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货紧缩与农业结构调整,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通货紧缩论文,结构调整论文,农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通货紧缩在给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带来不利影响的同时,也给农村经济的改革与发展带来新的机遇和契机。农产品多了,粮食多了,是件大好事,它总归要比短缺好得多。尽管“多”有“多的难处”,但总要比“少的弊病”强许多。抓住农产品(特别是粮食)过剩的大好时机,应全力推进农村经济改革,以市场为导向,调整农村产业结构,促进农业经营方式及增长方式转换,发展效益农业和生态农业,使农村经济跃上新的台阶,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第一,变“政治农业”为“商品农业”。所谓“政治农业”是指国家把农业当作实现政治目标和政治利益的一种手段或工具,强加给农业以一种政治属性。它是由农业的特殊地位尤其是由其提供的特殊产品——粮食的特殊效用所引起的。粮食是人类的基本食物,是一种维持人的生命的消费品。粮食对于中国社会的稳定与发展确实起决定性的基础作用,粮食安全不仅仅是个经济问题,而是一个关系国计民生重大的政治问题。长期以来,我国正是基于此把粮食赋予了浓浓的政治属性,一直把它当作政治产品来看待,把发展粮食生产作为政治任务来完成。全国从上到下靠政治命令、政治口号指挥粮食生产,甚至用“政治斗争”来“促进”农业生产,实现粮食增产。粮食不能当作商品来流通,而要靠政治命令“调拨”。正是由于不恰当地把粮食在国计民生中的特殊作用曲解与固化为政治属性,从根本上否定了粮食的一般属性——商品性,这就带来诸多的不良后果:(1)农业生产长期奉行“以粮为纲”,形成了单一死板的产业结构;(2)粮食长期不能自由流通,由国家统购统销;计划调拨,由政府定价,而不能实行市场定价;(3)既然粮食是一种政治产品,那么它就要时时服从政治的需要,而不必按商品本质的要求去追求经济效益与盈利。
在中国已发生三次粮食过剩的今天,面对现实科学地思索,不能不承认一个基本而又简单的经济学道理,即粮食不是政治产品,它只是一种具有特殊作用的商品。其之所以特殊,是因为它的使用价值即效用特殊,但无论如何它作为一个商品本身并不具有任何社会的政治属性。因此,必须把强加于粮食上的政治属性去掉,恢复其商品的本来面目,使其由政治支配与决定变为由市场规律支配与决定。这样,全国上下从领导到群众对农业的认识必须来一个根本转变,即由政治农业变为商品农业。只有实现了这个转变,才能从根基上认识农产品(特别是粮食)的过剩问题。商品经济或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产品(特别是粮食)既然是商品,那它就要受供求规律、价值规律及竞争规律等商品经济的基本规律的支配与调节。
第二,变单一结构的农业为多元结构的农业。农业的内部结构主要是粮食生产与经济作物之间的比例构成。
改革开放之前,我国农业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一直推行“以粮为纲,全面发展”的方针。实事求是地讲,这个方针对当时农业生产力的发展还是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的。它特别强调发展粮食生产,认为它是农业生产的“纲”,只要举起了这个“纲”,其他各项就自然上去了,可谓“纲举目张”。执行这个方针最大的成效是把粮食生产突出地抓了上去,实现了粮食自给,基本上解决了当时全国10亿人口的吃饭问题。执行这个方针带来的最大问题是粮食生产孤立前进,形成了单一的农业结构。
改革开放以后,党和国家大力推进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在十分重视发展粮食生产的同时,大力发展多种经营,广开农村集市贸易市场,促进经济作物的生产与流通,棉花、油料、麻类、蚕丝、茶叶、食糖、蔬菜、水果、烟叶、药材及其它杂项等,均获得迅猛的发展。到90年代中期,这些农副产品均已达到供给有余的程度。此时,我国农业畸形的单一产业结构有了根本性的改变,开始形成以粮食生产为主体的多种经济作物共同发展的多元化的产业结构。
这次通货紧缩使我国农业产业结构的方面问题更加明显突出地暴露出来:一是结构单一化问题仍十分严重。这表现在农产品过剩中,粮食过剩最尖锐、最突出,不仅量大、面大,而且品种也具有单一性特征。许多省区粮食过剩主要是“玉米过剩”,或是“粗稻谷过剩”,或是“棉花过剩”等等。这警示我们:应该对“以粮为纲”进行反思和重新审视。可否说这种粮食单一突出过剩是坚持“以粮为纲”的必然后果?我以为,恐怕不能彻底否定其影响。尽管农村改革开放后我国的官方文件上再也没有提坚持“以粮为纲”,可实际上仍没有摆脱它的作用及影响。因为,在农业生产的发展战略指导上从未公开否定和废弃这个方针。改革开放10几年时间连续三次发生粮食过剩的事实就足以证明“以粮为纲”这个方针一直在发挥作用。也正因为如此,农业结构单一化的问题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二是农业结构层次低并且陈旧老化,急需产业结构更新、升级与优化。三次农产品过剩都无一例外地突出表现为量的过剩,在品种及质量上的问题非但没有缓解,反而更加尖锐突出。真正无公害、无污染的“绿色产品”为数不多,尤其是拿到国际市场上去检验,去竞争,很少能站得住脚。并且,叫得响的名优农副产品更是屈指可数。这同中国这个农业大国的地位和同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都是不相适应的。这充分地反映了我国的农产品过剩是陈旧老化的产业结构的产物。我们要充分利用这种过剩为我们提供的契机,大力提高农产品质量,增加优良品种,创造更多的国内国际名优产品,促进我国农业产业结构的更新、升级与优化。
第三,加速农村二、三产业的发展,使农村三次产业结构日趋合理化。农村经济不仅仅是农业,即不仅仅是第一产业,它还应包括第二、三产业。第二、三产业的发展决不仅限于城镇,在广大农村也应大力发展起来。这是农村工业化的必由之路,也是整个国家实现工业化、现代化的需要。
目前,我国农村的第二、三产业发展严重滞后,三次产业结构明显不合理,处于严重失调状态。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农产品加工业极不发达,农机修理、加工和制造业及农用生产资料加工业也不发达。我国第二产业的分布不合理,其中表现之一就是它集于大中城市,小城镇很少有比较现代化的加工工业。尤其是在乡村,虽然改革开放后乡镇企业取得迅猛发展,但大都是比较低级落后的加工业,小钢铁、小化肥、小农机、小造纸、小水泥、小食品等,多以牺牲农村生态环境为代价来发展,并且质量档次低,经济效益差。这种极不完整的低水平的加工业,根本无法适应农村第一产业迅速发展的需要。随着农产品过剩现象的出现与加剧,迫切需要改变第二产业远离农村的状况,在农村就地就近加速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改造和提高原有的各类小加工工业,进行粮食及其它农产品深加工,增加农产品的附加值。
二是第三产业更不发达,其发展水平远远低于城市。由于地理环境、人口密度、信息交通等条件的原因,城市的第三产业比乡村的第三产业要发达,似乎在情理之中,但决不可以认为乡村的第三产业发展必然要落后。认为乡村的第三产业发展远远低于城市,甚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是理所当然的,那就是一种误解。西方许多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乡村第三产业的发展水平并不比城市低多少,有些地方甚至高于城市,在那里你看不出乡村与城市在这方面有多大的差距。第三产业中的主要行业商业、物资、饮食、服务、交通运输、邮电、金融、保险、科学、教育、文化、卫生、社会福利等,在目前我国农村有哪一个算得上比较发达的呢?当然,从纵向来看,建国50年来我国农村在上述诸行业确有很大发展,与解放前比也确是天翻地覆的变化。但从横向与其他发达国家相比,差距就大多了。以上姑且不论,仅就其现实发展程度,确实远远不能适应与满足农村第一、二产业发展的需要。目前,农村第三产业体系极不健全,极不完善,水平低下,结构也不合理,并且同城市第三产业发展形成巨大的反差与严重的失衡,这使得农村经济所承受的通货紧缩的打击远比城市严重得多。综观全国各地,可以较清晰地看到:哪个地方农村第三产业发展得好,哪个地方第一产业游离出来的劳动力就能够就地得到很好吸收和安置,哪个地方农村经济就充满生机与活力;反之,哪个地方农村第三产业不发达,甚至残缺不全,处在极低水平上,那个地方的农业剩余劳动力就盲目大量外流,不仅给社会稳定带来诸多问题与麻烦,而且也使当地农村经济陷入困境,甚至出现萧条与衰退。所以,在当今广大农村发展第三产业已是当务之急,因为它是使农村经济摆脱通货紧缩的困扰,稳定和搞活农村经济的正确道路和现实迫切的需要。从长远来看,它更是调整农村产业结构,使之不断合理化,加速城乡一体化,促进国家工业化与现代化早日实现的战略需要。
第四,由数量农业转向效益农业,由污染农业转向生态农业,由粗放农业转向集约农业。
这三个转变是紧密联系的。完成这三个转变,就是实现农业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可以说,它是我国农业摆脱低水平过剩,跃上新的台阶,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根本途径,也是我国农村经济摆脱通货紧缩的困扰,带动整个国民经济进入良性循环的唯一正确的选择。追求数量(产量),忽视质量与效益,是我国传统农业粗放增长方式的基本特征。从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与作用角度看,它是引致我国农产品过剩,进而引发全国经济通货紧缩的一个重要深层根源。
综观全国,凡是农业单纯追求产量的省区,农业的经济效益都欠佳,大都是比较贫困落后的地方。而这些地方又都是资金十分匮乏的地方。通货紧缩一来,使这些原本就很“干旱”(缺钱)的地方更加“旱情”严重,成为通货紧缩的重“灾区”。所以,从提高农业经济的整体效益出发,从改变“高产穷县”、“高产穷省”的落后面貌出发,真正实实在在地提高广大农民的实际生活水平,转变农业的增长方式已是刻不容缓。从数量农业转向质量效益农业,从污染农业转向生态农业,从粗放农业转向集约农业,是我国农村经济摆脱通货紧缩的困扰,走上可持续发展轨道的根本出路与正确选择。
第五,大力发展农村个体私营经济,促进农村经济“公与私”的结构优化。
我国的个体私营经济虽然首先是在农村产生与发展起来的,但目前就其总体而言,农村个体私营经济却远远落后于城市。在改革开放之初,即在80年代初期,农村个体私营经济在全国是居多数的,大约要占全国个体私营经济总量的80%左右。随着城市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与扩大,城市个体私营经济迅猛发展,不仅在数量上大大超过了农村,而且在质量、规模、效益等方面都远远超过了农村。农村个体私营经济数量少、规模小、布局分散,且不合理,吸纳就业的功能很差,企业经济效益低,无力进行资本扩张和采用先进生产技术及现代经营管理方式,只能在一定限度内对农村公有制经济发挥补充作用,尚不能形成与公有制经济的强有力的竞争。正因为它在农村经济的“公与私”的结构中所占比重小,作用力有限,不能与公有制经济展开对峙性的强有力的市场竞争,所以农村经济缺乏应有的生机与活力是很自然的。没有竞争的经济,价值规律的作用得不到有效贯彻,市场机制不能充分发挥作用,这种经济形式必然是呆滞的,没有生机与活力的。
目前,我国农村经济的“公与私”结构的最大缺陷是“私”太少、太小,这可以说是农村经济结构不合理的显著标志之一。优化我国农村经济的“公与私”结构,不能采取削弱和限制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办法,而只能是采取宽松的政策,鼓励农村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在维护生态环境的条件下,允许广大农民兴办农村第二、三产业,尤其应鼓励农民集资联办股份合作制。同时,也应大力支持和鼓励城镇中的个体户和私营企业主带资下乡,进行农产品开发与深加工,也可以兴办适合农村需要的第三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