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婚姻”在法国很流行_异性恋论文

“亚洲婚姻”在法国很流行_异性恋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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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漫的法国在去年11月通过了一项同性恋立法,该立法是针对同性恋而立,但却为异性恋所用,创立了一种介于婚姻与同居之间一种新的生活形态:亚婚姻——即异性恋者不办结婚手续,而以正式办理契约式合同的形式成为鸳鸯伴侣。它不似婚姻有太多的责任、资产及子女的束缚,又不似同居丝毫不受法律、社会舆论的保护。新立法规定,异性恋者享有在婚姻法规定下当事人所享有的各种权力和义务,然而,其最大的奥妙在于异性恋者只要双方同意,说分手就分手,不用像过去那样经过法律繁文缛节般的程序,更不用上法庭。为此,这项立法越来越受到法国年轻一代的青睐。

就这么简单

27岁的艾琳·弗雷斯奎特是一名中学教师,而29岁的佛兰克·埃姆伯特则是一位攻读博士学位的学生,他们在一起已经足有8 个年头了,可是他们双方仍然谁也不想提出结婚,他们觉得这种生活似乎更适合自己。事实上,他们的父母都曾离婚,他们耳闻目睹了离婚大战,认为婚姻是一种沉重的额外负担,没有必要去苛求。

去年底,法国创立了一种新的合法伴侣形式,倒也非常适合他们。于是,有一天他们双双穿着随意,到法院接待室等待办理一种叫固定民事契约的手续。此过程只花了他们几分钟时间,一位法庭职员快速地翻阅了他们的档案,确认他们中谁也没有结过婚,谁也没有做过父母,谁也没同他人签过契约,于是,一切“OK”,她头也不抬地在他们的结合协议上盖了章。

“就这么简单?”弗雷斯奎特惊讶地问。

契约式结合

“契约式结合”这个名词的发明最初的意图是赋予一对伴侣一些社会福利和婚姻的责任,不过它的发展也并非一帆风顺。自1958年法国重新修改法律以来,还没有其它什么法律在议会能引起如此大的争议。新立法原本是要将同性恋的关系合法化,可却引起了强烈地抗议和示威,直到去年11月才最终获得批准,应运而生的结合式契约为任何形式的同性恋或异性恋伴侣敞开了大门。

自该法生效4个月以来的现实状况看,颇有点令人惊讶。 短短几个月中,该法受到了广泛的欢迎。专家预测,在头一年里,这种非传统的契约式结合的伴侣可望达到1万对,而以后会渐趋平稳。 可实际数字远高于上述预测数,而且还大有上升的势头。

据悉,迄今为止,法国政府已经登记了1万4千对这样的伴侣组合,其中许多是年轻的异性恋者,为了保护隐私,跟踪登记这种契约形式的配偶是非法的,但有消息灵通人士估计,其中大约百分之四十是异性恋伙伴。

有人认为,同性恋或异性恋伴侣都在使用这项新法,不过他们却是按各自的需要来借用的。对同性恋伴侣来说,没有什么选择的余地,这种结合形式可当做婚姻一样地庆祝:他们可以刻意穿着打扮一番,拍照留念或举行派对来大加庆贺。当事人认为这是社会进化的结果,社会现状是这种介于中间形式的结合方式存在的土壤。

何谓契约式结合

根据法律,凡是一对异性恋伙伴加入这种契约的结合,双方就要在经济上对彼此负起责任来,任何财产和债务均是双方共同的,除非是另有特别约定。在三年中,他们可以像一对结了婚的夫妇那样提交共同的收入税申请表,享有同样的减税。通常每一方都可以立即享受另一方工作上的便利。

不过这种结合的形式比起婚姻关系来更易解除,无需求法官判定。如果双方同意,他们可以立即毫不费力地解除他们的关系。要知道,在法国,离婚是个漫长的过程,通常要花几年功夫,还牵涉到几次到庭候审。大多数妇女更是声称,这种过程是对女性的歧视。

解除一项民事固定契约很简单,如果存在分歧,伴侣的一方即可通知另一方,这种结合便可在三个月内结束。这项民事协定不谈双方忠诚与否,或者孩子,抑或继承问题。

近期,在法国蒙彼利埃,以这种形式结合的男女人数一直很高,法庭职员海伦·伯林为5对均是异性恋者主持了这样的仪式。其中有4对年龄在30岁以下,他们当中几乎所有的人都对婚姻和其带来的麻烦持激烈的批评态度。

法律专家的忠告

当所有的异性恋伴侣正憧憬他们的新关系将避免婚姻的“陷阱”时,一些专家却认为这是高兴得太早了。新法律并没有完全解决契约式结合者分手后的问题,估计像传统的婚姻那样,同样会为离婚而争吵不休。

蒙彼利埃的法庭职员说,总的来讲,这项法律还没有涵盖所有的方面,例如一方是否能得到另一方的赡养费,或者哪一方将有权接受公寓的租契等等;如果配偶一方不想出售他们共同拥有的财产,应怎样解决。

“以这形式结合的配偶有些会走到婚姻这一步,请相信我,”法庭职员说,“原因是公众对这种形式的联姻持抵触情绪,这就给这种配偶带来了很大的社会压力,他们直截了当地宣称这不是婚姻而不予承认,不过法律学者却称这是婚姻的第二种形式。”新立法不仅遭到社会公众的抵制,一些同性恋鼓吹者也公开对该法表示失望。蒙彼利埃的男女同性恋中心的负责人劳伦·贝那旺称,他就不会签署这样的结合契约,因为该法继续歧视同性恋者。他们必须等三年才能享受减税的优惠;他们没有抚养权。由于法国大多数市长不想与同性恋婚姻沾任何边儿,办这种契约形式的结合协议被放到了法院的边角旮旯处理,而不像婚姻手续在市政厅冠冕堂皇地操办。“这是一种欺骗,”贝那旺先生说,“说得明白一点,我们没有得到我们想要的东西。”

有关契约结合的争议

新的法律使法国成为第一个从法律上认同同性结合配偶的罗马天主教国家。虽然欧洲许多国家都正式接受了同性配偶,至少在某种程度上予以承认,但都没有像法国走得那么远。丹麦是1989年第一个事实上承认同性伙伴关系的欧洲国家。现在,几乎所有的斯堪的纳维亚国家都这样做了,诸如荷兰、瑞典、比利时、德国、意大利和西班牙,有些地方也认同这种契约式结合。

法国新立法的诞生,同样遇到了来自保守派和罗马教会的强烈抵制。不过,调查显示几乎有一半的法国人支持同性这种合法的结合,甚至更让人吃惊的是他们也赞同异性恋的这种契约式结合。新法律的支持者争辩道,该法不会破坏一个国家的婚姻制度,原本就有200 万异性恋配偶生活在婚姻的围城之外,全国儿童中的40%是未婚父母所生。

迄今为止,婚姻比率的统计数字一点儿也没有受到影响。有些人相信由于经历这种契约式结合的人更了解彼此,因此,它有助于加强婚姻。

不是所有的同性恋者都对该法持批评态度。有些人视它为“正合吾意”,因为,他们不喜欢被复杂的婚姻牵着鼻子走。30岁的佛朗西斯·瓦格林与25岁的阿兰·皮里欧于去年12月10日在该名义下确立了他们的关系,那是发生在新法颁布第一周的事情。他们说,他们决不会结婚,即使他们能够结婚。“婚姻简直太沉重了,”瓦格林先生说,“它包含了宗教、忠诚以及对姻亲的义务。正是由于如此多的东西,我们才不赞同。如果不离婚,你永远不会变成轻松的独自一人。你的余生都得受它的影响,似乎你的后半辈子都离异了。而契约式结合却相反,它仍能让你过自由自在的生活。再则,婚姻的仪式也吃不消,不仅要大肆渲染气氛,注重穿着打扮,拍婚礼照,而且还要告诉各自家里的人和亲朋好友,操办盛大宴会,在教堂或其它什么地方举行隆重仪式。”皮里欧补充说,“我们这样做是因为它符合我们的想法与现状。我们的这种承诺,是介于自由和一对配偶间责任、义务之间的最佳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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