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社会科学的三个层次--兼论基础理论的研究与发展_邓小平理论论文

论社会科学的三个层次--兼论基础理论的研究与发展_邓小平理论论文

试论社会科学技术的三个层次——兼论重视基础理论的研究和发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基础理论论文,试论论文,科学技术论文,层次论文,重视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从完整的意义上来说,科学技术不仅仅限于自然科学技术——它还应当包括社会科学技术和思维科学技术。许多被认为是自然科学技术的成果,实际上也包含着社会科学技术或思维科学技术的成分。例如,电脑这一科学技术的成果,就是自然科学技术与思维科学技术相结合的产物。因此,在重视对自然科学技术的内部结构和外部环境进行研究的同时,我们也必须重视对社会科学技术和思维科学技术的内部结构和外部环境的研究。本文拟对社会科学技术的内部层次问题联系实际进行初步探讨。

社会科学技术是一个整体,其中既包括社会科学,又包括社会技术,而且这两者之间存在着相互依赖和相互转化的辩证联系。

与自然科学技术内部存在着基础科学、应用科学和实用技术三个层次的情况相类似,社会科学技术内部也存在着基础理论、应用理论和决策技术三个层次。

基础理论的目标和功能是正确地认识世界。基础理论包括各种可以称之为基本原理的社会科学,如经济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文化学、教育学、军事学、新闻学、历史学等;如果把哲学系列也归于社会科学,那么,还应当包括哲学原理、逻辑学、伦理学、美学、宗教信仰学等。这些众多的学科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和方面,对社会存在和发展的规律,对各种社会现象的本质及其形成的原因,进行系统的分析和研究,帮助人们正确地、全面地、深入地认识社会及各种社会事物和社会现象。

决策技术的目标和功能是有效地改造世界,决策技术包括各种路线、方针、政策、措施、计划、目标、法律、法规、行政命令、道德规范、思想教育等。决策技术把人们对社会的认识与主体所能掌握和调动的工具、资源、权力等结合起来,形成可以付诸实践的方案。

应用理论介于基础理论与决策技术二者之间,它既要认识社会,又要考虑到改造世界。从认识世界的角度来讲,应用理论缺乏基础理论那样的普遍性或深度;从改造世界的角度来讲,它又缺乏决策技术那样的具体性和可操作性。但是,应用理论是联系基础理论与决策技术的桥梁和纽带。应用理论有两种类型:一种是与有关基础理论相对应的应用理论,如各种应用哲学、部门经济学等;另一种是相对于某一时期或某一国家和地区而形成的综合性应用理论,如列宁创立的社会主义革命首先在一国胜利的学说,毛泽东创立的在半封建半殖民地的大国进行无产阶级革命的理论,邓小平创立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等。

基础理论、应用理论、决策技术三者之间存在着相互联系和相互转化的辩证关系。应用理论是基础理论在一定时空范围内的具体化,而决策技术又是应用理论在一定时空点的具体化。基础理论是在实践和观察材料的基础上抽象出来的,其中也包含着对某些应用理论和决策技术的概括和提升;当然,基础理论的新成果还包含对前人基础理论成果的批判性继承。一般来说,一种完成了科学革命的新的基础理论形成以后,社会科学技术的发展便主要转变为应用理论的发展。例如,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创立以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发展便主要表现为列宁、毛泽东、邓小平等人创立的新的应用理论——一国革命胜利论、新民主主义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同样地,在一种新的应用理论创立以后,社会科学技术的发展便主要转变为决策技术的发展。例如,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创立以后,中共第三代领导人在决策技术方面对邓小平理论作出了进一步的发展,如对“十二大关系”的正确处理,科教兴国战略的提出,“三讲”教育的提倡等。当然,这些决策技术经过概括和提升,又可形成新的应用理论。

另一方面,应用理论和决策技术的发展,又往往会在某些方面(甚至在许多方面)突破原有基础理论;在新的应用理论和决策技术指导下的实践,也会在实际上突破原有基础理论。例如,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中国的改革开放,就对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有所突破(如对计划经济理论的突破)。

社会科学技术的三个层次,对社会科学技术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

从历史上看,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并未形成社会科学的观念,也并未形成严格意义上的社会科学基础理论。从先秦诸子百家的学说开始,各种社会学说都具有应用理论的特征:它们大多是围绕着某一种政治主张或社会主张而展开论证,带有明显的目的性——这样就使其理论的客观性、全面性大打折扣,上升不到基础理论的高度,就无法很好地帮助人们客观地、全面地认识社会;而在这种应用理论的指导下形成的决策技术,也受到一定的局限,影响了社会的正常发展。

例如,在中国古代的知识层中,一讲到发展经济,就只想到发展农业,很少有人想到发展工商业;一讲到重视人才,就只想到重视政治人才,很少有人想到重视经济人才和科技人才;在选拔人才方面,想到的只是“伯乐相马”,而想不到“公开赛马”;在“士”(古代知识分子)的素质方面,重视的是政治和伦理的素质,忽视了经济和科技的素质;等等。

中国从近现代开始,陆续引进了西方的社会科学基础理论。这些引进对中国人(特别是对中国的知识分子)的思想产生了深刻影响,对中国社会的发展也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但是,社会科学基础理论的引进却未能在中国人(特别是中国的知识分子)中形成社会科学基础理论的观念——中国人往往是以实用的目的去对待社会科学基础理论的。许多仁人志士为了救国救民,到西方去寻找真理。他们的行为无可厚非,但知识层对真理(社会科学)的认识也被局限于此,不能进一步把社会科学作为全面认识社会的成果和工具,更不能很好地用社会科学的方法去客观地、全面地、深入地认识中国社会。

由于很看重实用的目的,所以,在很大程度上,中国知识层对社会科学的认识和研究,总体上仍停留在应用理论的基础上。具体表现在:社会科学基础理论的教学和研究,在强调阶级性和实践性的过程中缺乏客观认识社会的功能,缺乏批判和创新的功能,往往是只接受那些与既成体制、既定观念相一致的社会科学成果,而拒斥那些与此不相一致的成果;在研究中,也往往只出现那些与既成体制和既定观念相一致的成果,而难以出现对现有体制和观念的弊端有较多分析或触及的成果,即使出现了个别这样的成果也很容易遭到批判和遗弃,无法完成创新。这样就使真正意义上的社会科学无法发展起来。最后,对于理论的突破不得不依赖于实践,依赖于决策技术和应用理论——如果我们对改革开放的过程加以回忆和反思的话,就会明确这一点。正像邓小平指出的那样:“我们改革开放的成功,不是靠本本,而是靠实践,靠实事求是。农村搞家庭联产承包,这个发明权是农民的。农村改革中的好多东西,都是基层创造出来,我们把它拿来加工提高作为全国的指导。”(注:邓小平:《在武昌、深圳、珠海、上海等地的谈话要点》,见《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82、374页,人民出版社,1993年10月出版。)

同时,由于基础理论与客观现实严重脱离,改革开放的新措施(决策技术)已无法在原有基础理论的基础上讨论清楚——如果要讨论,只能得出否定新措施的结论,因而邓小平提出:“不搞争论,是我的一个发明。不争论,是为了争取时间干。一争论就复杂了,把时间都争掉了,什么也干不成。”(注:邓小平:《在武昌、深圳、珠海、上海等地的谈话要点》,见《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82、374页,人民出版社,1993年10月出版。)“不争论”是对实践而言。“不争论”并不是说社会科学对于改革开放的新措施取一种“中立”或不闻不问的态度——而是要把改革开放的经验上升到理论的高度,发展马克思主义理论(包括基础理论)。在这方面,邓小平同志为我们树立了榜样,他正是通过批判地分析了计划经济体制的种种弊端,总结了改革开放的经验,提出了系统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在应用理论层次里实现了突破,使之与改革开放的路线、方针、政策、措施等决策技术相一致。

由于对“不争论”的误解,许多社会科学工作者放弃了对基础理论的研究;由于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一部分社会科学工作者从利益比较出发,放弃了基础理论的研究。这样就使基础理论远远落后于实际的问题更加突出,形成了“哲学贫困”,“政治经济学无法解释现实”等问题。社会科学基础理论的研究还受到另一种干扰,这就是对基础理论与应用理论不加区别,用应用理论代替基础理论(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代替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及其他社会科学)的做法。具体表现为:一些高校、党干校压缩甚至取消了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等基础理论的教学,而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来代替;在社会科学研究中,也削弱甚至放弃了对基础理论的研究,以历史的研究代替原理的研究,以对现实个别现象的研究代替对整体规律的研究,遇难而退,遇难而绕。由此而造成的后果是西方资产阶级思想理论乘虚而入,中国传统封建迷信思想死灰复燃,并在一定范围里占领了基础理论的阵地,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基础理论的作用。

基础理论在社会科学技术系统中具有基础性的地位和作用,它不但是客观地、全面地、深入地认识社会的知识基础,而且是信念、凝聚力形成和保持的理论基础。

人类社会是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在人类历史发展的过程中,不同民族、不同国家和地区的人们创造了不同的制度和观念,这些制度和观念也会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变迁。改变或保留某种制度和观念是否必要?是否有益?这是人们需要考虑和回答的重要问题。当然,任何制度和观念最终都要接受社会实践的检验,但是任何具体的制度和观念都会有其优势和劣势,其优越性和弊端的显示都要有一个过程。对于处于这一过程中的某一局部的个人来说,他无法通观全局或全过程。那些或多或少地看到某些制度和观念的阴暗面的人,往往会产生这样的疑问:这些制度和观念是否合理?是否能长期存在下去?这样的疑问产生得多了,就会形成对这些制度和观念的信念危机。这时候,使人们重新坚定信念的一个重要方法,就是对这些制度和观念进行充分的论证。这一任务只能由基础理论来承担。论证不只是为这些制度和观念进行辩护,而是将事情的全局和全过程完整地、透彻地加以分析,使人们看到全体,看到未来。目前之所以出现对社会主义的信念危机,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因为基础理论尚未能够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给出合理的解释,对其发展前景给予明确的揭示。

基础理论对应用理论也有解释的功能。基础理论的发展滞后,会影响到人们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正确理解。例如,要正确地理解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论述,就必须从“动态概念”的角度去理解。传统的社会主义概念是“静态概念”,它把社会主义看成是一个定型的事物,其定义揭示的是社会主义制度的主要规定性。邓小平把社会主义看成是一个从“不够格”到“够格”的发展过程,“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是这一发展过程中所要经历的阶段和需要完成的任务。如果按“静态概念”来对待,把其中的内容作为制度的规定性,那就会出现重大误解。这涉及逻辑学的发展,如果逻辑学中没有“动态概念”的内容,广大干部和青年学生(即使学过逻辑学)也不懂得从“动态概念”的角度去理解邓小平的这一论述。

马克思说过:“理论只要说服人,就能掌握群众;而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注:马克思:《〈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版,第1卷,第9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5月出版。)这种“彻底”、“能说服人”的理论一般是基础理论。要彻底地说清楚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往往需要讲清许多层次、许多方面的事实和道理,这样才能使人不产生误解。这一点是应用理论和决策技术无法做到或不加考虑的。后者只需要抓住问题的关键,使人明确当时该怎样做就行。例如,关于“姓社姓资”的问题,邓小平在视察南方的谈话中就采用了抓关键的方法,提出了“三个有利于”的标准。有人产生误解,认为“姓社姓资”的问题可以不考虑,甚至认为说不清。我觉得不是这样,“姓社姓资”的问题是个实实在在的问题,也是一个重大的问题,只不过在现时条件下,要彻底说清它需要涉及许多方面。说清“姓社姓资”的问题,要靠基础理论,其中包括基础理论的创新。但是,基础理论并未完成这个任务(甚至也未意识到要完成这个任务),结果造成了思想混乱,使一些人得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也就是有中国特色的资本主义”的错误结论。

基础理论的发展,又会反过来促进应用理论和决策技术的发展。基础理论由于更全面、更深刻、更系统,因而它可以从系统性的分析中,发现应用理论与决策技术中疏漏的问题,并加以研究或提醒从事应用理论和决策技术的人开展研究,以避免造成重大的失误。例如,从政治经济学的角度看,要实现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和共同富裕的目标,单靠第二次分配的调解是远远不够的(要是那样的话,资本主义也可以实现社会主义的目标),要实现这些目标,根本的还是要靠公有制经济(特别是全民所有经济)的发展;而要增强公有制经济的竞争力,又得在公有制的实现形式上有所突破——这是应用理论和决策技术要着力研究并加以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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