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报学若干基本问题的探讨(一)_科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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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报科学的历史非常短暂,一般人们认为它的出现是以美国学者V.布什1945年发表的著名论文《如我们所能想象的》为标志,迄今仅50余年;即使把情报科学的历史追溯到P.奥特莱和H.拉封丹1895年创建国际目录学会(IIB)时,也不过刚过百年。因此,情报科学是一门发展中的年轻学科。对于情况科学的性质、定义、与相关学科的关系、范围、研究的核心问题等,存在着不同的认识和分歧也是极为正常的。但是,对上述方面的研究又是极为重要的,这是因为:①对情报科学这门学科的范围与内容进行探讨和研究,有助于明确情报科学科学共同体的身份,因为一个专业得到社会承认的核心途径就是完善其内部组织和确定其边界;②确定学科的范围与结构,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本学科研究的核心对象是什么、怎样把这些对象概念化、最重要的问题是什么以及如何研究它们、何种解决方法是有效的等,它对于树立学科规范、克服漫无边际的现象等的意义是不言而喻的。考虑到这种研究对于情报科学发展的重要性以及当前我国情报学研究中出现的种种难如人意的现象,我们对西方国家近20年来的有关成果进行了综合论述,以期能对国内图书情报学界有所助益。

1 情报科学定义的演进

“情报科学”这一术语最早是什么时候使用的?P.英格沃森(PeterIngwersen)认为,1958年英国成立情报科学家协会(the Institute ofInformation Scientists,IIS)时最早使用了情报科学这一术语[1]。该协会的创始人J.法拉丹(Jason Farradane)称情报科学研究的是“科学情报和处理科学交流的过程”,他们这些“情报科学家”的任务就是“把二次大战前已经开始的、关于记录的知识的组织、增长和传播等方面的理论研究与经验总结延续下去”。

而T.萨拉塞维克(Tefko Saracevic)则认为,情报科学作为一个专门领域,其概念形成于60年代早期[2]。1968年,在美国文献工作协会(ADI)改名为美国情报科学学会(ASIS)之际,H.鲍科(Horald Borko)发表了一篇著名论文《情报科学是什么?》,正式总结了到那个时候人们对情报科学的一般认识。鲍科说:“情报科学是这样一门学科,它研究情报的特性与行为、控制情报流动的力量、为最优的可存取性和易用性而处理情报的方法。它关注着同情报的产生、组织、收集、存储、检索、解释、传递、转化和利用等有关的知识体系。……它既有纯科学部分——研究与其应用不相干的主题;又有应用科学部分——开发服务和产品”[3]。

到了70年代前期,学者们在界定情报科学时,更多地是用需要处理和探讨的现象与过程来定义。1970年,W.高夫曼(W.Goffman)把情报科学的定义总结为:“情报科学这一学科的目的,必须是建立一种统一的科学方法来研究涉及到情报概念的所有现象……这一学科必须建立一套其本原理来控制所有的交流过程行为和与其相关的情报系统……情报科学的任务就在于研究交流过程的特性,而这种研究可以转换到指导特定物理环境中情报系统的设计中”[4]。

从60年代早期开始,基本现象(情报、知识和知识结构)与过程(交流和情报使用)的性质、表现形式和影响等,已成为情报科学基础研究所探讨的问题域。其它方面的内容主要有:应用信息论、决策理论、逻辑学、哲学以及用认知科学的若干理论来确定情报的特性;各种各样的用户研究和使用研究;情报交流动力学的数学表达,如高夫曼的“传染病”交流模型[5];丰富的文献计量学和科学计量学研究,定量表达知识结构和效果等。此外,在鲍科所说的应用情报科学研究方面,主要围绕情报检索展开,使情报检索逐渐成为整个情报科学中成就最为显赫的分支之一。

从70年代开始,人们对由莫尔斯(C.N.Mooers)率先提出的情报检索问题有了更深的理解,用户、交互等概念也进入了情报科学的定义。例如,M.科亨(M.Kochen)1974年在讨论情报检索的原则和理论构建时,把情报检索系统分为三个组成部分:①作为情报处理器的人;②作为情报载体的文献;③作为表达形式的主题。“这三种对象各自的生命周期及它们这间的动态交互”就是“情报科学研究的对象”[6]。

70年代中期时人们已普遍认识到情报科学的基础就在于关注人类交流过程。N.贝尔金(N.J.Belkin)等1976年指出:“情报科学的目的就在于促进人们之间的情报交流”[7]。而J.贝克尔(J.Becker)也把情报科学定义为“研究人们怎样创造、使用和交流情报的一门学科”[8]。

80年代早期,“管理”进入了情报科学的视野。美国情报科学学会(ASIS)在出版的学会介绍材料中称自己是“那些关注情报系统和技术的设计、管理与使用的人的专业组织”[9]。

1987年,T.威尔逊(Tom Wilson)给出了一个非常有代表性的情报科学定义:情报科学是研究情报的产生、组织、传输和利用的学科,它既关心情报的本质、通道或载体以及用户,又关注情报系统和情报服务的设计与评估,从公共图书馆到计算机情报检索系统都是情报科学关心的的对象[10]。

进入90年代,西方学者对情报科学的演进又有了新认识,其定义出现了新的表述。代表性的定义如:

1992年,B.C.维克利(Brian C.Vickery)等在《情报科学理论与实践一书中,把情报科学界定为“研究情报的产生、传播、分析、存储、检索、传递和使用的科学”[11]。

1992年,萨拉塞维克指出:“情报科学是致力于科学研究和专业实践的一个领域,它探讨的人们在社会、机构和个体三种不同情境中有效地交流知识和知识记录的问题。在处理这些问题时,情报科学应尽可能地利用现代信息技术”[12]。

萨拉塞维克称他的定义中的关键词已蕴含了情报科学研究和专业实践的核心问题域,因此表明了情报科学的知识核心和边界。他指出,情报科学的问题域包括:有效性、人类交流、知识、知识记录、情报、情报需求、情报利用、社会情境、机构情境、个人情境、信息技术应用等方面。

从上述对50~90年代情报科学代表性定义的描述中,一方面可以看出情报科学定义的演进,另一方面也可以窥视出情报科学所研究的问题的概貌。从关注科学情报和科学交流,到为学术和专业人员提供情报、再到情报检索系统分析、设计和评价,而后是关注社会中情报传递的所有形式……从中可以看出,情报的产生、组织和整理、传递、交流与利用始终是核心,而作为情报产生者、发生源、接收者、用户以及情报交流渠道维护者的人的行为与特性,自70年代中后期以来已被学者们公认为是情报科学定义和研究的核心要素。

2 情报科学与图书馆学的关系

情报科学与图书馆学的关系是学校界长期感兴趣的话题。在此方面,西方学者大体上有两种认识:一是把两者作为有关某些共同兴趣的两个独立学科;二是认为情报科学是一个统一的概念,图书馆学是它的一个部分。

2.1 作为两个不同领域的图书馆学和情报科学 在历史上,图书馆学的出现比情报科学及其前身——文献工作都要早,这一点是无可否认的。19世纪初,德国的M.施莱廷格(Martin Schrettinger)把图书馆学界定为“有目的地组织一个图书馆时所需要的所有理论准则的概括总结”。这一定义明确地表明图书馆学考察的焦点在于有效地组织图书馆,使馆藏文献能被人们迅速有效地存取和利用。尽管施莱廷格的不朽巨著《图书馆学》(Bibliothek-Wissenschaft)反映了19世纪的科学理想,但它探讨的只是图书馆事业的原则。

文献工作是情报科学的前身。这一术语是由IIB的创始人奥特莱和拉封丹引入的。“文献工作”指的是文献的创造、传输、收集、分类和使用,而文献则被宽泛地界定为“记录在任何形式载体上的知识”。图书馆学和文献工作领域之间的差别在于,图书馆学的对象是提供存取图书馆中的印刷记录,而文献工作则是促进存取独立于图书馆这种机构的任何形式的文献。图书馆学与某种类型的文献和机构相关联,但文献工作领域关注的则是所有类型的文献和传输它们的所有机构。两个领域的共同特征是它们的目的都是促进存取情报。

萨拉塞维克是“图书馆学情报科学分立论”的极力鼓吹者。他认为图书馆事业(librarianship)致力于人类印刷记录的组织、保存和使用。图书馆学和情报科学的共同点在于,它们的社会作用有相似之处,而且都关注印刷记录的有效利用问题。但两者的区别也是很显著的,这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13]:①所探讨的问题的选取及确定这些问题的方式;②理论问题和建立的框架;③实验和经验发展的本质与程度,以及衍生出的实用知识;④使用的工具和方法;⑤所建立的跨学科关系的本质与强度,以及学科进步和演化对跨学科研究的依靠程度。萨拉塞维克指出,正是这些差别使这两门学科是有着很强的跨学科关系的两个不同领域,而不是同一个领域,或者一个是另一个的特例。他还认为,问题的选取和确定、研究日程、范式、方法论、理论和实践解决方案等方面的差异,表明图书馆学和情报科学虽然相关,却是不同的领域。

2.2 作为统一概念的情报科学 前述概括区分了图书馆学同文献工作的差别,但有些学者认为两者之间的差别并不那么明显。布拉德福(S.Bradford)在他1948年出版的著作《文献工作》(Documentation)中,把“文献工作”定义为“收集、整理各种知识智力活动的记录并使之易于存取的艺术(art)”。他认为,文献工作不过是范围更大的图书馆事业艺术的一个方面,也是一个需要专门研究的特殊方面。对布拉德福来说,图书是图书馆要处理的,而其它类型的资料则是文献工作的对象。图书馆学家J.谢拉(J.Shera)认为图书馆的社会目的是把人类与印刷记录连接起来,“图书馆学的硬核依然是掌握印刷记录的实质内容”[14]。尽管上面两种表述略有差异,但他们的定义的共同点还是显而易见的。

有些学者认为情报科学是一个统一的概念。G.沃西格(GernotWersig)即是其中观点最激进的一位。沃西格否认存在一门所谓的图书馆学,因为很少有证据能表明某种具体的组织可以为一门科学或学科提供坚实的基础;只要没有医院学或监狱学这样的学科,图书馆学这个概念就很难令人信服。不过,沃西格并不否认类似图书馆这种机构的问题可以用科学的方法来解决,他也不否认这些方法可以从面向机构的专业教育与培训中受益[15]。这些方法可以组织成一种知识体,从而形成一个研究领域(a field of study),但不是一个学科(academic discipline)。

沃西格的另一个观点是一个逻辑悖论。他否认图书馆学、情报科学是两个配对的学科,除非把情报科学视为关注图书馆以外的其它情报机构的一个研究领域。而这又隐含着两层意思:一是图书馆不是情报机构;二是若图书馆是情报机构,那么情报科学就应当是恰当的总称。看来,沃西格和其他一些学者一样,视图书馆为一种情报机构,而且认为图书馆的许多问题可以在情报科学领域范围内解决,故而,情报科学是我们这个学科适宜的总称。

P.英格沃森与沃西洛的观点很接近。他也把情报科学视作一个总称,认为图书馆学是情报学科范围中专门的研究与开发(R&D)的活动领域。在英格沃森看来,图书馆学关心的是发生在图书馆中的情报过程,是在图书馆及相似的情报服务环境中进行的情报科学研究。图书馆是情报科学研究的一个应用领域,这是英格沃森观点的核心[16]。

沃西格和英格沃森等人认识情报科学的方式相当激进。他们的出发点是,我们这个领域形成了一个整体,把它分成图书馆学和情报科学是不会有什么成效的。不过,他们并不想把图书馆从情报科学的探索对象中排除出去,但前者是情报科学诸多感兴趣的对象中的一个,可被视为情报科学的一个应用研究领域。他们的观点还有一个显著特色,即认为情报科学这一学科并不必然与任何特定的情报机构有紧密联系。

3 情报科学与其它科学的关系

情报科学应该被解释成一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还是人文科学?这实际上涉及到情报科学的学科性质问题。本节将对西方学者在这方面的认识进行综述。

3.1自然科学 早在1974年,M.科亨在其专著《文献增长的集成机制》中开篇即称“情报科学是一门自然科学”[17]。但在90年代,很多学者,如P.瓦卡里(Pertti Vakkari)[12]、W.佩斯雷(W.Paisley)[18]、J.华纳(J.Warner)[19]等,都不同意把情报科学作为一门自然科学,他们只承认情报科学有自然科学的一些特点,只是使用了自然科学和技术科学的某些做法与方法。

佩斯雷指出,情报科学之所以被视为自然科学,有两条原因:其一,自然科学充当了情报科学研究范式和方法的来源。在情报科学形成及其初步发展阶段,大量出身于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的人士进入了情报科学,把他们的母体学科的概念、程序和方法应用于这一新领域,这些人虽然并不一定视情报科学为一门自然科学,但他们确实把自然科学范式的一些特征引入到情报科学研究中。其二,判断情报科学是否正演进成一门真正的学科,用的标准是自然科学的。由此,佩斯雷认为,在研究实践中,情报科学是按照一种自然科学的模式来构建的。

萨拉塞维克、华纳等指出,在情报科学中强调其自然科学或技术科学的一面,是与信息技术、计算机和与它们相关的理论的应用密不可分的。计算机和数据处理在情报检索中的广泛应用,已把计算机科学的概念、理论和方法带入情报科学研究。相应地,情报科学中情报检索方面的研究成果也使计算机科学受益。英格沃森指出,把情报科学中的情报检索、知识表达和管理要素,同计算机科学中的软件、人工智能等组合起来是非常符合逻辑的。萨拉塞维克认为,计算机科学和情报科学发生关系的基础在于情报检索中计算机和计算技术的应用,以及相关的产品、服务和网络。有许多计算机科学家从事着情报检索的研究与开发工作,并在情报科学领域得到广泛承认,历史上的G.索尔顿(Gerald Salton)即是一位杰出代表。计算机科学在专家系统、知识库、超文本和相关系统、智能界面、人机交互等方面的研究,都有着很强的信息内容,与情报表达、知识组织和链接、情报查询和检索、情报的质量、价值和使用等情报科学的传统研究领域,都有着密切的关系。情报科学与计算机科学的这种关系,恐怕是认为情报科学是一门自然科学的人们最有力的证据。

哈蒙(G.Harmon)1990年撰文讨论了情报科学与自然科学(及知识工程)的关系[20],但她的讨论不是很有说服力。她首先把情报科学定义为:“情报科学主要研究一些原理、规律、模型和理论,它们可以预测或解释与自然系统和人工系统相关联的情报现象。这些系统如细胞、分子、器官、有机体、计算机、组织、社区和大气系统等。”哈蒙的这个定义无疑是为与自然科学作比较的目的而形成的。但她的定义中把生物和物理系统要素都包容进来,实在让人无法想象它们与情报科学研究的系统和情报现象有什么密切联系。此外,她也未明示细胞、分子、器官或大气系统与情报现象是怎样相关的;而且没有指出在情报科学研究中可以使用自然科学的哪些概念、方法和研究成果。

B.弗罗赫曼(B.Frohmann)对情报科学的自然科学性做了比较详细的分析[21]。他以布鲁克斯(B.C.Brookes)的著作为例进行了探讨,发现布鲁克斯确立其理论和概念的方式完全是自然科学式的。但瓦卡里对弗罗赫曼的分析进行了批判,其要点为:名词术语提到了自然对象,并不意味着关于该对象的理论必然就具有自然科学性;布鲁克斯的情报科学理论包含了自然科学的某些特征,但其程度并不象弗罗赫曼声称的那么深;布鲁克斯在1980年称“情报科学是一门社会科学”[22],这一点弗罗赫曼并没有注意到。

3.2 人文科学 图书情报学深深地根植于人文科学中,该领域早期的研究主要是以历史或思想史为起点的,人文科学无疑形成了其早期的基础。哲学对于图书情报学中知识的组织和分类系统的创建也有积极的贡献。但是,自二次大战以后,随着图书情报工作越来越复杂和实现计算机化,历史型研究渐少,从事书史和图书馆史研究的学者数量锐减。

理解人文科学至少可以有两种方式:一是把它视为艺术(arts);二是把它理解为某种具体的知识。讨论人文科学同情报科学关系的文章不是很多,而且多是在上述第二重意义上认识人文科学的。很少有人认为情报科学属于人文科学。M.史蒂格(Margaret Stieg)1990年发表了《情报科学与人文科学》一文[23],她运用人文科学的概念、人类价值和人类精神表现等理论讨论了两者的关系。史蒂格认为,情报科学与人文科学之间的关系,是科学与人文之间关系的一个缩影。在仔细地讨论人文科学对情报科学的影响时,史蒂格强调人文科学在解释后者的原则问题时的重要性。例如,活动的意义和伦理、活动和目标、服务的目的以及学科伦理问题的解决等。当然,这主要讨论的是情报科学的哲学问题。不过,尽管史蒂格提到了逻辑学的可能贡献,但她并未在文中明示人文科学对情报科学研究各分支的具体贡献。

3.3 社会科学 尽管有许多研究者把情报科学称为一门社会科学,但其社会科学性或与社会科学的关系却很少被人清楚地阐明,似乎情报科学属于社会科学是不言自明而勿需论证的。华纳认为,情报科学业已建立起来的研究范畴基本上是社会性的,而非自然现象,这一点可以证明情报科学的社会科学性[19]。由于情报科学研究的是在某一社会架构下,个人与个人、个人与社会情报系统之间的互动,所以自然科学和技术的研究方法不完全适用于情报科学对相关活动社会性的研究,也不能产生适用的情报概念、情报行为模式或令人满意的“信息人”模型。S.奈尔(S.Nill)也怀疑情报科学从自然科学借用的研究方法的适用性[24]。

著名学者N.贝尔金(Nicholas Belkin)1978年撰文指出[25],由于情报科学特别关心人类交流情境中的情报,而且必须根据社会目标和群体动力学来研究一般的人类交流和特定的情报交流,所以情报科学看来更应归入社会科学。1990年,贝尔金从认知观的角度出发,再次强调情报科学研究的范畴是人类交流系统[26]。英格沃森认为,所记录的知识的传递包括人与人之间、人与系统之间意义(meaning)的处理和交流,因而,情报科学是一门社会科学[16]。威尔逊(Tom Wilson)在讨论人类情报行为的本质时,也间接地把情报科学置于社会科学之下[27]。

如果我们把情报科学感兴趣的现象确定为个人之间的交流性相互作用、符号学意义上的文本、包含文本及其替代品的系统等,那么情报科学就可以被认为是一门社会科学。

4 情报科学与传播学(communication studies)

4.1 情报科学与传播学能否融合 许多学者认为作为一门社会科学的情报科学与传播学有密切关系,他们的理由是:情报科学感兴趣的现象的实质就是人类交流问题,是在系统的帮助下发生于情报生产者和情报用户之间的人类情报传播。

英格沃森1992年撰文指出情报科学发展的一大趋势就是与传播学逐步融合。由于受到更加面向用户的研究观以及认知科学研究的影响,两个领域之间的这种关系在80年代代得到了加强。结果,80年代中期一些传播学院和图书情报学院确实合并了。英格沃森认为这种合并和“联姻”主要适合于研究记录和知识传递中人的行为和相互作用。萨拉塞维克也强调情报科学和传播学研究在人类交流方面的共同兴趣,他还呼吁要注意把作为现象的情报与作为过程的传播结合起来加以研究。

C.博格曼(C.Borgman)和J.施门特(J.Schement)1992年专门研究了情报科学与传播学的联系[28]。他们认为,两者有共同的研究论题、共同的研究人员和正式的组织联系。他们提出了两个领域进行融合的几种模式:①范式转移模式:发生了范式转移的两个领域将携手迈向一个合并的领域;②交叉模式:在这一模式下,两个领域的融合不是全部研究领域的结合,而是某些研究人员随着时间的流逝在两个领域间迁移,研究人员的流动带来了新的认知结构和智力投入,从而用新思想、新问题和概念丰富了两个领域;③研究领域迭盖模式:意指研究领域不是融合,而是简单地迭盖;④共有理论模式:在这种模式下,尽管两个领域在学术系科、个体研究人员甚至具体研究主题等层次上可从相互独立,但每个领域都从一个共有的知识体中抽取其更一般性的理论。运用这些理论可以有不同方式,使用不同的研究方法和术语,从而可以维持各自的独立性。

尽管情报科学和传播学这两个领域有着一些共同的研究兴趣,如知识差、创新扩散、情报查询行为、信息政策、无形学院和科学交流等,但有着共同的研究问题并不等于范式或理论的融合。就上述四种模式而言,迭盖模式和交叉模式在解释两个领域的关系方面,看来效用最为显著。确实有几位知名学者在两个领域里开展研究,如贝莱尔森(Berelson)、佩斯雷、德尔文(Dervin)等。另外,两个领域也确有许多共有的问题域,尽管还不存在共有的范式或一般理论。

佩斯雷特别批评了情报科学和传播学只顾分头发展,而看不到随着新信息技术应运而生的一些重要的共有研究领域。他认为,情报科学详细研究了情报存储和检索问题,而对于情报交流和使用的过程、知识的社会成本和效益等很少关注。他提出,应该把有关的研究努力引向传播学和情报科学的交叉地带。现在开发出来并为人接受的许多新的商业性、专业性和公众情报系统,并非是基于图书馆的系统,情报科学界既未把它们纳入检索研究的框架之内,也未把它们视为标准的书目系统来严肃对待。他还认为,办公室自动化、无纸情报系统和网络化都是属于情报科学的相关论题,而专家系统、人机交互等问题也应进入情报科学界的研究日程,不能让这些问题只呆在计算机科学家和工程师们手中。此外,情报科学对于知识的创造问题似乎也注意不够。

4.2 情报科学与传播学的框架比较 B.鲁宾(B.Ruben)指出,情报科学和传播学都关注着情报的生产、组织、传输、存储、管理和使用等相关活动,特别是大众传播学研究者关注的焦点便是以选择、组织和分发情报、提供用户消费情报等为主要功能的机构。从这个意义上讲,这些活动对图书馆的使命而言是基本的,当然也是大众媒介的基本使命。我们认为,鲁宾实际上是把图书情报服务机构视为(在功能上)传播交流机构的一部分。尽管图书情报服务机构和传播交流机构选择、组织与分发情报的方式不同,但由于新信息技术呈现的机会,它们正在为着同一目标而向同一方向汇集。大众媒介、出版商、报纸或电视都在试图把它们创造的文献加工成尽可能灵活的一种格式,而后再存储起来以备未来使用。它们能比以前更精确地细分不同的目标用户群,从而使其情报产品多种多样。对于传统的大众传播媒介机构来说,情报的数字化和数字传输技术也为它们增添了新的功能,图书馆情报服务就是比较典型的一例。因此,两个领域的研究目标和对研究对象概念化的方式在某种程度上出现了趋同。

为详细地说明情报科学与传播学之间的关系,鲁宾分析了两个领域的基本范式差异和相似之处。详见表1。

鲁宾指出,传播学的基本理论焦点是意义建构和人类情报行为的本质,而情报科学研究的重点相对而言放在了情报传输上,包括为推动此目标实现而存在的服务、系统和机构。

鲁宾认为,从传播学的角度看,当人们相互作用时,人们之间的传递本质上并不是情报的传递。人类的相互作用涉及的是交互方通过一个过程而不断地创建意义,这个过程影响到关系、群体、组织、文化和社会,而该过程反过来也受它们的影响。意义的建构在思想和感情中是明了的;而某一特定的情报提供者和那些特定受众之间意义的关系,被视为是复杂的、多层面的,也是难以预测和控制的。鲁宾觉得,情报科学对情报提供者(和/或系统)与受体之间相互作用的本质和动力,经常持一种工具主义色彩更浓的观点,强调由需要解决特定问题或填补知识差的,有逻辑头脑和理智的用户检索、传递和使用情报。

在比较核心研究焦点或情境时,鲁宾认为传播学对意义构建的关注,引起了对于不同情境和环境中人们之间相互作用和行为等的兴趣;而在情报科学研究中,重点更多地置于文献(情报)和系统——尤其是图书馆——以及它们与用户的接口。

在所强调的渠道或代码方面,传播学考察的是面对面的(人际的)渠道以及在技术上可以通过中介起作用的相互影响。焦点可能是使用语言的或不使用语言的代码(视觉、触觉、听觉、嗅觉和味觉)。而在情报科学中,重点放在媒介渠道上(主要是大众媒介,如图书、CD-ROM、缩微品或计算机),利用语言(印刷)渠道和图示(插图、图解和图像)渠道,强调的是视觉代码。

在系统/网络观点方面,情报科学强调可管理的正式系统,而传播学考察的是未正式结构化的系统,各种相互作用并不必然有着情报传输的目标,例如陌生人之间的偶尔交谈或大众传播娱乐。

鲁宾还指出,情报科学强调结果测度和评价、情报传输功能的有效性、情报存储和检索的适宜性、任务的完成或问题的解决、负责组织或传播情报的系统和服务等的效用和价值等。而传播学则广泛地考察相互作用的有目的、无目的的结果和后果。包括个人发展、关系发展、新闻与娱乐、组织发展、社会化和文化发展,以及同完成任务的活动所使用的情报相关的后果。

鲁宾通过比较情报科学和传播学的某些特征,确实抓住了情报科学的一些重要的典型特征。传统上,情报科学把情报概念化为一种事物,“情报”这一术语被用以指代物体,如数据和文献。然而,70年代末首次提出、80年代后得到很大发展的情报科学认知观,更多地把重点置于文献和人的心智中的概念结构,因而意义连接成为研究的焦点。尽管情报科学界越来越意识到意义建构和概念结构也是其重要的理论关注点,但差异依然存在。情报科学中意义建构关注的通常不是个体之间的相互作用,而是所记录的知识、文本及其替代品、人这几者之间的相互作用。因此,尽管情报科学与传播学的研究焦点出现融合的趋势,但理论上的差异以及渠道、系统观点、所考察的功能等方面的差异依然存在。(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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