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产业化:中国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必由之路论文,中国农业论文,农业产业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正确认识农业产业化
农业产业化是一个发展的过程,是根据市场经济运行的要求,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农业资源开发为基础,在保持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不变的前提下,在现有农村生产力水平和经济发展水平基础之上,把分散经营的农民组织起来,优化资源组合,全面提高农业生产能力,从而解决农业生产高度分散化和非组织化这一当前我国农业问题的主要症结的过程。农业产业化一般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传统农业逐渐向现代农业转化,农业经济由自然经济发展到商品经济,实现管理对象的商品化。农业商品经济的发展,一方面促进了农产品加工、储藏、运输、销售等农业产业各部门的发展。更重要的是,农业的商品化把广大农业生产者直接推向市场,这就使他们必须按市场的要求来调整市场和品种结构,以实现农产品的商品化,获得净收益,也就开始了向现代农业转化的历程。
2.作为大多数生产经营主体的家庭农场的农场主(所有者)逐渐成为企业的管理经营者,家庭农场成为名副其实的高度商品化的企业,实现生产经营主体的企业化。
3.农业生产的专业化。包括三个层次的含义:一是从宏观上讲,农业作为一个产业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形成地区专业化;二是由于农业生产经营的集中化、商品化,扩大了农前、农中、农后各产业部门和各类农场的分工,从而促进了部门专业化和农场专业化;三是从微观来看,农业部门和农场专业化的发展,又把一种新产品的不同部分或不同工艺阶段都分成了专项生产,推动了农业工艺专业化。
4.随着农业生产力的发展,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农业生产的商品化、专业化和社会化程度不断提高,农业同相关产业部门相互结合,彼此依存日益密切,从而出现了供产销或农工商等农业经营一体化。农业是核心,但推动农业一体化发展的却是非农经济部门。发达国家的实践表明,这是农业经营管理的有效途径。
农业产业化是多种类型的农业企业不断发展的长期过程,也是农村经济组织化过程。实践中出现的农业产业化模式主要有以下四种:一是农户联合经营方式。它仍以小农家庭承包为基础,土地要素没有重新组合,但土地的承包权和经营权相对分离,采取共同作业方式,从事某一作物的种植、管理、收获、保存、运输、销售,从而大大降低了生产成本。二是委托经营方式。农户通过土地租赁的形式把土地委托给别人经营,土地要素仍没流动,但已实现一定程度的集中。三是合作经营方式。农民用土地、资金、技术、劳动力等要素入股,组成合伙人性质的生产合作社。这种方式,土地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农民既可以从劳动中获得工资收入,又可以从土地入股中获得预期收益。四是公司经营模式。生产方式完全按现代企业运行方式管理,产权清晰,经营方式现代化,产供销一条龙,面向区域市场与全国市场,甚至国际市场。
前两者属于农业产业化初级阶段,在目前具有更普遍的适应性和应用性;后两者属于中级或高级阶段,由于其他产业企业和外商不断进入,在今后具有广泛的发展前景。需要指出的是,从中国农村发展的历史经验教训看,由于各地区自然资源、人力资源分布不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差异很大,因此如果农村生产组织改革只搞一刀切,一个模式,搞强迫命令,总是要失败的。中国农业产业化过程是一个多样化发展过程,是一个多种模式并存的过程。我们对农民的创新应给予肯定,对私营的、集体的、股份的或其他的经济类型,都要予以鼓励。
二、中国农业产业化的基础
国外农业现代化的发展历程表明,各国由于资源禀赋及经济、社会条件的差异,导致实现农业现代化的起步方式和道路不尽相同。在农业资源丰裕的国家,农民人均占有耕地多。这些国家农业现代化的主要特征是:扩大农场耕地面积和经营规模,大量使用机械,发展资本密集、劳动节约的现代农业企业,具有较高的农业劳动生产率,如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都属此类。在农业资源紧缺但资本或技术资源丰裕的国家,农民人均占有的耕地规模虽然也比较小,但由于发展高附加值农业,其农业劳动生产率也比较高。例如1992年—1994年的荷兰每个农业工人用地仅相当于美国的5.4%,但由于发展花卉等高附加值率、 高商品化率的农业,其农业劳动生产率达到美国人均水平的130.5%。
中国是一个特殊的农业大国,在农业生产中,人口多、人均耕地少、小农家庭经营、农业劳动生产率低下的问题十分突出。这是农业现代化的制约条件,也是我们制定正确的农业政策的客观依据。1980年后我国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土地由集中经营变为分散经营,农业生产组织恢复到以家庭为核心的传统模式。家庭联产承包制本质上仍属小农家庭经营方式。它的最大特点是每个农户拥有的土地面积少,采用劳动集约的精耕细作方式,以此提高土地生产率。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市场环境的变化,这种以小农经济、条块分割为特点的传统生产模式越来越显示出诸多弊端。
1.耕地规模太小,大大限制了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农产品商品率的提高。客观上维护传统农业分散化、手工经营的特点,不仅容易造成农村产业结构的单一化,也大大阻碍了机械化的规模作业,不利于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转型。
2.土地经营规模小限制了农业资本投入,使得农业生产中活劳动丰富的优势,现在可能变成活劳动投入成本比例过高的劣势。
3.现行农业土地承包制以家庭为单位,土地流转没有相应政策法规,不利于土地向农业技术能手转移,不利于鼓励农业投资者开发高技术农业,无法实现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的规模化、市场化、法制化。如此,客观上既容易造成集体土地所有权自发交易,侵犯了集体土地所有权,又不利于农业经济发展和保护农用地。
4.随着经济高速增长与经济结构变动,目前还存在其他诸多越来越突出的不利于农村发展的变化因素。如农村劳动力成本迅速上升、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水平不断上涨、农产品售价持续走低等。
以上分析表明,如果说农村交通不便,水利设施“病残”等是我国农业发展的“技术瓶颈”,那么小农家庭制已成为我国农业发展最重要的“制度瓶颈”。农业产业化是发展农业规模经营的重要途径,这是继80年代初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的又一次重大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也是实现农业第二次飞跃的必由之路。通过规模化、产业化的农业生产,就有可能获得较好规模效益,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有可能利用现代化的要素对传统的农业技术进行改造,对经营方式进行改革,实现土地、劳动力、技术、资金等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促进农业资源的综合利用和开发,达到低投入、高产出、高效率、高效益的目的。
三、问题与对策:中国如何进行农业产业化
农业产业化是一场自下而上的、内生的、自发的制度变迁。在这一过程中难免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这些问题主要有:
1.土地要素流转问题。农业产业化的基础是生产要素的流动和相对集中,其核心是土地要素的流动和集中。当前的情况是,我国农村的土地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构成了一项重要基本经营制度。如何在这个前提下,实现土地流转,建立和完善中国农村的土地经营制度,这是农业产业化发展面临的一个重大问题。另一方面,农业产业化必然伴随着一场土地兼并过程,如果处理不好会导致大范围的土地私有化和新型“地主”的出现,致使出现大量既无土地又无非农产业就业岗位的农民。
2.农业企业资本金来源问题。缺少原始资本和贷款是困扰农业企业迅速发展的制约因素。虽然已经建立一些金融机构为农村部门服务,但大多数农村企业和国家机构的贷款是用于粮食和棉花收购。现行的农村金融及服务还远远不能适应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要求。
3.农业企业家来源问题。农业产业化是一种新型的农村经济组织的制度创新过程,产生和培养农业企业家,才有可能产生和发展农业企业。具有创新精神和市场意识的农业企业家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的核心。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农业企业家短缺是我国农业产业化进程所面临的突出问题,这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农民素质偏低,自我“创造”企业家的能力低;二是由于存在工农差别、城乡差别,农村又难以吸引外部企业家及高素质人才的流入。
4.农产品生产问题。目前农业生产企业发展较快,但加工和运销企业发展缓慢。因此,农业企业还很难适应农产品生产的需求变化。一方面,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发展,农村市场已成为国际市场的一部分,风险增大;另一方面,农村市场经济体制尚未健全,市场信息不畅通,造成供求错位,导致农产品生产要么供不应求,要么供过于求的结构性矛盾,制约了农产品生产的进一步发展。
针对以上问题,笔者认为,我国当前实行农业产业化应在以下几个方面采取相应的对策:
1.建议中央领导人和省部负责人以及理论工作者就全国农业产业化问题做专题研究。农业产业化直接触及几千年来中国农村的核心问题,并有可能成为中国历史上规模最大、发展最迅速的土地兼并过程。因此,决策者的亲自调查研究,制定政策使这场自发的变革成为有序的变革,就显得尤为迫切和关键。而理论研究则可以为之提供指导和依据。
2.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建议农民的口粮田、水田、高产田基本维持家庭联产承包的模式,仅在山地、荒地或少量的低产田实行流转,以达到既稳定家庭联产承包制,保持现行土地政策基本不变,又促进一定程度的土地转让和规模经营的目的。必须解决无地农民的再就业,可以提供具有较高经济效益的就业岗位。提倡农民以土地入股形式进行土地流转,以保证农民稳定的长期的土地收益;按照年度土地市场形成价格出租,以使农民不会因土地价格上涨和通货膨胀而受损。
3.进一步改革农村金融组织,以改变目前远不适应农业产业化发展需要的局面。
4.重塑和强化农业投融资体制,优化投融资环境,确保农业投融资持久、高效运行。合理界定农业投资主体特别是中央与地方政府的农业投入职责,通过制定相关的法规制度,规范各农业投融资主体行为;建立平衡协调机制,通过政府手段,适度调整农副产品收购价格,逐步改变农业比较效益低的状况:建立激励保护体制,制定并实施优惠农业投资政策,坚持“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和“风险共担,利益同享”的原则,鼓励和吸引各种资金投向农业,同时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建立风险补偿机制,通过建立诸如农业风险基金等专项基金和开展农业保险工作,对因遭受洪灾、虫灾等自然灾害及其他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给予适当补偿。
5.采用多种形式多层次选拔培育农业企业家。选拔有一定基础的农民,如,已经是农业企业经营者、有一定的资金实力和筹资能力、有一定的科技优势、有一定的信息意识和信息渠道的农民进行有针对性的强化培训。
6.促进农业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越多,土地流动和兼并的可能性就越大,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就可能越快。在某种程度上,农业产业化发展速度受制于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速度。
当然,我们提出的以上建议也好,实现农业产业化也好,其根本出发点都是为了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生活。因此,农业产业化应当以保护和增进农民的利益为基本出发点,遵循以下原则:
1.自愿原则。应当首先尊重农民的意愿,通过典型示范和适当引入组织机能促进农民认识水平的提高和行为的转变,引导他们逐步实现这一过程。
2.利益保护原则。农业产业化的过程伴随着各类农业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和重新配置。这是一个不均衡和不平衡的过程,势必出现大量生产要素(特别是土地)集中在少数人手中的情形。保护农民利益不但要保护富裕起来的农民的利益,更重要的是保护那些已经丧失、出让、出租土地的农民的利益,避免出现新的条件下的“大地主”和“贫雇农”两极分化的情形。
3.政府服务原则。农业产业化过程是“农民发动,政府推动”的过程,政府的作用十分重要。政府主要应从事三个方面的建设:一是制度建设。尊重农民的创新与意愿,无论是哪种形式的农业企业,都应允许发展并给予支持和鼓励;推动土地制度改革,农村金融与流通体制改革,促进农村各类经济组织的规范化。二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供道路、水、电力、电信、农业生产资料、市场服务等。三是提高生产率的政策和投资。增加对农业研究和技术转移的公共投资;鼓励国内私人机构投资农业新技术;对外国为国内市场开发生产新技术提供激励;减少进口限制和关税,鼓励技术进口。
4.效益兼顾原则。国家要以市场为导向,从整体上把关,保证粮棉生产,使农业生产结构趋于合理化。政府资助的研究应集中于保证优先问题的解决和提供公共物品,从而有利于发挥各地区和各生产部门之间的相互促进作用,充分合理地利用自然资源和经济资源,保证生态平衡,使生产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5.循序渐进原则。农业产业化过程是一个由低级到中级再到高级不断渐进的过程,是一个农民不断创新、不断学习、不断提高的过程。因而必须坚持循序渐进的原则,不能急于求成。
6.因地制宜原则。在推进农业产业化过程中不能搞一刀切,不能搞一个模式,不能搞强迫命令。无论中央还是地方都应该加强调查研究,分类指导,采取适当措施,引导农民实行经
营规模的转变,可以在有条件的地方进行试点,总结经验,完善方法,逐步推行。