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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日前发布的一份报告预计,今年我国债券市场建设将加快,特别是在债券市场的统一方面,央行可能通过放开非金融机构在银行间市场的逆回购,允许商业银行进入交易所市场等措施,实现两个市场投资主体的完全同一,为两个市场的统一迈出实质性步伐。
报告建议,对于大中型企业而言,在当前经济形势下,应加大企业债券的发行力度,增强其自主融资能力。这几年国家实行积极财政政策,国债投资项目大大增加,但与此同时,企业民间投资增长却不快。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企业融资渠道不畅。在这种情况下,除了银行贷款外,增加企业债发行正是时机。一是股市泡沫的减少有利于企业选择发债方式进行融资;二是现在企业发债成本低;三是国债基准利率的形成有利于债券市场交易的统一。现在国债发行的利率已低于银行存款利率,表明基准利率正在向国债这一无风险融资利率转变,这将使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的价格趋于统一,也同时为企业债券的发行提供了合理的基准利率,有利于促进企业债券交易的活跃。除企业债券外,其他债券形式如市政债券等,也将随着城市基础建设力度的加大陆续推出。还有类似债券的资金长期信托产品还将增加发行。
报告还提出,随着金融一体化进程的加快,特别是银行股份制改革和业务创新的推进,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将有所发展。具体来说,以下领域近期内应成为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重点:第一,设立银行类金融控股公司。一些独立性较强的银行新业务,比如信用卡业务、保理业务、汽车消费信贷业务、基金及其他证券托管业务等,可以通过分设子公司的方式独立经营。第二,非银行金融机构之间的混业经营。证券、信托、保险等非银行金融机构,由于不吸收公众存款,其相互之间的联合不会导致公共金融风险。基于此,在政策上应鼓励非银行金融机构通过设立控股公司的方式进行混业经营,允许其控股不吸收公众存款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比如证券业务和信托业务在控股公司构架下即可实现混业经营。保险公司也可控股信托投资公司,将保险资金通过信托的方式加以运用。第三,加强对产业资本控股金融机构的引导。产业资本是我国金融投资的主要来源,对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的大型企业集团,只要其符合向金融机构投资入股的必要条件,应在政策上继续鼓励其投资。从实践看,企业集团对于金融机构的投资,除直接满足自身经营需要的财务公司外,已涉及到投资甚至控股银行、证券、保险等多个金融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