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处理反腐败斗争的几个关系,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几个论文,正确处理论文,关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反腐败斗争是我们党的一项带有全局性的战略任务,党的十五大对反腐败斗争作出了重要部署。认真贯彻十五大精神,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需要正确处理几个关系。
长期性与阶段性的关系。正确把握两者关系,是搞好反腐败斗争的一个关键性问题,也是一项马克思主义的领导艺术。一方面,反腐败是长期的、艰巨的、复杂的历史任务,要有长远的观点和长期作战的思想准备。我们在考虑和确定反腐败斗争具体的阶段性任务时,如果没有进行长期斗争的思想准备,就会犯急性病的错误。期望在一个早上就把所有腐败现象一下子解决掉,毕其功于一役,是不可能的。另一方面,反腐败斗争又是一项紧迫的任务,不能慢慢来,必须分阶段抓紧实施,步步深入。长期性寓于各个前后相接的一系列的阶段任务中。应按照一要坚决、二要持久的方针,积小胜为大胜,逐步实现长期性任务。离开每个具体阶段的成果,就不可能有战略性的胜利。
治本与治标的关系。反腐败斗争,应当标本兼治,相互促进。鉴于一个时期消极腐败现象蔓延泛滥,已经引起人民群众的强烈不满,必须着力于治标,毫不犹豫地采取果断措施,坚决惩治和遏制腐败现象,不这样就不能稳定大局。治标应该从群众最关心、最痛恨的问题抓起,办一件,成一件,一步一步地向前推进。同时,又要十分注意总结治标的经验,加大治本力度,从思想上、体制上、法律制度上、管理上进行综合治理,减少和消除产生腐败现象的根源。教育、法制、监督、改革这四者都是治本之策,是统一的有机整体。教育是基础,法制是保证,监督是关键,而改革则是铲除腐败源头的重要措施。
外部监督与内部制约的关系。当前,反腐败斗争必须通过两个基本途径来进行:一是加强外部的有效监督,二是强化内部制约机制。近几年来,我们注意加强外部监督,建立“两公开一监督”制度,这是必要的,也是有效的,应继续坚持和完善。同时,要着重强化内部制约机制。现在一些地方和部门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包括大案要案,有相当一部分是因为缺乏强有力的内部制约而出现的。建立内部制约机制,应注意在机构设置、人员分工、业务管理以及权力分解、岗位轮换等环节上形成制衡关系。完善内部制约机制的另一个要求,就是在建立行政责任制、经济责任制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各级领导的廉政责任制。
廉政与勤政的关系。考核和判断一个领导干部是否忠实地履行职责,主要有两条:其一,是否廉洁奉公;其二,是否勤政为民。廉政与勤政,相辅相成,是党政领导干部必备的素质。勤者,并非廉也;廉者,未必勤也。腐败现象不是孤立存在的,往往与行政管理和经济活动中的管理混乱、纪律松驰、失职渎职等问题相互交织。在实际工作中,要善于把廉政方面的监督与勤政方面的监督结合起来,既要查处已揭露出来的腐败案件,又要严肃处理严重官僚主义、失职渎职和重大责任事故等问题。
反腐倡廉与改革开放的关系。一方面,改革开放是我国长期的基本国策,反腐倡廉应当服从、服务于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另一方面,反腐倡廉是改革开放顺利进行的保证,在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都要反对腐败,推进廉政。因此,必须贯彻邓小平同志和党中央一再强调的“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改革开放与反腐倡廉是密不可分、并行不悖的,应把反腐倡廉与改革开放统一起来,使改革开放措施的实施过程也成为廉政建设向前推进的过程。在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中,必须反腐倡廉,而且越是改革开放,越是发展经济,越要反腐倡廉。同时,在反腐败斗争中,必须始终把出发点、落脚点放在促进改革开放、保障经济发展上。这些都是任何时候也不能含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