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山文化的考古思考_龙山文化论文

关于龙山文化的考古思考_龙山文化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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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龙山文化城址不断被发现和发掘,使龙山文化的研究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研究中国文明的起源,国家的起源,都无例外地要从龙山文化谈起。进一步深入地探讨龙山文化本身的文化面貌、内容、类型、分期、分布范围、生产力发展水平、生产关系状况及不同类型与古史传说中族属的关系,开阔视野,跳出框框,客观地分析材料,宏观地把握问题,必将把龙山文化的研究推向新的高度。

一、龙山文化的区系类型问题

龙山文化,不仅包含有山东龙山文化,河南龙山文化,陕西龙山文化,还有人提出湖北龙山文化,江西龙山文化等等。“广阔地区内的所谓龙山文化,可能分别属于不同的文化系统,甚至具有不同的来源,……应根据具体的文化特征分别命名,以便区别和研究”。〔1〕以地域命名的龙山文化,来龙去脉不同,分别属于不同的文化系统。“当前的任务应该是根据大量资料所提供的各种信息来划分出分别的文化,并给予适当的名称,然后在此基础上探讨它们之间的关系”〔2〕。

山东龙山文化是承袭大汶口文化发展起来的,它的去向是岳石文化。目前划分为两城镇和城子崖两个类型。这里制陶技术发达,普遍采用轮制;黑陶占相当数量,东部多于西部。陶器类别和形制两个类型大体相同,磨光黑陶器类的造型和装饰风格也较接近。

两城镇类型:分布在山东半岛地区,以昌潍、临沂和烟台地区工作做的较多。陶器以黑陶为主,有较多的磨光黑陶和蛋壳黑陶。器表纹饰有弦纹、划纹、竹节纹、镂刻纹、附加堆纹及少量篮纹和绳纹。器形主要有鼎、甗、鬶、罐、盆、盘、豆、碗、杯等。三足器很流行,常在盆、盘和杯的底部附上半月形或扁环形三足。鸟首形鼎足最具特色〔3〕。

城子崖类型:主要分布于山东中、西部。陶器以灰陶为多,其次为泥质红陶和黑陶。器表除素面外,纹饰以篮纹为最多,也有方格纹和绳纹等。器形主要有鼎、甗、罐、鬶、盆、瓮、豆及少量鬲、斝。该类型与豫东、豫北龙山文化关系密切。

河南龙山文化较之山东龙山文化要复杂一些,归纳起来,大致可划分为划以下五个类型:豫中、西部为王湾类型(包括三里桥类型。庙底沟二期文化是它的早期,煤山类型是其晚期),豫东为王油坊类型(即造律台类型或青堌堆类型), 豫北冀南为后岗类型(即大寒类型或后岗二期文化),晋南为陶寺类型,豫西南为下王岗类型(湖北龙山文化类型划分尚不清楚,本文暂以下王岗类型代表之)。

王湾类型:主要分布于洛阳、郑州地区及豫西和晋陕豫三省交界地区。它是继承仰韶文化晚期发展起来的,去向是二里头文化。这个地区有人还划分出三里桥类型和煤山类型,从陶器观察,“二者都是以方格纹、篮纹为主,其次是绳纹、划纹、指甲纹等,有些器形如夹砂罐、小口高领瓮、双腹盆、袋足鬶、豆、单柄杯等等,也都是十分相似的,所以它们应该属于同一个文化类型——王湾类型”〔4〕。笔者认为,三里桥类型是王湾类型的地方变体,煤山一期文化是王湾类型的晚期遗存,而庙底沟二期文化是王湾类型的早期遗存,统属一个文化类型。王湾类型陶器以泥质和夹砂灰陶为主,棕褐陶、黑陶和橙红陶较少。制法以轮制为主,手制少见。器表纹饰以绳纹和拍印篮纹、方格纹为主,还有弦纹、刻划纹,附加堆纹、指甲纹。主要器形有鼎、罐、甑、斝、鬶、觚、盉、杯、碗、钵、瓮、盆、豆、盘、澄滤器、器盖等。

后岗类型:主要分布于黄河以北的豫北冀南及鲁西南地区。陶器以深灰陶为主,黑陶和红陶很少。陶器制法多为轮制,也有模制和手制。器表素面和磨光较山东龙山文化为少,纹饰多绳纹、篮纹,还有方格纹、附加堆纹、弦纹、划纹等。器形主要有鼎、鬲、甗、罐、甑、斝、鬶、盆、瓮、澄滤器、杯、碗、器盖等。陶器大多与王湾类型近似,但“鬼脸式”鼎足等陶器,明显是受山东龙山文化的影响。陶器平底器较多,还有一些三足器和圈足器。

王油坊类型:主要分布在豫东和皖西北一带。陶器以泥质灰陶为主,夹砂灰陶次之,还有少量棕褐陶、红陶和黑陶。制法以轮制为主,兼用手制。器表以拍印的方格纹为多,篮纹和绳纹次之,还有弦纹、划纹、指甲纹、附加堆纹和镂孔。器形主要有鼎、甗、罐、碗、盘、盆、甑、杯、鬲、斝、盉、豆、瓮、壶、澄滤器、器盖等。

陶寺类型:主要分布于晋南汾河下游及其支流浍河流域。陶器以灰陶为主,并有一些褐陶和黑陶。制法以泥条盘筑为多,轮制较少。器表多绳纹,其次是素面和磨光,还有少量篮纹、方格纹、弦纹、附加堆纹。器形主要有釜灶、鼎、斝、鬲、罐、盆、壶、缸、瓮、豆、甑、甗、钵、瓶等。陶胎较粗厚,多平底器。

下王岗类型:在河南主要分布于豫西南地区,在湖北则以江汉平原为中心,扩及其周围地区。由于分布范围较广,文化内涵也有差别,还存在着进一步划分不同类型的问题。它是承袭屈家岭文化晚期发展而来,其上有的被二里头文化所叠压。陶器以灰陶为主,有少量棕灰陶和黑陶。制法普遍采用轮制,小型陶器及形制复杂的器皿采用手制。器表以篮纹为多,还有一些方格纹、绳纹、附加堆纹和划纹。器形主要有鼎、斝、罐、鬶、豆、盘、甑、杯、壶、瓮、缸、澄滤器和器盖。同中原地区龙山文化关系较密切。

陕西龙山文化:本文暂称为客省庄类型。主要分布于陕西关中地区,是仰韶文化半坡晚期的继承者。陶器以灰陶为主,有少量的红陶和黑陶。制法以泥条盘筑为主,袋足器多为模制,轮制较少。器表纹饰以绳纹和篮纹为主,还有划纹、弦纹、附加堆纹、方格纹和彩绘,磨光陶较少。器形主要有鬲、斝、鼎、罐、鬶、盉、盆、盘、碗、瓮、豆、壶、杯和器盖。

龙山文化的这些类型,还需要进一步地进行对比分析和深入研究,使其区系类型的划分更趋合理。目前划分的龙山文化类型,从其文化内涵来看,各自的特征、区别是明显的。相邻的文化类型之间虽然存在共性,这是一种地方类型接受其周围其它类型文化影响的结果。客省庄类型、下王岗类型应该从龙山文化中划分出去,单独命名,以利于对它们进一步地划分类型及它们分别与先周文化、先楚文化和三苗文化关系的深入研究。

二、龙山文化的分期问题

笼统地讲,龙山文化分为早、中、晚期。具体到每个类型,分期又有所区别。譬如河南龙山文化的王湾类型、陶寺类型、王油坊类型(平粮台遗址)均分为早、中、晚三期,两城镇类型可分四期,城子崖类型也可分四期(见《泗水尹家城》和《兖州西吴寺》),客省庄类型、下王岗类型的分期尚不明晰。在探讨我国文明起源问题时,有人认为中国文明起源于龙山文化晚期,也有人认为文明起源于龙山文化中、晚期。由是观之,多是把龙山文化视为早、中、晚三期。龙山文化对我国文明起源有着直接关系,对于它的分期,必须认真讨论研究,不能模棱两可。龙山文化不同类型起始时间是不同的,三期概念不可混用。对于每个文化类型,需有典型遗址典型地层,并根据地层关系划分出有代表性的文化发展期,以利于对我国文明起源问题的讨论。

山东龙山文化是承袭大汶口文化晚期发展而来,河南龙山文化是承袭仰韶文化晚期发展而来,两种类型龙山文化的起始时间略有先后。不少研究者把庙底沟二期文化作为河南龙山文化的早期,庙底沟二期文化在时间上略与大汶口文化的晚期相当。如果把河南龙山文化(如王湾类型)的早、中、晚三期与山东龙山文化相套,王湾早期(庙二)似应套大汶口文化晚期,王湾中期就只能套山东龙山文化的前期。若是,泛称“龙山文化中期”所指不够明确。同样,下王岗类型(湖北龙山文化)是承袭屈家岭文化晚期发展起来的,它的起始时间也晚于王湾类型。虽同称龙山文化,但不同类型期别不可混用,否则将会把不同时代的文化混为一谈。

也有人把庙底沟二期文化作为过渡文化归入仰韶文化晚期,那么这几种类型的龙山文化起始时间大体相近。这样,河南龙山文化王湾类型等的分期就需要进一步讨论,是划分为早、晚两期或是其它,需要有一个较统一的认识。

龙山文化分布地域广阔,类型复杂,分期也不一致。所以,在讨论研究龙山文化时,单指“龙山文化”的早期、中期或晚期是不够的,“龙山文化”之后需加上“某某类型”,这样指出的期别才明确。

三、龙山文化生产力发展水平问题

“生产力的状况所回答的是人们用怎样的生产工具来生产他们所必须的物质资料的问题”〔5〕。

生产力的发展,是氏族社会向前发展的前提。生产工具的改进,为农业的增产提供了先决条件。龙山文化时期,石质生产工具仍然占据重要位置,这个时期的生产工具从各地发现情况看,不论在数量、器形和制作技术方面,都有一个飞跃的进步。较之所继承的文化,制作生产工具的材料来源扩大了,各种生产工具的比例也发生了变化。例如作为砍伐工具的石斧相对减少,而作为掘土工具的铲数量增加,还发现有骨铲和木耒(痕迹)。当时已脱离“刀耕火种”的原始经济,进入先翻后种或先耕后种的耜耕农业阶段(陶寺有犁状石器等)。收获工具也有增加,如石镰、石刀及蚌镰、蚌刀等,普遍有较多发现。同时,用于中耕的蚌锄、骨锄、鹿角锄、打制石锄等也有发现,农业生产达到了一个新的水平。

龙山文化遗址中出土的石铲、石刀和石镰,制作精致,磨制的刃部很锋利。石铲和石刀的中部多钻有一、二个圆孔,便于捆绑木柄。还发现有锄、犁、骨铲及木耒等工具,生产工具比其继承的文化有明显改进和发展。龙山文化时期,开始了水井的开凿,这不仅有利于农业灌溉,为粮食的增产提供了保证,而且扩大了人们活动领域,可以到远离河流的地方进行生产活动。生产力提高了,才有可能生产更多的剩余产品,促进贫富分化和阶级的形成。

农业生产的提高,使粮食的收获量增加了,剩余粮食已成为可能。人们用自己生产的剩余粮食,可以进行家畜饲养,家畜饲养业也较前发展,如庙底沟二期的“26个龙山灰坑所出土的家畜骨骼, 远远超过168个仰韶灰坑所出土的总和,可见家畜的数量比仰韶文化大有增加。……可鉴别的有猪、狗、山羊、牛等,仍以猪骨为最多”〔6〕。 不仅如此,还大量地用剩余粮食来酿酒,当时的酿酒业已相当发达,这从出土较多的酒器陶鬶、盉、斝、觚,杯等就可证明。发掘中较普遍地出土一些镞、矛、鱼钩、鱼镖、弹丸、网坠等石、骨、蚌、陶器,这是当时人类进行狩猎或捕鱼的遗物。陶纺轮、骨针等的不断发现,说明当时的纺织业也发展到一定水平。龙山文化时期是以农业生产为主,以畜牧和渔猎为副的社会生产经济。

龙山文化时期的制陶业已达到很高水平。轮制陶器相当发达,器形不仅种类多,而且器物定型,很多陶器已成为商品步入交换领域。大型陶器,制作精细规整,特别是雕镂精细、薄如蛋壳磨光黑陶杯等,令人叹为观止。

青铜器的出现,使生产力有了一个划时代的飞跃发展。近些年来,在山东两城镇类型的胶县三里河、栖霞杨家圈、诸城呈子、长岛北长山岛店子、日照尧王城、临沂大范庄,河南王湾类型的郑州牛砦、董砦、登封王城岗、临汝煤山,王油坊类型的淮阳平粮台,陶寺类型的陶寺等遗址,先后发现了铜器遗物或与冶铜有关的遗存,这些发现为我们提供了一个信息:在烧陶技术空前发达,人们已能熟练掌握还原焰的龙山文化时期,青铜冶炼成为可能。所以有人把龙山文化时期称为铜石并用时代〔7〕。目前而论,冶铜材料还很残碎,不能研究其工艺与水平, 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注意,寻找和发掘较为完整的资料,为龙山文化的研究,我国文明起源问题的研究提供更坚实可靠的实物证据。

对于龙山文化,分类型分期进行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发展速度的研究是必要的,特别是对王湾类型和陶寺类型,更需要进行这方面的研究。因为生产力的发展是氏族社会向前发展的前提,没有生产力的发展,什么贫富分化、阶级产生都是不可能的。以上两个类型的生产力与其它类型的生产力相比,有无先进之处,目前限于发掘资料,在这方面进行深入研究还较为困难。笔者认为,这是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之一。

四、龙山文化时期的生产关系问题

在社会生产过程中,人与人之间,阶级与阶级之间形成一定的关系,就是生产关系。生产关系是随着“社会中物质的生产力的发展程度为转移”的。在不同的发展阶段,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程度是不相同的。在原始社会,生产工具简陋——生产力的发展程度很低,人们同自然界斗争的能力还很薄弱,只能勉强维持生活,没有剩余产品,也就不可能出现贫富分化,社会内部也就没有阶级存在。到了龙山文化时代,生产力发展了,物质生产资料开始丰富了,社会生产关系也开始发生变化。“随着社会生产力在历史上变更和发展,于是人们的生产关系,人们的经济关系,也与此适应而变更和发展”〔8〕。

研究生产关系问题,亦即经济关系问题,目前主要靠墓葬材料。墓葬的大小,随葬品的多寡可以反映出墓主人的身份地位。龙山文化时期能反映这个问题的墓葬,主要有陶寺墓地和山东临朐朱封墓葬。

山西襄汾陶寺墓地,位于遗址东南,地势比遗址略高,面积约3 万平方米,墓葬较集中。在发掘的700余座墓中,大型墓9 座, 中型墓约80座,小型墓600余座。这些墓都是单人葬,皆为长方形土圹竖穴墓。 大型墓有木质葬具,墓内撒有朱砂,随葬品高达一二百件,并且有彩绘陶器和木器,还有玉钺等礼器及鼍鼓和特磬等乐器。中型墓有木质葬具,有的也撒有朱砂,随葬品较少,有少量彩绘陶器和木器。小型墓墓坑很小,墓圹仅能容身,多无葬具和随葬品〔9〕。 这些墓葬反映出当时贫富已明显分化,少数贵族和多数贫穷平民已分别处在两个对立的阶级之中,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正在这里酝酿产生。

山东临朐朱封龙山文化遗址,也发现一批墓葬,其东北部是一些小墓,西南部有大型墓。发掘的3座大型墓葬,其中2座是双椁单棺,1 座一椁一棺,棺椁上绘有彩绘。墓圹内有生土二层台。M203东西长6.3 —6.44、宽4.1—4.55、深1.48—1.72米,单人仰身直肢葬,头向118°。随葬陶器50件,陶器分实用器和冥器。冥器器形小巧,火候低;实用器如夹砂红陶鬶均着白陶衣,泥质黑陶均施黑陶衣,器表经磨光。有些陶器可能已属于礼器。玉器中也有象征权威的玉钺,还有玉环、玉坠饰及大量绿松石片〔10〕。显示出墓主人有显赫的地位,可能是统治集团中的首脑人物。“随着分配上差别的出现,也出现了阶级差别”。“如果成员之间在分配方面发生了比较大的不平等,那么,这就已经是公社开始解体的标志了”〔11〕。

除这两处大型墓葬外,山东胶县三里河、诸城呈子、泗水尹家城也发现有较大型墓葬。日照东海峪、陕西神木石峁和华阴横阵等地发现有石椁、石棺墓,但随葬品并不丰富。其他类型龙山文化基本未发现大中型墓葬,只是发现了一些反映其阶级关系的“奠基坑”和乱葬坑。奠基坑在登封王城岗二期发现13个,坑的形状有圆形、圆袋形和椭圆形三种,每坑埋残人骨1—7具,有的仅埋人头骨或盆骨等〔12〕。这些奠基坑有人认为是埋置“人牲”的“祭祀坑”。坑中所埋之人,或是战争俘虏,或是被残害的奴隶。乱葬坑发现较普遍,多是把尸骨弃置于灰坑或灰层里面,往往是肢骨不全,或者身首异处。葬式混乱,没有随葬品,甚至没有墓圹。少者1具,多者达10具。王湾类型发现较多, 如郑州大河村六期H58,禹县瓦店二期M10、三期M8,洛阳矬李M1,王湾三期H11、 H79和H166,煤山一期M14、M15,伊川白元一期的M24、M61、M81、M82 等。后岗类型邯郸涧沟HJ2H18发现人骨架10具乱葬在一起。这些乱葬坑的性质,一、可能是没有地位的被残害的奴隶的躯体;二、可能是部落战争中的俘虏。乱葬坑中的死者可能是被屠杀的。如果是第一种情况,则反映了阶级对抗已经出现,因而是奴隶存在的证据。

龙山文化时期,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贫富日益分化,阶级正在形成。掠夺战争使少数军事首领增加了财富和奴隶,同时也加强了他们手中的权力。山东龙山文化的朱封大墓、呈子木椁墓、三里河墓葬、尹家城墓葬,陶寺类型的陶寺墓地以及王湾类型发现的诸多乱葬坑、奠基坑等,正是这一情况的反映。墓葬是当时人们生前社会的一个缩影,最能反映其社会形态问题。但是,其他类型(包括王湾类型)尚未发现大中型墓葬,反映生产关系、社会关系的考古材料还相当贫乏。乱葬坑或许是部落战争中俘虏的尸骨,不像墓葬那样能准确地反映当时的贫富分化和阶级关系。这就要求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重视,在这些地区积极调查寻找和发掘龙山文化时期特别是中晚期反映阶级关系的墓葬材料。研究夏代国家的形成和建立,也不能缺少墓葬材料。

五、龙山文化各类型族属问题

龙山文化各个类型的族属问题,目前研究已有了一个基本轮廓。特别是河南龙山文化的几个类型,都能与其活动地域相同的远古部族联系起来,这不仅推动了龙山文化的研究工作,对中国文明起源问题的研究也十分有利。

山东龙山文化的两个类型,学术界一般都认为是东夷文化。东夷族实际上也包含着许多夷族,文献记载就见有淮夷、畎夷、风夷、黄夷、于夷、白夷、赤夷等(有的夷族活动地域超出山东境)。“大汶口文化之后的龙山文化,从遗迹、遗物的演变关系,特别是典型代表性陶器鬶、鼎、豆、黑陶高柄杯——蛋壳陶杯等,都有着先后的继承关系,以此我们可以确认龙山文化是大汶口文化的继续和发展,也是属于东夷族的文化遗存”〔13〕。

王湾类型的分布范围大体与文献中记载的夏族活动区域相一致,可以肯定是夏部族活动的遗留。这个问题研究文章较多,此不赘述。至于是先夏文化或是夏代文化问题,大致有以下两种意见:一、龙山文化晚期(或中晚期)是夏代早期文化,此前为先夏文化。二、龙山文化是先夏文化,继龙山文化晚期发展起来的二里头文化才是夏代文化。目前由于材料不足,下定论还为时过早。

后岗类型分布于豫北的淇河、卫河两岸和冀南的漳河、滏阳河上游平原地区。该类型炊器以鬲为主,鼎、鬶少见,绳纹陶较多,特别是绳纹鬲和侈口绳纹罐等与早商文化有明显因袭关系。后岗类型可能是商族祖先的文化。

王油坊类型分布区域处在中原华夏文化与东部东夷文化的交错地带,包含有多种文化因素。“徐旭生先生认为有虞氏是华夏集团最靠东的部落之一,与东夷居地相连,接触频繁,在血统上和文化上交互错杂,其文化是一种混合文化”。“从年代、分布地域和文化特征分析,造律台类型可能就是传说中的有虞氏文化”〔14〕。淮阳平粮台龙山文化属王油坊类型,有人根据《左传》“陈,太昊之墟也”和《竹书纪年》“太昊伏羲氏,……都宛丘”等记载,考证平粮台龙山文化古城是太昊伏羲氏的都城宛丘〔15〕。太吴是东夷集团的代表人物,淮阳又是传说中的“太昊之墟”,平粮台古城的建筑年代与太昊活动时代大体相当。果真如是,王油坊类型非华夏集团文化,而应是东夷集团文化之一支。

陶寺类型分布于晋南地区。晋南自古以来素有“夏墟”之称,文献上也有尧都平阳或禹都平阳的记载。《史记·五帝本纪》正义引帝王世纪云:“尧都平阳”;《汉书·地理志》云:“河东土地平易,有盐铁之饶,本唐尧所居”,平阳县下又引应劭曰:“尧都也,在平河之阳”。平阳地望与陶寺遗址地理位置相符〔16〕。有人根据陶寺出土的蟠龙彩绘陶盘,认为是夏人图腾,可能是尧、舜时期某一龙部落或豢龙氏部落的遗存〔17〕。总之,陶寺类型是夏族文化的一支当不会有问题。

下王岗类型虽然受到王湾类型的影响,但从分布地域看,应与“三苗”关系密切。三苗的活动区域,大体范围应当是《战国策·魏策一》所记:“左彭蠡之波,右洞庭之水,文山在其南,而衡山在其北”。“衡山”,前人考证即今河南南部的伏牛山〔18〕。这个地区的龙山文化,可以进一步划分为几个地区性类型。这正与“三苗”部落支系较多,“三族之苗裔,故谓之三苗”的古史传说相吻合。三苗是从黎氏发展而来,《国语·楚语下》“及少昊之衰也,九黎乱德,……其后三苗复九黎之德,尧复育重黎之后不忘旧者……”。三苗与楚人先祖关系很密切,《史记·楚世家》:“楚之先祖,出自帝颛顼高阳。……卷章生重黎。重黎为帝喾高辛,居火正,甚有功,能光融天下,帝喾命曰祝融。……陆终生子六人,……六曰季连,芈姓,楚其后也”。屈原在《离骚》中也自称是“帝高阳之苗裔兮”。楚人是以出自高阳氏的重黎为始祖,楚人先祖与三苗先祖有亲缘关系。下王岗类型(即湖北龙山文化)包括了“三苗”文化和先楚文化。

客省庄类型去脉问题目前学术界还没有较为一致的意见。有人认为客省庄类型与先周文化二者没有必然的联系;也有人认为先周文化是在客省庄类型的基础上,接受了一些齐家文化的因素而发展起来的;另有人对客省庄类型作了较详细的论述,认为“先周文化分布区域,基本上和客省庄文化分布区域相吻合,年代上,先周文化晚于客省庄文化”。又说:“先周文化陶鬲是自有渊源的。从这个角度观之,很难把客省庄文化说成是周族的原始文化”〔19〕。要弄清这个问题,还需要在该地区做更多的工作。

以上这些用考古材料同中国古史传说时代文献记载相结合的研究,无疑对龙山文化的研究有推动意义。从这些研究可以看出,有的类型,如客省庄类型,还不能与先周文化挂起钩来,它在发展时间上属于龙山时代,但不能归入龙山文化。因为用它来研究国家起源,就象用仰韶文化研究国家起源一样,中间还缺一个环节。

六、龙山文化发现文明“要素”的分布情况

在我国文明起源问题的讨论中,不少人把龙山文化晚期作为研究的主要对象(当然有人认为二里头文化一期是夏代建国之始,该文化不在本文讨论范围),并把着眼点集中在城市、文字、冶铜等文明“要素”的发现上。这些文明“要素”主要是在龙山文化晚期陆续被发现的,笔者根据发表的材料,粗略地进行了统计,根据出土地域,按文化类型列表如下。

龙山文化文明“要素”发现情况统计表

城址陶文 冶铜墓葬等

山 两城镇 寿光边线王 三里河、杨家圈、 临朐朱封、

、临淄田旺 呈子、北长山岛

胶县三里河

东岛店子、尧王城、 、日照东海

大范庄

龙 城子崖 章丘城子崖 邹平丁公 泗水尹家城

台邹平丁公

王湾

登封王城岗 登封王城岗

郑州牛砦、董砦、 王城岗奠基

河登封王城岗、临汝 坑王湾乱葬

南煤山 坑等

龙 王油坊 淮阳平粮台 淮阳平粮台

山、郾城郝家

陶寺 襄汾陶寺 襄汾陶寺 陶寺墓地

后岗

安阳后岗辉

县市孟庄 邯郸涧沟乱

葬坑

陕西龙山 长安斗门花园 沣西六座乱

(客省庄)

村葬坑

湖北龙山 天门石家河

(下王岗)、荆门马家

垸、江陵阴

石家河(铜块) 石家河墓葬

湘城、石首

与祭祀遗迹

走马岭、澧

县南岳城头

山(含屈家

岭文化城址)

从表中可以看出,这些文明“要素”在各个文化类型均有不同程度地发现。王湾类型至今未发现大墓,陶寺未发现城址,两城镇与城子崖类型分别未发现文字和冶铜遗存,其它几个类型“要素”发现较少。当然,这与工作做的多少也有直接关系,在今后的工作中还会有“要素”的发现。换言之,这也不是偶然的巧合,而与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及生产关系发展程度有着必然的联系。象王湾类型大量乱葬坑的发现,说明这是当时社会的一种普遍现象。目前的考古发现表明,王湾类型、陶寺类型和山东两个类型生产力发展水平较高,贫富分化、阶级关系较明朗化。前面谈到,前两个类型是夏民族文化,各种文明“要素”的出现,说明夏族正在向文明的门槛迈进。而山东两个类型是东夷文化,东夷族是否也同时迈进文明门槛了呢?《竹书纪年》记载夏与各族的关系时,以记载东夷族为最多,这不仅反映了夏与东夷族的关系密切,而且也预示着东夷族力量之强大。禹子启废禅让制而立世袭制,标志着奴隶制国家“夏”从此建立,实行禅让制的氏族社会从此结束。夏启死后,五子争权,夷人有穷氏的后羿乘机“因夏民以代夏政”,取得了夏的统治权。羿以寒浞为相,寒浞又乘羿游猎归来,杀羿自立。后又灭了斟灌氏和斟寻氏,杀仲康子相。相妻后缗已有身孕,逃归母家有仍氏,生少康。少康长大后为有仍氏牧正,寒浞抓少康,少康又逃到有虞氏,当了庖正。夏贵族靡在有鬲氏帮助下,收二斟逃民,配合少康灭寒浞,才又恢复了夏的统治〔20〕。

“如上所述,太康的失邦,是与东夷有关;少康之中兴,也与东夷有着密切的关系”〔21〕。山东龙山文化所反映的发展水平,正与《竹书纪年》等文献记载相印证。东夷族已具有相当的水平和实力,与中原夏政权相抗衡。夏族在中原地区建立了“中央政权”,东夷族在其东方建立了“地方政权”,并时刻窥伺着“中央政权”,一旦有机会,就夺取“中央政权”。少康中兴后,“中央政权”巩固,东夷族又宾服于夏。《后汉书·东夷传》曰:“夏后氏太康失德,夷人始畔。自少康已后,世服王化,遂宾于王门,献其乐舞”。《竹书纪年》也说:“少康即位,方夷来宾”。

文明“要素”的出现,是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反映。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促使生产关系的变更。但是,生产力不等于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变更的快慢,受社会内部各种条件的制约,譬如受礼制、宗教等的制约。同样,有些“要素”的出现,与社会背景有密切关系。在军事民主制阶段,各部族间战争频繁,由于战争的需要,就会出现一些城堡。今后,要在已发现的城堡内,进行城市布局的发掘和研究,揭示象征王权的宫殿、祭祀基址及象郝家台那样的平民居住区,还应进行文明“要素”分类型、分期别的研究,揭示不同类型文化的发展轨迹。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大国,每个民族在历史的长河中都为祖国的文明史做出了贡献。夏族首先在中原地区建立了“中央政权”,有些民族也先后建立了“地方政权”。从这个意义讲,我国文明起源是多元的,各种文化共同孕育造就了中国文明。但是,一种新制度代替旧制度,总有一个斗争、发展过程,加上天时、地利、人和等种种因素,致使各民族、部落内部社会发展不太平衡,进入文明社会也不可能是同步的。特别是我们这样一个大国,不同地域不同部族不会同时跨入阶级社会。

龙山文化,无论其晚期是否已进入夏代纪年,都是学术界研究的重要对象之一。要解决中国文明起源问题,也只有在龙山文化晚期和二里头文化早期中去寻找。所以,我们对龙山文化,还必须有目的的去进行考古发掘和反复的考古学思考与研究,在获取更多实物资料的基础上,把我国文明起源、国家诞生的研究推向新的高度。

注释:

〔1〕安志敏:《略论我国新石器时代文化的年代问题》, 《考古》1972年6期。

〔2〕〔7〕严文明:《龙山文化和龙山时代》,《文物》1981 年6期。

〔3〕安金槐:《中国考古》,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 下文参考本书不另加注。

〔4〕李仰松:《从河南龙山文化的几个类型谈夏文化的若干问题》,《夏文化论文选集》,中州古籍出版社,1985年。

〔5〕〔8〕斯大林:《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1938年。《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第155—156页。

〔6〕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庙底沟与三里桥》, 科学出版社,1959年版。

〔9〕孙广清、 杨育彬:《从龙山文化城址谈起——试论中国古代文明的起源》,《华夏考古》1994年2期。

〔10〕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临朐县西朱封龙山文化重椁墓的清理》,《海岱考古》第一辑,山东大学出版社,1989年。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山东工作队:《山东临朐朱封龙山文化墓葬》,《考古》1990年7期。

〔11〕恩格斯:《反杜林论》第145页,人民出版社,1970年版。

〔12〕河南省文物研究所等:《登封王城岗与阳城》,文物出版社,1992年。

〔13〕〔20〕〔21〕吴汝祚:《夏与东夷关系的初步探讨》,《华夏文明》(一),北京大学出版社,1987年。

〔14〕李伯谦:《论造律台类型》,《文物》1983年4期。

〔15〕曹桂岑:《淮阳平粮台城址社会性质探析》,《中原文物》1990年2期。

〔16〕徐殿魁:《龙山文化陶寺类型初探》,《中原文物》1982年4期。

〔17〕高炜:《试论陶寺遗址和陶寺类型龙山文化》,《华夏文明》(一),北京大学出版社,1987年。

〔18〕钱穆:《古三苗疆域考》,《燕京学报》12期,2480—2481页,1932年12月。

〔19〕张忠培:《客省庄文化及其相关诸问题》,《考古与文物》1980年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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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龙山文化的考古思考_龙山文化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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