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别行政区如何能成为特别行政区”辩论的背后_胡鞍钢论文

“香港特别行政区如何能成为特别行政区”辩论的背后_胡鞍钢论文

“特区怎么特”争论的背后,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特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到今年底,党中央、国务院给予特区的多项优惠政策将全部到期,如外商投资的资本货物免征关税政策、财税留用政策及外汇留成、减免税收等多项政策将不复存在;只保留了个别的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率仍为15%,低于全国统一的33%税率。

一位刚刚从深圳归来的学者告诉记者,深圳特区上下欢庆其15周年纪念日时,心情极为复杂。有内忧:近几年来深圳生产成本急剧攀升,外资源源北流,以往竞争优势不再强劲;占三分之一强的255.6万平方米的厂房迄今闲置;特殊政策的到期又意味着深圳将面临“断奶”之痛。

也有所谓“外忧”:持续近一年的“特区特不特”、“怎样特下去”的争论愈加公开化。中共深圳市委书记厉有为今夏接受《深圳特区报》专访时,曾不点名批评中科院国情小组研究员胡鞍钢的“特区不再特”的论点。《深圳特区报》随之发表多篇评论文章,言词颇为激烈,连“学风差,品格差”的典型“学棍”的说法也见诸报端。有知内情者告诉记者:这一争论明显超出学术观点之争。也许深圳方面担心胡鞍钢的这一主张是否会由学术观点演变成一种政策?

争论的由来及焦点

1994年初,胡鞍钢在一份国情报告中建议:“为了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取消各种减免税和优惠政策,取消不利于缩小地区差距、优惠于某些地区的经济特权。”他认为,中央政府是市场竞争规则的制定者与监督者,不应带头破例对某些地区实行优惠政策或提供垄断。除自由贸易区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律实行统一税制,任何地方无权减免中央税收,任何地方不得享有法律和制度之外的经济特权,即使是经济特区也不能享有和保留经济特权。半年后,胡鞍钢又在中央党校省长班讲课时强调了上述观点。

在此前后也出现另一家之言。1994年10月国务院特区办刘福恒在国内报刊发表文章,提出要“特区更特”。他主张在特区建自由港,应给特区某些和内地不同的特殊进出口与外汇留成管理政策。针对这一观点,胡鞍钢同年12月在新加坡《联合早报》发表文章反驳。今年6月底在厦门召开的特区经济研讨会上,胡鞍钢提交了“特区还能再‘特’吗?”的论文,进一步阐述自己的观点。一个多月后,《深圳特区报》头版头条刊出市委书记厉有为的专访文章,一方面正面介绍深圳15年的贡献,另一方面不点名地批评有人反对邓小平的特区政策,主张取消特区。对此,胡鞍钢在香港报纸发表《我为什么主张“特区不特”》一文。接着,“办特区是搞特权吗?”、“浅议学者与学棍”、“棍子向谁打来?”等文章在《深圳特区报》陆续刊出。

纵观双方的争议,其焦点大致集中在五个方面:一是如何看待特区优惠政策的作用?一方认为,特区的优惠政策实质上是一种特权,具有破坏公平竞争的消极作用;另一方认为,深圳就是依靠特殊政策在15年时间中从一个边陲小镇建起了一个现代化大都市。二是特区是否培养了一个特殊利益集团?一方认为,随着改革分权化的过程,在国家机器内部组合成各种特殊的独立的经济集团和政治利益集团,通过经济与政治寻租,寻求垄断和特权;另一方认为,这种说法不仅把脏水泼在特区建设者身上,而且把中央领导诬陷在里面了。三是特区的贡献有多人?一方认为,海关税、铁路、邮电、银行收入都是中央的专项收入,把中央的帐记在自己的身上,有“贪天下之功”之嫌;另一方认为,深圳特区开办之初,中央只给了1.5亿元开办费,15年来,国家从深圳取得的海关税、铁路、银行等收益达500亿以上。四是特区政策与其他地区发展的关系?一方认为,特区搞优惠政策利少弊多,只利于少数地区,损害大多数地区,只刺激局部市场繁荣,却破坏国内市场统一;另一方认为,有些人很偏激,只看深圳发展了,就说“你好了,我还没好”,这是不行的,是极左的平均主义思想。五是关于特区应特在何处?一方认为,特区不能特在优惠政策和减免税上,而应特在制度创新与技术创新上;另一方认为,深圳的使命还远远没有完结,还必须继续实践,继续试验,继续探索。

这场争论有其特殊的背景。自去年以来,中国的改革进入“制度创新”时代,推出了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为目标的一系列宏观经济制度。这就在客观上要求经济特区从创办时的“旧体制外”走入“新体制内”,原来实行的某些特殊政策势必逐步淡化以至减少。正在制定的“九五”计划其主旋律之一就是要解决发达与欠发达地区日益扩大的差距问题。在这样大背景下,出现“特区应不应该特”、“特区怎样特”之争是自然的。

怎么看待这场争论?

这场争论从一开始就引起沿海地区及有关方面的关注。有关特区、有关优惠政策往何处去,均成为敏感话题。正因为如此,当记者打电话给相关的宏观决策部门,询问对此争论的看法时,大都以“不好谈”为理由礼貌谢绝,有的即使谈完了,又回头打电话来叫记者不要发表。

相比之下,北京理论界对此要活跃的多,各执己见。国家体改委经济与管理研究所副研究员邹蓝在接受采访时说:胡鞍钢是站在全国的角度看特区,话说的实在而已,有些话点到了深圳的敏感点上。他说:深圳方面对待有不同意见的学者,采取骂人的方式,实在有失风度。应该用学术讨论的方法对待学者。我前不久在深圳呆了几个月,看到现实的深圳面临着社会与经济发展不平衡的诸多问题,深圳要突破困境,走出低谷,应该多听专家、学者的意见,吸收良策,而不是对学者打棍子,重要的是反思自己。

北京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著名经济学家说:“特区问题早有说法,没有争论的意义。包括厉以宁、董辅礽在内的一些专家,对胡鞍钢的某些说法则表示不赞同。上海社科院邓小平理论研究中心主任夏禹龙认为:“特区不特”理论违反了邓小平经济思想,将会引起经济不稳定。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林青松则表示:胡鞍钢只是以经济政策上的优惠角度认为特区没有存在必要,但建立特区的另一种作用是为内地的发展提供经验。在全国都建立了现代市场经济后,特区就会逐步取消。但建立现代市场经济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如果胡鞍钢现在就否认特区存在的必要性,我认为是忽视了这样一种作用。

国务院特区办综合司司长柳孝华在接受采访时说:我认为,讨论应该弄清楚什么是特区的“特”?特区的“特”是有着以功能为目标,以政策为手段,以特区人创业为载体的综合目标。如果仅仅把属于手段的特殊政策作为讨论焦点,就不容易把问题搞清楚。他说,回顾我国举办经济特区以来15年的历史,关于特区问题有过三次大讨论。第一次在80年代初围绕“要不要办特区”而展开。第二次在80年代中期,是围绕“特区能不能办好”展开,第三次就是最近展开的“特区怎样特下去”的讨论,主题是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下,是否还需要特区,怎样发挥特区的特殊作用?柳孝华认为:“三次大讨论,首先体现了经济特区不断深入的发展过程,反映了人们的思想逐步深化、对特区不断寄予新希望的认识过程。前两次大讨论都对特区的健康发展产生了积极的作用,这一次也应该不例外。”

特区怎样“特”下去?

前不久,在国务院新闻局举行的一次记者招待会上,财政部部长刘仲藜对记者说:中央已经决定,对特区的基本政策不变,但有些政策要做一些小的调整,从长远看还要纳入统一税制中来。

长期以来,人们印象中的特区优惠政策,就是减免税与财政上的特殊政策。今年底多项优惠政策到期后,自然会使人联想:没有了优惠政策,特区怎样特呢?其实优惠政策只是特区政策的一部分,大部分优惠政策取消了,不能说特区政策就没有了。柳孝华司长说:特区政策有三种,第一种是体制政策,比如扩大特区的经济管理权限,率先进行市场经济体制为核心的投资环境建设;第二种是我们通常所讲的优惠政策,也就是与国际市场接轨的外商投资政策,如企业所得税为15%、外商投资的资本货物免征关税等;第三种是国家的扶持政策,在中央财政无力大量投资的情况,通过实行财税留用政策来解决特区的开发资金。制定这类政策原来就有期限,目前特区财力已具备自我滚动开发能力,取消这类政策,纳入全国统一的财税体制是顺理成章的。

国务院特区办主任胡平在一次接受采访时说,既然中央不再给特区新的优惠政策,特区要继续“特”下去,必须在“功能”上好好做文章,胡平把特区前15年概括总结叫“优惠”型的,并认为今后要转到“功能”型上来。而特区的生命力也正在于此。

特区的功能是什么呢?现在比较一致的说法是“试验场”、“窗口”和“排头兵”,柳孝华司长对记者说:在“试验场”与“窗口”作用上,特区远没有能够发挥其作用。譬如,怎么把地区发展经济动力机制与束缚机制结合起来,克服盲目冲动;怎样调整经济结构;切实把经济增长纳入效益型轨道,怎样促使地区发展经济积极性与宏观调控目标相吻合,保持经济又快又好发展;怎样在抓好物质文明建设同时抓好精神文明建设等。这些如果没有经过局部试验就在全国推开是行不通的。

据悉,深圳方面对自己今后的发展提出“三先”:即“我国将要实行的符合国情的国际惯例,在深圳先试办;我国复关需要调整的政策,在深圳先试用;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改革的措施,在深圳先试行”。胡平主任肯定其思路与大方向是对的,并认为这个原则也适合所有的特区。人们关注的上海浦东新区,最近中央明确给其优惠政策均为功能型的政策,而非财政与税收型的优惠政策。这些新政策中规定,把浦东新区财政体制纳入全国统一的税制轨道。作为以前财政全留自己的浦东,这是一个很大的调整。

听说深圳方面有关部门最近已下通知给各新闻单位,不再争论“特区不特”的这类问题。记者就此采访了刚从国外讲学归来的胡鞍钢。他表示:我一直研究与关注的是影响中国的重大问题。比如: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发达与欠发达地区的关系,经济增长与经济稳定的关系,在研究这些问题时多少要涉及特区问题。特区人口占中国总人口不足1%,不管它取得多大成绩,但在影响整个中国长期发展的重大问题上,并不占有重要地位。他说:“我的研究重点将保持在以上的问题,对深圳、对特区的争论,将像小平同志讲的那样,不争论、少争论、向前看。”

透过特区这场争论的背后,可以联想到一个深层次的问题。特区的创建是一个历史。也就是在15年前,关于改革、关于开放,我们党处于一种“摸着石头过河”的阶段,那时出现的多是“自选动作”,而且是自下而上的探索。15年后的今天,对于市场经济的路如何走,如何创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体制框架,已在十四届三中全会做了规定与计划,已开始由“自选”动作改为“规定动作”,而且是自上而下的、统一的部署与推进。这是一个具有历史意义的转变,在这一深刻的转变与新的改革阶段,当然不可套用原有的成功经验与作法,调整、补充成为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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