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抓好重点工作应注意认识和把握的几个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应注意论文,几个问题论文,重点论文,工作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412.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9096(1999)04-0023-04
按照全总十三届二次主席团会议精神,1999年各级工会都要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突出抓好几项重点工作。我认为,当前在抓重点工作中应注意把握以下几个问题:
一、要从围绕大局,调整好劳动关系的角度,提高对重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全总十三届二次主席团会议确定的1999年几项重点工作,都是围绕调整好劳动关系这条主线来确定的。具体讲:
——积极协助党和政府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与调整劳动关系。协调劳动关系一个很重要的内容是依法维护职工的劳动就业权利和基本生活保障。当前改革进入攻坚阶段,一定数量的下岗职工再就业艰难,部分职工生活困难,少数地方和单位劳动关系紧张,时常发生一些不安定的事件。工会既要旗帜鲜明地支持改革,又要旗帜鲜明地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因此,积极协助党和政府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发挥工会组织的优势,实施好送温暖工程,解决一些困难职工的实际问题,是工会调整好劳动关系的重要工作。
——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与调整劳动关系。签订集体合同是调整劳动关系的一个主要手段。集体合同把各个单项劳动标准集纳、综合起来加以规范,从整体上实现对职工劳动权利的维护,是企业与全体职工劳动关系的总体规范和调整,是在企业内部调整劳动关系最有效的机制和办法。建立了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就从法律上、机制上保证了企业劳动关系的稳定。五年来,推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的实践证明了这一点。因此,各类企业都应该建立健全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主要是抓好到期合同的续签、合同的履约兑现,以及困难企业、改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签订集体合同的工作,调整好企业内部劳动关系。
——实行厂务公开、加强职代会制度建设与调整劳动关系。实行厂务公开是为了进一步加强民主管理。而实行民主管理,一方面是保证决策正确并得以贯彻落实;另一方面是保障职工的政治地位、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这两方面处理好了,有利于企业改革和发展,有利于协调劳动关系。这两方面如果处理不好,就有可能激化矛盾。当前,随着改革的深化,企业需要全员的参与、全员的信息及全员的管理,广大职工又有强烈的参与企业管理的意识和要求。所以,要通过推行厂务公开,加强职代会制度建设和企业民主政治建设,营造和谐稳定的内部环境,调动职工积极性,促进企业的兴旺发达。
——工会组织建设与调整劳动关系。首先,工会是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其次,职工群众需要组织,只有把他们组织起来,才能更好地集中他们的智慧和力量,更好地推进改革和发展。再次,如果某一个地方或单位不把职工群众组织起来,职工群众就有可能自发组织另外的什么组织,甚至有可能被国内外、境内外民运分子所利用。
因此,我们要本着“哪里有职工,哪里就必须建立工会组织”的原则,最大限度地把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一些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之所以时常出现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现象,并引发不安定的因素,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没有工会组织。这就警示我们,如果工会都没有,谈不上调整劳动关系。
二、要正确处理原则性与灵活性的关系,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努力做好重点工作
所谓原则性,就是我们的一切言论和行动,都要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体现工人阶级和全体人民的根本利益。所谓灵活性,就是我们在贯彻执行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时候,必须根据不同情况,因时因地制宜,运用灵活的策略和方法,采取不同的具体步骤和措施。我们知道,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代表着事物的共同性,但是不能概括它们的一切方面,不能完全包括个性。如果我们不注意事物发展过程中的这种千变万化、千差万别的情况,不善于因时因地制宜地采取灵活的策略、方法和具体步骤,而用同一框框机械地到处硬套,我们就不能有效地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和政策。所以办任何事情都要正确处理原则性与灵活性的关系。
不容置疑,我们所要做的几项重点工作都有个正确认识和处理原则性与灵活性关系的问题。这里,我想以推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的工作为例谈谈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原则性与灵活性的关系。
尉健行同志在全总十三届二次主席团会议上提出,推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要实行“两个坚持”、“两个灵活”。我们结合自己的实际又提出了“三个区别”。“两个坚持”,即工会要坚持把调整劳动关系作为工作重点,坚持把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作为调整劳动关系的手段。“两个灵活”,即因企业生产经营状况不同,集体合同的重点、内容等可以灵活和有所不同;集体合同确定的具体标准等也可以灵活和有所不同。“三个区别”,即国有企业和新经济组织的集体合同的内容和标准应有所区别;集团公司与所属的子公司集体合同的内容和标准可以有所区别;企业改制前后的集体合同应有所区别。我们要按照“两两三”的要求,努力把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工作推向新的阶段。
以上所说的“两两三”,其基本要求是在建立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过程中要正确处理原则性与灵活性的关系,也归结为正确处理依法办事与从实际出发的关系。本来《劳动法》规定的各项劳动内容和标准应严格纳入集体合同文本中,但由于《劳动法》是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劳动关系状况规定的,带有一定的超前性,因而执行《劳动法》有一个过程;也由于企业改革到位有一个过程,一些企业面临困难甚至亏损,因而原原本本地执行《劳动法》有困难。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应该处理好依法与从实际出发的关系。依法,就是要依照法律办事,依法在企业建立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依法确定集体合同文本的内容和标准。从实际出发,就是要实事求是,可以有所灵活。有法律依据并能做到的就写进集体合同,经过协商写进了集体合同,就应该在实际工作中严格履行。二者结合起来,就是要做到科学合理地确定集体合同的内容和条款。如一些经济效益不好或亏损的企业,把通过努力能够办到而暂时办不到的事项,作为目标也写进了集体合同,创造条件,逐步实现,使职工应享受的基本劳动权利得到保障,使职工最为关心的问题得到妥善解决。这里需要说明的是,一些严格按《劳动法》规定的内容和标准签订集体合同有困难的企业,其集体合同的内容和标准可以灵活,但不是人为地减少内容和降低标准,能通过努力达到的内容和标准,一定要明确规定。有条件做到的,要写进合同,创造条件能做到的,也要写进合同。只有这样,才能提高集体合同质量,增强集体合同的生命力。
在签订集体合同中如何做到掌握灵活性而不失原则性、从实际出发而不违背法律规定呢?这就要搞清楚原则性和灵活性或者说依法办事与从实际出发的辩证关系。第一,灵活性必须是在原则性所许可的范围内的灵活性。也就是说,灵活性要以原则性作为标准和尺度,是在一定原则之下的灵活性。无原则的或者离开《劳动法》的所谓灵活性是错误的。第二,灵活性应当是为了实现原则所必需的灵活性。这就是说,原则性是《劳动法》对劳动内容和标准的规定,灵活性则是为实现劳动内容和标准而采取的措施和方法。所以,我们判断在贯彻实施《劳动法》过程中某一具体措施和方法的正确与否,一定要根据它对贯彻实施《劳动法》是否有利而定,决不能从一时的成效来看,更不能为了灵活而采取违反法律原则的做法。也就是说,灵活性是措施和方法,而不是目的,强调灵活性的目的是为了将来使内容更完整一点,标准更高一点。
三、通过认识个别与一般的关系来认识试点与推行的关系,着力抓好试点,不断探索有效经验
我们要认真扎实地做好厂务公开试点工作,为明年全面推开作好准备。对于厂务公开,我们的安排是通过试点取得经验后,再逐步推开。
在推行厂务公开的过程中,我们要实事求是,从试点起步。各级地方和产业工会都要进行试点。要集中精力把点上的工作做深做细。这样取得的经验,一般来说是扎实的,可靠的,用它来指导面上的工作,就有成功的把握。相反,点抓得太多,就会力不从心,这样的试点很难达到预期的效果。这就要求我们认真搞好试点。试点的目的是为了推广。推广应该是逐步的,分期分批的,不能操之过急。操之过急,结果往往事与愿违。逐步推广,人们可以不断地从试点和推广中汲取经验教训,使自己的认识愈来愈接近真理。
在从试点到推广的过程中,有一个数量和质量的关系。厂务公开的数量是指一个地方、一个产业部门所属企业实行厂务公开的数量,厂务公开的质量是指依据有关规定并结合企业实际对内容的规定性。因而没有一定数量的单位实行厂务公开就达不到一定的从面上总体实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目的。反之,实行厂务公开的企业没有达到一定的质量,同样达不到加强基层民主建设的目的。为了达到厂务公开的目的,必须既抓数量又抓质量。抓数量与抓质量不是对立的,二者相辅相成,完全可以而且应该统一起来。厂务公开的生命力在于质量。要把注重质量贯穿于工作的始终,不能以保证质量为由而不加快进度,也不能以抓进度为由而忽视质量。
四、正确处理重点工作与其他工作的关系,通过抓重点带动和推动其他工作,努力提高工会工作整体水平
如何突出重点,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我认为要做到以下几点:第一,要集中力量,形成拳头。突出重点首要地要体现在人力的安排上,以在组织上确保重点工作的落实。为集中人力,我们省总工会机关以重点工作相关职能部门为主,抽调部分人员组成了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推进厂务公开、推进集体合同制度、新经济组织组建工会等办公室。各地工会为了突出重点,也集中人力,建立了相应的办公室。集中人力后的几个月时间各项重点工作已初见成效。第二,以第一责任者的身份办实事。省总工会制定了“六个一批”的工作计划,即建立一批再就业基地,发展一批再就业培训和职介机构,培育一批解困贸易市场,壮大一批送温暖基金组织,帮扶一批困难企业和困难职工,办好一批职工互助互济事业。1999—2000年,计划每年培训下岗职工5万名,帮助3万名下岗职工实现再就业,帮扶1万户特困职工家庭,促使100户亏困企业扭亏或减亏。为了保证这项工作目标的落实,各级工会每年拿出不少于5 %的留成经费用于这项工作,省总将筹措专项资金,同时将任务分解到各地,层层抓落实。我们在摸清情况、筹集资金的基础上,为省直特困企业500名生活特别困难的老职工、老劳模、 老党员提供退休前的基本生活保障,首批200名帮扶对象已经确定。 由省委组织部从省管党费中拨款 100万元,省总工会从本级经费中拨款100万元,共计200万元,联合实施“帮扶下岗职工党员和特困下岗职工计划”,主要是帮扶武汉市、黄石市、省建总公司、蒲纺集团部分下岗职工开展生产自救,为他们提供无息借款。第三,抓住机遇。我们在做重点工作中,需要主观和客观条件同时具备。改革开放二十年来,党对工会工作领导的加强和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等等,为工会工作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如1998年底经省委同意,省委组织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州)、县(市、区)工会领导班子配备工作的通知》,规定各省辖市、直辖市、县级市总工会主席要由同级党委常委担任或兼任。这是省委贯彻中央(1989)12号文件和中国工会十三大精神的一个重要举措。省总工会和各地方工会要加强与党委组织部的联系,争取今年使75%的省辖市和直管市总工会主席的配备达到文件要求,连同县(市、区),总数不少于30个。各地方工会主席要站在全局的高度来认识贯彻这一文件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积极主动地协助同级党委搞好工会领导班子的配备。这是我们做好重点工作,提高工会工作整体水平,在改革发展稳定中发挥更大作用的组织保证。
在抓重点工作的过程中,我们一定要认识到,重点是在一般中突出出来的,它高于其他的一般。之所以是重点,正是因为它事关全局,能够影响和带动一般。比如,抓下岗职工再就业,就涉及到下岗职工的转岗培训和思想政治工作问题,这就会把工会的教育宣传工作带动起来。又比如,抓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组织职工审议企业的改革和生产经营方案,就涉及到调动职工积极性,把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提高的问题,这就要求工会动员组织职工广泛开展群众性的经济技术活动。企业增强了活力,经济发展了,又能增加就业岗位和职工的收入,为解决困难职工生活提供了物质基础。因此,我们要充分发挥重点工作的“龙头”作用和“牵一发动全身”的作用。正因为如此,我们要正确认识和处理重点工作与其他工作的关系。不要认为以某一个工作为重点,其他工作就可有可无了,可抓可不抓了。我们要从整个工作中去抓重点、去看待重点工作,通过重点去带动其他工作,才能实现工会工作的整体推进,才能做到全面履行社会职能,才能真正发挥工会的作用。
收稿日期:1999-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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