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工业的发展及展望,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能源论文,工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改革开放促进了能源工业的发展
建国初期,我国的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基本上是单一的煤炭型结构,煤炭占能源生产总量的96%左右、占消费的94%左右。随着我国石油工业的迅速发展,从六十年代开始,我国的能源结构有了较大的改善,初步形成了以煤为主、多能互补的主产和消费结构,煤炭在一次能源的生产和消费中的比重逐渐下降到75%左右,1994年石油、天然气和水电在一次能源生产中的比重分别增加到约17.4%、2%和约5.7%。
建国以来,能源工业的技术水平也有了很大提高,在许多领域已接近或赶上发达国家的水平。煤炭工业目前已具备设计、施工、管理及装备1000万吨级露天煤矿和大中型矿区的能力;石油工业已经自行勘探和开发了5000万吨级的大庆油田,形成了高含水期稳产和提高采收率的工艺技术,原油加工能力和技术水平也在不断提高;大型水、火电站的勘测、设计、建设和运行已基本立足国内,30万千瓦水电机组及60万千瓦火电机组的设计制造可以基本实现国产化。
改革开放为我国的能源工业增加了生机活力,加快了发展步伐。我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一大煤炭生产国和第三大电力生产国。与此同时节能工作成就显著。1981年到1994年十四年间,我国的单位国民生产总值能耗降低了47%,年均节能率为4.4%,能源消费和生产弹性系数分别为0.52和0.45,基本实现了开发和节约并举的能源发展方针。
能源工业的改革有了较大进展。能源产品的价格开始逐步走向市场;能源企业股份化试点及公司化改造在积极试行;集资办电、大家办矿、合作开发石油等政策,打破了过去独家办能源的格局,充分调动了中央和地方积极性。电力建设基金、煤炭、石油勘探资金等专项资金为能源工业发展提供了一部分稳定的资金来源。
能源领域对外合作及利用外资取得了显著成绩。海上石油从八十年代初开始对外合作进行风险勘探开发,到1994年底与15个国家和地区的59家石油公司签定了100个石油合同和协议,外国公司投入勘探开发资金40余亿美元。陆上石油自1985年南方十一个省区对外开放后,从1993年开始又相继开放了新疆塔里木及大庆等地区,与外国石油公司的合作正在进一步展开。电力工业与外商合资(合作)建设电厂及利用外资发展较快,山西阳城、浙江嘉兴、广东珠海、福建湄州湾等一批大型合资独资电厂正在建设。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政府贷款及国外商业贷款建设的电厂,从改革开放开始到1994年末已达131个,批准利用外资金额260多亿美元,设备容量5600多万千瓦,截止1994年底,电力建设已使用外资约120多亿美元,投产进口设备容量约2800万千瓦。
二、“八五”计划预计可超额完成
今年是我国“八五”计划最后一年,预计1995年底,全国一次能源生产可达12.2亿吨标准煤,“八五”年均增长约3.2%。其中煤炭12.7亿吨,原油1.48亿吨(其中陆上1.4亿吨,海洋800万吨),天然气170亿立方米。1995年发电量预计为10000亿千瓦时(其中水电和核电发电量分别达到1750和120亿千瓦时),五年年均增长约10%,预计到1995年底,全国发电装机将达到2.13亿千瓦。除天然气产量因向香港供气时间推迟到1996年初而受到影响外,其它指标均达到或超过“八五”计划指标。
煤炭工业贯彻执行中央、地方一起上,大中小煤矿并举的方针,“八五”期间煤炭生产稳定增长,年均增加产量4000万吨以上,社会库存一直保持在2亿吨左右,资源充裕,市场稳定,保证了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需要,发挥了能源工业的基础作用。同时一批大型煤炭基地,如准格尔、神府东胜、离柳等的加快建设,为今后煤炭工业发展打下了基础。
电力工业在“八五”期间得到了较快的发展,五年预计新增投产容量约7500万千瓦,年平均增长速度为9%,五年净增发电量约3800亿千瓦时,年平均增长速度为10%。华东、华北、东北、华中四个跨省电网装机容量都超过2000万千瓦时,并形成了以500千伏线路为骨干网架的电网;西北电网及广东、山东、四川等省网装机容量也超过1000万千瓦。一批大型及特大型电站,如二滩、三峡、北仑港、扬州二厂等开工建设。由于近年来电力工业持续快速发展,全国电力供应紧张状况有所缓和,电力供需矛盾得到缓解,拉闸限电现象已在为减少。但是随着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电力需求出现了新的特点,主要是峰谷差矛盾加大及地区间缺电状况不平衡,部分地区电力不足问题仍较突出。
石油工业的“八五”期间贯彻“稳定东部,发展西部,油气并举,扩大开放”的方针,实现了东部老油田稳产,海上及西部油田增产的目标。五年预计生产原油7.2亿吨,超额完成计划。同时在海洋及新疆油气勘探方面都有较大发现,为我国石油工业在“九五”期间继续稳定增长创造了条件。
“八五”期间,我国新能源和农村能源的开发研究与示范推广工作成果显著。预计到1995年底,全国省柴炉(灶)将达到1.6亿户,沼气560万户(年产沼气313.5亿立方米),人工薪炭林面积达到507万公顷,小水电总装机1620万千瓦;太阳能热水器将达到400万平方米,太阳灶14万台;太阳房600万平方米,农用温室27万公顷,太阳能光伏电池6000千瓦;风力发电总装机达到6.3万千瓦,地热发电装机达到2.86万千瓦,潮汐发电装机达到6000千瓦。“八五”在完成123个农村初级电气化县建设的基础上,又开展了200个县的农村初级电气化建设。
三、“九五”能源工业展望
为了实现我国经济发展的总体战略目标,在“九五”保持GNP8%的发展速度,实现中央五中全会提出的到2000年人均国民生产总值比1980年后翻两番的目标,必须保证相应的能源供应增长,逐步缓和能源行业的瓶颈制约作用。
我国能源的发展要按照中央五中全会的精神,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实行开发与节约并举,将节约放在首位;充分利用国内国际资源,以国内资源为主,以国外资源作为补充调剂;能源建设要以电力为中心,以煤炭为基础,加强石油和天然气资源的勘探开发,积极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改善能源消费结构,保持能源与国民经济和环境协调发展。
“九五”要继续贯彻大家办能源的指导思想,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今后国家将集中力量建设煤炭基地、坑口电站、大型水电厂、电网网架、能源专用运输通道及进行大型油气田的开发。主要为本地服务的能源项目由地方负责组织建设。
“九五”期间,我国能源工业要解决好一些重大战略问题:煤炭开发要解决好开发重心战略西移的问题,重点抓好神府东胜矿区及其外运通道的建设;电力建设要采取适当的政策措施,加快水电的开发,要推动西部丰富的水能和坑口电厂的电力向东部(沿海)缺能地区输送的设施建设;石油工业要集中力量加快新疆油气资源的勘探,查明资源情况。通过“九五”计划的实施,逐步形成“三西”、蒙东、云贵、豫北、黄河上游、长江中上游和大庆、胜利、新疆油气田等关系全局的能源供应基地。
电力工业发展方针要:
坚持开发与节约并重的方针,依靠技术进步,提高电能利用效率;
继续贯彻“政企分开、省为实体、联合电网、统一调度、集资办电”的方针;
贯彻因地制宜、水火并举、适当发展核电的方针,要优先开发水电,继续发展火电,在沿海缺能省份发展核电,同步发展电网;
坚持发展坑口电站,变输煤为输煤输电并举。火电发展要与环保紧密结合,加快开发煤炭洁净燃烧技术,推广应用烟气脱硫技术。积极研究和应用远距离超高压输变电技术。促进水电“西电东送”和坑口电站跨区送电;
水电要实行梯级、滚动开发,大中小结合、高低水头并举、综合利用的原则;
积极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适当发展海洋能、地热能等新能源;
加强电源结构调整,限制小火电发展。从“九五”开始,新建火电厂一般都要使用单机容量在30万千瓦以上的高参数、高效率的机组。
电力每年将新增装机1500万千瓦左右,预计到2000年,全国装机容量将达到2.9~3亿千瓦,发电量达到13500~14000亿千瓦时。
煤炭工业要贯彻执行中央和地方并举,大中小结合,有序开发的方针,积极开发建设一批大中型骨干矿区,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在努力提高煤炭产量和效率的同时,努力调整产品结构,发展多种经营;地方国营煤矿要不断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实现正规合理开发,走上有序健康发展的轨道;整个煤炭工业的生产技术和管理要上一个新台阶,以满足国民经济发展对煤炭的需求。
煤炭产量今后每年将以增产4000万吨的水平发展,预计到2000年,全国煤炭产量将达到14.5亿吨左右。
石油天然气工业要在加强勘探、增加探明储量和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的基础上,继续坚持“稳定东部、发展西部、油气并举、扩大开放”的方针。要大量增加勘探资金的投入,扩大对外合作,争取使西部地区能尽快成为我国石油生产接替和增长的战略要地。天然气,包括煤层气,是洁净的优质能源,我国后备资源丰富,要加大开发,走出前些年产量增长缓慢的局面。
东部各老油田要大力推行“稳油控水”、三次采油等新的工艺技术,提高油田开发水平,延长油田的稳产期。同时在外围盆地,要加快勘探步伐,发现新油田,及时投入开发。
西部地区要以新疆为主战场,组织好塔里木、准噶尔、吐鲁番盆地三个主要战略区的勘探开发。在充分利用兰新复线运输能力的同时,根据三大盆地的探明储量增长情况和总体开发计划,适时建设西部输油管线和下游配套工程。
海洋油气勘探开发工作,要实行“油气并举,向气倾斜”。海洋石油要做好已发现油田的评价和开发建设工作,继续坚持对外合作,争取吸引更多的外资投入海上石油的勘探开发。
四、能源工业发展拟采取的主要对策
1.强化节能
为了保证九十年代及2000年以后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必须把节能工作放在首要的位置,采取法律的、经济和行政的手段,加大节能力度。
(1)制定合理的国民经济产业政策,推动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调整,提高第三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优化产品结构,使工业更加轻型化,产品更加深加工和高附加值化,少用能源,实现结构节能。今后在东部沿海地区要限制高耗能产业的发展。
(2)加强节能立法,要尽快出台节能法,加强执法监督。同时要强化节能的政府职能,依法定期发布有关节能的具体规范标准和细则,包括强制淘汰的高耗低效机电产品目录和推荐的高效节能型机电产品目录。
(3)改善终端能源的消费结构,提高电力在电源消费中的比重。初步安排“九五”新增煤炭消费量中约80%将用于发电。此外,煤炭工业要扩大原煤入洗率,提高质量,增加品种,满足不同用户的要求,达到提高运输和燃用效率,减少污染的效果。原煤入洗比重要由1990年的不足20%,2000年提高到30%以上。
(4)采取经济手段支持节能目标的实现。国家将增加节能投入,同时根据我国的国情制定有关政策,对节能产品的生产和推广使用给予必要支持。
(5)采取适当的行政措施。政府可以采取限制高耗能产品的出口及其变通措施。今后基建和技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节能篇,要经能源主管部门的认可,否则项目建成后的能源供应不予保证。
2.多渠道筹集资金,增加对能源建设的投入
国家对能源工业继续实行投资倾斜政策,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能源建设投资在全国基本建设投资中的比重。国家提供的政策性贷款,优先安排和保证国家重点能源建设项目所需资金,并向中西部地区倾斜。国家能源投资将集中使用,重点用于国家煤炭调出基地、地方商品煤基地、大型水电基地、大型坑口水电、大型超高压输变电设施及能源新技术的开发应用。
发挥地方政府对能源项目建设的积极性。地方性的能源项目将主要由地方政府根据国家的总体布局及规划,筹集资金和组织建设。过去已经执行的能源专项基金及其它筹资政策经清理整顿并经批准后继续执行。
国家鼓励社会各行各业、集体和个人投资兴办能源企业。
积极利用外资,国际金融组织基金会、政府贷款将向能源行业倾斜。国家鼓励和吸收国(境)外资金直接投入能源建设,对外汇不能平衡的能源产品,国家优先供汇满足偿还外债需要。
3.推动跨地区联合办能源
为合理开发和配置能源资源,国家要鼓励跨地区办能源,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1)缺能省(市、区)按照国家产业布局政策,跨地区到煤炭资源富集地投资办煤矿(包括独资与合资),所生产煤炭的运输,将优先安排运力计划。
(2)国家鼓励地方或其它部门与石油部门合作开发中小型油气田。
(3)国家鼓励各缺电地区按照电力建设布局规划跨地区办电厂。电网调控要保证让投资方按协议(合同)规定得到分成的电力和电量。
国家有关部门将行使经济及行政调控手段保证上述措施的落实。
4.加快能源企业经营机制转换,增强活力
鼓励组建跨地区、跨部门,煤、电、运一体化经营的企业集团,实现优势互补,扬长补短,提高规模经济效益。
能源企业要实现一业为主多种经营,增强企业承担市场风险的能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5.充分利用国内国外能源资源
根据我国能源资源结构及分布情况,从长远看,国内优质能源如石油、天然气的生产将难于满足国内需要,我国自给自足、略有出口的能源供求形势必然会发生变化。因此,要在加快国内能源开发的同时,采取灵活的能源进出口政策,利用国际市场调剂国内煤炭、石油及天然气的供需余缺。在吸引国外企业投资于我国能源工业的同时,我国的能源企业也要积极参加国际能源资源的开发。
6.抓好能源外运通道和西电东送、北电南送的几项战略工程
(1)建设“三西”煤炭基地与东部港口间的铁路通道建设
“三西”地区是我国煤炭的主要供应地,2000年“三西”地区将需要外运4亿吨左右煤炭。为了将这些煤炭输送到经济发达的东部地区,除了在条件适宜的煤炭产地扩大坑口电站,以电能向东输送外,必须建设一批类似大秦线的联络我国东西部的铁路运输通道及相应的港口和向南北疏运的分流铁路。大秦线要完善配套到本世纪末运力要达到1亿吨以上,神木到黄骅港口的第二通道是关系到2000年前后我国能源供应全局的关键工程之一,必须加速建设。晋煤外运及陕煤外运的其它通道也要加紧改造、建设,提高运力。
(2)适时建设西部石油东送管道
西部石油在2000年前后将有较大发展,要根据西部原油产量增长情况,适时研究、建设西部石油东输管道工程。
(3)推动西电东送
为适应西(北)部坑口电厂和西南大型水电基地的建设和向东送电的需要,要安排好西电东送工程。国家要推动和协调东西部地区合作办电并建设跨省、区的长距离送电工程。九十年代主要安排:由内蒙东四盟的伊敏、霍林河、元宝山等煤电基地向大庆、哈尔滨、长春、沈阳等地送电的500千伏超高压输变电工程;由“三西”煤电基地,如达拉特旗、丰镇、托克托等厂到京津唐地区的500千伏超高压输变电工程;由红水河天生桥一、二级、龙滩等水电站到广东的500千伏超高压输变电工程;以及山西阳城、河南沁北等电厂到江苏、华中、宝鸡到四川等远距离超高压输变电工程。
7.加快农村能源商品化
目前我国农村的能源消费强度和利用效率都比较低,并且大量消耗生物质能,造成对自然生态环境的破坏。因此,加快农村能源建设也是我国能源建设的重要任务之一。“九五”期间,农村能源的建设主要是加快能源商品化,继续推广热效率高的省柴、节煤炉灶和民用型煤及生物质致密固化成型燃料的试点示范和推广,形成产业和完善服务体系。2000年前后要解决好农村生活用能,重点解决无电县和无电地区用电问题。大力发展中小水电、风能、太阳能、地热能和薪炭林等开发和综合利用,逐步向农村电气化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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