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甲骨文甲骨文看商唐祈雨的现实_甲骨文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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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汤祈雨”是历史的真实。一个古老的传说:商汤灭夏之后,大旱5年,这给刚践位的商汤一个沉重的打击。在用了各种祭祀方法都不能奏效之后,占卜者占卜出需燎人祀天。于是,在桑山之林,商汤亲做牺牲,捆绑双手,和一头黑公牛一起,置于木柴堆之上,焚烧自己以祈雨。在焚烧之前,他仰面对着烈日当空的苍天,对着苍天之上的上帝鬼神,大声历数自己的六条过失,愿意承担上天的一切惩罚,请上帝鬼神降灾于己,以免除百姓的灾害,祈祷上帝鬼神降雨以拯救百姓。随之,大雨降临。

但是,这个动人的故事到底是传说还是历史的真实,至今尚无肯定的结论。我认为这是华夏先民的真实历史。它生动地反映了先民为求生存而奋斗的精神,和为消除百姓的苦难敢于牺牲自我的英雄精神。先前的疑古派认为,先秦两汉古书所载的古史都是传说,由于传说不断地被补充,而形成了中国远古的历史,即所谓“层累地造成的中国古史”。形成这种观点的原因之一,就是历史文献的不足。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这个观点的负面影响很大,造成了人们对中国古代史认识的某些混乱和迷茫。随着地下文物不断地被掘出,人们对中国古代史的某些错误认识不断地拨乱反正,终于拨开了人们眼前的迷雾,使远古真实历史的原貌逐渐清晰地展现在人们的面前。现在,让我们把这个还没有被确认的古老的历史事实确认一下,让历史学家把它写入中国先民的信史之中。

(一)

首先,梳理一下记载这个故事的传统文献。最明确记载这个故事的最早的传统文献是《墨子》:

汤曰:“惟予小子履,敢用玄牡,告于上天后曰:‘今天大旱,即当朕身履,未知得罪于上下,有善不敢蔽,有罪不敢赦,简在帝心。万方有罪,即当朕身,朕身有罪,无及万方。’即此言汤贵为天子,富有天下,然且不惮以身为牺牲,以词说于上帝鬼神。”即此汤兼也。(注:《墨子·兼爱》(下)。)

《墨子》并不是历史书,引用这个事实不是为记录这个事件,而是为了用来说明他的兼爱理论。他不大可能去杜撰此事。另外,在《墨子》中还另有一处引用此事:“故《夏书》曰:‘禹七年水’,《殷书》曰:‘汤五年旱。’”(注:《墨子·七患》。)这里提到的《夏书》和《殷书》,有可能就是此事的祖本。

前面所以说《墨子》明确记录此事,是因为在《尚书》中的记录,与《墨子》的记录有部分重叠:

汤既黜夏命,复归于亳,作《汤诰》。

王曰:“……并告无辜于上下神祗……

肆台小子,将天命明威,不敢赦。敢用玄牡,敢昭告于上天神后,请罪有夏。……兹朕未知获戾于上下,栗栗危惧,若将陨于深渊。

……尔有善,朕弗敢蔽;罪当朕躬,弗敢自赦,惟简在上帝之心。其尔万方有罪,在予一人;予一人有罪,无以尔万方。”(注:《尚书·商书·汤诰》。)

《尚书》的这个记录应该与商汤祈雨有关,只是没有点明是为了大旱而已。与《墨子》的重叠部分在《尚书》里分布在两段文字中。那么,二者之间应该有一个更接近于事实。在早于《墨子》的《论语》中,也有和《墨子》相重叠的词语。

尧曰:“咨!尔舜!天之历数在尔躬,允执其中!四海困穷,天禄永终。”舜亦以命禹。

曰:“予小子履,敢用玄牡,敢昭告于皇皇后帝:有罪不敢赦,帝臣不蔽,简在帝心!朕躬有罪,无以万方;万方有罪,罪在朕躬。”(注:《论语·尧曰第二十》。)

《论语》记录的内容与《尚书》大致相同,而顺序与《墨子》类。这三处,都有这样的内容:“朕躬有罪……”云云。于是,可以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商汤为什么认为自己有罪?为什么要代百姓承担罪责?商汤认为,旱灾的原因是他革了夏命,激怒了上帝,所以上帝降旱于商。《尚书·仲虺之诰》曰:“汤归自夏……成汤放桀于南巢。惟有惭德。”这个“惭德”,就是他灭夏之后惶恐不安的原因。一旦大自然出现了先民不理解的大旱,商汤就以为是上天对自己灭夏行为的惩罚。所以,他用黑色的公牛祭祀。这是夏的礼节。商民族崇尚白色,重要的祭祀都用白色的牺牲。此处这样重要的祭祀沿用的却是夏的礼节,是用以表示自己并没有背叛上帝,也没有违背夏的天命,只是代替上帝来惩罚违背天命的夏桀罢了。《论语》《尚书》所记录的,只是商汤祈雨的祷词,没出现祈雨的经过。

我注意到《左传》没有记录此事,这可能是《左传》写作目的决定的。但是,有一个词语透露了商汤祈雨的事实:

宋其兴乎,禹汤罪己,其兴也悖焉。(注:《左传·庄公11年》。)

说明《左传》承认商汤“罪己”的事实,那么当是《墨子》、《论语》、《尚书》中所记载的商汤祈雨的事实。《国语》里也记录了此事:

对曰:“在汤誓曰:‘余一人有罪,无以万夫;万夫有罪,在余一人。’……如是则长众使民,不可不慎也。”(注:《国语·周语上》。)

可以知道在《尚书》、《论语》、《墨子》、《左传》《国语》之前,一定有更古老的记录商汤祈雨的事实原本,这个原本应是在《尚书》之前的《夏书》和《殷书》。到战国时期,《荀子》进一步记录了这个故事,具体记录了祈雨的祷词,即自责的“六过”。

汤旱而祷曰:

“政不节与?使民疾与?何以不雨至斯极也!

宫室荣与?妇谒盛与?何以不雨至斯极也!

苞苴行与?谗夫兴与?何以不雨至斯极也!”(注:《荀子·大略篇第二十七》。)

《庄子·秋水》中提到此事:

禹之时,十年九潦,而水弗为加益;汤之时,八年七旱,而崖不为加损。(注:《庄子·外篇·秋水第十七》。)

这里,引用的目的是在于说明,无论天地如何变化,沧海也是永恒的,即使是大禹大水,商汤大旱。这让我们感到:商汤时期的大旱,在那时是非常大的事件,所以,它才被铭刻在先民的脑中;商汤献身的英雄形象,也深刻地突显在先民的心目中。应该肯定地说,对于这个事实,口传笔录一定是自发生时始就没有间断过。

《管子·山权数第七十五》中说:“管子对曰:‘汤七年旱,禹五年水。民之无有卖子者。’”这说明商汤大旱,在当时人们的心目中是困难的极限。春秋战国时期,商汤祈雨的故事大致如上。但是,我们只知道故事的轮廓,更详细的叙述还没见到。到了秦始皇时代,此事在《吕氏春秋》中被勾画得细致起来了:

昔者汤克夏而正天下。天大旱,五年不收,汤乃以身祷於桑林,曰:“余一人有罪,无及万夫。万夫有罪,在余一人。无以一人之不敏,使上帝鬼神伤民之命。”於是翦其发,其手,以身为牺牲,用祈福於上帝。(注:《吕氏春秋·顺民》。)

时间、地点、人物、语言、行动、情节,故事叙述的重要因素都齐全了,呈现给世人的是一个动态的影象。为什么时间更晚而叙述的更详细了呢?一个重要的原因,是秦朝的统一,结束了百家争鸣的局面,形成了大一统的天下,这给《吕氏春秋》的编者提供了汇集各门各派的人物的条件,能收集春秋战国各国的文献资料。《吕氏春秋》就有了把以前没有见到过的材料详细地记录下来的可能。关于商汤祈雨的故事描述得也就更详细了。到了汉代有这样记录:

汤之时大旱七年,雒坼川竭,煎沙烂石,于是使人持三足鼎,祝山川,教之祝曰:“政不节耶?使人疾耶?苞苴行耶?谗夫昌耶?宫室营耶?女谒盛耶?何不雨之极也!”盖言未已而天大雨。(注:刘向《说苑君道》。)

《淮南子》也有两处记录此事:

汤之时,七年旱,以身祷于桑林之际,而四海之云凑,千里之雨至。(注:《今本·淮南子主术训》。)

汤旱,以身祷于桑山之林。(注:《淮南子·卷19修务训》。)

叙述虽不尽详,但把祈雨的结果生动地描述出来了。在《昭明文选》中,唐朝人李善注引《淮南子》叙述:

善曰:淮南子曰:汤时大旱七年,卜用人祀天。汤曰:我本卜祭为民,岂乎自当之。乃使人积薪,翦发及爪,自洁,居柴上,将自焚以祭天。火将燃,即降大雨。(注:《文选·思玄赋》李引古本《淮南子》。)

那么,《淮南子》古今版本都强调了大雨的降临,以示商汤祈雨的作用和效果。东汉王充的《论衡·感虚篇第十九》对此事予以特殊的注意:

传书言:“汤遭七年旱,以身祷於桑林,自责以六过,天乃雨”。或言:“五年。祷辞曰:‘余一人有罪,无及万夫。万夫有罪,在余一人。天以一人不敏,使上帝鬼神伤民之命’。於是剪其发,丽其手,自以为牲,用祈福於上帝。上帝甚说,时雨乃至。”

王充对此事的真实深信不疑,但对这个故事的结果却表示很大的怀疑:

言汤以身祷於桑林自责,若言剪发丽手,自以为牲,用祈福於帝者,实也。言雨至为汤自责以身祷之故,殆虚言也。

王充认为下雨与否与商汤祈雨无关,是大自然本身的变化。所以他这样解释这个问题:

汤之祷祈,不能得雨。或时旱久,时当自雨;汤以旱久,亦适自责。世人见雨之下,随汤自责而至,则谓汤以祷祈得雨矣。

用科学的道理来解释历史现象,是社会发展的结果。但是,当时的时代不会接受这种观点。从中可以知道,在王充时代,他所说的记载商汤祈雨事实的“传书”还在。到唐代,孔颖达为《左传注疏》还说:

其曰桑林,先儒无说,惟书传,言汤伐桀之後,大旱七年,史卜曰:当以人为祷,汤乃剪发断爪,自以为牲,而祷於桑林之社,而雨大至,方数千里,或可祷桑林以得雨,遂以桑林名其乐也。

内容基本上相同。

有一个字,在《论衡》中记录的很清楚,就是“丽”字。这个字在《吕氏春秋》中记录得不明确,让后人的注解出现很多的歧义。王充记录“丽”字,非常准确地描述事实的细节。这是个很重要的细节记录。“丽”的意思是捆绑。《礼记·祭义》说:

祭之日,君牵牲,穆荅君,卿大夫序从。既入庙门,丽(系也)于碑。

其意是说,在祭祀之日,国君要亲自牵着活牺牲进入庙门,之后把牺牲栓在庙堂的石碑上。那么,《论衡》中的“丽其手”,就是把双手捆绑起来。如果用活的牺牲作为祭品的话,那一定也要把它们的蹄子捆绑起来。商汤要亲做牺牲,自然要仿效牛羊一样捆绑双手。这才真正是牺牲的样子,以示真心和虔诚。

(二)

我们把传统文献和地下发掘的出土实物结合起来,进一步证明这个故事的真实。商汤祈雨故事的最重要的内容,是商汤亲做牺牲祭天祈雨。那么,这是一种偶然现象,还是一种祭祀形式?

下面谈一下关于焚人祈雨的问题。焚人祈雨是一种非常古老的祈雨祭祀的方法。所谓古老,是在传统文献里我们找不到它的开始记录,但是,随着时代的进步,我们能从它的“强弩之末”,窥视到它那古老的信息。《左传》中有一则资料:

夏,大旱。公欲焚巫尪(wang)。臧文仲曰:“非旱备也。修城郭,贬食省用,务穑劝分,此其务也。巫尪何为?天欲杀之,则如勿生;若能为旱,焚之滋甚。”公从之。是岁也,饥而不害。(注:《左传·僖公21年》。)

鲁国大旱,僖公要焚巫尪,被臧文仲劝阻了。劝阻的理由是如果上天想要杀他们,就不会降生他们;如果以为他们能导致大旱而焚他们,大旱只会更厉害。可以看出社会在进步,人们的认识在提高。但也说明,在古代一遇到大旱,国君首先想到的是焚烧巫尪。从这个焚烧巫尪的余韵,可以推测到在荒古之时,确实有焚人祈雨的事实。在当时是不会有人来劝阻的,因为这是祭祀的一种。焚烧巫尪毕竟是明显的残酷,但是,这种祭祀的仪式和意识还没有消除,所以就演变了一下,不是焚烧,而是暴晒。即把巫尪放在毒太阳下暴晒。这表面看起来比焚烧优待了一点,但实际上是一种酷刑。不是暴晒一天,而是连续七天八天。《礼记·檀弓下》就记载了此事:

岁旱,穆公召县子而问然,曰:“天久不雨,吾欲暴尪奚若?”曰:“夫久不雨,而暴人之疾子,虐,毋乃不可与!”“然则吾欲暴巫而奚若?”曰:“天则不雨,而望之愚妇人,于以求之毋乃已疏乎?”

这也是被人劝阻的事例。这里的“暴”是古“曝”(pu)字,意思是晒。大旱祈雨,用暴晒尪来解决。尪是残疾人,被劝阻为“暴人之疾子,虐”,这个“虐”的意识以前是不会有的,社会进步了,才感觉到此行为是“虐”。接着是国君要暴晒“巫”。被劝阻为:天下大旱却把希望寄托在愚妇人身上,这是不实际的做法。这时的进步人士已感到巫实际上与大旱无关。穆公召县子而问然,是因为县子是有学问的人;也就是说,普通人的意识是应该把巫尪暴晒,只是穆公有点犹豫才召县子。为什么穆公会犹豫,因为这一直是一种严格的祭祀礼制。汉代的《春秋繁露》介绍了春秋祈雨的仪式:

春旱求雨,……暴巫,聚尪,八日于邑东门之外。”……

……秋暴巫尪至九日……。(注:《春秋繁露·求雨第七十四》。)

春天大旱祈雨,要把巫师和尪放在城东门暴晒8天。秋天大旱祈雨,要把尪暴晒九天。为什么天旱祈雨要焚巫?天旱祈雨由巫师主持,古人认为巫师是沟通上天和人间的使者,大旱灾年巫师在地上不能让上天听到祈祷的声音,只好让巫师到天上去对上帝祈求,而能上天的方法只有化做一缕云烟升腾而上。所以古人想到了焚烧巫师。前面《礼记》里谈到“天则不雨,而望之愚妇人”说明这个巫是女巫。巫师是男女的通称。《国语·楚语下》:“在男曰觋,在女曰巫。”觋也是巫。《周礼·春官》:“司巫掌群巫之政令。若国大旱,则帅巫而舞雩……女巫掌岁时祓除衅浴。旱暵则舞雩。”说的是在旱灾时主持祭祀的是女巫。所以,那时焚烧和暴晒的也是女巫。那么,在旱灾时为什么要用女巫主持或做牺牲?以汉代人的思想观念,认为这是阴阳的问题。《刘向·说苑卷18》:“夫水旱俱天下阴阳所为也。”意思是:旱灾和水灾是阴阳不平衡的问题。旱灾是由于阳太盛了,必须阴来补充,所以大旱要用属阴的女巫来主持祭祀。《春秋繁露·求雨第七十四》提到祈雨时:“令吏民夫妇皆偶处。凡求雨之大体,丈夫欲藏匿,女子欲和而乐。”其意是,祈雨时夫妇应在一起,表示阴阳平衡;但是,丈夫必须不张扬,而妻子需要追求欢乐。这表现了古人祈雨时的阴阳观念。

那么,为什么要焚烧尪呢?按照古书勾勒,尪(wang)是残疾人。其最大的特点是仰面朝天,不能正视,更不能低头。追究其形,这种残疾人应是鸡胸,胸部异常突起,迫使其面部朝上。所以《礼记》称之为“疾子”。但古人不明其因,认为上天降下他,就是为了与上天说话的。《吕氏春秋·尽数篇》:“多尪与伛人。”注解:尪,突胸仰向疾也。伛,伛脊疾也。突胸,是胸部突出;仰向,是面部朝天。《郑玄礼记·檀弓下注》:“尪者,面向天,觊天哀而雨之。”《杜预疏》:“脊病之人,其面向上,俗谓天哀其雨恐雨入其鼻,故为之旱,是以公欲焚之。”《杜预左传注》:“巫尪,女巫也,主祈天降雨,或以为魍非巫也。疾病之人,其面向上,俗谓天哀其病,恐雨入鼻,故为之旱,是以公欲焚之。”(注:《左传·僖公21年》。)焚烧尪的原因,是因为他面向天,上天可怜他,怕下雨时雨水灌进他鼻子里,才不忍心下雨;所以古人认为是他导致了大旱,必须焚之。这是把一种残疾人当作可以沟通天地鬼神的祭祀牺牲品。焚人祈雨的祭祀由来已久。在甲骨文中我们找到一个古文字形,这个字形下面是火,上面是人,但突出了其胸部的特点。人的双腿交叉,很可能是捆绑起来的意思。它是焚烧“尪”的文字符号。这个古文字形隶定为“烄”字,到春秋战国以后,随着这种祭祀方法的消失,含义也消失了。这个很成熟的古文字形的被发现,说明焚人祈雨在商王朝已经是祭祀的常用形式了,代代传承,直到春秋战国,最后演变为暴晒。

甲骨文焚人祈雨的占卜辞条经常出现。如:

于丙烄,雨。(注:(人·2372),引自《甲骨文简明词典》第237页,赵诚编著,1988年,中华书局。)

乙卯卜,今日烄,从雨。于己未雨。(注:(戬·473),《龙与中国文化》第245页,胡志雄、杨静荣著,人民出版社,1992年。)

这两个甲骨文辞条就是《左传》、《礼记》里记载的商焚烧烄的实物证明。在甲骨文中,关于祈雨焚人祭祀的内容多次出现。现在,让我们从甲骨文看商王朝祈雨的祭祀方式。商王朝祈雨祭祀,有三种情况:

1.祭祀祈雨多用燎祭法。

庚子卜,燎雨(注:《安明》2508。)

燎于云雨。(注:《屯南》770。)

燎大雨。(注:《合集》34279。)

既川燎,有雨。(注:《合集》28180。)

壬午卜,于河求雨,燎。(注:《合集》12853。)

癸巳贞,其燎十山,雨。(注:《合集》33233。)

其燎二山,有大雨。(注:《合集》30454。)

丁酉卜,扶,燎山羊……豕……雨。(注:《合集》20980。)

己卯卜,燎岳,雨。(注:(《美国》127),转引自《夏商社会生活史》第491页,宋镇豪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年。)

癸未卜,燎十山……雨。(注:(《美国》127),转引自《夏商社会生活史》第491页,宋镇豪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年。)

燎是祭祀的一种,其形式是烧柴,烟直上天空。以后,这个字演化成“尞”,《说文解字》曰:“尞柴祭天也。”(注:《说文解字》第207页。)后来又增加火字旁,为“燎”字(注:《说文解字》第209页。)。

2.燎,本身是一种祭祀,更多的是加配别的牺牲一起祭祀。

甲辰卜,乙巳其燎与岳,大牢,小雨。(注:《粹》26。)

丁酉卜,扶,燎山羊……豕……雨。(注:《合集》20980。)

沈三牛,燎三牛,卯五牛。王占曰,丁其雨。九日丁酉卜,允雨。(注:《合集》12948。)

高妣燎惟羊,有大雨。(注:《合集》27499。)

增加了牛羊等牺牲。

3.焚人祈雨。

壬辰卜,焚小母,雨。(注:《合集》32290。)

贞今,丙戌焚女才,有从雨。(注:《合集》9177。)

贞焚女,有雨。(注:《合集》1221。)

丙戌卜,其焚女率。(注:《合集》32301。)

戊申卜,其焚永女,雨。(注:《合集》32297。)

在主京,焚女辛酉。(注:《合集》30791,《夏商社会生活史》,第493页。《安明》2478。)

焚于戈隹(zhui)京,女歹。(注:《屯南》100,《夏商社会生活史》,第490页。)

在这些甲骨文辞条中表示所焚烧之人都带女字旁,说明都是女人,这和前文所列举的传统文献中所表述的焚女巫相合。那么,这些女人是什么人?有人说是女奴。可是,按照中国名字的起源发展分析,当时只有有身份的人才有名字,女奴或俘虏一般没有名字。这些被焚烧的女人应该是特殊的人,不应该是奴隶身份。而且,这是祭祀上帝祈雨,能向上帝祈雨的人称之为巫师,商王朝时认为承担这类工作的人身份越高,祭祀的作用和效果越大。所以应该说这些被焚烧的女人不是普通人。《艺文类聚天部》记录:

《庄子》……又曰:宋景公时,大旱三年,卜之,以人祠乃雨,公下堂顿首曰:吾所以求雨,将自当之,言未卒,天下大雨方千里者何,德于天而惠于民也。

这就是用焚最高级别的人来祈雨,宋是商殷后裔,看来,有仿效先辈的美德。从上面三种焚人祭祀祈雨的情况看,其祭祀形式的选择是根据大旱的程度决定的:第一种只是燎祭,是一般的旱情;第二种焚牛羊等牺牲祭祀,旱情就严重一些;到第三种焚人的祭祀,旱情可就严重多了。

(三)

所以,这就引出了全文开始所说的商汤祈雨的事实。古今人们的心思应该有相同的地方。如果不是严重到极端的程度,商汤决不会亲为牺牲。5年大旱,其它祈雨方法又都无效,只好最高身份的人出马了。以前,商汤祈雨的历史事实在甲骨文中还没有被确认。查甲骨文,找到了一个古文字形,我认为,这就是商王朝记录商汤祈雨的符号。这个古文字形演化为“堇”字。郭沫若认为此是“馑”,罗振玉解释为“難”,唐兰解释为“暵”。大多同意唐兰的解释,和旱同义。所以在叙述此甲骨文多写做“旱”。在甲骨文辞条中,它表示旱的意思。如:

戊申卜,争贞,帝其降我旱(暵)。(注:《丙》63,《甲骨文简明词典》,第372页。)

辛卯卜,毂贞,帝其旱(暵)我。(注:《存》2·156,《甲骨文简明词典》,第372页。)

贞,不雨,帝惟旱(暵)我。(注:《林》1·25·13,《甲骨文简明词典》,第372页。)

但是,这个古文字形的初始意思是什么?它就是商汤祈雨的真实记录。也就是说,创造这个字的作者的最初目的就是为了记录商汤祈雨的事件。这个古文字形就是商汤祈雨的符号。以后,引申为专门用于上帝降旱的专用字。现在,让我们来分析一下这个字和传统文献记载的是否一致。先描述一下这个古文字形。这个字可以分解为三个部分,上部分是口,中间是人形,最下面是火。上面的口代替人的头,是为了强调口的作用,那口是向上的方向,朝着天空,而且是在诉说着什么。在甲骨文中,凡是这样的口形状,下面搭配着人形,就是祷告的意思。中间的人形状是双臂交叉的样子,在甲骨文中凡是双手交叉,除了“女”字之外一般都是被捆绑的意思,所以这是一个被捆绑的人。下面的火,很明显是在焚烧他。全字形在表示着,一个被捆绑双手的人站在燃烧的火焰上对着天空诉说着。这就是商汤祈雨的生动写照。我们再对照传统文献的描述推敲一下。传统文献说“丽其手”,古文字形就是双手捆绑。传统文献说“自责以六过”,“祷辞曰:‘余一人有罪’”云云;古文字形就是口对着天空在祷告。有的这类古文字形为了强调祷告的意思还增加了舌头。如果把上部分带舌头的口单独看,它就是甲骨文的“言”、“告”、“说”字。这是强调祷告的内容。“言”和“告”在甲骨文有相似的形状和意思,都是商族祭祀的一种,常用于大旱。墨子说:“告于上天后曰……”、“以词说于上帝鬼神”。其中“告”和“说”,就是祭祀义。在出土的战国楚简中,有鲁国大旱问于孔子的内容。孔子回答是:“庶民知说之事鬼也,不知刑与德。”(注:《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简书》(二),马承源主编,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转引自《文物》2003年第5期《上博简“鲁邦大旱”简论》。)其中的“说”字,就是在大旱灾时,用“说”的祭祀法来对待鬼神。传统文献说“自以为牲”。古文字形就是站在火焰上,自己焚烧自己。这里必须注意一点,古文字形捆绑的双手,和奴隶或者被俘虏的人的捆绑形状不一样。被强迫用做人牲祭的捆绑形状是扁圆形,而且双臂是向后交叉,在背后被缚。而这里的双臂交叉是完全的圆形,而且双臂在前,在腹部位,看上去很庄严庄重。以后,这个古文字形演变成两个字:带下面火字的演变为堇;不带下面火字的,演变为“艱”、“難”的左边的偏旁。

有一个问题可以肯定,传统文献的记录者没有一个人看过这个古文字形。但是,他们却异口同声地,惟妙惟肖地把远离他们已经几百年的这个古文字形叙述描画出来,这就证明记录者一定看过这个史实记录,也就是说,商汤祈雨的史实一直被商族后裔们记录着。传统文献所记录的商汤祈雨的故事是真实的历史,它表现了我们华夏民族艰难困苦的经历,英雄无畏的创业精神。传统文献的记录是忠于历史的记录,是可以相信的文献。我们不能轻易否定那些尘封丝罩的古代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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