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的商品理论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论一种研究马克思主义的方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马克思论文,马克思主义论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论文,方法论文,商品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实践中的社会主义在改革和发展中所遇到的一个最大难题,是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社会主义制度和商品经济形式之间的关系。因为在马克思和恩格斯创立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中,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是社会直接占有全部生产资料,商品生产将被消除,社会生产内部的无政府状态将为有计划的自觉的组织所代替。这是人类从必然王国进入自由王国的飞跃。但是,在现实的社会主义国家里,商品生产不仅没有完全消除,而且市场经济(有人说是商品经济发展的高级阶段)还要充分发展。对这个问题应如何看待呢?是我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违背了马克思商品理论所揭示的客观规律,还是马克思商品理论本身有缺陷。正如有人所想的那样,马克思关于商品消亡的论述不过是以“他在世时的生产力发展高度”为根据的乌托邦,马克思不可能预见到他逝世后社会发展的变化,我们不能再按马克思所设想的那样去实践了。这就向人们提出一系列相关的问题:马克思商品理论所包含的基本原理是不是科学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论和实践能不能证明马克思的商品理论是错误的?我们到底应该怎样学习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去研究和解决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所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一
我国理论界的某些人之所以对马克思的商品理论产生误解,对我们发展商品经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理论根据和现实条件认识不清楚,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对马克思的三大社会经济形态学说缺乏正确的理解,既不能从经济学的科学视野,也不能从历史观的哲学高度去把握该学说深厚的理论底蕴和长远的指导意义。
众所周知,在马克思的论著中,对人类社会的演进有两种不同的表述,一种是“五形态”理论,一种是“三形态”理论。前者是人们所熟悉的,我们的理论书籍经常采用它;后者在一个较长的时期里,却被人们所忽视。
所谓五种社会形态理论,是指马克思根据人们对生产资料的占有关系,将人类社会划分为亚细亚的、古代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并将其视为经济的社会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他认为资产阶级的生产关系是社会生产过程的最后一个对抗形式,人类社会的史前时期就以这种社会形态而告终,取代它的将是共产主义的生产方式(社会主义只是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马克思所说的亚细亚生产方式,是指古代东方社会及其土地公有制;古代的生产方式是指以古罗马为代表的奴隶制;封建制社会又称中世纪社会。这些都是在说明有文字记载的历史的分期。在人类史前社会,是原始共产主义时期。因此,人们通常把社会经济形态概括为五种,即原始社会、奴隶制社会,封建制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这五种形态的演进同社会生产关系的更替是相一致的。
所谓三种社会形态理论,是马克思根据人们的劳动交换关系,把人类社会划分为“人的依赖关系”的社会。“物的依赖关系”的社会和“个人全面发展”的社会三种依次更替的形态。他在1857—1858年写的《经济学手稿》中明确指出:“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然发生的),是最初的社会形态,在这种形态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窄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以物的依赖性作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态,在这种形态下,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变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个阶段。”(《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104页)在这里, 马克思深刻地揭示了生产力发展水平、人们的交换关系和人类的个体发展状况之间内在的、必然的联系。正是与人的依赖关系、物的依赖关系、个人全面发展三种社会形态相对应,我们才可以把社会经济发展的“自然史”分为自然经济、商品经济和产品经济三个阶段。
在自然经济形态下,人们控制和改造自然的能力十分低下,人们还只是“直接地从自然界再生产自己”。一方面,个人只有依赖于群体,在没有社会分工,或者只是在一种自然的分工状态下,向周围的自然直接索取生活资料;另一方面,人们只能以血缘或以有限的地域为基础,结成相互依赖的共同体,同自然界发生物质变换关系。绝大多数产品都是在相对封闭的“共同体”内完成的,交换只是附带进行的,“产品变为商品,从而人作为商品生产者而存在的现象,处于从属地位”。古老的社会生产机体“或者以个人尚未成熟,尚未脱掉同其他人的自然血缘联系的脐带为基础,或者以直接的统治和服从的关系为基础”。“人们在物质生活生产过程内部的关系,即他们彼此之间以及他们同自然之间的关系是很狭隘的。”(《资本论》第1卷第96 页)这种关系具体表现为家长制的关系、古代共同体、封建制度和行会制度;换言之,它存在于从原始氏族公社、奴隶制社会到封建社会三个历史时期。
自然经济形态即“家长制的,古代的(以及封建的)状态随着商业、奢侈、货币、交换价值的发展而没落下去”,取而代之的是商品经济形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104 页)因为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特别是社会分工、机器大工业以及科学技术在工艺上的运用等等,人们对自然的控制改造能力逐渐提高,“共同体”的劳动形式被不断发展起来的社会分工所瓦解,人与人之间一切固定的依赖关系解体了,在形式上表现为相互独立的个人。但是,由普遍的需求和供给互相产生的压力,促使毫不相干的个人发生联系,形成以产品交换为基础的全面依赖关系。个人只能为他人、为社会而生产,而不是为自身需要而生产。他们的劳动只有经过市场交换,实现为交换价值之后,才能为社会所承认,他们的私人劳动才转化为社会劳动。这种人对人的依赖关系减弱了,而人对物的依赖却增强了,“活动和产品的普遍交换已成为每一单个人的生存条件,这种普遍交换,他们的互相联系,表现为对他们本身来说是异已的、无关的东西,表现为一种物。”(《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103 页)这种人对物的依赖关系早在奴隶制和封建制社会就作为补充性的关系存在了,而作为处于支配地位的、普遍性的关系,只存在于资本主义社会中。在马克思看来,“只有在资本主义生产的基础上,商品才变为产品的一般形式。所有产品才必须采取商品的形式,买和卖才不仅支配了生产的剩余,而且支配了生产的实体本身,各种生产条件才广泛地表现为从流通进入生产过程的商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9卷第4—5页)“只有在资本主义生产的基础上,商品生产才表现为标准的、占统治地位的生产方式。”(《资本论》第2 卷第40页)
为什么在资本主义社会商品经济占居了统治地位?关键的原因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使劳动力成了商品。即雇佣工人一方面不像个体农民、个体手工业者那样是生产资料的所有者;另一方面,也不像奴隶那样等同于生产资料。他们是自由的,自由得一无所有,不得不出卖自己的劳动力。只有当雇佣工人“出卖自己的劳动能力的时候,生产才在其整个范围内,在其整个深度和广度内,变成商品生产,一切产品才转化为商品,每个个别生产部门的物的条件本身才作为商品进入该生产部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9卷第5 页)正是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打破了自然经济的血缘和地域的限制以及人与人之间的依附关系和固定的等级秩序,使市民阶级(包括资本家和工人)都获得了“人的独立性”,能自由平等地与市场发生关系并且到处流动,由此造成了个人才能的多样性和社会关系的丰富性,并促进了生产力的巨大发展。然而,在商品经济条件下,人并没有获得真正的自由,他们不过从对人的依赖转变为对物的依赖,从直接受“人的限制”转变为受“物的限制”,因而人类到这时还不可能克服“个人同自己和同别人的普遍异化”,社会生产的无政府状态,动物般的生存竞争以及阶级间的对立和冲突等等。
商品、货币、市场不是从来就有的,也不会永恒地存在和发展下去。它们将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充分发展,旧式的社会分工的完全消除,私有制的彻底消灭,社会化大生产的高度发达而退出历史舞台,为产品经济所取代。在这种新的经济形态下,人们对自然具有高度的改造和控制能力,他们的“自由个性”得到全面发展,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无须采取间接的物的依赖关系,社会生产的无政府状况和商品拜物教、货币拜物教等异化现象也随之消亡,人类才真正跨入共产主义的理想王国。马克思在他的名著《哥达纲领批判》中说:“在一个集体的、以生产资料公有为基础的社会中,生产者不交换自己的产品;用在产品上的劳动,在这里也不表现为这些产品的价值,不表现为这些产品所具有的某种物的属性,因为这时,同资本主义社会相反,个人的劳动不再经过迂回曲折的道路,而是直接作为总劳动的组成部分存在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303页)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进一步从哲学的高度阐明了商品生产的消亡对于人类自由发展的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一旦社会占有了生产资料,商品生产就将被消除,而产品对生产者的统治也将随之消除。社会生产内部的无政府状态将为有计划的自觉的组织所代替。个体生存斗争停止了。于是,人在一定意义上才最终地脱离了动物界,从动物的生存条件进入真正人的生存条件。人们周围的、至今统治着人们的生活条件,现在受人们的支配和控制,人们第一次成为自然界的自觉的和真正的主人,因为他们已经成为自身的社会结合的主人了。人们自己的社会行动的规律,这些一直作为异已的、支配着人们的自然规律而同人们相对立的规律,那时就将被人们熟练地运用,因而将听从人们的支配。人们自身的社会结合一直是作为自然界和历史强加于他们的东西而同他们相对立的,现在则变成他们自己的自由行动了。至今一直统治着历史的客观的异已的力量,现在处于人们自己的控制之下了。只是从这时起,人们才完全自觉地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只是从这时起,由人们使之起作用的社会原因才大部分并且越来越多地达到他们所预期的结果。这是人类从必然王国进入自由王国的飞跃。完成这一解放世界的事业,是现代无产阶级的历史使命。”(《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633—634页)
马克思的三大社会形态学说坚持历史和逻辑相统一,现实和理想相结合的原则,科学地揭示了社会经济形态演进的“自然史”过程和发展趋势。如果仅仅因为西方市场经济还有生命力,“社会主义国家可以实行而且必须实行市场经济”,就断言马克思关于商品消亡的理论已经过时,是永远不可能实现的乌托邦,那就大错特错了,至少是患了观察人类发展的近视症。马克思在《资本论》第1卷第1版序言中讲得很清楚,“问题本身并不在于资本主义生产的自然规律所引起的社会对抗的发展程度的高低。问题在于这些规律本身,在于这些以铁的必然性发生作用并且正在实现的趋势。”(《资本论》第1卷第8页)有的人歪曲理解马克思的商品理论,否认商品经济的历史局限性,隐晦地宣扬商品关系万岁,市场经济永恒,共产主义渺茫的论调,其眼光的短浅和思维的低劣不仅会让马克思本人感到“播下的是龙种,生出的却是跳蚤”般的悲哀,而且会遭到西方敢于批判商品异化的卢卡奇、弗罗姆、马尔库塞等思想家们的耻笑吧!
二
商品、货币和商品经济形态最终是要消亡的,但它们的消亡是一个自然的历史过程,既不能跳过也不能用法令去人为地消灭。正如马克思所说:“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的物质存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所以人类始终只提出自己能够解决的任务,因为只要仔细考察就可以发现,任务本身,只有在解决它的物质条件已经存在或者至少是在生成过程中的时候,才会产生。”(《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33 页)如果人们不顾商品存在的客观条件,只凭主观愿望过早地消除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就势必会受到社会经济规律的惩罚,严重阻碍生产力的发展和现代化的进程。理论研究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要客观地揭示商品存在和消亡的历史条件,为人们正确地对待和处理商品经济提供科学的理论依据和实践指南。
大家知道,商品不过是某种可以交换的有用的劳动产品。“对商品的分析也说明了它的存在包含着一定的历史条件。例如,如果生产者把产品只作为使用价值来生产,那么,使用价值就不会成为商品。这是以社会成员之间历史上的一定的关系为前提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7卷第37页)产品为什么能够拿到市场去交换?为什么在交换时要求等价交换?这是因为交换者是供交换的产品的所有者,他有权拿去交换并要求等价交换。他不能拿别人的产品去交换;他是为保持产品所有权而要求等价交换的。生产者为什么必然拿他的产品去同别人交换呢?这是因为他只生产个别的、片面的产品,而他的需求却是多样的全面的产品。如果说交换者有权参与交换,并有权要求等价交换,是因为他具有经济上的独立性,对其生产的东西拥有所有权,那么交换者之所以必须进行交换,是因为他在生产中从属于自发的社会分工体系。由此可见,社会分工是商品经济的一般条件,而人们的经济独立性以及由此派生的产品所有权则是商品经济的决定性前提。“只有独立的互不依赖的私人劳动的产品,才作为商品互相对立。”(《资本论》第1卷第55 页)所谓经济上的独立性,实际上是一个所有制或占有关系问题;而分工和私有制不过是同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正如马克思所说:“分工和私有制是相等的表达方式,对同一件事情,一个是就活动而言,另一个是就活动的产品而言。”“只要人们还处在自然形成的社会中,就是说,只要特殊利益和共同利益之间还有分裂,也就是说,只要分工还不是出于自愿,而是自然形成的,那么人本身的活动对人来说就成为一种异已的、同他对立的力量,这种力量压迫着人,而不是人驾驭着这种力量。”(《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84、85页)
既然自发的社会分工和对产品的私人占有是商品经济关系存在的一般条件,那么只有彻底消灭社会分工和私有制,才能使商品经济退出历史舞台。而社会分工和私有制的消亡,又必须以生产力的巨大增长和高度发展为“绝对必需的实际前提”。只有随着生产力的高度发展和自发的、固定的社会分工体系的瓦解,社会才能占有生产资料并且以直接社会化的形式把它们应用于生产,从而使每一个人的劳动,无论其特殊的有用性质是如何的不同,从一开始就直接成为社会劳动。“那时,一个产品中所包含的社会劳动量,可以不必首先采用迂回的途径加以确定;日常的经验就直接显示出这个产品平均需要多少数量的社会劳动……而不需要著名的‘价值’插手其间。”(《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 卷第660—661页)也只有到那时,“随着私有制的消灭,随着对生产实行共产主义的调节以及这种调节所带来的人们对于自己产品的异已关系的消灭,供求关系的威力也将消失,人们将使交换、生产及他们发生相互关系的方式重新受自己的支配。”(《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87 页)
对于马克思所说的能够促使社会分工和私有制彻底消亡,进而使商品经济关系退出历史舞台的那种生产力的高度发展,不仅要从数量的增长方面去理解,而且要从性质的转变方面去理解。因为根据马克思所创立的唯物史观,生产力实质上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外化,我们不能完全撇开人的发展程度及其改造和调控生产对象的能力,去孤立考察生产力的发展水平。马克思明确指出:如果直接劳动在量的方面降到微不足道的比例,它在质的方面同一般科学劳动相比,同产生于总生产中的社会组织的一般生产力相比,变成一种从属的要素时,“资本也就促使自身这一统治生产的形式发生解体。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 卷下第212页)同样,生产力的高度发展,只有“达到这样的程度, 以致一方面整个社会只需用较少的劳动时间就能占有并保持普遍财富,另一方面劳动的社会将科学地对待自己的不断发展的再生产过程,对待自己的越来越丰富的再生产过程,从而,人不再从事那种可以让物来替人从事的劳动,——一旦到了那样的时候,资本的历史使命就完成了。”(《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287页)
然而,马克思“在世时的生产力发展”是否达到了这样的程度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正因为19世纪40—80年代资本主义生产力的发展,还没有达到彻底消灭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并进而消除商品经济关系的程度,所以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明确指出,即使当时“最先进的国家”革命成功,也只能首先采取“剥夺地产,把地租用于国家支出”,“征收高额累进税”,“通过拥有国家资本和独享垄断权的国家银行,把信贷集中在国家手里”等措施,并没有提出要立即消灭商品、货币关系,用纯粹的产品经济形式取代资本主义商品经济。(《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93页)即使到1875年马克思与《哥达纲领批判》时,根据当时欧洲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社会发展程度,不仅提出“在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之间,有一个从前者变为后者的革命转变时期”,而且就是到了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还不可避免地带有“旧社会的痕迹”,在按劳分配中“通行的是调节商品交换(就它是等价的交换而言)的同一原则……在这里平等的权利按照原则仍然是资产阶级权利”。只有“在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在迫使个人奴隶般地服从分工的情形已经消失,从而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对立也随这消失之后;在劳动已经不仅仅是谋生的手段,而且本身成了生活的第一需要之后;在随着个人的全面发展,他们的生产力也增长起来,而集体财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流之后,——只有在那个时候,才能完全超出资产阶级权利的狭隘眼界,社会才能在自己的旗帜上写上:各尽所能,按需分配!”(《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314、304—306页)恩格斯在1895年3 月写的最后一篇论文中特别强调:“历史清楚地表明,当时欧洲大陆经济发展的状况还远没有成熟到可以铲除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程度;历史用经济革命证明了这一点,这个经济革命自1848年起席卷了整个欧洲大陆,在法国、奥地利、匈牙利、波兰以及最近在俄国初次真正确立了大工业,并且把德国变成了一个真正第一流的工业国,——这一切都是在资本主义的基础上发生的,因此这个基础在1848年还具有很大的扩展能力。”(《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2卷第597—598页)有人把马克思取消商品货币的设想说成是仅仅依据他在世时的生产力发展高度所得出的谬论,不是出于对马克思主义的歪曲否定,就是出于对马克思商品理论的一知半解和对当时欧洲历史状况的完全无知。
马克思的商品理论是以辩证的思维方式即科学范畴的严密逻辑体系,认识和把握商品经济关系及其发展规律的科学。马克思说过:“分析经济形式,既不能用显微镜,也不能用化学试剂。二者都必须用抽象力来代替。”(《资本论》第1卷第8页)要完整准确地理解和把握马克思的商品理论,就必须具备抽象思维能力和辩证思维方法,而不能停留在搜集生铁产量、棉花用量、蒸汽机台数、通车里程等零碎数据的感性直观上。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二版跋中指出:当时商品经济尚未高度发展的德国,政治经济学“缺乏生存的基础。它作为成品从英国和法国输入;德国的政治经济学教授一直是学生。别国的现实在理论上的表现,在他们手中变成了教条集成,被他们用包围着他们的小资产阶级世界的精神去解释,就是说,被曲解了。他们不能把在科学上无能为力的感觉完全压制下去……于是就企图用博通文史的美装,或用无关材料的混合物来加以掩饰。”(《资本论》第1卷第15 页)我国的某些经济学教授也是如此相似。他们虽然只知道马克思著作的只言片语和一些零散的经济数据,却自以为掌握了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并且指责别人错误地理解马克思的理论,夸耀自己能够创造性地研究新情况和新问题。殊不知他所谓的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与马克思本人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是根本对立的。一个民族想要站在科学的最高峰,就一刻也不能没有理论思维。但小生产的习惯势力容易滋生狭隘的经验主义和庸俗的实用主义。在我国这样一个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家从事马克思主义研究的同志,应自觉克服曾经在数千年中占绝对优势的小生产习惯势力和思维方式的消极影响,要下苦功夫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科学体系和基本原理。否则,我们怎能谈得上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来研究和解决中国的现实问题呢?
三
马克思否认社会主义社会存在商品货币关系,但现实中的社会主义国家可以实行而且必须实行市场经济,“不能再按马克思所设想的取消商品货币那样去实践了”。其间反差如此之大,于是有人认为这是马克思的疏忽,“他不可能预见到他逝世后社会发展的具体变化,更不能要求他回答在他逝世后一百多年所发生的问题。”事情果真是这样吗?
首先,这决不能否定马克思商品理论的科学性。马克思在《资本论》、《哥达纲领批判》等著作中论述社会主义实现后商品生产就会消除的观点时,是以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所造成的先进物质条件和精神条件为前提的,以扬弃资本主义私有制之后产生的公有制为基础的。从这样的前提和基础出发,必然要得出社会主义社会不存在商品货币关系的逻辑结论。问题出在现实中的社会主义并没有出现在西欧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发达地区,而是首先出现在东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相对落后,有的甚至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还没有发展起来的地区。就中国的情况而言,邓小平同志说是不够格的社会主义,党的文献说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国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已经与马克思所设想的社会主义即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产生了很大的差异,既然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并非马克思所说的社会主义成熟形态,又怎么能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必须实行市场经济去证明马克思关于共产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消除商品生产的预见错了呢?甚至在马克思看来,象中国这样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绝对离不开市场经济的,因为按照他的三大社会形态理论,要建成完全意义上的社会主义社会,商品经济是不可逾越的,必须靠它准备条件。因此,我们确认当今的社会主义国家必须实行市场经济,不是对马克思关于社会主义消除商品生产的预见的否定,而是根据马克思的商品理论,对中国这样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家的经济关系和经济体制,作出新的设计,是马克思的商品理论在中国的具体运用和逻辑延伸。在这种意义上,我们完全可以说马克思的商品理论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思想渊源。
其次,我们不能教条主义地对待马克思的商品理论,要将它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具体实践结合起来,使之不断得到丰富和发展。马克思商品理论的一项重要任务,是要证明商品货币和资本关系的历史过渡性;他只是在批判旧世界中“发现”新世界,并不打算教条式地预料未来社会的具体形式。正如恩格斯在谈到《资本论》第一卷时提醒人们:如果谁想在这本书中寻求“共产主义的千年王国”的实际样式,那他就“大错特错了”,因为马克思“只是最一般地”谈到社会变革后的发展趋势。(《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6卷第243 页)马克思本人也强调:“在将来某个特定的时刻应该做些什么,应该马上做些什么,这当然完全取决于人们将不得不在其中活动的那个既定的历史环境。”(《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643页)我们不能不顾时代变化和国情差异,把马克思商品理论中的个别论断原封不动地搬到中国来,以它裁判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而应该象15大报告中讲的那样,“以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际问题,以我们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着眼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运用,着眼于对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着眼于新的实践和新的发展”,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为指导,创造性地解决我国经济建设和经济体制改革中所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我们之所以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要更好地发挥计划和市场两种手段的长处,使市场在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把人民的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结合起来,促进国民经济的协调健康发展。我们不能象某些机会主义者那样“为了眼前暂时的利益而忘记根本大计,只图一时的成就而不顾后果,为了运动的现在而牺牲运动的未来。”(《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412页)我们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是为了重新制造一个商品、金钱、资本奴役人的异化社会来,而是为了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为最终实现无产阶级和全人类的解放,“实现共产主义创造物质基础。”
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又是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我们党的最高理想是建立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共产主义社会,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则是实现最高理想的必经阶段。对于我们共产党人来说,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而奋斗,也就是为党的最高理想而奋斗。因此,我们正在建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仅同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政治制度结合在一起,而且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结合在一起。它是马克思主义的商品经济理论与当代中国实际和时代特征相结合的产物,是实现我国经济振兴和社会进步的必由之路。那种把马克思的商品理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割裂开来,对立起来的言行,是极端错误的、有害的。
标签:马克思恩格斯选集论文; 资本论论文;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论文; 共产主义社会论文; 经济论文; 哥达纲领批判论文; 社会主义革命论文; 形态理论论文; 社会关系论文; 经济学论文; 社会问题论文; 共产主义论文; 科学论文; 恩格斯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