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山黄兴比较研究:意识形态两例驳难,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意识形态论文,黄兴论文,孙中山论文,两例驳难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有人在论及黄兴时,说他在民国初建后,“革命意志很快地减退下去”,其表现之一是说他“俨然象一个封建卫道者了。自然,他所要求的主要是发展资本主义的秩序,但这方面原有旧思想影响的抬头也使他更难分清敌我”〔1〕。
照此说法,这位在辛亥革命中,为了实现资产阶级梦寐以求的远大理想,推翻几千年的封建专制,建立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制度,惟义所在,无役不与,临危不挠,赴险如夷,视死如归的杰出资产阶级领袖,转瞬之间,在民国刚建以后,其政治思想简直来了一个180 度的大转弯,岂只“革命意志”“很快”“减退”,而是翻了一个过。因为,资产阶级革命家与封建卫道者是两个根本不同的对立的概念,其实质内涵上,是截然相反的,无融通、协调、混淆的余地。黄兴果真有由此一极到彼一极的大转变吗?这种结论是实事求是、符合历史事实的科学概括吗?我认为值得商榷。
由于论者提出了两个结论:一个是黄兴“俨然象一个封建卫道者”,一个是他“更难分清敌我”,因此,我也分两部分来加以驳难。
一 “卫道者”说
上述论者作出上述这般严厉的裁判,凭藉的是什么论据呢?主要是下述两个材料,为便于剖析,照抄如下:
(一)1912年5月22日,黄兴拍发给袁世凯(大总统)、 唐绍仪(内阁总理)、蔡元培(教育总长)一封电报。电报内称:
民国初建,百端待理。立政必先正名,治国首重饬纪。我中华开化最古,孝弟忠信、礼义廉耻为立国之要素,即为法治之精神。……比来学子,每多误会共和,议论驰于极端,真理因之隐晦。循是以往,将见背父离母认为自由,逾法蔑纪视为平等,政令不行,伦理荡尽。家且不存,国于何有?应请通令全国各学校教师申明此义,毋使邪说横行,致令神明胃裔误入歧途,渐至纲纪荡然,毫无秩序,破坏公理,妄起私心,人惟权利之争,国有涣散之势。孟子所谓猛兽洪水之害,实无逾此。兴频年奔走,志在保邦,睹此危机,五内焦灼。用敢披沥上陈,伏乞采纳,立予施行,毋任盼祷。〔2〕
(二)1912年5月下旬,黄兴回覆上海昌明礼教社的信。 信中说:
来书所谓假自由不遵法律,藉平等以凌文化,鄙人亦日有所闻,诚古今大变,为始事诸人所不及料者。前请大总统通令全国学校教师,申明纪纲,即以此等恶习关系民国前途甚巨,实欲遏此横流。诸君创办昌明礼教社,以研究礼法、改良风俗为己任,深明匹夫有责之义,是宣布共和来所日夕望而不图得之者也,甚盛甚盛。〔3〕
依据上述两个材料,就盖棺论定黄兴“俨然象一个封建卫道者”,可不可以呢?我认为值得商榷:
首先,“在社会现象方面,没有比胡乱抽出一些个别事实和玩弄实例更普遍更站不住脚的方法了。罗列一般例子是毫不费劲的,但这是没有任何意义的或者起相反的作用,因为在具体的历史情况下,一切事情都有它个别的情况。如果从事实的全部总和、从事实的联系去掌握事实,那么,事实不仅是‘胜于雄辩的东西’,而且是证据确凿的东西。如果不是从全部总和、不是从联系中去掌握事实,而是片断的和随便挑出来的,那么事实就只能是一种儿戏,或者甚至连儿戏也不如。”〔4〕
依据上述“一些个别事实”、“实例”就推断民国初建时黄兴“俨然象一个封建卫道者”,而没有采取“从事实的全部总和、从事实的联系去掌握事实”的方法,当然是不可取的。
为了说明问题,让我们来作点比较研究,看看在黄兴上述言论前后孙中山的三件事实。不比不知道,一比倒是饶有兴味的事:
(一)1912年2月15日,孙就任临时大总统职位仅一个半月之后,在百废待兴,内外政务目不暇接,日理万机,且将“奉身引退之前”〔5〕,兴致勃勃、百般虔敬地亲率“国务卿士、 文武将吏祗谒大明太祖高皇帝之陵而祝以文”。祝文内称:
武汉首义,天人合同,四方向风,海隅景从,遂定长江,淹有河淮。北方既协,携手归来,虏廷震惧,莫知所为,奉兹大柄,还我国人,五大民族,一体无猜。呜乎休哉!非我太祖在天之灵,何以及此?……郁郁金陵,龙蟠虎踞,宅是旧都,海宇无吪。有旆肃肃,有旅振振,我民来斯,言告厥成。乔木高城,后先有辉,长仰先型,以式来昆。伏维尚飨。〔6〕
(二)同日,孙中山又作《祭明太祖文》。内称:
谨昭告于明太祖开天行道、肇纪立极、大圣至神、仁文义武、俊德成功皇帝之灵曰:……不幸季世俶扰,国力罢疲。满清乘间入据中夏,嗟我邦人诸父兄弟,迭起迭碚,至于二百六十有八年。呜呼!我高皇帝时怨时恫,亦二百六十有八年也。岁在辛亥八月,武汉军兴,建立民国。义声所播,天下响应,越八十有七日,既光复十有七省,国民公议,立临时政府于南京,文以薄德,被推为临时总统。瞻顾西北,未尽昭苏,负疚在躬,尚无以对我高帝在天之灵。迩者以全国军人之同心,士大夫之正议,卒使清室幡然悔悟,于本月十二日宣告退位,从此中华民国完全统一,邦人诸友,享自由之幸福,永永无己,实维我高皇帝光复大义,有以牖启后人,成兹鸿业。文与全国同胞,至于今日,始敢告无罪于我高皇帝,敬于文奉身引退之前,代表国民,贡其欢欣鼓舞之公意,惟我高皇帝实鉴临之。敬告。〔7〕
(三)1912年10月23日孙中山《在安徽都督府欢迎会的演说》。内称:
我中国是四千余年文明古国,人民受四千余年道德教育,道德文明比外国人高若干倍,不及外国人者,只是物质文明。……我们物质上文明,只须三、五年即可与外国并驾齐驱。我们道德上文明,外国人是万万赶不及我们。〔8〕
据此,我们不难看出,前两件材料说明,孙中山对封建帝王顶礼膜拜之虔敬,而谒祭祝文,又明白晓爽地指出,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功业,还是明太祖的“牖启”,又得其“在天之灵”之庇佑而取得的呢?!至于后一材料中所说的“四千余年道德教育”、“道德文明”内涵是什么,不言而喻,当然不可能是资产阶级属性吧。加之,在孙中山的“大同”概念里,也还保留了“男有分,女有归”的内容。在他的“大同世界”里面,是一种以儒家的道德规范划一的忠孝仁爱、信义和平、不独亲其亲的理想化境界。依据上引论者的逻辑推导,岂不可以说,孙中山俨然是个封建地主阶级的孝子贤孙了吗?
不!就我所知,过往今来,凡研究孙中山的中外学者,还没有一个是这么论断的。道理是明摆着的,“胡乱抽出一些个别事实和玩弄实例”,以偏盖全,以偏代全,盯住一点,不及其余,武断上纲上线,无法令人信服,似也不是我们应取的实事求是、科学求真的态度。对尊崇的孙中山不能如此,对其他人、特别是对历史地位仅次于他的人,也不能如此,青史是公正的,只能用一个尺度。
其次,“整饬纪纲”之说,孙中山于1912年3月28 日给各省都督的命令中早就说过:
闻各省光复以来,各地方行政长官及带兵将领,良莠不齐,每每凭藉权势,凌轹乡里,有非依法律辄入人民家宅,搜索银钱、衣物、书籍据为己有者;有托名筹饷,强迫捐输,甚至虏人勒赎者;有因小忿微嫌,而擅行逮捕人民,甚或抢毙籍没、以快己意者;排挤倾陷,私欲横溢,官吏放手,民人无依。若不从严缔治,将怨郁之极,铤而走险,恐非地方之福。现在地方官制尚未颁行,各省都督具有治民察吏之权,务须严饬所属,勿许越法肆行。〔9〕
这里所说的“私欲横溢”诸多的丑恶社会现象,难道不就是黄兴所概括指出的“逾法蔑纪”的最具体、最典型的事实注脚吗?不过,孙说在前,着眼当前,要求所属采取行政手段,“一经调察确实,立予尽法惩治,并将罪状宣示天下,以昭儆戒”〔10〕,旨在治标;黄说在后,着眼未来,要求学校搞好教育,提高青少年品德修养素质,力图治本。殊途同归,目的一致。
再次,纪纲,在通常人眼里,是属于儒家的伦理传统。而对于传统的理解,往往倾向于把它过去化、凝固化,似乎它只是属于过去,而与现实相背离。其实,它渊源于过去,经现实一代人的参与渗入、汇注、改塑,又奔腾不息地流向未来。正如黑格尔所说:“传统并不是一尊不变的石像,而是生命洋溢的,有如一道洪流,离开它的源头愈远,它就膨胀得愈大。”〔11〕因此,我认为,传统是一个不断地被人们探索、理解、品评、充实、扬弃、重构……而成的动态系统工程。传统在汇流中,形成多方位、多层次、多元的五彩斑斓令人炫目的景象。它总是新旧杂陈、新旧渗透,或托古以护新,或假新以复旧,……“人事有代谢,往来成古今”〔12〕,在主导群体的参与下,有新的创造,也有对已成历史陈迹的过往传统进行的筛选,或摒弃,或吸纳,或转化,探讨新旧文化观念代谢的历史根据,寻求过往传统文化为现实文明要求的历史接合点。可以说,生活在社会上的人,只要不是白痴,都在这么做,都是这么做的,不过,绝大多数是在无意识的、不自觉的状况下这么做,对社会没有产生影响,或范围极其狭小的微不足道的影响。当然,腹载五车、勤于思索,善于思考的智者、哲人、精英们,也就不同了,他们的创见、卓识,往往影响一代,泽及子子孙孙。
在上述问题上,黄兴也是这么做的,不过,与众不同的是,他作为一位资产阶级革命家、思想家,是在有意识、自觉的状况下,“旧瓶装新酒”,力图使之适合于资产阶级革命后文明建设的要求。事情很清楚,文明观念,民族心态,……只能在承继前人创造、遗存留下的基础上,为适应已经前进了的政治环境、社会物质文明的前提下,进行相应的改塑。旧有的观念、概念、辞汇要想在短时期内“扫地出门”,“重起炉灶”,这只能是不现实的幻想。因此,尤其在新旧社会制度交替的过渡时期,运用陈旧的概念或习俗的说法,注入新的内涵,为维护方兴未艾的新生事物而进行呐喊,这是正常的、必然的、不可避免的。仍以上引黄兴的第一电文来说,他在电文中对“忠”、“孝”的概念,就作了符合资产阶级革命利益要求的解说:“以忠言之,尽职之谓忠,非奴事一人谓之忠。古人所称上思利民,以死报国是也。以孝言之,立身之谓孝,非独亲其亲之谓孝。”“盖忠孝二字,行之个人则为道德,范围天下则为秩序。”“即如此次起义,全体一心,父诏兄勉,前仆后起,复九世之深仇,贻五族以幸福,于民国则为忠,于私家则为孝。是以政治革命、家庭革命诸学说,原为改良政教起见,初非有悖于忠孝之大原。”〔13〕
由此可见,在宣传新的资产阶级的道德观念、价值观念时,黄兴只不过巧妙地、无可选择地利用了旧有儒学概念的外在“躯壳”,现存的辞汇,与此同时,当人们对他日夕传播的“共和”、“自由”、“平等”等资产阶级文化观、价值观作了扭曲的理解,把“背父离母作为自由”,“逾法蔑纪视为平等”时,他利用了人们习知而又易于接受的说法,从反面加以批驳,为资产阶级新的文化观、价值观正名,这又怎么能说他是在“卫”封建主义之“道”呢?确切些说,他“卫”的是资本主义之“道”!
二“难分敌我”说
上引论者又说:“自然,他(指黄兴)所要求的主要是发展资本主义的秩序,但这方面原有旧思想影响的抬头也使他更难分清敌我。”〔14〕
这就费解了。
“要求的主要是发展资本主义的秩序”,那么“原有旧思想”只可能受到压抑、排斥、清扫,何能“抬头”?“主要”之外,只可能有“次要”、“无关紧要”。“抬头”说,岂不颠倒了主次?
更为费解的是,将它引伸说他“更难分清敌我”,这就更严重了,难怪,长期以来,说黄兴是国民党初期的右派首领呢!上述论者只是不假思索地承继这一观点,换个说法而已。
论者说黄兴“更难分清敌我”时,是在剖析了黄兴上述电、文、说他“俨然象一个封建卫道者”之后下的结论,可见,“更难分清敌我”是指黄兴的电文为袁世凯出了谋,划了策。
这个结论科学吗?我认为还是值得商榷。
为了说明问题,又让我们来作点比较研究,看看在黄兴上述言论前后孙中山的另外几件事吧,不比不知道,一比倒又是饶有兴味的事:
黄兴于1912年5月22日给袁世凯等电报, 远在孙中山“让位”之后,这种“让位”作何理解?而后于黄电3个月,即同年8月,孙中山北上与袁世凯会谈,握手言欢,晤谈达13次之多,有时长谈辄夜,三日一小宴,五日一大宴,俩厢感情“颇为融洽”〔15〕,孙氏一再对报界公开表示,明确“赞助袁氏,使为正式总统”〔16〕;向袁氏提了那么多的政见、建议,且在此前以及此后一大段时间内,在党内党外的广大人士中,备陈袁氏的“苦衷”,说了那么多的护袁话语(后来在孙氏敦促下,黄也北上了),这又作何理解?特别是次年3月, “宋教仁被刺案”已经发生,孙氏仍然不顾一而再、再而三用革命党人鲜血写就的事实,在党人催促下回国后,还要向袁氏鼓吹“中日联和”,热切希望袁氏政府“决定方针,筹划进行”〔17〕,这又作何解释?
再说,孙中山北上在完成了一系列政务活动之后,于9月10 日下午亲到清醇亲王府拜会了末代皇帝溥仪的父亲载沣。载沣万万没有想到,中华民国已经成立,清朝已被赶下政治舞台许久之后,过着“门前冷落车马稀”的孤寂、潦倒的日子里,别人生怕招惹敌我不分的闲言碎语的讥刺的情况下,来到他家的第一位民国要员竟是天字第一号人物——首届临时大总统。惊诧、欣喜交加,恍如梦境。交谈中,孙氏还高度评价了载沣在宣布清帝退位、承认共和、避免血战当中所起的历史作用。临别时,还主动向载沣赠送了自己的半身照片,在照片背面还亲题了“醇亲王惠存,孙文敬赠”字样。
孙中山上述种种言行,究竟应如何解释?
就我所知,过往今来,中外众多研究孙中山的学者,还没有一位就孙氏上述种种言行而断言他“难分敌我”。而孙氏造访载沣一事,还一时传为美谈,有的人还说他这种行为,体现了“革命政治家的宽广胸怀”,评价还顶高呢!既然对孙中山是那般的宽容、维护、推崇,而对和他一起,抱定同一革命信念,并肩战斗,出生入死,为革命作出过杰出贡献的黄兴,怎么又那么无情的苛责?
历史为什么这么不公允?
其次,把当时的袁世凯与黄兴明定为敌我,过来的史书似乎还没有这么论断过,上述论者不同凡流的裁定,能是历史事实吗?
的确,袁世凯出自不好,又干了不少坏事,戊戌变法期间,伪装赞成维新运动,却向荣禄告密,出卖维新派,取得慈禧太后的宠信;1899年升山东巡抚,残酷镇压义和团;后借改革军制扩编北洋军为六镇,从此成为北洋军阀的首领;1909年初被摄政王载沣罢免;1911年武昌起义时,凭藉北洋势力和帝国主义的支持,后任内阁总理大臣,陈兵长江。但他胁迫清帝退位,主张南北议和,赞成共和等等,总不能一笔抹杀。从他担任第二任临时大总统起,一直到杀害宋教仁以前,似不好把他定性为人民的敌人。如果把这一时期的袁世凯如是视之,那么,这段历史就要重写,众多历史人物的言行,特别是孙中山的言行就要重评,其形象就相应地要重铸。然而,历史是客观存在的,决不会让人随心所欲地去装点、涂抹。
过去,在历史人物的评价上,特别是对复杂历史人物的评价上,往往执论偏颇。对一世之雄,歌颂夸赞不绝如缕,毫光通体,和璧隋珠,有如神人,无一瑕疵、缺点;对晚节不好的人物,则臆推他以前种种皆非,即或是是,也不过轻描淡写一笔带过,更有甚者,说其虚情作伪,沽名钓誉,谋求大逞;有的为突出某一领袖人物,以人划线,以其人之是为是,以其人之非为非,即使作的同一类型事情,处在同一历史条件下,可说此人是策略,彼人是阶级观念模糊了……凡此种种论证的逻辑与方法,是有背历史真实的,也是有悖于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理论的。
因此,我认为,评价历史,评价历史人物,一定要持论公允,决不能感情用事,尤其是对复杂的历史人物,既要瑕不掩瑜,又要瑜不掩瑕,一句话,尺度一致,功过分明,实事求是,还历史人物以本来面目。
注释:
〔1〕金冲及、胡绳武:《论黄兴》,《辛亥革命史论文选》, 三联书店1981年版,第1165页。
〔2〕黄兴:《致袁世凯等电》,《黄兴集》,中华书局1981 年版,第193页。
〔3〕黄兴:《复上海昌明礼数社书》,《黄兴集》第196页。
〔4〕列宁:《统计学与社会学》,《列宁全集》第23卷,第279页。
〔5〕孙中山:《祭明太祖文》,《孙中山全集》第2卷,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95页。
〔6〕孙中山:《谒明太祖陵文》,《孙中山全集》第2卷,第95—97页。
〔7〕孙中山:《祭明太祖文》,《孙中山全集》第2卷,第94—95页。
〔8〕孙中山:《在安徽都督府欢迎会的演说》, 《孙中山全集》第2卷,533页。
〔9〕〔10〕孙中山:《致各省都督电》,《孙中山全集》第2卷,第291页。
〔11〕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序言》。
〔12〕孟浩然:《与诸子登岘山》。
〔13〕黄兴:《致袁世凯等电》,《黄兴集》第193页。
〔14〕金冲及、 胡绳武:《论黄兴》, 《辛亥革命史论文选》第1165页。
〔15〕〔16〕《民立报》1912年8月30日
〔17〕孙中山:《致袁世凯电》,《孙中山全集》第3卷,第5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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