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图书馆学与信息科学教育认可制度及启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图书馆学论文,英国论文,启示论文,制度论文,科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英国像美国、澳大利亚一样,对LIS教育实施职业认可制度[1],主要由图书馆与信息专业人员特许协会(CILIP)组织实施,负责英国和爱尔兰共和国18所大学60多门学士和硕士层次课程的认可[2]。虽然英国高等教育质量保证局制定《英国高等教育质量规范》[3],包括《图书馆学与信息管理标准》[4],但是此标准主要用来对“图书馆学与信息管理”教学质量进行评估,而非LIS教育认可。目前国内学者对于英国LIS教育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教育情况的现状和历史[5-6],教育改革[7]、办学特点[8]等方面进行介绍与总结,尚未发现对其认可制度作具体和深入的研究。本文拟就此问题从英国LIS教育认可发展历程、认可机构、认可对象、认可内容、认可标准、认可流程及其启示几方面作初步分析,以便为我国开展LIS教育认可提供参考。 1 英国LIS教育认可发展历程 自1919年伦敦大学学院(University College London,UCL)成立英国第一所图书馆学院并开设全日制的图书馆学课程起,目前英国共有17所院校提供LIS教育。在最初办学阶段,为了使图书馆学院的全日制毕业生得到图书馆界的认可,1928年英国图书馆协会(The Library Association,LA)组织了一次先通过函授方式学习有关知识,再以统一考试的方式选拔图书馆从业人员的培训活动,这是英国LIS教育的开端。同意凡已获得UCL图书馆学院大学文凭的毕业生可免试在LA注册成专业馆员[9]。1964年为了配合英国高等教育改革,LA也修改了考试政策,效仿美国图书馆学会对LIS实行认可制度,并制定了《图书馆学院最低标准》。各院校开设的LIS课程只要经过LA的审核和通过,其毕业生可免试直接申请专业资格。这是英国最早的LIS教育标准和认可制度。然而,从1981年起,LA逐步取消了各级资格考试,到1985年11月,完全废除了图书馆专业馆员的资格考试。这时,LA的工作重点是创建一种更加正式和有效的认可机制,其意图不是详细描述课程内容,而是鼓励学术机构保证他们的教学计划是与目前的最新实践相关联的。于是,LA越来越重视图书馆院校的课程审核,并于1987年制定了涵盖大学本科与研究生且涉及LIS以外课程的“课程审查程序”。1993年,LA进一步修订了《英国图书馆学全日制学校课程审查程序》,1995年对其再次进行修订。成立于1957年的英国信息科学家协会(The Institute of Information Scientists,IIS)也制定了大学信息科学教学计划的认可政策和程序,成为英国另外一个LIS认可机构,并在1977年发布了《信息科学标准》。到1980年LA和IIS开发了不同方法的认可工具,随后这两个机构经常被邀请参与联合验证与认可活动。基于两者日益紧密的认可合作,1999年LA和IIS共同构建了“联合认可工具”。2002年当LA与IIS合并成为CILIP后,联合认可工具被CILIP再次采纳。如今CILIP运用“专业知识和技能基础”(Professional Knowledge and Skills Base,PKSB)图谱和PKSB映射工具来支持LIS教育认可工作。 PKSB图谱把图书馆学、信息和知识行业工作者所需的众多技能分为“道德和价值观”和“专业技能和通用技能”两类要素(参见图1[10]),其中“专业技能”包含文化与学习、馆藏管理与建设、记录管理与存档、信息治理与遵守、研究技能、知识与信息利用、知识与信息管理、知识与信息组织8个方面;“通用技能”包含信息技术与交流、客户焦点和服务设计与营销、战略规划与管理、领导与宣传等4个方面。每个方面包含6-10种知识和技能。 图1 CILIP专业知识和通用技能图谱 PKSB映射工具是一个把PKSB、教学计划、课程单元整合在一起的Excel表格,主要用来说明教学计划或课程单元中PKSB的覆盖区域,有利于CILIP和学习提供者发现申请认可的教学计划或课程是否达到PKSB要求和CILIP认可标准。 2 LIS教育认可机构、认可对象与认可内容 2.1 LIS教育认可机构与认可对象 英国LIS本科、研究生教育认可由CILIP认可委员会负责。认可委员会得到CILIP成员、职业资格部门的行政支持,向职业发展委员会提出书面报告,并由后者传递给CILIP委员会。在认可过程中,认可委员会往往组建认可参观小组,结合学习提供者内部质量评估程序形成一套LIS教育认可流程。认可对象是所有能够提供“英格兰、大威尔士和北爱尔兰资格和信用体系”,“苏格兰信用和资格体系”或等效的国家信用和资格体系三者之一合适资格的学习提供者,包括高等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 2.2 LIS教育认可内容 LIS教育认可内容包括LIS教学计划的认可和LIS课程的认可。CILIP可以对与PKSB有关联的图书馆学、信息和知识领域的所有学术与职业教学计划进行认可。需要递交的教学计划认可材料包括经合适授权机构验证的学历、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以及与本科(包括文学士、理学士和基础学位)、研究生、研究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相关的资料等。 CILIP也可为某些机构面向实践者开设的职业教育课程提供单独的课程认可。这些课程有可能组合起来形成新的教学计划以供CILIP认可或有助于完成CILIP的专业注册。CILIP将会承认那些已具备认可教学计划资格的学习提供者的课程认可,或对那些不属于已认可教学计划的相关课程单元进行认可。而对那些没有获得已认可教学计划资格的学习提供者的课程认可,学习提供者需要完成申请程序以证明其课程与PKSB相关,并说明其与广泛的教学计划的联系。 3 LIS教育认可标准 CILIP实施的LIS教育认可标准分为LIS教学计划认可标准和LIS课程认可标准两类,涉及认可的必备材料、支撑材料与测评要素都按照5个维度来进行评估,如表1[10]所示。 4 LIS教育认可流程 LIS教育认可一般需要耗时8周,包括以下5个步骤: 第一步:学习提供者接受预申请建议,确定提交时间。首先,学习提供者可与CPD团队讨论其教学计划或课程是否能被CILIP认可,接受CPD建议和采纳相关工具。随后,学习提供者要与CPD团队接触,让他们了解学习提供者希望提交的新的或修订的教学计划,同时商讨有关认可流程、认可时间表等问题,联系并确定评估专家。接着,学习提供者需要填写“认可申请意向表”,支付认可的费用。CPD团队将确认并提供如下信息:(1)认可评审时间表(包括材料递交和认可参观的关键日期);(2)向CILIP“虚拟学习环境”(Virtual Learning Environment,VLE)上传申请材料和相关信息;(3)认可参观日期计划;(4)评估细节(包括识别潜在利益冲突、分配合适的评估专家和支付认可费用等)。 第二步:学习提供者通过VLE提交认可申请及证明材料。在申请准备阶段,CPD团队将向学习提供者提供咨询和指导,并鼓励他们与团队分享申请问题。学习提供者将根据LIS教育认可标准的5个维度来选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也为每种教学计划和课程完成PKSB匹配分析并上传材料,通常包括:(1)课程文件;(2)课程所需的与专业有关的市场调查、专业就业前景和毕业生就业市场等证据;(3)往届学生就业统计;(4)现有课程的外部审查报告;(5)被认可的大学的前景。学习提供者必须保证完成所有部分的申请,且能提供相关证据。一旦学习提供者递交申请后,这些材料就被锁定而不能再作更改,并自动分发给评估专家。 第三步:评估专家完成初步评估。评估专家利用VLE审查申请材料,在参观前或参观过程中发现需要处理的关键问题。若他们担心教学计划或课程还未做好认可准备工作,将会建议学习提供者花更多的时间来做准备,并调整认可时间表。 第四步:学习提供者接受评估专家的最初反馈意见,准备认可参观工作。紧随评估专家的初步评审之后,CILIP成员将会向评审专家告知参观过程中希望更深入了解的问题,并确定最终的参观日程和其他事项,如具体的时间、住宿等。 第五步:进行评估参观,作出评估决定。除已经获得CILIP教学计划或课程认可资格的申请者递交单独的课程认可不需将实地参观作为评估过程的一部分以外,其他所有评估都要进行实地参观,这包括观察教学设备、会见学生和教职工、讨论需要进一步说明的问题等。在评估课程时,评估专家主要关心与LIS当前和实践相关的课程,并非纯粹的学术问题。评估专家主要利用PKSB映射工具来作出科学的评估,并向学习提供者通报最终认可结果,完成认可过程。 5 英国LIS教育认可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英国LIS教育认可至今已实施50周年,形成了一套由PKSB图谱和PKSB映射工具、LIS教学计划和课程认可标准、认可流程和专门认可机构组成的LIS教育认可制度。该认可制度既可以为学习提供者(如高等院校)提供教学质量检验标准以及与其他职业机构合作的依据,也可以确保完成CILIP认可教学计划或课程的学生能够掌握今后从事相关职业工作所需的核心技能和专业知识,还可以宣传和推广CILIP认可的教学计划或课程,促进该学科的招生,特别是招收外国学生,从而为英国LIS教育的持续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我国至今还没有颁布与实施LIS教育认可制度。然而, 《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健全教育质量评估制度,建立以高校自我评估为基础,以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常态监测、院校评估、专业认证及评估、国际评估为主要内容,政府、学校、专门机构和社会多元评价相结合的教学评估制度[11]。因此,LIS教育认可制度建设是我国图书馆职业化发展不可或缺的核心内容。英国LIS教育认可制度可以为我国建立LIS教育认可制度提供如下启示。 5.1 引入行业组织,打破LIS教育评估体制自我封闭的现状 英国成立CILIP认可委员会专门负责LIS教育认可工作,这实际上是把图书馆行业组织——CILIP引入LIS专业教育领域,既打破了LIS教育评估体制的自我封闭局面,也有利于保障教育认可工作的专业性发展。然而,我国现存的LIS教育评估制度存在许多弊端,包括:(1)LIS教育评估仍然处于自我封闭的状态,官方评估是目前我国LIS教育评估的唯一方式;(2)许多评估人员缺乏LIS领域专业知识,不能很好地判断目前图书馆行业对专业人员知识和素养的需求、图书馆行业研究的热点以及未来图书馆职业的发展方向;(3)评估方式的单一性使我国LIS教育缺乏与外界专业机构的互动,导致了图书馆行业知识与技能的局限性以及理论知识学习与图书馆实践需求存在较大的差距。因此,我国应该改革传统LIS教育评估制度,首先应该将更具专业性的第三方——行业组织(即中国图书馆学会或省级图书馆学会)吸收进入LIS高等教育质量评估体系,作为LIS教育认可的主要评估机构,打破传统LIS教育评估体制自我封闭的状态,由此增强高校与行业组织在LIS教育认可方面的交流与合作,促使高等院校制定的教学方案与现实图书馆职业需求更加切合;其次,教育部应下放LIS教育认可权力给行业组织,教育部相关机构在LIS教育认可上主要履行监督职责,确保认可工作能够客观高效地完成;最后,需要根据现有图书馆职业需求建立和健全LIS教育认可制度,增强LIS教育认可的专业性、科学性和准确性。 5.2 设立专门的教育认可委员会负责教育认可工作 CILIP认可委员会既承担了LIS教育认可重责,也为LIS教育认可提供了组织保障。目前我国虽然成立了“教育部高等学校图书馆学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和“全国图书情报硕士专业学位(MLIS)教育指导委员会”,但是这两个机构实质上是官方授权的图书馆学情报学认证机构,专门负责对开展图书馆学情报学教学机构的认证而却不是LIS教学计划或课程的认可工作。为此,我国应该成立负责LIS本科与研究生教育认可的“中国图书馆学会认可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LIS教育认可标准和实施认可工作。也可根据实际情况成立附属图书馆学会认可委员会的LIS教育认可小组,用来协助认可委员会执行认可,包括负责认可过程中的现场考察。这些LIS教育认可小组成员必须是认可委员会委员,且为LIS领域不同研究方向的专家。 5.3 制定LIS教育认可标准 CILIP制定了包含LIS教育认可维度、认可内容、必备材料、支撑材料和测量要素在内的一套完善的认可标准。利用该认可标准,申请者可以预先对自身是否具备认可要求而自行进行评估,认可委员会也可对申请者进行评判,从而保障LIS教育认可工作得以客观、公正、顺利的实施。目前,我国并没有制定LIS教育认可标准,因此,为推动我国LIS教育认可工作,十分有必要制定符合我国LIS教育现状与发展趋势且能促进我国LIS教育发展的认可标准,且分别针对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从适用范围、培养目标、专业课程、教职员工与学生、行政管理与经费支持、教学资源与设备等方面明确两个不同层次的认可要求。 5.4 确立并规范LIS认可流程,发挥CPD团队在认可工作中的辅助作用 CILIP建立了一套完善的LIS教育认可流程,对认可工作的先后次序、时间都作出了明确规定,且在认可过程中能够充分发挥CPD团队在准备阶段和资料提交阶段为申请者提供的指导与辅助作用。借鉴英国经验,我国LIS教育认可工作也应该建立规范的认可流程,包括申请认可、进行自我评估、实地调查与评估、召开评估会议、定期复查等五个环节。凡是已被认可的LIS教学计划或课程,每隔5年左右须重新进行认可评审。在此过程中,已被认可的LIS教学计划或课程须每年向认可委员会提交年度自评报告。基于年度自评报告,认可委员会决定该教学计划或课程是否可以于次年被继续认可或有资格进行重新认可。在申请认可和进行自我评估的过程中,也可通过设立认可辅助团队(如认可咨询委员会)对申请者提供咨询和协助,促进LIS教育认可的顺利实施。 引用本文格式 喻楠清,盛小平,蔡嘉玲.英国图书馆学与信息科学教育认可制度及启示[J].图书馆论坛,2015(8):145-150. 收稿日期 2015-01-25英国图书馆学情报学教育的认识体系及其启示_教育论文
英国图书馆学情报学教育的认识体系及其启示_教育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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