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政治市场化_市场经济论文

论政治市场化_市场经济论文

试论政治的市场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试论论文,政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市场经济基于自己的生产方式,把一切经济资源纳入到市场参与竞争与交换,并使各种经济资源通过市场实现自己的作用与价值。与此同时,市场经济的这一运行特征,也决定了它必将把承载其上的政治推向市场参与竞争与运行,并使政治成为商品社会一种强大有用的资源而发挥作用。正因如此,以市场经济为目的的改革,不仅会推动我国的全部经济资源走向市场,而且一定会不断推动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最终建立起适应商品经济社会所需要的政治运行机制。

一、政治市场化的经济根据

市场经济是复杂分工与充分协作的产物。由于人的需要的多样丰富决定了满足人的需要的对象的多样丰富。可是,这种对象不能靠现存的支取,人必须通过劳动创造来获取这种满足物。然而,人都希望尽可能少支出或不支出就能尽可能多地获得这种满足物,以实现人的各种需要。但是,自然资源分布的不均衡,个人在创造这种满足物的能力和条件上的差异,导致个人在创造物质财富时的不平等。于是,最小投入最大获利的经济原则自发地推动人们按各自的优势去分别地创造人们共同需要的某一财富(而不是创造自己需要的各种满足物),然后各方按自己的需要在合意的协商中实施有偿的交换。这样,人们从事经济活动的分工与协作形成了。生产力的发展使人们明白,日益丰富的财富创造中,全面的社会分工与协作的创造比自给自足或半自给自足的创造要高效得多。于是,市场经济的生产方式全面代替小农经济的生产方式成为历史的必然。这是人类经济乃至整个社会发展不可逆转的历史趋势。正是这一经济原因,使这一生产方式与小农经济生产方式具有一个根本的差别:参与市场经济的各经济主体之间客观地形成了经济上的相互制约关系。

市场经济作为一种形态完备的生产方式在其运动的过程中具有以下基本特点:每个市场主体都只拥有部分经济资源进行连续不断的交换,才能进行经济活动并借此实现自己的经济目的;每个市场主体运用自己的资源参与经济活动都追求最小的投入最大的获利。市场经济这些基本特点的客观存在,反映在具体的经济活动中则表现为这样一种经济关系:每个市场主体在经济活动中都独立地扮演着一个经济角色,又不能单独实现自己的经济利益,只有与他人进行资源交换才能实现自己的经济目的,因而各市场主体必然相互合作与相互依赖;各市场主体都追求交换中的最小投入最大利益实现,这使各市场主体之间有明确而公开的利益对抗与利益冲突。这样,市场经济运动中的这种合作与对抗、依赖与冲突,便在参与经济活动的各市场主体之间客观地形成了经济利益上相互制约的经济关系。

与此同时,由于各市场主体参与经济活动的直接目的是经济利益的最大实现,因此各市场主体以此目的指导资源交易时,有可能追求通过交易从对方获取更多的利益。这种交易心理的客观存在,就会使交易出现这样两种不正常的结果:交易不成,或者不公平交易。但是,各市场主体经济上形成的相互制约的经济关系的客观存在,使各市场主体都十分明白,交易不成各自的利益无法实现,如果交易不公平,总会因遭到某一方的反对、拒绝而使交易最终难以实现。为了交易的成功,各市场主体共同愿意选择的惟一交易方案只能是公平交易。这种经济制约关系的客观存在及其相互作用,内在地约束着各市场主体对公平交易的共同选择。市场经济的经济制约关系及其相互作用,是推动各市场主体共同追求、选择和维护资源公平交易决定性的经济根据。

然而,实践告诉人们,市场经济的资源交易不可能在纯粹的环境中进行,影响人们资源交易的因素十分复杂,所以交易实践中往往会出现某一方一旦有可能凭借自己的优势,冲破和践踏相互的经济制约和约束,资源的不公平交易就会成为事实。可是,从整体和长远的角度讲,这对各市场主体各自经济利益的始终正常实现是不利的,而且每个市场主体不可能确保自己是每次不公平交易的受益者。于是,各市场主体之间在经济制约关系客观作用的基础上,为了维护、促进公平交易始终正常顺利的进行,为了减少因互不信任而增加的交易摩擦和交易费用,为了在交易中增强维护自己正当权益的信心和力量,同时抑制各种因素对公平交易的干扰,也为了有效有力地防止、抑制、打击交易的不公正行为,各市场主体惟有委托一个共同认可的第三者作为各市场主体公平交易的裁决者和维护者。

可是,谁来承担这一居间人的角色呢?最有条件和能力充当这一公正人的只能是国家。就条件而言,一个国家正好是市场经济运动的一个有机整体,因此国家可以在这个有机整体内统一行使公正人的权利;就能力而言,国家作为一种最大的政治实体,可以凭借自己强大的国家力量去有力有权威地履行公正人的职责。于是,市场经济活动中的各市场主体便会共同地把公正人的角色和职责一同委托给国家。可是,国家是一种政治主体,国家行为是一种政治行为。因此,市场经济活动中的各市场主体基于自己经济上的共同需要而共同进行的这种角色和职责的委托就转化为一种政治委托,并且各市场主体在最后的意义上就是商品社会的公众,因而各市场主体这种共同的委托行为实际上就转化为商品社会公众的政治行为,政治不可避免地参与到市场经济的运动之中。

二、商品经济社会政治的市场定位

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治,因为它具有克服市场缺陷而成为市场主体共同需要的有效资源。对各市场主体来说,一切资源都必须在市场交易中标明自己的存在意义和实现自己的功能价值,那么政治作为各市场主体共同需要的一种资源,同样必须通过市场来发挥自己的作用。所以,商品经济社会的政治是通过市场定位的。

1.政治价值的市场定位

站立于市场经济的角度考察政治的价值便能发现,是市场经济的运行方式和运行目的决定着政治的存在与作用,因此政治的价值必须由市场经济规范与限定,并通过市场运行体现出来。而市场经济的公平与顺利即健康运行是各经济主体共同追求的一致目标,所以政治价值的市场定位必须围绕这一目标并服务这一目标的充分实现。以此抽象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治价值则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秩序价值。市场经济的运行是在现实的社会背景上进行的, 并且这种运行表现为时间上的连续性与空间上的广阔性。因此,市场经济作为一个有机的经济整体要能够公平顺利地运行,现实社会必须具备良好的环境,这一环境就是:安全、稳定、有序、统一,综合起来可称为秩序。对各市场主体来说,良好的社会秩序是他们共同需要的,但却又是他们难以自主创造的,政治因为它的特殊作用,可以积极主动持久地创造这一环境。所以,秩序应成为商品社会的政治最基本的价值目标之一。

(2)平衡价值。受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复杂影响、制约, 各市场主体的经济实力不可能是均衡的,这种不均衡会使市场经济运行受到来自各市场主体自身的破坏,为了尽可能消除或抑制市场经济内部的不利因素,政治可凭借自身的力量扶助弱者,牵制强者,以平衡各经济主体之间的力量,确保资源的公平交易和经济的顺利运行。

(3)协调价值。 市场经济的各经济主体对各自利益的维护和最大追求,往往会在各经济主体之间产生矛盾和纠纷,这些矛盾和纠纷相当部分是各经济主体难以自我予以有效解决的。在此情况下,通过政治予以协调是最为有效的一种选择。

2.政治功能的市场定位

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治价值在政治资源参与到经济运行中,其功能作用才能得以发挥体现出来,所以这些功能也是通过市场定位的。这些功能主要有:

(1)制定交易规则。市场经济的顺利运行和资源的公平交易, 离不开规则的遵循与约束,但这种规则需要全体市场主体遵循并对全体市场主体进行约束。因此,任何市场主体既不会也不能为全体市场经济活动的参与者制定出统一而公平的交易规则。因此,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治是承担这一职责最恰当的角色。

(2)监督规则执行。 为了确保交易规则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一致全面切实地贯彻和执行,需要一种强大的外在力量监视和督促全体市场主体的遵守与执行,政治正是确保规则贯彻与执行最有效的力量。

(3)仲裁经济纠纷。 市场经济的自主运行不可避免地会在各市场主体之间产生各种经济纠纷,当各经济主体之间的经济纠纷既难以自身解决而又必须解决时,通过政治力量予以居中裁决是纠纷各方乐意接受的选择。

(4)惩治交易违约。即使存在市场规则的规范与约束, 但由于各市场主体存在实力上的差异,各市场主体的交易违约甚至犯罪也会大量而广泛的存在。这对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和公平交易会构成人为而严重的破坏。而这种违约或犯罪给受害方造成的损失,因受害方自身力量的弱小往往难以有效挽回,通过国家政治力量对违约方给予公正、有力而强制的惩治,则能打击这种破坏,维护市场经济的健康运行。

(5)治理市场环境。市场经济的健康运行, 离不开良好的市场环境,这种市场环境即是一种社会环境,这种环境各市场主体既需要又不能自主创造。在此情况下,市场经济的全体参与者——商品社会的公众会把这一职责委托给国家政治去承担。

3.政治存在方式的市场定位

政治作为维护、服务市场经济健康运行的强大资源,在实现自己的价值与功能时,需要一定的方式存在,并且这种存在方式同样由市场经济予以规定。

(1)公共性。从本质上讲,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治, 是各市场主体对自身部分资源的一种出让(包括权利与物质),是各市场经济主体上的有机联系和国家这一载体有机整合的一种社会资源。无论它的来源,还是它的内容和实现目的,都体现了全体市场主体的共同利益。因此,商品社会的政治是一种公共资源。

(2)派生性。 由于商品社会的政治建立在各经济主体对自己一定利益出让的基础之上,使得这一资源是一种派生的资源而从属于公众的基本权利,受这种权利的决定与制约,商品社会不可能是政治本位的社会。

(3)非垄断性。作为一种公共与派生的资源, 政治只能为全体市场主体共同享有、共同控制、共同受益。因此,它不能成为少数个人或集团的专有物而由其垄断。

(4)个人操作性。由于政治是一种相对独立、 强大而统一的资源,它不可能为全体公众直接共同地操作和支配。同时,它要在商品社会发挥它的作用,又需要能动地运行。因此,这一资源只能由一定的社会成员予以操作。

4.政治作用发挥的条件的市场定位

政治在市场经济运行中的作用的发挥表现为维护、促进、服务于市场经济的健康运行。所以,如果要发挥这一作用,政治资源就需要积极、高效、充分、公正地运作,因此这一资源必须由特定的社会成员与组织操作。这不可避免地给直接操作这一资源的个人与组织提出了条件上的特殊要求:

(1)能力条件。 力图运作政治资源服务市场经济的健康运行与商品社会正常运行的人,必须是最具能力支配并运用政治资源创造最大政治效益的人。

(2)道德条件。任何操作政治资源的人, 都存在自己的个人利益。为了尽量减少和防止个人运用政治资源主要或专门追求自己的利益而滥用政治资源,公众只能允许道德品质最高尚的人操作政治的运行。

三、走向市场的政治

政治在商品社会的市场定位,是市场经济运动规律的必然反映和本质规定,所以政治的市场化是商品社会的特征。但是,市场经济是在传统经济生产方式和传统社会的基础上产生并逐步发展壮大的,而非在纯粹的社会状态下形成的,这决定了服务于市场经济和商品社会的政治只能逐步地形成并发挥作用;同时服务于传统经济和传统社会的政治不仅客观强大地存在,而且会阻抑市场经济的发展壮大,相应扼制新型政治力量的成长壮大。这样,在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随着市场经济力量的不断强大,各经济主体就会在不断改造传统经济的同时,不断改造传统政治,并将经济资源逐步纳入市场交易的过程中,将改造后的政治进行市场定位以逐步置于市场中运行。

1.政治的传统存在

建立在传统经济和传统社会基础上的传统政治,由于受传统生产方式的决定,其存在方式则不同于商品社会的政治。表现在:

(1)私人性。传统政治就形成的方式而言, 是由个人或集团通过力量的聚积形成,对国家政治资源的获取,完全是凭借各自实力及实力的武装较量。所以传统政治是一种私人性质的资源,虽具有服务全社会的功能,但属于私人资源的社会服务。

(2)自主性。传统政治的私人性, 决定这一资源的运行具有私人自主排他控制与操作的特点,个人或集团的意志是国家政治发挥作用的能动因素和主观根据,广大社会成员是传统政治的被动受体。

(3)垄断性。传统政治的私人所有、个人自主操作, 导致这一资源的个人或集团的独占与垄断。因此,它排除任何形式的其他政治力量出现,也只能在少数个人或集团内部自我传承。

2.传统政治的市场改造

传统政治的这一存在与运行特点,决定了这一政治不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逐步壮大的市场经济力量所能采取的就是改造传统政治,使之转化为服务于市场经济的现代政治。可是,这种改造会遇到传统政治的阻抑,而市场经济的力量在开始时也总是弱小的,但由于市场经济生产方式固有的经济优越性,决定了市场政治力量一定会逐步强大并最终超过传统政治的力量。一旦这一力量强大于传统政治的力量,市场经济便不可避免地表现出对传统政治的根本改造。这种根本改造具有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必然性,但这是一个逐步的过程。

就这种改造的力量而言,表现在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参与市场经济活动的社会成员日益增多,他们的经济联系日益紧密,他们所拥有的经济实力日益壮大。当社会的全体成员都被纳入到市场经济生产方式中进行经济活动时,传统社会的成员就转化为市场经济活动中的市场主体,他们经济上的相互联系就将他们自主整合为一个有机的经济共同体。这一有机共同体是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参与,因此这一有机共同体的最终形成就使传统社会演化成了建立在市场经济生产方式基础上的商品社会。这时,由全体市场主体有机形成的市场经济力量就表现为商品社会统一的政治力量。而这一政治力量对传统政治的改造在最后的意义上,在形式上,就是对传统政治的存在形式及载体予以放弃,在内容上,则用公众自主有机整合的政治资源置换掉传统的政治力量。这样,商品社会的政治,就成了建立在市场经济基础上,由市场经济的全体参与者——商品社会的公众通过市场共同统一整合的一种公共资源。

3.商品社会政治资源的市场运行

在商品社会,市场化的政治资源,要发挥它的作用,必须置于市场的轨道,在市场中运行。这种政治运行是通过政治上委托代理关系的建立实现的。

(1)商品社会政治资源的所有者是公众。 出于维护市场经济健康运行的共同需要,市场经济活动的全体参与者——商品社会的公众将自己所有的部分权利和物质让渡出来,经过市场的有机整合,形成了商品社会的政治资源,所以这一资源的所有权是公众个人权益的一种有机构成,那么这一资源的惟一所有者便是公众,相应这一资源的处置权、受益权也只能是公众。

(2)政治资源使用权的公众委托。 由于公众是商品社会政治资源的所有者,决定了公众不能也不会让渡政治所有权。但政治资源的公共性质及存在理由,决定了它必须服务于公众的利益需要,这离不开政治资源的公共运行及使用。可是,政治资源的运行及使用是需要能动力量操作的,而这一力量只能由人来提供。问题是公众的分散性、私人性及数量的庞大,决定了公众无法直接运作国家政治,而国家政治又需要人来操作。为了现实地解决这一矛盾,公众唯有将他们共同所有的政治资源交由特定的个人或组织运作。从中我们不难明白,公众委托的是政治资源的使用权,而不是政治资源的所有权。特定的社会成员与组织只能在公众委托后,行使政治资源的使用权,而不能自主获取这种使用权,更不能侵夺政治资源的所有权。

(3)商品社会的政治运行。 商品社会的政治运行是通过公众与受托人之间建立政治上的委托代理关系进行的。为了确保这种委托代理关系有力有效地支配政治在运行过程中始终服务于公众利益的需要,政治的市场运行必须通过这样几项制度进行:

A.政治竞争。政治要运行,公众必须将政治使用权委托给受托人操作,这涉及到谁有资格和条件接受公众的委托。对此,公众是希望最有能力又最具优秀道德品质的人来接受这种委托。可是,公众无法共同确定谁具有这种资格和条件。在此情况下,有效的解决办法只能是任何愿意接受公众政治委托的人,都可以主动承当受托人,但需要公众的一致同意与授权。当多个社会成员都追求这种委托时,则通过政治竞争进行,在这种竞争中,公众可以把最有资格与条件的人推举到受托人的职位上运行政治使用权。

B.政治责任。这一制度在于委托人接受委托后,为了确保委托人积极有效公正地运作政治,公众必须对政治职权的内容给予明确的授权,对政治职权的运作程序、方式、手段进行明确的规定,同时要求受托人承担由这种运作可能带来的全部责任,一旦这一运作违背公众的意愿,就必须接受公众的政治制裁。

C.政治制衡。受托人接受公众的政治委托后,受托人所操作的政治力量便会十分强大,一当受托人凭借这一强大的力量在操作过程中侵犯公众的利益,其破坏作用就会十分巨大。如果在受托人滥用政治力量,已经造成破坏后再对受托人予以制裁,公众的损失已经发生。所以,为了充分有效地发挥政治的积极效能,抑制、消除其为个人操作后可能带来的消极作用,公众需要将统一的政治资源按其具体职能的不同进行力量的分割,将不同职能的政治资源分别授予给不同的个人或组织操作,然后在不同职能的政治代理者之间形成相互制约与力量平衡的政治关系。

D.政治运行的法治与监督。即使存在政治责任与政治制衡,受托人在个人利益的驱动下,仍有可能滥用权力,侵犯公众的利益。为了尽量减少政治权力侵害,尤其是尽量抑制政治权力滥用的发生,就需要公众为整个政治的运行创造明确的标准与规范,任何政治的运行只有在这一标准和规则下运行才是被允许的,否则是不被允许的,一旦违反,公众的惩罚将是十分严厉的。这样,整个政治的运行就必须纳入法治的轨道。同时,为了始终约束受托人在法律上运作政治,公众需要对整个政治行为过程始终有全方位的了解,以判断其行为的合法与否并约束其行为的依法行事。对此,公众所能采取的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公众对整个国家政治行为进行无时不在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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