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调整农业结构的五大误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五大论文,误区论文,结构论文,农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2000年是全国广大农村加快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一年,实践证明,要取得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决定性胜利,必须走出认识和实践中的五大误区。
走出过分迷恋小规模家庭经营的误区,把农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与加强对现代产业组织形式的利用,加快改造小农结合起来
家庭经营适合农业生产的特点和不同层次的生产力水平,既适应传统农业,又适应现代农业,具有广泛的适应性和旺盛的生命力。这有国内外农业发展的经验为证。因此,要长期稳定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但是,从国际经验来看,适应不同层次生产力水平的家庭经营,也是不一样的。并不是说,任何形式的家庭经营,都适应任何形式的生产力水平。对此,有关方面在指导结构调整的过程中,并没有给予充分注意。
在经济发达、农业高度现代化的国家,农业的家庭经营首先是农业的企业化经营、现代化运作,农业已经高度商业化。在这里,不仅农业的经营手段已经实现了现代化,农业的运作方式也已经企业化了。农民已不是原来意义上的“农民”,而是能够熟练驾驭市场农业的“企业家”。在农民的议事日程表上,“种什么,怎样种”已居于其次,农业的运作方式与现代工商业,已经没有根本区别;甚至农业与工商业之间的边界,也已经越来越模糊,越来越淡化。在这里,农业工业化已经不是什么新名词;随着现代生物技术的应用,甚至农业工厂化也已成为农业发展的时尚。
当前,我国农业的家庭经营,与经济发达国家有着天壤之别。作为我国农业经营的主体形式,农业的家庭经营首先是一种小农经营。农户的投资能力不强,其农业经营规模过小,农户的经营手段和经营方式落后,基本上是与自给半自给经济相适应的。在农民的议事日程表上,“种什么,怎样种”仍居于主体地位。对于多数农户而言,“种粮保吃饭”的自给性消费,成为农户农业经营的首要目标;市场农业只能处于余量和边缘地位。从总体来说,农业的家庭经营远远谈不上企业化,农民与驾驭市场农业的“企业家”,更不能同日而语。
我国农业家庭经营的这种状况,决定了它的局限性也是比较明显的。这种局限性主要表现为,它不利于提高农业的竞争能力。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效益是检验农业发展的最终标尺。农业效益的状况,首先取决于农业竞争力的状况。相对于发达国家,当前我国主要农产品价格高、成本高的问题,已经比较突出,这在相当程度上,导致了我国农业的竞争力不强。加入WTO以后,随着国际竞争国内化、国内竞争国际化的迅速发展,如何提高农业的国际竞争力,是一个当务之急。此外,让为数众多的分散农户直接进入市场,也难以回避交易成本高的问题。这也使农户家庭经营的局限性,更趋突出。
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过程,实际上是个提高农业竞争力、增强农业效益的过程,也是一个发展市场农业的过程。要发展市场农业,要提高农业的竞争力、增强农业效益,最根本的就是,提高农业产业组织的竞争力。农业产业组织没有竞争力,农业就不可能有竞争力。基于当前我国农业家庭经营的局限性,为了提高农业产业组织的竞争力,农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必须作出以下思路转变。
加强对小规模家庭经营的改造。通过培育农村土地使用权市场,促进农户之间的土地流转和农业规模经营的发展,提高农户农业经营的商品化程度,为农业商业化和农户经营企业化的发展创造条件。
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在家庭经营基础上实现农业规模经营的有效途径,也是带动农业结构调整的重要方式。要积极发展农业的产业化经营,鼓励、支持农产品加工和销售企业带动农户进入市场,拉动农业商业化的发展,实现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企业化运作。要结合农业产业化和农业规模经营的发展,培育“订单农业”的观念和行为。
加快现代产业组织形式在农业中的引进。包括积极创造条件,引导大中型工商企业进军农业;或积极利用现代科学技术,特别是生物工程和设施农业技术,发展工厂化农业;对农业实行企业化经营。
结合企业产权制度的改革,加快农业公司上市融资的进程,转动“资本市场魔方”,做强做大农业。根据中国农业信息网的资料,湖南的“正虹饲料”通过资本嫁接,将过去资本弱小、信息不灵的8000个养猪农户组织起来,形成一个巨大的产业群,公司与农户签订合同,产前无息贷放种猪、饲料、药品,并无偿提供技术服务;产后以保护价全部收购。通过这种方式,有效地熨平和吸收了农户的市场风险,提高了农户养猪的积极性。“正虹饲料”百万头生猪工程实施的结果是,农民每年户均赢利4800元,最高的达到20多万元。
可以在稳定农户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通过农户的土地使用权入股,或土地使用权租金化,“反租倒包”等形式,将农户的土地集中起来,实现农业的规模经营。在农户土地使用权入股,或土地使用权租金化的过程中,为了提高农民的积极性,应该努力改善城乡非农产业的发展环境,加大力度扫清障碍农业劳动力转移的制度障碍,为加快农民向非农产业的转移创造条件。应该把加大力度改造传统农业,与加大力度改造传统农民结合起来,在提高农民素质的同时,鼓励农民变为农业工人。当前,我国农业劳动力素质不高、创新能力不强,已经严重影响了市场农业的发展和农业结构的优化。将农民变为农业工人,有利于克服这种不利影响。积极促进农业中间性商业组织的发育,充分发挥其在农民与市场之间的纽带作用。借助这些中间性商业组织,加强农业的品牌建设,熨平农业的市场风险,节约分散农户走向市场的交易成本。
走出片面强调资源比较优势的误区,将增强竞争优势放到更为重要的地位
随着需求制约的日趋凸显,随着加入WTO以后,国际竞争国内化、国内市场国际化的迅速发展,如何提高农业的产业竞争力,以更好地开拓农业市场,就成为一个日趋迫切的问题。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是决定产业竞争力的两个基本因素。今后,对于提高农业的产业竞争力,竞争优势的作用将越来越强,甚至比较优势的作用也要通过增强竞争优势来实现。
长期以来,由于片面强调利用资源比较优势,对于增强农业竞争优势重视不够,许多地方的农业结构调整,往往较多地采取了(自然)资源导向型思路。其具体表现是:(1)在资源的开发利用上,存在着强烈的急功近利倾向,追求“短、平、快”,对资源进行掠夺性开采的问题比较严重,对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关注不足。由此,往往引发了一系列的生态问题。(2)对于资源的单一优势注意较多,对于资源的配合状况,特别是自然资源和社会资源的配合状况、资源开发与市场开发的协调程度关注不足。由此,往往导致资源开发效益差,甚至许多项目“剪彩”之日,就是开始赔本之时。(3)对于资源优势的评判,不是根据市场的需求,而是根据资源的相对拥有量。即令是考虑市场需求,主要考虑的也只是当前的市场、静态的市场和初级农产品的市场需求;很少考虑市场的动态变化、竞争者的行为和农产品加工业的市场需求,及由此形成的对于资源需求结构和资源优势的影响。由此,往往导致调整后的农业结构,对于市场需求的动态适应性不强;农业结构单一,产品质量差、档次低,市场竞争力较弱,甚至结构趋同问题比较严重。
资源性产品需求弹性比较低。从国际经验来看,在资源开发导向型的国家,经济增长往往比较慢;世界上最富裕的国家往往是自然资源极其贫乏而人力资本富裕的国家;现代科技的发展,还使经济增长对自然资源的依赖越来越小。从国外经验来看,随着农业的发展,食品安全问题的出现和生态环境的恶化,已经使资源导向型农业越来越受到挑战。因此,在当前农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中,当务之急是重新审视传统的自然资源导向型思路,实现农业结构调整由自然资源导向型向市场导向型的转变,并着力增强农业的竞争优势。
当前,随着我国主要农产品供求形势的根本性变化,农业竞争优势的发挥程度,已经在越来越大的程度上,取决于农产品的多样化、优质化程度,取决于农产品的加工增值程度,取决于这些方面同市场需求结构变化的协调程度;而对这些方面起决定作用的,往往是农业的创新能力,包括以制度创新为前提的技术创新、组织创新、管理创新和产品创新能力。如果没有农业创新能力的提高,农业结构调整的过程,将难以避免同步调整、模仿化调整的问题,农业将难以通过结构调整,实现差别化发展。如此下去,新一轮农业结构调整的过程,极有可能变成下一轮农业结构趋同的形成过程。在这里,我们并不是危言耸听。在前几轮农业结构调整中,某些农产品的生产一轰而起、一涌而下的案例,尚历历在目。在新一轮的农业结构调整中,少数原先鼓励发展的优质农产品生产,已经出现了过剩;还有大量的农产品正在由短缺转向形成新的过剩。比如,只要我们稍微进行一下调查,就不难发现,有几个地县不在鼓励发展花卉?有几个地县不在发展反季节蔬菜?有几个地县发展的花卉和反季节蔬菜,在质量、档次和品种上与众不同?可见,为了增强农业的竞争优势,提高农业的创新能力,建立有效的农业创新机制,是一项迫切的任务。
走出就农业抓农业的误区,把农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与整个国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结合起来
从实践来看,在许多地方的农业结构调整中,就农业抓农业的问题,仍然比较严重。主要表现是,将农业结构的调整主要局限于农业、甚至种植业内部,较多地在此增彼减的数量关系上做文章。有的地方虽然注意了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也往往是围绕农业办工业,没有从根本上确立围绕市场办加工、围绕加工抓农业的意识。这不仅妨碍了农产品加工业产业层次和产品质量的提高,也严重制约着农产品加工业产业竞争力的增强和整个农业产业链综合效益的实现。
我们认为,经过20年来的改革与发展,农业与国民经济之间的相互联系已显著增强,二者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的关系已日趋紧密。因此,农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必须跳出就农业抓农业的误区,把农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同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及其战略性调整结合起来。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过程,实际上是个发展市场经济的过程。在此过程中,需要面向市场,依靠科技,不断向生产的深度和广度进军。而要做到这一点,也需要我们把农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同整个国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结合起来。为了做到这一点,在实践中,需要特别注意实现以下3个结合:
1.将农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同城乡社会结构的调整结合起来。随着农业发展需求制约的日趋凸显,随着加入WTO之后国际竞争国内化、国内市场国际化的发展,在农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中,如何扩大农产品需求,就成为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可以预料,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历史时期内,我国大多数农产品的市场仍将以国内为主。目前,我国城乡社会结构的基本特点是,农民人口多,城镇人口少;农民对多数农产品的消费,不仅层次低,而且以自给为主。这种状况在相当程度上,制约着农产品国内需求量的扩张,和需求层次的提高;也妨碍着农产品优质优价的实现。将农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与城乡社会结构的调整结合起来,加快人口城镇化和农业劳动力转移的进程;借此将一部分农民变为市民,将他们由农产品的生产者变成农产品的消费者,不仅可以扩大农产品的市场需求,还可以减少农民人数,增加农民收入,收到一箭双雕的效果。
2.将农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同深化城乡系统化改革结合起来。农业结构调整的过程,同时也是一种各种经济关系调整的过程。结构调整越深入,其范围越广,涉及的利益关系将越复杂,改革的难度也将越大,深化改革与推动农业结构调整之间的正向关联也就越强。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渐进式改革的深入,农业改革中的矛盾、农业发展中的矛盾、农村稳定中的矛盾,和作为农业发展背景的乡镇企业、城市经济中的矛盾,都异常尖锐而复杂。通常,这些矛盾还相互交织、千丝万缕,形成“乱麻团效应”,制约着农业结构调整的深入。因此,企图像20世纪80年代初期那样,通过农村改革的单项突破“寻找突破口”来解决这些矛盾,已经越来越困难。农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越来越需要城乡改革的系统突破。比如,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过程,同时也是一个延长农业产业链,实行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经营的过程。因此,把农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与促进农业产业化结合起来,积极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将是一个长期方向。这就牵涉到城乡产业分工如何调整的问题,包括农产品加工业在农村如何加快进入、在城市如何加快退出。显然,这种调整不是单方面的改革所能胜任的。
3.将农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与深化财税体制的改革结合起来。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一个重要方向是,形成合理的农业区域结构,克服农业结构的区域趋同问题。近年来,随着农业结构调整的深入,我国在形成合理的农业区域分工方面,也取得了相当的进步;但仍有一些因素,严重阻碍了农业合理区域分工的形成,导致农业区域结构趋同。其中最重要的是分税制改革的不彻底,导致现行财政体制具有较强的包干体制色彩。财政包干体制强化了地方政府的实体化倾向,是导致农业区域结构趋同的重要原因。因此,按照财权与事权相对应的原则,加快分税制改革,尽快消除财政包干体制的影响,是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迫切要求。此外,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快农村税费改革,逐步减轻农民的税费负担,为农业结构调整提供有效的环境条件。
走出局限于适应性调整的误区,真正从战略性调整的高度,加强结构调整的基础工作
以往的农业结构调整,主要呈现适应性调整的特征。适应性调整的典型特征是,“水多了加面,面多了加水”,属事后调整和短期调整。这次农业结构调整,与以往有根本性的不同,它是一种战略性的调整。所谓战略性调整,主要着眼于需求总量、需求结构的动态变化,和生产结构对需求结构变化的动态适应与引导能力;主要呈现超前性调整和长期性调整的特征。如果说适应性调整主要是产品结构的调整,那么战略性调整固然需要调整产品结构,更重要的却是从根本上调整原有的生产经营模式、营销模式、投融资模式和制度结构,而这些方面的调整,与产品结构的调整相比,难度更大。因此,农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
农业结构调整可以提高农民收入,可以增强农业竞争力,许多地方的成功经验已经充分证明了这一点。但是,从全国范围来讲,如果指望农业结构的调整在提高农民收入方面,能够取得立竿见景的效果,则是不现实的。去年的事实,对此提供了一很好的注释。全国范围的农业结构调整,去年的幅度之大,可以说是空前的。但是,与前几年相比,农民收入的提高幅度,不仅没有增加,反而进一步下降。这里面有其它原因,却也在相当程度上说明,在农业结构调整中,注意短期的效益是重要的,但做好结构调整的基础工作,更为关键。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基础工作,应该旨在改善农业结构调整的运行环境,降低农民从事结构调整的成本和风险,提高农民对结构调整门槛的跨入能力,并促进农民生产经营模式、营销模式、投融资模式和农村制度结构的根本性转变。
走出计划农业的误区,始终把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结构调整机制放在首位
农业结构调整的过程,实际上是个发展市场经济的过程。发展市场经济,就要用市场经济的办法。不过,虽然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初步建立,但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行政体制,仍处于襁褓之中。政府职能转变慢,整个行政体制的运行,带有较浓的计划体制色彩。因而,在农业结构的调整中,企图用计划经济的办法发展市场经济的事,却并不鲜见。
近年来,在许多地方的农业结构调整中,特别注意农业科技园区和农业现代化示范园区建设,试图以此带动农业的科技进步,使其成为农业发展的新生长点。但是,对于农业科技园区和农业现代化示范园区,在其建设方式上,仍有不少习惯于采取计划经济时代政府办国有企业的方式。比如,就园区建设的融资方式而论,往往是政府规划一个园区,计划发展哪些项目,要求同级财政拨多少钱,银行贷多少款,向上争取多少资金支持(包括银行贷款);有利于吸引社会其它投资主体积极参与的多元投资机制,难以真正形成。甚至有些园区在运作机制上,同以前产权主体单一的公有制企业,也没有什么大的区别。这几年,农业园区建设过多过滥,高水平过度竞争问题比较严重;有些园区建成后,效益往往不理想,对周边农户的示范带动作用不强;有些农业园区建成后,往往是现代化的身材(设备和技术),传统化的脑子(管理和运作机制),缺乏自我发展能力,甚至“政府花钱买现代化”的问题比较严重。这些问题,从根本上说,都与用计划经济的办法办农业园区有关。
在农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中,加强龙头企业建设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但是,对于龙头企业建设,同样应该采取市场经济的办法。比如,什么样的企业,可以作为龙头企业,应该让市场去选择。龙头企业的作用,应该通过企业的市场表现,和对周边农户的带动作用来体现。但是目前,通过行政审批的方式来确认龙头企业的现象,还比较普遍;甚至龙头企业往往也被人为地套上了行政级别,分为国家级、省级、地级等等。按照这种方式确认的某些龙头企业,往往缺乏自我发展能力,主要依靠大量的优惠政策和政府补贴过日子;甚至有些龙头企业不是将眼光盯着市场,而是整天想着首长。在对龙头企业的政策要求上,往往也不切实际。比如,要求龙头企业对农民实行利润返还,与农民实行利润均沾。这实际上是将那些本应由政府来承担的保护农民利益的责任,要求由企业来承担,要企业来履行合作组织的行为。
综上所述,在农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中,走出计划农业的误区,用市场经济思路来指导农业结构调整,是一项当务之急的工作。
上述五大误区,必须用发展和改革的思想加以解决,从而把农业结构调整全面推向深入。
(本报告是国家计委宏观经济研究院2000年院级重点课题《调整农业结构的对策与案例分析》的部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