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改革思想的先驱者——刘少奇,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先驱者论文,思想论文,政治论文,刘少奇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革命战争中形成的领导制度在胜利后遇到新问题
一般来说,50年代新中国建立的社会主义政治体制是中国共产党人对马列主义理论的理解和苏联模式示范作用的共同结果,但其运行机制自然与党在长期革命斗争中形成的行之有效的领导方式有着直接的渊源关系。
中国共产党是在共产国际直接帮助下创建、发展起来的,列宁主义的民主集中制便成为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政治运行规范。关于民主集中制,1920年共产国际第二次代表大会通过的《加入共产国际的条件》规定:“加入共产国际的党,应该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建立起来。在目前激烈的国内战争时代,共产党应该按照高度集中的方式组织起来,在党内应该实行像军事纪律那样铁的纪律,党的中央机关应该拥有广泛的权力、得到党员普遍的信任,成为一个有权威的机构;只有这样,党才能履行自己的义务。”(注:贝拉·库恩:《共产国际文件汇编》第一册,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65年版,第152页。)但需要注意的是,民主集中制是在“激烈的国内战争时代”形成的领导制度。这是因为它主要处理的问题不是多元的利益分配而是实现一致的革命目标,它能够有效地动员群众并保证党集中强大的政治力量以取得革命战争的胜利;而且在革命成功之前一般不会发生复杂的权利冲突。经过漫长的战争岁月,历史自然地使人们习惯于这种集权模式,而权力与利益的非紧密关联又容易使人们丧失对政治腐败的警惕。进入执政建国的历史新时期以后,党面临着组织政权、建设经济的复杂决策课题,党员干部也无可逃避地和普通群众一样进入日常生活的利益分配格局。实践也表明,无论是决策中的主观主义,还是行政上有官僚主义,以及表现为以权谋私的恶性利己主义,都可以从这种权力配置格局和行政运行机制方面找到根源。可以说,建国后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在具体的领导制度上要求比战争时期相应地扩大民主,并需加强监督制约权力和保障群众利益的体制建设;这些处理不好就会对国家建设事业和党内政治生活造成严重影响,甚至在客观实际上偏离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战争时期形成的权力集中型领导制度在实践中容易导致建立个人权威主导的决策机制,甚至诱发个人崇拜,而这种政治文化又会与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形成复杂的共生关系。在历史上,延安整风运动不仅确立了毛泽东思想在全党的指导地位,并且产生了推定他为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主席和赋予“主席有最后决定之权”的组织结果。据师哲回忆:七大明确了毛泽东也是党中央的主席后,“他对‘主席’这一称谓很喜欢,他的解释是‘主席就是主要的一席,主人翁嘛’”,不同于西班牙、意大利共产党的“只是主持会议的主席”(注:师哲:《峰与谷》,红旗出版社1992年版,第167页。)。建国后,毛泽东担任党、政、军的最高领导职务,战争时期形成的个人决定权没有通过组织程序取消。1953年5月19日,中央办公厅曾因将中央会议决议只送刘少奇、周恩来审阅后就发出而受到毛泽东的严厉批评。他指示:“嗣后,凡用中央名义发出的文件、电报,均须经我看过方能发出,否则无效。”“过去数次中央会议决议不经我看,擅自发出,是错误的,是破坏纪律的。”(注:《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四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0年版,第229-230页。)显示了毛泽东继续享有在中央集体之上的某种特殊地位。另外,中央还建立党组织对政府的“分口领导”体制,并强化党委的决定权和中央对地方的领导。这样,在党的一元化领导原则和“大权独揽、小权分散”口号下,当新中国的政治体制、领导制度确立起来的时候,它已在某种程度上显露了国家社会权力横向集中于党组织、纵向集中于党中央、党组织权力集中于个人的一些特征。
实践证明,这种高度集权的领导体制自然会带来机构重叠、人事臃肿、党政不分、以党代政、以言代法等结构性弊端;而从政治结果上来说,定会影响党内民主政治生活,干扰党的集体领导和政府的民主决策,并带来某些不良的社会后果。
建国初,尽管刘少奇在明确反对“东欧搞无产阶级专政,我们就也搞无产阶级专政”之照搬苏联模式的教条主义;尽管他警告急于搞农业合作化是“空想的农业社会主义”,但在毛泽东1953年6月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同时严厉批评“确立新民主主义社会秩序”以后,他便放弃了“巩固新民主主义制度”之社会发展战略,这导致了新中国中断新民主主义实践而匆忙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历史性后果。据李锐回忆,“过渡时期总路线确定前后,有关三大改造尤其是农村合作化道路问题,直到1955年批‘小脚女人’走路,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组织,都存在过原则性的不同看法,可是这种不同意见没有很好展开民主讨论,而是由毛个人作出决定,或者只是一个批示,全党就习惯地一致执行了。”(注:李锐:《毛泽东的早年与晚年》,贵州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289页。)
总之,民主集中制作为一种政治制度原则应该坚持,但如何从体制上保证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政治目标和道德承诺却是必须进行理论思考和在实践中加以解决的问题。
二、直面现实的思考:改革与制度创新
历史在1956年给出一个重大契机。苏共二十大对斯大林错误的揭露和对个人崇拜的批判在整个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起到了解放思想的作用,而接着发生的波兰、匈牙利事件更严重地暴露了苏联模式的高度集权领导制度的弊端。这给世界也给中国以强大的冲击,它促使中国共产党探寻和正视在欢庆迅速完成社会主义改造和提前实现第一个五年计划的热闹场面背后存在的问题,有胆量也有参照地反思所走过的社会主义道路和所崇信的来自苏联的传统社会主义观念。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刘少奇在1956年底1957年初提出了政治改革的思想。
(一)等级制度开始萌芽,官僚主义是群众闹事的原因
1956年,欢庆社会主义改造的胜利和工业建设的成就本应成为新中国的主要节目,但未料在苏共二十大后竟面临社会主义阵营内部反苏、反斯大林模式引发武装骚乱的国际冲击和国内群众闹事此起彼伏的尴尬局面。社会主义制度确立之初便遇到挑战。刘少奇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原则,敢于直面社会主义实践中暴露出的弊端。他警告说:我们党的干部工作存在着严重的问题,使得“脱离生产的人越来越多”、“脱离群众的危险也越来越严重”;脱离群众是根本性的、十分危险的错误。“波匈事件就是脱离群众的结果。”他还具体指出了提拔干部、工资制度、工人农民生活悬殊、党与非党的待遇等方面存在的缺点(注:《刘少奇论党的建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1年版,第650-653页。)。为什么会出现上述问题呢?刘少奇注意到了恩格斯关于“要防止国家和国家机关由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的思想,由此阐发,他尝试提出一种理论。他说:有的领导人持有“站在人民之上的观点”,把群众“看作是属于自己管的手下人”;这说明“他已经不把自己看作是人民的一分子,而把自己放在与人民对立的地位,与人民群众对立起来。这个观点,不是无产阶级观点,不是群众观点,而是剥削阶级观点、官僚主义观点。……我们党、政府、国家、经济机关的领导人本来是人民群众的公仆,社会的公仆。现在我们有的同志已经变为老爷,把人民群众当作仆人,自己还不自觉。”(注:《刘少奇论党的建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1年版,第670页。)有些领导干部“生活待遇太高了”、“等级分得很清楚”。这“是不是开始萌芽了一种等级制度,社会主义之下的等级制度。等级制度是一种封建制度,我们抄袭了封建制度”(注:《刘少奇论党的建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1年版,第667页。)。
刘少奇坚持“阶级斗争已经基本结束”、“现在人民内部矛盾已成为主要矛盾”这一与八大精神相一致的结论,并具体阐释说:“人民内部的矛盾,现在大量地表现在人民群众同领导者之间的矛盾问题上。更确切地讲,是表现在领导上的官僚主义与人民群众的矛盾这个问题上。”利益分配不公,群众意见长期得不到回答和解决,矛盾激化起来就可能闹事。“所以,总起来讲,领导机关的官僚主义是引起闹事的原因。”(注:《刘少奇论党的建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1年版,第669页。)关于矛盾分析的理论,刘少奇严肃指出:“现在我们有些同志总想搞一个敌我矛盾是主要矛盾才好,以便于‘一棍子打死’。”以这样的“粗暴态度”,“打来打去,打得一塌糊涂,问题还是解决不了”。而如果能够切实解决各种经济问题和政治思想问题,及时地加强政治思想教育,“是不会发生闹事的”。但有些地方“说是教育群众,实际是整群众,只批评群众,自己不作自我批评”。鉴于这些复杂的情况,刘少奇旗帜鲜明地提醒说:“群众闹事中间,反革命分子是可能参加的,但是在今天,反革命分子只能够利用群众中的切身经济问题和政治思想问题来鼓动群众闹事。反革命分子不可能利用反革命的纲领和反革命的口号来鼓动群众闹事。所以群众闹起事来,即使有反革命分子参加,也要当人民内部问题处理。”(注:《刘少奇论党的建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1年版,第668页。)这样便把“阶级斗争已经基本结束”和“敌我矛盾已不是主要矛盾”的政治判断落实于具体政策和工作之中,而且也只有这样才可能把握住在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同时进行政治改革,以调整权力结构和利益分配关系的大方向。
(二)认真研究、广泛借鉴,进行政治改革和制度创新
如何正确处理群众闹事?如何从根本上铲除官僚主义、理顺各种社会关系以避免发生群众闹事?刘少奇尖锐地指出:对于一般原则“好像大家都懂,没有争论”,但一到实际工作中,一遇到问题,“什么群众路线、人民民主,都没有了,就只有‘老爷’”(注:《刘少奇论党的建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1年版,第682页。)。在八届二中全会上,他介绍了波匈事件,并提出自己关于政治改革的意见,初步阐发了进行民主制度建设的观点。他说,“鉴于若干社会主义国家的情况,国家的领导人员有可能成为特殊阶层,特殊的‘统治阶层’。”为了“使我们这个国家发展下去将来不至于产生一种特殊阶层,站在人民头上,脱离人民”,要进行教育,“还要规定一些必要的制度”。(注:《刘少奇论党的建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1年版,第644页。)
1.制定群众对领导机关和领导人员的监督制。他号召要认真研究人民代表大会怎么工作,如何监督政府。另一方面是新闻监督。对此,刘少奇曾指示新华社说:“你们要认真地讨论一下:新华社做国家通讯社好,还是当老百姓好?我看,不做国家通讯社,当老百姓好。”“外国新闻记者强调他们的新闻报道是客观的、真实的、公正的报道。……我们如果不敢强调客观的、真实的报道,只强调立场,我们的报道就有主观主义,有片面性。”他希望报纸起到监督作用,甚至提出“要学习塔斯社,同时也要学习资产阶级通讯社”的观点(注:刘少奇1956年5月28日对新华社的指示,有关内容可参阅1968年9月1日《人民日报》。)。谈到党委和党代表大会的监督,他强调,“不能只是反领导才叫违反纪律,领导者压制民主就不算违反纪律?”这既是对党内纪律存在某些事实上不平等现象的质问,也是对建立确保领导者与一般党员之间、上级与下级之间平等权利的党内民主制度的强烈呼吁。
2.规定权力限制。他说:“国家领导人员的权力应该有一定的限制,什么事情他有多大权力,什么事情不准他做,应该有一种限制。”否则容易出现“一说要控制局面,就要实行专政,对群众也实行专政”的错误(注:《刘少奇论党的建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1年版,第645页。)。这里刘少奇的阐述是简明而有针对性的,但确是当时反思苏联社会主义模式和分析中国的现实问题的一种新视角、一个大胆的法治思想见解,是建立约束权力主体行为机制的理性思考和严肃探索。
3.废除领导职务终身制思想。建国初期,出于政权建设、经济建设和各种组织机构建设的需要,党从军队、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中提拔和选用了大批的干部。因为事实存在着干部不同于群众的地位、待遇和荣誉,而又缺少对干部的选举、任免、任期、离退等方面的明确制度规定,有些干部产生了“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的情绪,干部队伍膨胀和机构臃肿、重叠的现象也开始显现,而且必然带来干部队伍难以更新调整、素质下降的后果。1957年2月他在为中央起草的关于今后干部工作方法的通知中指出:国家机关和企事业机关脱离生产和非生产工作人员已经过多,这在经济上极为不利,并且助长了官僚主义的发展。“现在对于生产人员脱离生产的道路还没有加以限制,而脱离生产的人员回到生产中的道路还没有开辟,这种情况必须迅速地加以改变,否则将造成严重的错误。”(注:《刘少奇年谱》(下卷),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年版,第385页。)而在此前的八届二中全会上,他对高层领导的任免也提出过意见。他说:“华盛顿在革命之后作了八年总统,又退为平民”;“艾森豪威尔当过总司令之后,又当过哥伦比亚大学校长,然后才去竞选总统”;“马歇尔当了国务卿之后,又去当红十字会长”。“这样的办法,我们是不是也可参考一下,也可以退为平民?”他指明:“资产阶级的有些制度也可以参考。”(注:《刘少奇论党的建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1年版,第647页。)刘少奇的这些话里虽然没在涉及“废除领导职务终身制”的用词,但所提出的正是这种思想。而且他敢于在政治上以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作比,表明在那一时期思想解放的大背景下,刘少奇探索改革道路的视野和胸襟是十分宽阔的。
4.取消特权。党中央在建国前夕就敲响了防止党员干部骄傲自满、腐化堕落现象的警钟,建国后还发起了一系列运动进行整肃,并不断强调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但刘少奇在八大上仍然不得不警告:“在党领导了国家政权以后,党内贪污腐化、违法乱纪、道德堕落的现象有了某种程度的发展,这种严重现象必须坚决制止。”(注:《刘少奇选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272页。)在八届二中全会上,他从制度建设的角度提出了取消特权的观点,说:“我们国家领导人员的生活水平应该接近人民的生活水平,不要过分悬殊。”“一些特殊的待遇,也可以叫特权,应该取消。”例如乘坐装有喇叭“可以不听交通指挥”的汽车、特殊供应、在人民中间影响不好的警卫措施,等等。刘少奇提醒说:这些事情似乎是小事,但“不知不觉地享受了特权”(注:《刘少奇论党的建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1年版,第646页。)。作为具有高级领导干部身份者能够提出建立取消特权制度的观点,这与单纯强调政治思想教育相比显然是更深刻的思想,是一个诚实的理想主义者直面现实的内省性思考。
三、刘少奇政治改革思想的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
恩格斯在谈到人类思维和科学发展的进程时曾经指出:“一个民族想要站在科学的最高峰,就一刻也不能没有理论思维。”(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76年版,第467页。)作为政治家,无论是从道德还是从科学的角度看,他应该不但在决策时于思想上和程序中都能反映民众的自然要求和现实利益,而且特别是能够以实证精神研究决策所带来的政治经济结果,从而以公正、科学的理论思维不断进行改革和制度创新,这样他才是一个坚守了政治家职业道德并真正具备科学修养和决策能力的领袖。本文认为刘少奇是中国社会主义政治改革的思想先驱者,正是在这种意义上的结论。
首先,刘少奇提出了“领导/群众”的社会主义改造后中国社会结构的分析模型。他指出:“管理国家财产的国家干部,本来是社会的公仆,可是不知不觉变成了社会的主人。如果没有一定的限制,自己分配多了”,这是不尊重、违背以至破坏社会主义所有制(注:《刘少奇论党的建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1年版,第677页。)。在这里,他抛弃了工人阶级、农民阶级、资产阶级以及知识分子、民主党派这种传统的阶级分析法,而从实际的政治地位和经济利益分配权的不同来捕捉社会分层的最新动向。他看到:“我们现在有脱离生产的道路,却没有回到生产中去的道路。……只进不出,脱离生产的人越来越多,官僚主义越来越多,脱离群众的危险也越来越严重。”(注:《刘少奇论党的建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1年版,第651页。)他还注意到,官僚主义领导者持有“站在人民之上的观点”,即享有“我是管你们的”、“你们应该听我的话”、“我有权力命令你们”的单向政治权力地位,并且正在形成事实上的经济利益和生活待遇的等级制分配制度。因此,刘少奇对国家领导人员有可能成为“特殊的统治阶层”和“新的贵族阶层”表示了特别的忧虑。这一实证理论是他提出政治改革的思想基础。
其次,刘少奇从坚持党的根本宗旨和维护社会稳定两方面论证了进行政治改革的必要性和迫切性。他说:领导干部本来是人民群众的公仆,但现在有的同志已经变为老爷;而人民内部的矛盾正是“大量地表现在人民群众同领导者之间的矛盾问题上”和“特别表现在分配问题上面”,这些矛盾“激化起来就可能闹事”。他还看到政治问题与经济问题的内在联系,指出:社会主义制度是按劳取酬,公平合理;“如果不按劳取酬,不公平合理,就阻碍生产力的发展”(注:《刘少奇论党的建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1年版,第666页。)。“社会主义所有制、社会主义分配,这个经济基础反映到社会主义的上层建筑,就是必须要有社会主义民主,让大家说话,要大家满意,才能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反之,“社会主义社会的上层建筑不关心基础,不为基础服务,反而伤害基础,就是官僚主义。总搞官僚主义、宗派主义,势必搞成人民和官僚主义集团的矛盾,直到这种矛盾转化为对抗性矛盾,人民就要起来推翻这个上层建筑。”(注:《刘少奇论党的建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1年版,第676-678页。)因此,他大胆地提出废除“社会主义之下的等级制度”,建立限制和监督权力主体的体制的政治改革任务。
最后,刘少奇提出的政治改革初步设想具有探索在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变迁中建立现代民主制度的意义。建国初期,刘少奇曾经提出“民主化与工业化”作为新中国建设的战略性目标,认为“民主化与工业化是不能分离的”(注:《刘少奇选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60页。)。但这一新民主主义理论的实践被急于向社会主义过渡的运动所打断。即便如此,刘少奇并没有放弃关于在制度建设上实现民主化的思考;我们看到,在50年代中期,他提出了更深刻、更丰富、更理论化的见解。从社会学理论分析来说,传统社会与现代社会的一个重要区别就是传统社会的成员普遍有着身份取向,而现代社会的成员则普遍有着成就取向。刘少奇呼吁“要堵死脱离生产这条畅通的道路”以及实行行政干部低于技术人员工资的制度、要求规定制度和限制特权以管理好成为“统治阶层”的几十万干部等等,就是要试图扭转追求干部身份的社会性价值取向而且是着眼于制度建设。从政治学理论分析来说,通过暴力革命建立的新国家政权,其人格化、意识形态化的革命权威在革命后社会中需要有一个合法性转换即建立制度化的政府权威的过程;而合法性转换的实现是通过宪政建设、进行民主选举、扩大政治参与、以代议制度和权力制约的结合来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完善国家制度化的程序和规则等来实现的。如果不能完成政治权威的合法性转换,就与普遍存在的政治参与和经济民主要求发生矛盾;因此当政治上的官僚主义和经济上的贪污腐败以及由此引发的民众抗议降低了国家行政的有效性时,当国家经济增长因管理体制的弊端、决策失误等不能实现并造成大量的资源配置不合理和浪费时,社会稳定就会受到民怨的挑战,国家权威的合法性也就面临着危机了。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实际进程来看,波兰、匈牙利所发生的严重动乱事件便证明了合法性转换的必要性;而刘少奇在波匈事件后提出的建立监督体制、规定权力限制、取消等级特权、借鉴选举规则和任期制度等政治改革设想正是实现国家权威合法性转换的应有内容,这是具有远见的思想探索。
刘少奇提出政治改革理论还体现在他的建党思想发生了由通过整风运动和个人努力提高党性的修养论向以民主监督制约、规范权力的制度建设论的转变,也是其修养论所代表的把理想人格作为实现理想政治的前提、道德与政治一体化的人治思想向制度建设论所反映的正视社会普遍存在的利益追求、呼吁以监督体制约束权力主体行为的法治思想的转变。值得注意的是,苏共二十大后在反对个人专断和倡导民主制度建设方面表明了相同性质观点的还有周恩来、邓小平等。然而,这种意见受到了毛泽东间接的批评,刘少奇等对政治改革的理论探索仅昙花一现便被阶级斗争的声浪狂潮所吞没了。而阶级斗争的重提,并且被作为唯一的社会政治结构分析理论重新主宰历史的发展进程,其结果就是激烈的社会政治运动、狂热的经济冒进和严酷的党内斗争接踵而至。进入60年代,国家经济和人民生活遇到严重困难。1962年初,在进行国民经济调整的同时,刘少奇以反思的立场对政治体制问题提出了空前激烈的意见,尖锐批评“独断专行”,甚至提出“要有公开的反对派”。这是他以政治改革的理念再次呼吁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的努力;但此时党内已经形成了复杂的矛盾格局,这种改革的呼吁本身就是敏感的,它已经没有与“阶级斗争,一抓就灵”的主流政治话语进行平等对话的可能,自然也就很难形成号召力。而到“文化大革命”时期,失去制度规范的中国政治狂乱至极,身为国家主席的刘少奇竟也为之所牺牲。这是刘少奇的个人悲剧,也是由于在建国后未能逐渐建立健全保证党内民主和社会民主的制度,给全民族带来的无可抗拒的历史性灾难。
直到改革开放的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以邓小平为代表的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才以反思历史、立志改革的姿态提出了以政治改革推动民主制度建设的任务,确信要“从制度上保证党和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化、经济管理的民主化、整个社会生活的民主化,促进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发展”(注:《邓小平文选》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36页。)。可以看得出来,邓小平在新时期的政治体制改革思想与刘少奇在50年代中期的理论探索有着某些继承发展的关系。但无论是在党内还是在有关的学术界,对刘少奇的政治改革思想的关注、整理和研究是非常不够的。联系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治体制改革所经历的曲折和所面临的理论贫困、实践踌躇的现实,应该说认真整理和充分研究、继承第一代领导集体的政治改革思想是基础性的工作之一;因为他们曾经是中国革命和建设最具热忱的理想主义者、付出最多心血和汗水的实践者和对种种利害得失体会最深的亲历者。从这一点说,无论是刘少奇的探索精神还是他的思想遗产,其现实意义都是不可磨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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