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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Kempson,W.Meyer-Vi0l,D.Gabbay著
1.概述
2001年,英国的布莱克韦尔出版社出版了《动态句法学:语言理解的流程》(Dynamic Syntax:The Flow of Language Understanding)一书。三位作者Ruth Kempson,Wilfried Meyer-Viol,Dov Gabbay都长期致力于句法、语义、语用接面的形式一体化研究,在对自然语言理解的加标演绎系统(labelled deductive system for natural language understanding)发展得较为成熟(以Gabbay 1996和Kempson 1995等为标志)的基础上,将它运用于句法的动态分析过程,对一些长期困扰句法学家和语义学家的问题(例如关系从句、长距离依存、跨越现象、WH成分原位不挪等)在一个统一的框架内作出了较为满意的解释。
全书共九章,可分为三个部分,下面对每部分的内容作一简介。
第一部分:介绍动态句法学的形式化研究框架,包括第一至第三章。
第一章阐述基本立场,作者开宗明义地指出,对自然语言进行形式化分析是对语言本质常识性理解的回归,这种形式分析实质上就是动态建构语言序列的逻辑式,这种动态的句法分析不同于前人的做法,而是将意义理解和结构生成较好地统一了起来。
第二章概述动态句法学的形式系统,解释了原子公式、模态符号、基本树结构、部分树结构等该模型中的核心概念和符号。
第三章通过几个简单的实例详细演绎了句法分析的整个过程,是对第二章介绍的形式工具的运用。
第二部分:第四章到第八章,这部分将焦点转向具体的语言问题,进一步检验动态句法学理论的有效性。
第四章将一般句法研究较少涉及的关系从句纳入研究视野,并将单一树结构扩展为相连树结构。
第五章系统考察了WH疑问词的句法解释,特别讨论了WH成分原位不挪现象和附加WH结构。
第六章研究的是关系句和疑问句中的跨越现象,这章还综合讨论了代词释读、WH疑问句和关系句等问题。
第七章用动态句法学的框架阐释语义学家一直关注的量词问题,这章的重点放在量词的辖域表达和量化名词上。
第八章是这一部分的总结,提出了动态句法学框架下的语言系统观:句法分析是语言系统的基本属性;语言能力不仅体现在句法上,也体现在语用上。
第三部分:第九章,用高度形式化的逻辑和数学语言对动态句法学的整个体系加以系统描述,这一章既是对第二章的进一步抽象,也为逻辑学家和计算机科学家的进一步研究和应用提供了理论平台。
由于动态句法学是一种崭新的横跨句法、语义、语用平面的理论,并吸收了当代认知科学的某些研究成果,国内语言学界对此的关注刚刚开始(蒋严2002:23)。加之形式系统的描述艰涩难懂,入门有一定的难度,因此,为了使更多的国内同行了解动态句法学的研究思路,评者将在下文扼要阐述其基本理论,并通过一个基本例子加以具体说明。
2.动态句法学的基本思路
2.1宏观理论
动态句法学的总体研究框架可概括为:
一种以目标为导向的,模拟对自然语言序列理解过程的方法,具体的模拟表现为一种增量式的、从左至右的建构逻辑式的过程。
以下进一步阐明以上表述中的几个关键词:
(1)以目标为导向(goal-directed)。这个关键词是动态句法分析的核心(Ruth Kempson et al.2001:21)。动态句法学保留了生成语法学家留下的形式工具——树结构,但在对节点的描述上却另辟蹊径。对语言结构分析的成功与否取决于树的根节点是否为一个完整的语义单位(蒙塔古语法中的t),这就是全部分析过程的最终目标,具体的语法分析(parsing)过程正是对这个目标的细化、延伸和实现。
(2)增量式(incremental)。这个关键词是动态句法形式机制的根本特征。动态句法学家与生成语法学家最大的分歧在于承载句法信息的树结构的生成属性上。各派生成语法学家的树结构生成观是静态的自上往下的,语法分析在结构配置上一步完成,在NP,VP,PP等标项的位置和相互关系确定后,在底层完成词汇项的插入;而动态句法学的树结构生成观是动态,由下往上的,在整个动态的分析过程中会产生一些临时的句法/语义实体,它们在树结构的下一步演化中将发生变化。增量是“动态”二字的具体体现,在操作上表现为:(a)树结构只能按增量的方式单向发展(只增不减);(b)树演化过程中产生的所有临时特征和属性将保留到最终结构中(只纳不弃)。
(3)从左至右的(1eft-to-right)。在动态句法学的具体操作上,树结构的增量式建构是和词汇项的依次输入紧密相关的。由于树结构采用动态的生成方式,在最后一个词汇项输入和进行相关操作前,作为语法分析结果的树结构都是不完全的。语言在空间结构上的呈现是线性的,在书写顺序上也大多采取从左至右的方式,动态句法形式机制的核心部分(见后文的实例)就是从左至右地依次处理每一个词汇项,不断发展树结构。这种从左至右的工作策略还为动态句法学进入人工智能领域创造了条件。
(4)逻辑式(logical form)。动态句法学接受了认知科学关于心理表征的理论,但在语言实体的态度上仍采取了形式主义语言学最擅长使用的命题化,并继承了蒙塔古语法(1974)开创的句法和语义结合处理的模式,形成对树结构节点描述的一部分。对意义的操作自然就成为对具体的逻辑式的推导和运算。这样做保证了形式化工作的纯一性和精确性,在本文的第三部分将讨论把动态句法学的宏观形式框架应用于认知单位的可能性。
2.2形式化框架的基本组成
2.2.1树节点结构
动态句法学在语言的形式化处理上继承了生成语法学家的树形图模式,而且大大丰富了树节点的形式描述和动态形成机制。在一个完整的树形图中,每个节点可以用一个确定的描述单元(declarative unit,简称du)加以刻画。描述单元由两部分组成:类型标签(type label)和内容公式(content formula)。类型标签描述对象的逻辑语义特征,在语义的真值观下,沿用了蒙塔古语法的e(例如专有名词),t(一个意义完整的句子),cn(例如普通名词),以及由此衍生的e→(即蒙塔古语法的〈e,1〉,例如不及物动词),e→(e→t)(例如及物动词)等语类符号,并引入类型谓词(type predicate,Ty),例如函项Ty(e)表示对象的语义类型为e;内容公式是基于λ算法的命题表达式,揭示的是具体词汇项之间的逻辑关系,并引入公式谓词(formula predicate,Fo),例如函项Fo(Admire(Mary)(John))就是John admires Mary的内容公式。
上面提到的“完整的树形图”在动态句法学中被称为基本树结构(basic tree structure,BTS),其中每个节点的位置和属性都是确定的。但在动态语法分析的过程中,中间状态的树形图被称为部分树结构(partial tree structure,PIS),其中节点的位置和属性尚未完全确定,也可以认为动态语法分析的过程就是PTS向BTS演化的过程。对于未定节点的描述为du·R,描述单元du后面的R是类型要求式(requirement),在书写上采取在类型谓词Ty前面添加?的方式,例如任何树结构的根节点都要求是类型t,表示为?Ty(t)。这些类型要求式形成了树结构发展的动态机制,只有当所有的要求式都得到满足后,PTS才成为BTS,语法分析才完成。
2.2.2树节点描述
除了形象的树形图外,动态句法学的形式机制还包括对树节点的一套独立的符号描述。为了方便后面的介绍,我们对下面这个典型的节点描述式作一简要说明。
各组成项说明(其中?Ty(t)的意义见2.2.1):
(a)Tn(a):描述式的首部,用来确定树节点(Tree node)的地址(address),即用一维的方式确定二维的树形图形状。
(argument daughter)和函项子节点(function daughter),并在二叉树形图中约定:主目子节点居左,函项子节点居右。因此,上述两项的意义为:当前节点要求一个e类型的主目子节点和一个c→t类型的函项子节点。在后面的实例分析中我们将看到,这就是简单句动态分析中的引入操作。
(c)◇:指示符,标示当前正在被操作的节点。在动态生成树形图的过程中,每一步有且仅有一个指示符。这是一个很有创新的形式突破,因为指示符的引入使形式化工作高度结构化和条理化;其次,还得到了认知心理学的支持,即每一时刻只有一个处理单元处于焦点状态;再次,它大大方便了在计算机上对自然语言读解程序的编制。
2.3实例分析
动态句法学的形式化理论定义十分严密,内容相当复杂,以上只是粗略地介绍了其形式化理论的基本轮廓,未能顾及到许多细节。以下通过对一个具体英语句子的分析进一步揭示动态分析的基本特点。
目标句子:John admires him.
动态语法分析/树结构生成过程:
(一)准备阶段(在词汇项进入前准备一个通用树结构)
为了寻找取代U的真正内容,必须启动语用选择机制(pragmatic choice mechanism)。动态句法学家明确指出(Kempson et al.,2001:18)一套逻辑规则系统不是一个自足的体系,无力单独完成自然语言表达式的解释任务,需要和别的独立表征系统(即依赖语境的语用选择)相互作用才能完成任务。在这里,我们通过语用选择机制找到了him的内容Bill,用Bill替代元变量后词汇输入工作完成。
(三)完成语法分析
为简化节点属性的描述,先进行以上的“约简”操作。需要指出的是,“约简”只是在表达形式上的简化,并没有删减树结构动态生成过程中的任何信息,因此是符合增量原则的。然后,在确定根节点地址的基础上确定各个节点的地址(即用0和1的序列确定各节点在树形图中的位置),最后删去所有已成为冗余信息的要求式,得到最终的树形图。
3.动态句法学理论的简评和讨论
根据以上的介绍,我们对动态句法学形式化框架及其特点有了初步的认识,不难发现它突破了传统的句法/语义静态研究框架,走出了一条遵循动态原则的形式化研究路子。其实,作为21世纪第一套重要的句法理论,《动态句法学》的出版可能还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因为在动态句法学的研究框架内,句法和语义的结合在Montague(1974)之后达到了一个新的理论高度,而且为语言的认知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
动态句法学对自然语句的操作目标是建构一个反映语言逻辑式的树形图,工作重心是对树节点的个体特征、相互关系以及节点对于整体树结构影响的描述,核心思想是系统意义的动态生成。我们发现,动态句法学的这些宏观特点与Fauconnier(1997)等人的语言认知理论有惊人的相似之处。因为,Fauconnier(1997:37-40)的心理空间理论也强调意义的动态建构性,意义不是静态地存在于语言表达式中,而是在表层语码的激活下,按照人的认知特点,并以心理空间为基本单位逐渐建构起来的。因此,如果用心理空间及其运作方式演示被语言编码的意义及其建构过程,单个的心理空间就类似动态句法学的树节点,完整的意义建构过程就类似树形图的动态生成。
其实,我们把动态句法学在形式框架设计思路上的启示概括为两套描述和两大机制:
1)一套对关键意义属性集的描述——可以把逻辑语义类型扩展到认知(非语言)意义。
2)一套对关键实体属性集的描述——可以把句法实体内容扩展到语言对认知编码的内容。
3)动态发展机制——动态的系统意义生成观是动态句法学和某些语言认知研究最根本的结合基础。
4)焦点转移机制——在语言认知观下的意义为:人可以并行激活多个处理单元,但同一时刻只能处理一个单元。
对Fauconnier等人空间理论的具体形式化改造我们将另文撰述。
动态句法学理论也有它的局限性。最大的问题就是对语用选择机制的表述不很清楚(见前例),连Kempson(2001:255)也承认制约语用选择机制的是系统以外的因素,这无疑影响了动态句法学对语言序列解释的充分性和彻底性。另外,和其他各种形式化研究流派一样,动态句法学也存在对语言事实的反映不全面、语例的理想化程度偏高等缺陷,但这是任何严格的形式化研究不得不容忍的共性。然而包括动态句法学在内的语言形式化研究的价值并不会因此而受到损害,《动态句法学》的出版仍然是近年来理论句法学界令人振奋的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