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脉络与变迁——基于教学政策文件的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脉络论文,教育教学论文,改革发展论文,中等职业论文,政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518(2015)03-0004-12 当前,我国中等职业教育发展进入了由规模扩张向更加注重内涵发展和质量提高转变的阶段,实现职业教育根本变革的载体或内核是课程与教学。课程与教学领域是教育制度形成的实践基础与内在组成,是一种教育制度实践运行成效的具体体现。当前我国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正处于工作过程导向和个体发展需求指向的“双重视野”,要求建立体现人本教育和工具教育“双重目标”的课程与教学体系,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面临着新的选择与调整。 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在不同的历史发阶段,不同的社会经济结构条件下呈现出不同的发展态势,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30余年,为适应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职业教育教学发展变迁较为频繁与复杂。系统梳理不同发展阶段中等职业教育教学呈现的特征,对于归纳研究社会发展规律与职业教育教学发展规律间的联系,反映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对教育教学的不断要求和教育教学的应然与对应具有重要意义。 一、专业建设与管理 根据社会职业不同设置相对应的专业,通过专业设置培养社会所需要的人才,是实现职业教育“为已谋生,为群服务”主旨的前提与基础。在我国职业教育历史发展上,专业建设与管理的进程是不清晰与不完整的。清末实业教育依据1904年癸卯学制制订的实业学堂章程举办了各类型各层次农业学堂、工业学堂、商业学堂、铁路学堂、矿业学堂、商船学堂等,培养社会各个行业所需各类专业人才。民国建立后中华职业教育社兴起,推动了职业教育的发展,国民政府在中等教育阶段设立了职业学校,在高等教育阶段设立了专门学校,设有农、工、商、海事、医事、家事及艺术、体育事务7大类,每类又分若干科,以满足社会的广泛需要。严格意义上,上述只是一种以学校类型开展专门人才培养的方式,职业分工的不发达不可能有更为明细的专业教育。 新中国建立后,我国职业教育的专业建设与管理可分为三个重要阶段。新中国建立后开展的大规模有计划的经济建设,促进了职业教育专业建设发展;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至90年代,职业教育的快速发展,促进了职业教育专业建设与管理的规范化步伐,专业建设与管理的理论与实践都有所发展;21世纪以来经济社会发展变化,促进了职业教育专业建设的创新与突破。其中1963年教育部颁布的《中等专业学校专业目录》,1992年国家教委对《普通中等专业学校专业目录》修订,2000年教育部统一印发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和2010年教育部修订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是专业建设与管理最为重要的四个标志。 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就确定了国家通过制订全国统一的专业目录,进行专业设置规范化管理,以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的专业管理制度。但职业教育专业目录的编制和管理,采取区别对待、分工管理的办法。中专教育部分,由国家教委会同各部门制定发布,由学校主管部门督促执行;技工教育部分,由劳动部会同各业务部门制定发布,由各省市劳动部门督促执行;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及职业中学尚未发布统一目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结合社会需要参考目录汇编探索试办。 这一时期的专业设置基本上是参照前苏联模式设置的。专业设置比较强调针对性,以工业建设主导需求为设置目标,当时17类336个专业中,工科占13类237个专业。1963年教育部颁布的《中等专业学校专业目录》,确定全国统一的专业为8科348个专业,其中工科占242个专业。 这一时期的专业设置体现为以部门分工和职业岗位为专业划分依据,出现了中专以学科为基础的专业设置,培养专业技术人员,技工教育以工种为基础的专业设置,培养技术工人。专业结构中第二产业比重大,第三产业十分薄弱,专业分类学科倾向明显。 改革开放以后,社会经济飞速发展,技术进步、产业调整更新加快,社会新职业也不断出现,职业教育获得较快发展,培养出了一大批社会、企业需要的有一技之长的人才。但社会职业岗位的变化所需要的新型技能人才,显然60年代初制定的《专业目录》已不能涵盖了,且一些职业学校为了适应这一变化也进行了新专业的开设,特别是适应第三产业的发展需要,一些新兴专业,如会计、文秘、旅游服务、商务电子等在各类职业学校纷纷开设。据有关数据,到1991年中专专业已达1500余个,出现了专业名称、专业划分混乱,专业内涵界定不清等问题,对专业建设与管理提出了国家统一的、规范化管理的迫切要求。 对此,1992年1月,原国家教委发出了《关于修订普通中等专业学校专业目录的通知》,在50多个国务院有关部委参加下,对1963年的中专专业目录进行了修订,1993年原国家教委颁布了《普通中等专业学校专业目录》并制定了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共设有518个专业,劳动部也修订了技工学校专业目录,于1995年颁布的《技工学校专业(工种)目录》,设有450个专业。这次修订以职业分析方法为理论基础,专业划分以技术领域、工程领域、服务领域或职业群、岗位(工种)群来划分;在专业简介中提出了中专人才以职业能力要求为基本规格,而不是学科知识标准;淡化了专业的部门分割,专业之下设立了专门化方向,拓宽了专业服务面;专业目录由指令性变为指导性。但高等职业教育和职业高中专业尚未有统一目录,直到1998年职业高中专业目录才由教育部汇总整理,但并未正式发布。专业目录的编制与管理区别对待、分工管理的方式,这一阶段由于劳动人事制度的改革也出现了问题,由于各类学校的专业设置、专业教学要求和标准不同,对学生专业选择、社会用人单位选拔人才、学校组织教学等方面都带来了不便甚至造成混乱。 要求有统一规范的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管理建设标准在1999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后得到了快速建设。2000年,教育部制定并颁发了统一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和《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的原则意见》。这次专业目录修订,以中等职业教育层次为修订起点,专业设置兼顾了原中专、技校、职业高中的专业设置需求,并统一规范化,结束了原有各类中职学校的专业设置混乱的状况,在指导、规范中等职业学校的专业设置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这次修订,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职业分类为依据,设有13大类270个专业470个专门化举例,这些专业覆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中的千余个职业岗位,适用范围广,符合职业教育专业设置与社会职业岗位相对应的发展要求。专业目录体例也更加规范科学,以目录和简介组成,规定了培养目标、业务范围、建议修业年限、专业教学主要内容等项目,这与国际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经验基本一致,专业名称及内涵界定也突出了准确、科学、规范等特点,这些为今后专业目录的继续修订与完善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进入21世纪,发展现代产业和新型产业,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成为经济改革的主要方向。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科学合理地设置专业,建立起中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与职业发展、职业岗位需要相吻合的动态管理,迫切需要对2000年发布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进行调整与更新,建立及时反映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的、动态的职业学校专业管理模式。 对此,教育部组织力量对原有的专业目录进行了修订,并于2010年3月颁布。这次修订,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职业分类和产业划分规定为依据,结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与高职专业目录,在内容体系上做了重大调整,设立了“专业名称”、“专业(技能)方向”、“对应职业(岗位)”、“职业资格证书举例”、“继续学习专业举例”等项内容。共设有19大类321个专业927个专业(技能)方向,列举对应的职业(岗位)1185个,列举职业资格证书720个,列举继续学习专业方向554个,专业的新职业覆盖率达80%。要求在专业与产业、职业岗位对接,专业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对接方面进行改革尝试。2010年9月,教育部印发了《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了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的条件与程序,确立起国家、地方、行业主管部门、学校各个方面在专业设置中的职责与权限,提出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引导中等职业学校依法自主设置专业,促进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的提高。 二、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制订和管理 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是由国家发布的管理学校教学工作的基本文件,也是学校建设和开展教学工作的主要依据。 以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文件来统领学校教学工作及管理,是新中国成立后学习原苏联教育管理模式的结果。而我国晚清及民国时期的职业教育教学工作及管理,则是以通过制订课程标准管理的方式出现,这是学习日美学制体系而在教学工作及管理中沿袭日美等西方国家教育管理模式的结果。清朝的《奏定学堂章程》和《奏定学务纲要》是最为主要的两个教学管理规定,前者规定了各类实业学堂的办学目标并列出实业学堂开设的科目,但对每门课程所要达到的教学要求并未做出规定,由《奏定实业学堂通则》对各级实业学堂的学习年限、培养目标和课程开设做出了详细规定;而《奏定学务纲要》规定了各学堂的课程设置和要求,但主要规定的是课程设置原则及所谓的修身等基础课程,如修身课程要求注重读经,经学课程要简要,理学宜讲明,贵实践而忌空谈等。而各类实业学堂所设科目的课程标准则由各实业学堂根据总体要求做出具体规定,通过教学计划体现。(如农工商部艺徒学堂的课程设置为,基础课程:修身、算法、博物、理化、历史、图画、体操、国文、唱歌。其它科目:木工科、漆工科、染织科、窑业科、文具科等。)民国时期的《实业学校规程》对实业学校各科的科目范围进行了规定,但是对课程标准并没有做出统一的规定。国民政府时期新学制的公布,对职业教育课程也没有做出规定,尽管当时组成了职业教育课程标准委员会,进行了起草拟定职业学校课程标准的工作并形成定稿,但并未正式实施。 教学计划是由国家发布的一项重要教学管理规范文件,教学大纲是与教学计划相配套的专业文件。从现有的文献来看,通过教学计划与教学大纲管理规范中职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经历了一个从结构体例到内涵规定逐步完善,从功能性质单一到管理建设逐步规范的过程。 20世纪50年代至90年代初,国家对中职三类学校教学计划制订都有明确的规定,从结构上看,主要包括教学原则、培养目标、时间安排、教学计划的制订和审批五大版块,主要规定培养目标及专业规范、课程设置及结构、教学时数及要求。但三类学校的具体要求略有不同,如中专强调德育、美育,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加强技术基础课,鼓励开设选修课;职业高中要求明确专业的培养目标和业务范围,加强职业技术训练,文化基础教育适当;而技工学校劳动部则明确要求,坚持以教学为主,以生产实习教学为主的原则。 从管理上,中专教学计划由国家教委发布编制计划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和有关规定,然后由国务院各有关部门按专业归口、行业归口组织力量编制并审定批准实施。职业高中教学计划,由国家教委提出编制计划的指导原则,各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制订和批准实施。技工学校教学计划由劳动部和各有关主管部门组织制订和批准实施。这种状况直到21世纪初才有所变化,中专、职业高中的教学计划由教育部统一编制,但技工学校仍由劳动部组织管理。 而教学大纲一般由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和相关业务部门统一制订,并由专家组成的权威机构审定。80年代以前,按照分工,技工教育的教学大纲由劳动部负责综合管理,各工种的教学大纲行业归口分别由有关部委组织编制。中专学校,由国家教委负责工科的普通课和技术基本课的通用性教学大纲,工科的专业课和其它科类的所有课程教学大纲,由各有关部委负责制订。到21世纪初,中职职业学校的文化基础课程及专业基础课程教学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订,专业课程教学大纲由各个主管部委制订。 进入21世纪,我国对中职教育教学管理建设进行了重大调整。首先是国家制订了统一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计划要求,改变了原有的三类学校教学工作各自为政的局面;其次是在加强对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计划规范管理的同时,结合社会经济形势的变化突出了教学管理的科学性与灵活性要求。在教学计划文件的结构内容上反映为,将教学计划的制定和审批调整为教学计划的管理,明确了国家组织制定重点建设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等专业建设规范性文件;强化了教学计划的指导思想与基本要求,突出了职业教育的就业导向与能力本位,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的要求;细化了教学计划的基本内容与时间安排规定,要求学校教学计划要涵盖:专业名称、招生对象与学制、培养目标与人才规格、教学内容与教学要求、教学活动时间分配表、课程设置与教学时间安排表。中职教学大纲的性质由指令性文件转变为指导性文件,在教学目标上,大纲单独列出了“课程教学目标”,提出了按知识、能力、态度三个维度进行描述,明确了职业教育要培养学生的全面素质和综合职业能力。这些,对于规范教学内容,加强学校教学管理具有重要作用。 在这一政策要求下,2000年教育部统一制定了82个重点建设专业教学指导方案、4种德育课、23种文化基础课及公共专业基础课教学大纲。到2009年,根据进一步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和技能型人才培养水平的要求,对中等职业学校语文、数学、英语、体育与健康、计算机应用基础、物理、化学等7门公共基础课程教学大纲进行了修订。同时,对现行中等职业学校机械制图等覆盖专业面广、规范性要求高的9门大类专业基础课程教学大纲进行了修订。新修订的教学大纲的框架包括六个部分:(一)课程性质和任务;(二)课程教学目标;(三)教学内容结构;(四)教学内容与要求;(五)课程实施;(六)考核与评价。新的教学大纲结合国际课程改革的趋势,从内容到形式都进行了创新,将课程标准理念,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课程设置理念融入教学大纲的制定过程中。 教学大纲是由国家教育部门、行业教育部门组织相关专家制定的,一般是指令性、指导性和参考性的;而地方职教管理部门、中等职业学校还要以此为据并结合当地经济社会需求以及学校条件制定“实施性教学大纲”。课程教学大纲也是编写教材的主要依据,即根据课程教学大纲研究制定课程教材的编写提纲,再依据“编写提纲”编写教材。 自20世纪40年代末到现在,教学大纲以纲要的形式主要表述课程内容、实践环节教学内容及要求已60余年。当中等职业学校的专业设置以后,学校开展专业教学的主要依据是专业教学计划、课程教学大纲。当开设新专业时,就要根据国家教育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制定修订教学计划的原则规定制订教学计划,再根据“计划”制定教学大纲;如果设置的专业是传承性的,也要修订原来的相关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 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意味着首先必须开发新一轮的专业教学计划(也称专业教学指导方案)、课程教学大纲,并注入新的内涵。应该说,课程教学大纲承载着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最先进的教学理念、最核心的教学内容和最有效的育人功能。 三、教学理念与教学原则 教学理念和教学原则,是教学计划文件的首要部分,它规定的是教学的指导思想和实施方向,不同的教学理念、教学原则决定着不同的教学内容和组织形式。历史上,我国古代就有“因材施教,教学相长”的原则,职业教育最耳熟能详的就是黄炎培先生提出的职业教育教学四原则:手脑并用,做学合一,理论与实际并行,知识与技能并重。 新中国成立后,围绕着职业教育教学理念与教学原则,也有一个不同的发展过程。20世纪50年代中等职业教育强调的是实践理念和生产教学。1954年9月,政务院发出的《关于改进中等专业教育的决定》提出,中等专业学校“要学习苏联的经验,积极进行教学改革,重视生产教学,提高教学质量。”技工学校的教学在培养技术工人要求的前提下,特别强调加强劳动时间,在1959年4月,劳动部召开了全国技工学校工作会议,提出“每学年中生产劳动时间和技术理论教学时间应在6∶4与7∶3之间。” 20世纪80年代的中等职业教育突出了专业技术教育的教学理念与要求。1980年,国务院批转《全国中等专业教育工作会议纪要》指出“必须坚持中专学生的培养目标,用现代化生产所需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实际技能武装他们,使他们的基础知识厚一些,专业面宽一些,实际技能好一些,适应性强一些”,提出了“中等专业学校在相当高中文化程度的基础上进行专业技术教育”的教学理念。在这一教学理念指导下,中等专业学校开始招收高中毕业生学习三年,初中毕业生仍为四年制。其课程较之“文革”前,知识的深厚、宽泛性有所加强。 技工学校在这一时期也强调了文化课和技术理论知识的教学。1979年2月国家劳动局颁发的《技工学校工作条例(试行)》规定:“在技术理论方面,使学生能够掌握本工种专业所需要的技术理论基础知识。文化知识方面,使学生掌握本工种专业所需要的文化知识,并且在原有基础上提高文化水平。招收初中毕业生的,主要文化课程要提高到高中水平。” 在这一教学理念指导下,中专学校、技工学校的理论知识性课程有所加强,而实际操作训练有所减弱。 21世纪初,中等职业教育经过多年的探索发展,并迎合国际上能力本位思想的影响,形成了以能力为本位,培养职业综合能力的教学理念和产教结合的教学原则。1998年2月,国家教委在《面向21世纪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原则意见》中提出:“职业教育应确立以能力为本位的教学指导思想。专业设置,课程开发须以社会和经济需要为导向,从劳动力市场分析和职业岗位分析入手,科学合理地进行”。“职业教育教学工作必须贯彻产教结合的原则”,“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 这一教学理念与教学原则,在之后的教学改革中得以继续延续。2000年教育部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意见》中首次明确提出中职教育要“贯彻以全面素质为基础,以能力为本位”的教学指导思想。“中等职业教育的教学内容应与职业资格标准相适应。以提高学生的职业能力”。“职业学校要实行产教结合,密切与企业的联系,鼓励学生深入生产实际,开展技术推广和技术革新等创新和实践活动,把教学活动与技术开发、推广、应用和社会服务紧密结合起来”。以此为据,教育部《关于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中明确规定,要“贯彻以全面素质为基础,以能力为本位的教学指导思想,根据学生提高全面素质和综合职业能力以及继续学习的实际需要设置课程,确定教学内容”。要“贯彻产教结合原则,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使学生掌握必需的文化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熟练的职业技能,具有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和立业创业本领”。 这一时期,与职业能力培养教学理念、产教结合教学原则相契合的,就是以就业为导向办学指导思想的确立,形成了围绕就业需求的职业能力培养教学改革理念。2004年9月,在《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中首次强调“职业教育要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面向社会、面向市场办学,深化办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努力提高职业教育的质量和效益”。对此,职业教育教学要“根据社会需求设置专业、开发培训项目,推进精品专业或特色专业、精品课程和精品教材的建设,不断更新教学内容,增强职业教育的针对性和适应性”。在教学过程中,要“坚持以能力为本位,优化教学与训练环节,强化职业能力培养,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实训时间应不少于半年,中等职业教育应为半年至一年”。2005年11月,国务院召开了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在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中,再一次强调了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就业导向性要求“坚持以就业导向,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 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全面素质为基础,以能力为本位的教学指导思想。从而把“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为主要特征的职业教育和“以升学为导向”、“以学科为中心”、“知识为本位”为主要特征的传统学科教育区别开来,这是职业教育教育观念的重大转变,对教学改革具有重大指导作用。 据此,确立起了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全面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的教学指导思想,围绕就业导向实现“做中学、做中教”的教学原则。2008年《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提高质量为重点,面向市场、面向社会办学,增强职业教育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能力;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突出职业道德教育和职业技能培养,全面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提高其就业创业能力”。“要坚持做中学、做中教的教学原则,强调突出职业教育特色,高度重视实践和实训教学环节,强化学生的实践能力和职业技能培养,提高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中职教育教学在此教学理念和教学原则指导下,开始了新一轮的教学改革。 四、培养目标和学制规定 培养目标和学制规定是教学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确定着学校的教学目标和教学安排;教育部门也以培养目标和学制规定作为规范管理的指导,管理评估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实施与安排。 (一)关于中等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 在近代教育发展史上,我国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经历了“忠君、尊孔、尚公、尚武、尚实”到“道德教育、实利教育、军国民教育、美感教育”,再到黄炎培先生提出职业教育要谋个性之发展;为个人谋生之准备;为个人服务社会之准备;为国家及世界增进生产力之准备;使无业者有业,有业者乐业。职业教育培养目标发展的三个重要阶段与主要理念,反映出职业教育发展过程及人们对其认识的逐步深化。 新中国建立后,我国中等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定位经历着不同的发展阶段与内涵要求,主要分以下三个阶段。 20世纪80年代的相当长时期内,我国中等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基本表述为,中等专业学校主要培养中级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技工学校主要培养中初级技术工人;职业中学比较灵活,培养初中级技术和管理人员,也培养技术工人和从业者。如1979年6月国家教育部发布的《全日制中等专业学校工作条例》(征求意见稿)规定,中专的目标是:培养具有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精神,具有共产主义道德品质,拥护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立志为社会主义服务,为人民服务,逐步树立无产阶级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具有相当于高中文化程度,并在此基础上掌握本专业现代化生产所需要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具有健康体魄的中级技术、管理人员。1961年《技工学校通则》规定:“技工学校培养具有社会主义觉悟、必要的技术理论知识、全面的专业操作技能和身体健康的中级技术水平和中等文化程度的技术工人”。1986年国家教委颁发《关于制订职业高级中学(三年制)教学计划的意见》指出,职业高中的培养目标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和社会主义事业,具有为国家富强和人民富裕而艰苦奋斗的献身精神,具有实事求是、独立思考、勇于创造的科学精神;具有能直接从事某一职业(工种)的技术理论、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与本专业有关的主要文化课,要具有相当于普通高中的水平;有健康的体格的中级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中级技术工人和从业者。” 显然,职业高中的培养目标是兼顾了中专的文化课要求及技工学校的技能要求,培养目标的职业定向比较宽泛,既有等同中专的中级技术和管理人员,又有等同于技校的技术工人。 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的发布,确立了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总体目标,提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迫切需要“千百万受过良好职业技术教育的中、初级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技工和其他受过良好职业培训的城乡劳动者”。在这一改革方针指导下,80年代末至21世纪初,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产业结构、技术结构以及职业结构的变化,中等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也进行了相应的调整,主要表现为,一是统一了中等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规定,二是对中职培养目标规定的调整比较频繁。 1998年2月,国家教委发布的《面向二十一世纪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原则意见》中提出:“职业教育培养同二十一世纪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相适应的、具备综合职业能力和全面素质的,直接在生产、服务、技术和管理一线工作的应用型人才。”相对历次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这次对培养目标提法的突破在于提出了“全面素质”和“综合职业能力”培养,而且是“直接在生产、服务、技术和管理一线工作的应用型人才。”而2000年教育部制定的《关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意见》则对中职教育培养目标又做了调整,提出要“培养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相适应,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具有综合职业能力,在生产、服务、技术和管理第一线工作的高素质劳动者和中初级专门人才。”这次的变化在于对培养人才层次为定位“中初级专门人才”,显然,这是“应用型人才”具体化;且培养对象扩大为“高素质劳动者”。 这一时期中职培养目标的调整重大意义体现为,它改变了多年沿袭下来的四年制中专培养“技术员类”人才,三年制技校培养“技术工人”,三年制职高以培养一线技术工人、管理人员为主的传统规定,淡化了培养“技术员与工人”的界限,中等职业教育把培养重心放在技术工人而不是技术员类人才上,避免了中职与高职在培养目标上的交叉重叠,理顺了我国的职业教育体系。这个定位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急需大批技能型人才和教育结构调整的需要,具有前瞻性。 教育部《关于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中继续延续了这一培养目标的规定。到2005年《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中提出:“加快生产、服务一线急需的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将职业教育的服务面向做了调整,“生产、服务一线”的岗位,明显地转向操作型。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十七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迫切需要,2008年教育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若干意见》,提出中职教育教学要“突出职业道德教育和职业技能培养,全面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提高其就业创业能力”。2009年在《教育部关于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中对培养目标做出了全面具体的规定:“中等职业学校培养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相适应,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综合职业能力,在生产、服务一线工作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他们应当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能够将实现自身价值与服务祖国人民结合起来;具有基本的科学文化素养、继续学习的能力和创新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必要的文化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比较熟练的职业技能,具有较强的就业能力和一定的创业能力;具有健康的身体和心理;具有基本的欣赏美和创造美的能力”。 从1998年以后的中等职业教育培养目标明显看出,中职教育的培养目标定位确定为中职教育,而不是三类学校,因此,对培养目标的描述上也经历了一个包括“生产、服务、技术和管理一线”全方位的就业岗位逐渐定位为“生产、服务一线”操作型岗位,这符合中职教育人才培养的层次与类型;对培养人才的性质逐渐由“应用型”、“专门人才”向“技能”型转变。我国中等职业教育培养目标的重心实现了从“技术人才”向“技能人才”的转变,从单一的中初级专业人才培养向全面的高素质劳动者提高转变。职业教育培养目标的频繁调整反映出社会产业结构、就业结构对教育人才培养类型与层次的进一步精细化与针对性,培养目标的这种调整将直接牵动其课程结构、教学过程的相应改革。 (二)关于中等职业教育的学制规定 学制与教育制度紧密相连,从历史上看,我国职业教育的学制,经过了两个发展过程,一是清末癸卯学制确立的实业教育学制年限,规定初等农商实业学堂3年,艺徒学堂半年至4年,中等实业学堂3年,预科2年,高等实业学堂3年,预科1年,实业教育的学制规定与普通教育相一致。二是壬戌学制,也就是“六三三”学制的确定,初等教育分为初高两级共6年,中等教育阶段为6年,实行初高三三年制或二四年制,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在中等教育阶段统一进行,实施综合中学制。初级中学实施普通教育,但可根据地方需要,兼设各种职业科,高级中学分为普通、农、工、商、师范、家政等科,根据各地情况,单设一科或兼设数科。初级职业学校招收初小毕业生,中级职业学校招收高小毕业生,高级职业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生,对职业科的修业年限未作硬性规定。 新中国建立后,我国职业教育学制基本上沿着人才培养规格和要求规定各级各类职业学校的学制。20世纪50年代至90年代,我国职业教育学制基本上是根据1951年《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中规定的,中学分初、高两级,修业年限各为3年的基本要求,并结合各类职业学校的特点及需求,形成多样化的学制年限。基本上是中等专业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生,学制3-4年,以4年为主;技工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生,学制2-3年,以3年为主;职业高中招收初中毕业生,学制3年,也有2年和4年的学制。 中等专业学校的学制,由于专业要求不同进行了多次调整。1952年9月,教育部规定工、农、医科的中等专业学校学制为招收初中毕业生学习3年,财经类为2.5年。1954年9月修订为工科3-4年,财经类2.5-3年。1963年,中等专业学校招收高中毕业生,学制2-2.5年。到1980年,在国务院批准的《全国中等专业学校工作会议纪要》中规定,中等专业教育的学制可以多样化,招收初中毕业生,一般为4年,个别5年,有的专业仍保持3年,招收高中毕业生,一般为2年,医科和工科等有些专业可为2.5-3年。 技工学校的学制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定为招收初中毕业生学习2年,1962年,为了提高技术工人的文化基础素质和技术等级水平,学制改为3年,技工学校招收高中毕业生,学制为1-3年。 职业高中招收初中毕业生,学制3年,也有部分2年或4年学制的专业。 从文件的颁发上也可以看出,实行的是不同学制的分别管理,根据中专、技校和职业高中不同学制年限制定不同的教学计划文件。如,国家教委印发《关于制定修订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四年制)教学计划的意见(试行)》(1986年),对职业高级中学国家教委颁发了《关于制订职业高级中学(三年制)教学计划的意见》(1990年)。 1996年9月以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为标志,我国职业教育学制体系基本明确与逐步稳定规范。以《职教法》为依据,中等职业教育的学制采取灵活化、多样性的特点。2年、3年、4年学制共同存在,学制年限规定依培养目标、招生对象、专业设置而有所不同。1998年,国家教委、国家经贸委、劳动部《关于实施(职业教育法)加快发展职业教育的若干意见》中对学制改革提出了具体要求。提出“要逐步规范和理顺职业学校教育的学制”。各类职业学校的招生对象和学制年限为“初等职业学校教育招收小学毕业生,学习期限为三至四年;中等职业学校教育主要招收完成初中阶段教育的毕业生,学习期限一般为三年,有些可为两年和四年。……今后,除一些特殊专业(工程)外,要逐步实现中等职业学校不再招收高中毕业生”。 21世纪初,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为满足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对中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类型的要求,根据中等职业教育培养目标,进一步理顺我国中职学制的要求提上了议事日程。对此,2000年教育部《关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意见》确定:“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一般招收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基本学制为3-4年,以3年为主”。这是在规范三类中等职业学校之后,根据培养目标的定位规定出了统一的学制年限。同时,对学制年限的完成提出了新的思路,就是“学校可根据需要与可能,积极探索学分制等弹性学习制度,允许成年学员和有实际需要的学生工学交替,适当延长学习期限或分阶段完成学业”。统一的学制年限和灵活的学习制度规定,是我国中职教学的重大改革,它标志着职业教育教学进入了一个新的探索期。 经过若干年的实践,到2009年,教育部对中等职业学校的学制又进行了调整。《教育部关于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中将中职学校基本学制由3-4年确定为3年为主,逐渐将4年学制淡出高中阶段教育,同时,加强了对高中毕业生进行正规职业教育的学习要求。“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主要招收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基本学制以3年为主;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力者,基本学制以1年为主”。当然,通过灵活的学习制度,完成职业教育,在这一文件中得到了更为具体与强化的要求。“要建立更加灵活多样、满足学生需求的学习制度,积极推行学分制等弹性学习制度,建立‘学分银行’,允许学生采用半工半读、工学交替等方式,分阶段完成学业”。 五、课程结构与课程体系 课程结构是课程各部分的配合和组织,主要规定了组成课程体系的学科门类以及各学科内容的比例关系、必修课与选修课、分科课程与综合课程的搭配等。课程结构与体系在职业教育教学中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它决定了学生按照什么顺序来学习课程内容以及通过学习将获得怎样的知识结构、技能水平、行为能力。 晚清时期我国实业教育初步形成的是思想品德的养成与中国传统文化结合,学科知识和实用知识结合,课堂教学与实习课程结合的课程体系。实业学堂的课程结构按功能分为通修科目、专修科目和实习科目三类。通修科目指各科必修的基础文化课程,有国文、修身、历史、算学、格致、博物、化学等。专修科目是不同专科所必须具备的基本知识和专业技能,如机械科的应用力学和机械制图、土木科的测量学、漆工科的漆器制造等;实习科目是实际动手能力和劳动技能的训练课程,如建筑科的塞门土制作法、矿业科的测量制图、窑业科的陶瓷制作法等,同时,实习是重要的训练环节。 民国时期职业学校所设置的课程均为三部分,职业学科、职业基本学科、非职业学科。职业学科,在于培养从事职业的专门知识,如农、工、商、家事等。职业基本学科,主要是各职业学科的基础课程,如农科要学习生物和化学课程,工科要学习数学、物理课程,商科要学习算学课程,国文、算学为基本的必需的课程。非职业学科,对人生及职业发展有影响的课程,各个学科各有不同,但必须有三种,一是关于公民者,二是关于体育者,三是关于音乐与艺术者,其教学总课时至少应占20%。此课程结构大体涵盖了道德教育、人文素养教育、基础文化知识教育、专业知识教育诸方面。 (一)20世纪80年代末前的课程结构 新中国成立到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我国中等职业教育的课程设置特色鲜明,简言之,具有的特点就是技工学校注重技能训练,职业高中突出文化课特色,中专强调专业课程。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根据归属不同的管理部门制订的教学计划,进行课程设置与教学活动的开展。这一时期课程结构中注重理论知识的传授,实习实训以验证、服务、围绕理论知识而设置。三类中等职业学校的课程结构体现为典型的“三段制”(文化课、技术基础课和专业课)模式,但各类学校在设计上略有不同(见表1、表2)。 以机械类专业为例,三类学校的课程结构特点更为明显。 从表1、表2中可以看出,中专的课程结构明显看出是以理论知识为教育教学的主体内容,在整个教学过程中,真正动手操作性的专业技能训练占的比例很少。职业高中课程结构中实践性课程比例大大增强,显然,技工学校非常重视“实际工作能力”和“就业能力”的训练,特别是掌握某工种的基本操作技能、技巧要求达到中级工的要求。 (二)2000年制定的中等职业学校课程结构 这一时期的中职学校的课程结构,具有两个特点,一是形成了统一的中职学校课程结构与课程体系,二是进行课程设置探索与实验,初步形成了一些具有中职教学特色的课程结构。 2002年《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发展与改革的决定》提出的统一中等职业学校,淡化各类中职学校的要求,在教学上就是制定统一规范的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标准与要求,要求有相对一致的课程设置。而1998年底教育部启动“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组织实施了“职业教育课程改革和教材建设规划”工程,则实现中职课程教学改革的探索与实验。 对中职学校课程结构和课程体系建设,主要反映在,一是提出了深化课程改革,建立起中职课程体系的目标任务。教育部在《关于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2000)明确提出:“课程改革是教育教学改革的核心任务。要深化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积极开展现代课程模式,特别是适应于学分制的模块式课程和综合课程的探索和实验,把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紧密结合起来,增强课程的灵活性、适应性和实践性,构建适应经济建设、社会进步和个人发展需要的课程体系”。二是课程改革的核心是三个“加强”,即“改进和加强德育课程教学,提高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加强和改革文化基础教育,提高学生科学文化素质;加强实践教学,提高职业能力和创业能力。”三是对课程结构重新进行了设计。中等职业学校“其课程设置分为文化基础课和专业课程两类”,“文化基础课程与专业课程的课时比例一般为4∶6,专业课程中的实践教学比例一般为50%,综合实习一般安排一学期”,“德育课、语文、数学、外语、计算机应用和体育一般应列为必修课;其他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类课程,可列为必修课或选修课,可单独设课或开设综合课”。 新课程方案打破了传统的文化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三段式”学科课程体系,改为文化基础课和专业课两类课程;专业课程按照相应的职业岗位(群)的知识和能力结构设置,突出其综合性和实践性,不再按学科体系设置课程;积极推广课程结构模块化,课程内容综合化。这一时期,课程改革方面最为突出的是已有相当多的综合课程出现,例如“综合理科”课程就是由物理、化学、工程力学、电工学共四门课程组成的。又如机械加工技术专业的“机械加工基础”由金属切削原理与刀具、金属切削机床、机床夹具设计、机械制作工艺等四门专业课综合而成的。 现仅就“中等职业学校重点建设专业教学指导方案——邮政通信管理专业教学指导方案中的课程结构予以举例(见表3)。 (三)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的专业课程结构 2003年年底,针对国内劳动力市场技能型人才紧缺,严重制约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升级,影响制造业和现代化服务业快速发展的状况,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防科工委、信息产业部、卫生部、交通部等六部联合实施“职业院校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程”,先后在数控技术应用、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护理、物流、煤炭六个专业领域,制订出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方案,从培养目标、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要求方面进行了较大调整。这是针对社会新需求中职学校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的新思路、新措施的探索。 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课程设置主要特点有:一是强化了文化基础课程服务专业课程的功能,提出“职业院校要按照企业对技能型人才的实际要求来安排文化基础课程,防止盲目加大文化基础课程的比重,削弱职业技能训练,片面追求对口升学考试的做法”。二是紧扣“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培训目标构架起中职新的课程结构。例如,中等职业学校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领域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方案的课程结构由文化基础课与核心课程两大版块组成,文化课突出了应用性,开发了新的内容和学科门类,核心课程由必修课和选修课组成,强调了专业学习的实践性。核心课程中又分解出“核心教学与训练项目”,是基于汽车运用与维修工作过程中基本知识与技能要求而设置的(见表4)。 (四)2009年制定的中等职业学校课程结构 2009年启动了新一轮职业教育教学改革,课程建设成为重要的改革内容。对此《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若干意见》与《教育部关于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两个教学文件中,确立出中职教育新的课程改革思路。 第一,提出了深化课程改革,努力形成就业导向课程体系的目标。调整了中职教育课程设置,分为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技能课程两类。文化基础课程原则上由基础模块、职业模块和拓展模块构成。专业技能课程采用基础平台加专门化方向的课程结构,设置专业技能课程。实习实训是专业技能课程教学的重要内容,积极探索专业理论课程与专业实践课程的一体化教学。 第二,职业教育课程结构最大限度地与工作结构对接起来。提出加大专业技能课程的比重,专业技能课程学时一般占总学时的三分之二,其中顶岗实习累计总学时约为一学年。 第三,加强了公共基础课程的改革力度,加强了对学生全面发展与全面素质的培养,并且提出的都是一些符合国际社会发展的课程改革新理念,如安全教育、节能减排、环境保护、人口资源、现代科学技术、管理等,对于物理、化学等其他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类课程,结合专业需要,提出了灵活的要求(可作为公共基础课程列为必修课或选修课,也可以多种形式融入专业课程之中)。 六、职业教育教材建设 教材是根据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编写而成的,它对教学活动起着规定和制约作用,它是完成专业培养目标、完成规定的教学内容,教师开展教学活动的主要工具。职业教育的教材编写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它要求结合专业特点要处理好知识教育与职业道德养成、学科知识与技能培养掌握诸方面相兼顾的原则。 在中国历史上,各级官学所采用的教材,都是由统治者亲自选定或亲自组织编纂,以“钦定”的形式颁布使用,教材内容基本上是围绕儒家学说和历史、人文学科的较多,如四书五经,涉及自然科学类和实用技术类的教材几乎没有。清末癸卯学制的颁布及新式学堂的建立,实业教育的兴起,推动了实业教育读本的编写,但没有独立的职业教育教材或教科书,呈现出根据需要采用大量翻译“西学”内容作为教材或普通教科书中融入自然知识和实用技术的特点。 新中国成立初期,职业教育也没有统一独立的教材,一般是普通文化课借用普通高中的教材,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借用同专业大学教材或自编讲义的方式。中专形成较为系统的教材规划与建设,始于1961年成立了全国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理工农医各科教材领导小组,教育部发布了《解决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理工农医各科教材具体分工办法》,确定了由教育部负责文化基础课教材,国务院各有关部委负责本行业或系统的专业教材,分工进行编审出版的原则,建立起了较为系统配套的中专教材体系,解决了中专教材的问题。到1986年建立起了13个中专普通文化课和部分工科技术基础课课程组,各专业设立了学科委员会,组织编审各专业的专业课教材。这样,加强了中专教材建设的研究与管理,提高了中专教材建设的专业化水平。 职业高中的教材建设在80年代起步,普通文化课教材统一由国家教委组织编写,供职业高中选用。专业课教材实行由国家教委会同相关部委和出版社编写,地方根据需要,教育部门组织教学研究部门、出版部门自行编写地方性教材。 到90年代我国中等职业教育已初步建立起品种齐全、结构比较科学的教材体系。据统计到1996年,完成中专教材规划的122种选题和与教材相配套的规划外教学用书70余种,教学录像带38种,录音带10种,职业高中选题规划10个大类13种专业共计522种教材,教学录像带90余种。1993年国家教委发布《关于职业技术教育教材规划工作的意见》,确立起了教材规划—编审—出版—发行的网络化体系,建立起全国性的职教教材调配中心,以职教教材出版部门为主体,形成职教教材信息服务网络。 1998年底,教育部启动“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组织实施“职业教育课程改革和教材建设规划”工程,加快了职业教育教材建设的步伐。2000年,教育部《关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意见》制定出了教材建设规划化、制度化的管理体制。一是要“建立健全课程开发和教材编写机制,实行国家和省(部)两级规划两级审定制度”。二是确立了各级机构在教材建设中的职责与任务。国家在教材建设中的职责是“组织开发和编写具有中等职业教育特点和要求的文化基础课程标准和教材,开发和编写体现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方法的具有职业教育特色的重点专业课程、教材及多媒体教学课件”。地方、行业的职责是“要根据区域经济和行业发展的实际需要,组织开发和编写具有地方和行业特色专业的课程和教材”。中职学校要“根据实际需要,及时更新教学内容,开发教学资源,编写反映自身教学特色的补充教材和讲义”等。 “十五”期间,共编写出了1000多种国家规划教材,开发了100多个多媒体课件。教材编写更多体现了职教特色,在更新教材内容,创新教材体系、结构,开发数字化教学资源方面成果显著。目前全国大多数中等职业学校采用国家规划教材和教育部推荐教材,对于稳定教学秩序,保证教学质量,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新一轮的中职教学改革,教材建设仍然是一个重点,体现出的特点是由教材建设向教学资源建设转变,教材开发与课程开发结合,教材呈现形式多元化与多选择性,有精品教材、地方教材、实训教材,仿真、多媒体课件等数字化教学资源广泛应用。2008年《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加强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保证教学资源基本质量”。实行国家教材与地方教材相结合的二级编写体制,“德育课、文化基础课等必修课教材统一由国家规划并组织编写,部分大类专业的基础课程和重点建设专业核心课程的教材由国家统一组织编写。专业技能课程教材实行国家与地方(区域)规划相结合”。教育部通过评选1000门精品课程和2000种左右精品教材,加强精品课程和教材开发。积极开发实训课程与实际操作指导教材。大力推动仿真、多媒体课件等数字化教学资源开发,积极组织各类选修课程的开发。 七、结语 纵观我国中等职业教育教学工作的历史脉络和发展变迁,我们认为,新中国成立60余年我国中等职业教育教学的发展,其教学指导思想愈来愈明确,培养人才层次与定位逐步清晰,专业设置逐渐适应社会需求,课程设置密切贴近能力的形成,教材逐步向多载体发展,这些都可以成为今天中职教育教学改革创新的“前车之鉴”。 同时,正确审视中职教育教学的发展历史,我们也发现,仍然有一些问题在历史的沉淀中还没有清晰的发展脉络与经验参考,还需要我们进一步的探讨研究。可以总结为,在专业建设与管理上,专业设置规范标准建设与动态灵活管理问题。在教学计划与教学大纲的制订与管理上,如何处理好与课程标准的区别与衔接问题。教学理念与教学原则的确立如何更加符合职业教育的教学规律与特色,同时兼顾学生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在培养目标与学制问题上,对中职培养目标的层次定位是否应有明确具体规定,还一直处于争论中,新的学习制度建立对学制的要求也缺乏具体规定。课程结构与课程体系建设中,结构比例问题一直在调整,但缺乏有说服力的研究依据,与实际的差距如何协调问题。教材建设与发展速度很快,行政命令形成的教材体系缺乏相应的研究与实验过程,等等。这些涉及职业教育教学的基本问题不解决,方法手段不到位,将会桎梏未来职业教育教学的改革与创新。标签:教学计划论文; 教学原则论文; 中等职业教育论文;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论文; 中华职业教育社论文; 职业能力论文; 教学技能论文; 社会教育论文; 工作管理论文; 中专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