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德国模式”与“一国两制”的比较研究_两岸关系论文

“两个德国模式”与“一国两制”的比较研究_两岸关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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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两德模式”的由来

“两德模式”是指东德和西德在和平基础上实现国家统一的模式。早在二战结束后不久,世界强权硬把一个主权德国切割为二:东德和西德。在当时冷战格局下,刚出现的两个德国严重对峙,后经过各自独立的发展,双方关系从彼此对立发展到外交上的相互承认,到1972年12月双方又签订了“关于两国关系基础的条约”,两德关系进一步缓和,直至1990年10月两德最后实现了完全的国家统一。国际社会就把东西德国历经40余年的发展,运用和平方式从对立走向统一的模式,称之为“两德模式”。

“两德模式”在台湾并不是从开始就倍受推崇的,从台湾当局接受其过程来看,可以将“两德模式”在台湾的发展,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为全面否定时期,时间大致为20世纪70年代初至80年代初。尽管“两德模式”被台湾当局用来对抗大陆的“一国两制”是近些年的事情,但“两德模式”的提出,却早已有之。早在中美关系正常化时,就不断有亲国民党的美国学者和政客提出以“东西德模式”解决中国海峡两岸关系问题的主张。1976年,美国乔治城大学战略研究中心主任克莱恩,在美国国会作证时,提出以所谓的“两德模式”来解决中国两岸关系“正常化”的困局。1978年美国宣布和台湾断交时,美国参议员高华德再次提出“德国模式”,他认为以1972年东西德双方签订“基本条约”的方式来解决中国两岸关系是可行的。这个模式提出以后,不仅遭到了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的坚决反对,而且台湾当局也不接受。这个时期,“两德模式”在台湾岛内被严禁宣传,根本没有存在的市场。

第二个阶段为部分接受时期,时间大致为20世纪80年代中至90年代初。在20世纪80年代以后,随着大陆“一国两制”构想的提出和香港、澳门问题的相继解决,台湾当局在两岸关系和对外关系上陷入了日益困难的境地。为了扭转这被动局面,对抗大陆的“一国两制”,摆脱“外交”困境,台湾当局在各种统一模式的反复比较中,选中了“德国模式”,认为采用“两德模式”既可以应付大陆、美国和岛内的压力,又可以给台湾当局的分裂政策披上合法的外衣。但是,又由于“两德模式”的主张直接涉及到“承认中共”、“终止动员戡乱”等一系列敏感而重大的问题,所以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两德模式”虽然被台湾当局在一定程度上所接受,但并未在岛内产生多大的社会影响。

第三个阶段为崇尚鼓吹时期,时间大致为20世纪90年代初至今。随着蒋经国的逝世和国际形势的重大变化,台湾当局鼓吹“两德模式”的人越来越多,甚至部分决策人也公开提出“借鉴”和“效法”“两德模式”来处理海峡两岸关系和解决中国的统一问题。随着李登辉政治羽毛的日益丰满,“两德模式”得到了李登辉的认可。1990年5月6日,李登辉公开声称:“对话必须在一个中国,政府对政府和双方地位平等的基础上进行,一个国家、两个政府,这是现实”。特别是两德在1990年10月实现统一后,岛内主张以“两德模式”来解决两岸关系问题的论调陡然升高。1991年8月23日,李登辉在接见一些学者时,发表谈话称:“两岸统一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从德国统一过程来看,双方首先经由交流互动,在人民之间建立了某种程度的共识,并且在国际社会上形成对等的政治实体。”“德国的统一经验显示,两个政府进行统一并不容易,对等政治实体的架构必须先确立。”[1]1992年5月10日,台湾“总统府”副秘书长邱进益在一次座谈会上,以“个人身份”提出,海峡两岸应效法东西德签署“基础条约”的模式,签订类似“互不侵犯协定”,双方相互约束不使用武力,藉以达到“双方相互承认对方为对等政治实体,共存于国际社会,两岸关系即可由近程阶段进入中程阶段(即可以“三通”),推动中国统一。”[2]宋楚瑜也明确表示:“分裂国家的发展模式值得我们参考”,“要选择统一的方式,但不是越南方式”。1998年4月,海基会秘书长许惠佑也强调:“两德模式中的相互承认对方为政治实体,在国际上互不代表对方,应该是当前处理一个中国争议的重要方式”。这样一来,台湾当局不仅在理论上接受了“两德模式”,而且还在实践中修补和发展了这一模式,在对两岸关系的定位上,逐步由“一国两府”变为“一国两体”、“一国两区”、“阶段性两个中国”,直到推行“两个中国”的模式。由此可见,台湾当局是借助于“两德模式”一步步地走上了分裂祖国的道路。

二、台湾所谓“两德模式”的基本主张与实质分析

1.基本主张。通过以上对“两德模式”的由来及其在台湾发展过程的历史考察,并结合台湾学术界、舆论界、政局人士、有关党派的表述与鼓吹,可以将台湾当局所谓的“两德模式”的基本主张,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第一,在国家统一问题上,主张先分后统,在统一以前,双方要正视当前的国家分裂状态,彼此相互承认和尊重对方的对等地位,彼此以“对等的独立的政治实体”或国家并立共存于国际社会,等条件俱备时,两岸再实现统一;统一为长期目标,分裂为现实目标;分裂是走向统一的必经道路。第二,两岸双方在外交上接受双重承认,在国际社会上分别奉行各自的“外交政策”,双方都可以与他国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双方均可以成为联合国成员国。第三,两岸双方应遵守联合国宪章揭示的和平解决争端的原则,坚决反对大陆采用武力手段达到统一的目的。第四,两岸双方应互相承认各自在有效管理领土上拥有主权,主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对大陆拥有主权,中华民国政府对台湾及附近岛屿拥有主权。第五,两岸双方通过签订条约或协定来规范的彼此的关系。

2.实质分析。由“两德模式”的基本主张可以看出,“两德模式”的原则性内容主要具有以下三个基本点:其一,“主权”原则。海峡两岸各有自己“独立的主权地位”。台湾当局不再坚持自己为“中国唯一合法政府”,但仍坚持自己在国际上还是一个“主权完整的国家”。其二,“对等”原则。认为海峡两岸双方应是对等的“政治实体”,不是“隶属”或“主从”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中国大陆”,中华民国管辖“台、澎、金、马”,平起平坐,隔海而治,同具有“合法性”。其三,过渡原则。从长远目标看,两岸自然是统一,而从现实目标看,两岸只能是“两个中国”。

从表面上看,台湾当局鼓吹以“两德模式”来实现祖国统一,似乎较过去更理性、更务实,不再自称“代表全中国”,确认“中共政权的合法性”,未放弃祖国最后统一的目标。其实则不然,台湾当局推崇“两德模式”,其真正目的是在“先分后统”的招牌下,实现“先分后独”的图谋,前者是虚,后者才是实,这正是台湾当局玩弄“两德模式”这套政治把戏的真正用意之所在,所以,“两德模式”的实质是搞“两个中国”。

三、从“两德模式”与“一国两制”的比较,分析“两德模式”行之不通

台湾当局鼓吹“两德模式”,除了企图实现“两个中国”的阴谋之外,还有一个重要的意图就是对抗祖国大陆方面提出的“一国两制”,为进一步认清“两德模式”的荒谬性和反动性,现将上述两种国家统一模式作一比较。

首先,原因和背景不同。“两德模式”是国际间战争的结果。二战结束后,苏、美、英、法四国根据《雅尔塔协议》,对德国分区占领。1948年6月,美、英、法三国占领区合并为西德,而苏联占领区则建立了东德。也就是说,德国的分裂主要是由于国际外力因素所造成的,一个完整的德国之所以被分割为两个德国,是冷战时期美苏争霸的产物。因而其统一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国际因素。事实上,若没有华约和苏联的趋于解体,没有美、苏、英、法和东西德的“2+4外长会议”,德国的统一仍将久拖不决。从这一角度来看,德国的统一是冷战时期的两极格局趋于垮台的结果。而祖国大陆与台湾的关系与东西德的关系是不一样的。二战后,中国是战胜国,根据《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台湾在1945年已归还中国,海峡两岸暂时的分治状态,是国共内战所遗留下来的问题。因此,两岸的统一首先是一个国家内部的问题,它的解决主要取决于两岸情势的发展变化。

其次,内容和性质不同。二战后的两德是完全分裂国家的典型,不仅在地理上被分成两个部分,而且更主要的是国家主权被一分为二,德国由原来的一个主权统一的国家分裂为两个独立主权国家,两德相互承认,并于1973年9月同时加入联合国,均具有独立的国际法人资格,从而形成了两个德国并存的局面,因此,“两德模式”的要害是“一个民族,两个国家”,德国统一实际上是两个德国的合并。而海峡两岸分裂的性质则完全不同。从根本上说,两岸的分离并不是国家主权的分裂,而是在主权统一之下的治权的暂时分离,正如香港、澳门一样,它丝毫不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拥有对香港、澳门行使主权的合法地位,它涉及的只是一个国家内部的关系问题。台湾也不象东西德那样是一个主权国家,台湾作为中国领土的一部分,已是国际社会所公认的事实。1971年26届联大2758号决议在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联合国席位时,使用的就是“恢复”而不是“加入”一词。这一决议是国际社会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代表全中国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的有力证据。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理所当然地具有对台湾行使主权的合法资格。

再次,方式和手段不同。“两德模式”主张先分后统。分裂是统一的前提和条件,分裂是现实目标,是走向统一的道路,“暂时的分裂并不必然地导致国家的永久分裂”,相反,暂时的分裂是为了将来更好地统一。而按照我们“一国两制”,我们主张的一个中国并不是在完成统一之后才具有,而是在统一之前就存在,并且一个中国还是完成国家统一的基石。任何祖国统一的方案都要具体落实一个中国的原则,这一原则在任何时候的任何方案中都不能动摇,我们坚决反对所谓的“先分后统”、“阶段性两个中国”、“一个中国未来式”的荒谬论调。另外,“两德模式”坚决反对采用武力手段来达到祖国统一的目的,其主张通过和平谈判来解决国家统一问题。诚然,通过和平谈判实现祖国统一,是众心归向,也是中国政府方面最盼望的方式,但是,如果仅仅靠和平谈判,就等于使我们祖国的统一失去了保障。因此,我们中国政府的“一国两制”模式也主张和平谈判,但这个谈判是有条件的,即用“和平谈判”的途径完成祖国统一,但不等于承诺放弃使用武力。因为正如邓小平所说,如果我们承诺我们根本不使用武力,那就等于将我们的双手捆绑起来,结果只会促使台湾当局根本不同我们和平统一,这反而只能导致最终使用武力解决问题。因此,不承诺放弃对台使用武力,是为了有效地避免“武力统一”这一两岸人民都不愿看到的状况的出现。

第四,影响和结果不同。“两德模式”是从台湾当局的利益出发,力图使台湾当局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平起平坐、分享独立自主的“国际法人”资格的构想,其实施的结果必然导致“两个中国”,其所谓的“先分后统”、“先两国后一国”、“先两国两制,后一国一制”,仅仅是个谎言,其真正的目的在于“先分后独”,使台湾从祖国领土中永远地分裂出去。表面上,它貌似是一个国家统一的模式,实际上是一个分裂祖国的模式。而我们坚持“一国两制”,实际上就是坚持“一个中国”,认为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个省,中央政府在北京。这是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前提。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什么问题都可以谈,包括谈判的方式,参加的党派、团体和各界代表人士以及台湾方面关心的一切其它问题。坚决反对任何旨在分裂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的主张,反对“两个中国”、“一中一台”或“一国两府”,反对一切可能导致台湾独立的企图和行径。

上述两种国家统一模式的比较,清楚地表明:两德关系与中国两岸关系,在背景、原因、性质等方面均不相同,这就决定了解决问题的方式也不可采用相同的模式,又加之两种模式解决问题的主张和方式亦不相同,这就使得两种模式各自适用的对象也不可能相同。如果简单地套用“两德模式”来解决两岸关系问题,势必会否定现实中“一个中国”的原则,这就从根本上动摇了发展两岸关系的政治基础。如果那样,“这就是对历史的反动,因为它无视了台湾问题的由来;这是对现实的背叛,因为它无视国际社会和两岸人民承认的一个中国的现实;这是对将来的误判,它要把解决台湾问题的最终结果虚幻化。”[3]所以,“两德模式”不适于用来解决两岸关系。

四、“一国两制”是中国统一模式的最佳选择

“一国两制”作为邓小平同志的伟大创造,已经成功地使香港、澳门顺利回归,祖国大陆也期盼通过“一国两制”来达成两岸的最终统一。从各方面的情况来分析,“一国两制”是目前解决台湾问题的唯一可行的最佳模式,这除了是因为上述模式比较中所隐含的原因外,还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1.它反映了海峡两岸人民的根本利益。对于祖国统一问题,统一方案当然是两岸关注的中心内容。但是,任何祖国统一的方案,都必须满足三项条件:(1)一个中国;(2)共同繁荣;(3)双方接受。三项条件之中,“一个中国”是基础,“共同繁荣”和“双方接受”必须服从第一个条件。放弃“一个中国”,则不可能实现“共同繁荣”;不讲“一个中国”,也不可能做到“双方接受”,因为既定的以“和平谈判”为基本设想的完成祖国统一的方式就要改变。因此,“一个中国”是完成祖国统一的基石,任何祖国统一的模式都要具体落实“一个中国”的原则。“一国两制”之所以是实现祖国统一的最佳模式,就是因为它既能保证中国领土和主权的完整,又能充分体现和能够满足上述三项基本条件,确保台湾问题用和平方式得以解决,确保两岸民众和台湾当局的根本利益。因此,中国统一的具体方案只能在“一国两制”的前提下,在“一个中国”原则的基础上,通过双方的和平政治谈判,才能共同设计出来。离开了这一前提和基础,一切方案都无从谈起。任何在实质上背弃“一个中国”原则的各种设想和模式在实践中均是行不通的。

2.它体现了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从目前国内外有关海峡两岸统一的各种模式的比较来看,“一国两制”也是最佳选择。一方面,它强调“一个中国”,反映了海峡两岸人民的同一性即祖国必须统一。另一方面,又肯定了“两种制度”,承认海峡两岸存在着差异性,并用“两制并存”和“高度自治”的方式来解决两岸的这种差异性。这既尊重了现实,又照顾到了历史;既坚持了原则性,又坚持了灵活性;既能达到实现祖国统一的目的,又能保持台湾地区的经济繁荣和政治稳定;既能体现整个中华民族的国家利益,又能体现台湾人民的地区利益,所以它是一个两岸人民都能接受的国家统一形式,是一个合情合理、务实可行的模式。香港、澳门的顺利回归,已证明这种模式的可行性与科学性。祖国大陆也一定能用它使台湾回归祖国,完成祖国统一大业。其它各种国家统一模式既不具有“一国两制”模式的优越性,又往往将原则性与灵活性割裂开来,是不能用来完成祖国统一的。

3.它有利于台湾未来的政治前途、经济发展和军事安全。首先,有利于提高台湾的国际地位。近些年来,尽管台湾当局奉行“务实外交”,但由于其“身份不明”,使得它在国际舞台的活动倍受冷遇,并使它的国际活动空间越来越狭小。如果按照“一国两制”的方针,实现了祖国统一,台湾就可以名正言顺地以“台湾特别行政区”的名义同世界各国发展非官方的经贸、文化、科技等交流,这不仅有利于台湾更好地开展国际交往,也有利于提高其国际地位和扩大其国际影响。这方面,香港特别行政区已向台湾作出了良好的示范。其次,有利于台湾的经贸发展。据统计,“从1979年到1998年,两岸贸易总额累计达1369.1亿美元,其中台湾对祖国大陆出口达1148.6亿美元。而祖国大陆对台湾出口仅为220.5亿美元,台湾对祖国大陆贸易顺差达928.1亿美元,已成为影响台湾对外贸易增长乃至经济增长的最关键因素。”[4]目前,祖国大陆是台湾的第三大贸易伙伴与第五大出口市场。台湾“经建会”分析,如果两岸经贸往来中断,台湾经济增长率将降低近两个百分点。两岸关系若在“一国两制”模式下得到解决,这势必会促进两岸的经贸发展,特别是促进台湾的经贸增长。再次,有利于台湾的军事安全。50年来,台湾当局把台湾的安全寄托在外来势力的保护上,其实这是很不明智的做法,这样不仅得不到真正的保护,反而得到了外国军事势力的控制。对于2130万台湾人民来说,最可靠最安全的保障是按照“一国两制”回到祖国的怀抱,时刻得到祖国的保护和支持,这才是台湾当局最明智的选择。台湾当局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只有祖国才是台湾最有力的屏障和最坚强的后盾,只有祖国才是台湾最真正的保护伞,任何外来势力都是靠不住的。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一国两制”是国家统一模式的最佳选择。我们坚信:随着香港、澳门的回归,台湾在不久的将来也必定会回归,“一国两制”也必定会成为解决台湾问题的最终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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