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合作金融体制创新问题研究

中国农村合作金融体制创新问题研究

王文莉[1]2004年在《中国农村合作金融产权改革与制度创新研究》文中认为目前,我国农村经济正发展成为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格局。实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承包制的广大农户,村办、乡(镇)办企业及大量的经济联合体和合作经济组织等是农村经济的主体。这些农户和经济组织要发展生产,扩大经营,就需要资金支持,需要金融服务,而这些分散的、零星的小商品生产者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得到国家银行的支持是很困难的。它们要进入经济发达的大市场,要抵御它们因自身规模小而可能出现的高风险,增强自身在大市场中的竞争力,就需要通过合作这种形式,特别是通过信用合作,获得资金的支持。因此,要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实现农村经济小康发展目标,必须进行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以合作金融为基础,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分工协作的农村金融体系。但是,作为正式制度安排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农村信用合作社(这也是本论文研究的主要对象)经过50 多年的发展,现行制度形式难以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而且,在行政主导型农村合作金融发展模式下,反映这种经济形式本质特征的“三性”原则—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经营上的灵活性,以及服务于农村、农业、农民的根本宗旨,事实上是贯彻不力的。基于这种情况,在农村经济和金融理论界,出现了要求变革农村合作金融制度安排、进行制度创新的强烈呼声。也有人以现行制度安排的种种弊端为根据,竭力否定合作制原则,使农村合作金融的生存和发展面临着极大的挑战。本论文运用产权经济学和新制度经济学理论,从合作金融的基本原则出发,对农村合作金融存在的客观基础,农村合作金融的发展历程、现实困境及制度缺陷进行了分析,借鉴国外农村合作金融演进的成功经验,进一步探索和分析了中国农村经济主体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以及农村合作金融现实供给中存在的矛盾及异化原因,结合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社产权制度的特点,提出进行农村合作金融产权制度、组织体系、经营方式、管理体制和外部环境改革创新的路径及相应的对策建议。本论文研究的结构及内容如下:第一章导论阐明了论文的选题背景、研究的目的和意义、研究的思路和方法,总结与评述了国内外研究动态以及论文可能的创新之处。第二章农村合作金融的基础理论本章从合作经济与合作金融理论入手,通过对农村合作金融产权理论及制度变迁理论的研究,提出合作金融具有成本优势;合作金融可以满足农村金融需求;合作金融能够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我国农村金融改革就

张营周[2]2007年在《西部地区农村合作金融经营绩效分析与制度创新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作为正式制度安排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农村信用合作社,是中国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农村信用合作社发生了“异化”,全行业亏损,特别是西部地区农村信用合作社,已经陷入了举步维艰的境地。西部地区农村信用合作社如何结合当地的农村经济发展水平,选择适合自己的产权制度,并通过制度创新实现农村合作金融支持“三农”、服务“三农”的重任,就成为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急需解决的核心问题。针对当前西部农村合作金融运行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本文综合运用区域经济学、制度经济学、信息经济学、金融学等学科的基本理论,立足西部农村经济和金融发展不均衡的现实,采用规范分析、比较分析、实证分析等方法对我国西部地区农村金融制度选择以及经营绩效、制度缺陷进行了理论探讨和实证分析,并提出了制度创新的思路。论文的第一章主要为全文作理论铺垫,阐述了合作、合作经济、合作金融的内涵和联系,并指出了合作金融的特征和演变。第二章通过对西部地区农户借贷行为特点和经济特征的分析,认为西部农户仍处于“道义小农”向“理性小农”过渡的阶段,指出合作制是西部地区农村金融制度的主要选择。第三章经营绩效分析。通过分析,得出如下主要结论:就经营效率而言,西部农村信用社确实扮演了农村金融主力军的作用,但支农水平有限;农民贷款难的一个主要原因是信用社过度强调了抵押品与担保,而不是利用自身的信息优势甄别优质贷款客户;就发展潜力来说,农村信用社亏损严重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人均费用较高,且基本不具备金融创新能力;就中介效率来看,西部存款动员率和金融中介率高于中部。第四章为西部农村合作金融制度缺陷。从制度层面来看,西部地区农村信用社产权模糊、残缺不全,治理结构混乱;新一轮改革采取的县乡统一法人模式和股份合作制银行模式,虽有优势,但也存在着不少问题;农信社陷入多头管理窘境等问题。第五章在以上经营绩效、制度缺陷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西部地区农信社制度创新的思路。如在产权结构上构建为“三农”服务的内在机制、创新内控管理制度、创新约束激励机制等。

陈文生[3]2008年在《转轨时期我国农村合作金融体系建构及制度创新研究》文中提出合作金融起源于19世纪中期的欧洲,后来在世界各国得到了普遍推广。目前,正式制度中的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由商业金融、政策金融和合作金融三部分组成,其中作为正式制度安排的中国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农村信用合作社是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核心与基础。在我国经济社会转轨时期,由于农村合作金融的生存环境和社会经济背景在近年来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以及农村信用合作社管理体制多变的历史原因,使得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社的经营方向、宗旨及功能的发挥在很大程度上偏离了合作制原则,发生了变异。为此,农村信用合作金融体系的重新建构势在必行。本文运用产权经济学和新制度经济学等理论,以比较分析、供求分析等研究方法,从合作金融的基本原则出发,对农村合作金融存在的客观基础、农村合作金融的发展历程、现实困境及制度缺陷进行了分析,借鉴国外农村合作金融演进的成功经验,进一步探索和分析了我国农村经济主体对金融服务的需求和农村合作金融现实供给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农民与政府在合作金融发展方面的博弈;论证了以合作制原则为核心的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组织是有效率的,是有其大力发展空间的;结合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社产权制度的特点,指出了对原有农信社的有限改革不符合未来农村合作金融的发展方向与要求,提出了对农村合作金融产权制度、组织体系、经营方式、管理体制和外部环境改革创新的路径及相应的对策建议。本文共分五章。第一章导论介绍了本文的研究背景和意义,在系统回顾和总结相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提出本文的论题。第二章是对合作金融相关范畴的界定和对国外农村合作金融发展状况与发展模式进行了比较,以探寻农村合作金融发展的一般规律。第三章是对我国农村合作金融发展的理论分析,对农村金融需求、金融供给及效率进行了论述,从而为我国农村合作金融体系的重构寻找突破口。第四章是在揭示我国传统合作金融缺陷的基础上,探讨我国农村合作金融发展模式与组织体系重构。第五章研究了中国农村合作金融制度创新问题。提出转轨时期重新建构我国农村合作金融体系,不仅要在合作金融组织产权界定、法人治理、经营机制等内在方面进行必要的改进和创新,同时也应充分重视在农村合作金融法律支持、监督管理领域的创新和改革,以及包括规范政府支持和培养现代合作意识等良好外部环境的营造,内外兼修,为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积极的保障。

韩冰[4]2008年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金融支持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农业生产专业化和商品化程度的提高,弱小农户在与其他强大的市场主体竞争中的弱势地位日益明显,农民利益大量流失。为解决农户的小生产和大市场之间的矛盾,减少农民参与市场的竞争风险和不确定性,提高交易效率,就必须有一个能直接代表农民利益的组织充当农民和市场的中介,于是农村同类农产品的生产者和经营者以多种方式自愿组织起来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并且快速发展。然而,从总体上看,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水平不高,存在着多方面的制约因素,其中,资金短缺问题尤其突出。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较多,资金缺口较大,仅仅依靠政府财政投入和农户自筹无法满足其资金需求,从长远来看,农村金融的信贷支持自然成为合作社发展的必然选择。但是,尽管多年来我国农村金融对农村经济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农村金融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资金供给仍然严重不足,主要表现为资金供给数量少、供给结构错位、金融服务机构单一、服务效率低下等方面,限制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进一步发展。本论文以新制度经济学交易费用理论、制度变迁理论,银行信贷合约理论和信贷配给理论为主要分析工具,按照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在详细梳理国内外相关文献的基础上,将理论分析和实证分析相结合,深入分析了农民专业合作社金融的支持现状,研究了农民专业合作社金融支持的制约因素,得出结论:造成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金融支持不足的直接原因是农村资金信贷部门对合作社贷款的机会成本高、合作社可抵押价值过低、银行放贷交易成本过高,而深层次的原因是合作社融资缺乏完备的政府制度保障,现行的农村金融制度也无法适应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金融需求。通过对日本农村金融的借鉴,考虑到我国的现实情况,本文提出如下政策建议:转变政府角色,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完善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贷款抵押担保和保险机制;建立适合农民专业合作社特点的信贷等级评定制度;国家对发放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的金融机构给予扶持政策;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将其建成真正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

朱佶[5]2006年在《中国农村经济发展的金融支持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关于金融与经济发展的关系的研究最早可以上溯到上个世纪初,在现代经济增长理论中,通过融资过程形成资本从而促进经济增长的作用,已被提高到十分突出的位置,并且几乎成为所有经济增长模型中一个重要的决定因素。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资本作为一种特殊的资源,具有引导和配置其它资源的作用,资本供求的均衡状态与程度,都直接影响着整个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利用效率。从这个意义上说,合理的资源配置集中体现在融资制度安排及其效率上,这是关系到经济能否持续增长的关键性因素之一。现有的一般性研究表明,金融通过分散风险、提高资源分配效率、运用公司治理、影响储蓄率等功能来减少信息和交易带来的成本,从而促进经济发展。农村金融是指为农村的生产经营提供一切金融服务的活动。农村金融为农村的可持续发展提供金融动员和金融资源配置,因而成为促进我国农村经济繁荣兴旺的重要保证。农村金融体系作为一种金融制度安排,是连接农村经济发展中资金供给与需求的重要渠道,同样对农村经济增长应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当前我国农村发展面临着新的挑战,国家提出了统筹城乡发展战略,建立起工业反哺农业的支持机制,但关键是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建立农民增收的机制,这就需要金融资本对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持。其次,从我国现在农村经济形势看,我国的“三农”问题,从根本上影响我国的社会与经济稳定发展,影响我国的现代化进程,从解决途径看,解决资源配置问题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农村金融制度作为农村经济发展中最为重要的资本要素配置制度,无疑将成为农村经济改革中的一个焦点。但是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国内社会资金的大部分均流向比较效益高的非农部门,造成农村资金供求矛盾突出。农业银行根据商业化经营的原则,大量收缩在农村地区的机构网点,扶贫资金使用效果不理想,商业金融在农村金融领域的功能趋于弱化。农业发展银行功能单一,农村政策金融功能不全。随着主要商业银行逐个退出农村,农村信用社成为了正规农业贷款的主要渠道。尽管农村信用社的网络覆盖了广大农村地区,但是农户得到的贷款仍然非常有限。民间借贷作用巨大,但没有获得应有地位。同时,农村资金通过各种途径流向城市。造成上述情况的根源在于二元经济与金融结构下,农村金融抑制的存在,限制了农村金融的发展及其金融服务供给。而如何解除农村金融抑制局面,从金融体系的供给方面建立完善的农村金融体系并以此促进农村经济增长,正是本篇论文研究的中心议题。本文从文章写作的背景、目的与意义及经济发展与金融支持的相关理论出发:首先,围绕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的沿革、现状与问题展开了详尽的分析,其中得到一些具有启发性的结论,如当前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金融需求不仅量大,而且在需求结构上涵盖政策性、商业性和合作性金融需求,具有明显的多元化特征,客观上需要多样化的金融机构和金融服务功能与之配套。但在金融供给层面,当前农村金融体系中政策性金融功能弱化,合作性金融名存实亡,商业性金融亟待加强。因此,农村金融供需矛盾的出现和加剧几乎是不可避免的,一个重要的表现就是农村的民间金融的兴起。其次,深入揭示了农村经济发展的金融支持机理,介绍一些关于我国农村金融抑制类型的争论。在笔者经过分析之后,认为我国农村金融抑制以供给型为主,以需求型为辅。并且,吸收和借鉴了国外经验,提出我国农村金融体系构建的五个基本原则即系统化、互补型多元化、组织化、利率市场化和可持续化的原则。然后,从政策性金融、合作金融、商业金融和民间金融四个方位详述了构建农村金融体系的基本内容,明确提出不同性质的金融体系的功能与定位以及根据目前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革措施。最后,依据金融资产的规模、结构和转化率等指标对农村金融的整体状况进行了实证性地评价,根据实证分析结果,可以看得出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存在许多不足之处,主要表现为农村金融规模的扩张并没有起到强有力的促进经济增长的作用,农村金融处于“需求跟随”的地位,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金融机构长期对农村贷款的乏力导致农村存款与贷款的不协调等。

韩正清[6]2006年在《农村经济增长中的农村金融资源供给及效应》文中研究表明本文是关于农村经济增长中的农村金融资源供给及效应的理论及实证研究。论文首先回顾了经济增长和金融发展的相关理论和中国农村经济增长与农村金融发展的相关研究:然后在借鉴金融资源理论的基础上,界定了农村金融资源的概念内涵、分析了农村金融资源的特性,在理论上初步讨论了农村金融资源与农村经济增长相互作用关系;接着运用历史分析和计量方法,实证了农村经济增长中农村金融资源的供给状态及效应,剖析了农村金融资源制约效应的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成因;进而从夯实农村经济基础,完善农村市场体制、合理开发农村金融资源和营造宏观制度环境等方面提出了减缓农村金融资源制约效应的对策思路。 一、论文的基本结论 1、农村金融发展水平低下,且与农村经济增长之间不协调 虽然农村经济货币化与农村经济增长之间存在双边的正向相关性,但农村正规金融贷款与农村经济增长之间存在双边的负向相关性,二者之间相互制约作用,说明农村金融发展与农村经济增长之间不协调。农村金融的发展水平从纵向来看,虽然伴随着农村经济增长有了较大发展,但是通过与整体金融、城市金融的横向比较,我们发现无论是金融资产总量,还是经济货币化、金融化水平以及存贷款比率,农村与全国、农村与城市之间都存在巨大的差距,这说明中国金融存在典型的城乡“二元结构”。农村投资对农村经济增长的推动作用并不明显,农村投资与农村经济增长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脱节,说明农村投资的效率是不高的,隐含着农村投资存在无效投资、投资浪费、投资不足等深层次问题。 2、农村基础性核心金融资源对农村金融资源系统和农村经济系统产生了制约效应 从农村资源对农村金融系统的制约效应看,当前农村资金资源的量的供给状态和配置结构一方面制约了农村资金资源量的进一步累积,另一方面制约了农村金融工具资源的开发和创新,还强化了农村制度性金融资源现存框架,不利于农村金融制度创新。从农村资金资源对农村经济系统的制约效应看,农村资金配置非农业化和非农村化一方面弱化了农业基础地位,不利于农业战略性结构调整,另一方面阻滞了农村经济增长,同时也固化了城乡之间和农村内部二元经济结构,还拖累了农村居民增收。 3、农村金融制度资源对农村金融资源系统和农村经济系统产生了制约效应 农村金融制度资源的开发配置状态为农村资金资源流失提供了金融制度平台,制约了农村资金资源量的累积,降低了资金资源配置效率。农村现存金融制度资源不利于其自身的进一步开发和创新,原因在于农村金融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和农村金融制度创新的高成本。在目前农村金融制度框架下,中国农业银行创新农村金融商品的压力和动力不足,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缺乏创新农村金融商品的机制和动力源,而农村信用社实上已成为农村金融市场中的垄断者,存在

陈清[7]2008年在《新时期中国农村合作金融转型与创新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我国“三农”的发展离不开农村金融的有力支持。农村合作金融与“三农”有着天然联系,过去、现在和将来都是我国农村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有着生存发展的巨大空间和土壤。当前,随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重大战略部署的加快推进,农村金融体系结构与运作机制存在严重缺陷的问题已成为制约这一重大战略任务顺利实现的突出因素,加快农村合作金融的转型与创新,以提供有效的金融支持和助推作用,是决策者、实践者和理论研究者面临的现实紧迫问题。本文以农村合作金融转型与创新为研究对象,着重探讨如何在农村合作金融的改革理论、发展模式、组织体系、体制机制、法律制度、政策保障等方面进行有效转型和创新,使农村合作金融真正成为我国农村金融的主力,更好地发挥支持和服务“三农”的主渠道作用,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本研究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基本原理为指导,借鉴西方经济学的合理因素,运用现代金融学理论,采用科学的研究方法,认真探讨和界定了合作金融的基本内涵、重要特征和根本原则,论述了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的发展历史、现状及存在问题,梳理总结了国外农村合作金融发展的模式路径与成功经验,结合目前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及变化趋势,剖析了合作金融在农村金融供给与需求中的比较优势,以及合作金融在农村金融体系中实现农村经济主体融资需求的重要作用,阐述了“三农”发展与农村合作金融支持的内在逻辑与现实需要,提出了我国农村合作金融转型与创新的基本方向、根本原则、主要模式和重要路径,着重探讨了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改革与发展、农村制度外合作金融组织的培育与创新、互助合作农业保险模式的构建与规范,农村合作金融发展环境的营造与优化,并相应提出总体的发展思路和具体的对策建议。

阮小莉[8]2000年在《中国农村合作金融体制创新问题研究》文中指出合作金融自19世纪50年代产生以来,已有100多年的发展历史。合作金融在各国金融体系中已经成为一个极富特色而又不可缺的有机组成部分。在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经过了一段曲折的发展历程,目前正处于体制改革的转折时期。因此,随着金融体制和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研究农村信用社体制创新问题,就显得非常必要和迫切。因为,它关系着农村信用社的生存与发展,它关系着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成败。本文将在合作金融理论的指导下,吸取历史的深刻教训,借鉴国外的有效经验,通过体制创新,选择适合于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生存和发展的体制。全文共分五个部分。第一部分“合作金融的理论界定”。在这一部分主要阐述了合作金融理论的产生、发展及其理论界定。首先分析了合作社的起源及其代表人物的主要合作理论,指出在这些主要代表人物的合作理论基础上,逐步形成了国际公认的合作社办社的七项原则。其次阐述了中国的合作金融思想,主要分析了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过渡时期及其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合作金融思想,指出农村信用社必须坚持合作金融性质,真正办成群众性的合作金融组织。最后对合作金融进行了理论定位,并指出合作金融的本质特征是由社员入股组成,实行社员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同时合作金融应具有合作经济的基本属性和金融业的一般特征,但并不能把合作金融当成合作经济与金融业的简单相加,应是合作经济与金融业按特定的规则交织在一起,形成了合作金融。 第二部分“中国农村合作金融体制的演变过程及其现行体制存在的缺陷”。在这一部分中,首先通过分析我国农村信用社经历的多次体制演变,证明把农村信用社下放给地方管,一放就乱;交给银行管,一管就死;只有坚持合作制原则,才能办好信用社。那么根<WP=3>据合作金融的理论界定,检验我国目前的农村信用社,不难发现我国目前的农村信用社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合作金融组织,现行体制上存在如下缺陷:农村信用社行为错位和职能缺位、组织管理体制未理顺、经营机制不健全、内控机制不完善、生存和发展的外部经营环境差。第三部分“创新中国农村合作金融体制的必要性”。我国目前的农村信用社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合作金融组织,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作为弱小生产者的农户客观上需要合作经济组织作为连接农户与市场的桥梁和纽带,组织农户走向市场,解决小生产和大市场之间的矛盾。但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户要得到国家银行的金融支持是很困难的,商业银行因利润而不为,政策银行因政策而不能,农村合作基金会又被清理辙并,所以创新农村合作金融体制,把农村信用社办成真正意义上的合作金融组织就十分必要和迫切。它是农村多种经济形式存在和发展的客观需要;是农村信用社自身生存和发展的客观需要;是建立和完善农村金融体系的客观需要。第四部分“国外合作金融体制的特点与可资借鉴的经验”。经过一个多世纪的不断发展,许多国家的合作金融正逐步趋于规范和完善,尤其是美国、德国这些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也是信用社诞生较早、信用社组织较多、影响较大的国家。在这些国家商业金融高度发达,信用社凭借其完善的管理体制和自身的经营特点,得以持续稳定地发展,构成整个金融体系必要的组成部分。通过分析,找到可资借鉴的经验,对于深化我国农村信用社改革,无疑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第五部分“刍议中国农村合作金融体制的创新”。通过前面的分析,最终落脚到如何创新农村合作金融体制这一问题上,从五个方面探讨了创新农村合作金融体制的一些对策和建议。一是按合作制原则规范农村信用社,就是根据合作制的基本内涵,对照信用社的<WP=4>实际,对体现合作制内涵的关键环节进行规范,集中体现在股权设置、民主管理、服务方向以及利润分配四个方面。二是创新农村合作金融管理体制,目标是:把中国人民银行暂时承担的对农村信用社的行业管理职能逐步划分出去,建立以农村信用社自主经营、自我约束为基础,由县、市(地)联社行业管理,全国和省级协会自律管理、存款保险制度保障和中国人民银行依法监管的合作金融管理体制。三是创新经营机制。为了使农村信用社具有合作金融应有的生机和活力,必须按合作金融的内涵重构其经营机制。对长期以来在旧体制下形成的与合作制原则不相适应的经营机制进行彻底的改造,同时借鉴和引进商业银行成功、先进的经营机制,增强合作金融组织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生命力和适应性。四是创新内控机制。农村信用社象其他金融机构一样,是经营货币的特殊企业,要在深化改革中促进其健康发展,就必须在经营过程中保证其资产的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这样就必须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保证其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转。五是创新以合作制原则为内容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对支持“三农”这块资金,国家应减免税收、在金融政策上也应体现国家的政策倾斜、加快立法步伐、各方配合,共促农村信用社繁荣。论文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借鉴了国外合作金融的成功经验,吸取了国内外学者的最新研究成果,对一些实际问题进行了调查研究,在理论分析的同时,更加重视其

王威[9]2007年在《中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协调发展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但近些年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迟滞,农民收入增长速度减缓甚至下降,农村富余劳动力持续居高不下等问题一直困扰着理论界和实务界。我国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发展目标,农村发展的障碍目前在于农村经济发展迟缓和农民收入水平增长缓慢。本文认为其主要因素之一是金融制约,由于农村金融体系不健全,农民缺乏资金,无法获得投资机会;农民受教育的机会丧失,劳动技能不能提高等,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的脱贫致富。本文在对目前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状况及原因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新的农村金融体系建设的目标和原则,并对新的农村金融体系进行了构建,提出了具体的构建措施和政策性建议。本文首先通过背景分析,广泛借鉴了国内外文献研究,在对转型期中国农村金融的需求特征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总结了农户对农村金融的需求诉求;在对中国农村的供给特征进行分析的过程中,本文抛弃了以往的分析视角,从金融资源的配置角度对金融供给进行了深入系统的分析,提出了微观、中观、宏观三个层次的农村金融供给概念和特征,对三个层次供给系统的结构功能给予了界定与描述。在此基础上,分析了农村金融的供给矛盾和成因,提出了农村金融问题应从供给着手解决,农村金融供给缺乏的主要原因是农村金融资源的流失与金融服务体系的失衡的观点。在对金融服务体系的服务原则进行探讨,从功能上界定金融体系的框架模式的基础上,分别对三大金融服务体系的内部结构、组成、主体特征、配置功能进行了深入的剖析,提出了应从资源配置与功能协调的角度重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命题。在对农村金融资源配置进行类型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应由微观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中观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宏观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三个层次的金融体系构成中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进而对三个层次金融体系协调关系进行了探讨,指出在中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协调关系中,微观金融服务体系的协调是基础,中观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协调是衔接,宏观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协调是关键。根据这一结论,在比较国际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典型模式的基础上,建构了中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协调期望模式;对模式的协调性运行进行了模型分析,得出了中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期望模式在各个条件下的完全协调状态均衡解,进而指出了完全协调状态的发展演化路径;对模式运行的必要性进行了实证分析:在宏观分析中,从省际、省内两个角度对中国农村金融服务的总体差异性进行了深入系统的实证研究;在微观分析中结合哈尔滨市的农村金融实际状况,对哈尔滨市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服务效应进了案例分析,从实践发展方面证明了模型研究得出的部分结论。并围绕农村金融服务对农业产业化、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税费改革、农村扶贫建设、农村工业化和农业科技进步的支持分别进行了深入研究,提出了农村金融服务应定位于促进农业增长与农业经济资源配置效率的增进与改善,农村金融还必须形成一个有机的支持体系,才能形成支持的“整合效应”的观点。最后,从金融基础建设、经济社会坏境建设、政策坏境建设三个方面提出了一系列促进中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协调发展的具体措施建议。综上,本文从几个侧面深入剖析了农村金融体系“整合效应”的特征、功能性配置和存在问题,在对其结构整合的过程中,对综合协调关系进行了量化分析,得出了这种“整合效应”存在的前提与条件,并通过规范分析在理论上回答了农村金融体系运行如何在中国经济发展的背景环境下酝酿、激发、极化和扩散这种“整合效应”,实现提高农村金融体系的运行效率,促进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提高农民收入水平,最终促进国家经济发展的目标。

宋磊[10]2009年在《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与运行成效研究》文中指出农村金融是现代农村经济的核心。现代农业及新农村建设,需要大量资金,除依靠国家财政进一步加大投入外,很大部分应来自于农村金融机构(主要是农村信用社)和社会资金的支持。农村信用社(以下简称“农信社”)作为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系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重要的资本要素配置机构,在支持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促进农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建国以来,历经半个世纪的制度变迁,特别是自国发【2003】15号文件《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的颁布实施,揭开了新一轮农信社试点改革的序幕,产权制度改革是此轮改革的重点与难点。迄今,农信社产权制度改革历时5年有余,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但实践运行中也存在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基于此,深入研究此轮农信社产权制度的改革进程,全面反映和客观评价其试点改革的运行成效,旨在巩固改革成果,纠正实践运行中的偏差与不足,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出改革与深化农信社产权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全面提升综合竞争实力的政策性建议。这对于促进我国农信社改革成为产权明晰、经营有特色的现代农村金融企业,全力支持现代农业及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本研究以合作经济理论、产权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农业经济学、金融学、博弈论等相关学科理论为基础,综合运用实证调研(发放调查问卷与实地走访座谈相结合)、数量经济研究、定性规范分析(系统分析、对比分析、图析分析、因果分析和归纳演绎)等方法,以农信社产权制度改革与运行成效为研究主线,阐述了我国农信社产权制度变迁的规律性及其特征;总结、归纳了自2003年以来新一轮农信社产权制度试点改革的运行状况,依据国发15号文件的政策目标,自行设计了一套针对“农信社产权制度改革与运行成效”评价的共计8个层面30余项指标体系,以山东、江苏、上海等地农信社的改革与运行状况作为实证分析依据,对此轮农信社试点改革中不同产权制度及其组织形式的实践状况与运行成效作出了较为全面客观的反映和系统评价。肯定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同时,对其间存在的诸多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和原因探讨;在借鉴国外农村合作金融产权制度、发展模式及运行机制建设等方面的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系统提出了以深化农信社股权改革,明晰产权关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创新内控制度,全面提升运行成效为重点的基本理论框架与对策体系。本研究的主体框架与内容:第一、选题背景、目的与意义。阐明本研究的方法、技术路线、结构安排与主体框架等内容;并对研究对象的范围予以界定和说明。第二、对合作金融、产权制度等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的阐述。第三、按照历史演进的逻辑,回顾了我国农信社产权制度的变迁。第四、对农信社产权制度与组织形式改革的现状及其特征进行了比较分析。重点阐释了股份合作制这一中国特色的产权制度在我国的制度适应性和必要性问题。第五、以山东、江苏、上海等地农信社产权制度改革的实地调研资料为依据,着重对2003年新一轮试点改革以来,农信社产权制度改革现状与运行成效作出了实证分析。第六、基于前述研究的相关结论,对农信社产权制度改革趋势与组织体系架构等问题提出了具有前瞻性的新见解。第七、在归纳借鉴国外农村合作金融产权制度建设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改革与建设我国农信社产权制度的相关政策性建议。第八、对本研究的主要结论予以梳理,并指出了尚待进一步深入探讨的问题。主要研究结论与观点:1、农村经济决定农村金融,农村金融反作用于农村经济。我国不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差异,决定了农信社应当且只能采取不同类型的产权制度及其组织形式,这是符合农村客观经济规律及现实国情的必然选择。需要指出的是:在当前我国由传统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股份合作制产权制度有其特殊的制度必要性和适应性,是适于我国国情的中国特色的产权制度,因而得以在大多数农信社中推广适用;并经实践证明,对于促进我国农信社的改革和发展,推动现代农业与新农村建设发挥了积极而重要的作用。2、农信社产权制度改革应坚持“因地、因社”制宜的原则,多种产权制度及其组织形式并存。本研究通过对合作制、股份合作制、股份制三种产权制度及其组织形式(县一级法人体制、县乡二级法人体制<极少>、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的制度现状、特征、运行成效等方面的理论分析、比较和实证研究;得出了如下结论:合作制适宜于我国目前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相对落后地区的农信社;股份合作制适宜于我国中、东部大部分地区的农信社;股份制适宜于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的农信社。其中,尤以股份合作制这一中国特色的产权制度在农信社实施的制度背景和运行成效作为本研究的重点和难点之一。3、农信社产权制度改革的成效显著,但问题仍存。本研究通过对全国首轮试点改革省份:山东、江苏、上海等地农信社产权制度改革状况的实地调研、资料搜集、统计汇总、计量检验和实证研究,得出:一方面,总体上讲,此轮农信社产权制度改革,取得了毋庸置疑的成绩。另一方面,改革中亦存在诸多问题与矛盾:股权设置仍存“禁锢”,法人治理结构及其功能发挥的“形式重于实质”;经营效益提升的政策依赖度偏高;贷款质量改善的成本过大;行业管理体制不顺;内控与激励-约束机制的落实程度尚待进一步提升等。于此基础上,对新一轮农信社产权制度改革状况和运行成效作出了客观反映与系统评价。构成了本研究的重点和创新点。4、结合实证研究的结论,对农信社产权制度改革趋势与组织体系架构进行了探讨:(1)近阶段,农信社应稳定现存的产权制度及其组织形式,苦练“内功”,利用有利时机,扩充资本实力,提升综合竞争力。长远而论,个别地区,可以实施规范的合作制金融组织形式;农信社股份合作制及其组织形式是我国体制转型时期的产权过渡,最终将向组织形式多样、经营特色明显的股份制农村商业性金融机构发展。(2)提出了“三级”农信社整体组织体系架构的设想。并对各级农信社系统构成及其职能定位进行了论证和阐释,力图妥善解决目前农信社行业管理体制中的制度安排困境,健全与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及其功能发挥,实现可持续发展。(3)农信社产权制度建设的监管体制创新。从内部监管和外部监管二个层面对农信社产权制度改革与建设中的若干问题提出了几点设想。构成了本研究的创新点。5、农信社产权制度改革与建设的政策性建议。首先归纳和借鉴了国外农村合作金融产权制度的先进经验与启示,结合前述章节对农信社产权制度改革的实证研究和相关结论,提出了建设与完善农信社产权制度的政策性建议:(1)从规范股权设置、发挥“三会一层”功能实质,健全农信社“职工大会民主管理制”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农信社产权制度及其法人治理结构。(2)健全与完善农信社产权制度改革的政策机制。根据农信社信贷业务的不同性质,分别在财政贴补息、利率优惠、货币政策与银行业监管等多方面给予农信社不同的扶持和保障。(3)建立健全农村信用社制度运行法规。

参考文献:

[1]. 中国农村合作金融产权改革与制度创新研究[D]. 王文莉.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04

[2]. 西部地区农村合作金融经营绩效分析与制度创新研究[D]. 张营周. 西北师范大学. 2007

[3]. 转轨时期我国农村合作金融体系建构及制度创新研究[D]. 陈文生. 苏州大学. 2008

[4].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金融支持研究[D]. 韩冰. 中国农业科学院. 2008

[5]. 中国农村经济发展的金融支持研究[D]. 朱佶. 哈尔滨工程大学. 2006

[6]. 农村经济增长中的农村金融资源供给及效应[D]. 韩正清. 西南大学. 2006

[7]. 新时期中国农村合作金融转型与创新研究[D]. 陈清. 福建师范大学. 2008

[8]. 中国农村合作金融体制创新问题研究[D]. 阮小莉. 西南财经大学. 2000

[9]. 中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协调发展研究[D]. 王威. 东北林业大学. 2007

[10]. 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与运行成效研究[D]. 宋磊. 山东农业大学.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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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合作金融体制创新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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