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反腐倡廉的现状、特点及制度建设_反腐倡廉论文

我国反腐倡廉的现状、特点及制度建设_反腐倡廉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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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腐倡廉是中国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腐败是运用公共权力谋取私利的行为,普遍而严重的腐败会导致政治混乱、制度瓦解。在行政领域,腐败表现为公职人员通过权钱交易、权权交易而获取政治、经济利益。我们党的几代领导集体都高度重视反腐败与廉政建设,这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也是我们党凝聚民心、奋发图强,率领中国人民从积贫积弱、任人宰割的旧中国走到今天的最重要法宝之一。我们所选择的道路和理论,从制度上保障了我们能够摆脱其兴也勃,其亡也忽的旧的历史周期率。但是我们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保持党的肌体健康,始终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党风廉政建设,是广大干部群众始终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物必先腐,而后虫生’,近年来,一些国家因长期积累的矛盾导致民怨载道、社会动荡、政权垮台,其中贪污腐败就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大量事实告诉我们,腐败问题越演越烈,最终必然会亡党亡国!”①

      一、当前我国反腐倡廉的基本形势

      新时期,随着党的工作重心的转移,随着国家工业化、城镇化和现代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日益成为我们国家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日益成为执政党建设的主要内容。进入新世纪,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反腐倡廉在国家政治建设和党的建设中的地位日益提升,制度化、规范化的水平日益提高。

      2005年1月,中共中央出台《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这是我们党历史上一个十分重要的系统化的反腐倡廉的重要文件。2007年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将反腐倡廉建设与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一道列为党的建设五大内容之一。2008年6月,中共中央印发《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这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个系统的规划布置反腐倡廉任务的五年工作规划。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这是对中国共产党廉政文化核心内容的高度概括。干部清正,是指中国共产党的党员和干部要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不谋私利,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政府清廉,是指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下的各级政府,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以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为最高利益,秉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建设廉洁高效的政府。政治清明,是指在全社会形成廉洁奉公的良好风气,干群互动、党群互动,共同营造清明廉洁的社会风尚。清正、清廉与清明,是价值追求,也是道德规范,更是社会风气;不仅表现为外在的约束,更表现为内在的自律;不仅是评价干部、政府和政治的外在标准,更是加强党的建设和提高执政能力的内在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后仅半年时间,习近平总书记在36篇公开讲话中13篇讲到反腐败,强调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老虎”和“苍蝇”一起打,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中纪委书记王岐山同志提出,坚持标本兼治,当前要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十八大以后,我国反腐败力度显著增强,全国检察机关2013年上半年查处的案值50万元以上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同比上升31.6%;2013年前9个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初核反映问题线索12.9万件,同比增长13.5%;立案11.8万件,同比增长10.1%;结案10.2万件,同比增长12.6%。总体上看,2013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件数、结案件数、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人数,分别比2012年同期增长11.2%、12.7%、13.3%。此外,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4521起。

      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大力推进下,全国、全党、全军的反腐倡廉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国际咨询机构贝恩指出,2013年中国奢侈品市场年增长率仅2%,与往年的30%相差甚远;中国烹饪协会2013年餐饮业报告称,高端市场开始摆脱依赖公款消费的模式;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的会议统计分析报告显示,公款办的政府和事业单位会议持续减少。另据社科院《反腐倡廉建设蓝皮书》(2013年)报告,73.7%的人对今后5—10年反腐败取得明显成效有信心,比2012年上升13.7%。

      二、现阶段我国腐败高发的原因和特点

      (一)现阶段我国腐败高发的主要社会原因

      工业化阶段,是世界各国腐败现象集中发生的时期,这是世界性的现象,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腐败现象发生发展的普遍规律。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市化的快速发展阶段,从工业化国家的历史经验看,这一阶段正是腐败的高发期。根据我们的观察与研究,导致工业化阶段腐败高发的主要原因涉及三个方面,即:动力、机会和成本。

      动力,即公务员腐败的需求。腐败需求是由公务员实际物质生活需要和价值比照带来的心理落差两方面共同构成的。在工业化城市化快速发展、社会流动加速、社会财富增加、社会结构急剧变动的阶段,公务员比照其他社会群体,尤其是比照企业界,造成了强烈的心理落差,形成了腐败的强大动力。这应当说是当前我国腐败高发的主要源头。

      机会,即腐败行为发生的机会。工业化城市化快速发展阶段,物资、资金、信息等经济要素流动频繁,管理体制、法律制度相对滞后,造成了大量的管理与监督漏洞,为腐败行为提供了大量客观条件与机会。

      成本,是腐败行为可能付出的代价。腐败成本是与监管和打击腐败的力度成正比的。我国打击腐败决心之大,力度之强,受到了我们东亚政治发展调研时走访的许多政治家、企业家的高度赞赏。从客观上看,我国反腐败的力度恐怕也是世界历史上空前的,在目前世界上也是绝无仅有的。

      尽管我们在打击腐败方面付出了巨大努力,也收到了一定成效,但腐败现象依然没有得到很好地遏止,这应当引起我们进一步的深入思考。从腐败发生发展的总体形势和规律上看,目前我国的腐败现象发生的动力和机会仍处于高端,在与腐败最相关的三个因素中,只有成本因素是遏制腐败的比较有力和有效因素。因此,反腐倡廉需要更多关注其他两个因素,特别是要解决动力问题。只有这样才是真正地从“源头”上抓起。

      (二)我国现阶段腐败现象高发的主要特点

      我国现阶段腐败高发,除去具有普遍性特征的一方面,还具有一些所谓的中国特色,根据我国多年来的研究,腐败的中国特色主要有两点:“官商共同体现象”和“行政性腐败问题”。

      1、中国的“官商共同体现象”。

      由于中国改革开放的独特道路与中国的国民性等方面的原因,当代中国社会形成了党政干部与私营企业家具有广泛联系和特殊关系的工业化时期的十分独特的现象。改革开放初期,各级党政机关尤其是地方党政机关和广大党政干部给予了私营企业以巨大的支持,形成了亲密关系。经过30多年的发展,中国官商关系,从“官”支持“商”向“商”回报“官”进行转化。加之,我国私营企业阶层在长期形成和发展过程中形成了建立体制外个人结盟实现政治参与的倾向,私营企业主具有建立与官员甚至与政府部门的非正规联系普遍倾向。这种官商非正式关系可称为“官商利益共同体”。

      有调查表明,41.1%的私营企业主与政府各级官员有着较为普遍和密切的关系。有1/4以上的私营企业主认为,提高自己政治地位的一个重要途径是与“各级领导交朋友”。通过对我国私营企业主的社会关系网络的调研发现,私营企业主的社会交往有明显的方向性,即倾向于交结党政干部。中共中央统战部、全国工商联在九十年代所做的三次全国私营企业抽样调查的结果很典型地反映了这一特征。在私营企业主的7类关系密切的亲属中,党政干部约占20%,超过其他社会身份的亲属居第一位,而在私营企业主同样7类交往频繁的朋友中,党政干部约占25%,进一步超过其他社会身份者。私营企业主社会关系的特征明显反映了这个群体的社会行为以及社会参与特征,即具有明显的接近、影响权力的倾向。

      与私营企业主建立“官商利益共同体”的行为倾向在一定程度发展为对党政部门和干部的腐蚀,甚至是对政权的瓦解。根据中纪委公布的材料,1998年至2003年中纪委和监察部直接处理省部级官员违纪违法案件109件,其中经济类违纪违法案件74件,占67.9%。在经济类违纪违法案件中,涉及私营企业的36件,占48.25%,其中已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27件中有23件涉及私营企业,占82.5%。其他级别官员的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经济类案件也存在大体相同的情况。

      从负面效果看,“官商利益共同体”干扰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常秩序,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构成了对政权和干部队伍的腐蚀。从长远看,“官商利益共同体”对我国社会制度和社会稳定构成了潜在威胁,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

      2、政治性与行政性腐败问题。

      2008年以来,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外政治发展比较研究课题组在亚洲多国开展了工业化时代政治发展规律的调查与研究,对于近现代历史上,与中国历史起点和发展环境相同或相似,工业化进程中政治发展经历相近的国家进行了广泛的调研,关于工业化时代的腐败问题也是这项研究的一个重要内容。在这项研究中,逐步形成了关于腐败问题的一对新概念:行政性腐败和政治性腐败。②

      所谓行政性腐败,是指公务人员利用公共权力和其他公共资源为个人或小集团谋取私利的行为,主要表现为贪污、受贿等等。行政性腐败在东亚自上世纪五六十年代至八十年代普遍实行的所谓“威权体制”下多有发生,在公众中产生深刻印象和强烈反感。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包括东北亚和东南亚在内的整个东亚地区进入政治转型时期,一个个威权体制瓦解,代之以多元政治体制。人们也经常把这一过程称之为“民主化”。在多元体制下,在一些国家和地区,如韩国和台湾地区,行政性腐败得到了相对于威权体制下更为有效的约束和治理。这主要得益于政治生活的公开化,社会监督特别是媒体的监督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在韩国,十分有效的国会监察与调查制度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行政性腐败得到某种治理的时候,另一种腐败却大肆发展起来,这就是政治性腐败。所谓政治性腐败,是指与政治行为有关的腐败,特别是与选举相关的政治行为所引发的腐败现象。政治性腐败主要表现是:因选举等政治需要,政治家、政党等政治精英与经济界结成的利益联盟,经济界向政治精英提供资金,政治精英利用政治权力,通过有偏好的政策、法律回报政治支持。相对于行政性腐败,政治性腐败主要发生于政、商两界之间,其手段大多是通过政策、法律制定,以特许经营以及垄断利润等形式进行“权钱交易”,因与公众距离较远,不易引起社会关注,是更加隐蔽的腐败。但由于政治性腐败涉及的利益巨大,一旦严重发展并经暴露,又会形成巨大的社会危机,如韩国几任总统的腐败案件调查都引发了社会震荡和冲突对立。

      根据我们在国内的调研,虽然由于我国的政体不同于国外,现在我国的腐败问题基本上属于行政性腐败,但随着社会情况的变化,政治性腐败现象在我国也出现了苗头。

      近年来,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在全国多地对于基层组织和地方人大选举、公推直选、党内差额选举等重要的政治体制改革和扩大党内民主的实践进行调查研究。通过调研,我们发现随着上述改革和新制度的施行,与选举等政治行为的腐败现象已经出现。金钱政治因素渗入基层组织和县级人大代表选举带来的腐败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花费大量金钱竞选本身就是不正当的,应属于一种腐败行为;花费大量金钱竞选的主要目的是建立与党政机关以及党政官员的联系,与之结盟,形成利益共同体,这种行为本身以及后果的实质就是钱权交易。

      在扩大党内民主方面,随着相关改革实施,出现了通过输送利益换取政治支持的现象。近年来,公推直选范围在扩大,党政领导岗位差额选举试点也在实行。公推直选、差额选举带有一定的竞争性,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金钱是所有竞争性选举的基础。竞争性选举以金钱为基础,是为现代社会选举实践所广泛证明的。根据我们了解,在一些地方的党政高级领导岗位的差额选举中,出现了部门和地区领导干部为压制对手,争取多数票,通过多种隐蔽手段输送利益以换取其他部门和地区选票支持的现象。这种现象若得不到有效制止,不仅差额选举要走形变味,还会进一步损害、动摇党的民主集中制和我们的基本政治制度。

      三、对于我国腐败治理问题的思考

      根据我们调研和思考,对于推进我国反腐倡廉建设逐步形成了三个方面的想法。

      1、切实努力提高公务员待遇

      反腐倡廉要从“源头”抓起。然而“源头”究竟在哪里以及如何治理?这一直是个问题。在对亚洲多国以及北欧等西方发达资本主义的调研与观察中,我们逐渐认识到公务员的待遇问题属于所谓“源头”的重要问题。

      经过多年的国外调研、考察,我们逐渐意识到:凡是清廉的政府、清廉的国家,其公务人员的待遇都是好的或比较好的;凡是腐败国家都是公务员待遇差的国家。凡此种种,无一例外。

      以清廉或比较清廉的国家来说,如北欧诸国和亚洲的日本、新加坡等国,公务员的待遇,包括货币收入和其他非货币的待遇,都是比较优裕的。清廉国家公务员的待遇水平一般为参照企业界同级别岗位与资历人员待遇确定。如新加坡高级公务员收入待遇比照若干有代表性的大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平均水平确定(近年来有所减少),中初级公务员比照一般企业初中级管理人员平均水平确定。此外,日本、新加坡等国还有将资深公务员转至企业高层任职的制度性安排,也是优待公务员的重要措施。

      反面的例子,如越南。如今越南盛行“红包”文化,遇事必送“红包”,办事必须“拿钱”。2013年8月,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外政治发展比较研究课题组去越南调研,从河内一路走到胡志明市,走访了大量各阶层人士,其中包括干部、记者、企业家、学者以及普通群众,向他们请教,与他们交流,涉及了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大量问题,听到了各式各样不同的回答和见解,唯独在一个问题上几乎所有见解是一致的。当我们问到:越南的干部、官员是否“拿钱”(收受贿赂)时,听到回答是一样的:“拿钱”是应当的,他们挣得太少了。越南南方庄园主协会会长刘洪展的一句话给我们留下了深刻印象,他说:“越南的干部是社会上最落魄的一群,他们挣得太少,所以他们拿钱是必然的,也是应该的。”③

      多国廉政建设和公务员操守管理的历史经验证明:良好待遇是公务员道德操守的物质基础。各种约束、监督公务员的制度以及道德教育是在一定优厚待遇的物质基础之上发挥作用的。没有相对优厚的待遇,监督和教育就会成为无本之木、无源之水,难以真正和持续性的发挥作用。按照新加坡的说法,就是对公务员要“善养严管”。“善养”是“严管”的前提,没有“善养”,“严管”是管不住的。

      我国公务员总体上待遇偏低,尤其是基层干部、初级公务员待遇实在太低。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相关课题组在我国中西部多个省市的调查发现,我国大批基层公务员,以入职10年左右的乡镇公务员为例,每月正规工资性收入不过3000多元。如此收入,难以养家,遑论体面生活。而且这种水平的收入从安徽至云南概莫如此。如此之低的待遇,不足以维系公务员的体面生活,没有体面生活自然维系不了荣誉感,没有荣誉感必然缺乏责任心,没有荣誉感、责任心就不会珍惜工作机会和岗位,就容易被冲破心理防线和道德底线。反腐败的政策与策略中监督、惩罚、教育都是要有条件的,这就是要有较好的物质待遇。没有物质基础,其他措施就缺乏保障,就会被规避。邓小平同志当年讲过:靠觉悟、靠教育,不搞按劳分配,“少数人可以多数人不行,短时间可以时间长了不行”。邓小平同志的这个“两个不行”是体现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深刻思想,对于当前我们开展反腐倡廉工作具有深刻的启示意义。

      现在是认真解决干部、公务员待遇过低问题的时候了。我们应借鉴国外经验,采取多种措施,有计划、分步骤、积极稳妥地切实提高公务员待遇。从源头防范、治理腐败,就要为保持党政干部队伍廉洁自律提供必要的物质基础,力求从根本上改变反腐倡廉的格局与形势。

      2、实行“政经分离”,整顿官商关系

      中国工业化城市化的巨大进步和成就,一靠改革开放释放了蕴藏了人民群众中的巨大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二靠党和政府以及广大干部的精心组织和推动。中国经济的跨越式发展,中国企业的迅速崛起与党和政府以及广大干部的组织与推动密不可分。我们在大量基层调研中感受到,在每一个成功的企业和企业家背后往往都有我们的干部。然而,改革开放已经进行了30多年,整个社会环境和经济发展方式都有了很大的变化,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干部与企业家的关系也在发生变化。企业、企业家背后有我们的干部,反过来许多干部的背后也有企业和企业家。经过30年的发展和变迁,现在是我们重新审视中国的政商关系和官商关系的时候了。

      当前大量的腐败问题、利益输送问题,大量的为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所诟病的不正之风,往往是和过于密切的政商关系、官商关系有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的亲属子女经商办企业有关。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经济管理和决策比较集中,政府以及经济管理部门权力较大,构成了企业强烈的寻租愿望与行为。加之中国的人情社会、裙带关系的文化因素影响,领导干部的亲属子女经商办企业形成了一种拥有特权和超国民待遇的经济模式。这种模式不仅扰乱经济秩序,更造成了不平等的竞争与腐败。

      过于密切的政商关系和官商关系在损害着我们党和政府的威信,在瓦解着社会信任。这种情况不能不引起我们党高度重视了。我们应像1989年那样,再次研究领导干部亲属子女经商办企业问题。这个问题不解决我们党就无法真正取信于民。现在是再次下决心的时候了,做到这一点,是对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宗旨、理念的最好的、最有说服力的证明,是建设廉洁政治最好的宣示和关键措施。中央应下最大的决心,要求高级干部带头撇清政经粘连,我们党和干部及其家庭要做出牺牲,以换取人民信任,换得廉洁政治。

      实行政经分离、整顿政商关系,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既要坚决果断又要慎密稳妥,要进行广泛深入的调研、筹划,制定全面细致的整套解决方案,可以通过赎买、转业等多种途径、步骤和手段逐步解决这一问题。

      3、积极推进廉洁文化建设

      反腐败既要“堵”,又要“疏”,要积极引导广大干部、公务人员形成积极、健康、高尚的格调和品味。

      培养高尚健康格调、品味是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保障。从个人角度看,廉政文化不仅要解决人生观、价值观问题,还有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行为养成,和个人与干部群体的格调、品味的培养问题。这个问题目前还尚未引起我们的充分的注意、理解和重视。为什么有些表现不错,甚至曾经经受过严峻考验,做过突出贡献的党员领导干部会犯严重的错误,甚至堕落成严重的腐败分子?原因完全在理想信念方面吗?不完全。

      格调与品位,不属于思想观念和政治立场的范畴,也是难以为制度所规定和约束。格调与品位,属于个体的心理倾向与偏好的范畴。但古今中外大量事实表明,格调与品位对于人的社会行为具有潜移默化的影响。特别是对于具有较高社会地位、政治地位,掌握公共权力和社会资源的政治精英、干部官员来说,格调与品位会间接地影响他们的从政行为和道德水平。我们的干部仅有政治理想与抱负,仅有工作能力,而缺乏高雅的志趣,是不全面的,其政治思想甚至可能是不巩固、不牢靠的。

      格调和品位是一种心理和行为的取向。这种心理与行为取向可以承载人的价值追求与价值实现。干部官员是社会的政治精英,一方面具有特殊的社会地位,另一方面担负巨大的社会责任,心理张力大,压力也大。干部官员与任何一个普通社会成员一样,在心理上要有价值实现、价值满足的渠道。因为是干部,因为掌握公共权力,一旦其价值实现和满足趋向于官阶或财富,就自然会将其导向腐败。这样,就出现了干部官员群体,即具有较高社会地位、掌握权力的特殊社会群体的价值引导问题。也就是对于这样一个特殊精英群体必须设置区别一般社会群体的特殊价值导向,即具有非物质的、超越性的价值导向。这样的导向要在日常生活中,在个体的心理、行为层面上存在。

      过去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过程中,我们对于党的思想建设、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十分重视。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对于廉政制度建设十分重视。但干部个体的心理倾向、行为偏好问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现在发现不少思想认知水平高、工作积极努力,也取得了一定成绩的干部,个人的内心世界十分空虚,格调低下,品位不高。其中不少人,在长期的从政生涯中,随着阅历的丰富、成绩的取得和地位的上升,却变得日益粗俗娇纵,与其表面的、正面的公共形象有天壤之别。近年来这样的事例屡见不鲜。出现这样的现象,不能简单归于干部骄傲自满,放松思想改造。“文质彬彬,然后君子”,正确的思想与高雅的格调,是相互联系,相互支持、相互保障的两个重要的观念与心理系统。

      从历史上看,培育政治精英的格调与品位问题早已经被以往社会的统治阶级所发现,并形成一套系统的实践体系。比如:我国封建社会的统治阶级中就形成了独特的“士”文化。作为封建统治阶级中的重要阶层的“士”,通晓经典,擅长诗词歌赋,有的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士人久处其中,受其熏陶,培养出了反映士大夫维护封建秩序的群体意识——家国情怀,培养出了有利于树立统治威望的儒雅风度。西方资产阶级在长期统治实践中也形成了资本主义社会中的精英文化。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治精英投入大量时间、精力于各种体育、文艺、文化活动,野蛮其体魄,修炼其心身,高雅其志趣,形成了引人注目的“绅士文化”、“俱乐部文化”。资产阶级的这些精英文化,对于维护统治阶级的群体意识,保持生活优裕的统治阶级成员的活力,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现在我们的干部除了工作,大多没有什么像样的业余爱好,长期紧张繁重的工作造成难以排遣的压力,久而久之,一些人形成一些不好的习惯和偏好。有的干部沉溺于觥筹交错,酒后无德;有的疏于学习,思想空洞、语言乏味;有的一得空闲,便打牌,百无聊赖;还有的追求浮华,以奢侈为品位,庸俗不堪。这样的情况,一来有损党的形象,二来无益于干部身心健康。更严重的是,格调低俗也日益成为一些干部思想滑坡、行为堕落的诱因。因此,提高广大干部的格调品位势在必行。要提倡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休闲方式,倡导干部通过读书学习、体育锻炼、欣赏和修习高雅艺术、参与公益活动等充实业余生活,陶冶情操,逐步形成无产阶级执政党的积极健康、清正廉洁的文化氛围,逐渐培育出广大干部健康高雅的格调品位。

      ①习近平:《紧紧围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81页。

      ②房宁:《多党制下的政治性腐败》,《中国社会科学报》,2011年12月20日。

      ③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外政治发展比较研究课题组:《越南政治发展调研全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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