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全会以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形成、丰富和发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文,理论论文,三中全会以来论文,丰富和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社会主义发展阶段是当代社会主义实践所提出的一个重大理论课题。1875年,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第一次明确地把共产主义社会划分为“第一阶段”和“高级阶段”(亦即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两个阶段,指出在共产主义第一阶段,“是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中产生出来的,因此它在各方面,在经济、道德和精神方面都还带着它脱胎出来的那个旧社会的痕迹”(注:赵紫阳:《沿着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前进——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虽然马克思首次提出了完整的共产主义社会两个阶段的学说,但由于他没有亲身经历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实践,还没有产生在社会主义内部划分阶段的思想。列宁在俄国十月革命的社会主义实践的探索中,已开始萌芽了对社会主义划分阶段的思想,曾提出“初级形式的社会主义”、“充分发展的社会主义”和“完整的社会主义”等概念,但由于受当时历史条件的限制,这些概念还不是现在真正意义上的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概念,还不可能具体解决社会主义社会的阶段划分问题。建国以来,毛泽东对社会主义发展阶段问题曾经作过有益的探索。如1957年他曾经说过,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还刚刚建立,还没有完全建成;1959年认为社会主义可以分为不发达的社会主义和比较发达的社会主义两个阶段;60年代初又认为在中国建设强大的社会主义经济,五十年不行,会要一百年,或要更多的时间。他的这些论述,已经孕育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思想。可惜,他对此没有展开说明,更没有把它作为一个指导思想来纠正当时存在的某些超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左”的错误。真正从理论上科学地全面地回答中国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问题,并逐步形成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则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同志和我们党作出的。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认识,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十一届三中全会到十二届六中全会,是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初步认识阶段。
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前,我们党对中国基本国情曾经作过有益的探索,但总的来说,一直处在不完全清醒的状态。正如邓小平所说:“从一九五七年下半年开始,我们就犯了‘左’的错误。总的来说,就是对外封闭,对内以阶级斗争为纲,忽视发展生产力,制定的政策超越了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注:《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269页。 )如一度认为“共产主义在我国的实现,已经不是什么遥远将来的事情了”,提出要“跑步进入共产主义”,搞所谓“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在较长的时间里,又认为我国社会主义社会仍然处在两个阶级、两条道路激烈斗争的“过渡时期”,提出要大抓阶级斗争,割“资本主义尾巴”,限制“资产阶级法权”,搞所谓“穷过渡”,直至发展到爆发“文化大革命”,使国民经济面临崩溃的边缘。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认真总结过去的历史经验,深刻分析以往发生失误的认识上的原因,对中国基本国情的认识大大前进了一步。1979年3月, 邓小平说:要使中国实现四个现代化,至少有两个重要特点是必须看到的。一个是底子薄。第二条是人口多,耕地少。这种情况不是很容易改变的。这就成为中国现代化建设必须考虑的特点(注:《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 164页。)。1980年1月,邓小平告诫我们:“中国这样的社会主义大国, 不可能走‘捷径’。”“我们要经常记住,我们国家大,人口多,底子薄,只有长期奋斗才能赶上发达国家水平。”(注:《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257—260页。)1980年4月, 邓小平又指出:“不要离开现实和超越阶段采取一些‘左’的办法,这样是搞不成社会主义的。”(注:《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312页。)这些论述, 为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作出正确判断奠定了基础。1979年9月, 十一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叶剑英《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三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就指出:“社会主义制度还处在幼年时期。”“它还不成熟,不完善”。因此,“在我国实现现代化,必然要有一个由初级到高级的过程”。这里,已初步表露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思想。之后,在我们党召开的三次重要会议所通过的决议或报告中,便相继提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概念。1981年6月, 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第一次明确指出,“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还是处于初级的阶段”,并且说“社会主义制度由比较不完善到比较完善,必然要经历一个长久的过程。”1982年9月,十二大报告再次明确指出, “我国的社会主义社会,现在正处在初级发展阶段,物质文明不发达。”1986年9月, 十二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重申了“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的观点,并且论述了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指导方针的若干问题。这三次提到的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概念,主要是针对三中全会之前存在的问题提出的,还没有从理论上作出全面而深刻的阐述,因此这只是表明我们党对中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点有了初步的认识。
第二阶段,从十三大到十四大,是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认识深化阶段。
十三大的主要历史功绩,是第一次比较系统地论述了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并且以此为立论的基础,明确概括和全面阐发了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
1981—1986年,我们党三次提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概念,并未充分论证和展开。然而,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开展,实践要求我们对所处阶段进行科学定位并对现阶段社会性质作出理论说明。为此,十三大召开之前,在报给邓小平的《关于草拟十三大报告大纲的设想》中提出,十三大报告全篇拟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作为立论的根据,循着“初级阶段”这个思路加以展开,说明由此而来的经济建设的发展战略,由此而来的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任务和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方向,由此而来的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任务和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原则,由此而来的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的任务,由此而来的在理论和思想指导上避免“左”右两种倾向的必要性。邓小平很快对这个设想作了批示:“这个设计好。”(注:《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 407页注95。)十三大召开前夕,邓小平强调:“我们党的十三大要阐述中国社会主义是处在一个什么阶段,就是处在初级阶段,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本身是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而我们中国又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就是不发达的阶段。一切都要从这个实际出发,根据这个实际来制定规划。”(注:《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252页。)遵照邓小平的指示, 十三大系统阐述了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在这个理论指导下,坚定地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这是十三大的一个鲜明特点。这样,十三大终于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由一个命题升华为一种理论。
1.科学表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含义。十三大指出,我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论断,包括两层含义:第一,我国已经是社会主义。我们必须坚持而不能离开社会主义。第二,我国的社会主义社会还处在初级阶段。我们必须从这个实际出发,而不能超越这个阶段。第一层含义是就社会性质而言的,第二层含义是从发展程度来说的。按照这两层含义,一方面,我们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和道路,决不能搞什么“全盘西化”、“私有化”、“补资本主义的课”那一套,任何搞倒退、走回头路都是没有前途的。另一方面,我们必须正视初级阶段这个现实,坚持不懈地致力于发展生产力,脚踏实地搞建设,决不能急于求成、急于求纯、一蹴而就,干超越阶段的蠢事。不仅如此,十三大还深入分析了以往右的和“左”的两个错误倾向的认识根源,指出在近代中国的具体历史条件下,不承认中国人民可以不经过资本主义充分发展阶段而走上社会主义道路,是革命发展问题上的机械论,是右倾错误的重要认识根源;以为不经过生产力的巨大发展就可以越过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革命发展问题上的空想论,是“左”倾错误的重要认识根源。这说明,只有全面地把握这两层含义,才能同右的和“左”的两种错误倾向划清界限。
2.深刻分析了我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客观依据。关于初级阶段的客观依据,十三大是从历史和现实两个方面来加以分析的。从历史上来看,我国原来是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大国,唯一的出路是走社会主义道路。但由于我们的社会主义社会是脱胎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生产力水平远远落后于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这就决定我们必须经历一个很长的初级阶段,去实现别的许多国家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实现的工业化和生产的商品化、社会化、现代化。从我国当前的情况来看,一方面,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和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中的指导地位已经确立,剥削制度和剥削阶级已经消灭,国家经济实力有了巨大增长,教育科学文化事业有了相当发展。另一方面,人口多,底子薄,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仍居于世界后列。生产力的落后,决定了在生产关系方面,发展社会主义公有制所必需的生产社会化程度很低,商品经济和国内市场还很不发达,社会主义经济制度还不成熟不完善;在上层建筑方面,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所必需的一系列经济文化条件很不充分,封建主义、资本主义腐朽思想和小生产习惯势力在社会上还有广泛影响,并且经常侵袭党的干部和国家公务员队伍。这种情况说明,我们今天仍然远没有超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些论断,说理透彻,论证有力,有很强的说服力,为正确认识我国社会现在所处的历史阶段提供了一把钥匙,也为制定和执行正确的路线和政策提供了有力的依据。
3.精辟阐述了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历史地位、主要矛盾和基本特征。十三大指出,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是泛指任何国家进入社会主义都会经历的起始阶段,而是特指我国在生产力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必然要经历的特定阶段。我国从50年代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基本实现,至少需要上百年时间,都属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阶段,既不同于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尚未奠定的过渡时期,又不同于已经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阶段。这就科学而又明确地确定了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历史地位,为我国社会现阶段的发展指明了正确的方向,提供了同右的和“左”的错误倾向划清界限的基准。不仅如此,十三大还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历史地位同主要矛盾和基本特征紧密联系起来考察,从历史地位来判断这个历史阶段的主要矛盾,说明这个历史阶段的基本特征,以及由此而确定这个历史阶段的中心任务。十三大认为:我们在现阶段所面临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解决这个主要矛盾,就必须大力发展商品经济,提高劳动生产率,逐步实现四个现代化,并且为此而改革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部分。同时,认为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特征,是逐步摆脱贫穷、摆脱落后的阶段;是由农业人口占多数的手工劳动为基础的农业国,逐步变为非农业人口占多数的现代化工业国的阶段;是由自然经济半自然经济占很大比重,变为商品经济高度发达的阶段;是通过改革和探索,建立和发展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体制的阶段;是全民奋起,艰苦创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振兴的阶段。这不仅使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更加充实和完备,而且提出了联系相关问题分析这一历史阶段的科学方法。
4.明确概括和全面阐述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基本路线。这就是: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是这条基本路线的简明概括和主要内容。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坚持两个基本点的目的和归宿,两个基本点必须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一个中心也离不开两个基本点,因为只有坚持两个基本点,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才有可靠的保证和条件;同时,两个基本点相互贯通、相互依存,统一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这条基本路线,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路线的继续、丰富和发展,体现了社会主义本质的要求,反映了中国社会主义发展的根本规律,指明了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道路。
1989年北京政治风波过后,邓小平坚定地说,党的十三大概括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没有错。我们要照样干下去,坚定不移地干下去。1992年春他在视察南方谈话中又睿智地指出:“要坚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关键是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基本路线要管一百年,动摇不得。”(注:《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370—371页。)十四大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作为邓小平理论的重要内容之一加以阐发,强调“要毫不动摇地坚持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的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关键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动摇,把坚持改革开放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统一起来,巩固和发展团结稳定的政治局面。
第三阶段,从十四大到十五大,是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认识飞跃阶段。
十五大基于当前我国面对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面对着改革攻坚和开创新局面的艰巨任务,种种矛盾需要解决,种种疑惑需要澄清,进一步全面、系统、深刻地论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强调“我们讲一切从实际出发,最大的实际就是中国现在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讲要搞清楚‘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就必须搞清楚什么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在初级阶段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十五大的召开,标志着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认识已经达到一个新水平和境界,有了一个新的飞跃。
十五大坚持、丰富和发展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突出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强调对我们所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要有统一认识和准确把握。十五大从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思想路线的认识高度,强调在中国,真要建设社会主义,那就只能一切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而不能从主观愿望出发,不能从这样那样的外国模式出发,不能从对马克思主义著作中个别论断的教条式理解和附加到马克思主义名下的某些错误论点出发。指出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还远远落后发达国家,必须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经历一个相当长的初级阶段,去实现工业化和经济的社会化、市场化、现代化。这是不可逾越的历史阶段。从50年代中期我国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开始到现在,虽然经过四十多年特别是近二十年的发展,我国生产力有了很大提高,各项事业有了很大进步,但由于人口多、底子薄,地区发展不平衡,生产力不发达等状况没有根本改变,我国社会主义社会仍然处在初级阶段。这些论述,表明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必然性、长期性、艰巨性和不可逾越性有相当深刻认识,对我们所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有相当清醒估计和准确把握。这是解决种种矛盾,澄清种种疑惑,防止和克服那些超越阶段的“左”的错误和抛弃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右的错误,成功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目标的重要保证。
2.从九个方面阐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特征和历史进程。十五大在十三大的基础上,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作了九个基本特征和历史进程的全面概括。在这九个特征中,有五个特征(即第一、二、三、七、九个特征)是吸纳十三大报告的,但其内容不同程度地作了调整和充实,使之更加准确、更加科学。有四个特征(即第四、五、六、八个特征)是新概括的,是十五大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贡献。这些特征是一个历史的动态性的概念,深刻反映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历史进程的变革。可以说,这九个特征,实际上也就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所要完成的九个方面的历史任务。而要完成如此艰巨的历史任务,无疑需要经过长期的艰苦奋斗,决不能急于求成,一蹴而就。十五大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特征的科学概括,从一个更深层次上反映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长期性和艰巨性。
3.深刻分析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十五大报告指出,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各方面存在着种种矛盾,阶级矛盾由于国际国内的因素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但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个主要矛盾贯穿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整个过程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这是迄今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主要矛盾的最准确、最科学的表述。关于社会的主要矛盾的认识,我们党经历了一个曲折的认识过程。八大认为:“我们国内的主要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建立先进的工业国的要求同落后的农业国的现实之间的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这一矛盾的实质,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已经建立的情况下,也就是先进的社会主义制度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这个认识,基本上是正确的,但也有不足之处。1957年到“文革”期间,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八大这个认识遭到否定,所谓的“两个阶级、两条道路”的矛盾和斗争成了当前时髦的社会主要矛盾理论。进入新时期以来,我们党纠正了这个错误,恢复和发展了八大关于社会主要矛盾的理论,认为“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并长期沿用这个提法。这无疑是正确的。但在十四大之前,我们党在论述社会主要矛盾时,都认为这是“我们在现阶段面临的主要矛盾”或“目前时期的主要矛盾”,即只对其时间上限及条件作了规定,而对其时间下限及条件未作规定(注:参阅李君如:《不断加深对社会主要矛盾的认识》,《前线》1997年第9 期。)。直到1997年5 月29日江泽民同志在中央党校发表的重要讲话和十五大报告中,才明确指出“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整个过程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的主要矛盾。这个判断完全符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国的基本国情,从而使我们党关于社会主要矛盾理论更臻完善。
4.再次郑重提出全党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十五大之所以再次郑重提出这个问题,这是由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长期性决定的。初级阶段至少需要一百年时间,在初级阶段整个过程中,都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既然基本路线的这三个方面是长期存在的,因此,党的基本路线是一个在相当长历史时期内都要坚持的路线。十五大还把构成党的基本路线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作为一个有机的统一体,强调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同四项基本原则、改革开放这两个基本点统一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从而把对党的基本路线的认识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事实上,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这三者是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缺一不可的,决不能把它们对立起来或割裂开来。不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就不能发展社会生产力,就谈不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不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就没有方向,没有保证;不坚持改革开放,就不能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经济建设为中心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也就形同虚设。只有正确理解这三个基本问题及其相互关系,才能真正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
5.第一次明确提出并科学概括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十五大进一步明确什么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怎样建设这样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指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的基本目标和基本政策,有机统一,不可分割,构成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十五大在论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的基本目标和基本政策时,有不少突破性的进展。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上,提出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市场经济,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从而把邓小平的将市场经济同社会主义联系起来的构想变为现实;提出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首次明确把公有制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两个概念严格区别开来,把非公有制经济由制度外引入制度内,赋予了我国“基本经济制度”以新的涵义,从基本制度上保证了社会主义本质的实现;提出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种分配方式,首次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即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参与收益分配)结合起来,并把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制度作为实现共同富裕的一种途径,从分配制度上保证了社会主义本质的实现。这些都是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一种具有重大意义的创新之举。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上,首次把“依法治国”作为一种治国的新方略写入基本纲领之中,并把原来“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提法改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是政治建设方面的重要发展,反映了我们党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认识上的深化和飞跃。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上,提出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将邓小平提出的“三个面向”和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提出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论断综合起来,赋予了我国社会主义文化性质新的时代内容。正如十五大所指出,“这个纲领,是邓小平理论的重要内容,是党的基本路线在经济、政治、文化方面的展开,是这些年来最主要经验的总结。”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逐步形成、发展、完善起来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主要有三个鲜明特点:
1.系统性。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围绕正确认识我国社会现在所处的历史阶段这一首要问题和“什么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在初级阶段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一基本理论问题,贯串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全面、系统、深刻地论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科学含义、客观依据、基本特征、主要矛盾、基本路线、基本纲领等一系列重大问题,其系统性特点相当突出。初级阶段——基本特征——主要矛盾——基本路线——基本纲领,这些重要内容密切联系,相互依存,有机统一,不可分割,构成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科学体系。这是一个由基本理论到基本目标、任务、路线、方针、政策逐步展开的逻辑序列,也是一个由理论到实践、又由实践到理论的理论系列。
2.创新性。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形成、发展和完善的过程,是一个不断创新的过程。这种创新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是对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重大突破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共产主义社会只作了“高级阶段”(共产主义社会)和“初级阶段”(社会主义社会)的划分,而对社会主义社会在其发展过程中还要经历哪些阶段,并没有作出明确回答和进一步作出具体划分,更没有提出系统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提出了系统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把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所设想的社会主义社会与现实的社会主义社会区别开来,把社会主义的发达阶段与不发达阶段区别开来,把中国这样建立在经济文化落后基础上的社会主义社会与其他社会主义社会区别开来,揭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本质内容和精髓,这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宝库的创造性贡献。另一方面,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在形成、发展和完善的过程中,我们党不断提出了一些有新意的论断和观点,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注入了生机和活力。十一届六中全会第一次明确提出了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还是处于初级的阶段的论断,十三大第一次系统论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和明确概括、全面阐发了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十五大第一次明确提出并科学概括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等等,都是这种创新性的生动体现。
3.实践性。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产物,它来源于实践,又指导于实践,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例如:在阐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科学含义和客观依据时,其着眼点在于总结历史上的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分析以往发生失误的认识上的根源,澄清现实生活中存在的种种矛盾和疑惑,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脚踏实地建设社会主义。在阐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特征时,把初级阶段的历史进程、基本国情和历史任务联系起来分析,揭示初级阶段是一个很长的历史进程,需要几代人、十几代人、甚至几十代人坚持不懈地努力奋斗。在阐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时,把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主要矛盾和中心任务联系起来论述,从我国处在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出发,论证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解决这个主要矛盾就必须把经济建设作为全党全国工作的中心,集中力量发展社会生产力。至于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则是由理论到实践的关键环节,其所确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以及在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基本目标和基本政策,既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本质,又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目标宏伟,任务具体,有很强的操作性。所有这些,都使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更具实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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