和科学的管理体系。
证券金融公司因其业务的特殊性,除了要设立一般股份有限公司所共同设有的组织部门外,还应当设立相关的业务部门和风险管理部门。日本作为世界证券市场上证券金融公司的首创国,其证券金融公司由最初的1家增加至8家,然后又合并为3家,其中日本证券金融公司拥有最悠久的发展历史和最雄厚的资本规模,并在日本的转融通业务中占据榜首地位,拥有绝对的先发优势。本文以日本证券金融公司的组织架构为参考(见图1),探讨中国证券金融公司组织架构的构建。
首先,现代企业组织架构通常由决策子系统、指挥子系统和执行子系统共同构成,即包含股东大会、董事会、总经理以及各业务执行部门等组织部门。其中,股东大会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和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对公司的重大经营管理事项作出决策,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拥有广泛的决策权;董事会是股东大会的业务执行机构,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负责对公司业务经营活动进行指挥和管理;总经理是公司业务执行的最高负责人,负责执行董事会的战略决策;其他执行部门和业务部门则在总经理的统一指挥下进行运作。
其次,证券金融公司作为转融通业务的主体和融资融券业务的中介机构,完善和严格的风险管理是促进其规范、稳健运作的重要保障。如图1所示,从监察系统中的审计委员会和监察委员会到业务执行中的审计部、监察部和风险管理部,通过对各类风险进行准确的识别、预测和度量,选择有效的风险管理手段和工具,尽可能地降低风险管理成本,有计划地分散、降低、控制和处置风险,为公司的规范、稳健运作提供有力的经济保障。
最后,也是证券金融公司中最为特殊的业务部门,如图1中的资金证券部、借贷交易部、融资部和托管与结算部。资金证券部是证券金融公司从外部融入资金和证券的专门部门,对现金流和现有证券进行流动性管理,确保稳定的资金和证券来源。也就是说,资金证券部通过从商业银行、保险机构、基金公司和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融入资金和证券,确保资金和证券来源稳定和充足,从而确保转融通业务的顺利开展。借贷交易部是转融通业务的直接业务部门,当证券公司在开展融资融券业务过程中遇到自有资券不足时,可以向证券金融公司借贷交易部申请办理一定金额的资金或证券的转融通,借贷交易部对证券公司的信用状况、风险状况或所借入证券的授信状况进行审核。由于日本证券金融公司不仅向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提供转融通服务,还向证券公司提供短期适用资金贷款、交割短期贷款、有偿增资新股认购贷款,融资部正是向证券公司提供这类贷款融资服务的直接业务部门。
日本证券金融公司的组织架构和部门设置为中国证券金融公司提供了有益的借鉴,中国证券金融公司可以以此为参照来建立组织架构,但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1)中国证券金融公司的基本功能在于建立我国的转融通制度,完善融资融券交易制度,为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提供资金和证券的转融通服务,对于除证券信用交易以外的其他融资服务功能,可以在基本功能顺利实现后再进一步拓展。因此,中国证券金融公司现阶段可不考虑设立与日本证券金融公司“融资部”功能类似的业务部门,等将来条件具备、时机成熟后再设立这类业务部门,用以提供贷款融资服务;(2)鉴于目前转融通业务还处于探索阶段,为了有效防范、监控和降低融资融券市场风险,并根据循序渐进、逐步推开转融通业务的基本原则,中国证券金融公司是目前我国唯一一家提供转融通服务的证券金融公司,具有双重的角色定位。因此,在业务部门设置上,中国证券金融公司可考虑增设“研究部”之类的部门,凭借其垄断信息资源这一得天独厚的天然优势,充分利用其掌握的完整、准确、翔实的市场交易数据,对证券市场融资融券交易情况进行实时、动态的监测和专业、深入的分析。这不仅有利于健全中国证券金融公司的组织架构,优化组织结构,而且有利于有效弥补监管机构的监管不足,加强融资融券市场监管,进而充分发挥其市场组织者、建设者和推动者的功能。
资料来源:日本证券金融株式会社.
图2 日本证券金融公司的治理结构
证券金融公司的治理结构
公司治理结构是指为实现公司最佳经营业绩、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基于信托责任而形成相互制衡、相互约束关系的结构性制度安排,它是公司治理的核心要素。根据公司治理理论,公司治理结构主要解决三个问题,即保证股东的投资回报、企业内各个利益集团的关系协调、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
中国证券金融公司的股东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按照《转融通业务监督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它为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提供资金和证券的转融通服务,对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运行情况进行监控,监测和分析全市场融资融券交易情况,运用市场化手段防范和控制各种风险。因此,从现状出发,风险管理是目前证券金融公司公司治理的重点。在建立组织架构的基础上,中国证券金融公司的治理结构可以参照日本证券金融公司的治理结构(见图2),并结合我国国情来加以设计。中国证券金融公司应当通过探索和实践总结经验,不断健全公司治理机制,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公司治理,进而提高公司治理能力和水平。
我国融资融券业务自2010年3月31日正式开启以来,经过两年多的发展,融资融券余额已达到604亿元。转融通业务的即将开启将给融资融券市场各参与主体带来新的挑战和诸多问题,对于证券金融公司来讲,如何充分发挥其市场组织者、建设者和推动者的作用是促进融资融券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关键。因此,在证券金融公司设立之初,就需要优化设计组织结构、治理结构和风险管理机制,并通过持续的探索和实践以总结经验,不断健全组织架构,改善公司治理,严格风险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