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庆祝内蒙古自治区成立50周年干部大会上的讲话,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内蒙古自治区论文,大会上论文,周年论文,讲话论文,干部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997年7月19日)
同志们:
在全国各族人民欢庆我国政府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和迎接党的十五大召开之际,迎来了内蒙古自治区成立50周年。我们中央代表团受江泽民、李鹏等中央领导同志的委托,来看望大家,与内蒙古各族干部群众一起,共同庆祝这个重要的节日。在这里,我代表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中央军委和中央代表团的全体同志,代表全国各族人民,向内蒙古各族干部群众,向驻内蒙古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官兵和公安干警,致以热烈的祝贺和亲切的慰问!
内蒙古各族人民具有光荣的革命传统,为我们伟大祖国的统一和中华民族的发展做出过重要的贡献。中国共产党成立后,内蒙古各族人民在党的领导下,同全国各族人民一道,为推翻“三座大山”,进行了艰苦卓绝的斗争。早在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就在内蒙古建立了党的组织,开展党的工作,培育了党的第一代蒙古族共产主义战士。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党坚持了内蒙古地区的革命斗争。抗日战争时期,党培养了一大批蒙古族、汉族等干部,并且建立了大青山革命根据地。在解放战争时期,我国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同我国的民族实际相结合,在1947年5月1日,宣布成立内蒙古自治政府,实现了内蒙古民族区域自治。50年来,在党的民族政策的光辉照耀下,自治区历届党委、政府带领全区各族人民,团结奋进,艰创企业,取得了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成就,全区政治、经济、社会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内蒙古各族人民在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指引下,解放思想,抓住机遇,开拓进取,使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迈出了新的步伐,全区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民族团结、社会进步,到处呈现出欣欣向荣的景象。
——建立和巩固了人民政权。自治区成立后,在党的领导下,内蒙古各族人民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了内蒙古的历史性跨越。各族人民彻底摆脱了受奴役、受剥削的地位,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充分享有管理本地区、本民族事务的权利。目前,全区少数民族干部达到16.9万人,占全区干部总数的23.4%,他们在保证各民族享有平等权利和推进内蒙古建设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经济建设蓬勃发展。50年来,内蒙古经济建设成就显著。农牧业生产稳步发展,是国家重要的农、畜、林产品基地。工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逐步形成了具有一定优势的工业体系,成为国家重要的能源、原材料生产基地。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迅速。1996年,全区国内生产总值达到983亿元,比自治区成立时的1947年增长了49倍;牲畜总头数达到6697.7万头(只),比1947年增长了6.2倍;粮食总产量达到1300万吨;财政收入达到93.2亿元。城乡人民生活有了很大改善。1996年,社会消费品零售额达到331.1亿元,比1947年增长了400倍,城镇居民人均生活费收入3102元,农牧民人均纯收入1602元。随着经济的发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也得到长足发展。
——改革开放成效显著。自治区党委、政府坚持以改革开放促发展的方针,在农村牧区改革、国有企业改革以及财税、金融、计划、投资、外贸改革等方面,都取得了明显的成果。对外开放不断扩大,从“北开南联”方针的确定到沿边开放战略的实施,全区初步形成了全方位开放的格局。目前,已开辟18个陆路口岸,同8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经贸关系,1996年全区外贸进出口总额达12.5亿美元。与国内兄弟省区的经济技术交往也日趋活跃。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硕果累累。自治区党委、政府始终坚持一手抓物质文明建设,一手抓精神文明建设,用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全体党员和广大干部群众,深入进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在城乡普遍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提高了全区党员和干部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思想保证和智力支持。
——民族团结日益巩固。自治区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党的民族政策、宗教政策,坚持用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教育各族干部群众,广泛持续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及时、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关系的各类问题,巩固和发展了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保持了内蒙古的社会稳定,巩固了祖国的北部边疆,为国家的稳定、发展和安全做出了贡献。
自治区50年来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在内蒙古历史上写下了光辉的一页。50年的实践充分证明:要保持内蒙古的稳定和发展,就必须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坚定不移地走社会主义道路;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深化改革,扩大开放,集中力量发展经济,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必须坚持党的民族政策、宗教政策,努力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祖国统一;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把中央的政策同本地实际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必须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大力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各族人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必须依靠各族干部群众,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同时,50年的实践也证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完全符合中国国情的,是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唯一正确选择,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如何解决民族问题,关系到国家和各民族的命运。内蒙古自治区成立50年来的成功实践,为解决我国民族问题,巩固和发展我国各族人民的团结,提供了经验,树立了榜样。总结包括内蒙古自治区在内的我国实施民族区域自治的经验,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实施民族区域自治,必须正确处理中央与自治地方的关系。中国统一的历史悠久,各民族交错分布,各民族之间的联系不可分割,这就决定了中国必须建立一个统一的政权。同时,各少数民族又有自己的特征,有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的愿望,这又决定了需要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制度。既要统一,又要自治,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很好地处理了这两者的关系。民族自治地方必须维护国家的统一,服从中央的领导,保证宪法和法律在本地的执行,把国家的整体利益和中华民族的利益放在首位。同时,国家必须依照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保障民族自治地方充分享有自治权力。
二是实施民族区域自治,必须加快民族自治地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根本目的之一,是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促进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它通过实现各民族政治上的平等,赋予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和特殊政策,调动各族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因此,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必须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全面发展经济和社会事业。地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在地区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要充分相信和依靠地区的人民群众。国家也应该努力地予以帮助。
三是实施民族区域自治,必须坚持各民族平等团结。坚持各民族平等和各民族团结,是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祖国统一的根本保证,也是我们党和国家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政策。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就是我国各民族在平等基础上的一种很好的团结合作形式。我们既要加强少数民族与汉族的团结,也要加强蒙古族与其他民族团结,既要加强各族群众之间的团结,也要加强各族干部之间以及干部与群众之间的团结。既要加强军政团结,也要加强军民团结。同时,要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坚决打击一切破坏民族团结、危害社会稳定和祖国统一的犯罪行为。对各民族间人民内部矛盾,要从团结愿望出发,妥善解决,达到新的团结。
四是实施民族区域自治,必须把中央的大政方针与民族自治地方的特点结合起来。我国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情况千差万别,所以,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一定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一切从实际出发。无论是研究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的方针、措施,还是制定民族区域自治的政策法规,各级领导机关都要充分考虑自治地方的地区特点和民族特点,从本地的实际出发,创造性地贯彻执行中央的方针、政策。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下,情况更为复杂,任务更加艰巨,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显得更为重要。
五是实施民族区域自治,必须大力培养和使用少数民族干部。少数民族干部作为党和政府紧密联系少数民族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做好各项工作方面,能够起到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多年来,由于党和国家的重视,少数民族干部数量不断增加,干部队伍的结构明显改善,干部的素质日益提高,这对于实现少数民族当家做主是非常必要的。
同志们,我们正处在世纪之交的重要历史时期。从现在起到下个世纪初,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内蒙古发展和繁荣的关键时期。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为我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绘制了跨世纪的宏伟蓝图,也为内蒙古的现代化建设指明了前进的方向。党中央十分关心内蒙古的建设。邓小平同志曾预言,内蒙古今后发展起来,很有可能走进前列。江泽民、李鹏等中央领导同志曾先后视察内蒙古,对内蒙古的发展和稳定作了许多重要指示。我们相信内蒙古各族人民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直接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再接再厉,团结奋斗,一定能再创内蒙古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局面。下面,我对内蒙古今后的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加快发展内蒙古经济
加快发展内蒙古经济,提高城乡人民生活水平,是内蒙古面临的紧迫任务。50年来,内蒙古经济虽然有了很大发展,但由于历史、地理、自然等方面的原因,内蒙古的经济发展水平与全国特别是发达地区相比,还存在着差距。努力缩小这种差距,逐步实现各民族共同富裕和共同繁荣,是我们党在民族政策上的根本立场,也是摆在各族干部群众面前的首要任务。因此,我们要树立时代的紧迫感,紧紧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千方百计加快发展,努力实现各族人民的共同发展和繁荣。应该看到,目前内蒙古的经济发展尽管存在着一些困难,但同时面临许多有利的条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国家沿边开放战略的实施,为内蒙古的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和有利条件;内蒙古50年来经济建设所取得的成就,为今后的发展奠定了较好的基础;全区社会稳定、民族团结、政通人和及各族人民加快发展的强烈愿望,为经济发展提供了重要保证。
内蒙古幅员辽阔,资源丰富,发展潜力巨大。要继续实施资源转换战略,发展资源性工业,重点抓好以农畜林产品为原料的加工业,以煤炭为基础、以电力输出为骨干的能源工业,以钢铁为主的冶金工业,逐步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工业体系。同时,要全面实施名牌战略,从整体上提高全区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在工作指导上,要转变增长方式,由粗放经营转变为集约经营,加快全区经济增长的步伐。
要坚持以农牧业为基础,促进农村牧区经济的发展。今后一个时期,要继续加强以水为中心的农牧业基础建设,加大对农牧业的投入,进一步改善生产条件,增强农牧业发展的后劲。要进一步依靠科技兴农兴牧,提高农牧业的科技含量,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的农牧业。要大力推进农村牧区的产业化、集约化进程,调整和优化农村牧区产业和产品结构,积极培养新的经济增长点,大力发展非农产业,使农村牧区经济有一个更快的发展。
要继续做好扶贫工作。50年来,内蒙古城乡各族人民的生活水平有了很大的改善,但目前全区仍有220万人口尚未完全解决温饱问题。要把扶贫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打一场扶贫攻坚战,力争在本世纪末基本解决现有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同时,要重视城市解困工作,实施再就业工程,多渠道、多形式地解决城镇贫困居民的基本生活问题,普遍提高城镇居民的收入水平。
制约内蒙古经济发展的一个自然因素就是水源不足。水资源问题,不仅制约农业、工业的发展,而且直接影响城乡人民的生活和社会稳定。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必须认真贯彻用水统筹规划、开发水源和节约用水并重的方针,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证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一方面要积极努力开发新的水源,改善生态环境,同时要发展节水工业、节水农业和城乡节水产业。
发展内蒙古的经济,主要靠内蒙古各族干部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奋斗,但也离不开国家的支持和帮助,离不开省区市之间的相互支援和协作。在这里,我代表党中央、国务院重申:中央帮助内蒙古加快发展的基本方针不变;随着财政收入的增加和综合国力的增强,中央将进一步加大对内蒙古自治区的扶持力度。
二、大力推进改革开放
改革开放是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是强国富民的必由之路。要加快内蒙古经济发展,就必须坚持以改革开放促发展的方针,不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内蒙古的改革开放,要坚持积极稳妥、循序渐进、结合地方具体情况的原则,着眼于从整体上建立新体制。要围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全面推进改革。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切实提高经济效益;农村牧区要继续坚持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草畜双承包责任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要发展农牧业的产业化,以农牧产品为原料的加工工业,采用龙头公司加农牧户的形式,建立农村和牧区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机制。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加强市场设施建设和市场管理;建立健全经济调控体系,制定地方性经济调控的政策和法规等,为经济发展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
内蒙古具有独特的地缘优势,内与“三北”八省区特别是京、津地区相临相近,外与俄罗斯和蒙古国接壤,有4000多公里的边境线,是我国重要的沿边对外开放省区。内蒙古要充分利用这一地缘优势,进一步加大对外开放力度,促进经济发展。要制定宽松、灵活的开放政策,创造更加有利的投资环境,不断扩大对外贸易往来和经济技术合作,引进国外的资金、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推进内蒙古的对外开放向更高层次和更宽领域发展。内蒙古要继续与沿海、内地发达省市进行横向联合,实现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三、努力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实现边疆的长治久安,不仅是内蒙古各项事业发展的前提,而且对巩固边防、维护祖国统一、确保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一定要把维护和发展安定团结的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内蒙古是一个多民族居住的边疆地区,搞好各民族之间的团结十分重要。长期以来,内蒙古各族人民坚持国家利益和中华民族利益高于一切的原则,高举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旗帜,始终不渝地维护内蒙古各民族的团结和社会稳定,旗帜鲜明地反对分裂,为维护祖国统一和巩固全国各民族的团结,为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内蒙古各族人民要继承和发扬这一光荣传统,不断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我们一定要团结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把各族人民的主要精力集中到经济建设上来,通过发展经济,增强各族人民的团结。要进一步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和党的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维护祖国统一的教育,大力表彰为民族团结进步作出贡献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使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提高民族团结的自觉性。要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对于人民内部矛盾,要用耐心说服、改进工作的办法来解决。要切实解决在改革开放过程中群众普遍关注的一些热点问题、难点问题,多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要加强法制建设,维护法律尊严,巩固人民民主专政,防范和打击任何破坏国家统一、分裂民族团结和破坏社会稳定的犯罪活动,粉碎敌对势力对我国进行“西化”、“分化”的图谋。
维护团结,保持稳定,各级党政干部负有重要的责任。今天有座的,有老干部,也有年轻干部;有本地干部,也有从外地调来的干部;有汉族干部,也有少数民族干部;有地方干部,也有军队干部。长期以来,大家为内蒙古的稳定和发展,团结合作,呕心沥血,无私奉献,做出了宝贵的贡献。希望大定继续努力,团结奋斗,共同把内蒙古的各项事业搞上去。内蒙古底子薄,经济发展水平与发达地区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因此,一定要认真贯彻江泽民总书记关于大力发扬艰苦奋斗精神的重要指示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保持和发扬我们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正确认识和对待手中的权力,廉洁奉公,艰苦创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驻内蒙古的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坚强柱石,多年来为祖国和内蒙古的稳定与发展,洒下了汗水,付出了心血,建立了功绩。在新的历史时期,要继续发扬我党我军的光荣传统,进一步加强军政、军民、警民团结,同各族人民一道,为内蒙古的稳定和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四、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城自治制度
加快内蒙古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增强民族团结,保持社会稳定,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民族区域自治法,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邓小平同志指出:“解决民族问题,中国采取的不是民族共和国联邦的制度,而是民族区域自治的制度。我们认为这个制度比较好,适合中国的情况。”要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就要进一步加强法制建设。1984年颁布的民族区域自治法,是我国实施民族区域自治的基本法律。今后在继续贯彻这部法律的同时,根据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情况,要逐步完善民族区域自治法律法规体系,依法保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还要加强自治机关的自身建设,使其成为高效、统一、廉洁的机关,更好地行使自治权。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特别要大力培养和使用少数民族干部。按照“四化”要求,既要培养党政管理干部,又要培养各类专业人才,以适应民族自治地方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五、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必须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在搞好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切实搞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长期以来,内蒙古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方面,采取了许多措施,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促进内蒙古的稳定和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今后,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精神,推动内蒙古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要对全区各族干部群众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教育,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教育,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文明城镇等活动,提高人民的思想道德素质。要大力表彰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人物,并给予必要的荣誉和待遇,弘扬正气,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必须大力发展科技、教育、文化事业,提高全区各族干部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要大力推进“科教兴国”战略。归根到底,两个根本性的转变、经济的发展、效益的提高,必须在各行各业大力发展新科技、新产品,必须培养高素质的人才,所以内蒙古的经济发展必须进一步加大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工作的力度,实行对新发明,采用新技术,开发新产品的奖励政策。要进一步发展教育,增加对教育的投入,合理调整教育结构,提高教育质量,以培养更多的合格人才。要大力发展文学艺术,满足全区各族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同志们,21世纪即将来临。全面实现跨世纪的宏伟目标,时间紧迫,任务艰巨。我们相信,内蒙古各族干部群众,一定会以自治区成立50周年为新的起点,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领导下,坚持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同心同德,努力开拓,把内蒙古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推向前进,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五大的胜利召开。
(新华社北京7月19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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