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词源学角度探讨蒙古舞蹈的审美——写在《蒙古舞蹈美学概论》出版之际,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蒙古论文,舞蹈论文,词源论文,写在论文,美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个民族经典的文学、诗歌、史诗、音乐、舞蹈等是该民族艺术的完美结晶,它承载和记录了一个民族美学思想的形成,并集中体现着这个民族的精神气质、思想信仰、历史文化及审美理想,很值得深入研究。
重视蒙古传统舞蹈的美学研究
包括舞蹈美学在内的艺术理论研究非常重要。我认为,蒙古民族在历史发展中已形成了诗歌(史诗)、音乐、舞蹈三位一体的艺术体系,舞蹈美学思想也基本形成。但舞蹈美学研究不够系统或者还没有来得及系统化,理论上模棱两可、含糊不清,只满足于某种自然状态不行,特别是处在当今这个变化万千的时代,随波逐流或在迷雾中前行将会丢失民族艺术的整体性,从而导致一个民族的文化艺术走向衰亡。这些很值得我们深思和警惕。
出于这样的想法和紧迫感,近年来我从收集整理“蒙古诸部族舞蹈名词术语蒙汉双解资料”入手,立项研究“蒙古诸部族舞蹈审美特征”并在此基础上撰写了《蒙古舞蹈美学概论》。
舞蹈术语中的美学意蕴
在《蒙古舞蹈美学概论》一书中,我把蒙古传统舞蹈的名词术语归纳整理,阐释和提炼其中蕴含的审美情趣和美学内涵,并由此提升形成美学术语体系,通过这一过程试图概括和研究蒙古舞蹈的美学思想。
蒙古舞蹈名词术语里蕴含了十分丰富的美学思想。我很自信地把蒙古舞蹈里大部分名词术语提升为美学术语,其中为数不少的美学术语出自我本人的艺术实践。我把自己在艺术实践中练就的高难技巧,亦即人们通常说的“莫德格玛绝技”加以技艺分析、研究,对一部分“绝技”进行规范、界定,并追踪研究和加注记载。
我是以舞台表演艺术起家的,尽管有大量的表演实践和艺术创作经验,但要进行理论与学术研究,深感力不从心。但我并不灰心,我觉得要想做成一件事情,需要有坚定的信念和背水一战的决心。经过近两年的大量准备和专程赴蒙古国摸底考察,我终于确定了自己的研究方向。1993年,我提出“蒙古诸部族舞蹈审美特征”和“蒙古舞蹈名词术语蒙汉双解资料”两课题,获文化部批准立项。之后,我再度赴蒙古国考察学习。
在我研究蒙古诸部族舞蹈的全过程中,经过反复鉴别,把其中一部分舞蹈名词术语进行分类归纳和认定,对其美学意蕴加以研究、注释,并在此基础上形成有内在逻辑的美学术语体系。我认为应当从美学视角梳理和研究这些术语的历史来源、形成的环境以及审美特征,再从它们的发展规律入手,追踪其动律名称与组合名称之间的变化、组合名称与名词术语之间的沿革,进而对其美学含量予以提炼、注释,而后把它们提升到美学术语加以锁定。
比如,通过具体研究,我认为应当保留“陶布绣尔伯依勒格”的12个组合名词术语,使之与12种“陶古绣尔”乐曲相媲美并构成一套完整的系列性组舞。这12个名词术语不可拆开,这一组完整的系列名词术语里积淀了鲜活的蒙古舞蹈美学精神,有待我们继续深入研究。
所谓“伯依勒格”,它不完全是指某一具体舞蹈。蒙古舞蹈“伯依勒格”中的文化底蕴深厚且容量大,可以说它是蒙古舞蹈美学中一个核心范畴,其中包容了蒙古舞蹈最精美的美学意蕴。“伯依勒格”的研究还将涉及若干相关问题,比如:在什么题目里的“伯依勒格”?是什么样式、风格特点、艺术形式以及什么地区的“伯依勒格”?通过对这一系列问题的深入探讨,有助于我们更深刻和系统地揭示历史舞蹈现象背后的文化渊源和审美特征。
再如,“陶布绣尔伯依勒格”问题,它与“陶布绣尔乐舞”之间也有不同之处。前者是由12种名词术语和12种乐曲构成的一整套体系,它是独立存在的原生形态的“伯依勒格”。而“陶布绣尔乐舞”则主要是以蒙古史诗《江格尔》为背景,服从《江格尔》史诗中各种脸谱的人物故事内容的乐舞。“陶布绣尔伯依勒格”和“陶布绣尔乐舞”里都包含着蒙古舞蹈美学与名词术语。
“伯依勒格”是蒙古舞蹈业已形成的、精美丰富的舞蹈语汇系统的佐证。假如一个民族只有单一的几个舞蹈动作而没有丰富多彩的舞蹈语汇,就好比只有口头语言而没有文字一样,其文明的成长将会受到极大的局限。倘若一个民族的舞蹈缺少丰富多彩的舞蹈语汇,它怎样来表述微妙精致的审美思想呢?!由此而言,“伯依勒格”不仅仅是简单的动作程式,而是构成精美的蒙古舞蹈语汇的佐证和核心所在。
“伯依勒格”是蒙古舞蹈文化的原形和主流形态,是民族特色的象征,也是蒙古舞蹈文化兴起与繁荣发展变革中的标志,是蒙古舞蹈艺术精致化的缩影。
另外,《乐诗之舞》和《史诗乐舞》不能混为一谈,它们之间有关联也有区别,前者指诗歌里的乐舞,后者则特指蒙古史诗里的乐舞。
关于《安代舞》。对《安代舞》经研究认定和排列了12种名词术语的顺序,这12种名词术语顺序不可颠倒,每一个动律名称的解析,每一个环节里的舞蹈名称与术语的词义都包含着特定的内容,这12种动作名称的序列就是名词术语深层内涵的表述与揭示,把它们连接起来就是《安代舞》的美和它深厚的蒙古舞蹈文化底蕴。如果将《安代舞》的12种名称术语相颠倒,势必会破坏经提炼而成的美学术语的完整性,并由此贬损它的美学价值,使之变异为对单一动作的解释。而如果单纯解释动作的话,就会把舞蹈的审美情趣从动律中剥离掉,那就不易构成美学术语,也谈不上美学研究,更难言其美学思想的系统性了。
如果舞蹈仅仅是为了动作而动作,为了技巧而技巧,忽略了它的灵魂和审美,那就会淡漠舞蹈艺术中积淀的民族精神和所体现的审美情趣。如果一个民族的艺术脱离了民族性、艺术性、思想性和艺术家群体,这个民族的美学思想将无法形成。
蒙古传统舞蹈动律的核心是情趣美,应当让人们透过舞蹈的动律感悟到精神之美,领略到与众不同的民族特色和回味无穷的艺术想象力。蒙古民族在“诗的海、歌的海、舞的海”中充分显示出民族的艺术想象力和丰厚的历史文化传统。如果一个民族没有了艺术想象力和不具有艺术家群体,那么这个民族的成长将是缓慢的。
舞蹈是视觉艺术,是通过舞蹈演员的身体动律在舞蹈作品中体现美的含义。它的审美情趣直接通过演员表演展现,舞蹈演员的能力直接影响到舞蹈作品的成与败。如若舞蹈演员不注重美学和文化修养,那么,单纯靠舞蹈的技术技巧去完成一个作品,就等于没有民族文化的血脉与审美情趣,也就不大可能上升到美学高度,只能是停留在技术技巧的层面上而已。从这个意义上讲,再好的技术技巧不可以取代审美感受。
一个民族的艺术必须注重与众不同的艺术特色,没有特色就没有艺术,也不可能在异彩纷呈的大千世界里获得应有的文化地位。
关于蒙古舞蹈的异化问题
我很不赞成以往的一种做法:把“杜尔伯特伯依勒格”里的动律美,简化为“挑手腕”;把“土尔扈特组舞”和“阿斯尔组舞”里的动律美,简化为“绕手腕”。如此一来只是教了动作,而把美的趣味丢掉了,把民族特色淡化了。这样的做法,恰恰把蒙古舞蹈文化中的精髓剥离了,只保留了动作,却稀释了舞蹈中文化的含金量,降低了美学高度,这显然是一种文化艺术滑坡的趋向,应引起足够的警觉!
一个民族文化的血脉是任何东西都不可以替代的。假如把蒙古民族语言里的“音韵”、音乐里的“乐韵”、舞蹈里的“舞韵”剥离掉,还能有蒙古诗歌、蒙古音乐、蒙古舞蹈中美的文化内涵吗?还能有蒙古舞蹈审美情趣和美学吗?这样做的结果算不算蒙古舞蹈文化的异化呢?
蒙族“马舞”应设立专项研究
蒙古人骑马、爱马、赞颂马,不仅仅是诗歌、小说里有,舞蹈中同样盛行不衰。“马舞”系列是蒙古舞蹈文化的根基,也是支撑我国蒙族舞蹈艺术的一根顶梁柱。“马舞”集中表现了蒙古男子的气魄,充分体现了这个马背民族的气概。骑马有不同的情景,是“走马”、“战马”还是“赛马”?这些全靠演员的艺术想象来表现。舞台上“骑”的是心中的那匹“马”,只有通过艺术家高度的艺术表现力,才能在艺术的真实中表现出生活的美。
从上世纪四十年代开始,贾作光、宝音巴图、仁·甘珠尔扎布、青巴图、乌力吉图、查干朝鲁、叶西诺尔布、宝音套克图等,直到六十年代内蒙歌舞团的《马刀舞》以及《布里雅特婚礼舞》、《牧人舞》、《牧马》里“马舞”动作的语汇和技艺,都表现了蒙古民族的审美情趣,塑造了蒙古人的性格。这些作品曾轰动北京、轰动全国,足迹遍布大江南北。上述老一代的蒙族舞蹈艺术家们奠定了“马舞”系列的雄厚根基。后来,中央民族大学马跃教授编导的《奔腾》再次把蒙族“马舞”系列推向了高潮。
在蒙古民族的舞蹈中,“马舞”拥有特殊的地位并占有相当大的比重,它体现着蒙古舞蹈的另一种美,需要专门加以研究。因此,在笔者新近出版的《蒙古舞蹈美学概论》里没有过多涉及“马舞”系列的相关名词术语和美学研究。我觉得应该把它作为蒙古舞蹈研究中一个相对独立的体系来对待,而这方面的探讨还有待进一步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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