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贫困地区旅游资源富集区社区主导旅游发展模式的路径选择——以云南梅里雪山雨崩藏族社区为个案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藏族论文,贫困地区论文,社区论文,云南论文,旅游资源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雨崩(雨崩藏语意为经书)村是云南迪庆藏族自治州德钦县梅里雪山深山处的一个藏族村寨社区。20世纪90年代末期以来,旅游业逐步代替了传统的农牧业,成为雨崩社区最重要的产业。由于无公路与外界相通,政府和旅游开发商尚未介入,完全由当地居民自主决策、自主经营和自主管理基于社区的旅游业。在对雨崩社区进行实地调研和与课题组成员进行多次研讨后,有两点引起我们思考:第一,自Peter Murphy[1]出版《Tourism:A community approach》一书以来,社区参与旅游研究成为国内外旅游研究的新宠。随着研究的不断深入,学者们对社区主导旅游发展的价值和意义产生了分歧。以Murphy为代表的乐观派认为,社区居民是社区旅游资源的拥有者、社区文化的承载者和社区旅游资源的主要组成部分。因此,社区旅游开发过程中,应将社区居民作为旅游发展主体和参与主体,以便在保证旅游可持续发展方向的前提下实现社区的全面发展[2]。然而,以TalorG[3]、Cevat Tosun[4]等为代表的悲观派却认为,社区参与是理论性和实验性很强的一个概念,包括中国在内的广大发展中国家因受多方面条件限制,社区主导旅游发展未必是解决旅游目的地发展过程中各种问题的灵丹妙药,不应过分夸大社区的功能。国内学者黎洁[5]、潘秋玲[6]也持类似观点。上述不同观点表明,社区主导旅游发展效应是一个极其复杂的问题。这同时引出本文第一个疑问,即如果仅仅依靠社区主导旅游发展未必是解决旅游地发展过程中各种问题的灵丹妙药,那么,是否需要外来利益主体的介入或外来利益主体介入有其必要性。第二,像雨崩社区这样,旅游资源优势明显,市场潜力巨大的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出于对地方经济发展的整体考虑和外来企业对市场潜力的良好预期,意味着外来利益主体的介入有其必然性。如果上述第一个问题的答案是肯定的,那么外来利益主体介入后,什么样的社区主导旅游发展模式是适宜的?能够在维护社区利益的同时,有效地促进当地旅游业持续发展。本文通过对云南梅里雪山雨崩藏族社区旅游发展的个案剖析来揭示上述疑问。本文的资料主要来自本人在雨崩社区所作的田野调查以及涵盖雨崩社区的梅里雪山国家公园发展历年规划与修建性详细规划(主要取自云南大学旅游研究所与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联合编制的《香格里拉梅里雪山国家公园雨崩旅游区修建性详细规划》),核心样本是德钦县云岭乡的雨崩上村和雨崩下村。
一、雨崩社区旅游发展过程及社区参与旅游现状
梅里雪山位于云南省西北部的迪庆自治州德钦县境内,是世界自然遗产、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三江并流”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最具生物多样性的地点之一,被视为云南旅游资源皇冠上的明珠。雨崩社区位于梅里雪山神女峰脚下的雨崩坝子,是梅里雪山中海拔最高的社区之一,包括雨崩上村和雨崩下村,居民168人,绝大多数为藏族,目前尚无公路与外界相通,只能从德钦县乘车经飞来寺、布村,越过澜沧江到达西当温泉,再由西当温泉徒步或骑马经南宗垭口(或尼龙)进入雨崩(见表1)。2000年以前,雨崩社区很多成年人小学都未毕业,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居民寥寥无几,大部分村民不会讲普通话。该社区的生计方式主要为农业、畜牧业和林副业,但因地理环境封闭,交通不便,加之生态环境极为脆弱,耕地面积有限,导致该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低下,属云南省和迪庆藏族自治州重点扶持的贫困区域。
雨崩社区以雨崩村所在的坝子为中心,包括神瀑、大本营、冰湖等景点,是梅里雪山内转经的必经之路,也是梅里雪山旅游资源的核心和精华所在。优美的自然风光和神迷的宗教文化、民俗风情组合在一起,构成独特的神山文化,许多旅游者将雨崩誉为“真正的香格里拉”、“世外桃源”。自1995年以来,陆续有旅游者进入雨崩进行探险旅游。由于公路一直未通,安全隐患重重,加上缺乏系统的市场推广宣传,旅行社一般不安排旅游团队进入雨崩。粗略估算,所有进入梅里雪山的游客只有1/10进入雨崩旅游,2006年进入雨崩旅游者人数不足3万。从游客结构看,根据2007年1月和10月对雨崩所做的两次市场调查表明,前往雨崩的游客大部分为年轻的自助旅游者,主要来自东部沿海、京津冀地区及云南省内各地区。他们来雨崩主要是为了欣赏优美的自然风光、体验神秘的民族文化以及感受徒步的艰辛等,主要通过网络、户外俱乐部和口碑获得相关信息。目前尚无外来利益主体介入下,雨崩社区居民主导旅游发展的主要内容有:
1.参与旅游经营并获取收益。依托当地资源优势,雨崩社区参与旅游经营的方式主要有牵马托运和提供简易的食宿接待。用骡马托运旅游者及货物以解决交通不便的问题是云南西北部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常见的旅游参与方式。雨崩村每户均参与马匹运输经营,上、下两村参与运营的马匹达140多匹。马匹托运包括运人和运货。运货主要是运送村民和旅游者所需的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运人主要负责为旅游者提供由雨崩前往大本营、神瀑两个景点和往外的交通,旅游者由外面进入雨崩村的交通则由外边的西单村负责。牵马托运根据距离远近、路况和来回路段坡度差异,运费价格从30元~165元不等(具体如表2所示)。家庭接待是雨崩村参与旅游经营的另一种形式。经过十余年的发展,雨崩社区村民经营的家庭客栈已具备了一定的接待能力。34户家庭中有24户经营家庭客栈,还有一部分虽没有开客栈,但在旅游旺季也会为游客提供食宿服务。雨崩村目前比较正规的客栈有10家,但设施简陋,仅能提供简单的饮食和沐浴,一般一个房间配有2~5个床位,除此以外,房间内几乎没有其他设施;只有少数客栈有自备的小型发电机,仅能照明。由于游客过少,全村客栈只有在旅游旺季才会住满,平时只有几个规模稍大、位置较好的客栈可以经常接待客人。近年来,随着旅游者的不断增加,村民收入增长明显。2006年,雨崩村旅游总收入约为148万元,牵马运输服务约60万元,家庭接待88万元,平均每户获利4.5万元。相比之下,1999年旅游总收入仅为1.3万元[7]。
2.参与旅游决策与管理。1998年,国家颁布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取消了将村委会设在自然村的法律条款,构成中国农村管理的基层组织从自然村上升至行政村一级,在自然村—级实行村民自治。在梅里雪山一带,曾经一度消失的“村众会”重新在藏族乡村出现,成了村民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民主政治制度,并以此实现乡村社会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村民自治目标[8]。在雨崩村,以34户农户为基本社会单位和权力单位组成的“家长会议制”是历史上“村众会”民主化管理的现代版本,是雨崩乡村社会的权力基础,负责本村重要村务的决策与管理。其中社区参与旅游经营中的“户均轮流制”及再分配制度就是由“家长会议制”确立下来的村民参与旅游服务的组织形式和分配制度[7]。户均轮流制(以下简称轮流制)规定:34户家庭都参与马匹运输,分配为1~34个序号,一个家庭所有马匹都是使用同一个序号,每家按序号连续轮流,各户抽签决定被承载的旅游者,不得随意更改,旅游者无权自行选择马匹。如果某天有50个旅游者要骑马进山,则34户家庭都有一次机会接待一个旅游者,同时1~16号家庭还有第二次机会接待旅游者。第二天则是从17号家庭开始接待旅游者,以此类推。雨崩村家庭接待实行的是轮流接伙制度。“伙”是对自发进山旅游者小团体的俗称,轮流接伙就是每户按顺序轮流接待进山的旅游者团体。与牵马略有不同,旅游者可以自由选择客栈。为了解决旅游者自由选择客栈所造成的收入不均问题,雨崩村采取的措施是:旅游者选择的是被轮到接伙的客栈,住宿费全部归接待户;如果旅游者选择到没有轮到接伙的客栈,则接待户须将50%的住宿费分给被轮到接伙的家庭。在接待过程中,一般不考虑伙的大小,即不考虑自发团队的规模,每户村民接待到团队的大小是随机的。
二、雨崩社区主导旅游发展的社会经济效应
社区主导旅游发展是把社区作为旅游发展的主导力量和核心利益主体参与到旅游发展与经营、决策与管理等活动中。缺少外来利益主体的参与,雨崩社区成为旅游业发展的主导力量,其社会经济效应表现为:
1.社区居民成为经营与受益主体,旅游发展拥有强大的群众基础。雨崩村民组成的“家长会议制”确立的“户均轮流”制和“轮流接伙”制保证了每家每户拥有平等的参与权,即使由于旅游者自主选择和经营者经营差异的原因,造成村民之间经营收入存在的差距,也可通过再分配制度加以弥补。在旅游发展所产生的利益驱动下,雨崩村民组成的“家长会议制”沿袭着传统的乡村管理制度进行旅游经营和管理,旅游发展所形成的收益只在社区内部分配,用于改善社区居民的福利。这种具有浓烈乡土或地方气息的居民自主经营模式,有利于形成闭合式的社区经济增长方式,防止旅游资源的发展收益过多地流向社区外部,使旅游业的发展拥有强大的群众基础,进而唤起社区居民对旅游发展和传统文化、环境保护的激情和意识[9]。课题组对雨崩村民所作的调查表明,旅游业发展带来的好处得到当地社区的认知,旅游业发展所产生的环境问题已引起当地村民关注(见表3)。
2.为游客提供了友好的体验环境。根据社会交往理论,个人或群体采取某种方式彼此交往,这种交往旨在获得报酬或回报[10]。按照该理论,许多人类社会交往可以还原为某种关于酬赏与成本的计算。这一逻辑如果用来考虑社区居民与游客之间的交往关系,我们不难得出如下结论:社区原有的经济发展水平越低,从旅游业中获得的收入在居民收入结构中所占比例相对越大,社区居民对旅游业的依赖性就越强,并且他们还会将收入增加的希望寄托于旅游者数量的继续增长和旅游支出的增加[11]。因此,社区经济发展水平越低,从旅游发展中获益的社区居民经历Doxey“愤怒指数模型”中“欣然接受”阶段的期限越长,他们会在相当长时间内对旅游者的到来持欢迎态度,甚至会对旅游者的不当行为表现出宽容与忍耐。如火塘对于藏族人民来讲具有生命生生不灭、代代不熄的象征意义,一个人丁兴旺的藏族家族其火塘应是永不会熄灭的,好比汉族人信奉的香火不断。因此,藏民对火塘相当尊重,不洁的东西绝不能塞到火塘里烧或放在火上烘烤,如旧衣物、烟蒂,等等。然而,我们在调研期间所住的徒步者之家,傍晚时恰逢几个从神瀑回来的外地游客,他们将爬雪山而湿透的裤子、鞋子放在火塘上烘烤。当时正值该客栈男主人在火塘边为游客做饭菜,游客的“不轨”举止并没有遭到男主人的呵斥。
3.培养了社区居民的民主参与意识。旅游发展以来,社区经常召开与旅游发展的有关会议,对与旅游发展相关的重大事件必须听取村民的意见,并由村民组成的“家长会议制”表决通过。陈飙[8]对雨崩社区乡村旅游管理制度变迁的研究结果表明:无论“户均轮流制”、“轮流接伙制”还是再分配制度,包括负责马队管理的马队长的选出,无不是村民集体讨论,共同协商的结果。这不仅提高了农民对旅游发展的参与程度,培养了农民的参与意识,反映和表达了社区村民的利益诉求,而且也促进了乡村基层组织的民主化,提升了农民的民主参与意识。
4.社区内部自我调节一定程度上能规避因参与行为失序而造成的社会失范。在部分接待户的带动、鼓舞下,雨崩村民参与旅游发展活动的积极性高涨。然而,由于村寨文化起源相同,同质性强;加上村民对藏文化理解片面,眼光局限在一些看得见的既有文物上,忽视对文化内涵尤其是旅游产业要素的深入挖掘,旅游接待户之间仅以趋同性较强的古民居、未经过专门培训的劳动力以及同一渠道采购的食品等作为旅游产品投放市场。这实际上进入了产业组织理论中的均质产品市场及典型的Bertrand竞争市场。不难看出,雨崩村牵马托运同样具有均质产品市场特征。在Bertrand竞争模式下,产品差异化程度较小,价格成为影响消费者购买行为的重要变量,农户间博弈的唯一稳定结果是选择将价格降至其可以维持的最低水平。而有限的游客数量与旅游接待设施的不可移动性特征无疑使上述竞争行为发生的可能性大为增强。然而,在类似雨崩这样的不发达的少数民族贫困社区,经济活动是嵌入于社会之中的。村民间不完全是经济竞争关系,而是伴随着各种连带关系,诸如亲戚、邻里、同学、朋友等。这样,熟人社会中人情和好关系所具有的认同,大大减少了农户在参与旅游发展活动中进行合作的协调成本,从而可能在只有较少利润空间的情况下,共同受益。不仅如此,雨崩社区制定的乡村旅游管理制度作为雨崩社区的乡村“习惯法”,一定程度上规避了农户之间的恶性竞争,短期内有利于维护旅游接待市场秩序和村民间稳定、和谐的社会关系。
然而,缺少政府引导、支持以及外来资本的推动,雨崩藏族社区仅仅依靠自身力量主导旅游发展,运行中隐藏的弊端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不断暴露出来,表现为:
(1)社区参与方式单一,经济体量低下,难于实现产业链本地化,经营风险大。雨崩社区旅游资源品味极高,独特性、唯一性有目共睹。但社区居民没有实力,也没有承担风险的能力进行大型旅游项目的发展投资。这使得社区旅游资源优势未转化为经济优势,旅游发展基本处于初始状态,村民们并不能从高品位的资源优势中获取较高的经济收益,仅仅通过牵马和开客栈来获取微薄的经济利润。从经营效果来看,“轮换制”为当地村民参与旅游提供了平等机会,却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市场竞争,其结果必然以损失部分效率为代价,难于培养社区居民市场意识。表现为:客栈都是家庭式的作坊,只能提供简单的食宿,旅游从业人员受教育程度低,经营者缺少现代的科学管理知识,对于改善服务水平,提高服务技能的意识不强,其提供的食宿服务无法满足高端游客的需求,住宿价格始终停留在20元/晚。虽接待的游客有超过一半来自国内出游能力强、购买力强的东部沿海、京津冀市场,但现有的软、硬件条件无法延长游客停留时间,众多游客在体验完徒步的艰辛,观看了神瀑、大本营、冰湖等旅游景点后,并匆匆离去。而参与牵马的藏民基本没有经过培训,许多人不懂汉语,语言上的沟通障碍使得他们与游客之间缺乏交流,还不免发生不愉快,这就很难从游客身上获取托运费之外的其他收入,诸如小费等。
在雨崩社区,这种单一的社区参与方式与收入结构已凸显出自我强化机制,容易沉淀为以旅游服务为主的单一经济结构。牵马运输与家庭接待经济效益明显好于传统农业、畜牧业,且收益大、见效快,这往往使村民只顾眼前利益而放弃与旅游相关的其他生产要素的长远投入,这可从雨崩社区村民六年间收入结构的变化得到证实(见表4、表5)。其结果将不利于实现“产业链本地化”[12],即在为游客提供吃、住、行、游、购、娱过程中无法较好地利用本地原材料和人力资源,无法以旅游业为龙头优化配置相关产业,在本地生产和销售产品,从而不能达到最大限度地当地参与,难于使旅游收益最大限度地留在本地。不仅如此,单一的经济结构还会因为旅游业所固有的脆弱性、敏感性特征而增加当地村民的经营风险。2008年3月,因西藏藏独分子发动暴乱,造成以旅游业为主导产业的藏区损失惨重。课题组成员4月初到迪庆藏族自治州进行市场调研期间就亲眼目睹了迪庆藏族自治州范围内各大景区惨淡的景象,直到5月中旬,藏区旅游市场才随着藏区社会治安的好转得到恢复和发展。
(2)基础设施供给不足所引发的高交易费用限制了市场规模的拓展。雨崩社区虽是社区旅游发展的主导力量和获益主体,但却无力改善当地的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条件。这样,不便的交通及较高的马匹托运费用(见表2)使得雨崩村从事旅游接待的农户需投入相对较高的资本修建客栈、整治环境、购买接待设施设备。上述投资成本的顺利回收是建立在一定规模数量的游客基础之上的,而如果游客不来或人数较少,农户将面临较高的资产专用性风险,因为为游客服务的资产投资一旦改变其用途将导致严重的贬值。除此以外,接待户还需在游客到来之前购入相应的食品、蔬菜作为接待备用。然而,当地恶劣的自然生态环境只能依靠从云南大理等地购买蔬菜、食品,运输至德钦县城后,再经过西当到达雨崩。缓慢的马匹托运不但不利于运送新鲜食品,还使得运输成本大大增加。当地电信部门虽已在梅里雪山修建了通信设施,但由于海拔太高,微弱的信号常常割断了接待户与外界的联系,他们只能“守株待兔”式地等待游客的到来。如果游客不能在短期内到来或到来的游客人数较小,接待户又不能自己消耗先前购买的物资,他们将被迫承担相应损失。为减少资产专用性投资所造成的经营风险,降低成本,接待户不得不通过提高物价的方式把成本转嫁给短期消费的游客,以获取收益。由于旅游消费多属一次性消费,加之众多农户缺乏长远考虑,在缺乏正确引导与有效约束的情况下,当地农户提高价格降低服务质量的机会主义行为发生的可能性大大增强。如雨崩村一盘蔬菜的价格通常为10元,旺季为15元左右,但味道与数量却难于使游客满意。对游客而言,除了承受当地低质高价的服务以外,不便的交通同样增加了游客进入雨崩的经济成本、体力成本和时间成本。张五常(2000)[13]认为,过高的交易费用会使许多潜在的交易难以转化为现实的交易。偏僻的区位、不便的交通使得游客与旅游接待户不得不面对较高的交易成本,这无疑提高了游客的进入门槛,不利于市场规模的拓展。
(3)产权不明导致社区公共资源利用过度,“公地悲剧”明显。民族贫困社区旅游发展中,由于社区环境产权界定不明晰,如果没有相应的制度约束,社区居民为追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不可避免地会过度利用社区公共资源,从而酿成“公地悲剧”[14]。雨崩社区资源产权具有混合性特征,即居民的房屋是私有的,而民俗文化、社区环境等旅游资源则具有公共性特征。居民房屋虽为私有,却是社区景观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变化,将导致整个社区资源发生变化。随着游客数量的增多,部分接待户对自家的房屋进行改建和扩建。由于缺乏约束和相应指导,现有藏居风格已与传统的藏居建筑风格大相径庭,一批批带有其他民族风格的客栈不断出现,传统的民居建筑风貌开始发生变化。另外,由于当地所有的客栈均不具备污水处理能力,大量游客涌入所引发的废水、废物直接排入雨崩河;简陋的厕所使得人与动物粪便随处可见。可见,由于产权不清,管理制度缺失,导致社区群众仅把当地资源与环境作为可索取的对象,旅游发展已给当地脆弱的文化与自然生态环境带来巨大威胁。
(4)村民参与难于实现平等,信息不对称引发的有限理性及熟人社会中产生的机会主义造成再分配制度失效。在市场经济中,公平分配必然与效率准则相矛盾,二者之间的关系也成为经济学伦理问题研究的重要课题。厉以宁[14]认为,公平既不是指收入的均等化,也不是指财产的均等化,而是指生产要素供给者在机会均等的条件下参与市场竞争。机会不均等的竞争会导致收入差距过大,而机会均等的竞争使收入分配的差距不至于扩大到那种程度,所以强调机会均等是十分必要的。在雨崩,马帮服务是同质的,户均轮流制度不仅保障了马帮服务良好的运行秩序,也赋予了社区居民平等参与旅游接待的机会。与马帮服务相比,家庭接待因其在区位、资金、技术、知名度等方面的差异而难以保障参与机会的平等。如进入雨崩的游客大部分经西当、南宗垭口到达雨崩村,这一线路首先到达雨崩上村,长时间徒步的劳累将使旅游者优先选择最近的客栈,所以,雨崩上村接待游客的机会明显好于下村。家庭接待的差异性竞争形成了两个明显的社会阶层:拥有区位优势、资本与技术优势以及人缘关系的农户经过几年的积累,迅速崛起,形成了6家独立客栈,剩下的是没有独立客栈的28户村民。2006年,6户客栈接待量占到全部接待市场份额的90%,旅游总收入约为80万元,其中最高1户达15万元。而剩余27户(2006年还尚未分离为28户)村民的家庭接待仅占10%的份额,共获利约8万元,其中收入最少的仅有1000元[7](不包括再分配的收入)。最高与最低相差150倍,照此下去,必将影响雨崩社区的和谐与安定。
当然,即使是机会均等条件下的竞争,收入分配仍会有差距,所以“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中的“兼顾公平”是指需要在保证效率居于优先地位的同时兼顾机会均等条件下的收入分配的协调,以避免出现收入分配差距过大[15]。为解决家庭接待差异和消费者自由选择所造成的收入不均问题,“家长会议制”确定的再分配制度无疑起了重要作用。然而,由于信息不对称并由此造成的有限理性①以及机会主义②的存在,非当值接待户常常会虚报或不报游客接待数量信息,从而导致雨崩社区以再分配制度调节收入差距过大的良好愿望付于流产。
上述研究表明:在无外来利益主体介入下,社区主导旅游发展保证了社区“内源式”的持续滚动发展,培养了社区居民的民主参与意识,并为游客提供了良好的人文体验环境,其出现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及积极意义。然而,仅依靠社区“内源式”发展无法解决旅游资源发展深度不够、公共产品供给不足等问题,并由此带来旅游经济体量过小,经营风险大,交易成本高,难于拓展市场规模等一系列问题。从社区内部来看,随着旅游业规模的逐渐扩大,村民们的经营思路会愈加拓宽,竞争也将更加激烈,由于制度供给不足所引发的“公地悲剧”,贫富差距不断扩大等问题也将日益严重。依靠社区村民自发的由个人理性走向集体理性是不明智的,需要一个长期认知和博弈过程;而社区赖以生存的公共资源是极其珍贵和脆弱的。因此,有必要引入外部力量并进行合理的制度设计以解决社区主导旅游发展中存在的诸多问题。
三、从雨崩社区旅游发展看我国民族贫困地区社区主导旅游发展模式的路径选择
1.雨崩社区旅游资源优势及市场发展潜力分析。梅里雪山国家公园的旅游资源是云南旅游资源皇冠上的明珠,雨崩社区所拥有的旅游资源正是这一极品资源的代表。该区域旅游资源类型全、品位高、组合好、潜力大,容易形成不同的旅游产品簇群,对于延长游客停留时间,提高旅游经济综合效益具有重要的作用。不仅如此,该区域还拥有良好的资源品牌优势。由《中国国家地理》杂志主办,全国36家主流媒体共同协办的“选美中国”活动中,梅里雪山国家公园被评为“中国最美的十大名山”,梅里澜沧江大峡谷被评为“中国最美的十大峡谷”。该区域还是世界知名非政府组织和世界知名媒体关注的焦点。美国大自然保护协会成立了梅里雪山国家公园项目部;《纽约时报》、《时代周刊》等报刊都曾对梅里雪山国家公园和雨崩社区进行过深度的宣传报道。这些名誉和关注既是对雨崩社区优良资源的充分肯定,也使得雨崩社区旅游资源在国内外树立了良好的品牌优势。另外,由于本社区长期与外界相对隔绝,极少受到外来商业文化的冲击,这也培育了当地居民好客、朴实的性格特征,基于这种朴实的性格特征,加上大部分居民直接或间接从旅游发展中获得收益,当地居民对区域旅游发展普遍持欢迎态度,这样便营造了区域旅游发展的和谐人文环境。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游客体验的升级变化,旅游市场个性化需求越来越明显,拥有世界级高山群和完美垂直地带谱的梅里雪山国家公园正逐步成为现代探险和登山的终极目标,也成为现代人回归自然、追求个性的绝佳场所。尤其是1997年以来,随着“香格里拉”这一世界品牌落户迪庆藏族自治州和99昆明世博会的成功举办,在国内外掀起了香格里拉旅游热潮。作为香格里拉环线上的重要组成节点的雨崩旅游区必将面临更好的发展机会。
2.外来利益主体介入的必要性与必然性。国外社区生态旅游发展的过程和现状表明:要成功地发展社区生态旅游初期往往需要外界支持[16]。我国旅游发展进程中,市场的不完全性、信息不对称、自然垄断现象、外部性及公共产品的存在,有必要引入政府参与,使旅游资源得到有效配置。从实践来看,国家旅游局提出政府主导型的旅游发展模式已经多年,对此很多专家学者持有不同看法,有些部门也提出了不同意见。但客观来看,旅游发展政府主导性的因素很多,即使从长远发展来看也无可替代[17]。缺少外来利益主体参与,仅仅依靠雨崩社区支撑而兴起的旅游业经济体量低下,对迪庆藏族自治州、德钦县地方经济和政府财政的贡献率十分有限,世界级的旅游资源并没有给这个国家级贫困县带来相对应的经济收益,旅游业的发展只是造福局部的社区和居民,对于梅里雪山国家公园内的其他社区而言,是有失公允的,与现阶段我国所提倡的建设和谐社会的发展理念不符。
梅里雪山国家公园丰富的旅游资源在全国旅游资源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和区域旅游经济发展中巨大的潜力优势已引起各级政府部门的关注。国家旅游局已将梅里雪山国家公园确定为“中国大香格里拉旅游区”的重点旅游区。云南省已将梅里雪山国家公园确立为国内首批建设的国家公园之一,利用云南旅游“二次创业”的机会,以大手笔、高标准的气魄,重点建设通往梅里雪山国家公园的交通基础设施。当地政府同样寄希望于通过梅里雪山国家公园旅游资源的深度发展来带动当地经济的发展,摆脱贫困,增加地方财政税收。自2002年以来,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提出了把梅里雪山国家公园建成藏区最好的雪山旅游区的奋斗目标,并付诸重要的实际行动和战略部署,包括:迪庆藏族自治州、德钦县各级政府领导多次深入雨崩旅游社区进行实地考察。2004年7—8月,由州旅游局牵头,邀请省内外知名专家学者和州县相关部门组成雨崩旅游区规划课题组,深入实地考察,并形成了《梅里雪山国家公园雨崩生态旅游区发展策划纲要》。成立迪庆藏族自治州梅里雪山景区管理局,从组织上保障梅里雪山国家公园的成功发展和后续管理。在经费极度紧张的条件下,景区管理局为避免无序旅游发展所带来的对生态、文化及社区利益的负面影响,特别委托云南大学旅游研究所和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完成《香格里拉梅里雪山国家公园——雨崩旅游区修建性详细规划》。
区域旅游竞争的加剧及以交通、通信为主的公共产品供给不足引发的信息不对称、高交易费用需要投入巨资作为旅游发展的支撑和保障。然而,当地落后的经济发展水平造成政府公共资金不足,无法为区域旅游业的发展给予太多支持,自我发展能力较差,需要依赖大量外部资金的注入;否则,区域旅游发展将以粗放式经营或以降低旅游品质和破坏环境为代价。当然,垄断性的旅游资源及潜在的市场优势也会吸引外来投资商加入到当地旅游发展中来。云南某旅游集团公司已明确表示要进入梅里雪山国家公园,并做好发展的准备。
可见,不管社区接纳与否,外来利益主体介入已趋于必然,如何处理好与外来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已成为雨崩社区不得不面对的问题;如果不积极应对,在资本、技术与市场竞争等方面的劣势将会使当地社区被排除在利益主体之外,这样的结果必将给当地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带来威胁。
3.雨崩藏族社区主导旅游发展模式的路径选择。民族贫困地区社区参与旅游发展的实施效果事关民族地区新农村建设的步伐,事关民族关系的和谐发展和社会的良性运行以及边疆的长治久安。2008年4月3日至4月4日,笔者分别参加了迪庆藏族自治州维西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中期咨询会、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旅游总体规划修编咨询会。在咨询会上,州各级领导、地方专家反复强调,要把社区参与旅游发展作为规划重点。迪庆藏族自治州旅游局阿哇局长指出:“年初国内多处发生暴乱,而云南迪庆藏区自始至终没出现暴乱问题,这与近年来迪庆藏族自治州蓬勃发展的旅游业日益向民族社区纵深化推进,使藏民不断受益有着密切的联系”。因此,雨崩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以及当地居民受益情况不仅关系到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也关乎我国西部少数民族边疆地区的稳定与发展。
雨崩村虽通过社区主导旅游发展维持着社区内部短暂的公平与和谐,但这种主导方式的存在是以牺牲当地社区的生活贫困与匮乏为代价的。因此,有必要引入外来利益主体以增强旅游发展的资本优势。但现有的资源评价制度缺陷以及招商引资中存在的政策偏向往往会造成外来利益主体引入后对社区居民现有利益进行侵蚀,引发社会矛盾与冲突。因此,在处理社区居民与外来利益主体关系时,只有在一个合理的制度安排下,建立相对公平的利益平衡机制才能确保利益相关者个体理性的主观动机并最终带来集体理性的客观结果。理论和实践均表明:企业型股份合作制是完成上述目标的较好方式之一。③企业型股份合作制是指以企业为依托,以社区土地、资源、技术等入股组建形成的股份合作制[18]。作为既保护当地居民利益又实现居民有效参与的一种方式,企业型股份合作制目前在国内一些景区已经得到成功应用。如九寨沟自然保护区采用纳入居民利益的股份制经营模式,不仅保障了居民利益,还更好地保护了自然资源,吸引了国内外保护地管理者前来学习和寻找可持续的资源供给方式[19-20]。上述地区的成功实践为梅里雪山股份合作制的成功推行提供了可借鉴的宝贵经验。
4.雨崩藏族社区建立企业型股份合作制的意义。从维护社区利益、促进社区有效参与和旅游业持续发展的目标出发,推行企业型股份合作制模式的主要意义有:
(1)维护社区利益,保证社区居民的主人翁地位。企业型股份合作制糅合了合作制和股份制的特点,其优点体现在以下几方面:在参与机会上,它涵盖了资金联合和劳动联合,资金和劳动都处于平等地位,这确保了社区居民因资金不足而散失参与旅游发展的机会;在决策与管理上,实行一股一票加一人一票制,既体现了合作制的民主管理特色又体现了股份制资本的重要性;在分配上,实行按劳分配和按股分配相结合的原则。这种主体身份的双重性特征,有利于维护社区利益,保证社区居民的主人翁地位。在企业型股份合作制运作模式下,社区主导旅游发展的内容和形式都将发生变化(见表6)。
(2)有利于扩大市场规模,吸引回头客。外来利益主体介入为梅里雪山开展对外营销提供了资金保障,基础设施的建设与完善大大提高了景区的可进入性,这必然吸引更多的游客到梅里雪山旅游。企业型股份合作制的推行,必然采取企业化管理方式。作为公司股东和公司员工,雨崩村民的现有文化素质以及其长期在农村养成的自由、散漫的农作生活习惯明显不能适应公司管理和旅游服务的需要,旅游企业将对其进行旅游知识、服务礼仪、本地民俗文化知识等方面的培训、教育,按公司或行业制定的服务标准为游客提供服务,这必将提高旅游者的体验质量,增加回头客。
(3)有利于实现产业链本地化,增加农民就业机会,提高农民收入。公司化管理会使服务工作专门化,从服务接待到环境维护以及物质生产等都有专人负责。另外,公司还会利用其实力,采用先进的农业科技技术在当地社区培育、种植有地方特色的蔬菜水果,饲养动物等,以服务于蓬勃发展的旅游业,这必然会延长旅游产业链,增加农民就业机会,进而提高其收入。另外,股份合作制运营模式下的股份分红、薪金收入和保障金收入等也是提高当地收入的重要渠道。
(4)有利于保护当地环境,传承当地民族文化。在股份制模式中,社区居民拥有的双重身份,有利于较好地引导受益的村民实现外部性较大的内在化激励,从而达到优化资源配置,增强村民文化自信、自强和文化、环境保护的自觉意识,将传承文化与保护环境真正当成是自觉行为,把最具区域特色的藏族文化产品和区域环境推介给市场,这就创造出文化传承、环境保护和旅游发展双向互动、良性循环的机制。
(5)有利于培育市场主体。实行企业型股份合作制改造,当地农民投资入股,成为企业股东,通过股东大会参与旅游企业经营决策,享受企业盈利分红所带来的快乐,承担企业亏损使农民财富减少所带来的痛苦。农民与企业形成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利益共同体,在市场共沉浮的过程中,慢慢地培养起商品意识、风险意识和市场意识,真正成为市场的主体。
(6)有利于扩大社区受益面,共同走向富裕。首先,雨崩社区内会因为股份合作制的推行而使过去未能充分参与家庭接待的村民加入到旅游经营中来,有利于缩小雨崩社区内居民间的贫富差距。其次,拥有梅里雪山国家公园内土地、山林的其他社区由于可发展利用的旅游资源分布不均,以及地理位置差异而形成的贫富差距,也可通过土地、山林面积比例分配股份额来均衡,使远离国家公园内旅游资源的其他社区也能从中受益,走出一条共同富裕的道路。
5.目标模式的实施方略。从社区主导旅游发展的“轮换制”、“轮流接伙制”过渡到“企业型股份合作制”,其实质是一个制度变迁的过程。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制度变迁离不开政府的参与,除了制度变迁的“搭便车”问题使制度供给不足,需要由政府矫正以外,另一个重要原因是政府的制度供给具有强制力,可以减少制度变迁的组织成本,提高创新收益[21]。为了让企业型股份合作制模式在梅里雪山及雨崩社区顺利运行,确保社区受益,在运营模式建立的前期阶段,政府要发挥它的宏观调控和协调作用,提前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加强对社区居民的宣传、教育和培训。雨崩社区居民现有的文化、语言与技能方面的劣势很难适应股份合作制模式运行后所释放的大量就业机会。为较好解决社区居民的就业问题,使股份合作制能够高效运行,需由政府牵头,企业负责实施对村民进行旅游专业知识及岗位培训,尤其是普通话方面的培训,使每一个具有劳动能力的居民掌握一定的专业技能,在旅游发展中体现自身的价值。与此同时,还应做好现有旅游接待户、尤其是像徒步者之家等接待大户的耐心解释和宣传工作。让他们意识到,若改变现有的制度框架,他们能获得在原有制度框架内无法得到的利益;以争取他们的支持与配合,为企业型股份合作制的正式建立和运营创造一个良好的人文环境。
(2)尽快规划实施《梅里雪山国家公园总体规划》,以规划为蓝本进行外部招商引资。在外部资本的选择上,除了考虑投资者实力以外,其战略规划中所包含的社会责任也是考量的重要因素。
(3)合理界定产权,明确股权设置。根据股份制合作的相关规则,明晰的旅游资源产权和科学公正合理的资产评估是股份合作制顺利运行和维护、保障社区利益的根本前提。为此,政府需首先将梅里雪山国家公园旅游资源产权进行合理的界定。在此基础上,采取国家、公司、集体和村民合作的方式,把旅游资源、土地、资本、技术、民族文化禀赋等量化为股本入股参与旅游发展,入股形式应以旅游资源、劳动为主,配以适宜的资金股,这样才有利于社区居民成为旅游资源经营管理的主人,充分发挥其积极性。
(4)引入第三方力量及相应的制度设计来平衡各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22]。第三方力量主要指涉独于政府之外又区别于市场部门的非政府组织(NGO)、非营利组织(NPO)、行业协会、自愿团体、学者阶层、新闻媒体等组织和群体。这些组织和群体具有民间性、自主性、自愿性、公益性等特征,他们的发展和壮大是公民社会的重要体现。它不仅能通过知识和技能的教育和培训以辅助相对弱势的社区,还将参与式发展的理念带给社区,是社区农民参与能力迅速成长的重要外部推动力。同时还能为政府提供咨询和服务,监督、制衡政府及外部势力的消极行为,防止居民参与流于形式。在企业型股份合作制运作过程中,合同等法律手段至关重要。首先,合同可以作为相对弱势的社区农民利益保障的手段和渠道,同时也保护了政府和旅游企业的有序经营和合理发展。其次,法律规则也对社区各利益相关者的参与活动起到约束作用,保障社区和旅游发展的可持续性。
我国旅游资源优势明显,市场潜力巨大的少数民族贫困地区,社区主导旅游发展有利于维护社区利益,培养社区居民的民主参与意识,使社区旅游发展拥有强大的群众基础,并为旅游者提供良好的人文环境,社区内部也可通过一定的非正式制度安排来保护社区居民公平地参与旅游经营,规避因参与行为失序而造成的社会失范。然而,缺少外来利益主体的介入,仅仅依靠社区难于拓展市场规模,提高旅游目的地综合经济效益,社区内部由于村民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所引发的“公地悲剧”、贫富差距无限扩大的问题与矛盾将日趋突出。因而有必要引入外来利益主体并进行相应的制度安排设计以解决民族贫困地区社区主导旅游发展中存在的诸多问题。
以梅里雪山雨崩社区为代表的少数民族贫困地区旅游资源富集区,旅游市场发展潜力巨大,外来利益主体介入有其必要性与必然性。这样,过去仅由社区居民主导的旅游发展将会被多个利益主体的共同参与所取代。从维护社区利益,推动旅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出发,企业型股份合作制成为承接外来利益主体介入后社区主导旅游发展的较好模式。
由于中国特殊的国情和西部民族贫困地区农民的有限认知水平与参与能力,目前社区主导旅游发展在理论上尚在探索之中,在实践上处于方兴未艾的初级阶段[2],还有很多问题需要深入研究、探索。
注释:
①如旅游者很晚才到达客栈,由于当地不通电,晚上行走极为不便,雨崩“家长会”委派的值班管理人员及当值接待户很难确切知道非当值接待户接待游客的信息,而有些游客第二天一大早并会离开客栈。
②当值接待户、值班管理人员不一定确切地知道非当值接待户接待游客的信息,即使知道,也会碍于邻里、亲戚或朋友关系而不一定向家长会反映。另外,非当值接待户即使违反了相关乡村管理制度,制度的实施效果也会因为社区内部的利益、亲属关系或借助游说而全部、部分失效。
③之前很多学者提出,社区内部可通过建立股份合作制来推动旅游业持续发展,但对股份合作制的具体实行形式并没有作进一步的阐释和分析;也有学者提出,社区内部可通过建立社区型股份合作制来解决社区旅游开发的问题。但在雨崩这样的民族贫困地区旅游资源富集区不适合推行社区型股份合作制。原因有三:首先,从社区型股份合作者的发源地来看,它主要发生在经济发达地区集体经济力量比较强大的少数农村,最具有典型代表性的社区型股份合作制出现在广东的珠江三角洲地区以及江浙少数大城市的郊区。显然,在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并不具备推行社区型股份合作制的社会土壤,离开这一背景强行推行该模式将会使社区主导旅游发展的未来变得扑朔迷离。其次,通过比较,企业型股份合作制优于社区型股份合作制,企业型股份合作制是社区性股份合作制的一个发展方向或过渡形式,但最终仍必须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最后,事实上,随着外来利益主体的介入,社区型股份合作制的封闭状态必将被打破,向外来利益主体开放,形成产权结构的多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