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加工贸易价值链延伸问题探讨_加工贸易论文

我国加工贸易价值链延伸问题探讨_加工贸易论文

延长我国加工贸易国内价值链问题探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探析论文,加工贸易论文,价值链论文,我国论文,国内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我国加工贸易面临的问题

加工贸易已成为我国第一大出口方式,对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但由于我国加工贸易方式国内价值链较短,引起的相关负效应也十分突出。

1.当前我国加工贸易中间投入品的本地化比例不高,从而导致其发展后劲不足。2003年1-4月,我国加工贸易(包括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出口665.6亿美元,占同期出口总额的31.5%;加工贸易进口456.1亿美元,占同期进口总额的32.7%(注:http://www.mofcom.gov.cn/tjzl.shtml)。这表明我国加工贸易尚处于典型的简单加工或组装型发展阶段,加工贸易国内产业链条短,生产能力集中于下游产业,零部件和原材料过度依赖进口,随着我国劳动力成本上升,它会逐渐失去发展后劲。根据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的调查,改革开放初期,广东电子工业在全国同行业中列第8位,1991年以后跃居全国第五位,十几年的高速发展主要依靠港澳加工装配业的转移。但广东目前的优势只体现在最终产品总量,并不具备生产技术上的优势,产品设计、材料和零部件生产以及销售均严重依赖香港和海外,例如1995年广东主要电子和家电零部件的进口额占全省电子工业产值的2/3(注:http://www.mofcom.gov.cn/column/rdfx.xml)。实际上,我国沿海其它地区利用加工贸易发展起来的产业,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类似的问题。

2.我国加工贸易的增值率极低,致使大量利润外流。在整个加工贸易的研发、设计、制造、仓储、运输、销售、服务等环节构成的价值链中,我国企业从事的往往是对零件或原辅材料的初级加工、装配和组装等劳动密集型环节,在价值链环节中比重较少,从而导致产品附加值的提高不大。据统计,在来料加工中,目前我方企业仅能获得占出口总额8%左右的工料费收入,产品增值的大部分被外方获得;而在进料加工贸易方式中,由于外方控制着原材料采购和制成品销售等关键环节,因而有利于外商利用转移价格等手段,使企业利润严重流失。例如1998年我国加工贸易出口产品中的国产成分比例低于35%,即每1美元加工贸易出口产品中的国内增值部分不足0.35美元(注:《经济研究参考》2003年第11期)。

3.我国加工贸易对相关产业的带动作用较弱。现阶段,我国加工贸易最突出的表现是“两头在外”和“大进大出”。“两头在外”的加工贸易模式必然导致大量进口原材料,这会给国内相关原材料产业的发展带来负面冲击;而在“大进大出”模式中,由于外商控制着核心技术和销售渠道,中方只参与简单的加工环节,从而造成我国加工贸易的真正经营主体是外方而非我国国内经营方,因而使我国原有的产业基础不能充分发挥作用,延缓了加工贸易对我国产业发展的带动作用。可见,延长我国加工贸易的国内价值链以克服当前加工贸易的相关负面效应,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延长我国加工贸易国内价值链的重要作用

1.能更好地起到对国内相关产业升级的带动作用。一般而言,当下游企业推出新产品之际,该企业的供应商为确保原有的协作关系,就必须生产出适合新产品的相关零部件,有助于拉动各配套产品的产业升级。我国加工贸易国内价值链的延长,意味着这种带动作用将传递给更多的国内产业。

2.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国内产品的出口。由于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许多国内企业注重国内市场,对国际市场不了解,远未建立起进入国际市场的营销渠道。而加工贸易则在我国国内企业与国际市场间架起了一座桥梁,通过国内采购可极大促进我国企业产品的出口。

3.能推动国内仓储转运业的发展。随着物流的发展,全球加工贸易发展的一个显著特征是,将加工生产环节延伸至仓储转运环节;许多国家已改变了加工贸易单纯以生产环节为主的方式,向生产、仓储转运环节并重的方向发展。为此,我国目前可在加工贸易集中的地区设立以海陆空联运为主的仓储转运中心,从而吸引地区内外的生产商将零部件、半成品运至区内加工、组装,并利用仓储转运中心,将产品销往世界各地。最终实现加工贸易和仓储转运业的有机结合,充分发挥二者在研发、设计、加工、储运、分销等价值链环节中的作用。

4.可进一步改善我国的引资环境。随着我国加工贸易价值链的不断延长,国内相关企业的配套生产水平和能力必将得到大幅度提高,这又会对外商来华投资产生较大的吸引力,从而在发展加工贸易和改善引资环境之间形成良性循环。如在苏州等城市中,当地良好的工业配套能力已成为吸引外资的重要有利因素。

三、当前阻碍我国延长加工贸易国内价值链的主要因素

1.国内产品竞争优势不足。首先,国内产品质量不稳定。许多国内企业目前仍然存在着管理水平、生产技术落后的状况,从而导致产品质量不稳定,无法达到加工贸易企业的要求。其次,我国大多数企业的国际市场营销渠道不畅,使我国许多产品的国际知名度很低。而我国从事加工贸易的企业大多在开发、设计环节就确定了原材料和零部件供应商,这些开发、设计环节多在海外进行,而国外相关设计人员对我国国内产品了解甚少,所以多指定加工贸易企业采用国外生产的原材料和零部件。同时,许多国内产品存在着价格偏高、交货延误、运输缺乏保障等缺陷,因而削弱了其在加工贸易中的国内配套能力。

2.深加工结转中存在的障碍。深加工结转是加工贸易企业国内采购的主要方式,而我国目前深加工结转主要是手册对手册之间的结转,即办理转关运输深加工的转出企业,凭外经贸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申请表》、《登记手册》、购销协议等,向所在地海关部门提出申请;转入企业凭《申请表》、《登记手册》、购销协议等向转入地海关办理审批手续。这种手册对手册的结转方式比较适合产品单一、购销渠道简单的情况。但该方式不适用于所需零部件种类繁多、购销渠道复杂的加工贸易;如果从事加工贸易的企业同时与多家国内企业保持零部件结转关系,那么这些转出企业手册上的产品价格、数量、供货期限等都必须协调一致,其中一本转出企业手册上的产品内容的变化都会影响到其他手册的执行,造成转入企业的一本手册难以对接转出企业多本手册的矛盾,从而大大降低加工贸易企业采用深加工结转方式的效率。

3.制约加工贸易企业价值链向国内延伸的政策因素。首先,现行税制使来料加工企业税负加重。来料加工企业在产品出口时只收取加工费、没有销售收入而不能享受出口退税,所以转厂环节的税收负担最终会由下游的来料加工企业承担,这将增加来料加工企业的成本,影响其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同时,加工贸易的进口改为国内采购时,其国内采购不能视为出口,不能享受出口退税政策,所以国内供应商没有积极性。现在任凭1000多亿美元的出口机会因政策不协调而失去,确实令人可惜。其次,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可操作性较差。从2000年开始对加工贸易企业深加工结转业务实行税收“免、抵、退”的相关政策,规定我国退税按额度在各地区间进行分配,而那些加工贸易企业集中、出口量大的地区,其分配到的退税额度往往不足以满足该地区的出口退税需要,结果使许多加工贸易企业的流动资金被大量占用。第三,对出口优惠资格的审核不完全科学。尽管我国国内仓储费用相对较低,许多国外采购商要求加工贸易企业将产品运到保税区仓库即可,然后按其自身需要进行运输。但我国有关政策规定,只有离境出口的产品,才能申请出口退税;这造成以保税区仓库交货进行出口的加工贸易企业无法享受出口退税,从而阻碍了加工贸易企业价值链向仓储、运输等国内相关产业环节的延伸。第四,在加工贸易在国内深加工结转时,由于给海关监管带来许多困难,海关监管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往往防范了走私,而顾及不到深加工结转;反之如顾及了深加工结转,有可能被走私者利用。本来利用加工贸易增加国内采购和延长国内价值链可以增加产品附加价值、扩大我国出口,理论上应该得到国家政策扶持,但现实中却受到许多政策性约束。

四、延长我国加工贸易企业国内价值链的对策选择

1.提高我国有关部门对加工贸易企业的监管效率。为了加快零部件、原材料在加工贸易中从上游企业向下游企业的传递速度,压缩加工贸易企业的生产周期,增强其国际竞争力,必须大力提高我国有关部门对加工贸易企业的监管效率。我国有关机构可运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对那些产品和零部件种类繁多的加工贸易企业进行联网管理。具体监管流程可推广苏州海关的联网管理模式,由外经贸部门对加工贸易企业进行审批备案,海关与被监管企业实行联网,海关通过网络数据库核查企业物耗与库存,最后通过核算核销,对差异进行核销。

2.提高加工贸易料件的本地化率。从跨国公司的利润最大化目标分析,加工贸易企业仍然希望通过料件的本地采购来降低成本,以提高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现阶段,有一些外资企业也在尝试将零部件的采购转移到我国国内。因此,要提高加工贸易中间投入品的本地化率,扩大我国国产料件的出口,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调整有关政策。

(1)确定科学的产业政策。我国的上游产业包括机械、电子、化工等基础产业,长期以来,这些产业生产发展的滞后问题一直未得到解决,而国家的价格、投资、税收、贷款等政策几乎都是向下游最终产品产业倾斜。因此,不从根本上扭转对加工贸易中间投入品的现行政策,就难以实现加工贸易中间投入品的进口替代。

(2)从资金方面给予支持。为使国内企业生产的材料和零件在质量、规格和成本等方面适应加工贸易出口的要求,国家应提供资金扶植国内企业开发、试制新产品或者向用户提供试用品。有关部门可考虑在新产品试制费、新产品开发费、外贸发展基金中单列鼓励加工贸易本地化基金,简化申请和审批程序。不过,依靠政府直接融资,无论规模和效率都受到制约。因此国家应鼓励建立民间的“风险融资”机制,例如,通过减免税改革,鼓励企业间成立“风险基金”,投资具有较高风险的新产品开发和试制项目。

(3)鼓励来料加工、进料加工企业进行国内采购。一方面,由于我国国内的来料加工企业的大多数产品会进入国际市场,对于其国内零部件供应商而言属于间接出口,因此可对这部分产品实行出口退税,以降低来料加工企业国内采购的成本,从而在经济利益上激励来料加工企业扩大国内采购。另一方面,鉴于我国目前出口退税机制运行效率较低,对进料加工企业的深加工结转实行税收“免、抵、退”会挤占企业大量资金,进而严重削弱了出口退税制度的激励效果,因此可对进料加工企业的深加工结转货物实行免征相关税收的优惠政策。

(4)建立需求信息库。在加工贸易企业比较集中的地区建立中间投入品供求信息库。由于目前企业对信息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而信息采集、更新的投入大,投资风险高,因此国家应实行扶植政策。针对加工贸易可选择的替代产品建立专业信息库和信息网络,对产品的质量标准、规格、价格、供应渠道等及时公布。

3.充分发挥出口保税区的仓储功能。由于我国现行出口退税制度要求申请企业必须将产品运出关境,这将会极大限制我国出口保税区的仓储功能。为此,可对现行有关政策进行改革,将保税区仓库交货的产品视同出口,具备申请出口退税的资格,以达到充分发挥我国保税区仓储功能的目的。

4.注重学习国外先进经验。新加坡在利用加工贸易实现国内工业化方面有成功的经验。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新加坡引进了加工贸易,当时新加坡曾对要不要发展制造业提出许多疑问,后来经过摸索新加坡寻找出利用、发展加工贸易实现工业化的一条途径。当时新加坡拥有港口优势和靠近印尼、马来西亚等自然资源丰富的国家,利用这些优势可引进外资发展加工贸易、扩大出口,带动经济增长。为此,新加坡人则在中间加工领域大做文章,使加工贸易由两头大、中间小状态逐步演变为中间大、两头小的格局,让外来产业逐步转变为植根于本地的产业,新加坡的经济由此获得巨大成功,实现了工业化的梦想。上述经验值得我国深入研究和借鉴。

标签:;  ;  ;  ;  ;  ;  ;  

我国加工贸易价值链延伸问题探讨_加工贸易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