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投资治理与长期发展”四本基础书的发展及其贡献价格的价值_宋史论文

《續資治通鑑長編》四庫底本之發現及其文獻價值,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底本论文,續資治通鑑長編论文,文獻價值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李燾《續資治通鑑長編》(以下簡稱《長編》)是宋史研究的基本文獻,歷來爲史家所矚目。《四庫全書總目》稱“其淹貫詳贍,固讀史者考證之林也”①,可謂恰如其分。然而,此書卷帙浩繁,向無足本傳世。現存之本分爲兩個版本系統,其一爲南宋書坊所刻五朝節本系統(凡一百零八卷,以子卷計則一百七十五卷),其二爲乾隆間四庫館臣從《永樂大典》中輯出的七朝本系統(五百二十卷)②。相較而言,後一系統更爲完備,故而爲治史者所青睞,學界習知者包括文淵閣四庫全書本、文津閣四庫全書本、嘉慶二十四年(1819)愛日精廬活字本、光緒七年(1881)浙江書局刻本。其中活字本實據文瀾閣傳抄本擺印③,而浙江書局本係以活字本爲底本,校以文瀾閣殘本。上世紀七十年代以後出版的中華書局點校本又以浙江書局本爲底本,以文津閣本、活字本爲通校本,參校宋刻節本,成爲當今學界最通行的版本。以上皆可歸入四庫閣本系統。然而,閣本系統《長編》存在着四庫本所共有的諸多問題,主要是民族語譯名遭到篡改,涉及胡虜夷狄等違礙字眼的内容遭到删削等④。儘管研究者嘗試通過參校其他傳世文獻等手段,對《長編》進行局部的復原工作,但這終究無法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幸運的是,筆者發現湖南圖書館藏有一部《長編》的四庫底本。經研究,此本大致保留了館臣篡改前的原始面貌,爲全面復原七朝本《長編》提供了可能;同時,該底本對於研究《永樂大典》輯佚、民族語名改譯等四庫學問題也具有重要的學術價值,值得我們高度重視。

      一、《長編》四庫底本的基本面貌及其性質

      湖南圖書館所藏抄本《長編》(典藏號:善221/20—2),五百二十卷,目録二卷,凡200册。每半葉八行,行二十一字,白口紅格單魚尾,四周雙邊(見書影一)。鈐有“翰林院典簿廳關防”滿漢文長方印⑤、“翰林院印”滿漢文大方印、“臣許乃普”、“趙唐榮印”、“南嶽圖書館藏”、“湖南省中山圖書館珍藏”等藏書印。其中多有硃、墨筆塗乙痕跡(見書影二)。

      《湖南省古籍善本書目》僅將此本簡單著録爲“四庫全書底本”⑥,而未作詳細介紹,故長期以來並未引起學界重視,自然也無人注意到它珍貴的文獻價值。筆者于2014年初在湖南圖書館查閲此本,認定其確爲四庫底本,理由有三:其一,從藏書印判斷,“翰林院典簿廳關防”印及“翰林院印”均爲四庫底本的重要標識,前者更是早期四庫採進本及大典本的專用印鑒⑦;其二,從用紙、行款上看,白口紅格棉紙爲四庫館專用紙張,八行二十一字也是四庫底本的通用行格;其三,隨處可見的硃墨塗乙也是四庫底本的一個重要特徵。

      

      書影一:行款及部分藏書印

      

      書影二:修改痕跡

      另外,從藏書印還可推測出《長編》四庫底本從翰林院流出,最終落户湖南圖書館的大致過程。此本鈐有“臣許乃普”印,按許乃普乃道咸名臣,初以翰林院編修充實録館纂修提調,後官至刑部、吏部尚書,兼任實録館總裁。同時,許氏還是著名的藏書家,插架甚富,其中多有自翰林院流出者,如《朝野類要》的四庫底本即爲其所藏⑧,這些翰苑之物或許皆爲許氏在館中任職時所得⑨。《長編》四庫底本應該也是經由許氏之手流出⑩,迨其歿後,藏書散逸四方,此本幾經輾轉(11),民國年間進入湖南公共藏書系統。起初藏於南嶽圖書館(1933年成立於衡山),建國後該館所藏古籍爲湖南省中山圖書館(1970年更名爲湖南圖書館)接收,最終落户湘圖。

      以上將此《長編》抄本認定爲四庫底本,不過是一個籠統的判斷,至於它究竟是《永樂大典》輯本整理過程中哪一階段的本子,還需要結合其具體内容加以分析。與現存四庫諸閣本及刻本相比,《長編》四庫底本以下三方面特徵尤其值得注意。

      第一,《長編》四庫底本之譯名皆保留館臣改譯前的原貌,並在其旁圈註應改之譯名。以下通過比勘宋本、《大典》殘本及其他文獻,聊舉兩例略加説明。

      (1)卷二六二熙寧八年四月庚辰,四庫底本原作:“蕃官副軍主李磨氈角授三班借職。”“磨氈角”,墨筆改作“默戩覺”,文淵閣本、文津閣本、活字本、浙本及點校本皆同。按《永樂大典》引《長編》即作“磨氈角”(12)。又同月甲申條,底本原作:“馬銜山後欺當族蕃部打波説諭趙醇忠及母妻等來降,又誘洮州邦令酋首居岷州城北,遂成蕃市。”其中“欺當”、“打波”、“邦令”,墨筆分别改作“錫丹”、“達克博”、“巴淩”,此三名文淵閣本、文津閣本、活字本、浙本、點校本皆與墨筆改譯者相同,而《永樂大典》引《長編》則與四庫底本一致(13)。

      (2)卷五一七元符二年十月丁未條,四庫底本原作“鵝毛兀都城、囉咓抹逋城、厮歸丁、南宗堡、膔哥城係要切之處”,其中“鵝毛兀都”、“囉咓抹逋”、“膔哥”,墨筆分别改爲“阿密鄂特”、“魯旺瑪爾布”、“羅格”。此三名文淵閣本、文津閣本、活字本、浙本、點校本皆爲改後之譯名。又“厮歸丁”墨筆改爲“斯桂鼎”,文淵、文津閣本同,而活字本、浙本、點校本則作“斯嚕丹”;“南宗”墨筆改作“鼐宗”,文淵閣本、活字本、浙本、點校本皆同,而文津閣本仍作“南宗”。按《宋會要輯稿》載此事作“鵝毛城、羅瓦抹逋城、廝歸丁、南宗堡、膔哥城係要切之處”(14),所記諸城之名與《長編》四庫底本略同,均爲宋時譯名。

      就筆者所見,此四庫底本原文中的民族語名皆未遭到館臣改譯,全部保留了《長編》的原有譯名,彌足珍貴。下文將對此作進一步闡發。

      第二,《長編》四庫底本涉及胡虜夷狄等違礙内容者,在此本抄成以前已做過少量改動,但大部分仍存其原貌。兹摭以下三卷爲例略加説明。

      (1)卷五八景德元年十二月戊子條載宋真宗語,四庫底本作“北陲自古爲患”,其中“北陲”二字宋本《長編》及《長編紀事本末》皆作“北狄”(15),可見此本抄成之前已有諱改。然同卷十二月辛丑,將作監丞王曾言:“古者尊中國,賤夷狄,直若手足。二漢始失,乃議和親,然禮亦不至均。今若是,是與之亢立,手足並處,失孰甚焉。狄固不可啓,臣恐久之非但並處,又病倒植,願如其國號契丹足矣。”檢文淵閣本、文津閣本、活字本、浙本,此段僅作“是與之亢立,失孰甚焉,願如其國號契丹足矣”,其餘文字皆被删去,而宋本《長編》及《長編紀事本末》則與四庫底本同(16),知底本此處尚未經删改。

      (2)卷二六二熙寧八年四月戊寅,宋神宗曰:“中國兼燕秦楚越萬里之地,古所以勝外敵之國皆有之。”又同日吴充上言曰:“監牧不當廢,若外敵旅拒,馬不可買,中國如何得馬?”此二段四庫底本原文各出現一處“外敵”,但《永樂大典》殘本兩處皆作“夷狄”(17),説明底本抄成前已經諱改。然而,此卷中類似之違礙字眼甚多,底本原文又多有未改者,如丙寅條小注多次提及“遮虜軍”,“虜”字旁有墨筆改爲“邊”,文淵、文津閣本亦作“邊”;同條下文又稱“許夷狄者不一而足”,底本無改動痕跡,而文淵、文津閣本則改“夷狄”爲“外國”,可知四庫底本抄成之前諱改尚不徹底。

      (3)更能集中反映四庫底本諱改情況的是卷二七。此卷多載宋遼戰事,故頻繁出現胡虜夷狄之類的字眼。兹將此卷相關文字與宋本比照如下。

      

      如表1所示,《長編》原文所見胡虜夷狄等違礙字眼,四庫底本僅有五處與宋本不同,當諱改於底本抄成之前;其餘大部分則仍與宋本一致,而是在此本中用墨筆做了進一步修改,這些修改意見在諸閣本中均有不同程度的體現。由此可見,此底本雖然在抄成之前已經過初步諱改,但改動之處爲數較少,很大程度上還保存着《長編》的原貌。

      第三,《長編》四庫底本在抄成時已有部分館臣按語,後來又有進一步修改、增補。試以卷一建隆元年正月辛亥條爲例略作説明。此條通行諸本皆作:

      石守信自義成節度使、殿前都指揮使爲歸德節度使、侍衛馬步軍副都指揮使,常山高懷德自寧江節度使、馬步軍都指揮使(按《宋史》作江寧軍節度使、侍衛親軍馬軍都指揮使)爲義成節度使、殿前副都點檢,厭次張令鐸自武信節度使、步軍都指揮使爲鎮安節度使、馬步軍都虞候,王審琦自殿前都虞候、睦州防禦使爲泰寧節度使、殿前都指揮使,遼人張光翰自虎捷左廂都指揮使(按虎捷左廂,《宋史》及《宋史記》皆作虎捷右廂)、嘉州防禦使爲寧江節度使、馬軍都指揮使(按寧江,《宋史》及《宋史記》皆作江寧),安喜趙彥徽自虎捷右廂都指揮使、岳州防禦使爲武信節度使、步軍都指揮使,官爵階勳並從超等,酬翼戴之勳也。

      此段共有三條按語,皆係四庫館臣以《宋史》及王惟儉《宋史記》校《長編》(18)。其中“按《宋史》作江寧軍節度使、侍衛親軍馬軍都指揮使”一條,在四庫底本中的位置與通行諸本相同;“按虎捷左廂,《宋史》及《宋史記》皆作虎捷右廂”一條,四庫底本原置於段末,後由墨筆勾移至“虎捷左廂都指揮使”職名下。這兩條按語字體、墨跡皆與底本正文同,惟作雙行小註,當是與底本一併抄成;而第二條勾移之跡則異於正文,或係後來所爲。至於“按寧江,《宋史》及《宋史記》皆作江寧”一條,則爲底本原文所無,係另筆補入,字體、墨跡與正文迥異,顯爲此本抄成後纂修官所增,天頭又有硃批云“雙行增入”,當出於總纂官之手(説詳下文)。由此可見,部分館臣按語在四庫底本抄成時即已寫就,而在此本之上又續有增補。

      綜合上述民族語名改譯、違礙字眼諱改及館臣按語三方面情況來看,這部《長編》四庫底本雖已經過初步的整理與修改,但仍在很大程度上保存了較爲原始的面貌。近年來有關四庫館與《永樂大典》輯佚問題的研究表明,剛剛從《永樂大典》中輯出的稿本往往非常粗糙,是没有經過纂修官處理的草本,可稱爲《大典》初輯稿本。而纂修官在此草本上進行分卷、初步整理後,會重新謄録一個本子,據此做進一步的修改工作,稱爲二次修改稿本。修改完畢之後,有時還會再謄抄一次,形成三次修改稿本,一般來説三次修改稿本改動極少,已與諸閣本相差無幾(19)。根據上文談到的情況來判斷,湘圖所藏《長編》四庫底本顯然不是《大典》初輯稿本,亦非三次修改稿本,而當爲此書的二次修改稿本。

      二、《長編》四庫底本的抄成與修改時間

      在初步弄清湘圖所藏《長編》四庫底本的性質之後,我們有必要對其來歷做一番更爲深入的探究。這一四庫底本究竟是何時抄成的?在此之上進行的修改工作又持續到什麽時候?要解決這些問題,需將《長編》四庫底本所提供的綫索與相關四庫學文獻結合起來加以考察。

      關於《長編》四庫底本的抄成時間,最直接的綫索來自其卷首提要。此本提要末署“乾隆四十三年閏六月恭校上”,該落款與底本的抄成時間有何關聯?這要從《長編》的輯佚過程説起。

      我們知道,四庫館於乾隆三十八年二月正式開館,當時的主要工作即是從《永樂大典》中輯出佚書。《大典》引書大致有兩種形式,一種是整部抄録,另一種則爲零散引用。前一種的輯佚工作相對簡便易行,因此在開館初期館臣的首要任務是將成部之書先行抄出,《長編》即屬於此種情況。四庫館總裁官于敏中給總纂官陸錫熊的信劄中保留了有關《長編》輯佚情況的珍貴史料。乾隆三十八年八月初二日,于敏中致函陸錫熊云:“李燾《長編》,宋英宗以前既有舊本,似草本止須抄神哲兩宗,較爲省便。但不知英宗以前舊本較之《永樂大典》詳略多寡若何,如並無分别,則大爲省便耳。”(20)此函中所稱“舊本”當指此前已爲人所知的五朝節本(凡一百零八卷),而所謂“草本”者無疑就是指《大典》初輯稿本。當時于氏扈從清高宗避暑承德,對《大典》本的具體情況及四庫館的工作進度不甚明瞭,鑒於《長編》卷帙浩繁,抄寫不便,故致函問詢,並提出了一個減少輯佚工作量的建議。不過僅僅三日之後,于氏的另一信劄即稱:“《長編》既已抄得,自爲省便。”(21)由此推斷,于氏已於陸錫熊處得知,《長編》草本是時業已抄訖。可見最遲至乾隆三十八年八月初,《長編》的輯佚工作已初步完竣,形成了一部《大典》初輯稿本。

      上文提到,《大典》初輯稿本只是一個粗糙的草本,需在此基礎上劃分卷帙、整理校勘、添加按語、撰寫提要,而這一系列工作都要由纂修官來完成。關於四庫館中負責《長編》輯佚整理工作的纂修官,學界雖有討論,但皆未得要領(22)。其實,這個問題是有明確綫索可考的。一般來説,收入《四庫全書》的《大典》本文獻,諸閣本每册封底僅記録謄録監生的姓名(部分封底載分校、總校之名),然而幸運的是,筆者發現文淵閣本及文津閣本《長編》每册封底頁均明確寫有負責該册整理工作的纂修官姓名,彌足珍貴(23)。這些纂修官共計三十人,依次爲鄒亦孝、勵守謙、周興岱、楊壽楠、陳昌圖、張家駒、鄒玉藻、王嘉曾、黄良棟、莊承籛、陳初哲、徐天柱、吴壽昌、劉湄、秦泉、蕭際韶、黄軒、吴典、王爾烈、林樹蕃、閔思誠、陳昌齊、俞大猷、平恕、鄒炳泰、莊通敏、黄壽齡、彭元珫、王汝嘉、蘇青鼇,每人負責十幾至二十卷不等(24)。從此人員規模可以想見,《長編》的整理的確是一項複雜而浩大的工程,將《大典》初輯稿本整理爲二次修改本,即便是三十位纂修官分工合作,從整理到謄録亦需耗費頗多時日。按照四庫館的工作流程,負責撰寫提要的纂修官在寫完提要正文後,通常會將落款時間留空,而具體時間則在全書抄成後填寫。《長編》四庫底本提要末署“乾隆四十三年閏六月”,應該就是此本的最終抄成時間。考慮到該書整理工作的繁劇程度,從乾隆三十八年八月抄成初輯稿本,到四十三年閏六月完成二次修改本,前後歷時五年也是合乎情理的。

      接下來討論《長編》四庫底本的修改時間。從下文談到的情況來看,四庫館臣在此本上進行的修改工作持續了很長一段時間。關於修改時間的上限,筆者暫未發現明確證據,不過揆諸情理,二次稿本抄成之後,應該很快就會對它進行文字校訂、内容諱改之類的修改工作,故乾隆四十三年閏六月即可大致看作《長編》四庫底本的修改時間上限。

      這裏需要重點討論的是《長編》四庫底本的修改時間下限問題。以下從文淵、文津閣本譯名的挖改,以及文瀾閣本與四庫底本的差異兩個方面來加以考察。

      其一,由文淵、文津閣本譯名的挖改情況可以初步判斷四庫底本的修改時間下限。

      文淵、文津閣本《長編》分别抄成於乾隆四十六年九月和同年十二月(25),筆者發現,此二閣本所見譯名存在大量挖改痕跡,將其與四庫底本上的墨筆改譯文字相對照,可據以判斷四庫底本修改時間的大致範圍。

      兩閣本《長編》存在普遍的譯名挖改現象,而其所改譯名與四庫底本之墨筆改譯者有着明確的淵源關係。如卷二六二熙寧八年四月癸未條,文淵、文津閣本作“賜蕃官温必魯揚家絹五百,温必魯揚官至侍禁”,其中兩處“温必魯揚”之筆跡與上下文迥然不同,且後者四字僅占兩字空間,字距緊密,明顯爲後來挖改所致。查四庫底本此句原作“賜蕃官温劈羅延家絹五百,羅延官至侍禁”,其中“劈羅延”三字旁有墨筆改爲“必魯揚”,後一句“羅延”二字旁有墨筆改爲“温必魯揚”四字,知兩閣本即據此挖改。又如卷五一六元符二年閏九月壬辰條,文淵、文津閣本作“總噶爾首領結欽角四擒小阿蘇”,從字體、字距判斷,其中“總噶爾”當係由原本二字挖改而成,檢四庫底本原文正作“宗哥”二字,旁有墨筆改爲“總噶爾”。類似例證俯拾即是。文淵、文津閣本皆抄自四庫底本,而兩閣本中的譯名却普遍存在挖改現象,這只能説明一個問題:在乾隆四十六年將《長編》抄入文淵、文津閣本之時,四庫底本尚未改譯完畢。

      根據纂修《四庫全書》檔案提供的綫索,文淵、文津閣本的挖改很可能是在乾隆五十二年覆校時進行的。乾隆五十二年六月初三日上諭稱:“據御史祝德麟奏,《四庫全書》内關涉遼、金、元三朝事跡者不少,請將前此輯成之《三史國語解》交武英殿,趕緊刊刻完竣,先刷多本,分給現在校勘各員,隨時將應行譯改之人、地名,照國語解逐一挖改,可省將來再行檢改等語。所奏亦是。……現命大小臣工將文淵等三閣書籍覆加校勘,凡有關涉三朝事跡應行譯改人、地名者,自應乘此校閲之際,令校書各員隨時簽出,挖改畫一,自可省重複檢閲之煩。”(26)北四閣《四庫全書》抄成後,曾先後於五十二年、五十六年兩次進行全面覆校,而其中民族語名的改譯及違礙内容的諱改主要是在五十二年初次覆校中完成的(27)。此次覆校開始於乾隆五十二年五月,祝德麟的上述建議正是此時提出的。祝氏主張覆校時應根據《三史國語解》對各書譯名進行查對挖改,這一建議獲得了高宗的首肯。從覆校的結果來看,這項工作的確得到了較爲徹底的執行,但就《長編》而言,館臣進行挖改的依據却不可能是《三史國語解》。原因很簡單,遼金元三史中所包含的譯名不可能全部涵蓋其他四部諸書中出現的譯名,尤其是像《長編》這樣的史籍,其中涉及到的譯名遠遠溢出三史之範圍,因而館臣的實際操作過程只能是根據已改譯完成的四庫底本進行挖改。據此判斷,《長編》四庫底本的改譯工作應該完成於乾隆五十二年以前,則其修改時間的下限可初步劃定爲四十六年至五十二年之間。

      其二,從文瀾閣本與四庫底本的差異可以進一步判定四庫底本的修改時間下限。

      我們知道,四庫諸閣本抄成時間不一,内容亦不盡相同,若將現存諸閣本《長編》中抄成最晚者與四庫底本進行比對,將會有助於判斷此底本的修改時間下限。據書前提要可知,北四閣中的文淵、文津兩閣本《長編》皆抄成於乾隆四十六年;南三閣中的文瀾閣本,因其首册已毀于兵燹,無法得知其抄成時間,但四庫底本中的某些細節恰好爲此提供了一個關鍵的綫索。

      四庫底本卷首提要末署“乾隆四十三年閏六月恭校上”,旁有墨筆將其中的“四”改爲“五”,並勾去“三”字,又“閏六”二字起初被改爲另外二字(疑爲“十一”或“十二”),後又用墨筆塗去。那麽,經過此番改動之後的“乾隆五十年 月恭校上”究竟給我們提供了什麽信息呢?衆所周知,北四閣《四庫全書》於乾隆四十六年十二月至四十九年十一月陸續抄成;而南三閣的繕寫工作則始於四十七年七月,終於五十二年四月,其中絕大部分書籍應是在五十年以後抄成的。很顯然,四庫底本提要改動後的“乾隆五十年 月恭校上”只能是爲繕寫後續完成的南三閣《四庫全書》所準備的,月份空缺或許是留待抄入三閣時再行填寫。據此推斷,南三閣《長編》大概抄成於乾隆五十年(28)。

      不過,南三閣《長編》今存於世者僅有文瀾閣本的少量殘帙而已,好在愛日精廬活字本和浙江書局本都出自文瀾閣本系統,可據以比對。筆者發現,此二本與四庫底本最終改定的文字(主要是諱改的内容)仍有所出入,這反映了文瀾閣本與四庫底本之間的差異,有助於我們進一步判斷底本的修改時間。兹以卷二七爲例,將四庫底本與諸閣本之間的部分文字差異表列如下。

      

      如僅考慮抄成時間之先後,在以上三閣本中,似應以最晚的文瀾閣本吸收底本删改意見最爲徹底,但表中所舉例證却明顯與此不合。如例8,文瀾閣本與底本原文相同,而其餘二本均已吸收墨筆删改文字。筆者認爲,此類情況可能是由於文瀾閣本抄出後,底本上仍有改動,至乾隆五十二年覆校時爲文淵、文津閣本所採納。例1—6,文淵閣本、文瀾閣本均與底本原文同,僅文津閣本吸收了删改後的内容。這種情況表明,底本上的這些墨筆删改文字也應形成于文瀾閣本抄成之後,那麽爲何文淵閣本未改而文津閣本已改呢?這應該是由於文津閣本的覆校工作更爲徹底,而文淵閣本則相對粗疏造成的(29)。例7,底本先後有過兩次修改,文淵閣本與底本原文一致,文瀾閣本則與第一次所改文字相吻合,可知第一次改動當在文淵閣本抄出之後,文瀾閣本抄成之前;而文津閣本與第二次所改一致,可見第二次改動當在文瀾閣本抄出之後,文津閣本覆校以前。根據以上情況來判斷,乾隆五十年文瀾閣本抄出之後,《長編》四庫底本仍有少量修改,此類修改可能一直持續到乾隆五十二年覆校結束之前。

      以上利用《長編》四庫底本所提供的綫索,經與諸閣本相比勘,從譯名挖改和内容諱改兩個方面進行分析,可以得出如下結論:《長編》四庫底本抄成於乾隆四十三年,此後又經過長時間的删改,其修改時間下限已晚至乾隆五十二年。

      行文至此,有必要附帶介紹另一部罕爲人知的《長編》抄本,此本與本文所討論的四庫底本頗有淵源。該抄本現藏於復旦大學圖書館,五百二十卷,目録二卷,每半葉九行廿一字,白口,烏絲欄,四周雙邊,鈐有“邵氏二雲”、“晉涵之印”、“二雲”、“邵氏晉涵”、“正定經文”、“觀書石室”、“重遠書樓”、“烏程龐淵如校閲秘藏本”、“楊鼎之印”、“國立同濟大學圖書館藏書”諸藏書印。此抄本卷首提要内容與四庫底本完全一致,末署“乾隆五十年 月恭校上”,顯係抄自修改之後的四庫底本提要。從内容上看,此本徹底吸收了四庫底本的修改意見,如上文所舉譯名、諱改等内容,均與底本最終所删改者相吻合(30)。由此可見,此抄本應當是四庫底本修改完畢之後的録副本。乾隆五十二年七閣《四庫全書》全部辦理完畢後,所有四庫底本皆移交翰林院庋藏,此後高宗屢次下詔,允許館臣及士人赴翰林院翻閲、抄録四庫底本,如乾隆五十三年十月二十三日上諭即稱:“各書底本原係存貯翰林院,以備查核。嗣後詞館諸臣及士子等有願睹中秘書者,俱可赴翰林院,白之所司,將底本檢出鈔閲。”(31)可見當時允許士人抄録四庫底本。從復旦抄本所鈐藏書印判斷,此本乃邵晉涵舊藏。邵氏長期供職於四庫館,對有宋一代史籍最爲留心,此抄本或許就是他請人抄録的。邵氏卒於嘉慶元年,則此本之抄成不應晚於乾隆末年。

      三、《長編》四庫底本的文獻價值

      《長編》四庫底本的發現無疑具有十分重要的文獻價值,具體説來,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其一爲版本價值,其二爲四庫學價值。兹就管見所及,分别申説如次,希望對學界進一步瞭解、研究和利用這一版本有所裨益。

      首先討論《長編》四庫底本所具有的版本價值。通過上文論述可知,《長編》四庫底本是目前所知最接近於《永樂大典》本原貌的一個本子。憑藉此本,我們可以將通行本中遭清人改譯的民族語名加以徹底回改,並在相當程度上恢復館臣諱改的内容,從而爲宋遼金史及相關民族史研究提供更爲原始可靠的史料。下面从民族語譯名之復原和違礙文字之回改兩個方面分别加以論述。

      (一)民族語譯名之復原

      上文已經談到,這部四庫底本抄成之時,其中的民族語名都保存着輯本原貌,四庫館臣的改譯工作是在這個底本上進行的。因此,我們可以利用這部底本徹底復原《長編》一書中的民族語譯名。目前最爲通行的《長編》版本是中華書局點校本,據點校者稱,對於清人改譯的民族語名,“現在都予以回改”(32),然而,實際情況並非如此。通過本文第一節的引證可知,《長編》中的部分譯名亦見於其他宋代文獻,點校本僅對其中一部分作了恢復,但仍有相當多的譯名未作回改(33)。更爲重要的是,有大量譯名僅見於輯本《長編》,並無其他文獻可資參校,而四庫底本則提供了一個保存宋代原始譯名的獨家文本。以下聊舉數例加以説明。

      卷五一三元符二年秋七月壬子,點校本云:“王贍言已占據講朱、錯鑿、當標、一公、東迎城、通綽克古城,又立公宗堡、倫布宗堡、古塔鼐宗堡,共計九處。”其中“錯鑿”、“一公”、“東迎城”及“公宗堡”四名乃其原名,未遭清人改譯;“講朱”、“當標”二名,係點校本據其他文獻回改(34);而“通綽克古城”、“倫布宗堡”、“古塔鼐宗堡”三名,顯爲清人所改譯,因其不見於他書,故未能復原。檢四庫底本,此三名原作“彤徹古城”、“六逋宗堡”、“踏南宗堡”,可見宋譯之原貌(35)。

      又同月丙寅,述及西蕃籩(邊)厮波結的統轄範圍,點校本云:“所管地分,西至黄河,北至布魯克、丹巴國,南至隆科爾結一帶,東至庸嚨城、額勒濟格城。當標城至斯丹南一帶,甚有部族人户,見管蕃兵六千一百四十人。”其中“布魯克丹巴國”、“隆科爾結”、“庸嚨”、“額勒濟格”、“斯丹南”五名,四庫底本原文分别作“撥羅當標”、“隴渴結”、“餘龍”、“耳結哥”、“廝達南”,其旁有墨筆改譯者,點校本皆與改譯后的譯名一致,惟“北至布魯克丹巴”後衍一“國”字(活字本、浙本已衍此字),遂將其誤斷爲二名;又“當標城至斯丹南一帶”一句緊承上文,皆爲有關疆界之記載,而點校本誤斷爲兩句。此段記載僅見於《長編》,對於研究宋代河南吐蕃鬼章部的地理範圍至爲關鍵(36),四庫底本所載原始譯名無疑具有重要的史料價值。

      卷五一六元符二年閏九月,點校本有“西天北印度什彌勒國僧和爾寧根爾根法名剛噶拉勒入見,賜僧衣分物”一語。檢四庫底本,其中“什彌勒”作“迦什彌勒”,點校本奪一“迦”字,蓋襲活字本、浙本之誤;而“和爾寧根爾根”、“剛噶拉勒”,原文分别作“合寧哥哥”、“葛葛勒”,後又由墨筆改爲“和爾寧格爾根”、“剛噶拉”,點校本之譯名即源出於此,惟誤“格”爲“根”,又於“剛噶拉”下衍一“勒”字,此誤亦皆襲自活字本及浙本。按“迦什彌勒”一名,四庫底本並無改動,文淵閣本改作“克實密爾”,此地唐宋間習稱“迦濕彌羅”、“羯濕彌羅”、“迦閃弭”等,皆爲梵文

之音譯(37),即今克什米爾地區,《長編》四庫底本所見之譯名未見於他書,彌足珍貴。

      除以上所舉民族語地名之外,僅見於《長編》四庫底本的民族語人名、族名亦不勝枚舉,兹選取若干例表列如下,與經清人改譯後的點校本譯名加以對照。

      

      相對於《長編》四庫底本中保留的原始譯名而言,以上所舉不過是九牛一毛。大量稀見譯名的重新發現,對於研究相關民族的歷史、語言以及當時漢語與民族語對譯等諸多問題均具有重要意義。

      另外,由於四庫館臣對《長編》的改譯所存在的種種問題,有時還會對後人產生誤導,點校本《長編》的某些錯誤即源出於此,通過四庫底本我們可以發現這些錯誤是如何產生的。關於此類情況,有兩個很能説明問題的例子。

      如卷二七雍熙三年十二月乙未條,點校本作“契丹復自和爾郭入寇,薄代州城下”,其中“和爾郭”一名,文淵閣本、文津閣本、活字本、浙本皆同,僅從譯音及用字上看,似爲一民族語地名,然其未見於其他文獻,頗難考索。今檢宋本《長編》及《太平治跡統類》,此名皆作“胡谷”(38),四庫底本亦作“胡谷”,旁有墨筆改爲“和爾郭”。據《武經總要》卷一七“河東路·岢嵐軍”云:“峩婆谷、胡谷,二谷地形甚狹,北至契丹界。”(39)知“胡谷”實爲漢語地名,地處宋遼邊境,四庫館臣竟誤以之爲民族語名而妄加改譯,遂横生出“和爾郭”這樣一個令人費解的地名,而點校本則因襲其誤。

      又如卷五一六元符二年閏九月壬辰條,點校本記載宋軍與羌兵作戰云:“始交鋒,我軍頗衂,蕃官李淩戰納吉,死之。”其中“李淩”、“納吉”下各有一專名號,意謂二人分屬交戰雙方,結果“李淩”戰死。然檢四庫底本,此句原文作“蕃官李藺氈訥支死之”,旁有墨筆將“李藺氈訥支”改爲“李淩戰納吉”,知戰死之蕃官名爲“李藺氈訥支”。點校本因襲清人所改之譯名,而館臣所改之“李淩戰納吉”一名在上下文語境中又恰好易滋歧義,致使點校本在理解和斷句上都出現錯誤。值得注意的是,此名在《長編》中屢見不一見,而除此條外,點校本皆作“李藺氈訥支”(40),爲何惟獨此處出現這樣的錯誤呢?這大概是由於館臣改譯時前後不統一的緣故。檢四庫底本其餘諸處之“李藺氈訥支”,皆由墨筆改爲“李楞占訥芝”,而其中部分記載亦見於《長編紀事本末》等書,故點校本可據此將“李楞占訥芝”予以回改,但對於僅見於卷五一六的“李淩戰納吉”則無從判斷,以致出現上述錯誤。

      (二)違礙文字之回改

      上文提到,《長編》四庫底本中的違礙字句,在此本抄成之前已有部分遭到諱改,但可以肯定的是,對於違礙字句的諱改工作主要還是在這個底本上進行的。那麽,底本原文究竟在多大程度上保存了《長編》的原貌?因未能通覽全書,筆者不敢妄下斷言。不過對部分較爲典型的卷帙進行定量分析,或許有助於認識這一問題。以卷二七爲例,據筆者不完全統計,其中胡虜夷狄等違礙字眼出現達三十次以上,底本原文已遭諱改者僅有五處,其餘則大都是在這個底本抄成之後用墨筆加以删改的(但仍有個别漏改者)。由此推測,《長編》四庫底本原文中已遭諱改的文字應該只佔很少的一部分,這就使得我們有可能通過這個本子對大部分遭到清人删改的違礙文字進行回改。

      从《四庫全書》違礙文字的諱改情况來看,前期處理較爲靈活,後期則漸趨嚴格。一個比較典型的例證是《三朝北盟會編》。乾隆四十年八月于敏中致函陸錫熊云:“《北盟會編》歷來引用者極多,未便輕改,或將其偏駁處於提要内聲明,仍行抄録,似亦無妨。”(41)可見當時身爲四庫總裁官的于敏中甚至主張,像《三朝北盟會編》這樣影響較大的史籍可以不做任何改動,後來收入《四庫全書》中的《會編》,大概就是按照于氏的上述意見辦理的。但在乾隆五十二年的覆校中,此書不僅撤换底本,且遭到全面删改,今存之文淵、文津閣本早已面目全非(42)。由此可見,館臣的諱改工作愈到後期愈加嚴格,《長編》四庫底本也經歷了這樣一個校辦過程。上文提到,此四庫底本抄成於乾隆四十三年,在此之前的諱改並不多,絶大部分違礙文字是在底本抄成之後用墨筆加以删改的;同時,亦間有此本未改,而在抄入閣本或覆校時所删改者。正是因爲這個緣故,此四庫底本原文在相當程度上保留了《長編》一書之原貌,是目前所知諱改最少的本子。

      尤爲重要的是,在此底本中很可能找到大段被館臣删落或篡改的《長編》佚文。筆者發現的一個最爲典型的例證是,卷五八景德元年十二月辛丑王曾上奏云:“古者尊中國,賤夷狄,直若手足。二漢始失,乃議和親,然禮亦不至均。今若是,是與之亢立,手足並處失孰甚焉。狄固不可啓,臣恐久之非但並處,又病倒植,願如其國號契丹足矣。”這段近七十字的文字,在四庫底本中並無改動痕跡,但在諸閣本中却僅餘“是與之亢立,失孰甚焉,願如其國號契丹足矣”十八字。大概是由於其所反映出的華夷觀念深爲四庫館臣所忌,故在後來抄入諸閣或覆校時遭到了筆削。這樣大幅度的删改,在當時絶非個例(43)。因此,我們有理由推斷,類似王曾奏疏這樣的大段佚文在《長編》四庫底本中應該爲數不少。遺憾的是,因時間和條件所限,我在湖南圖書館查閲此書的過程中未能有更多發現,只能留待日後再加考索。但筆者深信,如根據四庫底本對《長編》加以全面校勘,想必可以在最大程度上恢復此書原貌。

      以上主要討論的是《長編》四庫底本的版本價值,下面需要談談這一底本的四庫學價值。《長編》是四庫館從《永樂大典》中輯出的卷帙最巨的典籍,新發現的這一底本也是目前所知部頭最大的四庫底本。它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長編》從輯佚到整理的過程,爲研究《永樂大典》本,特别是其中大部頭書籍的輯佚、整理問題,提供了豐富的素材。在上文有關底本來歷的分析中,筆者已經對其中涉及的部分四庫編纂學問題進行過討論,此處再對若干關鍵環節加以詳細説明。

      (一)四庫館改譯民族語名的方式

      于敏中在乾隆三十九年六月十七日致陸錫熊的信函中稱:“《通鑑長編》應改遼人及西夏部族名,即交辦《國語解》大臣辦。”(44)這裏所謂“辦《國語解》大臣”當指四庫館中的對音官,除負責編纂遼金元三史《國語解》外,亦負責其他四庫典籍所見民族語名的改譯工作(45)。結合上文分析可知,于氏寫此信時,《長編》的大典初輯稿本剛剛完成不久,而二次修改稿本尚未抄就,故而于氏最初的設想應該是直接將大典初輯稿本交由對音官進行改譯。但從湘圖藏《長編》四庫底本的情況看來,改譯工作是在乾隆四十三年閏六月抄成的二次修改稿本上進行的,與于氏的設想並不一致。

      那麽,對音官是如何在《長編》二次修改稿本上進行改譯的呢?這就牽涉到四庫館改譯民族語名的方式問題。關於這一問題,以往學界的討論尚嫌不足。最近,陳曉偉博士發現北京大學圖書館藏《廟學典禮》四庫底本卷首有一篇《〈廟學典禮〉應翻譯者》,係對音官所羅列的該書蒙古語詞彙改譯清單。據此分析可知,《廟學典禮》從《大典》中輯出後,先由對音官通覽全書,將需改譯者列出一份清單,然後再由纂修官根據此清單,將底本原譯名逐一塗改爲新的譯名(46)。但《長編》的改譯程序與《廟學典禮》並不相同,全書没有一個統一的改譯清單,而是由對音官直接在二次修改稿本上進行改譯。其具體的改譯形式至少包括如下幾種:

      其一,最常見的情況是直接在原譯名旁改寫新譯名。此類例證已備見前文,兹不贅述。值得注意的是,還有部分譯名僅在一旁劃綫標識,而於天頭處加以改譯。如卷五一六元符二年閏九月壬辰條,追記是月辛巳宋軍與青唐羌之戰事時,其中有這樣一段文字:“(王)贍先戮大首領結咓齪、心牟欽氈、藺逋叱、巴金抹、心牟令麻、提剥兵、龐氈逋驢、厮鐸搭馬婁等九人。”(47)此句自“藺逋叱”至“厮鐸搭馬婁”六名旁劃有墨綫,天頭批語稱:“藺逋叱,改淩卜齊○巴金抹,改巴錦瑪○心牟令麻,改森摩淩瑪○提剥兵,改德巴本○龐氈逋驢,改巴沁布魯克○厮鐸搭馬婁,改斯多達馬羅。”即屬此例。但需指出的是,按照館臣的點斷,王贍所殺之青唐首領僅有八人,不合原文“九人”之數,恐有差誤。

      其二,某一譯名在同葉或相鄰幾葉内頻繁出現時,一般只改首見者,其餘則僅在譯名旁劃綫作爲標識,以提示照前例改譯。如卷五一六屢次出現“隴拶”一名,惟首見者改作“隆贊”,其後幾處均未作改動,僅劃綫標識。

      其三,若館臣認爲某一譯名無需改譯,則直接在其旁註明“不改”。如卷五一六元符二年九月壬辰條原有“小阿蘇”一名,其中“小”字被改爲“碩”,而“阿蘇”旁則有墨筆明確標註“不改”二字。

      除此之外,還有一點值得注意,從筆跡來看,同卷中修改譯名者與改正訛誤、進行諱改者通常有明顯區别,前者當出自對音官之手,而後者則是纂修官所爲。

      那麽,《長編》與《廟學典禮》爲何會採取不同的改譯方式呢?這主要是由於《長編》的部頭太大,需要改譯的民族語名數量繁多,情況極爲複雜,不可能像《廟學典禮》那樣由對音官事先列出一份完整的改譯清單,再由纂修官按照清單去逐一處理,而只能由對音官直接在底本上進行改譯。這恐怕也是四庫館改譯大部頭典籍時的通行做法。

      (二)四庫底本中的硃批問題

      除對音官的改譯之外,《長編》四庫底本中其餘的修改筆跡包括墨筆和硃筆兩種,二者當出自不同層級的館臣之手,墨筆應該是負責該卷的纂修官所爲,值得考究的是其中的硃批問題。

      就筆者所見,硃筆修改者在此本中分佈較廣,但亦有相當數量的卷次並無硃批。這些硃批主要是對文字訛誤進行校改,以卷二六二爲例,熙寧八年四月癸酉“所募皆得真强壯者”句,“得”誤作“德”,後經硃筆改正;同條小注“此據魏泰《東軒録》”,底本“軒”誤作“斬”,後經硃筆改正;乙亥條小注“王安石曰以此知忠信寡欲之人有補於世”,“知”誤作“和”,後由硃筆改正。終此一卷,共有十餘處硃筆校改痕跡,覈以《永樂大典》殘卷之相關部分,皆一一吻合。又如卷六一景德二年八月“壬戌,遣太子中允張績乘傳詣解州鹽池致祭。時轉運司言:夏秋霖雨有妨種鹽,故老相傳,唐朝每遇水災必”四十二字重出,在四庫底本中恰占兩行。天頭有墨筆批註云:“二行重出。”又有硃批云:“查《大典》同,當删。”且用硃筆將二行劃去。從此細節判斷,以硃筆校改者係據《永樂大典》原本。筆者推測,使用硃筆者在校訂過程中如有疑問,應該會調《大典》進行覆覈。那麽,這些硃筆修改意見究竟出自什麽人之手呢?

      關於四庫底本中的硃筆問題,先賢時彥已有所論及。王重民曾致函胡適(1944年1月27日)云:“重民昨日閲一部《四庫》底本(原註:宋張方平的《樂全集》),於當日館臣校書手續,稍得知大概,每校一書,似先交分校官詳閲,遇有誤字,加簽眉端,再由纂修官決定。纂修官似有用硃筆的資格,合則用硃筆徑改之,不合則不動硃筆。纂修官的硃筆,似尚經總纂官駁正,所以拿此底本與影印文淵閣本《樂全集》相校,閣本有的改從硃筆,有的不采硃筆。”(48)王氏根據《樂全集》四庫底本的校改情況,認爲館臣校書的流程當爲:分校—纂修—總纂,而其中硃筆當係纂修官所加。然而,根據今天所見更爲豐富的四庫學文獻,特别是新近披露的某些大典本所附“辦書單”及“銜名單”(49),學界對於大典本的整理過程有了更爲清晰的認識:大典初輯稿本由纂修官初步整理,交謄録寫定爲二次修改稿本;二次修改稿本再由纂修官整理、校勘,交總纂、總裁審定,再由謄録抄成三次修改稿本;三次稿本由纂修、分校進行覆校,最終抄入諸閣。據此,張升先生認爲王氏所言有誤,稱底本中硃筆“可能爲總纂或總裁所加”(50)。

      參照上述辦書流程,可以推定《長編》四庫底本中的硃批當出自總纂之手。上文已經指出,此底本爲二次修改稿本,當是先由纂修官進行校勘(即此本中墨筆所改者),再由總纂、總裁審閲。又如上所述,硃批分佈範圍較廣,且執行者需檢覈《永樂大典》原本,工作量較爲繁巨,考慮到當時館中的實際運作情況,總裁統籌全局,不可能進行如此大量而瑣細的覆覈工作,故筆者認爲硃筆校改者當係總纂所爲。不過,從大量卷次並無硃批的情況判斷,這樣的校改工作大概是以抽查方式進行的。

      (三)四庫提要修改過程管窺

      關於《長編》一書的四庫提要,《總目》及諸閣本書前提要幾乎完全相同,而四庫底本卷首提要却與之存在較大差異。這一點對於考察《總目》及書前提要的修改過程具有一定參考價值。兹列表對比如下。

      

      表中劃綫部分,四庫底本卷首提要與通行文本存在着相當大的差異。可以看出,後者明顯是在前者基礎上增補修改而成的,但四庫底本上的這篇提要却幾乎没有什麽改動痕跡。

      上文指出,四庫底本卷首提要寫於乾隆四十三年閏六月,這是目前所見最早的《長編》提要(51),當時《長編》的二次修改稿本剛剛抄成,故此提要内容當與最初的分纂稿較爲接近。如上表所示,通行文本之内容多有不見於四庫底本者,知《長編》提要的修改並不是在此底本上進行的。更能説明問題的是,底本卷首提要有一處用墨筆將李燾知遂寧府的時間由淳熙元年改爲七年(見表4斜體加粗部分),但通行文本仍作“淳熙元年”。檢李燾神道碑,燾於淳熙六年以後始知遂寧府(52),底本之改動當有所本,但這處改動在通行文本中並未得到吸收,可見《長編》諸閣本及《總目》提要的修改應該是獨立於底本提要之外,在另一系統中進行的。目前所見諸閣本書前提要與《總目》提要高度一致,其中文淵閣本寫於乾隆四十六年九月,則《長編》提要在此之前已經定稿。而《總目》初稿成於乾隆四十六年二月,稍早於文淵閣本,《長編》提要很可能在此時已經寫定,故而爲後來諸提要全盤因襲。也就是説,通行文本與四庫底本提要的那些差異,應該是在編入《總目》過程中產生的,而與四庫底本再無瓜葛。

      綜上所述,無論是着眼於宋遼金史及相關民族史研究,抑或是四庫學研究,《續資治通鑑長編》四庫底本均具有重要的文獻價值。然而,此書卷帙浩繁,筆者所寓目者只是很少的一部分,毫無疑問,其中還有更多不爲人知的學術寶藏等待着我們去發掘。有鑒於此,筆者呼吁,學界及出版界應儘快啓動以下兩方面工作:其一,將此本全部影印出版,以便學界使用及進一步研究;其二,充分利用此本,對點校本《長編》加以全面修訂,或以此本爲底本,對《長編》進行重新整理,以期最大限度地恢復該書的原貌。

      附記:本文承蒙康鵬、林鵠、邱靖嘉、陳曉偉、任文彪、趙宇、沈琛諸學友惠賜修改意見,謹此銘謝。文章從初稿寫作到最終改定,處處浸潤着恩師劉浦江教授生命最後時段的心血。如今,斯人已逝,爲弟子者惟有忍痛潛心,繼承先志,以圖報答師恩於萬一。

      ①《四庫全書總目》卷四七史部編年類,中華書局影印浙江書局本,1983年,上册,第424頁。

      ②關於五朝本與七朝本的具體情況及内容詳略關係,參見裴汝誠、許沛藻《續資治通鑑長編考略》,中華書局,1985年,第5—16頁。

      ③活字本並未明確交代其所據底本,此據張金吾《愛日精廬藏書志》卷九編年類《續資治通鑑長編》提要(《宋元明清書目題跋叢刊》清代卷影印道光七年張氏自刻本,中華書局,2006年,第5册,第353頁)。

      ④參見陳智超《四庫本〈續資治通鑑長編〉發覆》,《社會科學戰綫》1987年第3期。

      ⑤此印《湖南圖書館古籍綫裝書目録·史部》(綫裝書局,2007年,第535頁)誤著録爲“翰林院典籍廳關防”。按前人著録此印,多有誤“簿”爲“籍”者,劉薔《“翰林院印”與四庫進呈本真僞之判定》(原載《圖書館工作與研究》2006年第1期,第61—62頁,收入氏著《清華園裹讀舊書》,岳麓書社,2010年,第136—138頁)一文已詳加辨正,所論甚是。

      ⑥常書智、李龍如主編:《湖南省古籍善本書目》,岳麓書社,1998年,第74頁。

      ⑦據乾隆三十八年二月二十一日《大學士劉統勳等奏議定校核〈永樂大典〉條例並請撥房添員等事摺》稱,“酌派軍機司員一二員作爲提調,典簿廳等官作爲收掌”(見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纂修四庫全書檔案》,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上册,第59頁),可知典簿廳爲四庫開館初期掌管書籍的機構。

      ⑧參見王瑞來《“盡信書不如無書”——透過〈朝野類要〉看〈四庫全書〉對文獻的改竄》,《北京大學中國古文獻研究中心集刊》第11輯,北京大學出版社,2012年,第258頁。

      ⑨嘉道以降,翰林院管理日漸鬆弛,官員多監守自盗,致四庫底本大量散失。參見黄愛平《四庫全書纂修研究》,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89年,第268頁。

      ⑩道咸年間邵懿辰著録《長編》版本時稱“許氏有鈔本”(見《增訂四庫簡明目録標註》,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年,第214頁),此“許氏”當即指許乃普。

      (11)按藏書印所見“趙唐榮”於史無徵,或爲某民間藏書家。該印鈐於首葉之右下方,“臣許乃普”與“南嶽圖書館藏”二印之間,由此推斷,此本爲趙氏所藏當在許氏藏書散出之後,入藏南嶽圖書館之前。

      (12)《永樂大典》卷一二五○六,中華書局影印本,1986年,第6册,第5418頁上欄。

      (13)《永樂大典》卷一二五○六,第6册,第5419頁下欄。

      (14)《宋會要輯稿》兵二八之四五,第8册,第7292頁上欄。“鵝毛城”下原衍一“城”字,“南宗”原誤“南安”,“膔哥城”下原衍“

哥城”三字,今一併删改。

      (15)楊仲良:《資治通鑑長編紀事本末》卷一五《親征契丹》,《宋史資料萃編》第二輯影印廣雅書局本,臺灣:文海出版社,1967年,第1册,第438頁。

      (16)《資治通鑑長編紀事本末》卷一五《親征契丹》,第1册,第442頁。以上引文中兩處“手足”,宋本《長編》及《長編紀事本末》皆作“首足”,四庫底本當係傳寫之誤。

      (17)《永樂大典》卷一二五○六,第6册,第5418頁上欄。

      (18)其中前兩條按語又見王太岳等輯《欽定四庫全書考證》卷三○,書目文獻出版社影印本,1991年,第1册,第719頁。按館臣屢以明王惟儉《宋史記》校《長編》,知此處所引即王氏書。

      (19)關於《大典》初輯稿本及二次、三次修改稿本的各自特徵,參見張升《〈永樂大典〉流傳與輯佚研究》,北京師範大學出版社,2010年,第160—163頁。

      (20)《于文襄手劄》第23函,國立北平圖書館影印本(原無頁碼),1933年。繫年據影印本附陳垣《書于文襄論〈四庫全書〉手劄後》。

      (21)《于文襄手劄》第24函。

      (22)相關研究見李國慶、孔方恩:《四庫館臣鄒炳泰與〈永樂大典〉》,《〈永樂大典〉編纂600周年國際研討會論文集》,北京圖書館出版社,2003年,第187頁;史廣超:《永樂大典輯佚述稿》,中州古籍出版社,2009年,第105頁。

      (23)就管見所及,每册封底記載纂修官姓名之《大典》本,除《長編》外,尚有文津閣本《汝南遺事》(文淵閣本無)。此種特殊情況形成之原因還有待進一步研究。

      (24)以往研究者一般認爲,《大典》本成部之書的纂修官往往由一人專任(參見張升《四庫全書館研究》第82、86頁),然而從本文的研究來看,實際情況並非如此。

      (25)此據兩閣本書前提要落款時間。又《金毓黻手定文溯閣四庫全書提要》所載文溯閣本《長編》提要末署“乾隆四十二年十二月恭校上”(卷二九史部三編年類,中華全國圖書館文獻縮微複製中心,1999年,第240頁),按文溯閣《四庫全書》的繕寫工作始於乾隆四十六年十二月文淵閣《四庫全書》完成之後,此處之“四十二年”當係金氏謄抄之誤。

      (26)《寄論八阿哥永璿等將武英殿所刻〈三史國語解〉趕緊刊刻完竣》,軍機處上諭檔,《纂修四庫全書檔案》,第2019—2020頁。

      (27)關於兩次覆校的具體情況,參見黄愛平《四庫全書纂修研究》,第200—221頁。

      (28)與北四閣分别辦理的方式不同,南三閣《四庫全書》是同時辦理的,“每一底本發出,即令書手全寫三分”(乾隆四十七年八月二十日《多羅質郡王永瑢等奏遵旨酌定雇覓書手繕寫全書章程摺》,《纂修四庫全書檔案》,下册,第1616頁)。因此,南三閣三份《長編》的抄成時間應相去不遠。

      (29)北四閣《四庫全書》的兩次覆校,均由清高宗翻檢文津閣本時發現問題而引起,故文津閣本之覆校較其餘諸閣更爲徹底。參見黄愛平《四庫全書纂修研究》,第190—210頁。

      (30)有關此抄本之情況,由復旦大學南征同學代爲查閲,謹致謝忱。

      (31)《諭内閣文淵閣著交提舉閣事一人專管並全書嗣後毋庸曝曬》,軍機處上諭檔,《纂修四庫全書檔案》,第2142—2143頁。類似上諭亦見乾隆五十五年五月二十三日《諭内閣著江浙督撫等諄飭所屬俟全書排架後許士子到閣抄閲》,軍機處上諭檔,《纂修四庫全書檔案》,第2189—2190頁。

      (32)《續資治通鑑長編》“點校説明”,中華書局點校本,2004年,第3頁。

      (33)關於上述問題,梁太濟《〈長編〉點校本譯名回改中存在的問題》一文(原刊《漆俠先生紀念文集》,河北大學出版社,2002年,第499—507頁;收入氏著《唐宋歷史文獻研究叢稿》,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第109—124頁)曾舉例加以批評。但對於其他僅見於《長編》的譯名,該文則稱“今日回改却已絶無可能”。

      (34)此二名四庫底本分别由墨筆改作“嘉木卓”、“丹巴”,活字本、浙本與所改者同;二名又見《宋史》、《皇朝編年綱目備要》等書,點校本當即據此回改。

      (35)按《宋史》卷八七地理志四○(第7册,第2163頁)述青唐地理,有城名曰“彤撒”,當即此處“彤徹古城”,“徹”、“撒”二字互歧,恐有一誤。

      (36)參見湯開建《宋金時期安多吐蕃部落史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第75—77頁。

      (37)參見季羨林等《大唐西域記校註》卷三“迦濕彌羅國”,中華書局,2000年,第321—322頁。

      (38)彭百川:《太平治跡統類》卷三《太宗經制契丹》,《適園叢書》本,葉42b。

      (39)《中國兵書集成》影印明唐富春刻本,解放軍出版社、遼瀋書社,1988年,第4册,第854頁。

      (40)參見《長編》卷一八八嘉祐三年十月辛丑、卷二四九熙寧七年正月辛亥、卷二七三熙寧九年二月己丑、卷二九六元豐二年二月辛丑、卷三五一元豐八年正月辛巳等條。

      (41)《于文襄手劄》第49函。繫年據胡適:《跋〈于文襄手劄〉影印本》,《胡適全集》第13卷,安徽教育出版社,2003年,第540頁。

      (42)參見鄧廣銘、劉浦江:《〈三朝北盟會編〉研究》,《文獻》1998年第1期,第111—114頁。

      (43)更有甚者,四庫館臣還會對大段違礙文字重新加以改寫,經其改寫後之文辭、語義與原文全然不同。參見梁太濟:《庫本〈要録〉避忌諱改考實》,收入氏著《唐宋歷史文獻研究叢稿》,第270—272頁。

      (44)《于文襄手劄》第31函。

      (45)關於對音官的具體情況,參見張升:《四庫全書館研究》,第388—389頁。

      (46)參見陳曉偉《〈廟學典禮〉四庫底本考略》(待刊)。

      (47)《宋會要輯稿》蕃夷六之三四也有類似的記載:“知鄯州王贍奏有大首領結(咓)齪、心牟欽氈、藺逋叱、巴金符、心牟冷麻欽、捉剥兵、龍氈隴逋驢、厮鐸搭、捉馬洛等九人。”(第7835頁)所記九人之名與《長編》四庫底本多有歧異。又《長編》點校本此處即據《宋會要輯稿》加以回改,惟“巴金符”作“巴金摩”,“龍氈隴逋驢”作“龍氈瀧逋驢”,“厮鐸搭”作“斯多搭”,且自“藺逋叱”以下諸人名皆未作點斷(第12287頁)。

      (48)收入《胡適王重民往來書信集》,國家圖書館出版社、安徽教育出版社,2009年,第206頁。

      (49)見史廣超《〈永樂大典〉輯佚述稿》,第70、88頁。

      (50)參見張升《四庫全書館研究》,第89頁。

      (51)《長編》提要分纂稿今已不存。新近出版的臺北“國家圖書館”藏《四庫全書初次進呈存目》殘本,是早期提要的初次彙集,成於乾隆三十九年七月(參見劉浦江:《〈四庫全書初次進呈存目〉再探——兼談〈四庫全書總目〉的早期編纂史》,《中華文史論叢》2014年第3期),但其中《長編》提要亦已亡佚,無從比對。

      (52)周必大:《周益公文集》卷六六《敷文閣學士李文簡公燾神道碑》,《宋集珍本叢刊》影印傅增湘校歐陽棨刻本,綫裝書局,2004年,第51册,第644頁上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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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投资治理与长期发展”四本基础书的发展及其贡献价格的价值_宋史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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