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料与史学:明清江南研究的几个方面_城市中国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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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K05;K248/24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39-8041(2008)01-0134-10

一、历史地理学视域下的“江南”

大概从20世纪50年代起,江南研究逐渐跃入了中国重要学者的视野。①研究江南的动因是什么,在那时,主要是为了资本主义萌芽问题讨论的需要,也因为在这个讨论地域内,可资利用的传世文献资料中,支撑上述问题的资料基础相当丰满,关注的时段主要就在明清时期。到90年代末期,海内外的江南研究成果,不仅远超对于中国其他地域的研究,而且讨论深度与广度,也是其他区域的历史研究所无法比拟的。所以有人说,海内外许多学者在近一百年间对江南作了大量的研究,成果之多与水平之高完全超出了学术界对于其他地区的研究②,是有充足理由的。

但是,对于江南的地域问题,常常因不同学者的论题所需,而随意设定,从无有统一的认识。例如,王家范在其早期关于江南市镇结构及其历史价值的研究中,认为至迟在明代,苏松常、杭嘉湖地区就已是一个有着内在经济联系和共同点的区域整体,官方文书和私人著述中往往也将五府乃至七府并称,因此,最早的江南经济区(严格地说是长江三角洲经济区)事实上已经初步形成,而且这个经济区当时是以苏、杭为中心城市(苏州是中心的中心),构成了都会、府县城、乡镇、村市等多级层次的市场网络。作为第一本明清江南市镇的研究专著,刘石吉的《明清时代江南市镇研究》指出,江南是指长江以南属于江苏省的江宁、镇江、常州、苏州、松江和太仓直隶州,以及浙江的杭州、嘉兴、湖州三府地区。洪焕椿与罗崙主编的《长江三角洲地区社会经济史研究》的江南定义,主要是指长江三角洲地区,在明清时期即为苏、松、常、镇、杭、嘉、湖七府地区,是以太湖流域为中心的三角地区。樊树志的明清江南市镇研究,所论仅涉苏、松、杭、嘉、湖五府,但统计市镇分布的附表,则广及应天、苏州、松江、常州、镇江、杭州、嘉兴、湖州、宁波、绍兴、金华、太平、宁国、池州、徽州诸地,涵盖了今天江、浙、沪、皖四省市。徐新吾等人对江南土布史的研究,基本上以松江府为中心,旁及常州、苏州、嘉兴、杭州、宁波各府的部分地区,长江以北的南通因手工业比较发达,且在供销方面与江南地区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所以也被纳入江南的范围。范金民对江南丝绸、商业史的研究,则较明确,即北界长江,南临杭州湾,东濒大海,太湖镶嵌其中,基本上就是一个长江三角洲,包括今天的南京、镇江、常州、无锡、苏州、上海、嘉兴、湖州和杭州,面积达四万多平方公里。陈学文的《明清时期杭嘉湖市镇史研究》和《明清时期太湖流域的商品经济与市场网络》,明确表示其讨论的是“狭义的江南地区”或“太湖流域”,范围当以苏、松、常、杭、嘉、湖六府为最合理。此后的江南研究中,蒋兆武、包伟民等人所设的地域,均未超出上述地区。周振鹤、李伯重又分别对“江南”的历史沿革、“江南”的地域界定,作了较为系统的论述。③

21世纪的最初几年,这个问题又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并涉及了许多学科领域,包括地理学、文学、史学、经济学、语言学等。譬如,中国科学院地理研究所主编的《国家地理》杂志,还专辟一期,从不同的学科视野,论析不同的江南空间。在不同的“江南”外延下,其共同的内涵都是太湖平原。特别应指出的是,由于经济的繁荣,江南的吴语地位上升,江淮官话受到歧视,受这样的心理因素影响,不但扬州不被视为江南,也连累镇江被当作江北了。④这倒十分符合明清时期中国人日常视野下的江南,也是经济意义上的“江南”,经常被转指传统的浙西、吴或三吴地区。

浙西的范围十分清楚,就是杭州、嘉兴、湖州三府,从未有争议。在明代人的意象中,苏州、松江、常州都是“三吴”地区。⑤与今天讲的“苏南”大致吻合。不过,范围更广的说法,曾有“吴中”一词。据嘉靖年间人们的看法,“吴中”包括了环太湖周边的苏州、松江、常州、镇江、杭州、嘉兴、湖州,十分明确。⑥这个概念,在明清两代成为人们的一般共识。所以康熙年间刊行的《吴中开江书》,仍以太湖为中心,包括了传说不一的“三江”地区。⑦

从元代开始的官修《地理志》中,“江南”一词还有被用于行政区划的。明代,苏州与松江、常州三府属于国家划定的“南直隶”。但在清前期所谓的“江南”,主要指的是今天长江以北的江苏、安徽两省地区。这三个府不过是正式的“江南省”的一部分。而且,无论是官方还是民间,这三个府往往并称,尤以苏松并称为常。清代雍正二年(1724年)以后,从苏州府新析出的太仓直隶州成为一个与府平级的行政区,由此,“苏松太”形成的新词汇沿用至清末。

明代已经将苏、松、常、嘉、湖五府列入了“江南”经常性的表述对象⑧,因为这些地区的经济发展已在全国获得了独一无二的地位,且备受国家依重。嘉靖年间的嘉兴府海盐县人郑晓,也是以这些地区来论述江南的。⑨所以后来有人建议,在最为富庶的苏南浙西地区设立专门的行政区,并置督抚专治,称作“江南腹心”。⑩明清笔记、文集、小说中的江南,一般就是指这一地区。作为国家财赋重地的“江南”,在归有光(1507-1571)看来指的就是南直隶的苏、松、常与浙西的杭、嘉、湖六府地区。(11)清代学者进一步指出,苏松常镇“合于浙西则未有异者”,有很强的统一性。(12)有的甚至表示,杭、嘉、湖、苏、松、常、镇七府就是所谓的“江南”。(13)晚至民国时期,在“江苏水利协会”自办的杂志中,有一幅“太湖流域大势图”,地理上就是茅山、天目山系以西、长江以南的三角地带,完全等同于民国政府与民间时常讨论的“江南水道大势”之地。(14)

尽管江南的范围设定有如许的复杂性,江南的核心也仿佛常常被限定在太湖平原地区,但既然是研究历史,就需要了解不同时代人们的认知与判定,需要从所论时代的场景出发,从时人的感觉和认识的角度来讨论这个“江南”,而不是简单地以现代的学术理念背景作一个框定。

二、兴盛的市镇史研究

在以往的江南地区史研究中,尽管成果包罗万象,但占绝大多数的,都是论述市镇与地方社会经济的(包括士绅及其与地方社会的关系)。对其即使做一番哪怕是较为简单的学术清理,也未必能够游刃有余。这一方面是因为涉及江南研究的学术积累太过深厚,个人研究的触及面一般都是按需而求,并不全面;另一方面,海外相关的学术成果与动态进展,或因语言的障碍,或因客观条件与个人能力的局限,还没有人敢说都已巨细无遗。

市镇经济史的研究推展到20世纪末,已臻极致,佳作迭现。不少研究都十分关注中国的城市化与城乡关系问题,甚至包括晚近中国的现代化进程。

20世纪30年代,加藤繁已经注意到了前近代中国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都市形态问题,在市镇史研究方面作出了一些开创性的研究。(15)五六十年代以来,欧美学者也开始讨论中国历史上的城镇化问题。美国的施坚雅在这方面的研究相当突出,以区域体系和中心地理论,着力于探讨中国历史上的城镇化过程,在中外学术界产生了极大的影响。(16)不久,由他主编的《中华帝国晚期的城市》一书出版了。该书系统地从中国城市的历史发展、空间体系视野下的城市、清代中国城市的社会结构三大方面进行了论述,仍然贯穿了施坚雅提倡的区域体系的研究方法。(17)

中国本土的学者(含台湾),从50年代以来就展开了关于江南市镇等方面的深入研究,代表性的,主要有傅衣凌、傅宗文、刘石吉、王家范、陈学文、樊树志、蒋兆成、陈忠平、包伟民、王卫平等人的相关成果。在日本,森正夫等人从历史学与地理学相结合的视野,对江南市镇作了一些个案考察。川胜守则从社会史的新视野,进一步拓展了市镇研究的领域。(18)韩国吴金成的长篇研究论文,着重强调了江南城市社会的多样化。(19)

总体而言,关于明清市镇的研究,尤其是关涉江南地区市镇的研究,基本上在20世纪最后十年内达到了巅峰,事实上此后的研究也少有热潮。(20)我们看到,在这些宏富的研究成果中,大多数强调的是乡村“都市化”问题,这主要是指农村人口转变为城市人口和农村土地转变为城市土地的过程;都市化的水平以城市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比重为标志。有学者曾认为中国历史上的城市少,数量不多,还谈不到都市化的过程。(21)其实这只是一个方面,另一方面应该明确的是,江南的乡镇地区自明清以来基本上是被动地纳入城市化过程,即乡镇人口被迫转入城市谋生、乡村土地被动地化为城市用地的过程。这一点在学界的探讨中长期未被真正确认。

费孝通曾指出,小城镇是城乡的纽带,是城乡发展的必要环节,又是一个调节城乡人口的蓄水库。(22)赵冈根据相关资料,比较了日本、英国和中国的城市人口统计,将三个国家的城市都按人口分类,2000-10000人是小城及市镇;10000人以上是大中型城市。从而说明中国与日本、英国的情况迥然不同,即中国不足一半的都市人口在大中型城市,其余则散居于小城及市镇中。(23)刘石吉在最近的回顾与展望中,深刻地指出,“小城镇”基本上是一个经济的范畴,也是历史与社会的范畴,它依赖于城市,尤其依赖于乡村,在性质上介于城市与乡村之间:把城乡两个不同的区域连接成一个完整而相对独立的区域;既是城市之尾,又是乡村之首;是城市在乡村的延伸,又是乡村中的雏形城市。亦城亦乡,可以说是中国小城镇的本质特征。它反映在社会结构上,是农村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学技术、信息的中心,具有多方面的功能综合体,又有大量的亦工亦农的劳动者。简单而言,小城镇具有双重性:一旦小城镇与城市结合,即具有城市的属性;若与乡村结合,则具有乡村的属性。(24)这些论述,体现了对市镇定性较为审慎的态度。李伯重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认为可以用最普遍意义上的“城市”概念,来界定市镇是否属于城市,其中有两条标准:一是与单个农村相比,城市的居民人数较多;二是城市中居民的“非农业化”程度较高。李氏认为,这个定义虽较笼统,但十分适用于城乡、工农之间无明确界线的明清江南地区。也就是说,根据这个标准或定义,明清江南大多数市镇当然应为城市地区。比如,对于江南地区最重要的苏州地区,那里的市镇就有“充分的理由”“定位为城市地区”,从而也就可以进行“城市”类型的分划。(25)

日本学者却指出,“城市”一词的语源,出自中国。而中国城市的概念,则出现于战国。到宋元时代,时人的意象中,已认定只有“大邑”才具备城市的资格。(26)刘石吉还借用了许瓦茨“充分成长的城市”所下的定义,来分析江南市镇,认为在清代,江南许多专业性市镇具有明显的中央性机能与城市生活,已经很接近“现代”的都市了。(27)实际上,刘氏对这些市镇是否可以判定为城市,仍然是十分审慎的,并没有完全同意清代高度发展的这些江南市镇就应当都属于城市的范畴。再如,在樊树志对于市镇的权威研究中,尽管高度称颂明清江南市镇的繁荣,但仍小心地指出,它们不过是“城乡间的中介和过渡地带”。(28)

三、城乡历史关系的史料与判定

如何看待市镇的属性,是在市镇史研究基础上,进一步推动江南其他层面研究的一个重要出发点。(29)值得注意的是,对现实生活的感受以及来自生活的社会阅历和经验性的观察能力,可以在研究者们选择与解读相关史料的过程中,对一些问题的认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有的研究者因生活经历的某种局限,有价值的史料会在眼皮底下悄然溜走,有些则被明显放大,失误时或有之。(30)更不可取的,是简单地以今天的学科背景(大多数是来自西方的理论认识)与主观臆断,来对明清时期江南城乡生活作判断,甚至无视当时民众的生活情境与心态感受。繁荣发展的市镇的地位属性该作如何判定,十分需要我们慎读史料,对历史作较为准确的还原。

明清江南史料甚多,如何从不同时代的史料中获取时人对于城乡关系的实际判断,我们可以也有必要重新检择江南地方史料,特别是那些府州县乡镇志,基本由政府组织、城乡学究编纂,从中反映的“城市”概念和市镇定位,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因为这些东西可以代表当时人的权威认识和一般感觉。就明清时期而言,仍然只有那些成为州县治所的,才具有城市的资格,即便是在中国最为繁荣富庶的江南地区,亦不例外。

明代江南市镇大量勃兴,商品经济颇为发达,与宋代以军事功能为主的“镇”大不同。这些市镇广布于乡村地区,除了极少数镇发展成了州县治地外,绝大多数与村落的契合程度极高,并相互依托发展。但是,那些成为府州县治地所在的“城市”,与乡村镇市一直保持着十分清楚的界线。

明代人曾抄录南宋文天祥向宋朝皇帝的一份上书中,论及地方防卫的分合问题,有一句“乡村无以通于镇市,镇市无以通于城郭”(31),对“乡村”、“镇市”、“城郭”三者的区分相当明晰。尽管明代的镇市与宋代的镇市本质上多有不同,但这样的区分之态,延至清代依然不变。哪怕是政府布告的张贴,也有意识地将府州县与“乡村市镇”作严格的区分。(32)“乡村市镇”作为一个习称、一个具有很强统一性的概念(33),在文献中屡见不鲜。譬如,嘉定县人朱埏,世居守信乡蒲华里。昆山人归有光说他“寄傲草野间,不至城市者二十余年”(34)。这个“城市”当然是指嘉定县城,而非附近的任何一个市镇。明末的钱谦益论及当时的地方防卫时,这样说道:“江南之守在乡镇,不在城;在水战,不在陆战。”(35)很明显他将城市与乡镇作了区分。

明代中后期江南市镇极度繁荣,出现了许多超级大镇。在湖州,“归安之双林、菱湖、琏市,乌程之乌镇、南浔,所环人烟小者数千家,大者万家,即其所聚,当亦不下中州郡县之饶者”(36)。其中超级大镇乌青镇就由乌镇与青镇构成,号称江南第一大镇,(37)界域范围已超过了湖州、嘉兴二府的府城,自然要比桐乡或乌程县城来得庞大,所谓颇具“府城气象”(38)。南浔镇直到民国年间,还有“湖州整个城,不及南浔半个镇”的俗谚(39),反映了一个江南大镇的鼎盛之态。在金山县,最重要的镇朱泾镇,烟火稠密、商贾辐辏,也是“有城市气象”(40)。尽管文献中有许多这样的描述,将市镇与府县城市作攀比,但从中反映了时人并未直接将这些大镇认同为城市的态度,也是明显的。一些研究者以此为例,将这些大镇甚至其他乡村小镇断然判为城市,从而展开一些研究,是不符合历史实际的。(41)

较明代而言,清代前期江南市镇的经济与生活依然持续繁荣,许多方面都超过了明代。但城市与乡镇的区别一直很明确。

在汤斌的“抚吴告谕”中,有一条规定:“将本城内外及乡区村镇大约二百家以上者,设社学一处。”对城、乡的区分十分清楚。(42)再如,康熙年间嘉定县庠生周鼎调,自述经历称国变时,其妻弃家事佛,居于漳浦,他“尚居在城故宅”(43)。这个“城”当然是指嘉定县城。著名知县陆陇其曾指出:嘉定为滨海大邑,土高乏水,民多逐末,“以故城居者少,而富商巨室散处市镇,武断暴横,相沿成俗”(44)。因此,所谓的“城居”或“在城”的“城”,绝不可能是市镇。在乾隆元年(1736年),中央下达的一道有关积贮平粜的法令中,这样讲道:“至于乡村市镇,离城窵远,将仓糓运往,酌量乡户多少,以定粜榖之数”。(45)这条史料,更是市镇与一般所言“城市”无涉的明证。

类似上述的文献资料,还有很多。为了揭示时人对于城乡的区分意识、重新认识当时人们对于“城市”和市镇不同的认同态度和感觉,仍有必要胪陈不同侧面的史料,做进一步说明。

在太仓浏河镇之北、濒海的茜泾镇地方,因土地瘠薄,金木土石之工绝少,更以河道久淤,远商裹足,乾隆年间已有人指出,这个“一閧之市,惟乡民而已”,与村落无异;民风多有差别,“自西、南、北三门进城,本分人居多”,而“自东门进城者”,因经常强赊强卖,动辄打架,所以被目为“海蛮”或“海贼”。东方靠海,与新塘、七了一带的居民都是贩盐贩米之徒;当地镇志中还指出:这些东乡人“入市必集酒肆,醉必寻殴”;而“在城巨族,日益衰落”。这个“市”当指茜泾,“城”却非茜泾,而是太仓州城。(46)同样在太仓州城北、近常熟县的璜泾地方,在清代前期还只是一个小村,但居民已达二千户,“边海而室,多农少儒士”;当地民风有二:“自镇而南至于城”(原文作“自城而北至于邑”,《璜泾志略》稿本中已改;这里本属常熟境,清属太仓州,故原文有此记录),民性柔弱而知耻;自镇而东,民性慓悍而怀急。(47)镇中人口多为农户,与村落差别不大,与太仓州这样的“城”差别实在太远。

在道光年间编撰的《苏州府志》中,曾有这样的记载:“江南烟户业田多,而聚居城郭者什之四五,聚居市镇者什之三四,散处乡村者什之一二。”(48)这条史料可以反映清代中期甚至包括后期,知识阶层为代表的民众对于城市和乡村的区分认识。市镇已被作为介于两者之间的过渡,而乡村并未包括市镇,这与其他地方志的写法有些不同,自然也不能因此将市镇遽然呼为城市。

即便在民国时期,江南地区的发展出现了一些有别于以往的景象,“近代化”或“现代化”的理论框架时或被置于研究者的论题中。但是,民国时期人们对于城市和乡村的描述,事实上依然保持了以前的传统说法。如对于乡村都图方位坐落的说明,即便是本属一个小镇的地域,仍要与所属县城的远近写明距离。如清代属于长洲县十一都四图、民国划入吴县十一都三图的黄埭镇,标明了“离城三十四里”;其他十一都的一图“离城二十八里”、二图“离城二十九里”。这个城,显然就不是黄埭镇了。到民国时,撰写镇志的“乡贤”,仍视黄埭镇为“乡区”。(49)再如,无锡县的泰伯、梅里二乡,至少在唐宋时代就有,到明清时期,出现了许多归并分析运动,乡名改变的较多。梅里乡就在明代万历年间并入了泰伯乡。以乡统镇或镇属乡级以下的格局,清末仍得到认同。如泰伯乡下领的“乡镇”就有坊桥镇,与“漕湖”、“青墩”等村并列。原来的梅里乡领有东亭镇、梅村镇。这种情况在其他乡也是一样的。(50)民国时人对于“乡村”的考述,往往将市镇列入。如嘉兴的新塍镇、陡门镇等,俱属此列。(51)

文献中常将市镇之四周村落地方,称为“四乡”,这是一个市镇赖以成长和繁荣的根本,有时也叫“乡脚”。如苏州府郊的木渎镇上的麻业市场“麻市”,曾依靠“四乡”的支持而达到极盛。(52)张泽镇,民廛稠密,“四乡农民聚族而居者,所在皆是”(53)。信义乡,北临至和塘,为苏昆往来孔道。民间风俗,类昆者什七,类苏者什三。“居乡日用,向较居城少俭”(54)。咸丰申酉间(1860-1861),府城士绅多避乱“居乡”。(55)这个乡自然不会包括府州县城市。

在民国年间编的《吴县志》中,这样明确地讲道:“乡领都,都领图,图领镇、领村。”(56)这是着眼于基层系统的说法,由地方政府组织撰写,自然有一定的官方色彩,代表了政府的认识。都图等基层体系设置的目的,本来就是要“正经界、均井田”,市镇都属于这些都图之中。如清代元和县的唯亭镇,从上塘东市驷马桥到中市的季泾桥属于“中十九都四十七图”;自季泾桥直到西市王店桥,则属于“半十九都九图”;下塘东市到德庙桥,再到西市归家港及上塘的王店桥,西到护门泾桥属于“半十九都五十七图”(57)。镇志编撰者在“风俗”一节之首,指出当地风俗虽“离城稍远”,但是“视郡志所载不无异同”;虽人烟稠密,“比屋万家”,却仍未被视作城市。(58)它们与村落的契合程度,实在太过紧密。就民间信仰中崇祀的各种寺庙来说,所谓“乡村必有庙”,所祀之中就有“总管”(59)。这个乡村当是县以下、包括市镇在内的广泛地区。

所以,在当时人的心目中,镇都被认为是乡,并不具备城的资格。两者界限是十分明确的。例如,清代的常熟、昭文四大镇之一唐市在编撰镇志时,编撰者们认为:“吾乡隶居海虞,距县城东南三十里,旧名尤泾市;嗣后民廛渐稠,商船通济,自唐氏始。”(60)吴江县的同里镇,归属于“范隅下乡”(61)。同里镇的人们在讲述风俗时,指出婚俗“与城中同”,“里中迎娶必经太平、吉利二桥”;丧事吊祭,“城中必择单日,里中不拘单双”(62)。这个“城”是吴江县城,同里镇绝不会自认为“城”。

至于城乡社会中的阶层分化,更能清晰地体现城镇乡村之间的内在界限。滨岛敦俊认为,16世纪以后以市镇为核心所形成的区域社会即“乡脚”的世界,是一个由商人及生员层掌控的社会。(63)潘光旦和费孝通曾经分析了清朝915个贡生、举人和进士的出身。从他们的地域分布上看,52.50%出自城市,41.16%出身乡村,另有6.34%出自介于城乡之间的市镇。(64)士绅与农民的区别最后通过分化为城里人和乡下人的趋向更显著地表示出来。有趣的是,在吴江方言中,一直保留着传统分层模式的表达话语,将所有人分成三类:“城里人”、“街上人”(镇上人)、“乡下人”。(65)

对于有功名的“乡居”地主来说,其生活范围不仅局限于一个村镇之中,对其住所以外的世界也高度关注。(66)上海因有外国势力的殖根,在太平天国战争期间,一下子成了周边城乡官绅的避难地。吴江地主柳兆薰在同治元年(1862年)七月,举家离开祖居的大胜港村,避居上海,成了名副其实的“城居”地主。(67)柳氏的事例,鲜明地体现了一个江南乡村地主从乡居、镇居再到城居的转变过程。(68)《申报》中曾说,清末一些豪绅巨室,更是“皆在城中,无有居乡者”(69)。这个“乡”自然是县城之外的广大农村地区。

柳亚子曾指出:“我叔父和金爷,他们都去过上海,见过大场面,觉得要做一点事业,还得到都会中去,至少是在市镇上住,生活也可以舒服一些,热闹一些,乡村淳朴的空气,再也不能够吸引少年子弟的灵魂了。”(70)柳亚子的这个回忆,表明都市化在江南的发展迟至清末民初,才达到了一个较为快速的进程,民众的认识由此逐渐改变。因此,动态的分析和理解传统中国的城市与乡村,是十分必要的。

四、比较研究与全球视野

作为当下中国史研究中的一大热点,江南区域社会史的研究,是整体中国史的一个部分,不仅系统深入,而且一直受到海外学者的关注。区域社会的比较研究,也引发了许多学者的兴趣。(71)通过比较,我们可以更加深刻地认识到江南地区的独特性,这不仅仅是因为江南的经济发展程度较高,“城市化”或者城市发展自成完整的体系,(72)而且在很多地方与其他区域差别显著。(73)从更为宽泛的“江南”地区而言,江南内部的苏州、杭州、扬州、上海的差异已然明显。(74)

在社会生活方面,传统研究中都将江南作为一个共同体的形式,对其内部的文化生活、民俗惯习、衣食住行等,作了全面系统的考察。(75)与中国的其他地方相比,江南是一个令人向往的地方,“士大夫仕于朝与游宦于其地者,率目之为乐土”;百姓只知努力耕作以供赋税,到老死都不知有兵争、战斗、死亡、危阽之忧。(76)

江南地区之所以能在人们的认识中建构起诸多统一性的基础,主要出于其内部生产方式、生活习俗、生活环境等是统一无差别的认识。这里是鱼米之乡,也是丝绸之府。栽桑养蚕比粮食生产在农家经营中占据了更多的比重。例如,湖州府在明清时期几乎已是尺寸之堤必种桑树,富家大户因田地辽阔,广种桑麻,桑麻收入甚高。当时人就说苏州、嘉兴的城乡民众,大多以纺织为生。而松江、太仓等地区的致富依靠,主要是元代以来兴盛的棉织业。松江的棉布与嘉善的棉纱,成了全国闻名的地方特产。所以,从万历年间起,民间一直流传着“买不尽松江布,收不尽魏塘纱”的俗谚。(77)所以,尽管有重税繁役的压迫,但民间竭山海之利,所谓“人之射利,无微不析”,生活依然很好过活。(78)风俗好尚中,有三大方面的代表,即斗马吊牌、吃河豚鱼、敬畏五通神。(79)娱乐、演戏往往成为许多下层民众的谋生依托。(80)王士性也讲过,一个地方一旦发展为休闲胜地,那么“细民所借为利,日不止千金”,即使官方欲行禁革,那些渔者、舟者、戏者、市者、酤者等,都要失业,反而会引起社会的不安定。他举的例子,是杭州西湖的休闲娱乐业。(81)在陈宏谋治理苏州时,曾禁止妇女入市烧香,结果“三春游屐寥寥,舆夫舟子肩挑之辈无以为生,物议哗然”,最后被迫弛禁。(82)从明代以来,江南奢侈之俗,无论是大的城市,还是偏僻的小村落,都有增无减。如昆山县等地的生活风尚“日骛新异”,一些趋时的时髦者“竭蹷勉应”(83)。奢风的流行,已经使许多生计贫寒的人家都已“耻穿布素”(84)。本来朴素无华的妇女头饰,后来都追求镂金点翠,竞夸新巧,不惜工费;衣服方面更是如此,所谓“奢靡暴殄,贫家不免”(85)。康熙曾亲下江南,看到这个久负盛名的全国财赋重地后,认为“市镇通衢似觉充盈,其乡村之饶、人情之朴,不及北方,皆因粉饰奢华所致”(86)。

但是,这些无数共性遮蔽下的,恰恰也是无数的个性差异,这在我们重新认识江南和进行比较研究中,绝不应漠视的。

在明清时期一些士绅的文字记述中,江南的富是一个事实,而江南民众的贫也是一个事实。明人早就指出:“世以江南为富,而不知其民实贫也。”(87)松江著名绅士陈继儒分析认为:“东南华其外而枯其中”,是与民力凋敝、士绅好广田宅、豪右封钉扛抬、庸者因循苟且等因素有关。(88)江南的一些县状似繁华,但其元气索然枯槁。如青浦县,是从华亭、上海这两个大县中割取“壤之最下下者”置为县的,本业并不强,又受国家重赋征取,十分疲累。(89)

从整个江南地区来看,山地并不多,平原陆地也不多,而以河湖等水体居多。因此,以河湖为基本生存环境条件的乡村,民众的生产与生活多据水源条件的优劣展开。如在吴江分湖地区,傍湖之民以农为业,其在湖之东境者耕种尤勤。传统的大宗生产早已形成了“蚕桑区”、“稻作区”和“稻棉区”的分异,而大田劳作、家庭副业、集市贸易、外出经商、岁时节俗、民间信仰,既有着共同点,更有着许多迥异之处,原因都与太湖周边平原低乡的地理环境差异有关。具体而言,有从西部山地延续下来的低丘,也有东部以“冈身”为界线的“东乡”、“西乡”的分域,更有滨海沙地独特的生活环境;在这些差异本属细小的区域内,民众的生活体现了多样化,并不是共同无差别的。(90)

今天松江的天马山地区,“西北诸乡”多种木棉,很少养蚕。低乡地区遇大水,村民习惯用竹子制成“稻籖”,“浮驾水面,用以承稻”;南乡地区稻田高而平,“斫稻晒谷功易成”;北乡地区是所谓的“稻田水漉漉”,人们苦无干地。(91)松江府境内的植棉纺织情况存在明显差异,大体而言,东乡种木棉者居十之三,俗称“花地”;西乡土性不宜棉而女红擅针黼,故以布为恒业。(92)嘉兴府地区的嘉兴县,地势高亢而怕旱;秀水县土地卑下而惧水潦;嘉善县地势是南高北低,存在着“早则南乡困、潦则北乡悲”的情况。(93)在湖州地区,由于地理环境差异导致生活、风俗的不同,表现则更为深刻。大概而言,湖州可以划分成西南、东北二部,西南地区道路崎岖,多山岭,可称山乡;东北则地势平坦,多河流,可谓水乡。因山乡、水乡的差异,民性也有强弱之风。大抵山乡民性稍强,有好斗风,且耐勤劳,富进取性;但山地贫瘠,谋生艰难。水乡则民性温和,文雅华丽,生活既易,耽于安逸柔弱,仅能各安其业。民国年间的学者认为:“物产之厚薄,于民生至有关系。”所以蚕桑大利只能在水乡,也就是在湖州的东北部地区。(94)就德清县而言,这里的生态条件本来就很差,西北部多山,山多砂石,近山田地瘠薄,缺水灌溉,每年需要罱泥培植;而东南部多水,近水田地皆粘埴,经常要追加豆饼等肥料,否则都不可能指望有好的收成。(95)

江南只是中国的一个蕞尔之区,江南区域研究也只是整个中国历史研究的一个小部分。区域史研究的贡献,一方面在于是总体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另一方面是可以通过地方史的构建来展示大历史的背景与发展脉络。区域内部的任何差异,在比较研究者看来,本来就不能被轻易忽视。但在区域外部的比较分析时,往往会漠视这一点,有时就有可能以局部史料分析掩盖了整体历史的差异。譬如,有效利用土地环境发展“生态农业”,充分利用废物,变废为宝,甚至增产高产等做法,在江南文献中的样例主要局限于明代常州府江阴县人李诩的笔记故事、明末清初嘉兴府桐乡县人张履祥的文集、清代中期松江人姜皋的农书中,实际情况依然是个别人的努力或理想设计。(96)这些个案资料之间既存在着鲜明差异,更不能代表整个江南乡村地区的普遍行为。因为明清时期那些对资源的浪费,为追求高额利润而罔顾环境保护的做法,以及土地肥瘠不均与天灾不断给农业生活与生产时常带来的窘困等,在文献中也是屡见不鲜的。

在许多研究中,由于某些史料的匮乏,造成我们对于史实还原的不可能,而暂时采取的估计性研究,未为不可,但是,如果他人与后世研究以此为据,再扩展其他的研究或比较,那结果将更为危险。西方一些学者似乎更愿意接受理论上的挑战,而不愿或不能正视这样的现实。

无论是理论论争,还是整体历史评价,都不应跳脱史料的说明。史学问题的解释,应该建立在有说服力的史料基础之上。饶济凡曾出色地比较了清末中国与日本德川幕府末期的城市发展状况,运用城市空间网络学说,指出因城市间的交通不便而使信息和商品交流多有困难,城市化的指数相对偏低。(97)这样的论说若置于江南地区,与实际情况会多有不合,比较的结果自然会出现偏颇。孔飞力从清代乾隆年间江南石门、苏州、胥口镇的传奇故事分析开始,推导出乾隆盛世时期出现的妖术恐慌与社会政治的宏大学术视野。(98)但在新发现的史料中,可以得知康熙、雍正年间有关“叫魂”的事例早已屡发,并不是乾隆年间才有的特例。(99)这都会让我们意识到,孔飞力在《叫魂》一书中的理论建构与史事判定,存在着值得推敲之处。

当弗兰克的《白银资本》进入江南研究同行的视野时(100),“全球化”或“全球视野”一下子成了研究者的热门话题,晚明以来的江南仿佛可以代表中国成为1400-1800年世界经济体系的中心,而与此相关的争论与史料辩证,几乎被这股冲动的热潮淹没了。同样的情况,也可在《大分流》出版后的中国学术界看到。(101)但不同的是,人们对此书所持的异议,似乎更多。黄宗智在提出批评的同时,就接受到来自《大分流》作者彭慕兰的挑战。(102)

彭慕兰本人作为美国的“世界史”学者,全球视野固不待言,但在许多具体问题的研究上,并无个人的识见,只能汲取他人的成果与二、三手的材料,以完成其比较研究。然而,此书引发的“问题意识”一下子成为了我们考量自身研究的首要主题,而将史料的分析与可信度问题置于其次,这本身就是一种不正确的态度。王家范指出,《大分流》的论辩,主要集中在17-18世纪英格兰的经济发展水平并没有高出明清江南的“证伪”方面,其实中国史研究方面也有类似的例子,只不过没有像《大分流》那样,强烈地把这些实例与社会理论的质疑联系起来;晚清到民国的经济虽然无法与同期西欧相比,但也并非如《大分流》所断言,它深陷“斯密动力”峡谷不得动弹;经济“长期停滞论”不仅不适用于明清之前,更不适用于近现代。(103)

至于将江南从整个中国中抽样出来,与代表英国本体的英格兰作比较,既存在着比较是否合理的问题,也存在西方中心论在欧美研究者中并未真正被摒弃的问题。理论先行,实证为辅,目的仍然是为了设立某种理论框架,与其他理论对抗。这种先立论、后求证的程式,是我们的历史研究最应该警惕的事。细审《大分流》,其间暴露出来的问题,不仅是这种“问题意识”带来的新见解是否契合历史实际的问题,而且更重要的是,其推出这种“问题意识”并引导出新见解的那些研究基础,特别是社会经济史领域中有关人口与土地数据、农业生产水平、城乡工业的发展程度、社会生活水准与消费问题等的研究成果,本身就需要进一步研究证明。

比较研究,并不是简单利用他人的研究成果,框定一两个时髦的理论话语,作比较分析就可了事,而是必须有个人的相关研究和深度分析,方才得心应手。在这方面,滨岛敦俊的明清社会史研究给我们树立了一个新的坐标。大致到20世纪末,有关地方社会发展过程中士绅精英们的地位、作用的研究,已达极致,张仲礼、何炳棣、费正清、费孝通、檀上宽、森正夫、滨岛敦俊、重田德、吴金成等人的丰富、深入、细致的考论,堪为代表。而酒井忠夫、重田德等人所云的“乡绅论”,是把乡绅统治理解为国家通过某种组织功能来控制农民的一种形式,并以此来诠解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因之,寺田隆信指出,“乡绅”作为明末时期的用语,是具有生员、监生、举人、进士等身份乃至资格、居住在乡里的人的总称,并表示,这样广义的概念规定,关系到了对明清时代中国社会的基本理解。(104)滨岛敦俊曾频繁地于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做过大量细致深入的田野调查与文献研究(105),尤于长三角用力甚勤,成绩卓著。(106)近来他又关注明清华北的士人社会,并与华中(长三角)、华南(珠三角)作动态的比较分析,重新审视传统中国社会的底层结构与发展脉络。他通过仔细研读明末华北大名府浚县知县张肯堂的判牍材料,结合其深厚的前期学术积累,深刻地指出,乡绅研究依然是判定某一特定区域中社会阶层、社会主导不同特质的重要指示,认为华南是宗族性的乡绅社会、江南是非宗族性的乡绅社会、华北是非宗族性的庶民社会。(107)这一重视县社会层面的具体论断,意义深刻,极具创新性。

因此,再“宏大”的历史叙事,其出发点首先仍应该是对史料的深入解读,其次才可顾及在前者基础上得出的理论认识,何况是国与国、地区与地区甚至全球范围这样的宏阔比较研究;否则,除了一次次接受西方理论的扫荡后被迫的重新反思,我们怎么能应对江南区域史研究中面临的新问题,遑论改进和提升我们的学术研究。(108)现在江南研究依然方兴未艾,论著堪称高产,但是其中难免重复雷同者,不过最令人遗憾的,还是对前人、海外同行研究的不熟悉、不了解,问题意识建立的基础多有薄弱,史料的占有与正确解读有待进一步加强。前修未密,后出转精。这本应是所有研究领域应该出现的现象。在这样的基础之上,理论概括与历史的准确书写才有望逐步达成。

注释:

①至于时段更宽的研究综述,可参见陈忠平、唐力行主编:《江南区域史论著目录(1900-2000)》,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7。

②龙登高:《中国传统市场成熟形态的探讨——江南地区市场研究的学术史回顾》,载《中国史研究动态》,1998(10)。

③有关江南地区的历史变革及国内外的一些主流观点,可参冯贤亮:《明清江南地区的环境变动与社会控制》,第1-10页,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

④《中国国家地理》“江南专辑”,2007(3)。

⑤伍余福:《三吴水利论》,“金声玉振集”本。

⑥《吴中水利通志》,北京图书馆藏明嘉靖三年锡山安国铜活字本。

⑦详见清人顾士琏等辑:《吴中开江书(三种)》(康熙七年刻本),特别是其中《娄江志》卷下所收的明代万历年间王在晋撰《娄江诸水利说》篇。

⑧赋税征收问题的讨论往往将此五府并称。参查继佐:《罪惟录》“志”部卷十四《漕志》,第769页,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86。

⑨郑晓:《今言》卷三,第139页,北京,中华书局,1984。

⑩卢泾才:《上史大司马东南权议四策》,见冯梦龙编撰:《甲申纪事》卷十一,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

(11)归有光:《震川先生集》卷八《寄王太守书》,上海,涵芬楼影印常熟刊本。

(12)全祖望:《鲒埼亭集外编》卷四十九《浙西分地录》,上海,涵芬楼影印姚江借树山房刊本。

(13)东鲁古狂生:《醉醒石》第八回“假虎威古玩流殃、奋鹰击书生仗义”,第68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

(14)详见无锡人胡雨人编的《江浙水利联合会审查员对于太湖局水利工程计划大纲实地调查报告书函》(民国间铅印本)所附“江南水道大势图”及其相关图注。

(15)加藤繁的研究成果结集于《中国经济史考证》(吴杰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3)。此后还有曾我部静雄的《唐宋以前的草市》(载《东亚经济研究》第16卷第4期)、周藤吉之的《宋代乡村中小都市的发展》(载《史学杂志》第59卷第9期)等。

(16)G.William Skinner,Marketing and Social Structure of Rural China(《中国农村的市场与社会结构》),连载于Journal of Asian Studies(vo124.1-3,1964-1965);史建云、徐秀丽译中文本,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

(17)G.William Skinner ed.,The City in Late Imperial China,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77;中文译本,北京,中华书局,2001。

(18)详见冯贤亮:《明清江南地区的环境变动与社会控制》,第5-8页。

(19)吴金成:《明清时期的江南社会:以城市发展为中心》,见《中国江南社会与中韩文化交流》,杭州出版社,1997。

(20)最近较有代表的成果是任放的《明清长江中游市镇经济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2003。

(21)马正林:《中国城市历史地理》,第15-16页,济南,山东教育出版社,1998。

(22)费孝通:《社会学的探索》,第237页,天津人民出版社,1984。

(23)赵冈:《中国城市发展史论文集》,第140-141页,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95。

(24)详参见刘石吉:《小城镇大问题:江南市镇研究的回顾与展望》,1998年9月杭州“中国东南区域史国际研讨会”宣读论文;后在2003年11月湖州“中国江南市镇国际学术研讨会”之宣读同名论文中又作了补充。

(25)李伯重:《工业发展与城市变化:明中叶至清叶的苏州》,见《多视角看江南经济史(1250-1840)》,第377-446页,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3。

(26)马正林:《中国城市历史地理》,第20-21页。

(27)参见刘石吉:《明清时代江南市镇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特别是第三篇“明清时代江南市镇之数量分析”。

(28)樊树志;《明清江南市镇探微》,第5页,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90。

(29)这方面相关的学术史评述,可参见冯贤亮:《明清时期中国的城乡关系》,载《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2005(3);范毅军:《明清江南市场聚落史研究的回顾与展望》,载《新史学》,1998(3);吴滔:《明清江南市镇与农村关系史研究概说》,载《中国农史》,2005(2)。

(30)王家范:《生活是治史者的教科书》,载《人民日报》,2004-02-14。

(31)杨士奇等撰:《历代名臣奏议》卷一百一《经国》,《四库全书》本。

(32)张内蕴、周大韶撰:《三吴水考》卷十三《水移考上·巡按直隶监察御史林条约》,《四库全书》本。

(33)《明会典》卷一百二十一《兵部十一·驿传三》,弘治十五年修、正德四年重校,《四库全书》本。

(34)归有光:《震川先生集》卷十九《朱隐君墓志铭》,上海,涵芬楼影印常熟刊本。

(35)钱谦益:《牧斋初学集》卷六十五《南京刑部尚书沈公神道碑铭》,上海,涵芬楼影印崇祯十六年刊本。

(36)胡宗宪撰:《筹海图编》卷十二《经略二·筑城堡》,《四库全书》本。

(37)两镇之间有溪水相隔。溪东为青镇,属桐乡县;溪西为乌镇,属乌程县。清时已概称乌镇。见清人陆以:《冷庐杂识》卷一,“乌镇”条,第5页,北京,中华书局,1984。

(38)乾隆《乌青镇志》卷三《建置》,乾隆间刻本。

(39)刘大钧:《吴兴农村经济》,第122页,上海,中国经济统计研究所,1939。

(40)乾隆《金山县志》卷一《疆域志·镇市》,1929年重印乾隆十六年刊本。

(41)笔者曾从学术史理路清理的层面,对此曾有细致说明,见冯贤亮:《明清时期中国的城乡关系》,但因行文所限,未提供足够的史料证明。此处堪作实证。

(42)同治《苏州府志》卷三《风俗》,光绪九年刊本。

(43)周鼎调撰:《嘉定周氏宗谱》(不分卷)“周氏族谱传”,康熙间著者手定原稿本。

(44)陆陇其:《三鱼堂文集·外集》附录《清故文林郎四川道监察御史陆先生行状》,《四库全书》本。

(45)《钦定大清会典则例》卷五十四《户部·蠲恤二》,《四库全书》本。

(46)倪大临纂、陶炳曾补辑:《茜泾记略》(不分卷)“风俗”、“殉难”条,乾隆三十七年纂、同治九年增补抄本。

(47)赵曜:《璜泾志略》(不分卷),“流习”条,稿本。

(48)赵锡孝:《徭役议》,见道光《苏州府志》卷十《田赋三·徭役》,道光四年刻本。

(49)朱福熙修、程锦熙纂:《黄埭志》卷一《都图》、卷二《物产》,1922年苏州振新书社石印本。

(50)吴熙编辑:《泰伯梅里志》卷一《地理》,光绪二十三年刻本。

(51)严一萍:《新塍新志》卷二“丙分乡概略·乡村考”,1946年铅印本。

(52)张郁文:《木渎小志》卷五《物产》,1921年苏州华兴印书局铅印本。

(53)封作梅补辑:《张泽志》卷二《疆域志·村庄》,松江博物馆藏抄本。

(54)赵诒翼:《信义志稿》卷二十《志事·物产》,宣统三年修,抄本。

(55)张郁文:《木渎小志》卷六《杂志》。

(56)民国《吴县志》卷二十一上《乡镇一》,1933年铅印本。

(57)沈藻采:《元和唯亭志》卷一《都图》,1934年元和沈三益堂铅印本。

(58)沈藻采:《元和唯亭志》卷三《风俗》。

(59)蔡蓉升纂、蔡蒙续纂:《双林镇志》卷十五《风俗》,上海,商务印书馆铅印本,1917。

(60)张邦镇:《校订〈唐市志〉求撰序文小引》,见倪赐纂、苏双翔补纂:《唐市志》卷之上“小引”,乾隆五十七年原纂、道光十四年补纂,抄本。

(61)阎登云修、周之桢纂:《同里志》卷一《舆地志上·乡都》,嘉庆十三年序、1917年叶嘉棣铅印本。

(62)阎登云修、周之桢纂:《同里志》卷六《典制志·风俗》。

(63)滨岛敦俊:《农村社会——觉书》,见森正夫编:《明清时代史の基本问题》,第155-180页,东京,汲古书院,1997。

(64)潘光旦、费孝通:《科举与社会流动》,载《社会科学》,1947(1)。

(65)费孝通:《小城镇大问题》,见《费孝通论小城镇建设》,第18页,北京,群言出版社,2000。

(66)稻田清一:《清末江南一乡村地主生活空间的范围与结构》,载《中国历史地理论丛》,1996(2)。

(67)柳兆薰:《柳兆薰日记》,载《中华文史论丛》增刊“太平天国史料专辑”,第99-386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

(68)具体研究见稻田清一的《清末江南一乡村地主生活空间的范围与结构》、洪璞的《乡居·镇居·城居——清末民国江南地主日常活动社会和空间范围的变迁》〔载《中国历地理论丛》,2002(4)〕。

(69)《申报》,光绪九年八月初七日。

(70)柳亚子:《五十七年》,见《柳亚子文集》(自传·年谱·日记),第99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

(71)徐茂明:《江南士绅与江南社会(1368-1911)》,“序”,第5-9页,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唐力行、徐茂明:《明清以来徽州与苏州社会保障的比较研究》,见王卫平主编:《明清时期江南社会史研究》,第249-272页,北京,群言出版社,2006。

(72)施坚雅:《中华帝国晚期的城市》,第242页,北京,中华书局,2001。

(73)详见李孝悌:《中国的城市生活》,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2005。

(74)详见Linda Cooke Johnson ed.,Cities of Jiangnan in Late Imperial China,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Press,1993.

(75)例如,钱杭与承载的《十七世纪江南社会生活》(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96)、王鸿泰的《流动与互动——由明清间城市生活的特性探测公众场域的开展》(台北,台湾大学历史学研究所,1998)、熊月之与熊秉真主编的《明清以来江南社会与文化论集》(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4)、陈江的《明代中后期的江南社会与社会生活》(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6)等。

(76)《石联遗稿》卷四《别郡公唐岩先生叙》,明万历间刻本。

(77)冯贤亮:《明清江南地区的环境变动与社会控制》,第43-48页。

(78)谢肇淛:《五杂俎》卷三《地部一》,第65页,台北,伟文图书出版社有限公司,1977。

(79)王士禛:《分甘余话》卷一,“马吊牌”条,第21-22页,北京,中华书局,1989。

(80)何良俊:《四友斋丛说》卷十三《史九》,第109-110页,北京,中华书局,1959。

(81)王士性:《广志绎》卷四《江南诸省》,见周振鹤点校:《王士性地理书三种》,第326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

(82)顾公燮:《消夏闲记摘抄》卷上,“抚藩禁烧香、演剧”条,上海,涵芬楼秘笈本。

(83)龚炜:《巢林笔谈》卷六,“叶寿承至老冠服一式”条,第149页,北京,中华书局,1981。

(84)龚炜:《巢林笔谈》卷五,“吴俗奢靡日甚”条,第113-114页。

(85)蔡蓉升纂、蔡蒙续纂:《双林镇志》卷十五《风俗》,上海,商务印馆铅印本,1917。

(86)乾隆《江南通志》首卷二之一《圣祖仁皇帝诏谕》,乾隆二年重修本。

(87)归有光:《震川先生集》卷十一《送昆山县令朱侯序》,上海,涵芬楼影印常熟刊本。

(88)陈继儒:《白石樵真稿·尺牍》卷四《答钱兵尊》,北京大学图书馆藏明崇祯刻本。

(89)陈继儒:《晚香堂集》卷五《青浦令贺公景瞻去思碑记》,明崇祯刻本。

(90)冯贤亮:《明清江南乡村民众的生活与地区差异》,载《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03(4)。

(91)周厚地:《干山志》卷三《土产》、《风俗》,松江博物馆藏抄本。

(92)周凤池纂、蔡自申续纂:《金泽小志》卷一《风俗》,上海图书馆藏抄本,乾隆间纂、道光十一年续纂。

(93)陈龙正:《幾亭全书》卷二十三《政书·乡筹》,“治人治法”条,康熙云书阁刻本。

(94)刘大钧:《吴兴农村经济》,第126页。

(95)《德清县新志》卷四《农桑》,1932年铅印本。

(96)李诩:《戒庵老人漫笔》卷四,“谈参传”条,第153-154页,北京,中华书局,1982;张履祥著,陈恒力校释、王达参订:《补农书校释》,北京,农业出版社,1983;姜皋:《浦泖农咨》,上海图书馆藏道光十四年刻本。

(97)Gilbert Rozman,Urban Networks in Ch'ing and Tokugawa Japan,Princeton,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73.

(98)Philip A.Kuhn孔飞力,Soulstealers:The Chinese Sorcery Scare of 1768,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90;中文译本《叫魂:1768年中国妖术大恐慌》,上海三联书店,1999。

(99)王振忠:《从新发现的徽州文书看“叫魂”事件》,载《复旦学报》,2005(2)。

(100)安德列·贡德·弗兰克:《白银资本——重视经济全球化中的东方》,刘北成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0。

(101)彭慕兰:《大分流——欧洲、中国及现代世界经济的发展》,史建云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3。

(102)彭慕兰:《世界经济史中的近世江南:比较与综合观察》,载《历史研究》,2003(4)。

(103)王家范:《中国社会经济史面临的挑战——回应〈大分流〉的“问题意识”》,载《史林》,2004(4)。

(104)详见冯贤亮:《传统时代江南的中层社会与乡村控制》,载《学术季刊》,2002(2)。

(105)初期的成果结集正式出版的有《华中·南デルタ农村实地调查报告书》(滨岛敦俊与片山刚、高桥正合编),大阪,“大阪大学文学部纪要”第34卷,1994。

(106)代表著作有《明代江南农村社会の研究》(东京,东京大学出版会,1982)、《总管信仰——近世江南农村社会と民间宗教》(东京,研文出版,2001)等。

(107)滨岛敦俊的这些认识,基于其以往的实证研究、田野考察,以及最新研究《明末华北地区地方士人的存在形态》一文(2006,未刊稿)。

(108)有关江南研究的开拓与最新研究问题的讨论,因篇幅所限,这里无法融入,留待另文详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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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料与史学:明清江南研究的几个方面_城市中国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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