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代企业制度试点项目综述_国家部门论文

我国现代企业制度试点项目综述_国家部门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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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现代企业制度的试点工作,已在多个层面展开:国家确定的100户试点企业;各地、各部门选定的2000多户试点企业;国务院选择的三家全国性总公司进行的国家控股公司试点;国务院选定的56家企业集团按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从试点进展来看,各个方面都按照《公司法》和《试点方案》等法律法规,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作为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工程来抓,在落实试点机构,清产核资,制定和论证试点方案,开展宣传培训,组织试点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提高认识,深入学习探索

国家体改委、国家经贸委、各地区、各部门普遍开展了现代企业制度的培训教育工作,并利用报刊、电台、电视等新闻媒介进行专题宣传。年前,主管现代企业制度试点的国家经贸委、国家体改委分别在上海、天津举办试点企业的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全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会议”精神,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目标和内容,尤其国家体改委在天津举办的试点企业实际操作培训班,针对企业和试点工作的实际,制定了《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工作程序》,使企业普遍提高了认识,明确了下一步工作的具体目标、试点进程和阶段内容。广东、上海、北京等地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工作率先启动,本着“改组、改制、改造和加强管理相结合”的指导思想,不等不靠,积极创造条件,认真落实试点工作准备阶段的各项内容。

二、领导重视,组织工作落实

各级领导对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试点工作都十分重视,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亲自负责、有关部门参加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或建立了协调会议制度,明确了试点办公室的日常工作部门或牵头部门。国家体改委专门成立了试点工作办公室,还聘请了14位财会、企业管理、金融、税收等方面的专家教授,组成了试点工作咨询委员会,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会议,交流研究试点工作情况和问题。国家体改委负责联系的30家试点企业和1家国家控股公司试点的省部级负责人和日常工作机构,也已及时确立,积极投入试点工作。化工部、冶金部、外经贸部、石油天然气总公司均及时成立了由部长或主管副部长任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了负责试点日常工作的司局或机构;外经贸部成立了由主要司局参加的试点办公室,办公室主要领导专门从事试点工作;化工部正式下发了《化工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领导小组的通知》;建设部、内贸部承担试点工作的司局也都向部领导上报了落实试点组织领导机构、开展试点工作的方案报告。建设部向各地区、各部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建筑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加强领导,大胆改革和探索,帮助解决试点中的问题,为试点企业当好后盾。并在全国试点工作会议以后,及时地进行传达,并在上海召开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工作会议。

全国各地的试点企业均成立了由主要领导负责、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确定了负责日常工作的试点办公室,明确了联络员。

三、议定规划,拟写试点方案

据了解,各地、各部门和试点企业都已经先后制定了现代企业制度试点方案和实施办法。广东省、上海市在本地的现代企业制度试点方案总体思路中都明确提出,要以国有大中型企业为重点,在全国率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广东、辽宁、天津、甘肃等省市都比较早地制定了试点方案,通过制定方案,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打基础。

各试点企业均组织人员认真拟写本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试点方案”。在拟定试点方案时,既充分贯彻落实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又切实反映企业的实际状况,重在制度创新。同时,还针对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中的难点重点,制定了若干个配套方案,如清理债权债务、制定公司章程、建立社会保险制度等。目前,都在积极筹备或初步进行“方案”的论证和修改工作。上海的六家国家试点企业、保定变压器厂等已在5月份完成了省级论证,正式进入实施阶段。长春高新技术产业股份公司、四川沱牌酒厂、深圳华强电子公司不久也将完成最后论证。在制定方案的同时,有些企业还对以往一些企业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如广州味精食品厂修改完善了企业内部劳动、人事、分配等制度;有些企业抓紧论证上报技术改造项目,如四川沱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已上报“三废治理、资源综合利用技改”、“结构调整续建工程”等五个项目。目前,大部分试点企业正对《试点方案》进行认真地论证,精心修改完善,根据试点目的和原则的要求,修订的基本原则是增大“三改一加强”的力度,即必须做到改制、改组、改造与加强管理相结合,强调规范性和创新性,目标是通过今年的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在理顺产权关系、建立多法人的有限责任公司、建立科学的企业治理机构、实施《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条例》、减轻企业债务负担、增补国有企业生产经营资金、实行产权流动、分流企业富余人员、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等难点上有所突破,为确立完善的法人制度、企业资产投资主体制度、企业的有限责任制度、公司内部组织管理制度等打下基础。

四、清产核资,做好基础工作

各地各部门按照国务院的要求,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实际出发,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全面的清产核资工作进一步展开:一是对本地、本部门的国有企业户数进行清查,统一编制国有企业代码;二是对国有企业占用的土地进行清查和估价,逐步建立国有土地基准价制度;三是认真核实企业法人财产占用量,核定国家资本金,并将本年度完成的清产核资数据与前几年完成清产核资数据进行衔接,检查落实清产核资各项政策落实情况。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各级审计、监察部门也加强了对清产核资工作的监督和检查,防止走过场。

大多数试点企业都在前几年已初步完成清产核资工作的基础上,积极进行资产评估,界定产权,并根据试点工作的要求,正在进一步摸清企业有无潜亏、资产损失、贷款损失、闲置资产、债权债务、“拨改贷”等情况。还未进行清产核资的企业,也都抓紧工作,力争早日摸清企业情况,按期完成试点第一阶段的工作目标,为下一步的工作夯实基础。从参加建立现代企业试点工作的100户企业的初步摸底调查的结果看:1994年百户企业资产总额为2664亿元;负债总额为1802亿元。资产负债率平均为67.6%。其中,47户负债率在60~80%,23户负债率在80%以上。百户企业的拨改贷本金余额是53.97亿元。1994年有4户是亏损企业。

五、理清思路,制定配套政策

从去年年底到目前,各试点企业按照全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会议的精神,依据国家文件规定的试点工作程序,本着“三改一加强”的指导思想,不等不靠,积极创造条件,认真落实试点工作准备阶段的各项内容。全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以后,国务院《关于选择百家国有大中型企业进行现代企业制度试点的方案》继续在完善修改,各有关部门联合制定的12个现代企业制度试点配套改革措施,也紧锣密鼓地在协商论证,征求有关方面和企业的意见。在日前召开的“全国‘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座谈会”上,劳动部、国家经贸委下发了《关于配合企业深化改革试点做好失业保险工作的通知》;国家经贸委、国家教委、劳动部、财政部、卫生部印发了《关于若干城市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分流富余人员的意见》;中组部、国家经贸委、人事部印发了《关于加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国家经贸委、国有资产管理局印发了《关于监督机构对国有企业派出的监事会工作规范意见》。另外,国家体改委、国家经贸委、国家工商局制定的《国务院关于原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依照〈公司法〉进行规范的通知》和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经贸委起草的《关于将部分企业“拨改贷”资金本息余额转为国家资本金的意见》都已上报国务院。国家体改委拟定了《关于企业债务重组的试点意见》,并与有关部门一起,选择了西安、宁波两个综合配套改革城市进行试点。广东省把“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作为企业改革的重点,选定了250家企业(其中广州市30家,深圳市28家)进行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已完成了组建领导机构、制定试点方案、清产核资、界定产权等基础工作,进入了具体实施操作阶段。1月24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转发了广东省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协调会议通过的《关于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与管理的意见》、《关于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中国有企业历史债务的处理意见》、《关于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实施社会保险的意见》、《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和经理的管理意见》等四个文件。2月22日,又批准转发了《关于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党组织工作的意见》和《关于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工会和职工民主管理工作的意见》。

六、转机建制,扎实推进试点

各地、各部门和企业在实际工作中,坚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方向不动摇,坚持推进试点工作不动摇,务实创新,积极探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有效途径,突出体现了“三个结合”,即:制定试点方案与制订“九五”规划相结合,与制订1995年工作重点相结合,与“三改一加强”相结合。认真处理好四个关系。一是“前与后”的关系。主要是正确处理以往的企业的改革与新一轮企业改革的关系,前者是基础和量的积累,后者是继续和质的飞跃;二是“一与多”的关系。主要是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过程中,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采取分类指导的方法;三是“点与面”的关系。主要是正确处理试点企业超前试点和面上企业整体推进的关系;四是“创新和稳定”的关系。主要是在试点过程中,既致力于改革的全面推进,又保持经济持续发展的好势头。

据了解,各试点企业在界定产权,明确权责的同时,因“企”制宜,按照财产构成选择多种企业组织形式:有的是通过国有资产授权,形成在国民经济中起支撑作用的特大型企业集团;有的是以品牌产业、产品为龙头,实现公司经营规模和经济实力的迅速膨胀;有的是通过创立规范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党组织、职工和经营者的作用;有的是困难企业通过加大改革力度、优化存量资产,重新塑造富有生命力的市场竞争主体;有的是通过政企分开、政资分工,发展为跨行业、跨地区的现代化大型企业集团。如中化公司、天津立达公司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积极进行综合商社的试点;江西新余钢铁公司,上海三维制药公司、中石化公司进行国有独资公司的试点。天津的25家试点企业中,有6家企业将改建为国有独资公司。不论采取何种形式,各试点企业在实际操作中,注意把握以下几点:第一,企业进行改制,必须经原资产所有者或其授权机构批准;第二,以企业的全部或部分准备投入的资产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认真进行清产核资,清理债权债务,进行产权界定;第三,资产评估必须由国资部门立项委托有评估资格的机构进行,并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核准、确认;第四,企业改制,必须有可行性研究报告、公司章程等文件,还要由体改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改制方案进行论证协调;第五,公司章程和公司组织机构的成立,必须严格按《公司法》的要求进行。这些做法为试点企业改制成功和规范化运作提供了可靠的保证。

回顾分析今年1至6月的试点情况,总的来看,各地、各部门、各试点企业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这一宏伟大厦,认真扎实地做着基础工作。改革促进了发展。但在前一阶段的工作中,也较集中地反映出一些问题:

一是确立国有资产投资主体,以及相应的职责权利和运作方式比较困难。实践表明,只有明确了国有资产投资主体,公司组织形式和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等一系列问题才便于解决,目前,大多数企业都面临着这个首要问题。企业担心,搞不好,行政部门变成“翻牌”公司,“婆婆加老板”,对企业不必要的干预更厉害。

二是盼望国家试点方案和配套文件尽快出台,有“等”、“靠”现象。一些试点企业担心地方、企业率先出台的方案和配套文件,一旦与国家将来颁布的方案和配套文件不一致,就要走弯路。

三是组建科学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难度较大,担心在企业改制时,上级主管部门职能没有转变,仍以行政手段强行给企业派董事会、经理层的人选,不能依法形成职责明确、相互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四是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工作中,一些企业仅限于对帐上有形的固定资产的评估,而对在企业中占有一定比例的无形资产,以及企业占地估价工作,多未涉及。尤其是对这部分资产大都心中无数,既无定量标准,也缺少扎实的基础工作。此外,这次清产核资中,也有些规模和装备水平大体相当的企业,资产增值率却相距甚大,这里是否存在核定标准口径不一的问题,值得考虑。

另外,怎样调整企业组织结构,分类清理债权债务,分流企业富余人员,完善企业法人制度,建立技术更新改造制度,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制度等问题,也都是第一阶段工作中普遍遇到,下一阶段亟待探索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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