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文学写作理论与纯杂文学理论的再解读_文学论文

现代文学写作理论与纯杂文学理论的再解读_文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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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笔论”是六朝时期文学批评的重要论题,刘勰《文心雕龙·总术篇》“无韵者笔也,有韵者文也”,揭明它的基本内涵。唐代以后随着古文运动的兴起,“文笔论”归于沉寂,直至清代中期随着骈文派的崛起,又重新被提起,特别是阮元对“文笔论”作过专门的探究,并提出新的见解,发生了广泛的影响。至近代刘师培尚沿承其说,当然也激起章太炎等的抨击,黄侃采取调停纷争的态度。郭绍虞则在辩驳的同时吸收了阮元“文笔论”的有益因素,并与外来的纯文学、杂文学观念相接榫,而对传统文学批评史作出新的诠释。

      一 阮元:为骈文立基而曲解“文笔论”

      阮元自小就受到深厚的“选”学传统的浸润。幼为《文选》学,八岁时,师从扬州名儒胡廷森(号西棽)学《文选》①。后与汪中、凌廷堪、孙梅等扬州学派人物交游,成为清代中期骈文派的中坚力量,仪征骈文渐有与桐城派古文分庭抗礼之势。桐城派响应官方的程朱理学,授人以法,文士学子纷纷响应,乃至后来有“天下之文章,其在桐城乎”②之叹;但扬州学派坚守“选学”传统,提倡骈文,以相抗争。方东树云:“扬州汪氏(中)谓:文之衰,自昌黎始。其后扬州学派皆主此论,力诋八家之文为伪体。”③孙梅的《四六丛话》和李兆洛的《骈体文钞》,则是在姚鼐的《古文辞类纂》外建构骈体文的统序和典范。而给予骈文派以理论支撑的,则是阮元对“文笔论”的重新阐释。阮元早年对“文笔之辨”并不自觉,汇辑有韵、无韵文章的别集还命名为《诂经精舍文集》《揅经室文初集》。40余岁后,“心窃不安,曰此可当古人所谓‘文’乎?僭矣,妄矣!一日读《周易·文言》,恍然曰:孔子所谓文者,此也。著《文言说》,乃屏去先所刻之文,而以经、史、子区别之,曰:此古人所谓‘笔’也,非‘文’也。然除此,则可谓之文者亦罕矣。六十岁后,乃据此削去‘文集’,只命曰‘集’而刻之”④。至道光年间刊刻《学海堂集》《揅经室集》时,则都只名曰“集”,而不名为“文集”。除了《文言说》之外,阮元还作了《文韵说》《书梁昭明太子〈文选序〉后》《与友人论古文书》等,申论他的“文笔论”和骈体文学观,并在学海堂以“文笔”策问课士,教儿子阮福与弟子拟对。阮福、刘天惠、梁国珍、侯康、梁光钊等人均撰《文笔考》之类文章,收入《揅经室集三集》卷五或《学海堂集》卷七,并单独刊刻行世,成为嘉庆、道光年间文学批评史上的重要事件。

      阮元重新提出“文笔论”并加以新的诠释,实则是一种学术策略,旨在为骈文派的主张确立理论的根基。具体来说,其要义如下:

      一、采用“依经立论”的方式,将用韵比偶的骈文观上溯至《周易·文言》,试图确立其文学观念的正统合法性。“依经立论”是古人著书立说的一种基本思维方式,立论者总是想方设法地比附经典,甚至于牵强曲解。阮元的《文言说》就是采用这种方法来解释所谓孔子的《文言传》的。他说:

      古人以简策传事者少,以口舌传事者多;以目治事者少,以口耳治事者多。故同为一言,转相告语,必有愆误。是必寡其词,协其音,以文其言,使人易于记诵,无能增改,且无方言俗语杂于其间,始能达意,始能行远。此孔子于《易》所以著《文言》之篇也。古人歌、诗、箴、铭、谚语,凡有韵之文,皆此道也。《尔雅·释训》,主于训蒙,“子子孙孙”以下,用韵者二十条,亦此道也。孔子于《乾》《坤》之言,自名曰“文”,此千古文章之祖也。为文章者,不务协音以成韵,修词以达远,使人易诵易记,而唯以单行之语,纵横恣肆,动辄千言万字,不知此乃古人所谓直言之言、论难之语,非言之有文者也,非孔子之所谓文也。……然则千古之文,莫大于孔子之言《易》。孔子以用韵比偶之法,错综其言而自名曰“文”。何后人之必欲反孔子之道,而自命曰“文”,且尊之曰古也?

      这一段话,正反论证,言之凿凿,似乎骈体文的规则在孔子《文言》中就已确立了,后人作“文”不用韵,不比偶,就是违反孔子之道!但是,《易传·文言》篇题的“文言”二字到底是什么意思?历来解释多有歧出:一曰“文王之言”。梁武帝云《文言》是文王所制,《文言》即“文王之言”的意思。二曰“文饰为言”。《经典释文》引庄氏云:“文谓文饰,以乾坤德大,故特文饰以为文言。”⑤三曰“释经文之言”。孔颖达《周易注疏》曰:“今谓夫子但赞明易道,申说义理,非是文饰华彩。当谓释二卦之经文,故称文言。”此外李鼎祚《周易集解》引刘瓛解释曰:“依文而言其理,故曰文言。”阮元对于这些歧解均置之不顾,而仅取其中符合自己理论主张的“文饰为言”的解释为自己的理论确立根基,故后来章太炎在《文学总略》中重提梁武帝的解释以批驳阮元的说法。其实阮元所谓“孔子以用韵比偶之法错综其言而自名曰‘文’”,也是对前人“文饰为言”的有意曲解。刘勰《文心雕龙》的《原道》和《总术》都将《文言》解释为“言之文也”,即有文采的言,文是文采、文饰的意思,并非阮元所谓“用韵比偶”那么狭隘。《文言说》作为骈文理论的核心,有严重的理论缺陷。就连阮元的同乡后学李祖望也不能接受,重作了一篇《文言说》,逐一批驳阮元的观点,提出《文言》“盖总文王之卦辞爻辞而解之也”,即承续梁武帝而非阮元的解释。针对阮元所谓《文言》多用韵多用偶,李祖望列举大量例子证明“有不韵者”,“有不偶者”;最后针锋相对地驳斥曰:“必以《易》乾坤之《文言》用韵用偶,为千古文章之祖,孔子故自名之曰文言,知非传《易》之本意矣。”⑥可见阮元作《文言说》将立其论,而适足自陷!

      二、兴起“文笔之辨”,曲解刘勰“文笔论”的内涵,将有韵、无韵之别偷换为骈、散之分。刘勰《文心雕龙·总术》曰:“今之常言,有文有笔,以为无韵者笔也,有韵者文也。”这是当时人们对于“文笔之辨”的基本认识。范晔《狱中与诸甥侄书》云:“手笔差易,文不拘韵故也。”即依是否用韵而区分文、笔。自唐代韩愈、柳宗元发起“古文运动”之后,“文笔论”不再是关注的重点,不再是重要的文论命题。直到清代中期,人们提及这个话题时依然遵循刘勰的解释。如赵翼《陔余丛考》卷22就说:“六朝所谓文笔,当以刘勰言为据也。”但是,阮元于道光三年(1823)在广州学海堂以文笔策问课士,发起了一场“文笔之辨”的讨论。阮元问曰:

      六朝至唐,皆有长于文、长于笔之称,如颜延之云“竣得臣笔,测得臣文”是也。何者为文?何者为笔?何以宋以后不复分别此体?⑦

      于是,阮福等人纷纷搜集、梳理文献,作《文笔对》《文笔考》,但已偏离了刘勰的原意而作了曲解。如阮福引录《文心雕龙·总术》文字之后,加按语,把它与萧统《文选序》相糅合,曰:

      按,文笔之义,此最分明。盖文取乎沉思翰藻,吟咏哀思,故以有情辞声韵者为文;笔从聿,亦名不聿。聿,述也,故直言无文采者为笔。《史记》:“《春秋》笔则笔。”是笔为据事而书之证。⑧

      后又征引文献,按语曰:“笔即记事之属”,“笔为无藻韵之著作之名”,“凡类于传志者,不得称文”。本来笔与文,一无韵,一有韵,区别的标准在押韵与否。而阮福的解释,在“韵”之外加上“藻”,这样一来,“笔”是无韵无藻饰,“文”是有韵有藻饰,记事的传志之类文章是“笔”而非“文”。记事传志,是唐宋以后古文家之所长。这里已经透出将“文笔之辨”扩大到“骈散之争”的苗头。刘天惠《文笔考》的观点基本相同,谓“凡骈俪藻翰皆得谓文”,笔“皆为直言序述之辞,体近乎乙部,义托于龙门(按,指司马迁《史记》),乃文海之别裁”。梁国珍《文笔考》结论说:“总而考之,韵语比偶者为文,单行散体者为笔。”这已显然违背了六朝“文笔论”的原初含义,而将“文笔之辨”偷换为“骈散之争”,文是骈体,笔是散体。梁光钊《文笔考》也曲承阮元之意,说:“沉思翰藻之谓文,纪事直达之谓笔。”并将文笔之分上溯到孔子时代:“孔子赞《易》,有《文言》,其为言也,比偶而有韵,错杂而成章,灿然有文,故文之;孔子作《春秋》,笔则笔,其为书也,以纪事为褒贬,振笔直书,故笔之。文笔之分,当自此始。”这种将文笔论追溯到孔子撰《文言》《春秋》,与阮元《文言说》依经立论的策略如出一辙,其讹误不值深辨。

      阮元及其弟子的“文笔考”,虽然采用考据方法,勾稽大量史料作考辨;但并没有遵守实事求是的原则,恪守“文笔论”的本来含义,而是有意曲解,在是否有韵之外加上了骈散的问题,将“文笔之辨”转化为“骈散之争”,表现出鲜明的尊“文”黜“笔”的态度,这实际上是在为骈体文争取合法性,是攻击桐城派古文的一种学术策略。当时受到阮元影响的年轻人力钧在《文笔辨》中直接说:“六朝近于文,八家近于笔。今之骈体、散行,即古文笔之名所变焉者也。”⑨可见,阮元的这种曲解在当时产生了不小的影响。

      问题是,“文笔”与“骈散”并非一一对应,并不可无缝对接。骈体文的基本特征是句式骈俪对偶,而不是押韵。事实上,大量的骈体文章是不押韵的,只有其中的骈体赋等,才讲究押脚韵。因此按照刘勰的说法,不押韵的骈文应该是“笔”而非“文”;骈文派标举的典范即萧统《文选》,既收有韵的文,也收无韵的笔,并非如阮元等人所说是“文”而非“笔”。可见,将“文笔之辨”转化为“骈散之争”,并不能自圆其说。其中的理论漏洞,连阮福都发现了。发问曰:

      《文心雕龙》云:“今之常言,有文有笔。以为无韵者笔也,有韵者文也。”据此,则梁时恒言有韵者乃可谓之文,而昭明《文选》所选之文,不押韵脚甚多,何也?

      道光五年(1825),阮元作《文韵说》,就是试图解答这个问题,曰:

      梁时恒言所谓韵者,固指押脚韵,亦兼谓章句中之音韵,即古人所言之宫羽,今人所言之平仄也。……休文此说,乃指各文章句之内,有音韵宫羽而言,非谓句末之押脚韵也。是以声韵流变,而成四六,亦只论章句中之平仄,不复有押脚韵也。四六乃有韵文之极致,不得谓之为无韵之文也。……综而论之,凡文者,在声为宫商,在色为翰藻。⑩

      本来是有韵、无韵区别的文笔论,到阮元手里,还加上了翰藻与直言之别,文有翰藻,笔为直言;而且,对于“韵”,阮元也作了新解,谓“韵”不只是押脚韵,还可指章句中的音韵。这样一来,本来属于“笔”的四六骈体文,虽然句末不押韵,但句中声韵流变和谐,乃是“有韵文之极致”,便不是无韵的“笔”,而是有韵的“文”了。这看似有理,实则也是曲解。《文心雕龙·声律》曰:“异音相从谓之和,同声相应谓之韵。”阮元所谓“章句中之平仄”,即刘勰“异音相从谓之和”的意思,绝非是“同声相应”的韵。文笔之辨,乃以句末是否用韵为依据,而非根据章句中的平仄。近人王肇祥驳斥阮元云:

      阮伯元谓齐梁有韵为文,无韵为笔,所谓韵者,兼赅句中宫羽,不仅指句末用韵。其说弘通,但非所论于齐梁文笔之分途也。齐梁文笔,以韵为限,确指句末之韵。(11)

      郭绍虞也批驳说:“他(阮元)这样曲解六朝有韵为文之说,所以断以偶语俪辞为文。殊不知六朝‘文’、‘笔’二字之意义,只指有韵、无韵之分,并不是指骈俪、散行之别。”(12)

      三、发挥萧统《文选序》的文学观,严格地将“文”与经、子、史分别开来,本意旨在排斥当时的桐城派古文,客观上强调了“文”的独立性。萧统《文选》不收经、子、史(除了“事出于沉思,义归乎翰藻”的赞论序述)。阮元在确立了“用韵比偶”的骈文观的同时,明确地在文与经、子、史之间划界,突出骈文的正统性,而将唐宋以降的古文一概归入子、史之中,排除在“文”之外,剥夺古文的“文”的资格。阮元说:

      昭明以为经也、子也、史也,非可专名之为文也;专名为文,必沉思翰藻而后可也。……自唐宋韩、苏诸大家以奇偶相生之文为八代之衰而矫之,于是昭明所不选者,反皆为诸家所取,故其所著者非经即子,非子即史,求合于昭明《序》所谓文者,鲜矣。(13)

      《选序》之法,于经、子、史三家,不加甄录,为其以立意纪事为本,非沉思翰藻之比也。今之为古文者,以彼所弃,为我所取,立意纪事为本,非沉思翰藻之比也。今之为古文者,以彼所弃,为我所取,立意之外,唯有纪事,是乃子、史正流,终与文章有别。(14)

      阮元的逻辑是:从骈散的角度说,经、子、史多奇少偶,唐宋八大家取以为法,尚奇不尚偶;若将经、子、史排斥在“文”之外,那么唐宋八大家的古文,自然就是“笔”而非“文”了。从纪事抒情的角度说,“子夏《诗序》‘情文声音’一节,乃千古声韵、性情、排偶之祖”,“文”须吟咏性情、流连哀思;而经、子、史“以立意纪事为本”,唐宋八家的古文“立意之外,唯有纪事”,属于子史的正流,而不同于萧统所谓的文章。桐城派所提倡的“单行之文”,只能称为“笔”而非古之“文”。梁光钊《文笔考》直接就说:“昭明所选多文,唐宋八家多笔。韩、柳、欧、苏散行之笔,奥衍灏瀚,好古之士靡然从之;论者乃薄《选》体为衰,以散行为古。既尊之为古,且专名之为文,故文、笔不复分别矣。”阮元等人之所以反复计较文、笔的分别,就是要消解桐城派“好古之士”尊崇韩、柳、欧、苏散行古文的正统性和合法性,而为骈文派张本立说。

      阮元等人如此执拗地崇骈黜散,难免陷入理论的谬见。他在《书梁昭明太子〈文选序〉后》竟提出“四书排偶之文,真乃上接唐宋四六为一派,为文之正统也”,把八股文视为正统,恰暴露其骈文理论的褊狭。但是,他们放弃了古文家“文以明道”“文以载道”之类诉求,强调文章的声韵、性情、排偶属性,严格将文与经、子、史区别开来,从文学批评史的角度看,对于文学的独立性发展是有意义的。邱培超说:“看似阮元等人为骈文发声,为骈文立一正统。事实上,他们深层目的是欲令文独立于道之外,为文与其他知识领域作一切割,独立成为有别于经、史、子的另一知识领域。”(15)或许不能直接说阮元等人已经明确具有文章独立性的意识,但是如此鲜明地将文与经、子、史分开,客观上强调了“文”的独立性,成为近现代文学独立论的重要的传统资源。

      二 刘师培、章太炎与黄侃:“文笔论”的现代延伸与清算

      “骈散之争”自清代中后期形成犄角之势,一直延续至晚清民国。“仪征阮氏之‘文言’学,得(刘)师培而门户益张,壁垒益固”(16)。刘师培虽然是阮元的同乡,饱受《选》学沾溉,但是他提倡骈体文绝非乡曲之见。阮元重释“文笔论”,旨在从根本上消解桐城派古文的理论基础,为骈体文的兴起确立根基,开辟道路;刘师培主张骈体文,重提“文笔论”,则是面对新的时代问题而做出的回应。对于梁启超等人的“报章体”,怀抱国粹主义思想的刘师培就很不以为然。他说:

      近日文词,宜区二派:一修俗语,以启瀹齐民;一用古文,以保存国学,庶前贤矩范,赖以仅存。若夫矜夸奇博,取法扶桑,吾未见其为“文”也。(17)

      所谓“修俗语,以启瀹齐民”,是指小说戏曲等通俗文学。刘师培接受进化论思想,对于通俗文学给予积极的肯定。所谓“矜夸奇博,取法扶桑”,是指梁启超在日本文学影响下的“报章体”,刘师培批评这种“报章体”称不上是“文”。他所谓“保存国学”的“古文”,也不是桐城派的唐宋八大家古文,而是指骈体文。刘师培说:

      俪文律诗为诸夏所独有;今与外域文学竞长,惟资斯体。(18)

      俪文律诗充分发挥了汉字的独特性,是中国文学所独有的,是文学国粹,唯有这种体制可以与外国文学争长竞短。刘师培在《中国中古文学史》中说:“非偶词俪语,弗足言文”,“沉思翰藻,弗背文律;归、茅、方、姚之伦,弗得以华而弗实相訾”。这显然是承续了阮元等骈文派的论调。其中第二课《文学辨体》就是“以阮氏《文笔对》为主”,“以明文轨”。刘师培完全赞同阮元的“文笔论”,说:“偶语韵词,谓之文;凡非偶语韵词,概谓之笔。盖文以韵词为主,无韵而偶,亦得称文。”笔“为体,惟以直质为工,据事直书,弗尚藻彩。……后世以降,凡体之涉及传状者,均笔类也”。与阮元一样,刘师培把句式偶奇与是否用韵当作分别“文”“笔”的标准。依据这种骈体文观念,刘师培对于唐宋以降的古文给予更为激烈的批评,认为后世文家奉韩愈古文为正宗,“是均误笔为文者也”,“言无藻韵,弗得名文;以笔冒文,误孰甚焉”。阮元立论的侧重点在用韵比偶,刘师培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强调藻饰。他采用训诂的方法,证明“文章之必以‘彣彰’为主焉”,“盖‘彣彰’即文章之别体”,“文以藻绘成章为本训”(19)。之所以如此强调文的藻饰性,就是旨在针砭桐城派古文和当时流行的“报章体”之不讲究辞藻文采。

      刘师培站在骈文派立场看问题,尚未跳脱畸骈畸散的陈旧格局,目光不免狭隘。章太炎自谓作文“清远本之吴魏,风骨兼存周汉”(20),已经摆脱了“骈散之争”的胶着。他感慨“今世文学已衰”,不满于当时文科“尚文辞而忽事实”“重文学而轻政事”等弊端(21),以返古求真的态度,重新训诂“文”的意义。在《文学总略》等文中提出:“文学者,以有文字著于竹帛,故谓之文。论其法式,谓之文学。”把一切有句读的文章和无句读的表谱之类都囊括在“文”的范围之中,可谓真正的“泛文学观”。据此,章太炎既批驳了刘师培以“彣彰”解释文章是“恶夫冲淡之辞,而好华叶之语,违书契记事之本矣”,因此“榷论文学,以文字为准,不以‘彣彰’为准”;又驳斥了阮元“俪语为文,单语为笔”的“文笔论”,说:“前之昭明,后之阮氏,持论偏颇,诚不足辨。”对于“文笔”,他举例证明说:“文即诗赋,笔即公文,乃当时恒语。”(22)在20世纪初纯文学观念引入国内大行其道时,章太炎的“泛文学观”没有得到人们的响应,连他的学生鲁迅等也难以接受。在“泛文学观”之背后,章太炎对文坛“尚文辞而忽事实”“重文学而轻政事”的针砭,也没有得到人们的关切。但是,他所谓“文即诗赋,笔即公文”的“文笔论”,对于稍后郭绍虞用纯文学、杂文学来解释“文笔”有着直接的启发。

      章太炎的弟子黄侃,喜好骈文,20世纪20年代前后在北京大学讲授辞章学和文学史。他的《文心雕龙札记》试图在其师“泛文学观”和阮元的骈文观之间做出调停,给予折中,说:

      窃谓文辞封略,本可弛张:(1)推而广之,则凡书以文字,著之竹帛者,皆谓之文,非独不论有文饰与无文饰,抑且不论有句读与无句读,此至大之范围也。故《文心·书记》篇,杂文多品,悉可入录。(2)再缩小之,则凡有句读者皆为文,而不论其文饰与否,纯任文饰,固谓之文矣,即朴质简拙,亦不得不谓之文。此类所包,稍小于前,而经、传、诸子,皆在其笼罩。(3)若夫文章之初,实先韵语,传久行远,实贵偶词;修饰润色,实为文事;敷文摛采,实异质言,则阮氏之言,良有不可废者。即彦和泛论文章,而《神思》篇以下之文,乃专有所属,非泛为著之竹帛者而言,亦不能遍通于经、传、诸子。然则拓其疆宇,则文无所不包,揆其本原,则文实有专美。(23)(按,序号为引者所加)

      黄侃把“文”的范围从大到小分为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即章太炎的“泛文学”概念;第二个层次,即通常一般人的文章概念;第三个层次,是特指阮元所谓的有韵比偶的骈体文。对于阮元的“文笔论”,即“无情辞藻韵者不得称文”,黄侃虽然体会其说“实有救弊之功”,但又正确地批评说:“求之文体之真谛与舍人(按,刘勰)之微旨,实不得如阮君所言。……与其屏‘笔’于‘文’外,而文域狭隘,曷若合‘笔’于‘文’中,而文圊恢弘?屏‘笔’于‘文’外,则与之对垒而徒启斗争;合笔于文中,则驱于一途而可施鞭策。阮君之意诚善,而未为至懿也,救弊诚有心,而于古未尽合也。”这种批驳是击中要害的,黄侃的调停态度也是通达中肯的。至此,“文笔之辨”似乎可以平息了。

      三 郭绍虞:以近代的纯杂文学论解释传统的“文笔”

      中国文学批评史学科的奠基者郭绍虞,自1927年至1937年,先后发表了多篇文章研究“文笔论”与传统的文学观,并将其成果贯彻于最早的《中国文学批评史》编撰中。郭绍虞早年广泛阅读《国粹学报》上刊载的刘师培论文、王国维论词的文章。“五四”时,他是“新潮”式的人物,曾经翻译过日本人高山林次郎《近世美学》,介绍俄国的艺术理论;20年代后期,任教燕京大学,开始讲授中国文学批评史。他后来回忆说:“当时人的治学态度,大都受西学影响,懂得一些科学方法,能把旧学讲得系统化,这对我治学就有很多帮助。”(24)郭绍虞对于“文笔论”的考辨和阐释、对于传统文学观念的评述,就体现了这一治学理路。这是“五四”时代新派学者中占主流的学术范式,胡适的《白话文学史》、周作人的《新文学的源流》等均是在西学影响下,把现代观念贯彻到传统研究中去,把旧学讲得系统化。具体到郭绍虞身上,突出的表现就是以当时比较盛行的纯文学、杂文学的辨别来解释“文”与“笔”,他在《文笔与诗笔》中提出:“以文笔对举,则虽不忽视文章体制之异点,而更重在文学性质之分别;其意义与近人所谓纯文学、杂文学之分为近。”

      郭绍虞论“文笔”、论传统文学观,深受阮元和刘师培等人的影响,但并非是步趋阮、刘,而是对二人学说加以辨正,进行现代式的引申发挥。他的辨正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将“文笔之辨”的内涵转换为纯文学与杂文学的分别,即从文章体制之异上升为“文学性质之分别”。自阮元至黄侃辨析“文笔论”,最主要的依据都是刘勰所谓“无韵者笔也,有韵者文也”。据阮福《文笔对》载,他当时曾把萧绎《金楼子·立言篇》“至如不便为诗如阎纂,善为章奏如柏松,若此之流,泛谓之笔;吟咏风谣,流连哀思者,谓之文”这段文字呈给阮元看,阮元看后高兴地说:“此足以明六朝文、笔之分,足以证昭明《序》经、子、史与文之分,而余平日着笔不敢名曰‘文’之情益合矣。”可见,阮元并没有从萧绎这段文字中看出什么独特内涵。郭绍虞则不然。他指出,刘勰《文心雕龙》以有韵为文,无韵为笔,是重在形式上的区分,实是“文”“笔”区分前期的见解。至如萧绎《金楼子·立言篇》所言,“着眼在性质之差异:笔重在知,文重在情;笔重在应用,文重在美感,于是才与近人所云纯文学、杂文学之分,其意义相近。这才是文笔区分的后期的见解。……又‘文学’一名,亦至南朝以后,其含义始与近人所称之义相近。”(25)所谓“知”与“情”的差异,是近代学人引入的英国文学理论家戴昆西(De Quincy)的观点;应用与美感的分别,是受西方美学影响的王国维的文学观念,陈独秀《文学革命论》已明确提出“文学之文”“应用之文”的分别。显然,郭绍虞是在“以今释古”。他把“文笔论”分为前后两个时期,刘勰所论是前期,萧绎所论是后期。阮元只着眼在前期,郭绍虞则着意于后期,且特别重视萧绎的话,以为是标志着文学观念上确立了纯文学和杂文学的区分,说:“若明这一点,则知六朝在文学批评史上之重要贡献,犹不仅如阮元所云只在‘文’‘笔’之分也。”一旦将“文笔论”上升为文学性质上纯文学与杂文学的分别,其“文学”的含义“与近人所称之义相近”,则六朝在文学批评史上的贡献,自然要重要得多了。

      “文笔论”与近人所云纯文学、杂文学之分,其意义相近;“‘文学’一名,亦至南朝以后,其含义始与近人所称之义相近”,这是二三十年代郭绍虞的一些批评史论文的核心观点,也是他早年的《中国文学批评史》的立论基石。他把自西方经日本传入国内的纯文学、杂文学之辨,运用于对传统的“文笔论”的重新辨析。如在《文笔与诗笔》中他得出结论说:

      是故以文、笔对举,则虽不忽视文章体制之异点,而更重在文学性质之分别,其意义与近人所谓纯文学杂文学之分为近。以诗、笔对举,则只是文章体制之差异,其意义又与普通所谓韵文、散文者为近。由文学性质言,纯文学与杂文学均为文学中的一种,故时人以“文学”为其共名,而“文”与“笔”为其别名。

      郭绍虞的《中国文学批评史》就是以此为理论根基。第一编《总论》主体内容就是根据上引《文学观念与其含义之变迁》一文改写而成的,第四编《魏晋南北朝》的“文笔之区别”是根据《文笔与诗笔》改写而成的,其中赞叹说:“时人对于文学的性质,辨析到如此,真是值得注意的一件事。”(26)纯文学、杂文学二元对立的观念还贯彻在他对整个中国文学批评史的系统化叙述中,如说:“儒家虽多论文之语而意旨切实,不离于杂文学的性质;道家虽不论文,而其精微处却转能攫得纯文艺的神秘性。……后世诗人或文人所论其意义近于纯文学的性质者,要皆出于庄子;文人或学者所论其意义偏于杂文学的方面者,则又出于孔子。”(27)在《中国文学批评史》中,类似的论述随处可见,不再赘举。

      二、将“文笔之辨”上溯至先秦两汉的“文学”“文章”之辨,首次细致辨析了“文学”“文章”的内涵。阮元学海堂的学生梁光钊在《文笔考》中将“文笔之辨”追溯到孔子为《春秋》“笔则笔,削则削”(《史记·孔子世家》),实为臆测,这个“笔”是记录的意思。郭绍虞给予辩驳,指出“文”“笔”区分,最早当始于晋时,另有源头。他在《文笔与诗笔》中提出:“六朝文笔之分,实源于两汉文学、文章之分。”在《文学观念与其含义之变迁》中郭绍虞感慨:“阮元知六朝有‘文’‘笔’之分,诚是一大发见。惜犹不知汉初已有‘文学’‘文章’之分,已有‘学’与‘文’之分。”在文中,他勾稽大量材料详细梳理“文学”“文章”含义的变迁,把六朝以前“文学”的含义分为三个时期:第一期是先秦,文学兼文章、博学二义,“以韵文抒情,以散文述学。孔子论文,亦只注重在形式上韵文、散文之别:以韵文称为‘诗’,以散文称为‘文’,如是而已。”两汉为第二期,“以美而动人的文辞,则称之为‘文’或‘文章’”。“至魏晋南北朝间,遂较两汉更进一步,于同样的美而动人的文章中间更有‘文’‘笔’之分”,这是文学观念演进中第三期的见解。显然,这是依据进化史观,梳理从先秦至六朝“纯文学”观念的发展史。

      三、依据文学观念演进与复古的二元对立,将中国文学批评史“系统化”,从而抨击道学家功利派的文学观。阮元等清代提倡骈文的论者一方面凸显以萧统《文选》为代表的六朝文学和文学观念,另一方面消解唐宋以降古文的正统性。刘师培也是如此。如在《论文杂记》中他既称赞“文章之界”至萧统《文选》而大明矣,又贬抑唐代以降“以笔为文”,“与古代文字之训相背矣”,并感叹“流俗每习焉不察,岂不谬哉”。正是在骈文派特别是刘师培的这种文学史观的影响下,郭绍虞1934年出版的《中国文学批评史》试图以“文学观念的演进与复古”为线索贯通整部文学批评史,而同时代如朱东润、方孝岳、罗根泽等先生的文学批评史类著作,都没有这种弘通的意识。在《文学观念与其含义之变迁》一文中,郭绍虞宏观地对中国文学观念的历史作出总体的概括:

      大抵自周、秦以迄南北朝,则文学观念逐渐演进,进而至于逐渐辨析得清之时代也。自隋、唐以迄明、清,则文学观念又逐渐复古,复而至于以前辨析不清之时代也。

      在《中国文学批评史》第一篇《总论》中,郭绍虞作了更为明确的概述:

      大抵由于中国的文学批评而言,详言之,可以分为三个时期:一是文学观念演进期,一是文学观念复古期,一是文学批评完成期。自周、秦以迄南北朝,为文学观念演进期。自隋、唐以迄北宋,为文学观念复古期。南宋、金、元以后直至现代,庶几成为文学批评之完成期。简言之,则文学观念之演进与复古二时期,恰恰成为文学批评分途发展的现象。

      在具体的阐释时,他细致梳理自先秦至六朝文学观念如何一步步演进,即“纯文学”观念如何一步步摆脱杂文学观而成长、独立。论述隋唐时代,重点在于“诗国的复古”“文坛的复古”;“文与道”则是阐释宋代文学批评的重心。虽然郭绍虞说过,“对于古人的文学理论,重在说明而不重在批评。……我想在古人的理论中间,保存古人的面目”,但是他的这种文学观念史显然带有骈文派文学史观的影子。像阮元所谓唐宋韩、苏诸大家所著者非经即子,非子即史,不合于昭明《序》所谓文者;蒋湘南所谓“夫古文之弊,自八家始也”;刘师培所谓“文章之界”,至萧统《文选》而大明,唐代以降的古文只能成为“杂著”,等等,都可以说是郭绍虞的文学观念“演进与复古”论的先声。不过,郭绍虞没有采取骈文派的尊骈黜散的狭隘立场,没有将唐宋以后的古文排除在文学之外。1938年,郭绍虞为燕京大学编了一部《文学理论》,作为《国故概要》甲辑之一种。这部《文学理论》分为文学之定义、分类、体制、音节四个大部分。第一讲“文学之定义”,选了萧统《文选序》、阮元《文言说》、刘师培《论文杂记》一则、章炳麟《文学总略》。可见郭绍虞是延续阮元以来的“文笔论”话题,而把“用韵比偶”、“美而动人”视为“文学之定义”。第二讲“文学之分类”,选了阮福《文笔对》,刘天惠、梁国珍、侯康、梁光钊的四篇《文笔考》,宋翔凤《论文笔》,刘师培《文笔词笔诗笔考》,王肇祥《文笔论》,章太炎《文学论略》和郭绍虞《文笔再辨》,意即文学可分为“文”与“笔”,即“纯文学”与“杂文学”两类。郭绍虞这部至今尚未得到研究者注意的《文学理论》教材已经充分暴露了他的纯、杂文学论与清代重新提出的“文笔说”之间的内在联系。

      “五四”时期,一些较为激进的学者对于传统文学思想往往给予较为激烈的批判,认为传统文学思想属于落后的旧文化,应该与旧制度一起被埋葬。如罗家伦从西洋文学观念中概括出文学的定义,并要据之揭示出中国文学“同西洋文学根本不同且同文学原理背谬的性质来”。(28)更多的学者是根据自己的需要对于传统进行二元切割,如胡适把传统文学分为白话文学、文言文学,提取前者,摒弃后者;周作人把传统文学思潮分为“言志”和“载道”两派,发扬前者,抛撇后者。

      郭绍虞对于传统文学观念,在当时的思想背景下,也作出具体的切割和评述。他根据“五四”以后的“为人生的文学”与“为艺术的文学”之争,把古代的文学理论观念分为“尚文”、“尚用”二类,孔子的文学观是二者兼备,而后世的诗人、文人各得其一端。“尚饰轻质,尚文轻用,其弊至齐梁诗人而益甚”;“尚用轻文,尚质轻饰,其弊至宋代道学家而极”。阮元、刘师培的骈文观,“均不失孔门‘尚文’之旨”,是得到郭绍虞肯定的。他所批判的传统的文学观,“只是后世文人的文学观而不是诗人的文学观”,“只是后世散文家的文学观而不是骈文家的文学观”。(29)他在文中说:

      所谓传统的文学观云者,仅仅得到孔子“尚用”的一点而加以发挥而已。文学观而专主于“尚用”,此所以一般人论到传统的文学观恒痛心疾首于文学之丧失其独立性也。

      所谓“尚用”,就是指儒家功利主义的文学观。自王国维以降,对这种功利主义文学观念都给予激烈的抨击,认为它压抑了文学的独立性,郭绍虞也是如此。一般来说,骈文派不大讲“明道”“载道”之类话头,而古文派则重视“义理”“明道”。郭绍虞将骈文派的文学观念与近代纯文学观念对接,但摆脱了畸骈畸散的狭隘,把古文也纳入文学的范围。他着力于把古文家的文论与道学家的文论分开,认为古文家的文学观也主明道,“不过犹不失‘尚文’之旨,便不能成为传统的文学观”。因此,他所谓传统的文学观,“只是儒家的文学观,只是道学家与经济家的文学观,或者说只是纯粹的道学家与道学家之功利派的文学观。一言蔽之,即是本于孔子文学观中尚用一点以发挥者”。“五四”时期,学术界对于中国传统的文学观念纷纷给予激烈的批判,而郭绍虞对于中国自己的传统作了细致的分割,肯定“尚文”的文学观,并把它与现代文学思想接轨;对“尚用”而“犹不失‘尚文’之旨”的古文家也予以包容,而把“传统的文学观”限定为“纯粹的道学家与道学家之功利派的文学观”,是这种“传统的文学观”限制、阻碍了纯文学的发展,应该予以抛弃。郭绍虞曾经说:“假使能明瞭旧文艺所以犹有残余势力的其他原因,那么,对于新文艺的推进也不为无益。”(30)对于“传统的文学观”的辨析厘清,正是为了探求旧文艺何以仍有残余势力的原因。

      文史学术多带有时代性。合乎时代潮流,响应时代呼唤,也必然会有时代的局限。郭绍虞用“文学观念的演进与复古”来叙述中国文学批评史,在当时就受到钱锺书的置疑(31)。郭绍虞用近代的纯文学、杂文学来解释“文”与“笔”的分别,是继阮元、刘师培之后对“文笔”的新阐释,是受到了章太炎“文即诗赋,笔即公文”的启发,而直接动因则是“五四”后新派学者受西学的影响,借鉴近现代理论把旧学讲得系统化的学术模式。但是,六朝时期的“文笔”可以解释为纯文学、杂文学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六朝时期是否就已有了纯文学、杂文学的明显分别呢?这也很难说。只能说抒情性诗赋在当时的文体中得到重视,但并未从应用与审美的角度做出明显的区分。梁元帝的“吟咏风谣,流连哀思者,谓之文”,也并非“接近于近人所谓的纯文学”。“萧绎之说不但未突破押不押脚韵的界限,而且其说实与刘勰并无不同,所谓‘文笔’的概念实无所谓传统革新、前期后期之别”(32)。郭绍虞从“文笔论”中衍生出纯文学与杂文学的分别,与阮元从“文笔论”中演绎出骈、散之别一样,都是“六经注我”式的过度阐释,今天需要重新予以审视。

      话又说回来,阮元的阐释虽不切合“文笔”论的原本含义,但是它为清代骈体文的中兴提供了理论支撑,有一定的意义。同样,在纯文学观与杂文学观相互交织、相互冲突的20世纪二三十年代,郭绍虞将“纯文学”这种外来观念本土化、历史化,从中国文学传统中梳理出纯文学观念的发生、发展,将传统文论与现代文学观念接榫,虽然结论并非无懈可击,但是这种现代学术眼光和理论探索精神,还是值得肯定的。传统就是在不断的再阐释中获得了新生!

      ①阮元:《胡西棽墓志铭》,《揅经室二集》,《清代诗文集汇编》第477册,第233页,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影印版。

      ②曾国藩:《欧阳生文集序》,《曾文正公文集》卷三,《清代诗文集汇编》第641册,第530页。

      ③方东树:《汉学商兑》,见江藩:《汉学师承记(外二种)》,第384页,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年版。

      ④刘声木:《苌楚斋随笔三笔》,第623页,中华书局1998年版。

      ⑤陆德明:《经典释文》,第25页,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版。

      ⑥李祖望:《文言说》,《锲不舍斋文集》,《清代诗文集汇编》第637册,第11页。

      ⑦阮元:《揅经室二集》,《清代诗文集汇编》第477册,第418页。

      ⑧阮福:《文笔对》,阮元:《揅经室二集》,《清代诗文集汇编》第477册,第420页。

      ⑨佚名:《致用书院文集》,赵所生、薛正兴编:《中国历代书院志》第13册,第83页,江苏教育出版社1995年版。

      ⑩阮元:《文韵说》,《揅经室续集》,《清代诗文集汇编》第477册,第660—662页。

      (11)王肇祥:《文笔说》,《国故》1919年第1期。

      (12)郭绍虞:《文笔与诗笔》,《睿湖》1930年第2期。

      (13)阮元:《书梁昭明太子〈文选序〉后》,《揅经室三集》,《清代诗文集汇编》第477册,第362页。

      (14)阮元:《与友人论古文书》,《揅经室三集》,《清代诗文集汇编》第477册,第363页。

      (15)邱培超:《自“文以载道”至“沉思翰藻”》,第242页,台北大安出版社2012年版。

      (16)钱基博:《现代中国文学史》,第110页,上海书店出版社2004年版。

      (17)刘师培:《论文杂记》,第110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59年版。

      (18)刘师培:《中国中古文学史》,第5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59年版。

      (19)刘师培:《广阮氏〈文言说〉》,《中国学报》1916年第4期。

      (20)章太炎:《自述学术次第》,《制言》第25期,1936年。

      (21)章太炎:《救学弊论》,《章太炎全集》(五),第102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

      (22)章太炎:《文学总略》,见傅杰编校:《章太炎学术史论集》,第43页,第47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版。

      (23)黄侃:《文心雕龙札记》,第10页,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

      (24)郭绍虞:《我怎样研究中国文学批评史的》,《照隅室杂著》,第434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版。

      (25)郭绍虞:《文学观念与其含义之变迁》,《东方杂志》第25卷第1号,1928年。

      (26)郭绍虞:《中国文学批评史》,第92页,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1999年据30、40年代本重印。

      (27)郭绍虞:《儒道二家论“神”与文学批评之关系》,《燕京学报》1928年第4期。

      (28)罗家伦:《什么是文学》,《新潮》第1卷第1期,1919年。

      (29)郭绍虞:《所谓传统的文学观》,《东方杂志》第25卷第24号,1928年。

      (30)郭绍虞:《新文艺运动应走的新途径》,《国文月刊》1942年第16期。

      (31)钱锺书:《论复古》,1934年10月17日《大公报·文艺副刊》第111期。

      (32)杨明:《六朝文论若干问题之商讨》,《中州学刊》1985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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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文学写作理论与纯杂文学理论的再解读_文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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